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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外交部103年度預算:聚焦國際交流、援外與行政效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外交部103年度預算進行審查,重點討論包括國際學術交流經費、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補助效益、國際藝文巡演團多元性、國際合作預算執行率與台巴工業區問題、青年人才培訓、台灣獎學金運用及駐外館處財產與績效管理等。會議中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撤案或修正,部分則決議凍結並要求專案報告或提出改進方案,以提升外交工作效益與行政透明度。

討論事項一

103年度外交部「國際會議及交流」學術交流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三十九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外交部103年度預算中「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學術交流」經費的編列合理性,特別是與其他單位重複編列的問題。
  • 審查外交部學術交流計畫的目標、執行方式及對外國政策的影響力。

相關爭議

  • 預算重複編列疑慮:蔡煌瑯委員等人質疑外交部學術交流預算與其他單位重複,提案全數刪除。
  • 外交部解釋必要性: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強調外交部學術交流目的獨特,旨在發展與重點國家智庫、大學的合作關係,影響決策,故經費應維持。
  • 政治立場補助爭議:詹凱臣委員建議外交部對外活動應宣揚國家政府立場,避免對特定政黨提供補助。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外交部103年度「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學術交流」預算,因其與其他單位重複編列且上年度已討論過。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外交部103年度「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學術交流」預算,因其與其他單位重複編列且上年度已討論過。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外交部103年度「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學術交流」預算,因其與其他單位重複編列且上年度已討論過。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呼籲外交部對外舉辦活動應宣揚國家和政府立場,不要對特定政黨提供補助。
  • 建議提案委員考慮減列或凍結一小部分預算,而非全數刪除。

相關人員回應

謝武樵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說明外交部的學術交流工作目的與其他機關不同,主要針對重點國家智庫或大學,發展合作關係,透過邀訪、研討會等影響決策,希望維持預算。
  • 表示活動以美國為例,主要是與智庫或大學舉辦學術研討會,主題關心臺海及兩岸關係。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二

103年度外交部「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學者駐點研究及國際研討會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103年度預算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經費,包含推動國內學者前往海外「蹲點」研究及協助辦理國際學術會議,質疑其與教育部業務重複及效益評估不明。
  • 討論外交部補助學者駐點研究與國際會議的選取標準、效益評估及預算編列的合理性。

相關爭議

  • 預算重複編列及效益不明:蕭美琴委員質疑外交部編列的學者「蹲點」研究與國際學術會議經費與教育部業務重複,且研究主題、選取標準、效益評估不明確。
  • 外交部澄清並說明成效:外交部研設會黃主任說明駐點研究預算已配合統刪,國際會議辦理成效良好並有合作名單,且駐點人員經過部內外委員審查。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學者駐點研究與國際交流預算與教育部業務內容重複,且研究主題、選取標準、效益評估不明。
  • 要求外交部提供國際會議合作名單及駐點人員的選取標準資料。

相關人員回應

黃再求 外交部研設會主任

  • 說明此案主要包括駐點研究250萬元及國際研討會720萬元,駐點研究預算已減少150萬元。
  • 表示國際會議今年辦理17項,效果非常好,且與學術單位或大學合作的名單可提供。
  • 強調駐點人員的標準經過部外及部內委員共同審查,議題也經過討論和篩選。

相關後續

提案改為建議案,預算不刪減,但要求外交部提供相關資料。

討論事項三

103年度外交部北美司「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文化交流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北美司在北美地區舉辦台灣相關文化活動的預算編列,質疑其與文化部業務重疊且金額浮濫。
  • 討論外交部文化交流活動的內容與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及效益。

相關爭議

  • 預算重複疑慮:詹凱臣委員等人質疑外交部北美司的文化交流活動經費與文化部重疊,提案凍結1/3。
  • 外交部澄清無重疊: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說明該預算用於台灣傳統週、燈節等大型活動,並未與文化部重疊。

立法委員發言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北美司編列於北美地區舉辦台灣相關文化活動的經費與文化部業務重疊,顯然浮濫,提案凍結1/3。

相關人員回應

謝武樵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澄清在北美地區舉辦台灣相關文化活動的經費並未與文化部重疊,且撙節使用。
  • 說明補助內涵主要包括北美地區的台灣傳統週、台灣燈節、台灣文化節、榮光會、勇士節、姊妹州交流、龍舟賽等活動。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四

103年度外交部國際傳播司藝文團體赴國外巡演及海外文化交流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國際傳播司編列的藝文團體赴國外巡演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經費,質疑其預算賸餘過多及執行效益。
  • 討論藝文團體遴選的多元性與透明度,以及預算支用的合理性。

相關爭議

  • 預算賸餘及執行問題:蕭美琴委員指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藝文巡演預算賸餘數多,質疑執行有問題。
  • 團體遴選多元性爭議:蕭美琴委員要求藝文團體應儘量多元,避免針對特定團體,並提及明華園與選舉的關聯。
  • 預算支用彈性:外交部國傳司陳司長說明組團預算若有賸餘會支援外館辦理軟實力活動,如電影展、座談會。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藝文巡演預算賸餘多,執行有問題,建議減列200萬元。
  • 要求出團名單應儘量多元,避免補助特定團體,並質疑明華園與選舉的關聯。
  • 要求提供每年度出團名單。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質疑蕭美琴委員將藝文團體補助與選舉或特定政黨關聯的說法,指出明華園並非受補助金額最多者。

相關人員回應

陳天爵 外交部國傳司司長

  • 說明國傳司每年籌組2個藝文巡演團,預算約800萬元,若有賸餘會支援118個外館辦理軟實力活動,如電影展、座談會。
  • 承諾會注意藝文團體的多元性,並提供出團名單。

相關後續

預算不減列,但決議每年8月需提送該年度出團名單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參酌。

討論事項五

103年度外交部「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補助業者赴邦交國投資及考察團機票款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三A案、第四十三B案、第四十三C案、第四十三D案、第四十三E案及第四十三F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103年度預算中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的經費,質疑其效益不佳、與經濟部業務重疊且有浮濫編列之嫌。
  • 討論邦交國投資補助的成效、執行透明度以及是否應調整鼓勵措施。

相關爭議

  • 效益不彰與重複編列:多位委員指出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新增投資案件屈指可數,且業務與經濟部外貿協會重疊,效益有限,提案全數刪除或大幅減列。
  • 預算挪用與會計制度爭議:林郁方委員質疑外交部在台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上,挪用其他年度計畫經費高達16倍,且自行創造秘密帳戶,破壞會計制度及藐視立法院決議。
  • 補助內容與定義不明:主席質詢外交部對投資考察團成員組成、資訊取得及投資補助的具體模式不清楚,質疑經濟投資非外交部主要業務。
  • 邦交國投資補助的必要性:陳唐山委員質疑在兩岸關係「外交休兵」背景下,維持邦交國的重要性及援助款的效益,認為即使不給錢邦交國也跑不了。
  • 外交部解釋效益與承諾: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補助有助於鞏固邦交,對邦交國經濟發展有實質效果,且已補助91家廠商,創造5萬多個就業機會,並澄清投資補助是分7年補助人事費等,而非資本額。
  • 預算透明化與監督:詹凱臣委員建議世盟與亞盟業務經費應透明化,每個會期向委員會報告,以利審查。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指出歷年補助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效益不佳,總補助家數減少,首次申請補助家數掛零,提案全數刪除預算。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本項業務與經濟部外貿協會重疊,且近年新增投資案件少,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效果有限,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考察團所赴國家包括非邦交國,有失補助本意,提案全數減列。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本項業務與經濟部外貿協會重疊,且近年新增投資案件少,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效果有限,提案全數刪除。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補助家數減少,執行率偏低,有浮編之嫌,提案刪減1/3。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指出考察團所赴國家包括非邦交國,且業者對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提案凍結預算1/2,待外交部提出改進方案報告。
  • 要求外交部清楚說明投資補助的模式,釐清是補助考察費用還是投資資本額,並確認是否補助公司勞工薪資。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研擬改善台商赴邦交國投資的鼓勵措施,提升補助效益,並提供更實質的協助。
  • 指出101、102年僅促成8案投資,效益不彰,應積極改進。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對巴拉圭東方工業區問題有意見,認為已成為無底洞,質疑外交部挪用經費、創造秘密帳戶,破壞會計制度。
  • 建議外交部應將台巴工業區沒有爭議的部分公開標售或租售,不能持續砸錢。
  • 要求外交部官員在立法院說明時應簡潔清楚,有備而來,避免含糊不清。
  • 強調國際政治是現實的利益交換,邦交國支持台灣是因為有利可圖,援助是必須付出的代價,但要避免人謀不臧、亂花錢。
  • 針對國際合作預算,建議減列1,000萬元以示警惕。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藉此機會檢討我國外交政策,認為馬政府上台後不談加入聯合國,邦交國替我發聲機會減少,維持邦交的重要性變成象徵性。
  • 認為即使不給邦交國援助,他們也跑不了,因此不必花太多錢。
  • 建議2016年新政府上台後再檢討援外經費用途,但表示不堅持刪減預算,僅為提出思考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賴建中 外交部國經司司長

  • 說明邦交國希望我國投資與交流,因此訂定投資考察補助辦法,投資補助家數維持4、5家,今年經費預計剛好。
  • 表示考察機票補助有助於邦交維持,駐館會利用考察團擴大文宣活動。
  • 澄清投資補助是分7年補助國人赴邦交國投資後的人事費及當地相關費用,最高補助員工總薪資的30%,而非投資資本額。
  • 說明投資補助已協助91家廠商,促進當地超過5萬人就業機會,有助鞏固邦交。
  • 解釋考察團不接受個別報名,原則上希望由公(協)會組團,並優先考慮能與邦交國展開民間企業交流的活動。

張玉燕 外交部主計處處長

  • 說明國際合作預算執行率較差是因為受援國行政效率較差,且需堅守援外三原則,審核嚴格。
  • 指出基層建設推動時程長,承諾款項需分年執行,近年已改為逐年編列。
  • 表示國際合作執行比例已提升,102、103年度已自行減列共20億元,預算編列已反映執行率偏低狀況。
  • 澄清101年度對台巴工業區的還款是因國合會資金緊絀,經行政院同意提早還款,符合預算法規定,且是國際合作計畫的細目,並未違反立法院決議。
  • 說明預算法允許分支計畫之間互相支援,且當初編列時未估計到會有那麼多財力,因此進行調整。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強調國際合作是鞏固邦交的重要項目,大部分機密預算已移為公開預算,放在國際合作項目中。
  • 說明103年度預算已自行減列10億元,因友邦執行率關係,但承諾仍有效,希望能先使用保留款並提高執行率。
  • 表示中國大陸對外援助持續增加,但邦交國在聯合國、WHA、ICAO等國際場合仍對我國協助甚多,且我國應落實國際援助提供者角色。
  • 針對台巴工業區問題,同意委員指教,會請處長說明並承諾會處理。

相關後續

  • 陳碧涵委員等人所提決議案通過,要求外交部研擬改善台商赴邦交國投資之鼓勵措施。
  • 林郁方委員所提國際合作預算減列2,000萬元,經協商後改為減列1,000萬元。
  • 林郁方委員所提台巴工業區凍結5,000萬元提案撤案,改為請外交部針對此問題進行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六

103年度外交部亞太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對日索償及慰安婦補償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四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亞太司編列的「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經費,質疑其在向日本索償債權及台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方面的作為不足。
  • 討論預算分配是否合理,以及對國會外交與弱勢團體關懷的影響。

相關爭議

  • 對日索償作為不足:詹凱臣委員等人質疑外交部在向日本索償債權及台籍慰安婦補償方面毫無作為,提案凍結1/2預算。
  • 外交部解釋預算用途:外交部亞太司蘇副司長說明該預算大部分用於國會外交及加強友台團體活動,僅小部分用於對日索償,凍結將影響國會外交推動。

立法委員發言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指出外交部在以政府部門向日本政府要求正式賠償與公開道歉方面毫無作為,提案凍結該項預算1/2。

相關人員回應

蘇啟誠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說明此預算1,610萬元中,近半數700萬元用於明年3月主辦亞太國會議員聯合會(APPU)推動國會外交,200萬元用於加強與各國友台團體活動。
  • 表示用於協助對日索償及慰安婦補償活動的金額不多,約150萬元,凍結將影響國會外交推動及政府對弱勢團體關懷,建議維持原預算。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七

103年度外交部北美司「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五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經費,質疑其在運用民間公關公司力量方面曾發生爭議。
  • 討論外交部在對美關係推動上,應如何審慎辦理,避免重蹈公關公司爭議。

相關爭議

  • 公關公司爭議:邱議瑩委員等人指出過去曾發生公關公司安排美國眾議員來台遭倫理委員會調查之事,顯見外交部未能審慎辦理,提案刪減500萬元。
  • 外交部承諾檢討: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表示將檢討國會議員邀訪方面。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去曾發生公關公司安排美國眾議員來台遭眾議院倫理委員會調查,顯見外交部未能審慎辦理,建議刪減500萬元。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去曾發生公關公司安排美國眾議員來台遭眾議院倫理委員會調查,顯見外交部未能審慎辦理,建議刪減500萬元。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去曾發生公關公司安排美國眾議員來台遭眾議院倫理委員會調查,顯見外交部未能審慎辦理,建議刪減5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謝武樵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表示關於國會議員的邀訪方面,外交部會檢討。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並改為建議案,比照機密預算提案第七案的決議文字處理。

討論事項八

103年度外交部「國際會議及交流」出國訪問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六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103年度預算中「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經費,質疑與各部會重複編列。
  • 討論高層官員出訪經費編列的合理性與避免重複支出的機制。

相關爭議

  • 預算重複編列疑慮:邱議瑩委員等人質疑各部會對重要官員出訪皆有編列預算,外交部不應重複編列,提案刪減1,000萬元。
  • 外交部澄清無重複: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外交部編列用於正副元首、特使或五院院長出訪,各部會僅分攤差旅費,專機費用由外交部負擔,並無重複。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各部會對重要官員出訪皆有編列預算,外交部不應重複編列,建議刪減1,000萬元。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各部會對重要官員出訪皆有編列預算,外交部不應重複編列,建議刪減1,000萬元。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各部會對重要官員出訪皆有編列預算,外交部不應重複編列,建議刪減1,0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張玉燕 外交部主計處處長

  • 說明103年度出國訪問經費主要用於正副元首、特使或五院院長出訪及參加各國慶禮。
  • 澄清高層出訪時各部會派員會同參加,各部會分攤差旅費,僅專機費用由外交部負擔,並無重複編列。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九

103年度外交部「國際會議及交流」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亞盟)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世盟)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七案、第四十八A案及第四十八B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亞盟)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世盟)的經費,質疑其成效有限、淪為特定人士養老機構、財源自籌能力不足且與台灣民主基金會功能重疊。
  • 討論政府補助NGO的標準一致性、預算透明度及對外交拓展的實質效益。

相關爭議

  • 成效有限與功能重疊:蕭美琴委員等人質疑亞盟、世盟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有限,淪為養老機構,且世盟功能與台灣民主基金會重疊,提案全數刪除。
  • 補助標準不一:蕭美琴委員指出外交部對亞盟、世盟補助薪水、司機等所有業務費用,與對其他NGO規定不得補助人事費的標準不一致。
  • 利益團體關說疑慮:蕭美琴委員提及每次審查此預算時,亞盟、世盟幹部親自到場關說,質疑有不當影響力。
  • 歷史慣例與外交意義:外交部林部長永樂表示亞盟、世盟總部設在台灣有特殊意義,已形成多年慣例,且經費逐年減少,懇請委員支持。
  • 外交白手套功能:林郁方委員認為世盟、亞盟是外交部的外圍組織,可做外交部不便正式做的事,有其存在必要性,但要求經費透明化、組織表與活動成果報告。
  • 凍結預算影響活動:詹凱臣委員指出世盟即將舉辦60週年活動,凍結預算將影響其運作。
  • 預算凍結的實務困難:陳碧涵委員認為全數凍結在實務運作上有困難,建議做部分凍結並安排專案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亞盟及世盟的補助經費,認為其成效有限、淪為黑機關,且世盟功能與台灣民主基金會重疊。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亞盟及世盟的補助經費,認為其成效有限、淪為黑機關,且世盟功能與台灣民主基金會重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亞盟、世盟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有限,淪為養老機構,且與台灣民主基金會功能重疊,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外交部對這兩個組織的補助標準與其他NGO不同,獨厚其補助人事費用。
  • 批評每次審查預算時有相關利益團體到場關說,影響審查公正性。
  • 建議將此預算案送朝野協商,若無結論則送院會表決,讓大家表態。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輔導世盟將工作作為透明、公開化,並定期向委員會報告。
  • 強調世盟、亞盟歷史悠久,透過舉辦活動可增加我國外交能見度,補足外交不足之處。
  • 認為世盟、亞盟接受政府補助,其負責人有義務列席說明,並建議若不刪預算,應要求其明年不要來護航。
  • 建議世盟2個月後將辦60週年活動,凍結預算將影響其運作。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認為對世盟、亞盟多所期待,可安排其專案說明,但不宜全數凍結,以免弱化台灣對外活動力量。
  • 建議凍結1/10預算,然後安排專案報告。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認為世盟、亞盟是外交部的外圍組織,有其存在必要性,可做外交部不便正式做的事。
  • 強調應關注其經費是否亂花、組織是否造成浪費,要求提出組織表、活動成果等資料。
  • 反對全數凍結預算,認為有政黨立場問題,若全數凍結將要求投票,建議凍結1/3或一半。

相關人員回應

吳榮泉 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執行長

  • 說明亞盟是少數在台灣設有總部秘書處的INGO之一,過去一年在亞太地區走訪8國,舉辦泰國曼谷亞太圓桌論壇,扮演實質外交角色。
  • 表示世盟60週年活動將使用明年度預算。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表示亞盟、世盟總部在台灣有特殊意義,已形成多年慣例,且經費逐年減少,懇請委員支持。
  • 回應蕭美琴委員指出菲律賓災難援助20萬美金與亞盟世盟補助金額對比,強調這兩個組織有特殊意義,且金額已逐年減少。

相關後續

  • 第四十七案亞盟經費及第四十八A案、第四十八B案世盟經費各凍結1/2,並請外交部準備過去一年所辦活動及細部資料,並請亞盟與世盟來委員會專案報告。
  • 第四十八B案詹凱臣委員等人所提決議案通過,要求外交部輔導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將工作作為透明、公開化,並於每期委員會會議中擇期做公開說明。

討論事項十

103年度外交部「國際合作」科目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四十九A案、第四十九B案及第四十九C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103年度「國際合作」科目編列的援外捐助款,質疑其預算編列準確性偏低、鉅額保留數過高、挪用情形嚴重,且執行效益不彰。
  • 討論援外計畫的執行效率、預算管控機制,以及對邦交國經貿關係的實質影響。

相關爭議

  • 預算保留數過高與挪用:蔡煌瑯、蕭美琴委員等人指出國際合作科目每年產生鉅額保留數,且執行期限長達數年,甚至有經費挪用情形,提案刪減預算。
  • 友邦行政效率與援外三原則: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國際合作預算執行率差是因受援國行政效率較差,且外交部堅守援外三原則導致審核嚴格、執行較慢。
  • 台巴工業區無底洞問題:林郁方委員質疑巴拉圭東方工業區已成無底洞,外交部挪用鉅額經費且自行創造秘密帳戶,破壞會計制度,要求解決。
  • 邦交國重要性與援助效益:陳唐山委員質疑在兩岸關係「外交休兵」下,邦交國對我國的實質功能下降,認為即使不給錢邦交國也跑不了,不必花太多錢。
  • 外交部澄清與承諾:外交部林部長永樂強調國際合作是鞏固邦交的重要項目,預算已逐年減少,但承諾仍有效,懇請支持以維持對外關係。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國際合作科目每年產生鉅額保留數,且執行不佳,為避免鉅額保留,提案刪減預算1/3。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近年我國與友邦簽訂協定內容與實際有出入,且未適時修訂,導致執行與協定不符。
  • 質疑國際合作科目保留數占9成以上,金額龐大且執行期限長,提案刪減5億元。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國際合作」預算減列2億元,以資警惕預算編列準確性偏低、高額保留數及經費挪用問題。
  • 對巴拉圭東方工業區問題有意見,認為已成無底洞,質疑外交部挪用750萬美元經費,且自行創造秘密帳戶,破壞會計制度。
  • 要求外交部清楚說明經費挪用情況,並強調立法院通過的預算不應被任意變更。
  • 建議外交部應快刀斬亂麻處理台巴工業區問題,不能一直砸錢,並建議減列2,000萬元作為警惕,後改為減列1,000萬元。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藉由審查預算檢討外交政策,認為馬政府上台後不談聯合國,邦交國替我發聲機會減少,邦交重要性僅為象徵。
  • 認為即使不給邦交國太多錢,他們也跑不了,因此不必花太多錢。
  • 表示不堅持減列預算,僅藉機提出思考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張玉燕 外交部主計處處長

  • 說明國際合作執行率較差是因為受援國行政效率不佳,且外交部堅守援外三原則導致審核嚴格,執行較慢。
  • 指出國際合作計畫多為基層建設,推動時程長,承諾款項需分年執行。
  • 表示101年國際合作執行比例已提升至91%,102、103年度已自行減列共20億元,預算編列已反映執行率偏低狀況。
  • 澄清101年度對台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的還款,是因國合會資金緊絀,經行政院同意提早還款,符合預算法規定,且是國際合作計畫的細目,並未違反立法院決議。
  • 說明預算法規定分支計畫之間可以互相支援,且當初編列時未估計到有足夠財力,因此進行調整。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強調國際合作是鞏固邦交的重要項目,且將大部分機密預算移至此項目。
  • 說明103年度預算已自行減列10億元,因友邦執行率關係,但承諾仍有效,希望能先使用保留款並提高執行率。
  • 表示中國大陸對外援助持續增加,但邦交國在國際場合仍對我國協助甚多,且我國應落實國際援助提供者角色,以鞏固邦交。
  • 承諾會處理台巴工業區問題,並請委員支持國際合作經費。

相關後續

  • 林郁方委員等人所提決議案通過,要求外交部「國際合作」預算減列2億元,以資警惕預算編列準確性偏低、高額保留數及經費挪用問題,後經協商改為減列1,000萬元。
  • 林郁方委員所提台巴工業區相關提案,經協商後撤案,改為請外交部針對此問題進行專案報告,並要求外交部就東方工業區土地和地上物處分計畫提出決定。

討論事項11

103年度外交部「國際合作」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一A案及第五十一B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103年度預算中「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計畫經費,質疑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業務內容重複,且曾引發未尊重各族文化之爭議。
  • 討論青年外交大使團的審查機制、文化輸出正確性,以及與新興民主力量青年領袖的互動規劃。

相關爭議

  • 業務重複與藐視決議:邱議瑩委員等人指出此業務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內容性質相同,且去年已決議外交部自103年度起不得編列,提案全數刪除。
  • 文化輸出錯誤爭議:陳碧涵委員等人指出今年青年大使團曾錯誤引用原民文化符號及儀式,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研擬周延審查機制,避免文化輸出錯誤。
  • 外交部澄清業務差異:外交部歐洲司張司長說明外交部所辦計畫內容與教育部青年署的青年壯遊、國際志工性質不同,主要在於培養友我人脈及國際視野。
  • 成效評估與對象篩選:蕭美琴委員要求外交部提供過去青年人才培訓的成效資料,並建議應特別設計與東南亞新興民主力量青年領袖的互動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業務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內容性質完全相同,且去年已決議外交部自103年度起不得編列,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外交部藐視委員會決議。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業務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內容性質完全相同,且去年已決議外交部自103年度起不得編列,提案全數刪除。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支持培養長期友我力量的工作,但要求外交部提供過去邀請哪些人、成效如何的資料。
  • 質疑此案為何由歐洲司主責,難道只與歐洲青年交流。
  • 建議應特別設計與新興民主力量青年領袖(如學運領袖)的互動計畫,分享台灣民主經驗。
  • 強調盧森堡下一任總理Xavier對台灣友善,應掌握機會推動航權協議或其他合作。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研擬周延審查機制,避免青年大使團文化輸出錯誤,並於2週內提交報告。
  • 認為重點在於青年對自身文化的認識,審查機制不應僅限於書面審查或口試,應納入專家驗收節目內容。
  • 認同此工作重要,不刪減預算,但要求外交部說明為何此預算編列於外交部而非教育部。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詢問外交部與盧森堡航權問題的進展,希望推動Open Sky Policy,加速談成以促進國際化。
  • 表示不刪減預算,僅藉機檢討航權問題。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認為教育部與外交部補助對象不同,外交部應針對年輕國會議員或政治潛力人士,不宜編列在教育部。
  • 支持外交部繼續編列此預算,並要求外交部說明兩者差異以取得委員認同。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贊成詹委員意見,認為涉外事務外交部是總起承,對在地部分應比別的部會深入,應清楚說明預算編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建議不刪減預算,讓外交部檢討。

相關人員回應

張銘忠 外交部歐洲司司長

  • 說明103年度預算書中委員會決議是凍結1,000萬元,經報告後已同意解凍並准予動支。
  • 澄清外交部辦理國際青年台灣研習營是透過駐外館處遴選友我潛力優秀國際青年來台,培養長期人脈。
  • 說明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已遴選19所大學35個團隊前往36國交流,活動已辦畢並舉辦成果發表會。
  • 表示針對青年大使團原住民表演爭議,已即時宣導並改善,獲得原民會同意與指導,可於2週內研擬審查機制提報委員會。
  • 說明與盧森堡航權協定修約進度因盧森堡國會改選而延遲,但對方保證新國會將列為優先議案,外交部支持推動。
  • 表示國際青年人才培訓與各地域司都有相關,由歐洲司主政報告。
  • 說明國際青年研習營遴選對象包括年輕民意代表、國會助理、公職人員、智庫助理和政黨青年幹部等,透過駐處聯繫培養友我力量。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表示國內基本上支持與盧森堡的航約修訂,華航貨運以盧森堡為中心之一,雙方貨運合作密切,將全力推動。
  • 承諾可提供國際青年人才培訓的相關資料給委員參考,並舉Viviane Reding為成功案例。
  • 說明對新興國家青年人才的邀請會透過兼轄館處進行篩選。
  • 承諾針對陳碧涵委員的提案,可在2週內提交新修訂審查機制報告。

相關後續

  • 第五十一A案的預算刪減案撤案。
  • 第五十一B案陳碧涵委員等人的提案通過,要求外交部研擬周延審查機制,避免國家文化遭受錯誤詮釋,並於2週內將新修訂之審查機制報告提交委員會。

討論事項12

103年度外交部「國際合作」台灣獎學金及台灣獎助金運用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103年度台灣獎學金及台灣獎助金預算,質疑外交部遵從國安會指示,提撥660萬元補助義守大學成立「學士後醫學系外國學生專班」,恐有圖利特定人士之嫌。
  • 討論台灣獎學金設立宗旨、補助程序正當性及專班教學品質與效益。

相關爭議

  • 補助特定大學與程序問題:蕭美琴委員等人質疑外交部遵從國安會指示,提撥660萬元補助沒有醫學系的義守大學成立外國學生專班,恐有圖利特定人士之嫌,且違反台灣獎學金設立意旨,提案凍結660萬元。
  • 外交部澄清與說明:外交部研設會黃主任及林部長永樂說明國安會是指示成立專班,而非指定學校,教育部曾徵詢各大學,義守大學因推動國際合作計畫而有意願,且其醫學院及醫院規模大,設備師資完整,並非圖利。
  • 教學品質與效益疑慮:蕭美琴委員質疑沒有醫學系的學校成立專班,可能缺乏能力,且台灣醫療法規不允許外籍人士hands-on實習,恐影響學生證照取得及專班效益。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媒體報導外交部遵國安會指示,提撥660萬元補助沒有醫學系的義守大學成立學士後醫學系外國學生專班,質疑恐有圖利特定人士之嫌,並違反台灣獎學金設立意旨,提案凍結660萬元。
  • 質疑義守大學沒有醫學系,可能缺乏教學能力,且外籍人士無法在台實習,影響學生證照取得及專班效益。
  • 要求外交部確保專班經過嚴謹評估,追求品質,真正對邦交國學生有幫助,而非因其他學校未申請而不得已選擇義守大學。
  • 要求外交部確認是教育部篩選決定義守大學,而非外交部。

相關人員回應

黃再求 外交部研設會主任

  • 說明媒體報導後,外交部、教育部及衛福部已舉行跨部會記者會澄清,並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希望免予凍結預算。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澄清國安會是指示成立專班,沒有指示特定大學,教育部曾徵詢各大學,義守大學因推動國際合作計畫而有意願。
  • 說明義守大學有醫學院及規模非常大的醫院,可提供完整計畫、全英文教學、師資設備等,並非沒有能力。
  • 表示願意安排委員到義守大學參觀,了解教學設備與醫院,並強調義守醫院是南部三大醫院之一。
  • 確認是教育部負責篩選學校並做出決定。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13

103年度外交部駐外機構車輛汰購及財產管理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三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103年度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車汰購預算,質疑外交部對駐外機關財產管理疏漏、效率不彰,甚至有浪費之嫌。
  • 討論駐外車輛的數量、使用狀況、財產管理機制及汰換標準。

相關爭議

  • 財產管理疏漏與效率不彰:蕭美琴委員等人指出外交部駐外機關機車未如實列示,且決算數高於預算數,財產管理隨便、資源使用效率不彰,提案減列1,000萬元。
  • 外交部澄清並說明改進: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已建置境外財產管理系統,主動清查機車並納入預算,且境外財產依規定需併入外交部管理,故決算數高於預算數是正常現象。
  • 汰換標準已撙節: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表示駐外公務車汰換已比照國內標準,滿10年或12萬5,000公里才汰換,已撙節考量。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外交部駐外機關機車未如實列示,且年度決算汽(機)車數量高於預算書數量,財產管理疏漏、資源使用效率不彰,提案減列1,000萬元,並要求2個月內清查車輛數量及使用狀況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李芳成 外交部秘書處處長

  • 說明外交部已建置境外財產管理系統,加強外館清查,14輛機車未入帳是主動清查後納入預算。
  • 解釋依國有財產法規定,境外財產由外交部統籌管理,即使非外交部預算購置,也需併入管理,故決算數會高於預算數。
  • 表示明年駐外公務車汰換已比照國內標準,滿10年或12萬5,000公里才汰換,已撙節考量,懇請委員不要刪減經費。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14

外交部施政績效關鍵指標訂定應合理化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四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施政績效管理要點中,部分關鍵績效指標的衡量標準不明確,影響施政績效報告的客觀性,且目標值設定未審酌過往實績。
  • 討論如何提升外交部績效目標設定的審慎性、積極性與合理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對於關鍵績效目標值之訂定應審慎、積極、合理,切勿流於形式。
  • 指出部分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不明,如「鞏固邦誼」僅以文字說明欠缺數值。
  • 指出部分施政計畫同一衡量績效指標的目標值設定未審酌過往實績,導致實際值超逾目標值甚多。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15

外交部應嚴正維護我國主權及清查對國人文件稱謂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五案)

核心議題

  • 檢討韓國政府在居留證將國籍列為China(Taiwan)及在展覽中掩蓋我國旗的行為,造成我國主權流失。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鄭重表示台灣主權獨立,並清查發給國人文件的稱謂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及各駐外館處應針對與我交往之國家,鄭重表示我台灣主權之獨立,並徹底清查目前發給我國人之各種文件,避免「一個中國政策」影響我國主權完整獨立。
  • 指出韓國政府將台灣國人居留證國籍列為China(Taiwan),並在展覽中掩蓋我國旗,稱「台灣不是一個國家」,造成我國主權流失。

相關人員回應

何登煌 外交部亞太司司長

  • 表示外交部會全力配合委員的指導來辦理此決議。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16

外交部應提升國際組織參與策略並嚴守主權立場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六案)

核心議題

  • 檢討我國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時,遭以「受邀貴賓」次一級地位參與,且台灣記者被拒發記者證,顯示中國大陸對我國國際空間缺乏善意。
  • 討論外交部未來在國際組織參與上,應如何更有全盤之外交思維,嚴守我國主權立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未來於國際組織參與及國際空間拓展上,應更有全盤之外交思維,嚴加重視與主辦國及國際組織單位之溝通,嚴守我國主權之立場。
  • 指出我國參與ICAO大會被降級為「受邀貴賓」,且台灣記者被拒發記者證,顯示中國大陸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缺乏善意,宗主國作風未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17

外交部應積極協助受援國研提計畫並提高預算執行率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七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國際合作相關計畫執行率偏低、保留數偏高的問題,主因受援國行政效率不佳。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責成外館積極協助受援國研提民生建設計畫,主動解決困難,以提高援助效益和預算執行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責成外館積極協助受援國研提攸關民生建設等計畫,主動瞭解及協助解決其所遇困難,使計畫得以如期進行,以發揮援助款效益並提高預算執行率,降低保留款。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18

外交部應加強預算規劃及保留評估,避免鉅額保留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八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國際合作」科目因友邦未提出相對援助計畫、計畫不執行或經費賸餘等因素,導致產生鉅額結餘及保留數。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加強預算規劃及保留評估,視實際需求分年編列經費,以避免編列年度即產生鉅額保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加強預算規劃及保留之評估,視實際需求按經費支用期間分年編列,以免編列年度即產生鉅額保留。
  • 指出「國際合作」科目累計賸餘龐大,約24%至36%於預算編列年度即予保留,比重過高。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19

外交部應公開條約協定內容並依規定送交立法院備查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五十九案)

核心議題

  • 檢討我國對外簽署之條約或協定資訊公開不完整,且部分已生效條約未依規定送交立法院備查。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儘速將普通級條約協定內容依法刊登於全國法規資料庫或外交部網站,以符法令規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儘速將普通級之條約或協定內容,依法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或外交部網站條約協定查詢系統,刊登條約內文,以符法令規範。
  • 指出行政院公報與外交部網站條約名稱未盡相符,且部分已生效條約協定未送交立法院備查。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0

外交部應架設國際會議專區揭露資訊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每年參與國際會議,但會議內容及成效未能讓一般民眾了解。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透過官方網站專區,完整揭露國際會議資訊、人數及成效,以促進民眾對外交工作的支持。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於官方網站架設相關專區,定期就我國所參與之國際會議、人數、取得成效等資訊完整揭露,以利國人明白各項會議之內涵及我國實質取得成果,促進民眾對外交工作之支持。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1

外交部應同意中華民國派駐各友邦技術人員事務協會設立會址於國合會內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一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拒絕「中華民國派駐各友邦技術人員事務協會」設立會址,但台灣民主基金會卻同意「對外關係協會」設立會址,存在差別待遇。
  • 討論外交部捐助成立的法人應否統一規範,提供公平待遇,以利會務推廣及退休人員保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比照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之辦理方式,同意「中華民國派駐各友邦技術人員事務協會」於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內設立永久會址,以利會務之推廣及退休人員之保障。
  • 指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台灣民主基金會同屬外交部捐助單位,卻對設立會址有差別待遇。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2

外交部應周全禮賓服務,主動提供無座車使節接送服務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二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吐瓦魯駐台大使遭媒體披露自行搭乘計程車參加政府軍禮與國宴,導致外交部失禮,引發友邦質疑。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周全前置作業程序,確保禮節完備,主動提供邀訪外賓及無座車使節接送服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未來於任何典禮、國宴前置作業程序必須周全,於禮節上務必周到、完備,對於邀訪之外賓及無座車之使節,應主動提供接送服務,以維我外交禮節。
  • 指出吐瓦魯駐台大使自行搭乘計程車參加國宴,讓外交部失了面子,引發友邦質疑。

相關人員回應

石瑞琦 外交部禮賓處處長

  • 建議將決議文字修正為:「務必周到、完備,對於邀訪之外賓及應邀參加重要官式活動無座車之使節,主動提供接送服務」。

相關後續

提案經禮賓處建議文字修正後,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3

外交部應秉持行政中立,促進與各界人士之外交邦誼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三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對外國及友邦來訪政要、智庫人士的安排模式,偏重執政黨官員與國會議員,對在野黨人士拜會需求敷衍或婉拒,且未依訪賓專業安排對談。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改正偏頗心態,秉持行政中立,面面俱到地安排訪賓會晤,促進台灣與友好國家人士之外交邦誼。

相關爭議

  • 偏頗心態與行政中立:蕭美琴委員等人質疑外交部對來訪外賓的安排有「大小眼、偏頗之心態」,對在野黨人士敷衍,且未依專業安排對談,提案要求改正。
  • 外交部否認:外交部禮賓處石處長表示外交部一直都是行政中立,也沒有怕麻煩。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立即改正大小眼、偏頗之心態,秉持面面俱到、行政中立、不怕麻煩之禮賓原則,以促進台灣與我友好國家人士之外交邦誼。
  • 指出外交部對來訪政要安排偏重執政黨,對在野黨人士拜會需求敷衍或婉拒,且未依訪賓專業安排適當部會對談。

相關人員回應

石瑞琦 外交部禮賓處處長

  • 表示外交部一直都是行政中立,也沒有怕麻煩,建議刪除決議文中「立即改正大小眼、偏頗之心態」等字句。

相關後續

提案照禮賓處建議文字修正後,無異議通過,文字修正為:「外交部應秉持面面俱到、行政中立、不怕麻煩之禮賓原則」。

討論事項24

外交部應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並落實處罰規定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四案)

核心議題

  • 檢討駐外館處經常性經費支出憑證逾期結報情形仍有3成餘,其中部分甚至情形惡化,且外交部未落實停撥辦公經費之處罰規定。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並對違規嚴重者確實執行處罰規定,以導正行政紀律。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對於違規情形嚴重者亦應確實執行處罰規定,以導正駐外館處之行政紀律。
  • 指出101年度有40個駐外館處逾期結報,其中15個逾期6次以上,且外交部未落實停撥辦公經費的規定。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5

外交部應定期追蹤台灣獎學金學生後續狀況並協助國際宣傳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五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每年編列台灣獎學金及獎助金,但僅單純補助,未見相當成效,淪為單純支出。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定期追蹤學生畢業後狀況,並要求各駐外單位與學生聯繫,協助我國國際宣傳及相關活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定期追蹤學生畢業之後的後續狀況,並要求各駐外單位定期和這些學生聯繫,俾利協助我國國際宣傳及相關活動,以避免獎學金及獎助金淪為單純支出而未見成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6

外交部應促所屬外交人員教育子女履行兵役義務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六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官子女因外交官身分可在國外求學就業,享有周延福利,但應教育子女對國家有向心力與忠誠度,履行兵役義務。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促所屬外交人員,從家庭教育中灌輸子女身為台灣國民的權利義務,落實兵役義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促其所屬之外交人員,對於國家之政策及國民本應盡之義務予以支援與落實,並應從其家庭教育中予以灌輸身為台灣國民之各項權利義務,以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
  • 指出外交官子女享有福利,但應履行兵役義務,例如新任國防部軍政副部長夏立言之子案例。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7

外交部應更正外交職務宿舍禁止飼養寵物規定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七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職務宿舍禁止飼養寵物的規定,導致駐外人員輪調回國後須送交寵物,影響生活與心情。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儘速更正規定,符合人性與動物權利考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更正外交職務宿舍禁止飼養寵物之規定,以符合人性與動物權利之考量。
  • 指出駐外人員返國後因宿舍規定,必須將寵物送交他人或機構收養,造成生活與心情嚴重影響。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8

外交部應審視外文期刊、報章雜誌訂閱計畫並調整資源配置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八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編列鉅額預算訂閱外文期刊、報章雜誌等,但未評估使用效益,且未因應閱讀習慣改變及電子資料庫普及。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審視資源配置妥適性,調整訂購計畫,提升資訊使用效益並降低成本。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審視資源配置妥適性,調整訂購計畫,以因應閱讀習慣改變及電子資料庫普及,降低成本並提升資訊使用效益。
  • 指出外交部編列2,082萬3,000元訂閱外文期刊等,跨年度編列卻未評估使用效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29

外交部應呈報行政院研究松鶴國際企業公司定位與經營計畫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六十九案)

核心議題

  • 檢討政府百分之百持股的「松鶴國際企業公司」(前身文化廣場公司)獲利豐碩,但經費支用與租金收取完全由外交部自行決定,無人得知有無不當使用。
  • 討論外交部業務並無經營事業,主管兼任董事不妥,應呈報行政院研究公司定位、適法性並提出未來經營計畫。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應就松鶴國際企業公司定位、適法性再次呈報行政院研究,同時並提出該公司未來經營計畫,並向委員會報告。
  • 指出松鶴公司獲利豐碩,但經費支用與租金收取由外交部自行決定,有無不當使用無人得知,且外交部主管兼任董事不妥。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30

10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編列的「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預算,質疑公務員不應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且多無法源依據。
  • 討論此獎金編列的合理性、法源依據以及對第一線領務雇員的激勵作用。

相關爭議

  • 獎金編列合法性與必要性:邱議瑩委員等人質疑公務員不應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且查獲偽變造證照是份內工作,提案全數刪除。
  • 領務局解釋法源與激勵作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此獎金有根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經專案報院核准,且對鼓勵第一線領務雇員用心審核有重大意義。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立法院多次決議公務員僅能領取年終及績效獎金,行政部門不得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提案全數刪除15萬元的「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立法院多次決議公務員僅能領取年終及績效獎金,行政部門不得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提案全數刪除15萬元的「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查獲偽變造證照是領務雇員份內工作,不應另給獎金,質疑其必要性。
  • 提案全數刪除15萬元的「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

相關人員回應

龔中誠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編列「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是為維護台灣護照安全與可信賴度,並有根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專案報院核准。
  • 表示核發對象為駐外館處第一線領務雇員,金額不大但對鼓勵其用心積極審核有重大意義。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31

10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一案及第七十九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編列的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預算,質疑其發放於法無據,且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
  • 討論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發放的合理性與法源依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凍結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一般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月退休金,發放於法無據,應終止發放。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凍結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一般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月退休金,發放於法無據,應終止發放。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凍結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應保留給弱勢、因公成殘公職人員,一般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月退休金,發放於法無據,應終止發放。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為通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討論事項32

10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設備及投資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二案及第七十三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領事事務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預算,質疑「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登錄人次偏低、成效不彰,且網站數據與預算解凍報告不符,有虛增績效之嫌。
  • 討論領務局對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的管理效益、數據正確性,以及機場緊急辦理護照服務的效率問題。

相關爭議

  • 數據不實與績效不彰:蕭美琴委員等人指出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登錄人次偏低,且網站數據與解凍報告數據不符,有虛增績效之嫌,提案凍結或刪減預算。
  • 領務局澄清數據問題:領務局龔局長說明數據落差是因系統後台查詢功能問題,經維修後,102年5月29日報告數據正確,且登錄人次有正面增加。
  • 緊急辦理護照效率:主席質疑領務局在機場緊急辦理護照服務需時3小時,與旅客提前2小時到機場的習慣不符,導致服務無法達到便民效果,要求檢討縮短流程。
  • 晶片護照製作時間:詹凱臣委員提及晶片護照製作時間較長,可能影響緊急辦理效率。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登錄人次偏低,且網站資料與預算解凍報告數據不一致,質疑內部統計資料有待覈實核證,有虛增績效之嫌,提案凍結1/4預算。
  • 提案刪減300萬元,因領務局未能審慎辦理此項業務,成效不彰。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登錄人次偏低,且網站資料與預算解凍報告數據不一致,質疑內部統計資料有待覈實核證,有虛增績效之嫌,提案凍結1/4預算。
  • 提案刪減300萬元,因領務局未能審慎辦理此項業務,成效不彰。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建議領務局應對緊急處理護照的作業流程進行實驗,確認每一關所需時間,並設法縮短,以提升服務效率,不應以困難為由拒絕便民服務。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詢問晶片護照製作時間是否較長,影響緊急辦理效率。
  • 指出若取消2小時內辦不好護照的服務,可能對願意等待的緊急狀況民眾造成更大不便。

相關人員回應

龔中誠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旅外國人動態登錄是急難救助機制重要一環,已運用有限資源推動宣導措施。
  • 澄清數據落差是因系統後台查詢功能問題,經維修後,102年5月29日報告數據確實正確,且登錄人次有增加。
  • 表示「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主要用於護照、簽證等作業系統建置、更新與維護,刪除將嚴重影響核發作業,損及國人權益,建議免予凍結。
  • 說明緊急辦理護照需3小時是因機場辦事處在管制區內,人員需往返取送,但會儘量配合當事人,若緊急可在2小時內完成。
  • 表示會儘量縮短作業時間,但因人力設備有限,且無法預料急難狀況發生頻率,有時難以幫到忙。

劉邦全 外交部領務局第一組組長

  • 說明緊急辦理護照核發量目前一天約10件之內,為避免濫用,會勸導民眾至局本部及辦事處辦理。
  • 表示緊急出國者需預留3小時充分時間才能辦理護照核發,若非緊急則勸導至一般管道辦理。
  • 說明桃園機場辦事處在管制區內,人員需往返管制區內外取送資料,影響製作時間。
  • 承諾會儘量配合當事人,若緊急需要,會在2小時之內把護照做好。

相關後續

  • 提案撤案。
  • 委員會建議領務局應研究縮短緊急辦理護照流程,以達到緊急服務目的。

討論事項33

10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親辦」人別確認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四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委託內政部役政署辦理「人別確認」經費,質疑規範用項目未臻嚴謹、分攤標準不合理,且對非消耗品乏完善管控機制。
  • 討論「護照親辦」政策的便民措施、宣導不足問題,以及人別確認經費支用的合理性。

相關爭議

  • 經費規範不嚴謹:馬文君委員等人質疑委託戶政事務所代辦人別確認經費規範不嚴謹,未建立合理分攤標準,且對非消耗品缺乏管控,提案減列1,500萬元。
  • 領務局解釋政策效益:領務局龔局長說明「護照親辦」是確保護照安全的重要政策,全國戶政事務所配合辦理人別確認已達便民效果,且經費已檢討控管。
  • 經費不足影響便民:領務局龔局長指出若刪除1,500萬元,將導致民眾無法就近辦理人別確認,反而造成不便,且預估明年案件量更高,經費已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指出「護照親辦」政策對人別確認地點仍設限,且領務局宣導不足,徒增民眾困擾。
  • 質疑委託內政部役政署辦理「人別確認」經費規範不嚴謹,未建立合理分攤標準,且對非消耗品缺乏管控,提案減列1,500萬元。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1,500萬元,因對人別確認經費規範用項目未臻嚴謹,復未建立合理分攤標準,且對申購之非消耗品亦乏完善管控機制。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1,500萬元,因對人別確認經費規範用項目未臻嚴謹,復未建立合理分攤標準,且對申購之非消耗品亦乏完善管控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龔中誠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護照親辦」是確保護照安全的重要政策,全國369個戶政事務所配合辦理人別確認已達便民效果,且已放寬14歲以下未成年人可就近辦理。
  • 表示已重新檢討護照申請親辦、委辦費申請項目核撥作業,建立標準作業並強化經費控管。
  • 指出今年委辦人別確認案件約35萬件,經費已不足,預估明年更高達40萬件,若刪除1,500萬元將嚴重影響民眾就近辦理,造成不便,建議不要刪除。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34

10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加強領務服務工作」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經費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五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經費,質疑其在宣傳「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上花費鉅額但下載次數偏低,成效令人質疑。
  • 討論領務局宣傳業務的效益評估與預算使用效率。

相關爭議

  • 宣傳成效不彰:邱議瑩委員等人指出領務局花費至少886萬1,775元宣傳「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但下載次數僅9萬8,061次,平均花費超過90元吸引1人次下載,成效令人質疑,提案刪減300萬元。
  • 領務局解釋APP效益:領務局龔局長說明「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在Google Play評價高,被評為政府十大熱門APP,實用性、方便性俱佳。
  • 宣導內容多元:領務局龔局長澄清宣導經費不僅限於APP程式,還包括旅外安全手機簡訊、實用手冊等,且已較本年度減編,對國人有正面幫助,建議維持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領務局花費鉅額宣傳「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但下載次數偏低,成效令人質疑,預算恐未花在刀口上,建議刪減300萬元。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領務局花費鉅額宣傳「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但下載次數偏低,成效令人質疑,預算恐未花在刀口上,建議刪減300萬元。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領務局花費鉅額宣傳「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但下載次數偏低,成效令人質疑,預算恐未花在刀口上,建議刪減3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龔中誠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在Google Play評價高,被評為政府十大熱門APP程式,在實用性、方便性等方面都非常好。
  • 澄清「加強為民服務政策、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費用包含旅外安全手機簡訊、實用手冊等,實際宣導APP程式的費用已減編。
  • 認為「旅外救助指南APP程式」對旅外國人有正面效益,建議維持這項費用。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35

103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派員至駐外館處查核督導領事業務旅費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六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編列的「不定期派員至駐外館處查核或督導領事業務作業所需旅費」,質疑近年來並無確實派員督導並公開報告,有黑箱作業之虞。
  • 討論領務局對駐外館處領事業務的督導機制與透明度。

相關爭議

  • 督導不實與黑箱作業:詹凱臣委員等人質疑領務局近年來並無確實派員至全球各駐館督導領事業務並公開報告,有黑箱作業之虞,提案凍結1/2費用。
  • 領務局解釋例行督導:領務局龔局長說明每年都會定期派員到領務重要館處督導查核,並舉今年已赴歐洲及將赴東南亞館處為例,強調這是例行且重要的業務,希望維持費用。

立法委員發言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指出領務局近年來並無確實派員至全球各駐館督導領事業務並公開報告,有黑箱作業之虞,且費用較上年增加,提案凍結1/2費用。

相關人員回應

龔中誠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領務局每年都會定期派員到領務重要的館處去督導、查核,這是多年來的做法,並舉今年已赴歐洲及將赴越南、泰國、印尼等重要館處為例。
  • 強調實地督導可與經辦領務同仁及時交換意見並解決問題,是例行且重要的業務,希望委員支持維持這項費用。

相關後續

提案撤案。

討論事項36

外交部應檢討外籍配偶結婚面談機制以維護家庭團聚權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七案)

核心議題

  • 檢討現行外籍配偶結婚面談制度,多數未通過理由為「陳述不一或虛偽」,但可能因教育程度、語言或表達能力影響,且建議當事人頻繁往返培養默契不符經濟弱勢族群實情。
  • 討論外交部應如何檢討面談機制,避免僅因面談而誤判,並透過其他管道訪查雙方狀況,確保合法婚姻的家庭團聚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檢討現行面談機制之良窳,面談後如認為雙方背景或結婚動機有疑慮者,應儘量商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管道訪查雙方之家庭、經濟、身心等狀況,避免僅因面談而有誤判,俾維護其合法權益。
  • 指出結婚面談制度雖為維護國境安全,但實務上可能因教育程度、語言等因素導致誤判,且頻繁往返不符經濟弱勢實情。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37

領事事務局應加強駐外館處領務雇員業務訓練並處分態度不佳者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七十八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派駐各駐外館處人員及雇員,因領務人員分身乏術而委託雇員處理領事業務,導致雇員不熟稔業務或態度不佳,產生民怨。
  • 討論領事事務局應如何加強領務雇員業務訓練,並對損害我國外交形象者予以適當處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領事事務局對各駐外館處之領務雇員除加強業務訓練外,渠等若因工作態度不佳有損我國外交形象者,應令駐外館長予以適當處分。
  • 指出領務人員因擔任其他行政事務而分身乏術,委託雇員處理領事業務,導致雇員業務不熟或態度不佳產生民怨。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38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應調整全民外交研習營課程並向全國學校推展決議案 (討論事項第八十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編列的「全民外交研習營」預算,建議應調整課程內容並向全國學校推展。
  • 討論如何提升全民外交素質,增進學生對外交的認識。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決議要求外交部除對「全民外交研習營」課程內容加以調整外,並向全國含國中以上學校推展,提升全民外交素質,增進學生對外交之認識。

相關人員回應

徐勉生 外交部外交學院副院長

  • 表示定當遵照辦理。

相關後續

提案無異議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27302
卷/期/冊
102/73/2
發布日期
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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