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事業與桃園機場103年度預算審查及營運議題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2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主管之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及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03年度預算案。會議聚焦於桃園航空城計畫、第三航廈與跑道整建進度、機場保全公司成立爭議、地方機場營運虧損與改善策略、以及飛安與旅客服務品質提升等議題。委員們對預算編列、徵地爭議及人事問題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說明進度與回應,最終多項預算提案凍結或修正,並要求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交通部主管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及桃園國際機場公司預算案 (討論事項一、二)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聚焦於交通部所主管之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與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03年度預算案,涵蓋了桃園航空城計畫、第三航廈與跑道等重大基礎建設的推動與預算編列,同時討論了飛航安全、機場服務品質提升、地方機場營運虧損及機場保全公司設立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爭議:多位委員質疑徵收價格(公告地價加4成而非市價)、徵收程序透明度不足、對生態破壞以及呂姓老農自殺事件的處理,並擔憂重演大埔事件。
- 機場保全公司設立爭議:委員質疑成立新公司疊床架屋、董監酬勞編列過高(高於母公司)、公關費目的不明、與航警職權重疊、人力擴編過快(預計從295人增至695人),並認為是變相「養肥貓」。
- 桃園機場跑道整建延宕:委員質疑桃園機場跑道整建工程一再流標,影響飛航安全與國家門面,並質疑其執行效率。
- 松山機場存續與噪音問題:姚文智委員主張應規劃廢除松山機場,全力發展桃園航空城,並質疑松山機場噪音防制費編列不足,對周邊居民造成困擾。
- 地方機場營運虧損:多位委員關切金門、花蓮等地方機場長期虧損問題,建議交通部應研議企業化經營、委外管理或增加非航空收入,以改善營運績效。
- 機場服務費分配不公:有提案質疑機場服務費60%分配予觀光基金,違反專款專用及使用者付費原則,未能專用於機場建設。
- 桃園機場公司土地租金標準:有提案質疑桃園機場公司以公告地價7%承租土地,卻以市價轉租給業者,影響國家收益與公平性。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指出桃園機場設施仍不及仁川及樟宜機場,轉機服務不友善,影響競爭力。
- 質疑機場停靠點安排不便旅客,要求改善。
- 關切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應依市價辦理,並擔憂徵收過程可能引發民怨。
- 建議航空城可考慮納入境外博弈特區,以提升功能與觀光效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肯定機場廁所改善,但要求統一四大機場嬰兒車借用服務,應從機場大廳即可申請。
- 質疑台中機場網站資訊不完整(英文版維護中、缺乏日韓文)、行李寄存服務不足,要求機場服務標準應一致。
- 強烈反對成立桃園機場保全公司,認為是疊床架屋、養肥貓,董監酬勞高於母公司且公關費對象為政府機關,建議直接在機場公司下成立保安部門或聘僱保全人員。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強調桃園航空城計畫對國家競爭力及地方發展的重要性,並宣示地方95%以上民眾支持此計畫。
- 再次呼籲機場境內關外博弈特區規劃應與第三航廈配套,並提醒部長注意規劃時程。
- 質疑金門等航站虧損嚴重,建議應企業化經營、委外管理,並檢討國內線業務從簡。
- 要求交通部應針對圓山飯店進行委外企業診斷,並請檢調單位介入監督,避免浪費公帑。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航空城核心第三跑道規劃延宕,徵地面積史上最多,擔憂重演大埔事件,並質疑審查會議透明度。
- 指出桃園航空城規劃可能導致空城,且環保人士關切填平池塘破壞生態問題。
- 批評民航局飛安事件頻傳,遠航、復興、華航等航空公司屢次出包,質疑監督不力。
- 嚴批桃園機場跑道修護工程一再跳票,設備老舊、漏水問題未解,質疑機場公司營運績效差。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承諾春節前台鐵與國道客運票價不會調漲,並督促業者勿藉故調整促銷價變相漲價。
- 關切廉價航空推動進度,建議民航局檢討取消國內票價最低下限,以鼓勵廉價航空發展。
- 對華航近期多起飛安事故表示擔憂,要求民航局嚴格督促飛航安全。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退休公務員轉任幹部比例過高,要求提供報告並檢討人事政策,鼓勵新血投入。
- 要求交通部嚴加督促圓山飯店經營改善,建議民間經營。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建議台鐵普悠瑪號西部幹線應規劃跳蛙式停站,縮短行車時間,以制衡高鐵並提供旅客更多選擇。
- 質疑台鐵普悠瑪號、太魯閣號、自強號等不同品質列車票價一致不合理,要求分級票價。
- 質疑桃園機場保全公司成立的必要性,認為現有航警人力不足應循體制增加,而非另設子公司養肥貓,並擔憂人力擴編過快。
- 批評桃園機場漏水、廁所等基礎設施問題,認為是管理不善,要求加強定期維護檢查。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桃園機場跑道整建工程一再流標,質疑負責單位未課以責任,影響國家門面。
- 質疑桃園機場人事問題,包括退休轉任比例過高、副總及處長職位空降,導致人才培養受限及基層士氣低落。
- 質疑成立機場保全公司是為安置退休人員,要求部長承諾聘用專業人員,杜絕酬庸。
- 對交通部處理桃園機場問題的態度不滿,認為其標準過低,要求進行徹底體檢與評鑑。
- 關切我國參與國際氣候組織的模式,批評外交部高階官員自矮國格,要求交通部與外交部跨部會協調,爭取更好的談判模式。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跑道整修計畫延宕7、8年未解,若發生重大事故將影響國家聲譽及百姓生命安全。
- 批評機場公司在航空城計畫中,建設費用由民航作業基金支出,但未來營收卻由機場公司獨享,質疑分配不公。
- 建議應優先建設第三跑道,而非等待航空城徵收完成,強調其為機場現有及未來發展的必要設施。
- 質疑民航作業基金編列航空城預算未說清楚,建議凍結,並要求以市價計算機場公司土地租金。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民航局對離島航線虧損狀況的掌握度,要求提供航空公司具體財報資料。
- 指出離島航線載客率高,業者仍願意承攬機票,質疑航空公司虧損說法,建議檢討票價合理性。
- 要求交通部研議台灣與各離島間空運整體運輸規劃,包括票價、機型、以及保留座位給離島居民的具體措施,並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花東鐵路電氣化通車進度,要求交通部確保如期完工。
- 建議春節等重大節日應在鐵路及飛機部分保留座位給返鄉居民,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實施。
- 質疑國內航空機票離尖峰差別票價規劃細節,特別是短期票價應更優惠,以避免訂位浮濫。
- 要求部長承諾桃園機場保全公司職位不會有酬庸性質,並挑選專業經理人。
- 關切台東機場設備不足,飛機無法停留維護補給,影響早班航次,要求民航局儘速研議台東機場整體改善計畫。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對呂阿雲老農因航空城徵地自殺事件表示痛心,質疑政府處理失當,計畫荒唐。
- 嚴批桃園航空城計畫導致土地炒作,中間利益者獲暴利,原住民地主受損最大,最終推高居住成本,影響國家競爭力。
- 建議應採取證券化等制度設計防範土地炒作,避免重蹈台灣經濟沉淪的覆轍,並強調經濟專業與良心不可或缺。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保全公司董監酬勞編列200萬元,高於母公司桃園機場公司的183萬元,認為極不合理。
- 批評機場保全公司安檢人員月薪與年終獎金編列過高,月薪達7萬元,遠超一般保全水準,質疑存在浮編。
- 質疑機場保全公司人力擴編至695人的依據,特別是將承攬其他機場保全業務納入規劃,但民航局卻無此規劃,認為是「胡搞瞎搞」。
- 主張不應讓保全公司預算過關,認為是浪費公帑,並要求民航局應明確區分航警與保全職責。
- 關切台中機場聯外交通不便、公車班次少、標示不清等問題,要求交通部立即協調改善,並規劃足夠停車場。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與農委會、經濟部、台糖公司合作,在桃園機場廣泛展示蘭花,凸顯台灣蘭花王國特色,提升國家門面形象。
- 質疑僅桃園機場公司化,其他機場虧損不公司化,建議應將所有機場交由單一機場公司經營,以提升經營效率和民航局業務清晰度。
- 關切花東地區航班班次少,特別是台東,要求交通部利用鼓勵性方式(如航權交換、政府補貼)增加東部航班,促進地方發展。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主張長遠應廢除松山機場,全力發展桃園航空城,將松山機場土地用於水岸空間拓展,並將其視為未來5年發展計畫的選項之一。
- 批評松山機場開放後航班增加,噪音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噪音防制費編列不足,要求交通部專案處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全盤解決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陸客中轉進度,要求交通部突破對岸要求雙證件的瓶頸,制定可行談判策略。
- 要求交通部積極爭取第五航權,以協助台灣航空業者拓展國際航線。
- 關切南部機場發展,要求民航局評估在南部尋找24小時機場地點,並重啟彌陀機場計畫。
- 建議應調降高雄小港機場起降費並提高補助,以增加航空公司進駐意願,促進運量成長。
- 質疑桃園機場航廈接駁電車使用率偏低,要求檢討改善。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桃園航空城計畫審議過程倉促(飆車審議)、漠視人命(呂阿雲老農自殺),且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指出低估成本、效益樂觀、資金編列不實。
- 質疑第三跑道2022年才規劃,卻提前徵收土地,且1999年徵收的航空客運園區至今荒廢,聯外道路不通,要求交通部先檢討過往失敗經驗。
- 要求部長保證若再因航空城計畫出人命,應下台負責。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除國際機場外,國內多數航空站持續虧損問題,要求交通部努力活化機場、增加非航空收入,提升營運效率。
- 詢問政府對廉價航空的待遇標準,以及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是否會轉型為廉價航空專用。
- 要求交通部儘速對廉價航空發展做出最終定案。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承諾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將按市價執行,並會持續與地方溝通。
- 支持機場境內關外博弈特區概念,但需有法源依據,並表示將多聽專家意見。
- 同意國內機場應企業化經營,低度公權力業務可委外,並將研究圓山飯店委外經營。
- 承諾2個月內改善機場嬰兒車借用問題,並將請民航局改善地方機場網站多語系及行李寄存服務。
- 強調成立機場保全公司是為提升機場保安專業品質,因航警人力不足且委外成效不佳,並承諾將聘用專業人士,杜絕酬庸。
- 承諾春節前台鐵與國道客運票價不會調漲,但會澄清促銷價與核定費率的差異。
- 表示長遠可考慮廢除松山機場,但現階段桃園機場容量不足,將納入未來評估選項。
- 回應陸客中轉與第五航權談判困難,主因涉及兩岸關係的國與國定位問題。
- 同意台東機場問題嚴重,將研議鼓勵性措施增加東部航班;花蓮則因高鐵運能提升,需求可能降低。
- 解釋國內機場虧損是因政策性任務(如票價補貼、免收服務費),將努力活化機場、增加非航空收入。
- 表示會向外交部了解我國參與國際氣候組織的談判模式,並支持委員爭取最佳模式的立場。
沈啟 交通部民航局局長
- 報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主要用於拓展航網、推動桃園航空城、強化飛安監理及提升機場服務。
- 說明離島偏遠航線有居民票價補貼及營運虧損補貼,並持續監督航空公司更新機隊。
- 承諾2個月內改善松山及高雄機場嬰兒車借用轉換不便問題。
- 解釋台中機場網站維護中問題將立即改善,至少提供中英日三語系,並將努力招標行李寄存服務。
- 說明國內航空離峰時段票價折扣初步為7折,但可能更低,並將檢討退票制度。
- 報告復興航空已正式申請廉價航空,華航亦有意願並尋求合作夥伴。
- 解釋航空公司需負飛安最大責任,民航局扮演監理角色,將加派檢查員至華航檢查。
- 說明高雄機場跑道已改善,馬公機場跑道已全面開放使用,桃園機場跑道將大幅翻修。
- 回應陸客中轉議題,表示下週將與大陸協商,但對方立場無鬆動,認為非民航議題。
- 回應第五航權議題,表示每次都有談,但因涉及第三國主權,談判困難。
- 報告南部機場24小時運作評估案已招標,預計10個月內有初步報告,高雄小港機場運能尚有一半空間。
- 解釋松山機場噪音防制費收入與飛機起降重量有關,將與部長研議1個月內提出滿意處理方案。
- 說明航空客運園區已有廠商進駐,部分將作為桃園航空城安置用途。
- 報告台中機場將增建快速聯絡道、改善現有航廈、解決排水問題、招標貨運站、規劃觀光巴士等。
尹承蓬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報告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完工,服務品質提升,2012年全球機場服務品質評比獲第三名。
- 說明103年度將賡續辦理機場道面整建、第三航站區規劃設計,並規劃成立桃園機場保全公司。
- 解釋機位安排以旅客步行距離最短為優先,但有時因飛機接飛下個航次會停較遠。
- 回應機場保全公司成立是為培植專業人才,因人事總處不給名額,且參考國外標竿機場模式,並強調董監酬勞標準一致。
- 表示桃園機場跑道整修案部分已進行,第一標因無廠商投標已流標4次,承諾104年底完成整建。
- 說明桃園機場公司負責第三航廈及自由貿易港區建設,土地取得由民航基金負責,每年支付50億土地租金予民航基金。
- 解釋航廈間接駁電車為必要工具,每日約3,000人次使用,將在第三航廈規劃時改善系統。
- 表示桃園機場保全公司將以專業考量聘任,初期規劃100至200位人力,逐年視業務成長調整,並強調公司將自負盈虧。
王隆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
- 說明航警局用人費用主要為員警薪資、聘僱兼職人員薪資及超時工作報酬,福利與其他警察單位一致。
- 表示航警人力欠缺,但有足額加班費,去年決算數有剩餘,承諾預算編列會更精準。
許孝德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處長
- 說明其過去在松山機場、飛航服務總台、國道局及交通部人事處均擔任人事主管,專長在人力資源管理。
相關後續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用人費用刪減250萬元。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用人費用凍結十分之一,待民航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航空警察用人費用刪減500萬元。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超時工作報酬提案不予處理。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飛安獎金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始得解凍。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水電費提案不予處理。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空橋操作外包費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始得解凍。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文書處理勞務及一般作業外包費用提案不予處理。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辦理為民服務暨活化資產專業設計規劃費刪減150萬元。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年報委製費用提案刪減20萬元。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旅客滿意度調查紀念品提案不予處理,但要求會計科目說明清楚。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人民陳情業務外包費提案不予處理,但要求提出改進計畫。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外包費與松山機場民航關聯產業廊帶兩案合併減列200萬元,或改為凍結五分之一,行政單位自行調整。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桃園機場園區擬定相關都市計畫作業費用凍結二分之一,待民航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預算保留至處理未審竣再決議,並要求儘速與高雄市政府溝通採區段徵收方式。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3年度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預算相關提案(第三、四、五、六案)保留至處理未審竣再決議。
- 交通部應積極研議修正機場服務費相關規定,將其專款專用全數繳庫給民航作業基金,取消分配給觀光作業基金60%規定,並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交通部應積極研議桃園機場降落費分配比例,桃園機場公司與民航作業基金各收取50%,並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交通部應積極強化航空運輸需求,以順利推動桃園航空城之發展。
- 交通部應提出輔導廉價航空辦法,透過調降機場起降費等方式,鼓勵廉價航空飛往各國內機場。
- 交通部需立即協調台中市政府研議機場聯外交通接駁、增設高鐵直達接駁車及縮減班距的完整配套措施,並向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 交通部應將高雄小港國際機場納入自由貿易港區範圍。
- 民航局宜儘速就國家整體利益、航空業者經營環境等面向進行研商,及早規劃拓展航權的策略,擴增我國空運航網密度。
- 民航局應針對臺灣地區民用機場整體規劃及未來五年發展計畫的問題癥結提出解決對策,儘速完成相關規劃,並審慎推估對基金收支的影響。
- 民航局應儘速研謀改善各航站營運績效,並檢討機場存續事宜,避免成為財政負擔。
- 交通部應積極研議修正相關規定,將桃園機場土地租金以市價計算,並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民航局應在3個月內提出國內各航站經營改善策略書面報告及各航站3年內收支平衡計畫,並向本會作專案報告。
- 民航局應檢討其他國內航站營運情況,並引進國際包機以增加營運績效,促進地方發展。
- 民航局應儘速研議台東機場整體改善計畫,以提昇台東地區整體發展。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成立機場保全公司預算暫緩審查,待其重新研議解決保全人力不足方式,並向交通委員會報告並同意後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勞務收入凍結10%,並要求其下(104)年度起針對各項收入說明詳列,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績效獎金刪除五分之一。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績效獎金全數凍結,待機場公司重新審慎評估提出103年度預算稅前淨利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成立桃園機場保全公司之營業總支出全數刪減,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成立再編列預算。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成立桃園機場保全公司之董監事酬勞刪除50%。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凍結三分之一,待提出相關明細及執行情形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委託調查研究費刪減500萬元,並凍結二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服裝預算全數刪減。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營業成本─勞務成本酌予刪減10%,並要求下(104)年度起說明詳列。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一般房屋修護費刪減50%。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酌予刪減10%,其餘凍結20%,俟就委外項目、金額與效益評估檢討等向委員會報告並同意後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機場保全公司服務費用全數刪除,並應就轉投資成立保全公司所涉計畫及與航警局協調等,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營業費用─管理費用酌予刪減10%,並請於1個月內完成應揭露資訊公開於網站。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員工訓練費用、自辦請學者專家講課費用、委託考選訓練費合計刪除560萬元。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保警及保全費用刪除2億3,467萬3,000元。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營業成本─其他營業成本酌予刪減10%,並要求下(104)年度起說明詳列。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營業費用─業務費用酌予刪減10%,並要求下(104)年度起說明詳列。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營業外費用酌予刪減5%,並要求下(104)年度起說明詳列。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保警及保全費用,建議參酌桃機公司提供之資料,予以刪減1億6,399萬9,000元。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成立機場保全公司計畫暫停,以避免長期人事成本負擔。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計畫投資成立桃園機場保全公司計畫投資金額2億元全數刪減,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成立再依預算程序編列預算。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規劃(含PCM)委託技術服務計畫凍結二分之一,待檢討改以專案計畫控管並列明細後,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規劃(含PCM)委託技術服務凍結30%,俟主管機關與中央主計機關完成審議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交通部針對成立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乙案,應重新檢討其必要性,並對於財務、業務規劃以及與航空警察業務檢討與分工等評估,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於2週內向委員會提供其他營業收入75億3,077萬8,000元之收入標準與明細說明,並自104年預算起詳列。
-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於2週內向委員會提供各項租賃收入標準與明細,並自104年預算起詳列,且應揭露遠雄公司辦理自由港區開發營運現況及收支。
- 交通部需學習新加坡、韓國等國家成功經驗,提升對旅客服務品質。
- 桃園機場公司應強化各相關工程計畫間聯繫與協調,減少對營運衝擊,縮短施工時間,降低安全風險,兼顧服務品質與飛航安全。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預算經費111億元,統刪減1億元,科目請桃園機場公司自行調整。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601
- 卷/期/冊
- 102/76/1
- 發布日期
- 2013-12-1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