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消防署與役政署103年度預算:聚焦撙節、政策調整及管理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28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部消防署及役政署103年度歲出預算,並討論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及研發替代役基金預算。會議針對多項預算科目提出刪減、凍結或主決議,主要爭議點涵蓋預算編列合法性、執行效率、人事費用、災害防救政策、消防人員任用標準、瓦斯鋼瓶管理及替代役制度轉型等。多數提案經協商後獲致結論,部分預算予以凍結待報告,部分則撤案或通過主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內政部消防署歲出預算及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內政部消防署103年度歲出預算,範圍涵蓋一般行政、消防救災業務、港務消防業務及第一預備金,並一併審查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
- 討論聚焦於預算編列的合法性、合理性、執行效率,以及相關政策如災害管理、資通訊系統建置、消防人員任用標準及液化石油氣容器安全管理等。
相關爭議
- 文康活動費及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合法性:委員質疑其於法無據且與業務無關,或缺乏法律授權,提案刪除。
- 辦公事務器具養護費及首長特別費撙節:委員主張政府應撙節支出,提案刪減。
- 委辦費中用人費的合理性:委員質疑委外研究案中為何仍編列用人費,恐有重複或不當。
- 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預算說明不清:委員認為預算書對研討會舉辦類別及內容說明簡略,要求凍結待報告。
- 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成本效益分析缺乏:委員指出此新興計畫未製作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不符預算法規,提案凍結。
- 消防人員身高限制與任用方式:委員質疑現行消防人員身高限制標準不合理,未能與時俱進,且對原住民有不同標準,要求凍結相關國際交流經費並提出改善方案。
- 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管理機制:委員質疑現行管理機制僅處罰瓦斯行而非源頭製造商或分裝廠,認為不公且不符效益,主張應由石油基金支應相關費用。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消防署文康活動費及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2或全數。
- 提案刪減辦公事務器具養護費1/10及首長特別費1/2。
- 質疑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不應由公務預算支應,應由石油基金支付,且裁罰對象應為分裝廠。
- 要求消防署推動全署人員學習CPR,並將其列入常年訓練、技能測驗及績效考核項目。
- 要求消防署邀集電力公司、天然氣公司研議縮短救災任務等待時間及現場斷電/關瓦斯方法。
- 質疑消防專業教材編輯委員會部分小組未依規定組成審查小組,僅由1人審查,要求完備程序。
- 質疑防災雲端計畫原計畫與實際編列數落差大,要求提供102年績效指標實際達成數字。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消防署文康活動費及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2或全數。
- 提案刪減辦公事務器具養護費1/10。
- 提案刪除消防署出國研究經費,質疑其未依立法院決議公布出國考察報告。
- 質疑防救災雲端計畫執行率過低,要求消防署提出績效報告。
- 質疑監察院彈劾過的防救災資通訊採購案仍持續委託原廠商,要求提供重新招標資料。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署出國研究經費中,將假日寫成「彙整資料」有浪費公帑之虞,建議據實寫為假日。
- 建議消防人員任用應調整為「進來的條件從寬,訓練從嚴」,並全面檢討訓練課程及錄取率。
- 支持取消消防人員身高限制,認為其與體能無關,且有歧視之嫌。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署對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預算說明不清,要求凍結預算待報告。
- 嚴厲批評消防署提供關於身高限制的對照照片有誤導之嫌,並質疑消防人員身高限制的合理性及原住民與非原住民標準差異的理由。
- 主張應取消消防人員身高限制,改以提高體能要求,並檢討長達18個月的訓練時間。
- 質疑國家搜救中心派兼人員兼職酬金是否符合規定,因其業務與消防署本職有共同性。
- 質疑直升機微波影像傳輸系統配置於即將汰換的直升機上,且使用率低,效益有待商榷,提案凍結50%。
- 質疑消防專業教材編輯委員會部分小組未依規定組成審查小組,要求完備程序。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署委辦費中編列用人費用的合理性,認為應包含在委辦費用內,要求提供明細分類資料。
- 質疑「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未製作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且對第1期執行狀況及第2期內容說明不清,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的管理機制僅處罰瓦斯行而非源頭製造商或進口商,且規劃中、南部備援雲端資料中心後又改採租賃方式,執行與原計畫不一致,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消防署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經費,要求提出檢討及預期成效報告。
- 提案凍結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經費二分之一,要求提出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支持調整消防人員身高限制,認為應與警政署一併討論,但傾向維持一定基礎的身高限制,而非完全取消。
- 建議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不應全數凍結,但應加強源頭分裝廠的管制和處罰,並建議相關經費未來由石油基金支應。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支持調整消防人員身高限制,認為應以體能為主要考量,並考慮彈性空間及新移民的體力優勢。
- 建議消防署應通盤檢討消防人員任用標準,將身高作為基本參考而非唯一條件,並考量人體工學及設備操作需求。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支持調整消防人員身高限制,認為身高與體力無關,且曾接獲民眾陳情因身高差0.5公分無法錄取,認為不合理。
- 強烈反對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處罰瓦斯行,認為應處罰分裝廠,並主張相關費用應由石油基金或石化原料供應商負擔,而非地方瓦斯行。
相關人員回應
葉吉堂 消防署署長
- 說明委辦研究案中的用人費用是給計畫主持人及專家學者的出席費,是應行政院要求分開編列,並非重複。
- 承諾會針對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提出更翔實的說明及報告。
- 解釋災害防救深耕計畫第1期已完成135個鄉鎮市區的防災地圖、強化應變中心軟硬體及人員訓練,第2期將針對剩餘233個鄉鎮市區執行。
- 表示出國報告已公布於內政部及消防署網站,並連結至行政院研考會網站。
- 承諾會將出國研究經費中「彙整資料」的描述修正為「假日」。
- 解釋消防人員身高限制是因員額少,需輪班操作車輛,且各國考試項目不同,訓練時間也不同,台灣訓練時間較長以提升體能技能。
- 承諾會與考選部協商,將消防人員身高標準全國一致化,並考慮誤差值。
- 說明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是為汰換30年以上老舊鋼瓶,並配合行政院消保會及立法院決議,管理模式正朝向管理源頭廠商調整。
- 解釋國家搜救中心任務與消防署本職業務有區別,兼職酬金符合規定。
- 說明防救災資通訊維護案已重新招標並分案處理,並承諾會提供相關資料。
- 保證防救災雲端計畫執行率已趕上進度,預計年底可達92%。
- 承諾會完備消防專業教材審查流程,在12月15日前遴聘專家審查,12月30日前召開會議。
- 同意將CPR列入消防署常年訓練、技能測驗及績效考核項目。
- 同意邀集電力公司、天然氣公司檢討縮短救災任務等待時間,並提出書面報告。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 表示消防人員身高限制問題將主動提給考選部,朝向全國一致性標準檢討。
- 強調體適能要求與身高沒有直接關係,並建議身高標準可考慮加減1公分的誤差容許度。
- 澄清委辦費中的人事費是給對方的費用,不可能重複編列。
- 同意將消防人員任用標準整體針對警消一併研究。
- 支持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但認同應從分裝廠而非瓦斯行處罰。
馮俊益 主任秘書
- 說明災害防救深耕第1期計畫已針對135個鄉鎮區強化地方災害防救計畫、充實能量及人員培訓,第2期將執行剩餘的233個鄉鎮市區。
- 澄清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的1,000萬元是補助瓦斯行汰換老舊桶子,並非補助進口商。
林金宏 組長
- 說明災害防救深耕計畫中對鄉鎮市區的督導工作,包括避難地點、疏散作為、通訊設備及應變中心設備補助。
- 解釋直升機微波影像傳輸系統的使用效益問題,已委託中科院研究未來處理方式。
張福綜 組長
- 說明消防署的出國考察報告已透過快捷連結公布於內政部及行政院研考會網站,可供查詢。
- 說明火災通報後,指揮中心會同步通知瓦斯公司及電力公司,並已開會研議縮短處理時間,電力公司可遠端斷電,瓦斯公司因安全考量需到現場。
張裕忠 組長
- 說明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是因應國內鋼瓶老舊問題,已獲石油基金補助,並已逐批檢驗不合格鋼瓶並處分進口/製造業者。
- 提供今年1至10月分裝廠檢查1,708支處分32次,瓦斯行檢查36,000多支處分900多次的數據。
- 說明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有配套措施,將分年針對不同瓶齡鋼瓶進行汰換,目標是105年起30年以上鋼瓶不得流通。
蕭煥章 主任
- 說明台灣消防人員體能測驗項目較少,導致筆試通過者仍有1/4無法通過體能測驗,並引述國外嚴格體測淘汰率高的例子。
- 指出消防專業教材編輯委員會的教材由各領域專家學者編輯,並承諾在年底前會將審查作業程序做完。
- 說明防災模擬訓練設施維護費用包含廠商派駐原廠技術人員的成本,因設備複雜且涉及安全,需專業維護。
許永議 專門委員
- 解釋「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中,兼任本機關或共同業務的職務不得支給兼職費,認定權屬於人事總處。
洪久雅 主任
- 解釋人事總處對於共同業務的函釋,消防署認定國家搜救中心的業務與消防署本質業務非共同業務,故兼職酬金符合規定。
李國齡 科長
- 說明防救災雲端計畫的預算編列與執行落差,解釋因計畫遭刪減、執行能量考量及研考會審查而調整。
- 說明101年度因計畫匆忙準備不足導致進度落後,102年度已積極趕辦,預計年底執行率可達92%。
- 解釋計畫原規劃自建3處備援中心,後因雲端技術發展及評估修正為租賃方式,導致101年度進度落後。
- 承諾會後提供102年六大績效指標的實際達成數字。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3年度預算照列通過,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無須黨團協商。
- 消防署歲出預算中,文康活動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及首長特別費等通案性提案暫保留,待討論通案時再做一致決議。
- 辦公事務器具養護費減列3萬4,000元。
- 委辦費中用人費爭議案撤案,消防署需提供明細資料給委員。
- 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經費凍結50%,待消防署提出編列檢討及預期成效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經費凍結10%,待消防署提出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出國考察報告未依規公布案撤案。
- 出國研究經費疑慮案撤案,消防署需修正報告內容。
- 消防人員身高限制案改為主決議,要求內政部部長整體針對警消人員任用標準進行研究,並凍結相關國際交流預算17萬1,000元。
- 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計畫改為主決議:其經費應由石油基金支出,並加強灌裝源頭(分裝廠)管制及檢查,處罰分裝廠而非瓦斯行。
- 國家搜救中心派兼人員兼職酬金案撤案。
- 防救災資通訊採購案撤案,消防署需提供重新招標資料。
- 直升機微波及衛星影像傳輸系統經費凍結500萬元,待消防署提出完善配置改善檢討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防救災雲端計畫相關3案均撤案,消防署保證執行率會按進度執行。
- 緊急、災害通報專用無線電通訊系統第1階段建置缺失及未完工程案撤案。
- 緊急、災害通報專用無線電通訊系統第2階段建置計畫未製作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案撤案。
- 消防專業在職教育訓練授課點費及教材編撰經費凍結80%,待消防署提出消防專業教材編撰檢討報告,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 防災模擬訓練設施維護經費案撤案。
- 全民CPR推動及消防人員救護技術員資格案照案通過,消防署同意遵照辦理。
- 縮短消防救災任務等待時間案照案通過,消防署同意邀集相關單位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內政部役政署歲出預算及研發替代役基金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內政部役政署103年度歲出預算,涵蓋一般行政、役政業務及第一預備金,並審查研發替代役基金預算。
- 討論聚焦於募兵制延後實施對替代役男員額及預算編列的影響、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標準的合理性、替代役男管理制度的檢討與改善,以及社會服務役員額配置等議題。
相關爭議
- 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標準過低:委員認為該費用自98年因應金融海嘯調降後未再提高,導致政府帶頭打壓高階研發人才薪資水準,提案增列基金收入1億元。
- 役政署辦公器具養護費編列標準浮動:委員質疑其編列標準未揭示於預算書中,提案刪減1/10。
- 文康活動費、首長特別費及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合法性與撙節:委員提出與消防署預算案相同的刪減或刪除提案。
- 募兵制延後實施對替代役預算編列的影響:多位委員質疑役政署預算編列未及時配合募兵制延後實施導致替代役男員額減少,造成預算增列過高、恐有高額賸餘之虞,提案大幅刪減或凍結相關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及獎補助費。
- 替代役男死亡、傷殘慰問金預算寬列:委員指出近年慰問金賸餘比率甚高,且預估役男數減少,提案大幅刪減。
- 離島地區役男訪視督導不足:委員指出役政署對離島地區役男訪視次數少,未訪視金門地區,凸顯漠視役男權益,提案凍結業務費30%待報告。
- 公益服務業務費核可標準不明:委員質疑申請機關需用比例差異大及核可標準不明,且與「不影響原有勤務」原則悖離,提案刪減60%。
- 替代役男意外及死亡案件調查機制缺乏:委員指出替代役男不適用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導致其意外及死亡案件無法重啟調查,要求役政署擬定相關辦法主動調查。
- 社會服務役員額配置不足:委員指出社會役比例逐年降低,不符因應人口老化需求,要求役政署研議增加社會服務役類別員額配置。
- 替代役男管理制度檢討:委員指出替代役男犯罪及紀律事件頻傳,勞逸不均及人力閒置,要求役政署檢討管理制度並預提因應之道。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研發替代役基金收入1億元,認為政府不應以政策打壓高階研發人才薪資水準。
- 提案刪除役政署辦公器具養護費1/10、文康活動費1/2、首長特別費1/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全數。
- 提案刪除因應募兵制延後實施而增列的役男體檢費及替代役工作預算。
- 提案刪減替代役男死亡、傷殘慰問金預算,質疑其編列過高且賸餘比率高。
- 提案要求役政署於1個月內擬定辦法,接受陳情並主動調查替代役男意外及死亡案件。
- 提案要求役政署應研議增加社會服務役類別員額配置。
- 提案要求役政署加強替代役男服勤安全、教育輔導及生活關懷。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研發替代役基金向廠商收費與支付役男薪資之間的差額過大,認為政府帶頭壓低薪資,應提高收費或增加役男待遇。
- 質疑役政署預算編列未配合募兵制延後實施導致替代役男員額減少,要求按比例刪減相關預算。
- 質疑役政署公益服務業務費的核可標準不明,且申請機關需用比例差異大,要求提供分配表。
- 質疑替代役男在軍營訓練期間若發生操練過度死亡情形,役政署的處理方式,並指出行政院軍事冤獄申訴委員會排除替代役男部分不合理,要求役政署擬訂辦法。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研發替代役基金收入1億元,認為基金盈餘應多給役男或擴大用途,而非少收廠商費用。
- 提案刪減役政署辦公器具養護費1/10、文康活動費1/2、首長特別費1/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全數。
- 提案大幅刪減因應募兵制延後實施而增列的替代役男相關預算。
- 提案凍結役政署訪視督導業務費,指出對離島地區役男訪視不足。
- 肯定役政署推動社會服務役,但質疑社會役比例仍低且有「虛胖」現象,要求重新整理社會服務役類別,將不符的歸類至公共行政役。
- 提案要求役政署應研議增加社會服務役類別員額配置。
- 提案要求役政署加強替代役男服勤安全、教育輔導及生活關懷。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役政署替代役役男薪給、服裝、主副食費等經費二分之一,待確認103年度替代役男徵集預估數額後再動支。
- 提案刪減替代役男死亡、傷殘慰問金預算,指出近年賸餘比率甚高且死亡傷殘人數未明顯增加。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替代役男死亡、傷殘慰問金預算二分之一,指出近年賸餘比率甚高且預算增幅過大。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役政署「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預算22億4,125萬元,以配合募兵制延後實施導致替代役男員額調整。
- 提案要求役政署檢討替代役管理制度,並對未來募兵制實施後替代役男大量進入國防營區可能問題提出因應之道。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提案酌刪役政署「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預算三分之一,因募兵制延後實施導致替代役員額大幅減少,預算恐超出執行能力。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支持增加社會服務役員額配置,並建議役政署彙整各縣市運用替代役男的成功案例進行宣導。
- 認同研發替代役薪資應維持穩健,政府不應帶頭壓低薪資,應鼓勵廠商提升待遇。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支持大幅刪減役政署替代役相關預算,以配合募兵制延後實施導致役男員額減少。
- 質疑役政署公益服務業務費的申請機制,認為應確保其效益。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役政署公益服務業務費的申請對象,認為應讓地方政府多加申請。
- 質疑役政署對苗栗縣公益服務役男的分配不足,表示將鼓勵地方政府申請。
相關人員回應
林國演 役政署署長
- 說明103年度預算原以5萬5,000名役男編列,後因募兵制延緩調整為3萬名役男,將依此比例減列預算。
- 解釋役男體檢費用不只針對替代役,而是所有役男服役前都需進行的體檢,故不能照替代役人數比例刪減。
- 說明103年預算增列部分是因102年有1萬2,450名役男尚未退役,其103年度費用需計入,故精算後可刪減22億4,125萬元。
- 解釋研發替代役第一年薪俸較低是因其服役性質,比照尉官、校官薪俸計算,第二、三年則完全由廠商與役男議定,薪資可達市場行情。
- 說明研發替代役基金收入調降是因基金有盈餘,且基金用途包含訓練等相關費用,承諾會在基金平衡下考慮適度調整役男薪俸或增加住宿津貼。
- 說明役政署會加強對離島地區役男的訪視督導,並已於9、10月多次訪視金門等離島。
- 說明替代役男公益服務項目多元,包括課後輔導、老人關懷等,且不影響正常勤務,希望保留預算以發揮功能。
- 說明替代役男尚未發生操練過度死亡情形,會加強輔導與管理,若發生爭議案件會依規定從優撫卹,並公開處理情形。
- 同意研議增加社會服務役類別員額配置,並承諾將彙整運用替代役男的成功案例進行宣導。
- 說明公共行政役比例高是因為包含管理幹部及因家庭因素服役者,承諾會重新整理社會服務役類別,使其更精密化。
- 同意加強替代役男服勤安全、教育輔導及生活關懷。
- 同意檢討替代役管理制度,並對未來替代役男進入國防營區可能問題提出因應之道。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 確認役政署將依募兵制延後實施調整預算,刪減22億4,125萬元。
- 確認研發替代役基金收入與支出之間存在差額,用於基金運作。
- 確認役政署公益服務業務費為實報實銷。
洪久雅 主任
- 解釋人事總處針對共同業務的函釋,役政署認定國搜中心業務與消防署本質業務非共同業務,故兼職酬金符合規定。
李科長國齡 科長
- 說明防救災雲端計畫的預算編列與執行落差,解釋因計畫遭刪減、執行能量考量及研考會審查而調整。
- 說明101年度因計畫匆忙準備不足導致進度落後,102年度已積極趕辦,預計年底執行率可達92%。
- 解釋計畫原規劃自建3處備援中心,後因雲端技術發展及評估修正為租賃方式,導致101年度進度落後。
- 承諾會後提供102年六大績效指標的實際達成數字。
相關後續
- 役政署辦公器具養護費刪減1/10。
- 文康活動費、首長特別費及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通案性提案暫保留,待討論通案時一併處理。
- 役男體檢及複檢工作預算照列通過。
- 因應募兵制延後實施,役政署「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預算減列22億4,125萬元,其他相關提案撤案。
- 替代役男死亡、傷殘慰問金減列1,943萬元(二分之一)。
- 役政署訪視督導業務費照案通過,役政署承諾加強離島地區訪視。
- 替代役男參與公益服務業務費撤案,役政署承諾提供分配表,並鼓勵各縣市政府多加申請。
- 要求役政署於1個月內擬定相關辦法,接受陳情並主動調查替代役男意外及死亡案件,照案通過。
- 要求役政署於3個月內研議提出增加社會服務役類別員額配置,照案通過。
- 要求役政署加強替代役男服勤安全、教育輔導及關懷,照案通過。
- 要求役政署檢討替代役管理制度並預提因應之道,照案通過。
- 研發替代役基金中「替代役研究發展收入」增列1億元,照案通過。
- 役政署歲出預算除暫保留部分外,其餘均已審查完畢;研發替代役基金預算亦已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901
- 卷/期/冊
- 102/79/1
- 發布日期
- 2013-12-1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