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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103年度總預算審查:聚焦食安、健保與長照爭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4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衛生福利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焦點集中於多項食品安全議題,包括西班牙橄欖油混攙案、泡麵重金屬檢出、銅葉綠素檢驗能力及政府應對策略。同時,委員們就電子病歷雲端化、長期照護保險規劃、國民年金財務、社工執業安全及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等預算項目提出質疑與修正,多項提案在激烈討論後被保留或凍結,部分則通過主決議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報告。

討論事項一

會前食品安全議題討論 (程序發言)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在預算審查前,委員們提出對國內外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嚴正關切,包括西班牙政府對台灣廠商的指控、泡麵重金屬污染及油品混攙問題,並質疑衛福部的處理態度與能力。
  • 同時,也針對立委提案權的截止日及議程安排的彈性進行程序性討論。

相關爭議

  • 議程變更與時間分配:部分委員強烈建議撥出時間討論食安問題,認為其攸關民生急迫性;主席及其他委員則傾向依既定議程審查預算,或將食安議題納入預算討論時處理。
  • 西班牙公文爭議:對於西班牙政府指控台灣油品混攙的公文內容,衛福部食藥署與立法委員林淑芬、趙天麟、葉津鈴的解讀存在巨大分歧,委員指責政府隱匿、敷衍,食藥署則堅稱已處理且是標示定義不同。
  • 泡麵重金屬與風險評估:泡麵油包被驗出砷、鉛、銅、鎘、汞等重金屬,衛福部官員蔡淑貞稱無急毒性,但委員田秋堇質疑其風險評估未經法定諮議會程序,且慢性累積危害嚴重。
  • 銅葉綠素檢測能力:委員質疑衛福部食藥署延遲開發銅葉綠素檢測方法,導致問題擴大,食藥署則表示已開發出全球領先的質譜法,並已公告方法。
  • 部長民調與責任:多位委員質疑邱文達部長在食安風暴中的民調低落,要求其對社會負責,甚至暗示辭職;部長則回應將努力改善。
  • 預算提案權限:田秋堇委員質疑預算提案截止日限制了立委監督權力,主張特殊情況下應允許會期中繼續提案;徐少萍委員則認為截止日是慣例,且有其行政便利性考量。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出程序問題,要求撥時間討論食安,指西班牙政府發文指控台灣廠商,今周刊報導泡麵含毒,福壽與泰山油品含銅葉綠素等問題。
  • 批評衛福部處理食安問題不清不楚,部長民調低落。
  • 質疑衛福部食藥署對西班牙公文內容說謊,指公文提及台灣廠商用橄欖殘渣油混充、混和蔬菜油充當純橄欖油,且台灣食管法有違法之處。
  • 強調食品安全監督與攝影機無關,要求政府正視問題,而非歸咎於立委作秀。
  • 主張衛福部不應剝奪立法委員行使法定職權,反對表決限制預算提案權。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贊成林淑芬委員建議,強調食安問題嚴重,特別是泡麵重金屬影響全民健康,應撥時間釐清。
  • 呼籲不應限制立委在審預算期間提出新提案,強調這是監督政府的權力,並表示無法律或內規禁止。
  • 質疑衛福部官員對泡麵油包重金屬的攝食風險評估未經食管法規定之諮議會程序,違反母法,要求收回發言。
  • 指出泰山DOMINGO葡萄籽油含銅葉綠素,醬油含單氯丙二醇等問題,要求將單氯丙二醇列為違法物質。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檢驗橄欖油時,除棉酚外,應加驗正己烷殘留及苯、甲苯等致癌物,並下架劣質橄欖油。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認為預算提案截止日是慣例,為議事作業便利性所定,且食安問題可於預算討論或未來會期再排。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向民眾清楚說明泡麵油包中砷、鉛、銅等元素的有害與無害區分,避免不必要恐慌。
  • 建議依既定議程審查預算,食安問題可於下週或預算討論時提出。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席撥出半小時或一小時讓委員討論食安問題,強調「食」的問題離譜,立委應質詢清楚。
  • 質疑西班牙橄欖油進口商多次向政府陳情混油問題卻未獲處理,批評衛福部怠惰失職。
  • 批評衛福部食藥署對新版化妝品管理條例修法公聽會遲未舉辦,且食管法修正草案審查進度緩慢,出現漏洞。
  • 質疑衛福部食藥署檢驗能力不足,銅葉綠素檢測方法延遲開發,導致食安問題層出不窮。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肯定林淑芬、田秋堇委員對食安的關心,但認為應按議程審預算,食安問題有其他方式處理。
  • 要求衛福部公布所有不法廠商名單,並釐清西班牙政府公文的真相。
  • 質疑邱文達部長民調低落,詢問其看法。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質疑黑心商人高振利能以1,100萬元交保,要求追查其隱匿財產。
  • 關切邱文達部長民調支持度低落,詢問其心情與應對。
  • 要求衛福部將麵條、脆麵等油炸麵品列入下一波查緝範圍,以保障消費者安心。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認為西班牙公文事件嚴重,批評前衛生署長葉金川、楊志良僅做表面功夫,隱匿包庇廠商,導致泰山、福壽持續攙假油與銅葉綠素。
  • 質疑泰山公司在烏龍公文案爆發後有內線交易拋售股票的行為。
  • 批評衛福部食藥署預告查緝品項卻無具體時程,恐讓業者有時間處理問題產品和股票。
  • 建議行政院長出面,整合外交部、經濟部等跨部會力量共同解決食安問題。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質疑邱文達部長對重大食安風暴的責任程度,詢問其是否會下台負責。
  • 批評政府對於西班牙油品事件的掩護與敷衍,要求處置相關失職人員。
  • 指出歐洲橄欖渣提煉的油是工業用油,政府不應欺騙民眾。
  • 質疑衛福部食藥署遲遲不公告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子法規,導致食品標示管理混亂。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應成立院級組織,整合法務部、公平會等單位,對不法廠商實施嚴刑峻法,一次解決問題。
  • 肯定衛福部食藥署在銅葉綠素檢驗方法開發上的努力,是世界首創。
  • 解釋銅葉綠素的化學特性,認為不應「看到黑影就開槍」,強調食品安全問題需理性看待,而非一味要求下架導致無物可吃。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出示西班牙政府公文,確認其質疑重點是標示不實而非混攙,以證明政府未掩蓋事實。
  • 關切泰山橄欖油是否含有銅葉綠素,要求加快檢測進度。
  • 指出泰山進口葡萄籽油已驗出銅葉綠素,且有原裝進口即摻假的疑慮,要求邊境加強查驗並將第三方查驗入法。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承諾會打擊不法廠商並追究責任到底,油安行動會持續解決問題,還給民眾安心的食安環境。
  • 表示民調數字會反映事件發生,將其視為改善指標和努力方向。
  • 回應高振利交保是司法程序,衛福部感到氣憤但尊重司法。
  • 表示已由毛副院長出面組成食品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進行跨部會協調。
  • 回應西班牙指控的是標示不實,但會連同內容物一併詳查。
  • 承諾會將社工人員職業安全法案在2個月內送行政院審查。
  • 表示衛福部今年整體預算1,400多億元,推動國際醫療預算僅1億多元,是用點火方式引進民間資金,而非政府資金。

葉明功 署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回應銅葉綠素檢驗方法已開發出來,將在近日公布不法廠商名單。
  • 澄清西班牙公文事件起源於商業諮詢,兩國對橄欖油定義不同,已請地方政府查核更正標示並於98年回覆,100年再次關切混攙問題,經查無攙假偽油。
  • 承諾會努力打擊不法,但未注意廠商拋售股票等其他事情。
  • 表示食藥署人力與技術不足以單獨應對,需系統性戰役及整體配套,包括中央稽核小組,但實際鎖定對象不能公開。
  • 澄清西班牙政府沒有直接發公文給食藥署,而是透過經濟部轉發。
  • 否認台灣進口商曾向衛福部檢舉橄欖油問題。
  • 解釋銅葉綠素檢測從高液相層析法到質譜法是開發過程,國內有6家檢驗中心已申請協助檢驗。
  • 表示泡麵油包目前無國際標準,長期食用影響需專家詳擬辦法,將向民眾說明砷的好壞。
  • 強調98年西班牙質疑的是橄欖油標示不實,已改正並回覆。
  • 表示泰山橄欖油是否含銅葉綠素仍在檢測中,葡萄籽油已確認添加,邊境已採取行動。

蔡淑貞 組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解釋泡麵含毒是無急毒性,除非大量食用才會中毒,但強調會再調查源頭原料。
  • 說明98年西班牙陳情案已立即處理標示問題,後續公文是雙邊諮商時提及。
  • 解釋檢驗儀器精密,一個樣品處理需一個多小時,開發銅葉綠素檢測技術夜以繼日,是世界第一個開發出來的,分開檢驗無代表性。
  • 回應米粉公告已撤回,將儘快提前公告施行。

葉明功 署長 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

  • 說明泰山有2款進口產品驗出銅葉綠素,一款原裝原罐,一款大桶分裝,初步判斷原裝進口即已添加,邊境已採取行動。
  • 表示銅葉綠素檢測方法已公布,國內有6家檢驗中心申請,技術困難者可派員協助。

相關後續

  • 主席裁示暫停討論,並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於當日6點前提供西班牙公文的中譯本及相關往返公文資料給所有委員。
  • 主席裁示將於10時30分前開放委員登記發言,討論食安問題,每位委員發言4分鐘。
  • 針對預算審查期間能否繼續提案的爭議,經清點人數後表決,贊成者5人,不贊成者7人,不通過,故在審查預算期間不再提案。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

核心議題

  • 本議程主要審查衛生福利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部分,涵蓋各項罰款、規費、財產收入及各單位(如疾管署、食藥署、健保署等)的行政、科技、社福、醫療業務預算。
  • 討論重點包括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政策效益、以及對民眾權益(如個資保護、醫療服務、社會福利)的影響,並針對多項預算提出刪減、凍結或改列主決議的要求。

相關爭議

  • 預算審查程序:委員林淑芬、田秋堇建議歲出應以「節」為單位逐節審查,而非主席建議的「目」為單位,以利詳細討論,但主席考量議事效率仍維持以「目」為單位。
  • 健保資料庫商業用途與個資保護:多位委員質疑健保署提供全民健保資料庫供學術或非學術單位使用,違反個資法及民眾個人健康資訊自主權,即使去識別化仍有風險。
  • 衛福部科技發展計畫效益與利益迴避:委員質疑衛福部科技業務研究案採行率低、浮編浪費,且自邱文達部長上任後,委託台北醫學大學及雙和醫院的案件數顯著增加,有利益迴避疑慮。
  • 電子病歷與台灣健康雲推動成效:委員批評電子病歷推動多年成效不彰,互通率低,且雲端化服務涉及個資保護法規不足,恐侵害隱私權。
  • 長照保險籌備與民調必要性:委員質疑長照保險籌備進度緩慢,且編列民意調查預算,認為政策規劃不應僅依民調,應直接辦公聽會或投入實質服務。
  • 國民年金財務困境與繳費率:委員指出國民年金欠費率高、財政缺口擴大,且奢侈稅未優先挹注國民年金,要求衛福部提出改善方案。
  • 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超編:委員陳節如質疑衛福部超編低收入戶健保費預算,以高於實際保費的金額編列,且預估低收入戶人數大幅增加。
  • 馬上關懷專案執行率低:委員指出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專案執行率欠佳,經費流出,且審核條件苛刻,應放寬並提高效率。
  • 社工人員執業安全與法案進度:多位委員關切社工人員面臨暴力威脅,執業風險高,要求衛福部儘速提出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法案及具體改善計畫。
  • 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預算:多位委員強烈反對衛福部編列1.46億元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認為是替營利性醫美產業做廣告,排擠食安與偏鄉醫療預算,且恐衝擊公共醫療體系與國家安全。
  • 中醫藥不實廣告管理:委員質疑中醫藥司對中醫藥不實廣告的防制成效不彰,且權責劃分不清,未能有效管理電視、網路等媒體的違規廣告。
  • 健保對職業工會會員追繳保費爭議:委員陳節如指出健保署對部分職業工會勞工以全年所得除以16個月核定月所得追繳保費,認為不合理且非勞工個人可決定,要求停止追繳並修改相關規定。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科技發展計畫研究採行率低於其他部會,應刪減預算,或將部分預算轉移至其他急迫性項目。
  • 反對衛福部將健保資料庫用於學術或商業用途,主張違反個資法與民眾資訊自主權,要求刪除相關歲入。
  • 批評衛福部社保司以行政函釋架空全民健保法母法,要求雇主為兼任教師、助理投保義務,應排除週工時12小時限制。
  • 質疑長照保險減列預算原因,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並提出法案時程。
  • 批評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網站資料更新緩慢,且未提供高風險個案直接服務,要求凍結預算並加強服務模式。
  • 要求衛福部醫管會所屬醫院改善營運績效,凍結部分預算。
  • 質疑衛福部編列高額預算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是為營利性醫美產業做廣告,排擠食安與偏鄉醫療預算,要求全數刪除。
  • 批評食藥署對食品添加物、果蔬汁、米粉等標示規定公告與施行遲緩,源頭管理與強制登錄制度推動不力。
  • 質疑食藥署對學名藥BE試驗管理鬆散,允許未完成試驗藥品上市,要求公布清單並通知醫療院所。
  • 批評衛福部食藥署赴美查核牛肉工廠僅查狂牛症而非齊帕特羅,源頭管制無效,要求暫停輸入或與美協商。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支持凍結監所醫療預算1,000萬元,要求衛福部改善監所醫療資源不足、慢性病照護差及藥癮、精神疾病治療缺乏等問題,建立醫療平台。
  • 質疑衛福部醫事司對醫院勞動條件的監督不力,導致醫護過勞,要求將職災保障納入醫院評鑑,並研擬醫師納入勞基法時程。
  • 關切醫療糾紛高度集中於五大科,建議擴大試辦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補償計畫至其他高危險科別。
  • 要求衛福部針對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未成年人整形管制加強宣導與法規,公告禁止不具醫療需要之侵入性手術。
  • 要求衛福部公布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急診壅塞指標,讓輕症病人分流,解決急診壅塞問題。
  • 反對衛福部編列高額預算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認為排擠食安與偏鄉醫療資源,建議全數刪除。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加速檢討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特別是銅葉綠素,並提出與國際接軌的修正標準草案。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改善研究檢驗管理,建立國家標準檢驗方法,並與國際或國家認證機構合作檢驗,以保障食安。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檢討ICF新制鑑定流程、加強宣導,並分析研究障礙等級變動因素,解決福利縮水問題。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訂定散裝基因改造食品應比照包裝食品標示規範。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科技發展計畫委託北醫及雙和醫院案件數增加,有利益迴避疑慮,建議由國衛院執行科技發展計畫。
  • 質疑健保署二代健保檢討小組會議紀錄不公開,且補充保費利弊得失研究與總體檢重複,要求刪減相關預算。
  • 質疑長照保險電話民意調查每年重複進行,認為政策規劃不應依民調,建議刪除預算。
  • 質疑衛福部超編低收入戶健保費預算,預估低收入戶人數增加,要求凍結5億元。
  • 質疑社工人力供需及人身安全研究的必要性,認為現有問題已顯現,應直接制度化,但同意衛福部進行一年研究。
  • 要求衛福部提出器官移植醫院退場機制,納入評核原則並公告。
  • 反對衛福部編列高額預算為國際醫療產業做廣告宣傳,質疑其非衛福部業務,建議刪減9,650萬元。
  • 質疑心理健康行政管理委員會任務重疊,要求整併,並刪減預算。
  • 要求衛福部中醫藥司監督所有中醫藥不實廣告,不分媒體,並增列取締績效指標,建議凍結500萬元。
  • 要求國衛院提出國家癌症中心計畫核定版及與癌症研究所的業務整併說明,避免疊床架屋。
  • 質疑食品藥物管理署對健康食品管理不力,行政效率不彰,要求加快修正公告健康食品安全與功效評估方法。
  • 質疑食藥署對學名藥BE試驗管理鬆散,允許未做BE試驗藥品上市,要求公布清單並通知醫療院所,凍結預算。
  • 質疑健保署對試辦計畫/方案多年未檢討成效,建議凍結預算並提出全面檢討報告。
  • 質疑健保署編列「同仁自行研究及論文發表獎勵」不當,主張學術研究屬個人性質,應刪除。
  • 質疑育兒津貼排富標準與效益,認為誘導女性離職,對生育率無助益,且補助未嘉惠低收入戶,要求凍結預算並檢討。
  • 要求健保署立即停止追繳健保新制實施前職業工會勞工的保費,並考量減輕其負擔。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針對失智症患者服務方案提出改善報告,提高日間照顧中心及團體家屋的服務量與資源分布。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健康雲推動10年成效不彰,電子病歷互通率低,批評衛福部事出多頭、缺乏整合,要求凍結預算。
  • 強調偏鄉醫療資訊系統改善的必要性,但要求衛福部儘速制定遠距健康照護個資保護準則。
  • 要求衛福部檢討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法案並送行政院,以強化社工人員執業安全。
  • 要求衛福部強化所屬醫院管理,提升營運績效及藥品衛材督導工作。
  • 要求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研擬愛滋年輕化對策,並將「新增15歲至24歲年輕感染者年增率」列入年度關鍵績效指標。
  • 要求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加強宣導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提升幼童接種完成率。
  • 要求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強化食品追根溯源與源頭管理措施,健全食品履歷及勾稽查核制度,改善食品查驗制度,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討不合格藥品把關與裁罰機制,提出強化方案,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中央健保署與勞委會協調,給予職業工會會員3個月預公告時間,並將投保金額調整延至103年7月1日。
  • 要求衛福部針對國人高罹患末期腎臟病率檢討原因,提出專案調查及防治作為報告。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關切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涉及個資保護,要求衛福部在操作時做好配套,並制定遠距健康照護服務業個人資料保護作業準則。
  • 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醫事人員補充計畫,以因應超高齡社會的照護人口需求。
  • 質疑國民健康署兒童肥胖率高居不下,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凍結部分研究計畫預算。
  • 要求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食品添加物管理制度、食品標示稽查、追溯追蹤系統輔導等計畫成效,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中央健保署針對異常就醫或重複領藥情形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凍結企劃業務預算。
  • 要求衛福部中央健保署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確保健保署關鍵績效指標能客觀衡量施政績效。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提出強化公私部門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立法及具體改善計畫,凍結部分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提出輔具研發與產業政策整合之專案報告,凍結部分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針對ICF行銷與民眾教育宣導經費編列的適切性提出報告,凍結部分預算。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提出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法案送行政院,並研提具體改善計畫,保障第一線社工安全。
  • 質疑電子病歷雲端化推動中,病人隱私保護不足,特別是醫師在無病人同意下調閱病歷的技術性問題,要求加強資安投資與法規規範。
  • 質疑衛福部編列高額預算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認為是商業模式,非衛福部業務,建議全數刪除。
  • 質疑衛福部心理健康行政管理委員會任務重疊,應整併,並刪減預算。
  • 關切中藥商證照發照爭議,要求衛福部提出解決方法報告,凍結預算。
  • 質疑衛福部綜合規劃業務協商工作會議及共識營的必要性,以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是否外洩隱私,建議刪減非必要支出。
  • 質疑衛福部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裝修工程及冷氣汰換必要性,建議全數刪除預算。
  • 質疑國衛院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缺乏兒童重症醫療研究,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相關研究補助及發展方針報告。
  • 質疑疾管署在H7N9及狂犬病疫情處理上荒腔走板,官僚作風,且獎金發放無據,建議刪減並凍結部分預算。
  • 關切登革熱疫情中南部持續傳出,要求疾管署提出登革熱防治報告,凍結預算。
  • 關切愛滋病年輕化趨勢,要求疾管署提出強化年輕族群愛滋病防治及未來防治重點報告,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加快基因改造食品標示研究,推行強制標示規範,凍結預算。
  • 質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不合格產品資料庫查詢期限過短,限制消費者知的權利,要求開放查詢權限。
  • 質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辦資料結案後無法查閱,影響食安問題追溯,要求公開委辦資料資訊。
  • 質疑健保署新一代健保規劃委員會缺乏南部醫界代表,造成重北輕南,要求納入南部代表,凍結預算。
  • 質疑健保署編列醫師不開業獎金不公,與其他公職人員相比公平性可議,要求全數刪除。
  • 要求國民健康署研擬公費產檢項目納入唐氏症篩檢的可能性評估報告,凍結預算。
  • 要求國民健康署研擬國內手搖飲料標示成分及熱量問題報告,凍結預算。
  • 質疑國民健康署對失智症議題研究不足,要求提出預防與防治研究規劃,凍結預算。
  • 質疑國民健康署編列新傳播科技之健康訊息需求評估計畫預期成效不明,建議全數刪除。
  • 質疑社會及家庭署公益勸募管理費用編列,要求提出宣導及改正方案,凍結預算。
  • 質疑社會及家庭署對性騷擾防治業務事權複雜,建議與勞委會、教育部研擬性平三法合一,凍結預算。
  • 質疑社會及家庭署人事費獎金發放標準不明,要求提出法源依據、發放標準及歷年請領人發放理由報告書,凍結預算。
  • 質疑社會及家庭署對身心障礙教養機構督導不力,要求提出改進報告及擴大查察,凍結預算。
  • 質疑社會及家庭署對高風險家庭處遇計畫成效未揭露,要求提供概況及未來規劃,凍結預算。
  • 質疑社會及家庭署對單親家庭支持福利措施宣導不足且缺乏人口數掌握,要求提出改善方案,凍結預算。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提出二代健保財務檢討改善方案,凍結預算。
  • 批評衛福部未解決黑心油事件中盤商與零售商的退貨求償問題,要求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 質疑衛福部編列高額預算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是替營利性醫美產業做廣告,排擠食安與偏鄉醫療預算,建議全數刪除。
  • 建議衛福部刪除科技發展工作中的「派員出國計畫」200萬元,以撙節財政。
  • 建議衛福部刪除獎補助費預算200萬元,認為研究性補助欠缺實質效益審查機制。
  • 建議衛福部刪除捐助醫藥品檢驗中心「奈米生醫產品法規管理」預算1,000萬元,認為計畫內容空泛。
  • 建議衛福部刪減「提升臨床試驗國際競爭力」預算2,000千元,認為計畫內容重複且浮濫。
  • 建議衛福部刪除「社工人力供需及人身安全研究」900千元,認為不必要。
  • 建議衛福部刪減「台灣健康雲計畫」5,000萬元,認為電子病歷推動績效偏低。
  • 建議衛福部刪減「推動數位健康照護管理計畫」預算1,000萬元,認為政策推動缺乏整合。
  • 建議衛福部刪減「辦理建立AAL商業模式相關工作」全數預算3,347千元,認為預期成效不明且非衛福部業務。
  • 建議衛福部刪減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預算2,000千元,認為計畫內容不明。
  • 建議衛福部刪減國家衛生研究院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預算5,000萬元,認為權利金收入與投入經費不成比例。
  • 建議衛福部刪減台灣毒物健康危害風險評估與毒物中心建置預算5,000千元,應納入電磁波健康危害問題。
  • 建議衛福部刪減「台灣防疫雲發展計畫」660萬元,認為電子病歷推動成效不彰。
  • 建議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刪減一般行政獎金1,000萬元,認為防疫處理荒腔走板。
  • 建議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刪減「提升國民整體防疫知能」教育宣導費184萬元,認為細目不明且浮濫。
  • 建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凍結科技發展工作預算十分之一,要求公告調和油、蜂蜜、醬油、果汁、鮮乳之混合比例新標示規定。
  • 建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刪減「藥物安全品質提升計畫」預算1,000千元,凍結3,000千元,質疑委託協會執行有公平性疑慮。
  • 建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刪減「物質成癮整合型計畫管制藥品管理及藥物濫用防制之研究」預算837千元,凍結2,000千元,認為管制藥品管理措施不足。
  • 建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刪減施政品質滿意度及申辦服務滿意度調查計畫550千元,認為在食安危機下是浪費。
  • 建議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國民健康業務中的獎補助款改編列於健保署,以節省付款作業程序。
  • 建議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刪減企劃業務宣導活動預算250萬元,認為有重複編列之虞。
  • 建議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刪除「同仁自行研究及論文發表獎勵」200千元,認為屬個人性質不應公務預算支應。
  • 建議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刪除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1,806千元,認為法源依據不足。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要求國衛院針對食品添加物著色劑類(如銅葉綠素鈉)相關健康風險評估提出報告,以確保孩童食用安全。
  • 要求衛福部針對「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實施計畫」執行成效進行檢討,規劃整合性救助方向,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針對社工人員執業安全立法及具體改善計畫提出報告,凍結部分預算。
  • 要求衛福部提出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檢討報告及具體改善計畫,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報告,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加強取締違法販賣醫療器材(如彩色隱形眼鏡)的改善計畫,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檢討現行雙軌制育兒補助措施,研議整合為單一化兒童照顧津貼,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積極推動整合各縣市家庭支持服務中心,擴增據點與人力,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修正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政策,將補助與管理脫鉤,朝普及式育兒津貼整合,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針對ICF行銷與民眾教育宣導經費編列的適切性提出報告,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提出國民年金保險財務結構改善計畫,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於2個月內提出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規劃報告。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於1個月內會同勞委會、經建會等研議「家庭支持服務政策」規劃及期程。
  • 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參考國外罕見疾病藥物政策,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可行方案,並持續推動罕藥改革。
  • 要求衛福部加強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的宣導,加強醫護人員專業訓練,加重安寧療護服務在醫院評鑑中的比重。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刪減科技業務獎補助費預算2,000千元,認為相關研究性補助欠缺實質效益審查機制。
  • 建議衛福部刪減台灣毒物健康危害風險評估與毒物中心建置預算5,000千元,應納入電磁波健康危害問題。
  • 建議衛福部刪減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計畫預算3,533千元,認為健康資料屬於特種資料,在個資法第六條施行前應暫緩,且有侵害隱私權之虞。
  • 建議衛福部刪減「辦理建立AAL商業模式相關工作」全數預算3,347千元,認為預期成效不明且非衛福部業務。
  • 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整理各障別的健康檢查需求,並提出身障者健康檢查政策。
  • 要求衛福部於1個月內會同勞委會、經建會等研議「家庭支持服務政策」,並提出具體政策規劃及期程。
  • 要求衛福部參考外國罕見疾病藥物政策並檢討現況,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可行方案,以嘉惠罕病病友。
  • 要求衛福部加強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的宣導,加強醫護人員專業訓練,加重安寧療護服務在醫院評鑑中的比重。
  • 要求衛福部檢討ICF新制鑑定流程及執行現況,加強宣導,並檢討新舊制銜接問題導致福利縮水。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針對無障礙運輸工具不足、法律扶助制度缺乏等問題提出改善方案,凍結公益彩券回饋金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研議將「1鄉鎮1照護中心」期程提前至104年前,以因應失智人口快速增加。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提出改善策略規劃報告,以提高失智症患者服務效能,解決資源分布不均及服務人數偏低問題。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肯定國衛院以少經費做多研究,是國家應呵護的研究單位,呼籲委員支持國家癌症研究中心先期規劃預算。
  • 支持發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認為可為台灣賺取外匯,不應過於排斥,建議刪減尾數讓其試辦。
  • 質疑台灣健康雲涉及個資法醫療基因、健康檢查等資料蒐集,要求衛福部確保隱私保護,不會外洩或盜賣。
  • 要求衛福部社救司放寬「馬上關懷」專案審核條件,提高執行率,並凍結500萬元預算。
  • 要求衛福部社家署提出國民年金保險財務結構改善計畫,凍結預算。
  • 要求衛福部針對國人高罹患末期腎臟病率進行檢討與歸因,並提出預防中長期策略,以減輕健保財務負擔。
  • 認為衛福部應針對醫院勞動環境特殊性,檢討並責成各醫療機構改善醫護人員工作條件,而非一味要求適用勞基法。
  • 要求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應針對國人三高發生率提出更積極的減緩方式,從根本降低慢性腎臟病人數。

相關人員回應

黃三桂 署長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說明罰金罰鍰收入減少是因行政罰法新規定公益金可抵扣罰鍰,以及總額制後醫療院所自主管理效果,因此收入減少,希望免予凍結。
  • 澄清健保局的網路架構與衛福部的醫療雲在健保VPN上運作,但功能不同,沒有衝突,且讀取病歷需病患與醫師同時在場,不會外洩。
  • 回應職業工會會員投保金額調整問題,表示會充分考量,減輕負擔。

陳憫 處長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 說明健康統計資料使用規費收入是供政府、學術及醫事單位基於研究性質申請使用,在獨立作業區進行,且資料已去識別化。
  • 強調這些資料主要用於公共政策,對全民健康有幫助。

許明暉 技監 衛生福利部資訊處

  • 說明台灣健康雲是行政院核可計畫,不涉及人體研究,只供國民健康服務,讓民眾憑IC卡調閱其他醫院就醫資料。
  • 澄清統計處的健保資料庫以財務為出發點,不含個人健康資料。
  • 表示電子病歷交換是依醫療法規定,且個資法有關醫療病歷部分被凍結,正由政委主持討論,期待103年明確規範後實施。
  • 說明電子病歷推動經費縮減,但仍努力讓500家醫院在102年完成互通,承認監察院糾正推動速度慢,但方向正確。
  • 說明醫療雲架構只營運最小需要的索引原則,所有病歷留在原單位,需病人IC卡與醫師共同啟動調閱,並簽署同意書,確保隱私保護。
  • 說明AAL(環境輔助生活系統)計畫是希望整合獨居老人的健康、營養、安全、行動、社交等服務,是國科會的策略層次計畫,承認名稱不適當,應改為服務模式及營運模式研究。

商東福 主任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

  • 回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示會提供出國人員專業及語言能力資料,並強調國際人才訓練與交流重要性,希望預算不要凍結或刪除。
  • 解釋出國經費編列符合國外出國旅費支報要點及行政院規定,包括禮品費及會議費用等。

高正本 處長 衛生福利部會計處

  • 說明出國費用依國外出國旅費支報要點編列,包含禮品費及會議費等,皆符合行政院規定。
  • 回應衛福部新大樓基本運作費用不足,且內政部移撥的錢很少,希望不要凍結。

周淑婉 技監 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組

  • 說明科技發展計畫預算增加是為因應二代健保檢討、新一代健保規劃、長期照護保險、偏鄉遠距醫療及電子病歷雲端化等,希望委員支持。
  • 回應研究採行率問題,表示已檢討並納入未來科技預算分配依據,會提高採行率。
  • 澄清衛福部科技發展計畫中不含國衛院計畫,且委託台北醫學大學及雙和醫院的案件是依政府採購法程序,在她接任前已完成發包。
  • 說明國衛院的科技計畫是整體考量,已編列在本部的就不會在國衛院重複編列。
  • 回應學術機關補助管理問題,表示對國際研討會、論文發表等成果有追蹤,可提供詳細資料。

龔行健 院長 衛生福利部國家衛生研究院

  • 說明國衛院技轉金今年有顯著成長,已達1.7億元,創史上新高,證明研究成果逐漸顯現。
  • 強調國衛院除技轉外,政策建言(如防止抗生素濫用每年節省健保費12億元)及其他研究成果(如胰臟癌指標)對國家健康有巨大幫助,非僅以技轉金衡量。
  • 說明國家癌症研究中心是為整合國內癌症研究資源,彌補中部缺乏國家級癌症中心,並將國衛院基礎研究與臨床實驗接軌,與現有癌症研究所功能互補,而非重疊。
  • 澄清衛福部科技發展組的計畫與國衛院計畫沒有重疊。
  • 表示國衛院癌症研究所主導國家癌症中心計畫已10年,因預算審查無法全員出席,並強調未來癌症研究中心與研究所會整合。

林奏延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說明醫療科技評估中心(HTA)設在醫藥品查驗中心之下,負責評估科技計畫、健保藥品器材及政策,未來將獨立運作,目前是籌備處,先寄放在醫藥品查驗中心。
  • 澄清HTA評估長照是新興計畫,103年才開始評估長照器材和輔具,並非假研究或分贓。

李美珍 司長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說明社工人力供需及人身安全研究是為了解專科社工師新制度的供需狀況,並發展社工安全指引範例,研究成果將提供教育部和銓敘部參考。
  • 回應社工人員人身安全問題,表示衛福部已有規劃,預計2個月內將法案送行政院審查。
  • 回應「馬上關懷」專案執行力低問題,表示已下放公所,由公所人員與公證人士即時審核發放,強調是救急不救貧,屏東縣執行力名列前茅。
  • 回應低收入戶健保費預算編列問題,表示金額參考健保局訂定,重新試算後編列95億,事實上應為96億,同意凍結5億元。

陳快樂 司長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說明心理健康行政管理費用是為三個不同任務的委員會編列,希望全數照列。
  • 回應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網站資料未更新問題,表示已將所有資料更新上網,並強調自殺死亡率已逐年下降,希望委員免予凍結預算。
  • 說明第九十案心理健康行政管理費用是為三個不同任務的委員會編列,希望全數照列。

鄧素文 司長 衛生福利部照護司

  • 回應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計畫將拓寬頻寬,並派專人解決問題,已成立資訊評估小組進行整體評估,明年會總檢討。
  • 承諾會努力制定遠距健康照護服務業個人資料保護作業準則,已請專家研究相關法規,初稿已完成,明年會有作業要點。
  • 回應坐月子中心管理法制化問題,表示目標與委員一致,同意凍結預算。
  • 回應護理機構床位限制問題,將召開會議研議,並將會議結果提報委員,同意凍結1,000萬元。
  • 回應長照人力補充計畫,表示會提出具體計畫,並於3個月內送立法院。
  • 回應長照管理中心組織功能運作問題,表示會協助或指導各縣市改善,並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規劃說明。

李偉強 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說明第27案編列的2,000多萬預算用於病人安全、中期照護、高齡化社會、精神疾病流行病調查及自殺研究等8個案子,希望委員支持,同意減列61萬2,000元。
  • 說明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是為配合行政院政策,加強機場服務及行銷,提升台灣醫療國際知名度,避免醫事人員外流,是專案增列預算,不會排擠其他預算。
  • 澄清國際醫療目的不是醫美和健檢,而是整個健康產業,包括製藥、生物科技等,且不會開放大陸醫事人員。
  • 說明偏鄉醫院支援有另外經費支應,未編列在此預算中。
  • 回應監所醫療改善,表示醫事司及心口司會努力,藥癮酒癮及精神障礙者已有相關計畫,將建立醫療平台,提升監獄醫療品質。
  • 回應大型醫院利用報備支援制度在外成立小型診所問題,表示衛福部會落實報備支援制度並加強管理。

曲同光 司長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

  • 說明補充保險費制度的利弊得失研究是為後續制度改進參考,與二代健保總檢討小組功能方向不同,將針對細部得失分析,本月底會提出初步檢討成果。
  • 回應委員要求二代健保檢討小組會議紀錄,表示因是內部討論,意見尚未成熟,但會將重要的結論整理提供委員。
  • 回應長照保險預算減列是因為租金減少,而非業務費用,承諾會在1年內將長照保險法案報行政院送立法院。
  • 回應全民健保法第15條與行政函釋爭議,解釋健保開辦時考量健保與勞保特質不同,以週工時12小時認定專任員工,已協調教育部請學校為兼任教師、助理加保。
  • 同意凍結部分預算,但希望凍結額度不要太高,因涉及多項業務費用。

江宏哲 主任秘書 衛生福利部國家衛生研究院

  • 回應電磁波健康風險評估,表示已編印手冊,持續蒐集資料,電磁波為2B級致癌物,希望支持預算。
  • 回應食品添加物健康風險評估,表示網站已有著色劑資料,銅葉綠素報告已整理好,將轉載。
  • 說明國家癌症研究中心是為整合國內癌症研究資源,帶出研究方向,與國衛院癌症研究所功能互補,因現有空間能量不足,需新建大樓,先期評估預算已獲經建會通過。
  • 說明國衛院目前僅有一個癌症研究所,未來癌症研究中心與研究所會整合,但中心尚未成立。
  • 澄清國衛院癌症研究所與癌症研究中心並無派系傾軋,癌研所主導計畫已10年,因預算審查無法全員出席。

李執行長懋華 衛生福利部醫管會

  • 說明署立醫院26家(含分院31家)多位於偏遠離島,以公共政策為主,營運辛苦,公務預算已減56%,人事費負擔重,但績效成長46%,會持續要求做好成本管控。
  • 說明署立醫院第一階段電子病歷5項已完成,現進行第二階段全面推動。

劉淑芬 副組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

  • 說明行政院關切黑心油事件,衛福部持續促請彰化縣政府落實大統償債計畫,督導進度,必要時會協調中央部會協助。
  • 回應不法藥物稽查與教育費用,希望凍結十分之一,強調查緝不能有空窗期。

張峰義 署長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回應委員對疾管署預算的溝通,同意第一三八案減列100萬,第一三九案撤案,第一四一案減列100萬。
  • 回應慢性傳染病防治業務預算凍結問題,表示愛滋病是國內問題,會努力做好,並提供更詳細報告給委員。

簡慧娟 署長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建議將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報告的提出時程修正為「2個月內提出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規劃報告」,以獲得更寬裕的時間。
  • 建議將「家庭支持服務政策」規劃報告的提出時程修正為「4個月內會同勞委會、經建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以獲得更寬裕的時間。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一、二、三、四案因委員疑義未解,暫予保留。
  • 歲出部分第五案、第七案暫不處理。
  • 歲出第八案提案人林淑芬等委員經衛福部說明後同意撤案。
  • 歲出第九案至第十三案併案處理,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十四案減列50萬元通過。
  • 歲出第十五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十六案、第十七案提案人不在場,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十八案改為主決議提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十九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二十案因與其他保留案相關,暫予保留。
  • 歲出第二十一案提案人撤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二十二案改為主決議提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二十三案改為主決議提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併案處理,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二十七案照原編列預算減列61萬2,000元通過。
  • 歲出第二十八案照原編列預算減列10萬7,000元通過。
  • 歲出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五案併案處理,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三十六案及第三十七案併案處理,減列134萬7千元通過。
  • 歲出第三十八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並通過主決議提案。
  • 歲出第三十九案至第四十二案因委員要求資料未提供,暫予保留。
  • 歲出第四十三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四十四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四十五案至第四十九案併案處理,因委員要求資料未提供,暫予保留。
  • 歲出第五十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1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五十一案要求衛福部社保司在1個月內完成排除兼任教師和兼任助理適用週工時12小時規定的行政程序,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 歲出第五十二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並通過主決議提案。
  • 歲出第五十三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並通過主決議提案。
  • 歲出第五十四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五分之一通過。
  • 歲出第五十五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五十六案、第五十七案、第五十八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第五十八案並通過主決議提案。
  • 歲出第五十九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5億元通過。
  • 歲出第六十案、第六十一案、第六十二案併案處理,凍結5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六十三案改為主決議提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六十四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六十五案改為主決議提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六十六案及第六十七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六十八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六十九案、第七十案、第七十一案、第七十三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七十二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七十四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並通過主決議提案。
  • 歲出第七十五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並通過主決議提案。
  • 歲出第七十六案改為主決議提案後通過。
  • 歲出第七十七案主決議提案通過,預算問題待處理。
  • 歲出第七十八案改為主決議提案後通過。
  • 歲出第七十九案改為主決議提案後通過。
  • 歲出第八十案改為主決議提案後通過。
  • 歲出第八十一案改為主決議提案後通過。
  • 歲出第八十二案改為主決議提案後通過。
  • 歲出第八十三案至第八十九案併案處理,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九十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九十一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3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九十二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1,0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九十三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九十四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九十五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九十六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九十七案主決議提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九十八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通過。
  • 歲出第九十九案至第一○三案併案處理,第九十九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二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三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四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並通過主決議提案。
  • 歲出第一○五案、第一○六案、第一○七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八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通過。
  • 歲出第一○九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一○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一一案至第一一二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一三案主決議提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一一四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一五案主決議提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一一六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一七案、第一一八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一九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二○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一二一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一二二案主決議提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一二三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二四案主決議提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一二五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二六案主決議提案修正後通過。
  • 歲出第一二七案至第一三一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三二案照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三三案至第一三六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三七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三八案照原列數減列1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三九案提案人撤案。
  • 歲出第一四○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四一案照原列數減列1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四二案至第一四四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四五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四六案主決議提案通過,原編列預算也通過。
  • 歲出第一四七案至第一五一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五二案照原列數凍結3,0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五三案照原列數減列1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五四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五五案照原列數減列25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五六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五七案照原編列數凍結2,5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五八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五九案提案人撤案。
  • 歲出第一六○案照原編列預算通過。
  • 歲出第一六一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六二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六三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六四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六五案提案人撤案。
  • 歲出第一六六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六七案照原列數凍結50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六八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六九案至第一七一案處理,第一六九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七○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七一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七二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七三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七四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七五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七六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七七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七八案照原編列預算減列1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七九案照原編列預算凍結100萬元,減列2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八○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八一案、第一八二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八三案凍結39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八四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八五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八六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八七案凍結35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八八案減列10萬元,凍結2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八九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一九○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歲出第一九一案減列2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九二案至第一九四案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 歲出第一九五案減列3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九六案減列25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九七案減列1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九八案減列3萬元通過。
  • 歲出第一九九案減列20萬元通過。
  • 歲出第二○○案因未達成共識,暫予保留。
  • 歲出第二○一案至第二○四案主決議提案通過。
  • 多項保留案將於下次會議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27301
卷/期/冊
102/73/1
發布日期
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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