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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經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因散會動議通過而散會

交通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05

立法院交通、經濟、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及相關提案。會議一開始,葉宜津委員即提出散會動議,主張公聽會資料尚未齊全,應擇期再審。經休息協商及現場程序爭議後,主席考量現場氣氛與委員意見,最終裁示同意散會,擇期再行排定議程審查,並將多位委員之書面意見列入紀錄。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蔡正元等38人擬具「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及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草案。
  • 針對重大博弈法案審查前公聽會資料是否備齊與審查程序之爭議。

相關爭議

  • 審查程序與散會動議之優先性:葉宜津委員等主張公聽會資料未提供參考且散會動議應優先處理,主席則一度要求先進行報告事項及清點在場委員人數,引發在場委員強烈反彈。
  • 博弈專區設立之利弊與環境衝擊:反對陣營認為博弈將導致犯罪率升高、貪汙與環境破壞;支持陣營則認為離島具隔絕性,可透過健全經營促進觀光與經濟發展,或給予金門公投決定機會。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出散會動議,主張昨日才舉辦公聽會但相關資料尚未提供委員參考,應待擇期再審。
  • 強調散會動議應優先處理,不應先宣讀報告事項。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主張主席若清點人數將引發全體委員退席,結果仍是散會,應直接處理已提出的散會動議。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透過書面意見指出博弈產業將造成興賭、犯罪率升高、貪汙及圖利財團。
  • 強調離島環境承擔脆弱,大型建設與碳排將破壞水土保持與自然環境,且澳門經驗顯示博彩犯罪與倫理價值改變影響深遠,堅決反對離島設立博弈專區。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透過書面意見指出金門尚未行使公民投票權利,應讓金門鄉親有公投決定的機會。
  • 認為賭場應優先設在具隔絕性的離島,並要求交通部提出離島與本島設賭場利弊、治安及稅收之評估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因委員提出散會動議,主席裁示另外擇期再排定議程審查。
  • 吳宜臻委員與簡委員東明之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今日會議登記發言順序保留,會議結束散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28301
卷/期/冊
102/83/1
發布日期
2013-12-2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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