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與外交部預算:聚焦福利、援外與外交挑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3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外交部主管收支進行討論。退輔會預算審查聚焦於職務宿舍租金、子女教育補助、健保資源浪費及轉投資事業虧損等爭議,多項提案經決議減列或凍結。外交部預算審查則涵蓋國際援外、駐外館舍租金、簽證費用、資安防護及外交策略等議題,部分預算經調整或凍結,並要求外交部積極檢討相關政策與執行成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3年度的歲入與歲出預算,特別針對榮民職務宿舍租金、子女教育補助、健康保險補助、志工服務費、榮民醫療照護、農林機構營運、就學職訓獎助及轉投資事業管理等議題進行檢討。
- 核心問題包括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資源使用的公平性與效率,以及對退除役官兵福利措施的法源依據和社會公平性考量。
相關爭議
- 職務宿舍租金過低:委員指出退輔會宿舍位於精華區卻租金低廉,形同「黃金屋價,垃圾租金」,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建議提高租金及繳交詳細資料。
- 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缺乏法源:委員質疑退休軍公教已領取優渥月退休金,仍比照在職軍公教支給子女教育補助,且不排富,於法無據且製造社會對立。
- 榮眷健康保險補助資格不符: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榮民、不具榮民(眷)身分者及重複投保者仍獲補助,有違全民健康保險法及相關規定。
- 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經費編列過高:委員認為服務組長與服務員的補助金額差距懸殊,且與內政部居家服務員車馬費相比明顯過高且浮濫。
- 榮民醫療體系偏離照顧初衷:委員擔憂退輔會所屬醫療機構過度追求社區醫院或醫學中心角色,忽略優先照料榮民(眷)的初衷。
- 榮民安養機構空置率高與設施未達標準:委員指出多處安養機構占床率未達80%,資源閒置,且部分未達「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面臨罰款危機。
- 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不佳與公股代表失職:委員質疑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卻轉嫁安置基金,榮電公司破產導致員工權益受損,且退輔會官員兼任轉投資事業董監事領取車馬費形同變相加薪,未善盡監督之責。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提高職務宿舍租金使用費,並提交大台北地區宿舍詳細資料,認為現行租金形同免費,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 提案全數刪除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因其於法無據且不排富,造成社會對立。
- 質疑退輔會年年編列龐大預算,福利服務對象浮濫,經濟狀況佳者亦分食資源,建議檢討並提高排富標準。
- 建議退輔會應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協調整併就業服務機構,節約社福支出。
- 建議退輔會應與衛生福利部協調整併老人安養機構,避免資源閒置浪費。
- 提案全面撤換不適任之公股代表,停止會內人員兼任公股董監事,認為其未善盡公股代表之責且藐視國會決議。
- 建議天然氣公司派任董事應以專業為準則,不應以將領身分作為考量。
- 再次要求退輔會及經濟部能源局監督各天然氣公司公開財報與股東會議紀錄,以受公評。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提高職務宿舍租金使用費,並提交大台北地區宿舍詳細資料,認為現行租金形同免費,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 提案全數刪除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因其於法無據且不排富,造成社會對立。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榮眷健康保險預算3,000萬元,要求退輔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指出不符資格者仍獲補助及重複申辦家戶代表證問題。
- 提案凍結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500萬元,指出服務組長人數與支給金額明顯過高且浮濫,要求檢討並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榮民節活動經費200萬元,質疑經費估算高估虛報,將大筆經費分開拆帳規避採購法,要求專案報告。
- 建議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經費自104年起改由安置基金編列,以符社會公允。
- 建議退輔會應訂定相關就學補助就業之追蹤計畫,以為預算使用之合理,並應每年定期提交報告。
- 建議退輔會應採「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改採定額補助之方案」,以有效控制、降低榮民榮眷長期醫療資源浪費之情形。
- 建議退輔會應與中央健康保險局建立資訊交換平台,定期勾稽比對,並全面清理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一戶多證」問題,對不符資格者辦理退保追溯調整保險費補助。
- 建議退輔會應建立排富條款,並自104年起按排富條款編列服役10年以上未就養且未支領退休俸榮民遺眷喪葬慰問預算。
- 建議退輔會應積極督促農林機構持續營造地區特色、強化品牌價值,慎選合宜經濟作物,加強成本管控,以提升營運績效。
- 建議退輔會應妥善規劃安養機構功能及調整,中程計畫之擬定、修正應儘量確實,加強資源使用及釋出、消防設施及演練。
- 建議退輔會應尋求榮民安養機構轉型或委外經營等改善之道,避免資源閒置。
- 建議退輔會應積極提升榮民醫療體系整合後之成效,並於每年8月定期將榮民醫院之收支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參酌。
- 提案凍結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一般退休人員不應發放且於法無據。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提高職務宿舍租金使用費,並提交大台北地區宿舍詳細資料,認為現行租金形同免費,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 提案全數刪除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因其於法無據且不排富,造成社會對立。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榮民醫療照護」預算4,532萬5,000元,要求退輔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認為所屬醫療機構逐漸忘卻照顧榮民榮眷初衷。
- 提案凍結「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預算六分之一,指出農林機構休閒觀光績效不佳,且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招標程序規避政府採購法適用。
- 建議退輔會針對榮民安養及照顧工作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指出花蓮志學安養中心裁撤搬遷事件有失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 建議退輔會研擬開放非榮民申請自費安養之可行性,並提出配套方案,以有效提升安養機構資源使用效能。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應針對各項重大研究制定完整性及延續性之發展總計畫,並編列足額總預算,制訂研究計畫成果之評核項目進行管考,並於1個月內提出年滿55歲榮民是否納入榮總健診中心免費或優待對象之書面報告。
- 建議退輔會檢討以公務預算補助榮民醫院之妥適性,以期達到作業基金自給自足精神,並推動成本會計、利潤中心制度,提升營運效能。
- 建議退輔會應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將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納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專用於改善就養及清寒榮民、榮眷之生活水準。
- 建議退輔會應儘早擬訂相關配套措施,研擬其他運用替代役男方式及逐步改善行政機關效率與作業流程,降低人力需求。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應儘早擬訂相關配套措施,研擬其他運用替代役男方式及逐步改善行政機關效率與作業流程,降低人力需求。
- 建議退輔會應設法修正錯誤,儘速支付榮電公司員工薪資,解決工人問題,展現政府負責任之態度及決心。
- 建議退輔會應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台中榮總醫師內鬥、違反醫療倫理情事,並於1個月內提出加強榮總督導檢討報告及辦法。
- 建議退輔會應檢討人力不足之因,提升醫護人員待遇,改善醫療工作環境,保障榮民眷及國人醫療安全與服務。
- 建議金門醫院成為榮民總醫院之分院,以注入大型教學醫院資源,協助金門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醫療專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議凡符合「補助就養及未領退休俸榮民娶外籍及大陸配偶所生、就讀國中、小學子女營養午餐」資格者,皆應發給補助,不得以1,230人次為限,並應納入榮民遺孤在國中、小學就讀者。
- 建議退輔會應會同相關部會,研擬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將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納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專用於改善就養及清寒榮民、榮眷之生活水準。
- 建議退輔會應儘早擬訂相關配套措施,研擬其他運用替代役男方式及逐步改善行政機關效率與作業流程,降低人力需求。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研擬是否開放非榮民申請自費安養之可行性,並提出可執行之配套方案,以有效提升安養機構資源使用效能。
- 建議退輔會應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台中榮總醫師內鬥、違反醫療倫理情事,並於1個月內提出加強榮總督導檢討報告及辦法。
- 建議退輔會應檢討人力不足之因,提升醫護人員待遇,改善醫療工作環境,保障榮民眷及國人醫療安全與服務。
- 建議金門醫院成為榮民總醫院之分院,以注入大型教學醫院資源,協助金門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醫療專區。
- 建議退輔會應設法修正錯誤,儘速支付榮電公司員工薪資,解決工人問題,展現政府負責任之態度及決心。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應速釐清與國防部間的權責分工,並就「服務照顧」、「輔導安置」等重點工作建構服務照顧網,避免罅隙疏漏。
- 建議退輔會應積極提振「大立大破」決心,強化「募兵制」輔導安置與照顧任務,綜合檢討現有法令研修、加速任務轉型、組織再造及擴充五大核心任務能量。
- 建議退輔會速就「就業」可為之努力方向,檢討現有法規命令以安置就業,並規劃修正法律以擴大安置就業。
- 建議退輔會應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台中榮總醫師內鬥、違反醫療倫理情事,並於1個月內提出加強榮總督導檢討報告及辦法。
- 建議退輔會應設法修正錯誤,儘速支付榮電公司員工薪資,解決工人問題,展現政府負責任之態度及決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清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董翔龍 主任委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情 處長 國防部人次室人事勤務處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周文玲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3款規費收入增列「場地設施使用費」之「停車場之場地租金收入」35萬元,改列為1億3,494萬元。
- 歲入部分:通過決議1項,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高職務宿舍「租金使用費」,並提交大台北地區停車位、職務官舍及宿舍詳細調查資料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歲出部分:第26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減列4,327萬1,000元,其餘照列,改列為1,252億5,967萬2,000元。
- 歲出部分: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關於「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應予全數刪除,保留送院會處理。
- 歲出部分:通過決議39項,其中多項預算項目被凍結,例如榮眷健康保險凍結3,000萬元、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凍結500萬元、榮民節活動經費凍結200萬元、榮民醫療照護凍結4,532萬5,000元、農林機構永續經營凍結六分之一等,並要求退輔會提交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另有委員提案凍結退休人員及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化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保留送院會處理。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外交部103年度公開及機密預算,重點在於外交部「活路外交」政策的推動成效、國際組織參與、援外經費分配、駐外館舍租金與管理、資訊安全,以及對外文宣與形象維護等。
- 主要探討外交資源的有效運用、對菲律賓風災的人道援助、國際組織中台灣名稱爭議、駐外人員言行規範、外交人員子女國家認同、簽證政策調整及文化外交推動等多元議題。
相關爭議
- 駐美代表金溥聰對檢察總長洩密案的個人發言:委員質疑金大使以國家代表身份對司法案件發表個人意見是否適當,外交部應否阻止其不當發言。
- 國際組織中台灣名稱被矮化:委員指出多個國際組織網站將台灣標示為「Taiwan, the Province of China」,質疑外交部處理不力。
- 駐外館舍租金豪奢與管理標準不一:委員揭露駐外館舍月租金高昂且坪數過大(如新加坡、英國),質疑浪費公帑且缺乏統一管理標準。
- 外交部員工停車費未收費:委員建議外交部應比照其他部會收取員工停車費,以落實節能減碳政策。
- 簽證費用過低:委員認為我國對外國人士申請簽證費用遠低於他國對我國人收費,建議酌予提高以增加歲入。
- 公務車輛維護費及油料編列不精實:委員指出駐外機構公務車輛維護費編列標準不一,油料預算增減幅度大,有浮編之虞。
-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不合理:委員質疑出國人天數減少但預算大幅增加,顯不合理。
- 外交部高階文官員額組改後不減反增:委員批評外交部組改後簡任官員增加,有「愈改愈肥」之嫌。
- 駐外使館婚姻面談拒見率過高:委員擔憂面談人力不足導致拒見率過高,衍生社會問題。
- 外交文宣影片內容爭議:委員批評外交部曾推出「保釣愛台灣」、「阿宏開講」等戲謔影片,及UNFCCC微電影避稱「TAIWAN」改用「FORMOSA」的爭議,認為文宣成效不佳且傷害政府形象。
- 文化外交預算占比低落:委員指出外交部文化交流預算連年遞減,且所佔比例未達20%,未能將文化外交提升至國家戰略層級。
- 協助日本索償債權及慰安婦補償費成效不彰:委員質疑相關經費年年編列卻無實質進展。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詢駐美代表金溥聰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發表個人意見的適當性,要求外交部部長說明並阻止不當發言。
- 質疑馬總統針對法務部撤銷邱議瑩委員告訴案的「負面看法」是否來自金大使。
- 關切檀香山松鶴公司作為政府國有財產的定位、管理適法性及潛在糾紛風險,要求外交部提供詳細資料及營運方針。
- 提案凍結核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要求外交部、原能會提出加強國際原子能科學合作與交流具體方案。
- 提案凍結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預算,指出出訪團服裝「混搭風」未能正確展示各族群特色,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 提案刪除編印外交部通訊、專家學者顧問費等預算,認為政府財政困難不應再成長。
- 提案刪除考察影視發展暨派員赴海外採訪差旅費,認為影視發展非外交部業務,應由文化部執行。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關切菲律賓風災援助金額與物資,建議擴大援助規模,並利用援助提升我國國際形象。
- 要求外交部對國際民航組織(ICAO)網站將台灣列為「Taiwan, the Province of China」提出抗議,並提供抗議資料。
- 建議外交部持續爭取免簽待遇,同時檢討對部分友好國家(如巴拿馬)未給予免簽的政策,以促進觀光人潮。
- 提案要求外交部會同行政院資安辦公室、國安局,針對駐外館處資安防護進行演練與評估,提升防護設備。
- 提案建請外交部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提案建議外交部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整體布局,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ICAO網站將台灣寫為「Taiwan, the Province of China」,要求外交部承諾盡全力完成正名工作,而非僅「努力」。
- 揭露駐外首長宿舍租金高昂且坪數過大(如駐新加坡、駐歐盟),質疑外交部缺乏統一標準且過於豪奢。
- 提案增列外交部主管及所屬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地區機關單位員工停車費月租金收入,以鼓勵大眾運輸及節能減碳。
- 提案增列簽證費用2億5,000萬元,指出我國簽證費用過低,與他國對我國人收費不對等。
- 提案增列外交部職務官舍「租金使用費」30萬元,指出首長官舍免收費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 提案刪減外交部駐外公務車輛維護費三分之一並凍結其餘,指出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有浮編之虞。
- 提案刪減外交部油料費預算1,000萬美元,指出部分駐外機構油料量預算增減幅度過大,編列不夠精實。
- 提案刪減外交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1,000萬元,質疑出國人天數減少預算卻大幅增加不合理。
- 提案減列外交部「製作國情資料」預算300萬元,質疑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等薪資偏高,且文宣曾出錯。
- 提案減列外交部「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預算300萬元或100萬元,批評「保釣愛台灣」、「阿宏開講」等影片文宣傷害政府形象。
- 提案減列外交部「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300萬元,鑑於政府財政困境應節約開支。
- 提案統刪「駐外機構業務」預算2億元,指出近3年度預算執行賸餘數均逾1.5億元以上,且監察院曾糾正預算編列與控管失當。
- 提案刪減「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300萬元,批評外交部曾拍攝UNFCCC微電影避稱「TAIWAN」改用「FORMOSA」的爭議。
- 提案凍結駐外使館婚姻面談相關預算十分之一,指出簽證面談人力不足導致拒見率過高,衍生社會問題。
- 提案凍結外交部「一般行政」項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預算,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部分。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2009年西班牙政府是否曾函告我國衛生署台灣混油問題嚴重,要求外交部查證。
- 建議外交部應更積極協助民間物資、人力進入菲律賓災區,扮演更積極角色。
- 建議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外調時,仍應以日本系統人員為首要考量,以維護國家利益。
- 呼籲外交人員對子女的教育和國家認同要多用心,避免子女成年後不認同台灣。
- 建議外交部解除外交官員官舍禁止飼養寵物的規定,認為此規定過時且不人道。
- 提案增列外交部主管及所屬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地區機關單位員工停車費月租金收入,以鼓勵大眾運輸及節能減碳。
- 提案增列簽證費用2億5,000萬元,指出我國簽證費用過低,與他國對我國人收費不對等。
- 提案增列外交部職務官舍「租金使用費」30萬元,指出首長官舍免收費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 提案刪減外交部駐外公務車輛維護費三分之一並凍結其餘,指出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有浮編之虞。
- 提案刪減外交部油料費預算1,000萬美元,指出部分駐外機構油料量預算增減幅度過大,編列不夠精實。
- 提案刪減外交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1,000萬元,質疑出國人天數減少預算卻大幅增加不合理。
- 提案減列外交部「製作國情資料」預算300萬元,質疑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等薪資偏高,且文宣曾出錯。
- 提案減列外交部「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預算100萬元,批評「阿宏開講」等影片文宣遭社會批評。
- 提案減列外交部「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300萬元,鑑於政府財政困境應節約開支。
- 提案統刪「駐外機構業務」預算2億元,指出近3年度預算執行賸餘數均逾1.5億元以上,且監察院曾糾正預算編列與控管失當。
- 提案刪減「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3億9,370萬2,000元,指出該科目近3年度結餘款高達2到4億元,預算編列浮濫。
- 提案刪減「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300萬元,批評外交部曾拍攝UNFCCC微電影避稱「TAIWAN」改用「FORMOSA」的爭議。
- 提案凍結外交部「一般行政」項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預算,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部分。
- 提案建議外交部應維持「台灣教育中心」相關預算編列,以維國家整體外交布局。
- 提案建議外交部應與教育部、僑委會積極協調,建立「外交替代役華語文支援教學方案」,推廣正體華語文教學。
- 提案建議外交部宜儘速將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及台灣民主基金會之101年度查核報告於該部網站公開,以符資訊公開法及立法院決議。
- 提案建議外交部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
- 提案凍結駐泰國代表處業務費用1,000萬元,指出台商在泰國外交工作表現強勁,但代表處有「靠勢」現象,業務不夠積極。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議外交部應多援助菲律賓,並透過國際媒體宣傳我國人道精神,提升國際形象。
- 質疑外交部在駐外使館防竊聽設備方面投入不足,尤其在情報活動頻繁的東南亞地區,要求加強保密工作。
- 提案凍結2億元(後改為1,000萬元)外交部本部預算,要求外交部籌組宣達團、安排媒體採訪太平島等,以提升我國南海政策主張國際能見度並宣示主權。
- 質疑文化部駐西班牙及休士頓辦公室租賃預算編列不實,認為應根據實際租賃進度調整。
- 建議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凡涉及商品採購及勞務服務,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或委由國內業者承攬,以嘉惠國內廠商。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在混充劣質油食安危機及韓國媒體偏頗報導事件中,即時維護我國形象與商機的損害控管作為,但提醒應注意馬來西亞的加工轉運問題及美國華僑區的掌握度。
- 對外交部文化外交成效感到遺憾,認為文化交流預算連年下降,外交部過度倚重文化部,建議應提升至國家戰略層級,並將文化與經濟相互加值。
- 建議外交部研議對外交流項目結構,勿將對外交流限縮於傳統經濟範疇,並提交文化外交新作法書面報告。
- 建議外交部應積極研議徵調具文化藝術實力之年輕替代役男至友邦提供藝術服務,以深入地方社區,發揮文化外交實力。
- 提案建請外交部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提案要求外交部會同行政院資安辦公室、國安局,針對駐外館處資安防護進行演練與評估,提升防護設備。
- 提案建議外交部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整體布局,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對外交部官舍租金豪奢感到不滿,認為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外交官員不應恣意揮霍,應節約儉樸。
- 提案增列外交部主管及所屬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地區機關單位員工停車費月租金收入,以鼓勵大眾運輸及節能減碳。
- 提案增列簽證費用2億5,000萬元,指出我國簽證費用過低,與他國對我國人收費不對等。
- 提案增列外交部職務官舍「租金使用費」30萬元,指出首長官舍免收費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 提案刪減外交部駐外公務車輛維護費三分之一並凍結其餘,指出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有浮編之虞。
- 提案刪減外交部油料費預算1,000萬美元,指出部分駐外機構油料量預算增減幅度過大,編列不夠精實。
- 提案刪減外交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1,000萬元,質疑出國人天數減少預算卻大幅增加不合理。
- 提案減列外交部「製作國情資料」預算300萬元,質疑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等薪資偏高,且文宣曾出錯。
- 提案減列外交部「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預算300萬元或100萬元,批評「保釣愛台灣」、「阿宏開講」等影片文宣傷害政府形象。
- 提案減列外交部「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300萬元,鑑於政府財政困境應節約開支。
- 提案統刪「駐外機構業務」預算2億元,指出近3年度預算執行賸餘數均逾1.5億元以上,且監察院曾糾正預算編列與控管失當。
- 提案刪減「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3億9,370萬2,000元,指出該科目近3年度結餘款高達2到4億元,預算編列浮濫。
- 提案刪減「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300萬元,批評外交部曾拍攝UNFCCC微電影避稱「TAIWAN」改用「FORMOSA」的爭議。
- 提案凍結外交部「一般行政」項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預算,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部分。
- 提案建議外交部應全面檢討海外官舍租金,並於下年度預算中詳列以供監督,以求公平及撙節國家支出。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肯定官舍代表國家形象,具有對外交際功能,但贊成節約不浪費。
- 肯定外交部對菲律賓風災援助的處理,但建議應有計畫、步驟,並思考後續如何藉機深化台菲關係。
- 肯定台紐、台星貿易協定簽署,但關切我國與其他東南亞國家簽署FTA進程緩慢,建議建立優先順序與整體策略,加速突破。
- 提案建議外交部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整體布局,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
- 提案建議外交部應重新檢討編制表,減少簡任員額,以避免「愈改愈肥」之亂象。
- 提案建請外交部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提案凍結駐外使館婚姻面談相關預算十分之一,指出簽證面談人力不足導致拒見率過高,衍生社會問題。
- 提案凍結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5,000千元,認為外交情報或資安維護恐不足。
- 提案凍結駐外機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預算,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部分。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今年在台日漁業協議、台菲事務、台紐及台星經濟合作協定等簽約方面的進展。
- 支持我國對菲律賓風災進行人道援助,認為這是國際觀的展現,不應因過去糾紛而報復。
- 建議外交部應與菲律賓台商會配合,協助台商捐贈物資發放給災民。
- 建議外交部應派專人主動進行「正名」工作,並要求查證桃園機場公司是否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
- 質詢美國牛肉進口問題,指出台灣只允許萊克多巴胺,但美國還有其他瘦肉精,關切其進口合法性。
- 建議文化部在海外設立台灣書院應與外交部及僑委會聯繫配合,避免各自為政。
- 提案凍結外交部「委託辦理民意調查及重要外交施政議題深度研究」預算五分之一,質疑其成果與成效不明。
- 提案凍結外交部「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業務費十分之一及資安防護技術費用四分之一,認為應節約開支並說明派員出國細節。
- 提案建議外交部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整體布局,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
- 提案凍結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項下「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預算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與主計處訂定統一標準。
- 提案凍結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各承辦單位辦理內外互調經費十分之一,質疑人次大幅增加原因不明確。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質詢外交部「國際合作」項目中協助中、東歐國家社區發展與民生建設經費650萬元是否足夠及主要用途。
- 關切「台灣獎助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留學或研究的成效,建議應追蹤學生回國後情況並保持聯繫。
- 質詢亞太司協助向日本索償債權及台籍慰安婦補償費預算執行效果,認為年年編列卻無實質進展。
- 關切台美TIFA互談進度,建議外交部加速推動雙邊投資協定(BIA)。
- 提案建請外交部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提案要求外交部會同行政院資安辦公室、國安局,針對駐外館處資安防護進行演練與評估,提升防護設備。
- 提案凍結駐外機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預算,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部分。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肯定我國政府與民間在311日本地震時對日援助對台日關係的正面幫助,並建議對菲律賓風災應擴大援助,廣結善緣。
- 肯定國會外交的重要性,但批評外交部業務報告對國會外交的忽視,並指出外交部在處理台星酒會邀請函等細節上的疏失。
- 關切我國在TPP、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的進程,認為僅靠雙邊協定不足,要求外交部提出區域性搭橋或搭平台的具體計畫與經費。
- 關切印尼代表出缺人選,建議應派具經貿背景且有助於台印FTA簽署的人才。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對菲律賓風災援助金額僅20萬美元,遠低於日本福島核災援助的300萬美元,批評是「重北輕南」且「瞧不起菲律賓」。
- 指出菲律賓將台灣與歐盟並列於援助清單,而非列入國家名單,質疑外交部未積極爭取台灣的國家地位。
- 呼籲政府增加對菲援助金額,並呼籲國民黨應捐款,認為藍綠應不分休兵一起拚外交,掌握表達善意機會。
- 批評外交部預算編製與執行混亂,屢遭監察院糾正,要求澈底檢討過去缺失,超效率運用僅剩籌碼。
- 質疑外交部對邦交國家投資考察補助用於非邦交國家,且效益不彰,圖利特定對象。
- 批評外交部駐外單位公務車輛未採購台灣國產汽車,未幫助國內汽車產業拓展外銷市場。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肯定本次對菲律賓風災援助軍機未塗掉國徽,堅持國格,並認為援助金額應視情況而定,不應盲目比照高額捐款。
- 建議外交部在運送物資時應考量海運,並確保捐贈物資的包裝、品質與有效期限,避免負面報導。
- 關切韓國「食物X檔案」節目對台灣鯛的偏頗報導,要求外交部持續與韓方交涉、抗議,並協助業者澄清。
- 關切印尼政府要求輸入台灣的印尼外勞提供雇主個資,可能與我國個資法衝突,要求外交部了解並處理。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外交部對駐外館員安全防護的特別編列,詢問是否能期待明年是個較安全的外交年。
- 肯定我國空軍C130運輸機迅速飛往菲律賓援助,並詢問外交部與菲律賓溝通及確保降落許可的過程。
- 關切社會上對菲律賓援助款項不足的批評,詢問外交部在正常預算中對天然災害援助的編列狀況。
- 詢問外交部如何確保捐助菲律賓的金額能真正用到災民身上。
- 建議外交部應將邀請外資到台灣或外國企業來台參觀、採購等作為績效指標,以促進經濟發展。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首次申請護照親辦措施中,要求14歲以上申請人須到戶籍地辦理的規定,認為造成不便,建議放寬至全國戶政事務所皆可受理。
- 建議外交部應調整觀光簽證政策,放寬對菲律賓、越南等周邊國家的簽證限制,以增加觀光人潮,不應因噎廢食。
- 關切越南婚姻移民人數暴增,建議外交部調整面談官人數與面談制度,以縮短等待時間並改善審核嚴格問題。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外交部應重視委員提出的國會外交報告意見,尤其在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時,應考量當地維修能力與環境。
- 建議外交部可將氣候變遷、島國議題、衛生環境、登革熱及瘧疾防治等作為與島國合作的議題,並利用我國技術與經驗提供協助。
- 建議外交部重新評估吉里巴斯虱目魚養殖場計畫,認為其在海洋養殖方面具潛力,可改善當地經濟與生態,並可作為環境教育中心。
相關人員回應
林永樂 部長 外交部
- 金大使對黃世銘案的發言是個人意見,與外交工作無關,外交部尊重司法,並要求所有駐外人員維持行政中立。
- 任何有損國家權益的做法都會提出抗議,並舉法新社、蘋果公司更名為台灣的例子,承諾持續努力正名。
- 駐外官舍是館長對外交際、應酬的重要場所,會考量地段、位置、規模及他國情況,否認豪奢浪費,承諾檢討。
- 回應菲律賓風災,我國第一時間捐助20萬美元,並募集超過100噸物資,已空運送達災區,獲得菲國肯定,將持續規劃援助。
- 表示已向ICAO網站將台灣列為「Taiwan, the Province of China」提出抗議,但聯合國體系內有其用法,我方底線是「中華台北」。
- 承認我國護照是世界最好用護照之一,將持續努力爭取更多免簽待遇,並分階段調整對友好國家給予免簽。
- 承諾將依規定查證前次長夏立言兒子兵役問題,並同意外交官子女國家認同需從小培養。
- 承諾檢討外交官員官舍禁止飼養寵物的規定,認為此規定過時。
- 說明台紐、台星經濟合作協定是長期推動的工作,未來將持續推動與其他國家簽署FTA或ECA,並以「堆積木」方式逐步洽簽雙邊協議。
- 回應國會外交非常重要,外交部將持續推動並配合委員,承諾檢討邀請函等細節疏失。
- 表示對TPP、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外交部已在規劃多元接洽,並推動可行性研究,將努力在2015年前達成目標。
- 回應印尼代表出缺,人選仍在作業中,將努力派駐有助台印關係發展與FTA簽署的人才。
- 回應中、東歐國家援助經費,由歐洲司張司長說明主要用於推展與巴爾幹國家關係的小額援贈。
- 回應台灣獎助學金成效顯著,將持續追蹤回國學生,認為他們將成為未來友邦重要人士。
- 回應慰安婦補償經費,由亞東關係協會羅秘書長說明主要用於協助國內團體持續要求日本賠償。
- 說明美國牛肉在安全性容許範圍內可食,我國依規定處理,強調台灣只允許萊克多巴胺在10ppb以下。
- 承諾與文化部持續聯繫合作,推動文化外交。
- 回應護照親辦規定,由領務局說明已鼓勵全國戶政事務所受理人別辨識,將持續與內政部溝通放寬。
- 回應觀光簽證放寬問題,表示已朝放寬方向進行,並舉菲律賓旅客有他國簽證即可來台為例,將請領務局改善。
- 回應越南婚姻移民面談問題,將持續加強河內、胡志明市人力,並調整越配面談制度。
- 回應外交部預算編製與執行問題,承認102年度油料編列有疏失,已接受監察院糾正並修正,強調預算皆實報實銷。
- 回應國際援助經費,表示102年編列約2億台幣,103年編列1.9億,會充分運用,並根據災情發展調整援助金額。
- 回應帛琉援助10萬美元問題,認為是適當的,會配合對方調整合作計畫。
- 回應邀請外資到台灣作為績效指標,表示會提供相關數據供委員參考。
- 回應外交部資安,辦公室有保密電話,但無保密手機,承諾會來檢討、加強。
- 回應駐泰國代表處業務,肯定台商協助,但承認代表處仍需開拓其他業務,承諾加強,並會了解曼谷市長未出席高峰會原因。
- 回應參與聯合國承諾,表示會評估委員意見。
李芳成 處長 外交部秘書處
- 回應員工停車費問題,表示部裡會研究,若可行會遵照辦理。
- 回應職務官舍租金問題,說明部次長及同仁原依規定收繳管理費,後因財政部告知依規定首長無需繳費才停繳,承諾通盤檢討官舍使用。
- 回應新加坡官舍租金高昂,解釋新加坡房價物價高,會重新評估考慮,但強調官舍有其功能。
- 回應諾魯及巴布亞紐幾內亞等地區,有錢也租不到合適房子,當地經濟商業價值提高,市區房子難租,治安不佳也是考量。
張玉燕 處長 外交部主計處
- 回應駐外公務車輛維護費編列標準不一問題,解釋全球物價水準、路況、修車技術不同,難以統一標準,大修會編列較高費用,強調實報實銷且103年度預算已減少。
- 回應油料費編列問題,承認102年度有誤植疏失,已接受監察院糾正並修正,103年度依101年度決算覈實編列,強調油料費實報實銷。
- 回應駐外機構業務預算賸餘數高問題,解釋因匯差及配合行政院強制節約措施,執行率仍達90%以上,且103年度已自行減編1億400多萬,懇請支持以維持外館基本運作。
- 回應「派員出國計畫」預算人天數減少但金額增加,解釋因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調整日支生活費及艙等,預算謹守行政院規定且皆奉核定,強調實報實銷並需附單據。
- 回應「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增加,解釋因新聞局併入本部,增加駐華記者聯繫會費用,其餘為長年辦理業務微調,懇請支持。
龔中誠 局長 外交部領務局
- 回應簽證費用問題,說明我國對美國簽證收取等額費用,對不同國家採相對方式收費,提高簽證費恐不利國人旅遊開支及國際觀光客流失,東南亞國家簽證費與我國一致。
- 解釋停留簽證為6個月以內短期簽證,居留簽證為6個月以上,觀光簽證是停留簽證的一種。
- 說明一次性簽證費用為2,200元,部分國家因其對我國簽證費用提高,我國亦相對提高,強調收費標準合理。
林鼎翔 副組長 外交部領務局簽證組
- 說明簽證收入部分,我國對美國簽證收取等額簽證費160美元(約5,000台幣),對不同國家採相對方式收費,大部分以簽證種類採差別定價。
- 解釋提高對外國人簽證收費,相對地該國也會提高對我國簽證收費,對國人旅遊開支不利,且可能造成國際觀光客流失。
- 說明停留簽證為6個月以內,居留簽證為6個月以上,觀光簽證是停留簽證的一種。
- 說明一次性簽證費用為2,200元,對部分國家因其對我國簽證費用提高,我國亦相對提高,強調收費標準合理。
牟華瑋 副局長 外交部領務局
- 說明14歲以上護照申請人須到戶籍地申請,是因內政部顧慮戶籍地身分證照片資料蒐集以戶籍地為準,若放寬全國實施在人別辨識操作技術上有困難。
- 表示外交部立場是鼓勵全國戶政事務所都能受理所有護照申請的人別辨識,將持續與內政部溝通放寬,與委員意見一致。
劉邦全 組長 外交部領務局
- 說明14歲以下申請人已可跨區辦理護照,將持續與內政部協調,希望能全面性開放所有年齡層的便民措施。
- 承諾會與內政部溝通,希望很快能全面開放,並會向委員報告具體措施。
王文信 處長 外交部政風處
- 說明每年安排至少2個使館進行反偵測工作,由調查局人員執行。
- 承認預算有限,103年預算僅40多萬元,但會加強反監聽偵測工作。
羅坤燦 秘書長 亞東關係協會
- 說明協助向日本索償債權及台籍慰安婦補償費,主要是提供台籍團體到日本或國際社會進行呼籲活動的協助經費,非打官司費用,慰安婦補償金已發放,活動仍在持續進展中,將繼續協助弱勢團體索賠。
張銘忠 司長 外交部歐洲司
- 說明中、東歐地區援助預算不足,主要用於推展與巴爾幹國家關係的小額援贈。
- 回應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服裝問題,已要求今年所有團隊遵照原住民委員會指示辦理,希望委員不要凍結預算。
- 回應文化交流經費連年遞減問題,承諾會彙整相關司處,根據委員建議研議並提交書面報告。
何登煌 司長 外交部亞太司
- 說明已將委員關於吉里巴斯的報告轉給駐館進行詳細評估。
- 說明吉里巴斯虱目魚孵育計畫正在進行中,已培育出虱目魚,並已擴場,是一項成功的計畫,已訓練諾魯等國家人員。
- 回應「委託辦理民意調查及重要外交施政議題深度研究」預算,其中1,000萬委託東協中心進行ECA可行性研究,另500萬與東協智庫合作,懇請撤案。
- 回應駐泰國代表處業務費用,說明駐泰國代表處規模最大、最忙碌,工作績效良好,且兼辦對緬甸推展任務,經費有限,若刪減恐影響業務。
- 回應「台灣教育中心」相關預算,表示沒有意見,已編列1,000萬元與去年相同。
賴建中 司長 外交部國經司
- 回應洽簽FTA或ECA提案,表示外交部與經濟部持續合作,接受委員督促。
- 回應「外交替代役華語文支援教學方案」提案,表示外交部接受,將與教育部協調。
- 回應財團法人實地查核報告公開問題,表示外交部已遵辦並於11月初上網公開,以後會改進。
- 回應援外計畫商品採購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表示朝此方向努力,但考量維修問題無法完全照辦。
劉克裕 副處長 外交部資電處
- 回應資訊安全防護提案,表示外交部將遵照委員指示研議並辦理。
- 回應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凍結提案,說明已建置跨國骨幹網路確保資料傳輸保密安全,已在14個館處建立機制,明年計畫擴增,若經費刪除恐造成保密漏洞,懇請撤案。
- 回應「檔案及資訊處理」業務費增加,解釋其中新增費用為新聞局國際網站維護費用併入,並非新增預算;派員赴駐外館處協助資安防護費用有其必要性,因應資訊問題無法當地解決需從台北或區域派遣,懇請支持。
郭素卿 處長 外交部人事處
- 回應外交部組改後簡任官員增加問題,解釋主要是容納新聞局移撥人員,部分單位裁併後需安置主管,領務局加派駐外功能及外交學院研究功能加強也增加人員,強調比例未超過銓敘部規定。
- 回應駐外使館簽證面談人力不足問題,說明每年有整批輪調,領務重點館處人力持續檢討,近4年泰國、印尼、菲律賓、越南都有增加人力,將視業務需要檢討,懇請免予凍結預算。
- 回應「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預算,說明26位臨時人員為新聞局原進用人員,隨業務移撥,薪資依年資晉升,新進人員薪水較低,強調是薪資福利一部分,刪減會影響待遇。
- 回應駐外人員川裝費調動人次增加,解釋因新聞局駐外任期併入外交部規定,部分人員任期屆滿需調回導致人次增加,為貫徹輪調,懇請委員支持不要凍結。
周台竹 司長 外交部國組司
- 回應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金門等世界遺產潛力點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表示外交部會全力配合文化部做這件事情。
高安 執行長 外交部公眾會
- 回應公眾外交與文宣業務經費,說明釣魚台短片各方建議已收納改善,經費涵蓋文宣片、廣告片、參訪、公報、聲明、記者會等,以及臺日漁業協議、臺星經濟伙伴協定等文宣,懇請委員保留費用。
陳天爵 司長 外交部國傳司
- 回應「製作國情資料」聘用人員薪資偏高問題,解釋薪水包含勞健保及勞退金,扣除後實領不到6萬元,且多數人員年資12年以上,薪資依考績晉升,新進人員薪水較低,因出缺才招募新人。
- 回應「考察影視發展暨派員赴海外採訪差旅費」,說明包含Taiwan Review月刊出訪採訪及派員參加視聽製作觀摩,經費很少,懇請撤案。
- 回應「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爭議,說明今年製作的2部微電影已改用「台灣」,不再使用「Formosa」。
王重德 代理處長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
- 回應核能專家訪視核四遭拒問題,說明原能會是管制機關,核四廠屬台電,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原能會駐外代表處是與國際原子能總署合作窗口,已成功安排官員來台視察並參與會員大會,懇請委員支持預算,免予凍結。
許德明 副司長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
- 回應西班牙及休士頓駐點辦公室租金減列問題,說明文化部成立後人員擴充需新辦公室,正在進行中,希望委員不要減列預算。
- 回應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預算編列於外交部項下,說明是遵照行政院「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規定編列,希望委員諒解。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外交部主管及所屬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地區機關單位員工停車費月租金提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 歲入部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收入增列2億5,000萬元提案撤案。
- 歲入部分:外交部職務官舍「租金使用費」增列30萬元提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 歲出部分:外交部駐外公務車輛維護費刪減三分之一並凍結其餘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油料費預算總計減列1,000萬美元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刪減1,000萬元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本部預算凍結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就籌組宣達團至美國、歐洲與亞太地區傳播我國南海主張、安排國外媒體採訪太平島等辦理情形,向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洽簽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議(ECA)提案通過,建請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整體布局,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
- 歲出部分:外交部資安防護工作提案通過,要求外交部應會同行政院資訊安全辦公室、國安局,進行資安演練及專案評估,提升防護設備。
- 歲出部分:外交部「臺灣教育中心」相關預算提案通過,要求維持相關預算編列。
- 歲出部分:外交部「外交替代役華語文支援教學方案」提案通過,要求外交部應與教育部、僑委會積極協調建立。
- 歲出部分:外交部財團法人實地查核報告公開提案通過,要求外交部宜儘速將未公開報告於網站公開。
- 歲出部分: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凡涉及商品採購及勞務服務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或委由國內業者承攬提案通過。
- 歲出部分:外交部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應朝統籌收付制度調整提案通過,要求外交部報請行政院協處各機關駐外事務。
- 歲出部分:外交部組改後簡任員額增加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金門等世界遺產潛力點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提案通過。
- 歲出部分:外交部駐外使館簽證面談人力不足相關預算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凍結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一般行政」項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預算提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 歲出部分:外交部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服裝問題提案撤案,但要求服裝方面不要搞混搭風。
- 歲出部分:外交部編印外交部通訊、延請專家學者顧問費等經費刪減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委託辦理民意調查及重要外交施政議題深度研究」預算凍結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製作國情資料」聘用人員薪資減列30萬元。
- 歲出部分:外交部「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經費減列100萬元。
- 歲出部分:外交部「編印外交名錄、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減列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考察影視發展暨派員赴海外採訪差旅費刪除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預算統刪減列1,000萬元。
- 歲出部分:外交部駐泰國代表處業務費用減列1,000萬元提案凍結500萬元,並要求本會期結束前請駐泰國代表返國述職。
- 歲出部分:駐外原子能科學發展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凍結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一般行政」中「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業務費」刪除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海外官舍租金問題提案通過,凍結1,000萬元。
- 歲出部分:外交部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相關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各承辦單位辦理內外互調經費凍結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文化部「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減列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減列370萬2,000元。
- 歲出部分:外交部文化交流活動提案撤案,但要求研議對外交流項目之結構,勿限縮於傳統經濟範疇,並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 歲出部分:外交部「參與國際組織活動」辦理推動國際組織活動文宣預算刪減提案撤案。
- 歲出部分:外交部「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刪減1元提案改為建請案,不刪減預算,要求外交部正視參與聯合國之承諾。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302
- 卷/期/冊
- 102/73/2
- 發布日期
- 2013-12-0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