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3年度預算審查與施政報告:聚焦消防預算解凍、警政人事考績及移民管理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部所屬機關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聽取102年度消防署防救災微波通訊系統維運經費解凍專案報告。會議重點包括警政署預算編列、警察人員考績寬濫、瓦斯鋼瓶汰換、食安稽查警力支援、大陸人士來台管理等議題。會中並通過消防署102年度預算解凍案,及數項歲入預算提案與主決議,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處理內政部消防署102年度「加強防救災資通訊工作」項下辦理防救災專用微波通訊系統維運經費解凍案
核心議題
- 消防署102年度預算中,用於防救災專用微波通訊系統維運的3,634萬3,000元經費曾被凍結30%,後經決議解凍15%,本次會議旨在審查其餘15%的解凍專案報告。
- 報告內容說明了該凍結項目主要用於微波通訊系統的故障檢修與定期保養,並提出了放寬投標條件、分案招標以降低門檻、公開徵求廠商報價等策進作為,以提升採購公平性與效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部長 內政部
- 感謝立法院對本部業務的支持,並簡要報告消防署10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的辦理情形。
- 說明凍結項目主要用於防救災專用微波通訊系統的故障檢修與定期保養,範圍涵蓋中央、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及相關設備維護。
- 提出策進作為包括放寬投標條件、按維護標的分案招標以提高投標意願、以及招標階段公開徵求廠商報價以增加競爭性。
- 強調相關維運作業已展開且防汛期已至,為確保系統正常運作,請求委員會同意動支凍結預算。
相關後續
- 消防署102年度「加強防救災資通訊工作」項下辦理防救災專用微波通訊系統維運經費,其餘15%凍結預算准予解凍通過。
- 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空中勤務總隊、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內政部警政署、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空中勤務總隊、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等單位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部分,並聽取部長的施政計畫重點報告。
- 討論內容涵蓋強化治安、建構災防體系、簡化役男徵兵處理、維護國境安全及落實人權保護等施政目標,以及各單位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相關爭議
- 瓦斯鋼瓶汰換:江啟臣委員質疑消防署補助汰換20年以上老舊瓦斯鋼瓶時,仍使用舊式鋼瓶而非新型LPG複合鋼瓶,認為政府應將預算用於最新科技產品以提升安全性、環保性與便利性。消防署表示已探討2年,但法規未修訂。
- 戶政登記便民化:江啟臣委員建議結婚登記不需回戶籍所在地,主張應簡化法令,讓民眾可透過網路辦理,部長原則上同意。
- 食安稽查警力支援:江啟臣委員、姚文智委員、林佳龍委員關切食安稽查人員安全,建議警察應陪同稽查。警政署表示必要時會派警力協助,但反對成立專門的「衛生警察」,認為會增加警力負擔且警察缺乏專業。部長則建議建立資訊系統並找物質流專家協助查核點。
- 警察專案考績寬濫與「獎由上起」現象:段宜康委員指出近3年警察人員記兩大功比例異常高,且多集中於高階警官,基層警員比例極低,質疑內政部考績委員會核定標準與考績法施行細則不符,要求檢討。中央警察大學校長謝秀能為其記兩大功事由辯護,但遭段委員質疑。
- LINE犯罪工具化與國際合作困境:吳育昇委員關切LINE被利用為犯罪工具,要求警政署與日本LINE總公司協商提供監聽資料。警政署表示對方以日本法令為由無法提供,且我國非國際刑警組織會員國,合作管道受限。
- 國民黨全代會警力部署過當:黃文玲委員、陳怡潔委員、陳其邁委員質疑警政署在國民黨全代會期間動員1,600名警力、設置4公里管制區及500多個拒馬,遠超實際抗議人數(500-600人),認為警力部署不符比例原則且擾民,要求檢討懲處。警政署解釋是基於情資預判及地方申請,但承認實際抗議人數少於預期。
- 大陸專業人士來台管理與違規招商:黃文玲委員、李俊俋委員質疑移民署對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與申請目的不符活動(如違法招商)的查核與裁罰不力,核可率高但懲處案件極少,認為存在行政怠惰。移民署表示會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並加強查核。
- 替代役人力運用與分配不當:李俊俋委員指出役政署分派大量替代役男至警察役及公共行政役,但其職能受限,無法有效協助警察,且多從事掃地、倒垃圾等工作,未能充分發揮人力專長,質疑役政署未落實人力運用原則。
- 原住民自製獵槍除罪化與移送問題:鄭天財委員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將原住民自製獵槍除罪化,僅處罰鍰,但警政單位仍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導致法院判無罪,造成基層警察與原住民之間的誤會,建議警政署研商解決。
- 原住民地區警力配置與回鄉服務機制:孔文吉委員反映原住民地區警員減少,派出所所長非原住民,且原住民警員回鄉服務機制不足,希望警政署能加強招募原住民警員並建立回鄉服務機制。
- 山地與平地原住民選舉區隔不合理:李桐豪委員指出部分縣市的山地原住民無法投票給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認為此區隔不合理,部長同意應檢討。
- 通緝犯上手銬與人權爭議:李桐豪委員質疑對微罪通緝犯(如妨害名譽)主動到案後仍上手銬並公開羞辱,不符人權考量。警政署表示依標準作業程序處理,避免疏縱人犯,但委員認為應考慮罪行輕重與主動到案等因素調整執法方式。
- 傳統聚落保存與消防規範衝突:邱文彥委員以韓國全州為例,指出台灣在都市計畫與消防規範上常犧牲古建築或傳統聚落完整性以拓寬道路,建議內政部與消防署應考量文化保存,研擬多元消防對策,如小型消防設備或替代方案。
- 詐騙案件頻傳與法律檢討:邱文彥委員關切台灣詐騙案件金額龐大且慣犯多,質疑檢方證據不足或法律刑度問題。警政署表示每年詐騙金額約40多億元,會加強偵辦與搜證,並檢討法律刑度。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肯定內政部李部長民調滿意度高,建議分享成功經驗。
- 質疑消防署汰換瓦斯鋼瓶未採用LPG複合鋼瓶等新科技,仍使用舊式鋼瓶,要求部長帶頭改革。
- 建議結婚登記不需回戶籍所在地,應簡化法令,讓民眾可透過網路辦理。
- 要求食安稽查應有警察陪同,以保障稽查人員安全,並請內政部配合地方政府需求加派警力。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警察人員專案考績記兩大功過於寬濫,且多為高階警官,基層警員比例極低,不符比例原則。
- 要求內政部及警政署檢討考績標準,並追究考績委員會責任,否則將刪除警政署考績獎金預算。
- 批評中央警察大學校長謝秀能對其記兩大功事由的解釋荒謬,要求部長說明。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關切下半年治安狀況,要求警政署將毒品犯罪原因納入統計報表。
- 關切LINE被利用為犯罪工具,要求警政署與日本LINE總公司協商提供監聽資料,並透過外交管道積極處理。
- 建議移民署對所有網路婚友社全面清查,以遏止非法婚姻媒合。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在國民黨全代會警力部署過當,動員1,600名警力、管制區長達4公里,遠超實際抗議民眾人數,造成擾民與資源浪費,要求部長調查懲處。
- 質疑移民署對大陸人士來台從事與申請目的不符活動的查核與裁罰不力,罰款收入編列過低,要求增列預算並提出法規檢討方案。
- 強調移民署應強化對違法婚姻媒合廣告的查緝與裁罰,不應有行政怠惰。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內政部為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的主管機關,但對違規招商等行為查核不力,核可率高但懲處極少,要求部長負責。
- 質疑役政署替代役人力分配不合理,大量役男分派到警察役及公共行政役,但職能受限,未能充分發揮專長,造成人力浪費,要求檢討。
- 關切警察大學公費追償收回率偏低問題,要求檢討追償作業方式。
- 質疑空勤總隊廠商履約能力控管不佳,導致賠償收入逐年增加,飛機妥善率低,要求調查代理公司問題。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提出居住正義、國土整體規劃等概念,但質疑政策推動進度緩慢,未有具體成果。
- 主張食安問題已構成國安問題,建議成立衛生警察或利用替代役相關科系學生協助食品衛生稽核工作。
- 質疑移民署提供中國大陸官員來台資料時,以個資法為由隱匿重要資訊,造成資訊不對稱,影響立委問政,要求部長檢討改進。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在省政府的歷練,敢於面對和解決問題,並在公共用地解編、生活圈道路系統調整等政策上給予支持。
- 批評警政署在苑裡風車事件中懲處基層警察不公,認為警察是執行命令,應檢討改進,避免警察難為。
- 要求警政署解決地方守望相助隊巡邏車服裝問題,不應因監察院糾正而阻礙地方治安協勤。
- 關切瓦斯鋼瓶汰換、消防器材採購等問題,質疑有圖利廠商之嫌,要求消防署加強改進。
- 質疑內政部所屬單位電子、雲端計畫維修費編列過高,要求檢討採購規則。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國民黨全代會警力部署問題,雖理解料敵從寬,但質疑警力是否過多不符比例原則。
- 對立委助理酒駕妨礙公務事件與一般民眾酒駕處置待遇不同,質疑警政單位執法雙重標準,要求檢討。
- 建議部長應強力協助衛福部處理食安問題,運用物質流專家找出查核點,不應僅限於內政部業務。
- 質疑移民署公函提及「情蒐立法委員動態」,認為用詞不當,易引人誤解,要求改善。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關切國民黨全代會維安警力部署過當,造成擾民,要求警政署儘速提出檢討報告。
- 指出全國警察警力嚴重不足,與編制員額差距大,要求警政署評估合理人數並提出補足方案。
- 質疑警察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未減反增,但政風單位仍編列高額獎勵金,要求檢討監督績效。
- 質疑警員利用初級英檢重複加分以鑽升遷漏洞,要求檢討重複加分機制。
- 關切在台逾期停留人數眾多,尤其行蹤不明外勞成為社會隱憂,要求移民署檢討管理政策,並質疑檢舉獎金效益過低。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黨全代會路權申請與集會遊行核准過程,認為警政署與國民黨「內神通外鬼」,將管制區範圍畫得過大,箝制人民集會遊行自由。
- 指出國民黨全代會參與人數僅861人,卻動用1,600名警力保護,不符比例原則,質疑警力資源浪費。
- 關切移民署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違規行為的裁罰不力,裁罰收入編列過低,認為是行政怠惰,要求增列預算並研擬裁處罰則。
- 質疑移民署要求各單位蒐集立法委員動態與關切議題資料,認為是「情蒐」,要求提供公文並停止此行為。
- 關切空勤總隊直升機妥善率低,因廠商未能履約交出零件,要求調查代理公司問題並提出改善報告。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關切義勇消防、救護人員裝備不足問題,特別是面罩等個人衛生裝備,要求消防署加強補強。
- 指出捕蜂抓蛇等特殊勤務裝備應加強補助地方,並應輔導或優先補助需求較高的山區縣市。
- 關切義消承擔救護宣導工作時,缺乏安妮、AED等器材,要求消防署提供相關數據並加強支援。
- 請部長提出對台灣年度字的看法,部長回答「亂」,並期許內政部能「撥亂反正」以求「穩」。
- 提案建議移民署增列陸客單次入出境證規費收入1億5,000萬元,因應陸客自由行人數上限調高。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回應部長對年度字的看法,認為「混」更能形容當前台灣「混亂」的狀態,並指出油品、食品及政府官員都在「混」。
- 主張食安問題已構成國安問題,質疑內政部與警政署對此缺乏積極應對政策,反對成立衛生警察,認為思維停留在舊時代。
- 建議可利用替代役相關科系學生協助食品衛生稽核工作,以應對國安層級的食安問題。
- 質疑移民署對立委索取中國大陸官員來台資料時,以個資法為由提供不完整資訊,造成資訊不對稱,要求檢討改進。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肯定主席主持會議的彈性與人性化,並褒獎部長民調最高,但指出台灣當前社會亂象是長期問題引爆,政府應負責任。
- 強調公民社會對政治社會的不信任,導致反專業的流行文化,呼籲政府反省並釐清「正見」與謬誤。
- 以食安問題為例,指出國民薪資倒退導致廠商降低成本,市場倫理破壞,政府公權力應專業、勤勉、預防性介入。
- 提出應檢討移民政策,如美國大赦非法移民以提高生產力,安定社會,認為台灣不應懼怕改革。
- 強調消防預算應歸零思考,以提高消防人員效率與尊嚴,並以台南市火災零死亡為例,說明台灣問題可解決但缺乏真正的專家。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將原住民自製獵槍除罪化,僅處罰鍰,但警政單位仍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導致法院判無罪,造成基層警察與原住民之間的誤會。
- 建議警政署應邀請法務部、司法院等相關部會,針對原住民自製獵槍是否應移送地檢署、有無刑事責任等問題召開會議研商,並蒐集判例加以討論,以解決執法爭議。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反映原住民地區警員減少,派出所所長非原住民,且原住民警員回鄉服務機制不足,希望警政署能研擬機制,加派具有資格的原住民警察、警官回鄉服務。
- 關切森林警察執法過當問題,舉例南投布農族原住民被手銬腳鐐銬起,質疑警方對嫌疑犯處理方式侵犯人權與尊嚴,要求警方執法時多注意,避免過當。
- 強調原住民希望自己家鄉的人來服務,要求警政署多花心力了解山地鄉員警狀況,並建立回鄉服務機制。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指出部分縣市的山地原住民無法投票給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認為此區隔不合理,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研究並儘速處理地方制度法相關問題。
- 關切通緝犯上手銬與人權爭議,質疑對微罪通緝犯主動到案後仍上手銬並公開羞辱,不符人權考量,要求警政署檢討調整執法方式,考慮罪行輕重與主動到案等因素。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以高雄內惟李氏宗祠及韓國全州古都為例,指出台灣在都市計畫及消防規範上,常犧牲古建築或傳統聚落的完整性,建議內政部與消防署應從文化保存角度出發,研擬多元消防對策,如小型消防車或特殊噴灌設備,做整合性考慮。
- 關切台灣詐騙案件頻傳且慣犯多,質疑檢方證據不足或法律刑度問題,要求警政署提供詐欺案件偵辦及判決結果的檢討報告,以保護民眾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部長 內政部
- 表示擔任內政部長約1年9個月,民調高是內政部同仁努力結果,腳踏實地、勤於溝通。
- 對於瓦斯鋼瓶汰換問題,表示未看過新型複合鋼瓶,但認同替代材料研發先進,會特別注意。
- 原則上同意結婚登記不需回戶籍所在地,會與戶政司研議提出修法版本。
- 同意食安問題是國安問題,警察在必要時會配合稽查,但食安稽查專業性高,警察同仁缺乏專業。
- 表示會檢討警察專案考績寬濫問題,希望未來敘獎符合比例原則。
- 承諾會儘速檢討國民黨全代會警力部署過當問題。
- 承諾會與經濟部聯繫,希望未來對大陸人士來台違規招商等行為能確實處理,並承諾若移民署未照規定做,會找謝署長負責。
- 同意替代役相關科系學生可協助食品衛生稽核工作,會請役政署整理人員並主動在院會提出人力協助。
- 表示公共用地解編已在推動,並將既成道路納入考量;生活圈道路系統調整也在討論中。
- 承諾內政部會配合行政院討論國有土地活化問題。
- 對於山地與平地原住民選舉區隔問題,表示不合理,會與民政司及原民會研究。
- 對於通緝犯上手銬問題,表示理解警察有標準作業程序,但會研究執法上是否有空間避免羞辱。
- 表示會請營建署協助消防署,針對需保存的特定建築物,考量防火安全與配置不同規格消防設備。
- 承諾會請本部負責地理資訊系統的同仁主動與衛福部聯絡,協助建構食安資訊系統,並建議找物質流專家找出查核點。
葉吉堂 署長 消防署
- 表示瓦斯鋼瓶汰換問題已探討2年,但法規未修改。
- 承諾會接受委員建議,將瓦斯鋼瓶汰換為最新產品。
- 表示義勇消防、救護人員裝備逐年汰換,但部分單位仍不足,目前空氣呼吸器約一半人員有,實際救災人員可輪流使用。
- 同意面罩關乎個人衛生,會特別考量於明年預算中加強補強。
- 表示捕蜂抓蛇等特殊裝備由地方編列預算購置,會加強從中央到地方的輔導與優先補助。
- 表示AED與安妮等救護宣導器材在地方上不缺,幾乎每部救護車上都有AED。
- 承諾會後一個禮拜內提供全國各縣市第一線義消人員的人數、配備與數量資料。
王卓鈞 署長 警政署
- 表示下半年治安狀況整體微降,重大刑案也微降,持槍刑案總數下降但槍擊案件略增。
- 表示毒品犯罪原因統計仍在研究中,已發函請各警察機關調查嫌疑人犯罪原因是否因施用毒品。
- 表示LINE總公司以日本法令為由,無法承諾提供監聽資料,且我國非國際刑警組織會員國,合作管道受限。
- 表示在國民黨全代會警力部署是基於情資預判及地方申請,實際抗議人數少於預期,會檢討但否認過當。
- 表示全國警察編制員額與預算員額差距大,目前警力不足,主因是警專容訓量不足及離退率偏高,預計105年可補足缺口。
- 表示警察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有六成多是自行查辦,政風獎勵金預算為56萬9,000元。
- 表示會檢討警員利用初級英檢重複加分的問題。
- 表示對成立衛生警察持反對意見,認為全國警察皆可配合稽查,不需另設專責警力,將由保七總隊配合相關查緝作為。
- 表示法院判例不能作為不移送原住民自製獵槍案件的依據,但會由承辦單位及法制室研商判例。
- 表示警大警專招考會給原住民加分,已達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進用人數,並會要求縣市警察局長將原住民警察派到原鄉服務。
- 表示對分局長派任有遵循步驟和原則,原鄉部落治安平穩,新分局長可能派任到單純分局。
- 表示對嫌疑犯使用戒具手銬符合規定,但會注意執法時避免侵犯人權與尊嚴。
- 表示詐騙案件每年數據約40多億元,會加強偵辦搜證,並檢討法律刑度,將提供檢討報告。
- 承諾對所有網路婚友社全面清查。
林德華 局長 刑事警察局
- 表示已對各類刑案涉及毒品犯罪進行電腦分析和統計。
- 表示LINE總公司承諾將台灣方面的意見帶回總公司研究,並將於12月14日再次會談。
- 說明刑事局DNA鑑識主要以刑事案件為主(每年近7,000件),民事親子鑑定多轉向大型醫院,故現有預算足夠,不需增列以免排擠刑事案件偵辦。
謝立功 署長 入出國及移民署
- 表示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移民署。
- 說明大陸人士來台申請程序需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審後送移民署聯審會審查,核可率高達9成以上。
- 表示若大陸專業團體未依申請內容行事,會先請申請主管機關認定,並可限制邀請機關或受邀者入境。
- 表示針對大陸人士來台違規招商,目前無罰金規定,主要以管制方式處理(如限制邀請或入境)。
- 表示目前在台逾期停留人數約4萬人,多數為逃逸外勞違法打工,查緝為下游工作,盼從源頭管理政策檢討。
- 說明103年編列4萬6,000元檢舉獎金是針對違反入出國案件(如偷渡、違法移民機構),旨在鼓勵民眾檢舉。
- 表示「情蒐立法委員動態」公函旨在了解委員意見,以改進現行作法或法令,是全面性措施,並非針對特定團體。
- 表示陸客來台人數受旅遊法修法影響,短期內難預估,但同意增列5,000萬元陸客單次入出境證規費收入。
- 表示對違法婚姻媒合廣告的裁罰金額不高,因宣導成效良好,違法件數逐年下降,且專勤隊人力需負擔多項工作。
林國演 署長 役政署
- 說明替代役統一分發程序是先受基礎訓練,再依專長與志願分發。
- 表示替代役人數最多的是公共行政役,其次是警察役。
- 說明警察役替代役男主要協助警察同仁辦理相關事務,執勤時需警察陪伴,不能單獨指揮交通或直接接觸受刑人。
- 表示教育替代役對學校仍不可或缺,未來會仔細審查人力運用,考量專長充分運用。
- 表示今年罰薪案件僅1件,去年5件,且103年度歲入「一般賠償收入」倍增主要來自採購案廠商違約收入。
- 承諾若衛檢人員需要替代役協助,只要衛福部提出需求,就會提供替代役人力。
謝秀能 校長 中央警察大學
- 說明其在台北市主辦聽障奧運會時,因消弭禍患而獲記兩大功。
- 說明警察大學公費追償機制,學生畢業3年內未考上特考者需賠償,若未歸還會提起訴訟並取得債權憑證,確保5年內追償完畢,不會再發生因時效消滅造成國庫損失的情形。
蔡水勝 主任 警政署人事室
- 說明警政署進用原住民人數已達2,930人,超過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規定2,813人。
- 表示會要求縣市警察局長,儘量將原住民身分的警察派到原鄉部落派出所服務。
董劍城 總隊長 空中勤務總隊
- 說明空勤總隊賠償收入增加主要來自航材採購和飛機維護契約逾期計罰,會加強稽催。
- 表示主力機隊AS365N海豚直升機需十年大檢,航材採購數量增加,但因數量少,原廠交貨期程不一,只能按契約罰則處理。
- 說明目前AS365N型直升機10架中,有4架進行十年大檢,只剩6架能飛行,妥善率受零件供應影響。
- 承諾1個月內提出3年內廠商違約情形及檢討改善報告。
陳國進 組長 警政署保安組
- 說明國民黨全代會申請集會遊行的範圍包括台灣大道、中央路一段、立德街、文心街、中華路一段、中華路橋等管制區。
李臨鳳 組長 移民署
- 說明101年針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入出國移民法的跨國婚姻廣告,只收了230萬元罰款,件數35件;今年截至目前有6件違法刊登廣告,裁罰收入80萬元。
- 說明民眾檢舉後,專勤隊會協查廣告刊登位置及查證,之後進行裁罰。
張素紅 組長 移民署
- 說明101年和102年逾期停居留罰款實際少收2,000萬元。
相關後續
- 警政署103年度行政規費收入DNA親子鑑定費增列案不通過,維持原編列預算。
- 中央警察大學103年度歲入一般賠償收入追償公費作業方式相關提案撤回,警察大學承諾已改善追償機制,不會再發生因時效消滅造成國庫損失。
- 役政署103年度歲入一般賠償收入相關提案通過主決議,要求役政署檢討替代役男懲處種類,未來不再以罰薪為處罰方式。
- 空勤總隊103年度歲入賠償收入相關提案通過,要求空勤總隊於1個月內提出3年內廠商違約情形及書面檢討改善報告。
- 移民署103年度歲入「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無戶籍單次入出境證」規費收入增列5,000萬元。
- 移民署103年度歲入「罰款及賠償收入」項下「罰金罰鍰」增列500萬元。
- 移民署103年度歲入主決議通過,要求移民署會同陸委會針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違規(如非法婚姻媒合廣告、逾期停留、與申請目的不符)研訂裁處罰則,送交內政委員會委員為修法參考。
- 移民署被要求澈底改善「情蒐立法委員動態」之行為,應透過國會聯絡人與立委互動,專勤隊等司法警察身分人員不宜從事此類資料蒐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302
- 卷/期/冊
- 102/73/2
- 發布日期
- 2013-12-0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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