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業務報告與預算審查:聚焦年金改革、考試品質及福利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21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含退撫基金監理與管理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的業務概況、立法計畫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核心討論公務人員年金改革進度、退撫基金運用績效、考試制度品質、文官人事法制健全化、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合理性,以及組織改造後職等調整等議題。委員們就法案延宕、福利浮濫、考試公正性等提出質疑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回應財政考量與改革方向,最終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調整或改為主決議。
討論事項一
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業務概況、立法計畫報告與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
核心議題
- 會議主要針對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含退撫基金監理與管理委員會、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的業務概況、立法計畫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進行報告與審查。
- 核心議題涵蓋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考試制度革新、文官人事法制健全化、退撫基金運用績效與風險控管,以及公務人員權益保障與培訓效能等。
相關爭議
- 年金改革進度延宕:立法委員柯建銘批評年金改革法案因政治因素停滯,賴士葆委員則歸咎於民進黨團關閉朝野協商,導致公保法等法案無法推進。
- 退撫基金績效爭議:賴士葆、廖正井委員質疑退撫基金的長期收益率偏低,遠不如其他基金,並對基金管理委員會官員對個股表現不甚了解表示擔憂。
- 公務員考績與行政不法:柯建銘委員質疑不依法行政或非法監聽的公務員考績如何評定,並批評考績法中丙等比例限制的爭議。
- 軍法官轉任律師資格:吳宜臻委員指出軍法官具6年以上資歷可免律師考試第一試,質疑其專業倫理及商法知識不足,恐影響律師素質及考試公平性。
- 國家考試試題品質:尤美女委員批評國考頻繁出現重複考題,甚至整份試題照抄,並質疑初等考試考中共政治體制的適當性。
- 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邱志偉委員質疑每年高達16億元以上、僅憑行政命令發放的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不符社會公平正義,主張應立即停止發放。
- 組織改造與職等浮濫:尤美女委員指出行政院組織改造後簡任10職等以上文官人數暴增,與精實原則相悖,且職等劃分標準欠缺客觀性。
- 公務人員獎金法源不足:尤美女委員指出公務人員各類獎金名目繁多(總計約422億元),許多缺乏法律依據,呼籲考試院應統整並法制化。
- 出國考察效益與經費:吳宜臻委員質疑考試院官員出國考察的必要性、成果報告不透明,以及經費編列過高。
- 國家考試園區興建計畫:王惠美委員質疑考選部規劃興建10億元國家考試園區的必要性,認為在國家財政困難下恐成為「蚊子館」。
- 公務人員停職標準模糊:鄭天財委員指出公務人員懲戒法中「情節重大」的停職標準不明確,導致各機關處置混亂,影響公務人員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批評年金改革、政務三法及考績法等重大法案因政治因素停滯,歸咎於馬英九總統的領導問題。
- 質疑黃世銘與廉政署不依法行政、非法監聽的行為,要求評估其考績及廉政署的存廢。
- 呼籲關中院長應向馬英九總統進言,指出國家治理問題,以挽救國家危機。
- 強調民進黨對考試院改革法案的支持,並對當前國家狀況表示憂慮。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反駁柯建銘委員對年金改革停滯的指責,認為是民進黨團關閉朝野協商導致法案無法推進。
- 強調公保法修正案與勞保條例應一併審查,以實現年金改革的完整性。
- 質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退撫基金)的投資績效,認為其平均收益率偏低。
- 呼籲考試院應積極邀請四大基金參與公共建設投資,以活化政府人力資源。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呼籲考試院積極推動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以保障私立學校教師權益。
- 建議行政院組織再造應解決中央弱化、地方勢力過大的問題,並對高階文官進行短期培訓。
- 強調考試院應積極推動已送出委員會的法案,避免因屆期不連續而重審,造成資源浪費。
- 肯定退撫基金的投資績效,並建議考試院在人才進用上應更具彈性,以因應社會多元化需求。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指出多項年金改革法案已完成委員會審查,但因朝野協商停滯而無法三讀。
- 建議考績法應以激勵取代處罰,建立績效評核標準,並考慮將「傑出貢獻獎」分層級頒發給基層公務員。
- 質疑特種考試進用人數多於高普初考的趨勢,認為部分職缺應回歸一般公務人員考試。
- 呼籲民進黨應儘快讓無爭議的法案通過,以提升立法院審議效率。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懲戒法中「情節重大」的停職標準過於模糊,導致各機關認定混亂,影響公務人員權益。
- 呼籲考試院應界定「情節重大」的定義,避免公務員因輕微情節被停職。
- 建議考試院應訂定全國統一的公務人員酒駕行政責任處理原則,以避免各機關處置不一。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質疑律師考試規則中,軍法官憑6年資歷可免第一試的規定,認為其缺乏法律倫理及商法知識,可能影響律師素質。
- 質疑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中「分階段考試」的公平性,擔憂受訓成績併入總成績可能導致人為操作。
- 批評考試院102年度出國考察報告不透明且效益不明,質疑經費使用是否合理。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退撫基金)的投資績效,認為其管理團隊對個股表現不夠了解,並擔心基金破產。
- 建議退撫基金應增加國外委託經營比例,並考慮投資有潛力且股利高的股票。
- 批評考試院編列副院長宿舍租金預算,質疑其無償借用華南銀行宿舍的適當性。
- 主張支持國民旅遊卡以刺激內需,並反對刪減公務人員水電費等經常性支出。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考試委員的出席率及缺考率,特別關切原住民特考的到考率問題。
- 反對因原住民特考到考率較低而取消報名費減半優惠,認為應探究原因並正面鼓勵。
- 建議考試院與警政署研議恢復原住民警察專班,以解決原住民地區警力不足及年輕人就業問題。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各類獎金名目繁多且缺乏法源依據,呼籲考試院應統整並法制化。
- 批評考試院所訂職等標準不明確,導致組織改造後高階員額浮濫擴增,違反精實原則。
- 質疑人事行政總處以行政規則訂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避立法院監督,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批評國考試題品質爭議不斷,包括重複出題及初等考試考中共政治體制等,要求考選部檢討改進。
- 強調公務人員應加強人權教育訓練,特別是法案及政策的人權影響評估。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考選部在彰化縣設置國家考試考場,以方便中部考生就近應考。
- 質疑考選部規劃興建10億元國家考試園區的必要性,認為在國家財政困難下恐成「蚊子館」。
- 質疑公務人員考試限制學歷的合理性,認為能力不等於學歷,且基層訓練普遍不足。
- 呼籲檢討公務人員俸給表,解決基層公務員職等低、流動率高的問題,並學習大陸制度加強基層歷練。
- 批評考試院在政府財政困難下,仍大幅增加水電費、證書製發費及研究發展費等經常性支出。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考試院秘書長轉告院長夫人,糾正他人前應先正己,避免因違反規定受質疑。
- 要求考試院向公務人員釐清「關說」定義,強調公務員應拒絕違法要求,非違法事務則應協助人民。
- 質疑軍公教年金制度的社會公平性,認為公務員退休金領取過長,建議比照勞工制度調整。
- 要求考試院調整基層公務人員職務列等,解決縣市政府編制與職等不符的問題,並提升基層士氣。
- 建議考試院建立制度,鼓勵公務人員勇於拒絕不當壓力或行政首長的錯誤指令,維護公務員榮譽感與尊嚴。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財政狀況惡劣,要求各部門撙節支出,並盤點福利與補貼的合理性。
- 批評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每年花費逾16億元,認為此為「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 主張應立即停止發放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因其僅憑行政院函令而非法律依據。
- 強調應將國家資源用於雪中送炭的政策,補助弱勢家庭,而非無條件補貼經濟強勢族群。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考選業務為國舉才的成果,認為政府工作團隊的表現退步。
- 批評考選部命題委員名單未更新,導致補習班有題庫,建議將題庫公開,讓全民皆可準備。
- 主張公務員福利應「只增不減」,但應從刪減業務費、提升效率著手,而非刪減基層福利。
- 批評政府預算編列方式,呼籲採零基預算,簡化業務程序,整合資訊系統以節省費用。
- 強調公務人員應有良心,主管應承擔責任,保護下屬免受不當壓力。
相關人員回應
伍錦霖 主任委員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報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退撫基金)的監理業務概況,包括審議、監督及考核基金運作。
- 指出基金資產淨值達5,452.8億元,參加人數達61萬9,900人,監理工作負荷量大。
- 說明已研修委員產生辦法,增加軍公教人員代表參與,強化監理功能與溝通效率。
- 強調基金資產配置與風險管理機制的重要性,以因應多變的投資市場環境。
- 簡要報告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計畫的審定與預決算覆核情況。
- 說明監控委託經營實務運作、客觀考評基金績效、督促資訊公開及強化稽核作業等措施。
- 強調未來工作重點將持續辦理例行業務、監督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落實資訊公開、嚴密控管程序、完善風險控管機制及提升監理職能。
- 回應賴士葆委員質疑基金績效不佳時,強調基金是中長期投資,並指出今年度(截至10月底)收益率已達6.8%,年化收益率達8.2%。
黃雅榜 秘書長 考試院
- 報告考試院的業務概況與立法計畫,感謝立法院支持。
- 列舉多項已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的法案,包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政務人員三法草案等。
- 說明考試院積極推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以健全退休制度,因應人口高齡化和基金財務壓力。
- 報告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規劃養老給付年金化,並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調整。
- 說明政務三法草案旨在釐清政務、常務分際,已送立法院審議。
- 報告典試法及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旨在提升典試品質、考試效能,並因應實務需求。
- 說明考試院強化性別平等機制,將性別平等納入文官制度基本價值。
- 回應柯建銘委員關於考試委員任期將屆的質詢,表示將持續推動改革理想。
- 回應潘維剛委員關於行政院組織再造後職等規範的質疑,表示銓敘部正在思考職務列等表。
- 回應尤美女委員關於公務人員獎金名目繁多且缺乏法源的質疑,表示已將相關條文納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與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
- 回應尤美女委員關於出國考察效益的質疑,表示報告已上網公布,並解釋部分為參與國際組織會議。
- 回應王惠美委員關於公務人員學歷限制與基層訓練不足的質疑,解釋現行制度已考量學歷提升與基層歷練管道。
董保城 部長 考選部
- 報告考選部102年度重要工作概況及未來努力方向,強調「跨域治理、跨部合作」與「命好題、閱好卷」。
- 說明102年度辦理19次考試,總報名人數約68萬8,379人,並透過增額錄取等措施適度滿足用人需求。
- 報告已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增設公職專技人員考試類科,並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以因應產業發展與國際化趨勢。
- 說明醫師考試已納入臨床技能測驗(OSCE),以提升醫療品質。
- 強調推動多元評量(如結構化口試、實地考試、體能測驗、電腦化測驗)以精進試題品質與考試效能。
- 報告強化典試人力管理、推動題庫線上命題與審查,並落實考畢試題分析回饋機制。
- 說明推動線上閱卷,提升閱卷客觀與公平性。
- 強調與用人機關合作建立職能指標,以落實「教」、「考」、「訓」、「用」合一。
- 報告縮短專技醫事人員證書發證時程,推動試題疑義無紙化,並建置視訊會議室以提升服務效率。
- 回應吳宜臻委員關於軍法官免試律師第一試的質疑,表示將評估修改或檢討,至少補足其不足。
- 回應尤美女委員關於國考試題重複與考中共政治體制的質疑,承認部分錯誤並承諾檢討命題方向。
- 回應王惠美委員關於在彰化設考場的建議,承諾一個月內評估並研議設試場。
- 回應王惠美委員關於10億元國家考試園區興建計畫的質疑,解釋其目的在於考試多元化,引進技能測驗。
張哲琛 部長 銓敘部
- 報告銓敘部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的當前重要業務與未來工作重點。
- 說明已研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規劃「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調整退休所得替代率」及「逐步走向確定提撥制」三大改革方向。
- 報告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規劃養老給付年金化,以保障被保險人老年經濟安全。
- 說明已研擬政務三法草案及公務人員考績法、基準法修正草案,以健全人事法制。
- 報告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審議新機關組織編制及辦理職務歸系。
- 說明已建置雲端服務平台,提升銓敘品質效能,並開發退休年金試算系統。
- 報告退撫基金收繳撥付情形及資產運用概況,截至10月底資產總值達5,479.1億元,年度收益達351億元。
- 回應賴士葆委員關於基金績效的質疑,說明近年來基金平均報酬率為6.3%,今年度已達8.2%。
- 回應賴士葆委員關於明年景氣看法,認為會溫和復甦,並歡迎四大基金參與公共建設投資。
- 回應呂學樟委員關於考績法改革的建議,表示會朝激勵方向努力,並積極推動已送審的法案。
- 回應鄭天財委員關於「情節重大」停職定義的質詢,承諾將與司法院研究並做解釋。
- 回應邱志偉委員關於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的質疑,說明其依行政院行政命令發給,銓敘部已提出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要求獎金法制化,並表示行政院已在檢討。
- 回應許添財委員關於基金管理、預算編列及公務員士氣的質詢,表示會採零基預算思維,並感謝立法院監督。
蔡璧煌 主任委員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報告保訓會及國家文官學院的業務概況與預算執行情形。
- 說明已將102年預算執行率提升至98.59%,並解釋部分工程款因廠商放棄預支導致執行率暫時偏低。
- 強調持續研修保障相關法規,兼顧程序與實體正義,並擴大辦理視訊陳述意見。
- 說明培訓業務方面,研修公務人員培訓法規,推動高階主管、考試錄取人員及晉升官等訓練。
- 強調強化公務倫理、性別平等與人權保障訓練課程。
- 回應鄭天財委員關於公務人員停職標準的質詢,表示保訓會作為救濟機關,會審查停職處分是否符合「情節重大」。
- 回應尤美女委員關於人權教育訓練的質詢,表示已加強人權相關課程與時數,並歡迎委員指導師資。
- 回應吳宜臻委員關於保訓會人力不足導致加班費高的質疑,解釋因員額緊縮、異動頻繁,導致同仁需加班,並已自行刪減部分加班費。
呂明泰 司長 銓敘部退撫司
- 回應邱志偉委員關於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合理性問題,解釋該制度設立於民國65年,當時因軍公教待遇較低而有此考量。
- 承認該補助制度確實可以檢討,並表示會與行政院共同研究。
- 回應尤美女委員關於「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法源的質詢,說明其依民國82年立法院主決議訂定,屬行政補償性質,將隨舊制年資屆滿而逐步減少。
劉執行秘書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會
- 回應廖正井委員關於基金投資個股表現的詢問,表示無法立即提供具體數據,需查核。
陳幸敏 專門委員 主計總處
- 說明租金預算若未執行,根據預算執行要點不能挪用,且為限制用途。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預算因無委員提案,全數照列通過。
- 考試院「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提案,改為全數凍結,待考試院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考試院「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外國旅費」提案,減列5萬元。
- 考試院「法制業務」項目經費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 考試院「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國外旅費」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 考試院「考銓施政業務審查及督導」項目經費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 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項目經費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 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項目預算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 考選部「研究發展及宣導」項目預算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 考選部「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及宣導─大陸地區旅費」提案,減列3萬元。
- 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項目經費(含第3-2-1、3-2-2、3-2-3、3-2-4案)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給付」中支領月退休金公(政)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含第3-6-1、3-6-4案)提案,改為主決議,要求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6個月內檢討制度化或法制化可行性並報告。
-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預算提案,改為主決議,要求銓敘部提出相關機制改善方案。
- 保訓會「加班費」項目預算(含第4-1-1、4-1-3案)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
- 保訓會「訓練進修業務規劃與宣導」費用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
- 保訓會「保障業務」工作計畫預算提案,改為主決議,要求研議擴大復審救濟範圍可行性。
- 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一般事務費」提案,減列20萬元。
- 考選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國家考試園區委外專業評估提案,減列20萬元。
- 考選部「考選資料處理」項下「資訊工作維持─網路系統之規劃及設置」提案,減列20萬元。
- 考選部「研究發展及宣導」工作計畫之「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及宣導」預算提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與國家文官學院之公務人員培訓業務整合提案,改為主決議,要求於4個月內檢討並研擬整合方案。
- 考試院協同相關部會研議防止組改過程中未具任用資格員工轉任公務人員提案,改為主決議,要求於本會期結束前報告。
- 其餘委員提案未涉及之歲出預算部分,均照列通過。
- 本次會議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601
- 卷/期/冊
- 102/76/1
- 發布日期
- 2013-12-1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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