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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附屬基金預算審查:聚焦信保基金呆帳與僑生獎助學金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28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僑務委員會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主要針對莊守耕公益基金、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海華文教基金會及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進行討論。會議聚焦海外信保基金的呆帳回收、薪資結構及對陸台商貸款爭議,並探討僑生獎學金的財務短絀與各基金業務重疊問題。最終決議要求提高呆帳回收目標、檢討薪資,並重申停止中國台商新案貸款。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及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與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僑務委員會主管的莊守耕公益基金、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的103年度預算案,核心議題包括各基金的財務狀況、營運績效、業務重疊性及政策符合性。
  • 特別關注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的高額呆帳、薪資結構合理性、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保證業務的延續性,以及僑生獎助學金的資金來源與發放效益。

相關爭議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呆帳過高與回收效益不彰:基金累積呆帳高達9億餘元,佔基金規模六成,且預算編列的呆帳回收目標(145萬元)與律師費(75萬元)不成比例,被質疑追索不力。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高階主管薪資與營運績效:基金雖長期虧損,但高階主管薪資待遇比照副委員長,且員工平均年薪高,在績效不彰情況下,其薪資合理性遭到質疑。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保證業務:基金持續對中國大陸台商的舊案進行續約保證,被質疑違反立法院去年決議,且不符《華僑身分條例》對「僑民身分」的定義,有公然違法之嫌。
  • 僑生獎助學金基金財務短絀與效益:莊守耕公益基金與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因存款利率低導致孳息收入減少,長期呈現收支短絀,需動用累積賸餘,且受惠僑生人數極少,其效益與永續性受質疑。
  • 海華文教基金會與僑委會業務重疊:海華文教基金會的工作項目與僑委會主管業務(如僑生服務、僑校發展、文化推展)存在高度重疊,被質疑虛擲行政資源,應釐清權責或評估存續必要性。
  • 僑委會與外交部職權劃分及僑務績效:立委質疑僑委會在組織改造後職權受限於外交部,缺乏獨立空間,導致僑務績效不彰,海外僑社對台灣認同度下降,甚至出現「倒戈」情況。
  • 僑胞返台使用健保/國保的公平性:有立委關切旅居海外僑胞在65歲前返國設籍納保,僅繳交幾年保費即可享有國民年金或健保給付,恐對長期在台繳稅繳保費民眾造成剝奪感。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僑委會旗下基金多數虧損,建議解散改由僑委會直接承接業務,以提高預算執行效益。
  • 質疑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虧損嚴重,要求檢討營運績效,並詢問呆帳、逾放比、工作人員數及董事長薪資。
  • 建議海華文教基金會募款應「取之於台商,用之於台商」,並呼籲政府多關注台商海外活動。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關切僑生無法順利畢業問題,建議僑委會重新思考獎助學金發放效果,避免僑生為2,500元工讀金而犧牲學業。
  • 建議僑委會應將獎學金優先給真正需要的僑生,並研究針對國中、高中職僑生的獎學金政策,以利升學銜接。
  • 肯定僑委會在金門大學設置海青班的構想,有助於連結東南亞金門籍僑民。
  • 建議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應考慮調降手續費,以更好地協助海外僑民及台商經商。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要求僑委會保護在泰國的僑民,做好安全準備。
  • 強烈質疑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呆帳高達基金規模六成,質疑其追索呆帳不力,律師費與追索金額不成比例。
  • 要求海外信保基金公布所有積欠呆帳的公司和負責人,並質疑其薪資與考核獎金發放的合理性。
  • 質疑海外信保基金違反委員會決議,持續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並將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公司納入貸款對象,恐有利益輸送之嫌。
  • 要求海外信保基金立即改善呆帳回收績效,明年追索呆帳比例需提高至少20倍,否則應撤換董事長。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認同海外信保基金應降低虧損、維持運作,並肯定其近年在回收款項上的改善,要求持續突破呆帳回收困境。
  • 質疑海外信保基金人事費高昂,要求其用人績效應被看見,避免像虧損國營事業般領取高額獎金。
  • 建議海外信保基金在審查貸款時,除了考量僑情,更應納入「創新驅動力」作為標準,避免呆帳問題持續惡化。
  • 關切僑生獎學金受惠人數過少及資金短絀問題,呼籲委員長運用個人魅力爭取更多僑生獎學金。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關切菲律賓海燕颱風災情中華僑受損狀況,要求僑委會說明具體協助作為,並藉此機會發揮敦親睦鄰功能。
  • 質疑僑委會主管基金捐款來源未能擴大,是否因文教或投資方面影響未能獲得僑胞共鳴。
  • 建議僑委會應研究如何選擇值得培養的僑生,並在培養方向上強調對國家的認同、在地影響力及中華文化的回饋。
  • 提醒委員長注意中共孔子學院在海外的擴張,呼籲台灣書院在這方面仍需努力。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海華文教基金會吳董事長積極募款的努力,但認為基金規模有限,業務應結合多部會才能有效推廣。
  • 質疑海華文教基金會與僑委會業務重疊,要求明確區隔公部門與基金會的業務範圍,避免資源浪費。
  • 強烈質疑海外信保基金持續對中國大陸台商提供貸款保證,認為此舉公然違法《華僑身分條例》第三條及委員會決議。
  • 要求僑委會提供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續約案的名單及貸款時間,並強調續約總期限不能超過5年。
  • 認為僑委會應重新分配預算,對北半球經濟能力較好的僑民補助不應更多,應做更平衡的處理。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議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應特別關注緬甸、寮國等新興市場,輔導台商前往投資經商,並配合外交戰略考量。
  • 關切菲律賓華文學校聯合會邀請中共人員參加慶祝活動,未邀請我方人員一事,認為不合常理與道義,要求僑委會積極溝通。
  • 認為對親台僑校應持續鼓勵爭取理事會名額,不輕易切斷關係,但若溝通困難或一再欺騙則應斷然處置以維護尊嚴。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向海華文教基金會吳董事長致意並感謝其對海外僑胞及台商的服務,肯定其募款能力。
  • 澄清報紙報導僑胞因台海危機、SARS移民,回國為健保的說法過於簡化,認為僑委會應再說明避免僑胞被汙名化。
  • 肯定僑委會對菲律賓風災的協助,並指出世界台灣商會也透過辦公室捐助物資。
  • 認為僑委會主管的獎助學金基金因本金不能動用、僅靠孳息,預算無太多可審之處,但海外信保基金的虧損狀況仍需注意改善。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旅居海外僑胞返國設籍納保(健保與國保)問題,質疑其僅繳少額保費即可享有給付,可能造成對台灣民眾的剝奪感,要求僑委會與衛福部訂定合理機制加以限制。
  • 質疑菲律賓華文學校聯合會邀請中國駐菲人員致詞,未邀請台灣代表,認為台灣駐外人員自制,但中國步步進逼,要求僑委會檢討處理方式。
  • 認為政治不應涉入教育,呼籲僑委會思考如何應對中國在華文教育上的角力,避免僑校分化。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僑委會組織改造後職權受限於外交部,缺乏獨立空間,導致僑務績效不彰,海外僑社對台灣認同度下降。
  • 認為僑委會應積極爭取權利,發揮其在非官方接觸方面的優勢,而非唯唯諾諾聽命外交部。
  • 批評僑委會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業務的停辦不夠堅決,認為其在捍衛業務權責上缺乏鬥志。
  • 對僑委會的績效感到失望,認為其未能達到當初為保留單位時所承諾的預期,要求提交檢討報告。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質疑僑委會主管的僑生獎助學金基金為何會虧損,而非有多少錢花多少錢,並關切捐款減少問題。
  • 建議僑委會應重新調整海華文教基金會與僑委會僑生獎助學金業務的分工,避免疊床架屋、資源分散。
  • 認為海華文教基金會由吳董事長主導後募款績效良好,應給予更多權限,統一辦理僑生獎學金業務,以凝聚僑胞向心力。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國際聲望及主權流失,國際間傾向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詢問僑委會在海外是否有此感受。
  • 強調應分清敵我,不應給予敵人方便,並要求僑委會確認支持中華民國、愛台灣者才是朋友。
  • 強烈反對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貸款給中國大陸台商,認為即使是續約案也應停止,以免「飼老鼠咬布袋」,但支持對中國大陸以外的台商提供協助。
  • 要求海外信保基金提供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續約案的詳細資料,包括貸款金額和時間。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質疑海華文教基金會鼓勵僑政學術研究及提升華僑地位的具體作為與成效,建議應有主動規劃和策略,而非被動接受申請。
  • 關切在中國大陸財經實力強勢壓迫下,台灣如何透過推展華僑文化事業宣揚具台灣特色的中華文化,建議應有深沉思考和良好布局,凸顯台灣多元文化優勢。

相關人員回應

陳士魁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 說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與公務機關運作不同,且部分基金成立牽涉捐贈人意願,解散有困難。
  • 指出僑生獎助學金基金持續有捐贈,但多為當年發放,莊守耕公益基金則為不動本金孳息。
  • 承諾將努力爭取更多僑生獎學金,並鼓勵有實力的僑商或僑團領袖支持。
  • 說明菲律賓海燕颱風發生時,僑委會第一時間與僑務委員、路竹會等合作,開設醫療點並運送物資,協調當地僑團發放。
  • 解釋莊守耕公益基金成立於民國58年,當時500萬元數目大,但利率降低後孳息減少;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則每年有捐贈但隨即發放;海華基金則由政府捐助,現任董事長積極募款。
  • 同意將與金門縣政府、學校合作,成立金門僑務工作小組,並辦理海青班,加強金門與海外僑民連結。
  • 回應菲律賓華文學校聯合會事件,表示已與其溝通,要求雙方都邀請,對方表示下次再邀我方,但僑委會認為不可靠,我方支持的僑校已退出活動抗議。
  • 承認僑界形勢消長僑委會負有責任,但強調僑務工作隨時存在與對岸的競爭與對抗,需把握台灣主體立場。
  • 說明僑委會有僑務專業,在僑教、僑團、僑商聯繫等方面有不同評估方式,每年評估雙十國慶參加人數等。
  • 表示已與衛福部溝通僑胞返國健保、國保問題,希望訂定合理限制機制,避免僑胞被汙名化。
  • 承諾會與海華文教基金會釐清業務範圍,避免疊床架屋,並將檢討中國大陸台商貸款續約案,保證不再有新案。

薛盛華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

  • 解釋基金成立初期因利率高可收支相抵,但現在利率低,且保證對象多為銀行認為信用不足者,故難免虧損。
  • 表示呆帳每年都在減少,今年只賠48萬元,逾放比為0.85%,工作人員20位,董事長薪水比照副委員長。
  • 說明放款審核流程為當地簽約銀行初篩,基金會總經理審核50萬美元以下案件,董事會批准50萬美元以上案件。
  • 表示評估發展潛力會考量當地僑情,但餐館、無實際產品的高科技事業不敢碰,會輔導有潛力且信用良好的案件。
  • 說明基金手續費率0.625%,並非最高,且為固定標準。
  • 解釋9億元呆帳是過去25年累積,基金有執行追索,但有些帳已無法追討,承諾會努力收回呆帳。
  • 表示員工薪資標準經主管機關同意,去年已犧牲三節、年終獎金等福利,績效獎金已砍至0.5個月,去年基金首次有盈餘。
  • 澄清員工訓練費為15萬元而非150萬元,服務費用有細項說明並非用途不明,油料費編列合理。
  • 說明呆帳名冊涉及國內外個資法與金融法規,不宜公開宣布,但可在不違法原則下私下提供給委員參考。
  • 表示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業務已於去年3月停止新案,續約案是依當時合約儘量提供方便,最長5年,並非無限期續約,承諾若委員會認為不應繼續,會事先通知廠商。

吳松柏 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 說明基金會成立至今22年,工作目標為鼓勵僑政學術研究、協助推展華僑教育事業及推展華僑文化事業。
  • 表示基金會創始基金4億元不得動用,業務以基金孳息辦理,並積極對外募款,今年已募得近400萬元。
  • 說明基金會業務分為國外(補助僑界文教團體、海華獎學金)及國內(贊助學術研討會、補助清寒僑生獎助學金、僑生急難救助、補助國內藝文團體及大學服務社團)兩部分。
  • 承諾103年度將繼續辦理海外海華優秀學生獎學金、來臺清寒僑生獎學金,並與大學合辦華文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辦理海外華文教師師鐸獎。
  • 說明藝文團體到海外表演不光是給僑民看,也會邀請當地官員進行國民外交,且表演內容屬多元文化,與僑委會互補。

陳世池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處長

  • 說明僑委會核發的學行優良獎學金每個名額一次5,000元,會排除已領教育部豐厚獎學金的僑生。
  • 指出僑生主流集中在大學院校,國中、高中職僑生目前沒有特別編列獎學金。

相關後續

  • 莊守耕公益基金預算照案通過,並決議建議僑委會檢討改進,增加基金效益,以幫助更多優秀清寒僑生。
  •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預算照案通過,並決議建議僑委會積極爭取各界捐款,增加基金效益,以幫助更多優秀僑生。
  • 海華文教基金會預算照案通過,並決議建議僑委會審慎評估該基金會存續必要性,或刪除與僑委會重疊項目,調整業務以提升資源分配效率。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收回呆帳」項目,決議由原編列的145萬元修正增加至500萬元。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用人費用─員工薪資」項目,決議刪除「建議該基金員工平均年薪全數減薪10%」,修正為「請僑委會督促基金會重新檢討薪資標準」。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需於一星期內將呆帳名冊與金額送交委員會各委員參考,以利監督。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對中國大陸台商貸款保證業務,決議依照去年決議,不得再申辦新的貸款業務,已申辦的續約年限以5年為限,且總期限不能超過5年,並將修正《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臺商融資信用保證要點》刪除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
  • 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決議針對有意從台灣赴海外發展與創業之青年,提供創業輔導與貸款協助。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28001
卷/期/冊
102/80/1
發布日期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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