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103年度預算:聚焦師資、技職、核安與文化政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範圍涵蓋教育部、原子能委員會、文化部、國科會等單位。會議重點討論教師法修正、原子能委員會核安與核廢料議題、文化部各項文化推廣預算,以及教育部所屬國教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等單位預算。討論議題廣泛,包含師資培育、技職教育再造、12年國教宣導、體育設施、青年就業與公共參與等,多項預算經討論後予以凍結或減列,並通過多項附帶決議要求行政單位提出檢討報告與改進方案。
討論事項一
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之組織定位及業務運作專案報告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針對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的組織定位、日常業務運作、承攬院內業務的適法性、歷年業務執行與盈餘分配,以及對立法院及監察院決議的辦理情形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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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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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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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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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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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乃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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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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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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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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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涵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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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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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馮明珠 故宮博物院院長
- 即席答復說明
顏久榮 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說明
翁文德 內政部主任秘書
- 即席答復說明
帥華明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審計官兼處長
- 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要求相關機關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資料或書面答覆,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教師法第二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至五)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教師法條文修正,旨在調整教師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的具體條件,確保教師生活安定及激勵士氣,並規範公私立學校教師的福利措施,以及教師因公涉訟時的法律協助。
- 修正草案細化了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14款情形,包括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體罰或霸凌學生、教學不力等,並明訂審議程序及不得聘任為教師的條件。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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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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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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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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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乃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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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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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涵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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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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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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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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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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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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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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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雄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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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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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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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陳德華 教育部政務次長
- 即席答復說明
黃碧端 教育部政務次長
- 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教師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第二條及第五章章名照案通過,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教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教師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第十四條修正通過,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教師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第十六條修正通過,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教師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第十七條照案通過,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要求相關機關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資料或書面答覆,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原子能委員會的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核能安全、核電廠人力配置、核安演習、核四試運轉、核廢料處理及人才斷層等議題。
- 委員們對退休職人員慰問金的法源依據、核三廠運轉安全疏失、核安演習的實用性、核四試運轉監督及蘭嶼核廢料遷場等議題表達關切。
相關爭議
- 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邱志偉及鄭麗君委員質疑原能會編列57萬元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於法無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建議全數刪除。
- 核電廠人力配置與核安:蔣乃辛委員關切運轉中核電廠徵調人員恐影響核安,要求恢復原有配置並檢討。
- 核安演習實用性不足:邱志偉委員質疑核三廠核安演習演示性大於實用性,未涵蓋緊急應變區內所有居民,要求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核能專業人才斷層:呂玉玲委員指出核能專業人才老化及斷層危機,恐影響核安信心,要求原能會研謀因應。
- 核三廠運轉員集體蹺課:呂玉玲委員揭露核三廠運轉員因支援核四導致過勞集體蹺課,要求原能會正視並要求台電給予適度休息。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原子能委員會編列的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其於法無據。
- 指出核三廠在變壓器大修期間忽視控制室警報,導致喪失備用外電,要求原能會檢討改進核電廠安全管控。
- 質疑核三廠核安演習僅為單點演示,未涵蓋全區居民,要求原能會提出具體檢討及改善報告。
- 提議凍結多項原子能委員會預算,要求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原子能委員會編列的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強調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要求原能會提出龍門核電廠(核四)試運轉作業的監督管制方法、現況及系統問題解決方案的書面報告。
- 要求原能會加速推動檢整作業現場工人及蘭嶼居民的健康檢查與核廢料貯存場對蘭嶼居民健康影響的流行病學調查。
- 要求原能會會同經濟部協調行政院各單位,重啟「行政院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履行核廢料遷場承諾。
- 提議凍結多項原子能委員會預算,要求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於1個月內與台電公司討論運轉中核電廠徵調人員影響核安問題,儘快恢復原有運轉中核電廠的人力配置。
- 要求原能會於3個月內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核電廠人力配置調動問題與運轉中核電廠安全檢討。
- 提議凍結多項原子能委員會預算,要求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指出我國即將面臨專業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要求原能會儘早研謀因應,避免影響國人對核安的信心。
- 揭露核三廠運轉員因支援核四試運轉導致集體「蹺課」現象,要求原能會正視運轉員過勞問題,並要求台電給予適度休息。
- 提議凍結多項原子能委員會預算,要求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多項原子能委員會預算,要求原能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原能會派遣人力招標採最有利標,勞務契約應規定勞動者之工作權益須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之原則,同時針對未來會內業務之人力配置作全盤之規制檢討,派遣員工人力人數不得再新增加。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率同有關人員列席備詢
陳德華 教育部政務次長
- 率同有關人員列席備詢
相關後續
- 歲出部分,原子能委員會主管預算減列「業務費」660萬元及「原子能科學發展」120萬元,共計減列780萬元,改列為5億7,834萬元。
- 兩項關於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的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億元,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2節「游離輻射安全防護」1,000萬元、第3節「核設施安全管制」350萬元、第4節「核子保安與應變」300萬元,俟原能會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決議,要求原子能委員會針對派遣人力僱用、核電廠人力配置、核三廠安全管控、核安演習檢討、龍門核電廠試運轉監督、蘭嶼核廢料處理、核能人才斷層及運轉員過勞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或研謀因應。
- 要求相關機關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資料或書面答覆,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文化部的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文化政策規劃、公民社會交流、村落文化發展、藝術新秀創作、文化設施充實、社區營造、地方文化館計畫、文創產業發展及情報趨勢蒐集等議題。
- 多項預算項目被委員要求凍結,並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以確保經費使用效益及政策目標達成。
相關爭議
多項預算項目凍結:多位立法委員對文化部多個預算項目提出凍結,要求文化部針對重大文化政策規劃、公民社會經驗交流推廣、村落文化發展、藝術新秀創作、文化設施充實、社區營造、地方文化館計畫、文創產業發展等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多項文化部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多項文化部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多項文化部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多項文化部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文化部辦理文創產業情報趨勢蒐集、研究及年報編印之預算,於104年度概算籌編時應合乎專業性,並和文化調查及統計整合於單一業務司編製之原則,並提出檢討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議凍結多項文化部預算,要求文化部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率同有關人員列席備詢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文化部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100萬元,改列為618萬元;規費收入、財產收入、其他收入照列。
- 歲出部分,文化部主管預算減列「一般行政」中「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100萬元、「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社區營造業務」30萬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價值產值化計畫」之推動文創企業上市櫃400萬元。
- 凍結多項預算項目,包括「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五分之一、「公民社會經驗交流推廣」100萬元、「推動黃金人口參與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0萬元、「辦理文化藝術新秀創作發表計畫」500萬元、「文化資源業務」959萬9千元、「充實縣市文化設施」2億元、「新故鄉社區營造」十分之一、「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4,000萬元、「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五分之一、「價值產值化計畫」中發展中介服務體系2,000萬元、多元資金挹注計畫1,000萬元、產業集聚效應計畫2,000萬元,俟文化部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文化部辦理文創產業情報趨勢蒐集、研究及年報編印之預算,於104年度概算籌編時應合乎專業性,並與文化調查及統計整合於單一業務司編製之原則,並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相關機關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資料或書面答覆,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五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國科會及其所屬單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的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科學研究、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太空科技、科學園區勞動權益、科技政策協調、科技影響評估及園區開放等議題。
- 多項預算項目被委員要求凍結,並要求國科會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以確保經費使用效益及政策目標達成。
相關爭議
-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邱志偉委員質疑國科會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04萬4千元於法無據,建議全數減列。
- 產學合作研究案應用成效:蔣乃辛委員指出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案應用成效有限,僅交報告便結案,要求檢討補助機制與評估標準。
- 科發基金預算編列合法性:鄭麗君委員質疑國科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歷年仰賴國庫撥款,與預算法制不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科學園區勞工保障不足:鄭麗君委員指出科學園區勞動政策應由國科會本部負責,而非管理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並定期發佈勞動狀況調查報告。
- 科技會報與科技部業務重疊:鄭麗君委員關切組織改造後科技部與行政院科技會報業務重疊及權限衝突,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食品安全研究成果未公開:林佳龍委員質疑國科會補助的食品安全研究發現市售芝麻油混摻大豆油卻未公開訊息,要求公開涉及公共安全利益的研究成果。
- 博士後研究人才與產業脫節:呂玉玲委員指出國科會補助博士後研究多轉任學研機構,未能與產業銜接,形成等待工作過渡階段,要求審慎規劃補助政策。
- 派遣員工權益:何欣純委員要求國科會及其所屬派遣員工招標採最有利標,勞動者權益應同工同酬同待遇,且不得新增派遣員工人數。
- 科學園區土地及廠房出租率低:何欣純委員指出新竹生醫園區、二林園區、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土地出租率偏低,要求管理局積極招商。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國科會編列的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0萬元,認為其於法無據。
- 提議凍結多項國科會預算,要求國科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針對食品安全研究成果應主動適時揭露公布。
- 提案要求國科會及其所屬派遣員工招標採最有利標,勞務契約應規定同工同酬同待遇,且不得新增派遣員工人數。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國科會編列的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0萬元。
- 提議凍結多項國科會預算,要求國科會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 要求國科會針對如何促進我國科學研究場域之性別平等,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就整體太空科學與產業應用政策,於3個月內書面報告,並於1年內制定整體計畫。
- 質疑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歷年仰賴國庫撥款,與預算法制有所相違,要求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於3個月內就科學園區勞工保障問題提出書面報告,並應定期發佈「科學園區勞動狀況調查報告」。
- 要求國科會於4個月內,就組織改造後科技部與行政院科技會報業務協調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於組織改造完成前,研擬「各機關科技影響評估報告辦理要點」,提報行政院科技會報。
- 要求國科會於3個月內,研擬協調包括「園區開放日」、「園區定期公眾導覽」或其他類似公眾參觀活動,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於5個月內就「科學園區政策環評」與「科學園區創新發展之規劃與推動」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國科會於3個月內,就科研經費區域分配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於2個月內,就國家型科技計畫內控機制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科會於3個月內檢討產學合作案補助機制,並重新設計評估標準,讓各類產學研究案發揮更大效益。
- 要求國科會針對重大政策或議題機動性成立專案研究小組,如食品安全問題,擴大研究之應用面。
- 要求國科會督導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於3個月內,針對研發計畫與成果是否符合產業需求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要求國科會於3個月內針對國科會與國家實驗研究院執行之研究計畫進行檢討,適度整合研究資源,有效提高研究案績效。
- 提案要求組織改造後之科技部部長應同時兼任行政院科技會報副召集人,以利科技政策推動效率。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科會主動提供數位典藏經費及技術協助,積極配合中央研究院完成中部數位典藏中心之落成。
- 要求國科會補助涉及大眾公共安全利益的研究計畫成果,應主動適時揭露公布,避免如黑心油品事件再度發生。
- 要求國科會應確實檢討改進國實院及同步輻射中心研發成果產業應用成效,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廣納業界專家,訂定合理之資源配置準則,強化審議諮詢功能,以產業之問題導向為主。
- 要求國科會檢討改善國家型科技計畫研發成果之總績效衡量指標,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科會主要任務除持續支援學術研究外,增加應用科技研發業務,配合組織改造檢討調整科技資源之配置。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科會針對現行各類國家型科技計畫補助指標進行通盤檢討,避免浪費公帑。
- 要求國科會審慎規劃博士後研究整體補助政策之規模及建立合宜之產業引流配套措施。
- 要求國科會強化相關審查監督機制,俾維護學術尊嚴與品質,因應違反學術倫理案件逐年增加趨勢。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科會及其所屬之派遣員工招標採最有利標,勞動者權益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且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 指出新竹生醫園區計畫歷經3次變更,迄今推動已逾10年,財務自償率偏低,要求國科會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儘速整合能量,促成生醫聚落之形成。
- 指出科學園區已完成開發之土地及廠房出租率偏低,要求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積極招商,改善廠房及土地出租欠佳情形。
相關人員回應
朱敬一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
- 率同有關人員列席備詢
相關後續
- 歲出部分,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預算減列「一般行政」中「辦理廉政研究經費」28萬9千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498萬4千元,共計減列527萬3千元,改列為405億5,408萬8千元。
- 一項關於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的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凍結多項預算項目,包括「一般行政」十分之一、「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1億元、「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十分之一、儀器科技發展計畫1,700萬元、災害防救科技發展與運用計畫十分之一、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6,000萬元、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3,000萬元、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1億元、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3,000萬元、海洋科技發展計畫3,000萬元,俟國科會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多項決議,要求國科會針對產學合作、重大政策研究、研發成果產業需求、災害防救資源整合、科技部與科技會報業務協調、科技影響評估、科學園區公眾開放、科學園區政策環評、科研經費區域分配、國家型科技計畫內控、中部數位典藏中心、食品安全研究公開、研發成果產業應用、科技預算配置準則、國家型科技計畫績效衡量、技術貿易逆差、博士後研究補助政策、學術倫理案件、派遣員工權益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或研謀因應。
- 通過多項決議,要求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針對新竹生醫園區計畫、科學園區土地及廠房出租率等議題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要求相關機關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資料或書面答覆,應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大專學雜費凍漲 (臨時提案一)
核心議題
本次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大專學雜費調漲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在此之前維持高教學費凍漲,同時廣納社會各界討論高教結構改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至立法院專案報告大專學雜費調漲公聽會結論,並在此之前維持高教學費凍漲,同時廣納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討論高教結構改革。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連署。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連署。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七
審查103年度教育部部本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私立學校教學獎助相關)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預算,包括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私校學輔網站建置與維護、私校財務及會計行政監督與查核,以及私立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待遇及進用學輔人力等議題。
- 委員們質疑私校退場機制執行不力、特色規劃成效不彰、弱勢學生補助不足,以及私校財務查核率過低等問題。
相關爭議
- 私校退場機制執行不力:邱志偉委員質疑教育部空有制度但未執行,導致永達等技職學校問題層出不窮,建議凍結預算並提出專案報告。
- 私校特色規劃成效不彰:邱志偉委員質疑教育部撥款4.6億元推動私校特色規劃,但學校缺乏特色,教學成果同質化,建議凍結預算並提出書面報告。
- 弱勢學生補助不足:邱志偉委員認為私立大學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補助2.5億元太少,且弱勢學生涵蓋率不明確,要求增加預算並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 私校財務查核機制不健全:邱志偉委員質疑1,755.1萬元預算未能有效即時查核私校財務,導致掏空、欠薪等問題,且預算逐年遞減。
- 教官專業加給法律依據:邱志偉委員質疑教官專業加給的法律依據,認為學術研究人員與教官不等同,不應無條件比照。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空有私校退場機制但未執行,導致永達等技職學校問題層出不窮,建議凍結預算並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教育部撥款4.6億元推動私校特色規劃成效不彰,學校缺乏特色,建議凍結預算並提出書面報告。
- 認為私立大學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補助2.5億元太少,且涵蓋率不明確,要求增加預算並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 質疑學輔資訊網80萬元預算存在超額利潤,建議適度減列。
- 質疑私校財務查核預算未能有效即時查核私校財務,且預算逐年遞減,查核率過低。
- 質疑軍訓教官專業加給的法律依據,認為其與學術研究人員不等同,不應無條件比照。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作為主席,協調各委員間對預算凍結金額的意見,並對教育部提出要求。
- 關心私校補助經費執行情形,特別是私校退場機制與特色規劃的實質成效。
- 質疑教育部將社會教育改為終身教育的目的,以及藝術教育被獨立出來的合理性。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1.5億元作為私校發展獎助預算。
- 建議凍結私校財務查核預算3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表示私校發展有典範,支持私校轉型並願提出報告,但希望委員支持經費。
- 承諾針對扶助弱勢措施提出完整書面報告,包含各計畫經費及作為。
- 同意凍結私校特色規劃預算中的一部分,並提出書面報告。
- 承諾強化私校財務管理,將會計師查核比例提升至至少25%,以4年為一個循環,並表示會逐年提升預算。
- 說明教官人事費包含本俸與專業加給,本俸依據軍人待遇條例,專業加給依據行政院核定的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是經軍人待遇條例授權訂定。
李彥儀 技職司司長
- 說明大專校院招生總量有逐年下降,學校招生連續三年在7成以下會扣招生名額。
- 說明私校獎補助款核配已從量化轉向質化,會審核績效並查核。
- 說明對需退場輔導學校有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介入輔導。
- 說明中低收入戶弱勢學生學雜費減免門檻為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可減免5,000元至35,000元,由私校獎補助經費分配,明年額度會上升。
- 說明101學年度有33,000名學生受惠,實際核給額度近4億元。
- 說明私校弱勢學生約22,000人,技專部分約68,000人,總助學補助達12億多元。
黃雯玲 司長
- 說明中低收入戶弱勢學生學雜費減免政策,包括低收入戶全免、中低收入戶減免30%,以及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學生減免5,000元至35,000元。
- 表示101學年度有33,000名學生受惠,實際核給額度近4億元,經費不足部分會從其他私校獎補助經費調整。
劉仲成 司長
- 說明學輔經費資訊網80萬元預算,其餘經費用於學校補助、訪視、說明會及審查費。
- 說明軍訓教官的人事費包含本俸與專業加給,本俸依據軍人待遇條例,專業加給依據行政院核定的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並經軍人待遇條例授權訂定,其專業內容為國防教育、生活輔導、校園安全維護。
黃永傳 處長
- 說明1,755萬預算用於聘請會計師查核、健全電腦會計作業、舉辦研討會及抽查。
- 承認目前僅抽查20%,構想未來學金管會主管上市櫃公司,逐步加強監督。
- 表示現有會計師查核為事後查核,平常有要求學校按時送決算書,並推動建立內控制度。
- 指出私校會計師查核一家約需30萬元以上,若提升查核比例至25%約需查35所學校,經費相當緊繃。
相關後續
- 「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預算,凍結1.5億元,要求教育部針對私校、大學及技職學校對中低收入及弱勢學生的補助執行狀況,以及14所私立專科學校的獎補助狀況,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第165案「學輔經費資訊網」保留,要求提供80萬元付款資料以釐清委員質疑。
- 第166案至第171案「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行政」凍結3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72案「私立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待遇及進用學輔人力」預算照列。
- 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討論事項八
審查103年度教育部部本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相關)
核心議題
- 審查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主要關注社會教育改為終身教育的政策目的、美感教育與藝術教育推廣經費分配,特別是「老師謝謝您」舞台劇的必要性與經費合理性,以及師資儲備量、精緻師培大學補助、師培獎學金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施方式。
- 委員們質疑「老師謝謝您」舞台劇經費與藝術教育推廣的關聯性,以及教師評鑑制度的合理性與共識程度。
相關爭議
- 「老師謝謝您」舞台劇經費爭議:邱志偉委員質疑該舞台劇耗資1,150萬元與美感教育、藝術教育推廣無關,實為倫理教育,且補助學校與民間團體僅150萬元,經費分配本末倒置,要求減列或對調經費。
- 教師評鑑制度爭議:陳學聖委員強烈反對教師評鑑,認為量化指標不適用於教學評鑑,恐導致反淘汰,且在未獲教師共識前不應展開,應將經費用於專業發展而非評鑑。
- 精緻師培大學補助成效:邱志偉委員質疑7所精緻師培大學每所僅獲500萬元補助,難以培養出「精緻」師培大學,且競爭型計畫恐導致資源分配不均。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將社會教育改為終身教育的目的,以及藝術教育被獨立出來的合理性。
- 作為主席,協調委員對「老師謝謝您」舞台劇預算的意見,並建議教育部重新擬訂計畫。
- 關心教師評鑑經費用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部分,建議評鑑工作應先求得教師共識。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老師謝謝您」舞台劇與美感教育及藝術教育推廣無關,經費編列本末倒置,主張減列1,000萬元。
- 質疑精緻師培大學補助金額過低,且競爭型計畫不利弱勢學校。
- 關切師培獎學金對弱勢學生照顧的涵蓋率與申請方式。
- 主張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應避免形式化,並確保經費有效運用。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說明終身教育涵蓋學校正規教育以外的所有教育,並正在修訂終身教育法。
- 承諾將「老師謝謝您」舞台劇與補助社教機構的預算合併,確保主要經費(超過一半)用於社教機構合作及推廣,舞台劇部分撙節,並將其視為示範計畫。
- 表示教師評鑑不應是形式化,認同將經費用於專業發展。
- 說明師資儲備量已達穩定狀態,精緻師培大學補助和師培獎學金旨在提升品質和吸引優秀學生,並優先照顧弱勢。
張明文 司長
- 說明美感教育5年計畫將結合師資提升、幼兒教育及大學資源與中小學結合。
- 表示「老師謝謝您」舞台劇是委託臺藝大辦理,希望透過不同形式推廣藝術教育,並將後製DVD上傳雲端供各校推廣。
- 強調補助民間團體會繼續做,並盡力支援。
- 說明師資儲備量已從22,000多位減至8,300位左右,每年培養教師約5,000位,缺額約4,500個。
- 說明精緻師培大學是競爭型計畫,有54所申請,7所獲補助,每所最高500萬元,另有18所精進計畫。
- 說明1億元師培獎學金約1,600位學生受惠,卓越師培獎學金每月8,000元,優先補助弱勢及偏遠地區學生,不與學費補助重疊。
- 澄清教師專業發展經費主要用於專業發展,並非評鑑。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強烈反對教師評鑑制度,認為量化指標不適用於教學評鑑,恐導致反淘汰,且在未獲教師共識前不應展開。
- 主張應將經費用於教師專業發展而非評鑑制度的發展。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老師謝謝您」舞台劇經費編列不當,與藝術教育無關,且補助民間團體經費過少,要求凍結650萬元,並要求教育部提出檢討報告。
- 對師資儲備量、精緻師培大學補助及師培獎學金的執行成效與公平性提出質疑。
- 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施方式和經費運用提出質疑。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173案至第182案「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中,針對舞台劇「老師謝謝您」原列1,150萬元及加強推展藝術教育中補助全國性社教機構及民間團體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及推廣各族群文化特色活動原列150萬元,兩筆預算綜合後,凍結650萬元,且至少二分之一以上要用來補助第二項,並要求教育部針對舞台劇活動內容再次檢討,並提出執行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83案「獎勵優良教師」預算照列。
- 第184案至第190案「健全師資培育」預算照列。
- 第191案至第196案「教師專業發展」預算照列。
- 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討論事項九
審查10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算 (一般行政及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相關)
核心議題
- 審查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的一般行政預算,包括眷舍修繕、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等維修、資訊軟硬體設備採購與維護,以及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特別關注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校務評鑑、財務查核、退場輔導、12年國教宣導、技職再造設備更新、高職特色課程及建教合作等議題。
- 委員們質疑預算編列的合理性、重複性、執行成效,以及政策推動的公平性和主動性。
相關爭議
- 眷舍修繕及資訊設備預算浮編:何欣純、鄭麗君委員質疑國教署每年編列眷舍修繕及辦公設備購置預算,其中資訊設備費用佔比高且每年重複編列,恐有浮編浪費之嫌。
- 派遣人力權益:鄭麗君委員關切國教署派遣人力情況,要求比照部本部同工同酬同待遇且不得新增。
- 高中職優質化認證與補助成效:鄭麗君、蔣乃辛、何欣純、邱志偉委員質疑優質化認證標準過於寬鬆,導致有問題學校也獲認證,且競爭型補助模式不利弱勢學校,要求全面提升並檢討補助比例。
- 完全中學預算編列與主動規劃:鄭麗君、孔文吉、邱志偉委員質疑4.02億元補助已設立完中修繕經費為被動式申請,缺乏教育部主動規劃,恐導致資源分配不均,要求建立GIS系統主動評估需求。
- 國立高中職建築及設備改善預算:何欣純委員質疑2.3億元預算編列的依據,以及是否用於老舊校舍防震補強、消防安全、漏水等項目,並質疑其採競爭型計畫方式處理的合理性。
- 高中職會計查核率低:邱志偉委員質疑800萬元委託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的查核率僅15%,恐有未爆彈,要求提高查核率。
- 12年國教宣導經費與成效:何欣純、許智傑、邱志偉委員質疑宣導經費高達數千萬,且政策反覆導致宣導內容頻繁變動,成效不彰,要求檢討宣導方式與經費使用。
- 高職不合格教師比例過高:鄭麗君委員指出私立高職不合格教師比例高達2成,部分學校甚至5-7成,影響教學品質,要求教育部提出改善計畫。
- 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宣導不力:鄭麗君委員代表林淑芬委員質疑教育部對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進行反宣導,將責任推給民間團體,導致學校和機構誤解新法,要求教育部積極宣導並提出檢討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教署眷舍修繕、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等維修預算每年編列,但修繕效率與程度不明,且部分建築老舊或荒廢,經費使用不透明。
- 質疑國教署一般行政中資訊服務費與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均含資訊設備,且每年編列相同預算,恐有重複及虛編浪費。
- 主張國教署派遣人力應比照部本部同工同酬同待遇且不得新增。
- 質疑高中職優質化補助方案的預算分配與執行成效,特別是針對未獲補助的學校。
- 質疑國立高中職建築及設備改善2.3億元預算編列的依據,以及其採競爭型計畫方式處理的合理性。
- 質疑12年國教宣導經費高達數千萬,且政策反覆導致宣導內容頻繁變動,成效不彰,要求檢討宣導方式與經費使用。
- 質疑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宣導不力,教育部恐有反宣導之嫌,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檢討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教署一般行政中資訊服務費與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均含資訊設備,且每年編列相同預算,恐有重複及虛編浪費。
- 關切國教署派遣人力情況,要求比照部本部同工同酬同待遇且不得新增。
- 質疑高中職優質化認證標準過於寬鬆,導致有問題學校也獲認證,且競爭型補助模式不利弱勢學校,要求全面提升並檢討補助比例。
- 質疑完全中學修繕經費為被動式申請,缺乏教育部主動規劃,恐導致資源分配不均,要求建立GIS系統主動評估需求。
- 指出私立高職不合格教師比例高達2成,部分學校甚至5-7成,影響教學品質,要求教育部提出改善計畫。
- 代表林淑芬委員質疑教育部對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進行反宣導,將責任推給民間團體,導致學校和機構誤解新法,要求教育部積極宣導並提出檢討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主張國教署資訊預算應適度減列,以避免超額利潤。
- 質疑高中職優質化認證標準過於寬鬆,導致有問題學校也獲認證,且競爭型補助模式不利弱勢學校。
- 主張國立高中職建築及設備改善應由教育部主動進行總體檢,而非被動等待學校提報計畫。
- 質疑私立高中職財務查核率過低(15%),恐有未爆彈,要求提高查核率。
- 質疑12年國教宣導經費高昂且成效不彰,要求檢討宣導方式,特別是廣告採購的必要性。
- 質疑高職設備更新與技職再造方向,是否過於偏重硬體而忽略學生技能培訓。
- 指出私立高職不合格教師比例過高,影響教學品質。
- 質疑教育部對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宣導不力,甚至有反宣導之嫌,要求教育部積極落實新法規宣導。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切高中職優質化和均質化計畫的時程與經費需求,主張不應完全採競爭型補助,應兼顧弱勢學校。
- 質疑技職再造計畫中,台北市、高雄市高職技職再造仍需配合款,認為不公平。
- 建議國教署資訊預算不宜刪減過多,以免影響每年電腦汰換計畫。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改善預算,認為其對校園安全至關重要,不應凍結。
- 關心原住民地區完全中學的設立,希望教育部主動規劃,不應只針對現有學校補助。
- 建議國教署資訊預算酌減30萬元即可,不宜過多。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建議12年國教宣導應設定明確對象(如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確保他們清楚瞭解制度與政策,以提升效率並節省經費。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英聽設備問題,指出台灣在英聽設備分配上存在城鄉差距,偏鄉孩子難以跟上,要求教育部嚴格改進,並結合數位學習計畫。
- 澄清教育文化委員會處理外委會委員提案一向公平,並非霸道。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承諾國教署派遣人力比照部本部同工同酬同待遇且不得新增。
- 同意針對第297案和第298案合計減列10%預算,並由國教署自行調整。
- 說明高中職優質化預算淨增加的20億元主要用於軟體,並承諾將在5年內實現所有學校的優質化。
- 承諾會檢討技職再造計畫中台北市、高雄市高職配合款的問題。
- 說明教育部已發展GIS系統,將主動規劃未來完全中學的設立區域,以達成12年國教就近入學目標。
- 針對國立高中職建築及設備改善,表示會盡力將爭取到的預算額度用於耐震補強,並提供完整分析資料。
- 說明12年國教宣導政策不會變動,局部調整會做說明,並將透過數位學習教材提升宣導成效。
- 說明已初步決定接受國中會考考場開冷氣,並由中央協助建置設備及負擔電費。
- 承諾將重新盤點英聽設備,並提出具體政策塑造英語環境,包括師資和社會視野,並將與美國在台協會合作擴充英語教學助理。
- 承諾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會以學生為最優先考量,並非做反宣導,會想辦法抒解廠商不適應新規範的衝擊。
吳清山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
- 說明國教署辦公廳舍因921地震受損,需定期維修,用於消防檢測、清潔消毒、車道維修、電力設備、排水系統及壁癌處理等必要項目。
- 說明國教署有20位派遣人力,薪資約3-4萬元,採最有利標,佔正式編制比率約12%。
- 說明高中職優質化補助方案是競爭型計畫,學校需提出計畫經審查通過才能獲得補助,與優質認證不同,但優質認證將趨於嚴格。
- 說明已設立的完全中學約74所,每所學校補助約450萬元用於修繕,但教育部會主動規劃未來完中設立區域。
- 說明國立高中職建築及設備改善預算主要用於老舊校舍結構補強、電力設備改善、校園消防安全及小型校園修繕工程,會以急迫性、攸關師生安全為第一優先審查。
- 說明私立高中職會計師查核率約15%(20所/138所),將依照部長指示提升查核比例至25%(約35所),並調整為一次查2年。
- 說明12年國教宣導預算用於政策說明、研習、座談會、網站建置、人員培訓及問卷調查等,並編製適性入學輔導手冊。
- 說明高職設備更新預算主要用於充實學校設備,特別是機工科等產業特殊需求科系。
- 說明私立高職不合格教師比例高達2成,已發函要求學校改善,並將合格教師比例列為學校評鑑及優質化計畫的重要項目。
- 說明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公布後,已邀請學校及事業機構說明法規,並編製勞動人權手冊及辦理定型化契約填報說明會。
林秀謙 主計處預算科科長
- 說明資本門預算需耐用2年以上、單價1萬元以上,每年編列汰換電腦及設備為常態。
- 說明國教署每年預計汰換46部電腦,每部2萬5千元,約100多萬元,但總預算669萬8千元還包含系統開發、軟體購置及雜項設備。
李組長秀鳳 高中職組組長
- 說明20億元新增預算主要用於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均質化、改善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改善充實私立高中職教學設備、縣市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及大學校院協助高中職優質精進等軟體項目。
- 說明12年國教適性入學宣導手冊分為A版(全國一致性規定)與B版(各就學區入學規範),網站也針對入學部分,與整體12年國教宣導不同。
- 說明技職再造總經費202億元中,高職部分約74億元,設備更新佔30億元,將分年編列。
相關後續
- 第297案及第298案「一般行政」中眷舍修繕、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等維修,以及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預算,合計減列10%,由國教署自行調整。
- 第309案至第313案「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凍結3億元,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14案「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預算照列,並向何欣純委員提供相關資料。
- 第315案「改善或充實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凍結3,0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16案至第319案「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凍結5,0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20案至第323案及第340案、第341案「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預算照列。
- 第324案「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原列2,025萬元減列25萬元。
- 第325案至第330案「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預算照列。
- 第331案至第333案「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凍結2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34案「規劃推動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所需經費」預算照列。
- 第335案「充實試務試場空調及英聽設備」預算照列。
- 第336案「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強化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實施方案」預算照列,第337案撤案。
- 第338案「辦理適性入學宣導」預算照列。
- 第339案「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免學費方案」預算照列。
- 第342案「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學生基礎訓練、建教班觀摩活動、建教合作機構評估、宣導、研習及檢討會」凍結3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99案至第300案「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保留。
- 第301案至第308案「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保留。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所屬單位派遣員工招募採公開招標及最有利標,派遣契約中勞動參與者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且未來業務人力規劃應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增加。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5年內增列高中優質化經費100億元,應提出匡列計畫,且逐步調降優質化預算用於資本門預算之比率,同時逐漸縮小競爭性經費預算與非競爭性經費預算間所占比率之差距。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針對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經費之預算編列用途,應儘速建置GIS系統進行各學區(含原住民學區)之就學人口、就學機會之普查統計分析作業並予以上網公布。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應責成各招學區擴大辦理各項競賽,並建請教育部不宜將競賽成績列入超額比序項目之依據,以提高學生學習誘因及興趣,落實12年國教適性揚才、多元發展之精神。
討論事項十
審查103年度教育部總預算案 (主決議與一般決議)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通過多項主決議與一般決議,涵蓋原住民族學生就學補助、大學兼任教師權益、技職再造、高等教育人才培育、大學退場機制、青年失業、12年國教宣導、全民運動日、頂尖大學計畫、典範科大計畫、閒置校園活化、高中職優質化、教官退出校園、教師課稅配套、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雙薪、台灣母語課程、大學學費與電費、海生館BOT模式、大學校園民主與財務公開、高等教育評鑑、學歷通膨、宿舍不足、延畢生、特教法子法、會議視訊系統、第二外語教學、教育經費城鄉差距、師資培育供需、校園文化資產、泳起來專案、學生藥物濫用、校園性平事件、產學合作、大學評鑑指標、技職再造、運動產業發展、學生棒球教練、世大運、自行車道、國訓中心、青年發展政策與國教院教科書發展等廣泛議題。
- 決議內容旨在改革教育體制、保障學生及教師權益、提升教育品質與資源效益、促進公平性與透明度,並要求教育部及相關單位提出具體規劃與檢討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就讀公、私立大學之原住民學生編列預算補助,使其能安心住校就學,並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說明歷年成效,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推展全民運動預算。
- 提案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針對原住民中輟生輔導經費比例不足問題,以及原住民地區學校健康計畫資源不足問題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重新檢討體育人才培育政策,並訂定中長程體育人才培育計畫,盤整體育相關資源,尋求企業贊助,完善國內體育運動環境。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調查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專任與兼任教師人數比例,檢討兼任教師權益不足問題,並研議列為校務評鑑內容。
- 提案要求教育部立即建請行政院將技職再造計畫提高層級,籌組「技職再造專案小組」由院長擔任召集人,確保經費如期到位。
- 提案要求教育部會同經建會、經濟部等單位重新檢討高等教育課程內容,擘劃未來五年人才培育藍圖。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公私立大專校院進行輔導與落實退場機制,提出檢討與具體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教育部會同勞委會等單位了解我國青年從事派遣或臨時性工作整體情況,針對如何提升大專畢業生競爭力提出具體計畫。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12年國教宣導作業執行情況,尤其應加強技職教育之宣導。
- 提案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訂定「全民運動日」,並於當周免費開放民眾使用轄區內運動中心。
- 提案要求體育署一個月內重新提出我國棒球發展政策,包括強棒計畫執行時程、分年金額與計畫內容等,並提高獎補助或提供優良環境刺激國內職棒發展。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一個月內檢討正在執行之所有延續型預算執行績效與成果,並說明後續幾年有關延續型計畫之預算規劃。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連署多項決議。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就軍訓教官應否退出校園,盡速召開公聽會,並提出專業人員替代教官的可行性評估方案。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重新評估中小學教師合理的授課時數,或寬列教育經費,適度提高正式教師員額。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盡速就主管法規完成建置,並經由行政院將相關修法送至立法院審議,以建立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校院教師及職員之制度。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連署多項決議。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立即組成「台灣母語課程正常化委員會」,提升教師專業性及教學品質。
- 提案要求教育部規範私立校院自103年度起積極公布其年度財報、董監事名單、校務營運狀況等資訊,俾使私校校園營運資訊主動公開、透明化。
- 提案連署多項決議。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在我國每年GDP未達馬總統承諾6%的一半3%前,每年大學學費均不得調漲。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參照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標準,研擬「教育券」的規劃方案及其整體配套措施,減輕弱勢家庭的學費負擔。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與經濟部、台電公司協調,以取得較優惠的電價,並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協調提高編列10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教育定額設算補助費用,以降低各縣市政府支應國民中小學電費使用之衝擊,並禁止所轄國內各教育機構宿舍之水電費調漲。
- 提案要求教育部立即檢討「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及委託經營」模式,修正其中不符公共利益、雙方權利義務不均、無法確實課責,以及缺乏退場機制等亟待改善之處,並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高低所得家庭教育支出倍數擴大問題,積極縮小不同縣市間每位學生所能分配教育經費之落差,多挹注教育經費至偏遠地區。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督促私立大專校院強化內部控制制度,並建立外部監督與預警機制,以避免弊端發生。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加強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並重新檢討現行校園毒品防制相關法規,以建立無毒校園。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經費資源,並同時研擬移撥交予新4都之配套機制,以完成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改隸移轉事宜。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尋求財源補助補足各級學校教師缺額,並積極修法建立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以善用已培育之龐大儲備師資人力。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與相關部會研商,籌謀建立大專校院退場轉型及合併機制,避免衍生大量教師失業及校園廳舍閒置等情況。
- 提案要求體育署應密切掌控承商財務狀況及工程施作情形,督促加緊辦理未完工程,早日提供國內選手及教練合適訓練場地。
- 提案要求青年發展署訂定「青年生涯輔導」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2項核心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項目及年度目標值,並於預算書內補正揭露,以利考核與監督。
- 提案要求國教院擴大辦理教科書之基礎性與應用性研究,並多方舉辦公聽會或研討會等意見匯流之機制,並於預算書內補正揭露,以利考核與監督。
- 提案連署多項決議。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自即日起參酌各校推動校園民主與促進學生權利之狀況,針對各校104年度獎補助費用進行調整。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高學歷失業提出完整之檢討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以提升競爭力及符合就業市場之需求。
- 提案要求教育部就都會區跨校性宿舍整合分配系統之規劃運營於半年內設定執行時程,並會同相關單位就興建聯合宿舍於半年內開始研究規劃。
- 提案要求教育部輔導各大專校院針對大學延畢生日漸增加之現象提出因應辦法。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立即審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之適法性、並予以修正。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於全國北、中、南各擇地建構部內會議視訊系統。
- 提案要求教育部就第二外語教學的普及性、多元性、區域內跨校第二外語資源統合運用與升學進路進行規劃,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設法積極縮小不同縣市間每位學生所能分配教育經費之落差,多挹注教育經費至偏遠地區。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妥適善用目前已培育之龐大儲備師資人力,趁少子化浪潮規劃全方位之教育現場制度改革。
- 提案要求教育部除強化校地管理外,並於半年內針對國立學校校園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問題提出計畫草案。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泳起來專案,自102年度起不得新建游泳池。
- 提案連署多項決議。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高中職優質化認證方式,切勿流於人人有獎的形式,戮力提升公信力。
- 提案要求教育部加強防治學生藥物濫用工作的經費、人力,以期降低103年校園藥物濫用之情形。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用落差、學歷通膨,期待落實學以致用。
- 提案要求教育部加強防治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的經費、人力。
- 提案要求教育部立即研擬產學合作相關法案,並檢討配套措施,修正執行方式,避免有心人士穿漏洞。
- 提案要求教育部落實辦學不佳學校退場,並戮力提升評鑑公信力。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大學評鑑指標未能符合不同學校需求及特色發展,導致大學校院同質性過高,修正高等教育嚴重失衡的情形。
- 提案要求體育署應提出對策,帶領職棒進入穩定狀態,並協助台灣職棒持續發展,提升票房,使各球隊轉虧為盈。
- 提案要求體育署暫停編列世大運預算,以免資源一再浪費。
- 提案連署多項決議。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成立區域資源中心,將技職再造硬體設備費用投注於區域資源中心,並促進產學合作。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視現行技職再造重硬體輕軟體的方向,調整方案經費降低硬體設備費用,投注費用於軟體提升部分。
- 提案要求教育部於明年度編列104年度預算時,將產學合作之預算項目,編列50%以上的預算增幅。
- 提案要求教育部平衡技專院校與大學院校之經費補助狀況,有效訓練產業界所需之專業人才。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要求各大學不得將電價調漲之費用轉嫁至學生身上。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補足學產基金逐年減少之經費編列缺口,保障弱勢學生之就學權益。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鼓勵各大學積極落實產學合作與創新育成中心之機制,並研擬將其納為大學評鑑之指標。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研擬相關法令,以遏止補習班業者再次發生獨立招生卻合併上課之案例。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研擬規範各縣市政府成立縣市層級之樂齡中心輔導團。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研擬偏鄉小校未來發展策略與方針,以提升偏鄉學童教育品質。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研擬修訂相關法令,將藝才班之班級人數比照普通班以每班29人為主要編班原則。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籌措與編列完成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所需花費之費用,並落實於104學年度前提升至每班1.7名。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擬相關措施,協助輔導私立高中職發展其學校特色。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研擬是否降低招生餘額之公立高中職降低班級人數之可行性,並研擬公立高中職未來五年面對少子化衝擊之因應措施。
- 提案要求教育部盡速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增列教師出缺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可保留名額條文,並比照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代理教師有續聘二次之機制。
- 提案要求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調整學校教師課後輔導鐘點費免稅時數,應調整為學期中每月免稅時數25小時,寒暑假課輔時每月免稅時數70小時。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擬增加體育類科專任教師聘任之員額,以顧及國中小學童受教之權益,並推動提升我國中小學體育課時數之辦法。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研擬成立專案補助計畫,設定學校棒球隊教練之長期聘任專案。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研擬專案宣導計畫,宣導告知企業界如何參與贊助體育活動及節稅方式。
- 提案要求體育署應盡速重新審議水球項目列入全運會之正式比賽項目。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於今年度修正「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時,應將全中運應辦項目擴增。
- 提案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盡速擬定國內各項主流運動之運動選手培訓計畫,強化從學生運動訓練至國內各項業餘賽事之接軌。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立教育廣播電台1,000萬元,待其提出營運檢討報告及協助推廣進修教育辦法後始得動支。
- 提案減列國家教育研究院「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57萬元,以撙節開支。
- 提案凍結體育署「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4,000萬元,待其提出具體推動華語教育計畫與執行方案之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體育署「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1億元,要求體育署提出預算執行改善計畫並報告後始得支用。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立即檢討「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及委託經營」模式,修正其中不符公共利益、雙方權利義務不均、無法確實課責,以及缺乏退場機制等亟待改善之處,並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減教育部「推行家庭教育」經費之二十分之一並凍結十分之一,直至教育部重新修訂「102家庭教育年」專網之教育論述及相關計畫內容,並提出後續「多元家庭教育」計畫及制定相關推動措施,向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通過多項主決議與一般決議,旨在改革教育體制、保障學生及教師權益、提升教育品質與資源效益、促進公平性與透明度,並要求教育部及相關單位提出具體規劃與檢討報告。
- 第296案「學校教職員暨社教機構聘任人員退休撫卹給付」保留,並以通案處理。
- 第343案至第635案 (從國民中小學教育到體育署、青年發展署等) 預算照列,或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或無異議。
- 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委員會。
- 下次會議將於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處理教育部所屬單位預算。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402
- 卷/期/冊
- 102/74/2
- 發布日期
- 2013-12-1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