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衛福部主管預算:聚焦健保、長照、國健及食安議題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27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會議針對多項法案與預算凍結、減列案進行實質協商與決議,重點涵蓋健保補充保費運用、長期照顧體系建置與失智症照護、婦幼健康、國民營養、食品安全衛生(如BE藥品清單與強制登錄)、國際醫療專區預算刪減等關鍵議題,並通過多項主決議與附帶決議。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
核心議題
- 衛生福利部所屬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食品藥物管理署等單位之103年度預算編列及政策執行。
- 健保補充保費之超收情形、安全準備金累積與運用、雲端藥歷系統推動及重複用藥管控。
相關爭議
- 健保補充保費超收與安全準備金流向:立委質疑補充保費高推估超收之流向及是否可能挪為他用;健保署回應依法全數存入安全準備金,絕不挪用。
- 國際醫療專區預算之必要性與預算編列:立委強烈質疑在健保財務及基層醫療資源吃緊下,編列高額廣告費推動國際醫療專區之正當性與成效。
- 食品安全與學名藥BE測試:針對市售藥品未重新進行生物體相等性(BE)測試之風險,立委強力要求食藥署加速清查、公布清單、發布黑色警告並通令醫療院所與健保署停止給付。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健保補充保費超收情形及安全準備金的實際用途。
- 主張針對健保署相關業務預算予以刪減與凍結,並要求落實長照政策及充實地方食安人力。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關切土地代書等職業工會強制投保及補充保費課徵問題。
- 提案要求健保署針對弱勢就醫、收支連動及補充保費制度訂定關鍵績效指標(KPI)。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批評長照經費與試辦計畫流於變相補助各大醫院,缺乏具體效益檢討。
- 要求檢討居家照顧服務員時薪及長照十年計畫之部分負擔機制,並嚴格把關BE藥品清單與健保給付。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健署孕婦與嬰幼兒健康研究及母乳哺育政策之適當性與本土化不足。
- 強烈反對國際醫療專區編列巨額廣告預算,並要求食藥署嚴格落實食品添加物強制登錄與乳品、米粉、果蔬汁標示規定。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注手搖杯含糖飲料對健康之危害及防制策略。
- 要求國健署將失智症預防與防治研究列為重點,並推動產前檢查增列母血唐氏症篩檢可行性評估。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推動ICF及家庭支持服務之電視廣告宣導效益,主張應改以醫院實體管道加強宣導。
- 要求整合現行雙軌制育兒補助措施,建構普及式2歲以下兒童照顧支持體系。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明定並公告健保雲端藥歷系統上路期程。
- 強力要求改善食品衛生稽查人力之專業背景比例與新進人員職前實務訓練計畫。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肯定國健署推動南部幼兒牙齒保健及新生兒哺乳政策。
- 建議將國際醫療專區調整為國際健康產業園區,並支持生技醫療研發。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要求儘速建立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機制。
- 促請衛福部儘速規劃無障礙交通網路及福祉車政策,並建立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制度。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說明健保補充保費目前未超收,皆依規定進到法定的安全準備金中。
- 說明國際醫療專區係為因應周邊國家競爭及推動健康產業園區之規畫能力必要性。
- 同意將國際醫療專區之廣告費 9,650 萬元全數減列。
黃三桂 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 說明補充保費10月底約收 248 億元,預估全年超過 300 億元,依法全數作為安全準備金,絕對不挪為行政或其他用途。
- 說明明年度健保費費率維持 4.91% 不作調整。
邱淑媞 國民健康署署長
- 說明國健署各項健康監測電話調查之抽樣過程、有效樣本及專業服務必要性。
- 說明新生兒及6個月以下純母乳哺育率之成效,並承諾強化孕婦體重增加等本土化研究。
簡慧娟 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說明長照十年計畫持續增設日照中心與失智症專責日照中心之進度與努力。
- 說明家庭托顧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查察機制之執行情形。
葉明功 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承諾於12月底前公布尚未做BE測試之85項風險藥品清單,通令醫療院所及健保署停止給付,並發布黑色警告(Black Warning)。
- 承諾全力在103年7月1日前完成乳品、米粉、果蔬汁等標示規定及食品業者強制登錄公告。
江宏哲 國家衛生研究院主任秘書
- 說明國衛院人事費占比及近期生技新藥研發、技術移轉與臨床試驗之具體產出。
相關後續
- 健保署相關預算案酌予刪減與凍結,並通過主決議要求補充保費收入全數充做健保安全準備,不得挪用。
- 食藥署相關預算案通過凍結與減列(包含國際醫療專區廣告費 9,650 萬元全數減列),並通過多項關於BE藥品清單公布、食品業者強制登錄期程及稽查人員訓練之主決議。
- 社會及家庭署、國民健康署等單位之多項預算案依委員意見修正、減列、凍結或通過主決議,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不須交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801
- 卷/期/冊
- 102/78/1
- 發布日期
- 2013-12-1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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