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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健全與金融業整併專題報告及質詢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04

財政委員會針對健全房市租稅措施、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成效,以及金融業整併以達成亞洲指標性銀行目標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抑制短期投機、合理化不動產稅負、青年購屋協助、銀行授信風險控管、公股銀行整併策略及靜止戶等議題。委員們對政策成效、指標定義及執行細節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說明現行措施、未來規劃及面臨挑戰。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監督紐西蘭進口物價,金管會於3個月內解凍靜止戶,並研擬公股銀行效能改進方案及海外業務風險控管辦法。

討論事項一

健全房市租稅措施、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之成效及精進作為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政府為健全房市所採取的租稅措施及其成效,包含抑制養地、清查農舍違規、覈實評定不動產價格、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及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的作為進行報告與討論。
  • 會議亦探討青年安心成家購屋貸款成效、公股銀行高價住宅貸款情形,並就房價所得比、房市泡沫化風險、地上權房屋課稅等議題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豪宅稅定義與地上權房屋課稅:吳秉叡委員質疑豪宅稅定義不夠明確,且地上權房屋與所有權房屋在同一地段卻課徵相同房屋稅導致不公。
  • 房市健全指標不明:許添財委員質疑財政部缺乏明確的房市健全指標與數據依據,無法有效判斷市場過熱或過冷。
  • 特銷稅成效與修正必要性:張盛和部長報告特銷稅有效抑制短期投機,但許添財委員認為其對抑制房價無效,僅抑制交易量。曾巨威委員質疑微調版本對防範泡沫化幫助不大,且未提出其他有效稅制改革。
  • 青年安心成家貸款與合宜住宅爭議:李應元委員與葉宜津委員批評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是劫貧濟富,並認為合宜住宅應只租不賣,避免助長房市炒作。
  • 房價高漲成因與政策方向:李應元委員認為稅負過低是房價高漲主因,與張盛和部長提出的資金行情、供需因素、預期心理等成因不同。羅明才委員則批評政府打房政策,認為應宏觀規劃以活絡經濟。
  • 公股銀行不動產授信風險:費鴻泰委員對公股銀行進行壓力測試,質疑其在房價下跌20%至30%時的承受能力;薛凌委員亦質疑臺灣銀行董事長在房價下跌30%情況下,如何彌補1,500億元的損失。
  • 上市櫃公司不動產評價政策:許忠信委員質疑金管會允許上市櫃公司以公允價值或成本入帳不動產,恐增加投資不動產誘因,排擠生產性投資,對就業造成負面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預售屋紅單交易的課稅與處理方式,並詢問除租稅手段外有無其他方法。
  • 認為豪宅稅定義不夠明確,特別是地上權設定的房屋與一般所有權房屋在同一地段卻課徵相同房屋稅,導致不公。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健全房市缺乏明確的指標與數據依據,認為報告內容空泛。
  • 批評政府房市政策反應遲鈍、下手太慢,導致反效果,並要求預測未來半年至一年的房市走勢。
  • 認為政府不當干預扭曲了房地產市場機能。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質疑房市租稅措施補徵稅收總額不高,並指出台灣房價所得比偏高,年輕人買不起房。
  • 認為房價高漲主因是稅負過低及資金取得容易。
  • 建議長期目標應是房屋與地價稅合一,並短期研究公民與非公民分離課稅以抑制炒房。
  • 批評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及合宜住宅間接助長房市炒作,主張國有地應只租不賣以解決弱勢居住問題。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及相關部會確實監督台紐經濟協定降稅後,紐西蘭進口物品價格應反映降幅,避免利益落入進口商口袋。
  • 提案要求金管會監督各金融機構於3個月內主動、全面、無條件解凍靜止戶並計息,批評銀行設下不合理門檻。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關切銀行不動產放款占總放款比率偏高,並對公股銀行進行壓力測試,質疑其在房價大幅下跌時的承受能力。
  • 主張對於年輕人購屋貸款成數應提高,以圓其購屋夢。
  • 建議信用卡循環利率問題應納入銀行法規範,並支持利率調降。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允許上市櫃公司購買不動產以公允價格入帳的政策,認為會增加投資不動產誘因,對國內就業率產生負面影響。
  • 反對壽險業投資寶島債、外幣證券不計入國外投資45%上限,認為扭曲法律原理。
  • 認為台灣貨幣政策過度寬鬆,是造成房價高漲的原因之一,希望央行能緊縮貨幣。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銀行董事長對房價下跌30%的承受能力,認為其資本額無法彌補損失。
  • 批評政府房市政策(信用管制、稅收政策、合宜住宅)是炒冷飯,成效不彰,且未能解決年輕人購屋問題。
  • 指出不動產相關業務對GDP貢獻度高,打房恐影響經濟成長及從業人員薪資。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官員自身希望房產增值卻打壓房市的矛盾心態。
  • 批評政府打房政策,認為台北房價與香港、新加坡相比仍低,應宏觀規劃以吸引資金活絡經濟。
  • 建議政府應提出大思維,透過捷運延伸及場站開發等方式,大量提供年輕人可負擔的房屋,並簡化青年購屋流程。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報告財政部已採取的房市租稅措施,包括限縮地價稅免徵、清查農舍違規、督促地方政府覈實評定不動產價格、實施特銷稅及加強查核短漏報。
  • 說明提高房屋交易所得額標準及特銷稅抑制短期投機的成效,並提及特銷稅修正草案已報請行政院審議。
  • 指出房價高漲成因有資金充裕、供需問題(台北市供給不足、新北市供給過多)、預期心理。
  • 承認稅基偏小,同意房價所得比為5是合理目標,並表示會研究公民與非公民分離課稅以抑制炒房。
  • 解釋青年安心成家貸款非財政部利息補貼政策,且將延長至103年底。
  • 承諾將向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反映,監督紐西蘭進口物品降價,並表示特銷稅微調是考量經濟動能不振。
  • 表示公股銀行增資將盡量尋找泛公股事業,不稀釋公股股權。

曾銘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金管會已採取的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措施,包括要求集中度偏高銀行增提備抵呆帳、提高非自用住宅貸款資本計提風險權數、推動不動產鑑價資訊透明化及加強金融檢查。
  • 說明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偏高銀行家數已下降,貸款總額減少。
  • 表示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約25%至26%,已相對偏高,但公股銀行每年皆進行壓力測試。
  • 回應靜止戶問題,表示所有銀行將全面廢止靜止戶,並會再協商簡化解凍手續,目標於3個月內完成。
  • 表示金管會未指定特定銀行進行整併,但鼓勵金融機構基於市場機制與法令規定進行併購,以強化國際競爭力。
  • 說明金管會對第三方支付的立場,業者收到的錢須信託,不能用於投資或線上匯兌,以防範假網路銀行問題。
  • 回應上市櫃公司不動產評價政策是配合IFRS國際規定,不認為會大幅增加不動產投資意願。

楊金龍 中央銀行副總裁

  • 說明美國次級房貸危機警示,強調加強房貸授信風險控管的重要性。
  • 報告央行循序漸進採行不動產授信針對性審慎措施,包括道義說服、特定地區購屋貸款規範、土地抵押貸款規範及購置高價住宅貸款規範。
  • 指出央行措施已見成效,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與貸款成數均下降。
  • 強調健全房市有賴各部會通力合作,從需求面(金融控管、特銷稅)、供給面(興建住宅、捷運延伸)及制度面(實價登錄)共同解決。
  • 表示台北地區房價所得比為12.4,一般合理應為5,承認房價高、負擔重。
  • 澄清比特幣非央行法定貨幣,僅視為一種商品,台灣尚未有法律承認其交易媒介地位。

蔡慶年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頂新集團購置帝寶貸款案發生於98年初,早於央行信用管制前,當時核貸成數為市價八成,符合銀行內部鑑價辦法。
  • 表示後來經央行金檢建議後,已調整貸款成數。

李紀珠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回應臺灣銀行在房價下跌30%的壓力測試中能承受,因其資產基礎穩固,淨值高達2,000多億元,且在金融海嘯期間存款增加,有足夠持續力。
  • 表達臺灣銀行有企圖心成為亞洲指標性銀行,並正朝此目標努力。

王耀興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土地銀行海外分行少,以國內不動產專業業務為重,海外獲利佔比低,在國際金融發展上處於劣勢。
  • 表示土地銀行發展國際業務的主要困難點在於資本額不足,增資不易。
  • 承諾將規劃提升國際競爭力,迎頭趕上。

王亮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說明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將於12月15日與業者討論,會將登記護照號碼、班機號碼等要求移除。
  • 承諾會將討論中的新版本草案儘速傳送給與會者,或將會議延期/當日不作決定,以確保業者有充分時間準備。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臨時提案通過,要求財政部向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反映,確實監督紐西蘭進口物品降價。
  • 第二案臨時提案修正後通過,要求金管會監督各金融機構於3個月內主動、全面、無條件解凍靜止戶並計息。
  • 第三案臨時提案通過,建請財政部研擬方案,降低公股銀行費損比重,提高經營效能。
  • 第四案臨時提案通過,建請主管機關儘速研擬具體之金融業海外業務監理及風險控管辦法。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提供相關資料。

討論事項二

綜合績效探討金融業如何合併以達成亞洲指標性銀行之目標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探討公股金融事業的近期營運績效,以及國營與公股金融事業應如何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提升國際競爭力,並達成亞洲指標性銀行目標。
  • 會議亦討論金管會協助銀行拓展亞洲市場的措施,以及金融整併應遵循的原則。

相關爭議

  • 國營金融事業整併方向:財政部報告指出臺灣金控、土地銀行、輸出入銀行因負有異質性政策任務,目前仍以維持國營且獨立型態經營為宜,但金管會及部分委員仍期盼公股銀行能積極整併以提升國際競爭力。
  • 亞洲指標性銀行目標設定:金管會雖提出6項衡量指標,但強調尊重市場機制與公平競爭,不預設特定銀行或指定整併,引發委員對政府主導力道的質疑。
  • 公股銀行海外業務費用過高:李貴敏委員指出公股銀行海外分行稅前盈餘比重低於收益比重,顯示國內分行營運費損比重較民營銀行高,質疑其經營效能。
  • 公股銀行資本適足性與海外擴點:李貴敏委員指出公股銀行面臨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重不符金管會海外設點依據的問題,質疑政府增資的可行性及對股權稀釋的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詢問亞洲指標性銀行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並強調價值創造能力、商品創新能力及專利先行是重要因素。
  • 擔憂國內銀行在條件不足下開放海外布局,恐導致產業空洞化,如同製造業外移。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上海自貿區金融試點開放個人購買海外有價證券對台股的影響,並擔憂可能淪為人頭買賣或避稅天堂。
  • 詢問金管會是否考慮放寬境內合格投資者限制,以及台股健全發展是否應減少政府干預。
  • 質疑保險業投資單一公司比例調降的必要性,認為限制太多恐導致資金無處投資,造成游資亂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銀行海外據點家數與收益並非單純正相關,詢問政府如何有效落實金融業國際化。
  • 關切海外金融業務風險控管,特別是大陸地區徵信制度不完善,詢問如何控管非台商授信風險。
  • 指出公股銀行面臨資本適足性問題,恐影響海外擴點,質疑政府增資或發行公債的可行性。
  • 發現公股銀行海外費用比重顯著高於民營銀行,要求會後說明原因。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詢問公股銀行信用卡部門獲利狀況及在利率降至16%後是否仍願繼續經營,支持調降信用卡利率。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要求金管會加速修法,並在修法前運用行政手段約束保險業者,使其在股東會董監選舉中放棄投票權。
  • 要求金管會嚴肅面對假外資問題,加強清查可疑資金,以維護市場健全及公司治理穩定性。
  • 關切第三方支付業者藉機經營網路銀行或電子金融業務,要求金管會堅守立場,避免業者混水摸魚。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與金管會對公股銀行泛公公併的態度與期程,並建議以兆豐金控為主導進行合併,以提升國際競爭力。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批評金管會與財政部未將臺灣銀行和土地銀行列入亞洲指標性銀行考量,鼓勵兩家銀行負責人要有企圖心規劃發展,迎頭趕上。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報告公股金融事業近期營運績效,並說明國營金融事業因負有異質性政策任務,目前仍以維持獨立經營為宜。
  • 指出公股金融事業整併涉及多方權益,須符合市場機制、法令規定及大眾利益,並表示將持續督導協助公股銀行成為國際級銀行。
  • 承諾財政部贊成公股銀行整併方向,並會全力推動,年底將提出兆豐金控的評估報告。

曾銘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我國銀行家數多,透過整併可擴大經營規模,強化海外拓點實力與風險承擔能力,有助於成為亞洲指標性銀行。
  • 說明金管會已研擬放寬法規、建置海外布局資料庫、培訓國際人才、加強監理合作等措施,協助銀行拓展亞洲市場。
  • 強調金融整併須遵循市場機制、法令規定、符合大眾利益等三原則,並已建立明確併購法制。
  • 表示金管會希望未來3至5年內促成1至2家我國銀行成為亞洲具指標性區域性銀行,但尊重市場機制,不指定特定銀行。
  • 說明公股行庫股權管理由財政部主政,金管會原則尊重其權責。
  • 回應保險業投資單一公司比例調降,表示在評估中,將考量業者發展空間與全民期待。
  • 表示金管會將加速推動保險法修法,並會與保險業者溝通,但最終決定屬於公司治理層級。
  • 說明金管會對假外資的清查機制,可透過保管銀行追溯最終設立人。
  • 回應第三方支付問題,強調業者收到的錢須信託,所有權不屬於業者,不會允許其進行投資或線上匯兌,以防範網路銀行化。

蔡友才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表示兆豐金控正在研究公公併或其他方式的整併方案,將以綜效為最首要考量,預計12月底提出報告。

相關後續

  • 第三案臨時提案通過,建請財政部研擬方案,降低公股銀行費損比重,提高經營效能。
  • 第四案臨時提案通過,建請主管機關儘速研擬具體之金融業海外業務監理及風險控管辦法。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提供相關資料。

原始資料

公報
1028202
卷/期/冊
102/82/2
發布日期
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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