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三大特種基金預算審查:聚焦眷改、軍購與募兵制挑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2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國防部103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會議聚焦於眷村改建財務短絀、餘屋處理、眷村文化保存進度、軍事採購國造與外購爭議、募兵制推動困境及福利總處開放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刪減或要求提出書面報告,顯示委員對國防部預算執行與政策推動的嚴格監督。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防部主管之三大非營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的103年度預算案。
- 討論內容涵蓋各基金的營運目標、財務狀況、業務執行成效,以及委員針對軍事採購、眷村改建、文化保存、募兵制推動、軍事監所預算、軍醫院服務品質及福利總處營運等提出的質疑與建議。
相關爭議
- 眷村改建基金財務短絀與餘屋處理:委員質疑基金面臨68.4億元短絀,且有約2,000戶餘屋未售出,建議將餘屋優先提供因公傷殘義務役士官兵承購,但國防部表示需考量母法適法性及對志願役配售的衝擊。
- 眷村文化保存進度嚴重落後:多位委員指出眷村文化保存經費數年未動支,質疑國防部推動不力,且對保存標的選擇及主導權歸屬有不同看法。
- 軍事監所預算編列爭議: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軍事監所已無收容人,但103年度預算仍編列相關費用,引發委員提案全數刪除。
- 軍事採購國造與外購原則:針對美國眾議院提案售台派里級巡防艦,委員質疑台灣已有國造能力卻仍考慮外購,要求國防部應優先考量國防自主及本土產業發展。
- 國防部福利總處開放與民爭利:委員建議開放福利總處給一般民眾購買以增加基金財源並照顧民生,但國防部擔憂引發與民爭利問題。
- 軍品研發成效不彰:委員質疑國軍生產事業研發費用投入高但成果不佳,多項研發案未達預期目標,要求檢討研發方向以符合軍種需求。
- 205兵工廠遷廠計畫延宕:委員指責205兵工廠遷廠計畫已拖延十餘年,嚴重阻礙地方發展,要求國防部加速選址並提出明確時程與財務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提供洪仲丘案相關修法清單,並承諾於12月底前完成。
- 質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68.4億元短絀原因及財務改善計畫,並建議將剩餘眷舍優先提供因公一、二級傷殘中低收入戶義務役士官兵承購。
- 關切舊空總開發計畫進度,主張國軍土地政策應有公益考量,避免炒房。
- 建議活化礁溪鄉204廠及明德訓練班土地,並要求提供遷建規劃進度。
- 質疑國防部眷村文化保存計畫進度落後且經費未動支,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 要求國防部重新檢討205兵工廠遷廠計畫,不應再拖延。
- 建議國防部福利總處應取消購買資格限制,開放給全民購買。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質詢國防部特戰部隊是否有能力赴海外救援被劫持國人,強調決心與能力的重要性。
- 關切「五年兵力整建計畫」中7艘救難艦及1艘兩棲船塢運輸艦的籌購方式,主張國內建造。
- 質疑國防部計畫增購40輛二手AAV-7兩棲突擊車的必要性,認為數量過多且火力薄弱,在本島使用可能性不高,恐浪費國防經費。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質疑國軍生產事業研究發展費用投入高但成效不彰,要求檢討研發方向以符合軍種需求。
- 關切國軍老舊軍艦報廢問題,建議活化利用為歷史展示,並質疑國防部未充分徵詢地方政府意願。
- 關切金門中和五處眷村抽籤程序中原眷戶資格爭議,要求盡快釐清。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質疑眷村文化保存進度嚴重落後,經費未動支,並要求國防部應主導眷村文化保存,而非僅配合地方政府。
- 要求國防部重新思考眷村文化保存的願景與規劃,強調軟體文化及記憶庫的建立,並檢討財政拮据縣市的保存問題。
- 質疑中科院技術移轉績效不彰,特別是境外實施為0的問題。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副部長夏立言兒子服兵役進度,要求清查將領子女閃兵情況,並主張逃避兵役者應永不錄用。
- 樂見美國眾議院通過售台4艘派里級巡防艦,認為可增加海軍戰力。
- 強烈建議國防部福利總處取消購買資格限制,開放給全民購買以照顧民生、增加業績,並拉近軍民距離。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關切募兵制推動困境,強調全民共識、政府決心及國防部爭氣的重要性。
- 質疑國軍精實、精進、精粹案後高司單位未精簡,指揮結構不符實際兵力規模,要求務實面對裁撤無效單位。
- 強調訓練時間不足問題,要求國防部檢討。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在有國造能力的情況下仍考慮向美國採購派里級巡防艦,主張應優先國造以發展本土產業。
- 關切與甘比亞斷交後軍事訓練人員撤離進度及安全問題。
- 支持爭取戰鬥部隊加給,建議國防部研擬美軍式軍眷托育服務,以穩定軍人家庭。
- 要求國防部加速眷村文化保存,活化閒置老舊空間,並清查無軍事用途土地轉交地方政府或文化部運用。
- 要求國防部徹底清查眷村餘屋配售資格,避免不符資格者獲利,影響社會公平正義。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肯定中科院的科技研發能力,但認為其對民間工業的刺激成就有限,應加強軍民通用科技發展,將國防工業分散到民間。
- 要求國防部說明台南永康砲校遷校關廟的進度。
- 質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利息費用編列過高,要求減列。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質疑阿帕契直升機無法用於海外人質救援,澄清相關媒體報導的不切實際。
- 樂見美國眾議院通過售台派里級巡防艦,並建議邀請提案主席訪台。
- 強調軍公教福利應區分,軍人因服務年限短應有完整補助。
- 關切眷村文化保存,要求國防部與文化部溝通,並處理拒絕遷建眷戶問題。
- 質疑國防部研發預算比例過低,要求有效運用經費與人力。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205兵工廠遷廠計畫延宕14年,批評國防部推卸責任給地方政府,要求提出明確遷廠期程與財務計畫。
- 批評眷村文化保存經費數年未動支,審查計畫停滯,要求國防部負責。
- 要求國防部加強查核全國軍醫院勞務採購,杜絕人謀不臧。
- 建議國防部檢討眷改條例,保障眷戶居住權而非獲利權,避免不符資格者重複配售房屋。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早期借調至國安會的榮民眷改權益不認帳,要求國防部應保障這些老榮民的權益,並承諾將持續追蹤。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國軍新型裝備採購(如阿帕契直升機)與作戰需求存在落差,要求驗收計畫應與作需計畫一併提出,並關切關鍵零組件供應問題。
- 要求中科院提供與學校及學術單位合作計畫的報告資料。
- 質疑中科院委製案件成本偏高,要求檢討。
- 強調中科院法人化前應確保國家智慧財產權歸屬,避免國家資源流失。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考慮採購F-18「沈默大黃蜂」作為下一代戰機選項。
- 詢問採購美國派里級巡防艦的數量與費用,並關切諾克斯級艦的處理方式與反潛能力。
- 質疑國軍同袍儲蓄業務在現今軍人待遇改善後,仍以高額利息補貼的必要性,認為其效率不彰。
- 關切廢棄眷村環境髒亂問題,要求國防部加強監督地方政府維護,並提供廢棄眷村位置統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資深士官長退役後回營服役的限制,建議國防部應考慮招募這些有經驗的退役軍人以解決募兵困難。
- 要求國防部專案處理新竹縣五峰鄉雲山替代道路修復問題,認為該道路通往樂山基地,國防部應協助地方改善交通。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說明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中,生產事業和軍民通用科技事業的具體成果與亮點。
- 質疑軍事監所事業預算編列,因軍事審判法修正後已無收容人,要求減列預算。
- 要求國防部加強查核全國軍醫院勞務採購的公正性與透明度,避免人謀不臧。
- 詢問國防部服務事業(住宿餐飲)的營運狀況及是否對外營業。
- 建議國軍副供事業採購在地食材,並以軍團為單位成立採購中心。
- 提醒國防部檢討眷改條例,保障眷戶居住權而非獲利權,避免不符資格者獲利。
相關人員回應
嚴明 國防部部長
- 說明洪仲丘案相關修法及13項改革事項均按進度執行。
- 表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短絀有管控,有信心能挹注回來。
- 回應特戰部隊有反劫機、反劫持任務能力,但海外救援屬國際組織事件,不能輕易介入,若政府高層決定則義不容辭。
- 表示國軍軍購方針以國內建造為優先,外購為輔,派里級巡防艦採購是為補足自製前的過渡期戰力。
- 確認與甘比亞斷交後,軍事訓練人員已按計畫撤回,並處理裝備運送等後續事宜。
- 支持爭取戰鬥部隊加給,並表示正研議提升軍眷托育服務,與民間托育中心合作提供優惠。
- 同意募兵制推動需全民共識、政府決心及國防部爭氣。
- 同意國軍精簡後,高司單位應按比例精簡,指揮結構需務實調整。
- 表示阿帕契直升機無法進行遠程出擊作戰,也無法在軍艦上降落。
- 同意軍人退休補助應從整體生涯貢獻考量,而非僅看現役福利。
- 表示國軍同袍儲蓄業務具歷史背景,目前已採取措施改善營運壓力,並作為募兵制配套平台。
- 說明廢棄眷村環境髒亂問題,已編列預算委託地方政府維護,但難保證完全杜絕媒體報導。
- 表示會研究委員關於福利總處開放給全民購買的建議,但擔憂與民爭利。
- 承諾會與委員再實地勘查五峰鄉雲山替代道路問題。
陳麒 國防部主計局局長
- 報告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概況,包括8個事業部營運目標、收支、購建固定資產及財務概況。
- 說明國軍同袍儲蓄業務一年貼補息差約4,000萬元,並解釋其歷史背景及作為募兵制配套措施的重要性。
- 回應眷改基金利息費用編列問題,強調已與銀行建立良好互信機制,並將生產服務基金資金以優惠利率借給眷改基金,旨在加速眷改、節省國家利息費用。
王明我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
- 報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業務計畫概況,包括改建基地數量、安置戶數及102年完成改建的目標。
- 說明基金短絀主因是精華區土地無法標售,但資產大於融資,有信心償還債務。
- 表示目前待處理餘屋約2,000戶,並已配合內政部推動合宜住宅,未來可作為傷殘義務役士兵平台。
- 說明眷村文化保存工作已規劃13處,現剩11處,並表示國防部將主導推動,但需配合地方政府及文化部。
- 回應眷村改建工作明年底硬體工程告一段落,金門眷村資格經查證無問題。
- 同意眷改基金公共關係費逐年減列,現有經費主要用於眷戶座談及應對陳情。
- 表示已針對眷改貪瀆舞弊案件進行檢討改進,涉法者已收押,涉不當場所者已處分。
- 同意將零星餘戶價購作業要點朝大院指示方向修改訂定。
- 同意加速辦理老舊眷村改建工程,兩項工程預計明年底前完工。
- 同意加速辦理眷村文化保存規劃及執行,並將改善計畫及執行期程報告時間延至3個月內。
- 表示廢棄眷村巡查和環境維護由政治作戰局負責,並承認工作難度高,承諾會提供廢棄眷村位置統計。
金壽豐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報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業務計畫概況,包括已完成營區整建及騰讓情況,以及103年度預算編列。
- 回應生產事業研發成果不彰問題,表示已檢討並調整研究計畫,強調技術可通用於其他計畫。
- 說明中科院研發能量投入與產出比例,澄清中科院間接費的計算方式,並解釋公關費用途。
- 表示中科院有與學校及學術單位合作,並透過經濟部科專經費將技術釋放到民間。
- 說明台南永康砲校遷校關廟進度順利,預計106年完成,並配合地方政府先建後遷。
- 澄清阿帕契直升機無法做遠程出擊作戰,也無法在軍艦上降落。
- 回應研發預算比例,表示科研預算雖減少但委製預算增加,整體研發能量維持。
- 說明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執行率不佳主因是土地處理限制,但正積極活化資產以支應募兵制。
- 承諾會積極配合地方政府辦理204廠及員山憲兵營遷建案。
- 說明宜蘭紅柴林營區廢棄物掩埋問題,表示將依工程進度清除,並配合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導辦理。
周志仁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 說明洪仲丘案相關修法中,軍事刑法已送立法院,其他法律由司法院主管,國防部正協調中。
- 回應軍事監所事業預算編列,因軍事審判法修正後才廢除監所,已精算過,建議僅保留30萬元作為過渡期費用。
高天忠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五年兵力整建計畫」中救難艦及兩棲船塢登陸艦將由國內自行設計建造,無國外採購計畫。
- 說明AAV-7兩棲突擊車主要用於海上及渡河應援作戰,已購54輛,計畫再購36輛,總數降低是因需求與人員減少。
- 說明國軍老舊軍艦報廢前已徵詢各地方政府及漁業署意願,但因體積大、維護成本高且不能營利,地方意願不高。
- 說明美國同意售台4艘派里級巡防艦,第一階段選購2艘,預計花費52億元新台幣,將於104年接回,以汰換狀況最差的濟陽級巡防艦,並計畫改善諾克斯級艦主機。
林耀宗 國防部眷服處處長
- 說明眷村文化保存開辦費主要支援園區早期軟硬體費用,並依計畫審核補助比例。
- 保證眷服處前任副處長並無不符資格配屋情事,承諾會嚴格辦理清查,並提供名冊報告委員。
柯文安 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與甘比亞斷交後,3名情報教官將於12月2日按原計畫撤回,26位甘比亞學員將於今年底前結束學期受訓後返國。
張德明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說明軍醫局醫療事業基金是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的一部分,已整合為5家軍醫院,若委員要求可分列預算報告。
- 表示軍醫院門診手術後急診率與全國平均值相近,承諾會持續改進,並提供與署立醫院的比較報告。
蕭維民 國防部後次室次長
- 說明國軍所有食材採購均透過地方農會、漁會等團體提供,全台有26處副供站,以縣市區分,原則上採用在地食材。
相關後續
-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相關提案:陳鎮湘等委員提案通過,要求國防部提出「特種基金營運管理策進及整體發展規劃」書面報告。
- 馬文君等委員提案減列「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行銷及業務費用公關費100萬元,後撤案;第四案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專業服務費減列20萬元;第五案生產事業管理及總務公共關係費凍結1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並經馬委員文君同意後解凍。
- 蔡煌瑯等委員提案「生產事業研究發展費用」刪減1,000萬元,後改為刪減100萬元。
- 陳歐珀委員提案「醫療成本」凍結十分之一,後改為不凍結,但要求軍醫局提出相關檢討報告說明。
- 陳歐珀委員提案「門診醫療成本」凍結十分之一,後改為不凍結,但要求軍醫局提出檢討報告說明。
- 陳唐山等委員提案全數刪除軍事監所事業103年度預算,後撤案;蕭美琴等委員提案減列軍事監所事業業務收入及費用,後通過,僅保留30萬元。
- 林郁方等委員提案關於「公積轉列」及「解繳國庫淨額」的修正,經國防部主計局修正文字後通過。
- 馬文君等委員提案通過,要求國防部自102年度起,每項武器設施建案的「作戰需求測試計畫」檢測報告(機密者除外)以書面送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 馬文君等委員提案通過,要求中科院法人化前比照國科會與工研院,援用相關辦法確保國家資源挹注產生之智慧財產權為國家所有。
- 陳碧涵等委員提案通過,建請國防部軍備局評估改善技術交易機制,研訂促進技術移轉法規及配套措施,強化智慧財產權流通運用。
- 蕭美琴等委員提案通過,建請國防部檢討生產事業各廠未來研發方向,加強符合軍種需求之研發品項。
- 詹凱臣等委員提案通過,建請國防部檢討並調整生產事業各廠未來研究發展方向,以提高研發成效。
- 馬文君等委員提案通過,要求國軍軍醫院醫療體系與榮民醫療體系進行電腦連線,建立病歷相互流通機制。
- 蔡煌瑯等委員提案修正通過,國防部福利總處「研究取消購買資格限制」。
- 蕭美琴等委員提案通過,建請國防部檢討改進福利及文教事業預算編製內容,使其更周詳。
- 蕭美琴等委員提案通過,建請國防部將國軍官兵個人主副食費給與每人每月價款調高之因素納入考量,並酌予增列副供事業勞務收入。
-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相關提案:陳歐珀委員提案刪減「行銷及業務費用」,後不通過,預算不刪減不凍結,但要求提供書面資料。
- 蔡煌瑯等委員提案全數刪除眷村文化保存經費,後撤案。
- 蕭美琴等委員提案全數減列眷改基金公共關係費,後撤案。
- 陳唐山等委員提案減列眷改基金利息費用,後修正為不減列,但要求國防部於1週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蕭美琴等委員提案要求國防部於2個月內清查全國眷村眷戶資格,後撤案,改為由國防部向委員做專案報告,並承諾依法行政。
- 詹凱臣等委員提案通過,要求國防部提出防杜眷改貪瀆舞弊案件再次發生的檢討改進作法書面報告。
- 邱議瑩等委員提案通過,要求國防部總督察長室進行內部調查眷改貪瀆案行政違失責任,並重新檢討眷改基金審查方式。
- 蔡煌瑯等委員提案通過,要求國防部參照本院決議及審計部查核意見,儘速檢討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 陳歐珀等委員提案修正通過,建請研究將眷改餘屋提供因公一、二級傷殘義務役士官兵申購,且具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優先承購。
- 蕭美琴等委員提案通過,建請國防部加速辦理老舊眷村改建工程,兩項工程預計明年底前完工。
- 陳碧涵等委員提案通過,建請國防部分析眷村文化保存進度落後原因,加速複審作業,並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及執行期程。
-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相關提案:陳歐珀委員提案刪減「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後改為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陳鎮湘等委員提案修正通過,要求國防部提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整體規劃」書面報告。
- 陳歐珀委員提案修正通過,要求國防部提出具體方案,協調承商趕工博愛專案計畫,避免工期延宕。
- 邱議瑩等委員提案修正通過,國防部應於102年年底前完成205兵工廠新址選定,並於明年底前完成遷建計畫。
- 陳歐珀委員提案修正通過,要求紅柴林營區遭掩埋廢棄物應於完工前清除完畢,若有疑慮應依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導辦理,國軍不得違反預算規定另匡列其他環保預算浪費國家經費。
- 本次會議審查結果提報院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在2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503
- 卷/期/冊
- 102/75/3
- 發布日期
- 2013-12-1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