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推動困境與策進:跨部會協調與法規檢討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1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募兵制推動面臨的跨院際、部會窒礙問題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募兵不足、留營率低、薪資待遇、軍人福利與轉業出路等核心挑戰。委員們普遍質疑政府推動募兵制的決心與配套措施的落實,並提出多項具體建議。最終,委員會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各相關部會加速法規修正、政策研議與資源整合,以確保募兵制順利推動。
討論事項一
推動募兵制跨院際、部會的窒礙問題與策進報告 (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探討募兵制推動中遇到的招募與留營困難,包括薪資待遇、軍人尊嚴、退伍出路等誘因不足的問題。
- 會議也著重於跨院際、部會間協調不足,以及相關法規未能及時配合修訂所造成的窒礙,並尋求具體策進作為。
相關爭議
- 募兵制成功與否的爭議:國防部嚴部長對募兵制成功持樂觀態度,但多位立法委員(如楊應雄、蔡煌瑯、林郁方、許忠信)根據低迷的招募達成率,強烈質疑其可行性與是否已然失敗。
- 薪資待遇調整的行政院態度:國防部提出調整基層官兵待遇(如加薪4,000元),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主計總處考量財源與軍公教衡平,導致行政院遲遲未核定,引發委員質疑政府推動募兵制的決心。
- 軍人福利條例立法延宕:國防部政戰局指出「軍人福利條例草案」因「公務人員福利條例」未通過而延宕,立法委員(如蕭美琴)主張軍公教福利應分開處理,以確保軍人權益保障。
- 軍職轉任公職的限制:退輔會建議放寬退除役軍人轉任公職的應考資格、解除分發任用及轉調限制,但考選部態度保守,以「法律問題」和「軍文衡平」回應,引發委員(如陳鎮湘)不滿,認為思維停留在徵兵制時代。
- 募兵制與台灣國情及財源:立法委員許忠信強烈主張台灣應維持徵兵制以確保國安,認為募兵制不符台灣國情且財源不可行,與國防部堅持募兵制的立場對立,並質疑其龐大經費將排擠其他福利計畫。
- 募兵制是否會再延期或恢復徵兵:委員們擔憂若問題未解,募兵制可能再次延期或被迫恢復徵兵制,但國防部嚴部長堅稱不會再延期或恢復徵兵。
- 國防部募兵心態:立法委員江啟臣質疑國防部仍以「徵兵制心態」面對募兵,未將自身定位為「雇主」去招聘員工,導致招募宣導與人才培養策略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質疑在現有問題未解決下,募兵制無法成功,並擔憂驗證期程可能再延。
- 呼籲各部會應以「特殊角度」儘速處理募兵制相關議題,而非以一般公平性原則或進度處理。
- 提醒內政部應注意短期志願役退役後的保障安置與土地規劃問題。
- 建議人事行政總處應以募兵制為特殊政策,儘速處理待遇問題。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認為募兵制已失敗,因連續兩年募兵達成率未達3成。
- 要求國防部澄清是否規劃恢復民國85年次以後的義務役/徵兵制,並獲嚴部長否認。
- 主張薪資是募兵制失敗主因,建議提高二兵年所得至5萬元以上,並提出入伍獎勵金、放寬募兵年齡、加強就業輔導、人性化管理及週休二日等五大建議。
- 建議國防部應向國安會主張將釣魚台劃入我國防空識別區,比照韓國模式。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指出募兵制面臨「募不到、留不住」雙重問題,關鍵在於調整待遇、出路轉銜及提升地位。
- 質疑政府對募兵制的決心,認為財源不足是主要問題,且募兵制在政府施政優先順序中被擺在末端。
- 建議國防部比照勞委會「就業學程計畫」與大專院校合作,設置專班、提供實習,將從軍納入職業發展輔導,並協助士兵退伍後取得畢業證書。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指出募兵成功需具備人事(升遷、榮譽感)、薪水及福利(含退伍後保障)三個條件。
- 建議應放寬現役軍人退伍後轉任公職的限制,允許領取退休金後仍可任公職,並比照美國的「second career」概念。
- 建議行政院整合各部會,解決軍人水電優惠等福利法源問題。
- 提及海外年輕人返台從軍是潛在兵源。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達成率逐年遞減,目標訂定無意義,認為國防部執行計畫不力,許多問題是內部問題。
- 建議國防部應具體規劃募兵制所需預算規模、法案修訂進度及安家政策需求戶數,並加速活化閒置營區土地以籌措財源。
- 建議退輔會建立退伍軍人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小額貸款輔導創業,並活化閒置土地以增加租金收入。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募兵制推動狀況,指出除了薪資,待命時間長、任務多、休假不正常及內部管理問題是導致留營率低的主因。
- 質疑國防預算人事費用已高達50%以上,且募兵制所需經費不斷超出,建議應學習其他募兵制國家,檢討國防預算占GDP的迷思。
- 建議國防部應更精準地吸引所需人才,並透過組織調整和兵力結構調整來精簡人力,將資源用在刀口上。
- 提醒國防部少子化趨勢對募兵的嚴峻挑戰,要求提出具體應對方案。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認為募兵制是極大的國安挑戰,國家財力與人口結構(少子化)是兩大難處。
- 支持研擬「軍人福利條例」以盤整並新增有意義的福利,但建議行政院將其與「公務人員福利條例」分開處理。
- 支持為現役軍人建造職務宿舍,建議優先分配給基層、戰鬥部隊及有年幼子女者,並可設托育設施。
- 質疑國防部採購情緒放鬆機器(心律變異器)的投資報酬率與實用性。
- 建議鬆綁軍職轉任公職考試制度,並要求退輔會提供退伍軍人就業輔導的統計數據與潛力行業分析。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以陸軍裝甲兵、步兵及東引外島的低迷招募獲得率數據,形容募兵制現況為「大災難」,對其成功前景表示「審慎不樂觀」。
- 質疑國防部嚴部長的樂觀態度,認為是「不得不表達樂觀」,而部屬私下則充滿憂慮。
- 建議若募兵制真的無法成功,應考慮辦理公投,讓百姓自行選擇兵役制度,以避免國家兵力殘破、花費鉅額卻無成效。
- 指出台灣人口(2,300萬)要募到17萬軍隊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任務」,遠高於其他募兵制國家的人口比例。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指出募兵制推動四年來志願役士兵招募人數呈遞減狀態,達成率大幅下降,擔憂若窒礙問題無法解決,政策將失敗。
- 強調募兵制是國家重大政策,各部會不應有本位主義,應全力配合解決問題。
- 引述美國募兵制成功經驗,指出其優渥薪資、伙食住屋補貼、特殊津貼、獎金及軍人保險等福利,強調台灣應朝此目標努力。
- 建議增加職務宿舍以滿足軍人因輪調駐地而產生的安家需求,並加速清理老舊營舍以活化土地籌措基金。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募兵制是國家制度重大改變,各院部會不能以任何理由搪塞,不合時宜法令應修訂。
- 要求考選部應積極配合,放寬退除役軍人轉任公職的應考資格、解除分發任用及轉調限制,並取消榮民證的報考限制。
- 質疑人事行政總處未能將軍人待遇與公教人員區隔看待,導致募兵誘因不足,強調募兵制若失敗將造成國家門戶大開的嚴重後果。
- 呼籲相關單位應主動積極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非將其視為一般公文流程辦理。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雲山替代道路會勘的重視程度不足,派出層級過低的人員,導致無法有效解決地方訴求。
- 強調雲山替代道路對新竹五峰鄉原住民而言是「救命的一條路」,兼具民生、經濟、產業及戰備功能,呼籲國防部應提供協助,比照上次分擔經費。
- 質疑退輔會清境農場國民賓館的合法性,指出其位於內政部公布的高危險地區,要求退輔會應率先以身作則,依法處理。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所提待遇、福利方案的可行性與行政院的真實態度,認為行政院並未核定加薪方案,且國防部不願承認募兵制即將失敗。
- 批評國防部用延期及義務役數字來「美化」募兵達成率,要求國防部認真推動,並希望行政院正視報告中所有需其點頭的事項。
- 追問蔡學良事件的彈道測試進度,質疑國防部推拖,要求提供與高等法院來文及回覆的詳細資料。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制所需的1,535億元預算來源,認為政府已面臨財政赤字,實施募兵制是「跟下一代借錢買武器」,恐導致國家財政希臘化。
- 強烈反對募兵制,主張台灣應維持徵兵制以確保國安,認為募兵制不符台灣戰略需求且不可行,呼籲馬總統應坦白面對財源困境。
- 批評募兵制過度強調「錢」,忽視年輕人家庭後顧之憂,建議政府應提供更週延細膩的配套措施,例如家屬的長期照護、學費補助等,而非僅以金錢誘惑。
- 質疑退輔會將退役年資縮短為4年即可取得退任軍人身份的規劃,擔憂此舉將來恐難處理,造成國家財政負擔。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對募兵制的態度與立場是否充分支持,認為行政院的心態可議,影響募兵制推動時程。
- 要求國防部嚴部長明確說明募兵制目前面臨的困難點,並指出預算調整、待遇及修法問題仍需協商。
- 質疑空軍司令人選長期由戰鬥機飛行員擔任,認為作戰與後勤同等重要,要求部長重視後勤人員的升遷問題。
- 追問C130燃料系統安全提升服務通報所需器材的採購與大修進度,質疑空軍司令部丁參謀長上會期提供不實資訊。
- 強烈不滿軍備局金局長對劉中校自行蓋章案的調查進度緩慢,認為其藐視委員會及委員的用心。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指出徵兵與募兵最大差別在於「義務」與「職業」,批評國防部仍持「徵兵心態」面對募兵,未將自身定位為「雇主」去招聘員工。
- 建議國防部應效仿企業「產學合作」模式,與高中職科系合作,針對特定專長招募學生,並宣導軍旅生涯對年輕人的加值效用。
- 強調募兵制應提供年輕人願景,讓他們了解在部隊中能培養何種專長、人格,而非僅是低薪的「人力派遣」。
- 以新社眼鏡蛇直昇機駐地為例,指出國防部缺乏與在地高職合作,導致人才流失與年輕人失業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嚴明 國防部部長
- 表示募兵制可以成功,只要各部會配合解決問題,並堅稱募兵制不會改變或再延期至105年底之後。
- 坦承募兵人力未能增長主因是國軍在人力市場競爭力不足,需匯聚跨院際與部會資源解決窒礙。
- 指出募兵制面臨基層薪資待遇亟待調整、軍人福利缺乏法律保障、安家政策不足、營改基金財源籌獲緩慢、軍人法定優待未落實、院校輔導從軍措施待強化、軍人轉任公職能量不足及輔導轉業機制需擴充等8項窒礙問題。
- 提出策進作為,包括爭取薪資待遇調整(目標103年1月實施)、研擬制定「軍人福利條例」、爭取預算增建職務宿舍、落實執行「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建請教育部將從軍納入職業發展輔導與學校教育評鑑、建請行政院協調考試院精進轉任考試機制、以及建請行政院指導輔導會等單位研擬企業進用退伍軍人獎勵措施。
- 回應幻象機妥善率維持在67%以上,否認與法國關係破壞導致零件供應問題。
- 承認募兵達成率較低是因計畫調整,義務役人員增加,招募目標相對減少,並非計畫失敗。
董翔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退輔會已將協力推動募兵制納入施政核心,置重點於就學、就業面向。
- 指出退除役軍人轉任公職存在應考資格、分發任用及轉調限制等窒礙問題,需跨院際及部會協商。
- 建議修正「退除役特考考試規則」放寬應考資格,讓服志願役4年以上退除役官兵得應考,並建議刪除「公務人員考試法」中分發任用限制。
- 建議放寬現役軍人轉任公職應考資格,讓服滿法定役期之軍士官均得應考,並解除分發任用限制。
- 建議比照其他特種考試,將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及格人員的轉調限制以6年為期,並採資格保留及儲備制度。
- 強調需完備法律依據,將服役4年以上、未達10年的志願役退除役官兵納為輔導對象,已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 表示正在研究建立退伍軍人信用保證基金及輔導創業,並檢討活化閒置土地以增加收益。
- 澄清清境農場國民賓館非民宿,是合法旅館,並有使用執照、建築執照及消防安全設施,且已做過耐震詳評。
蕭家淇 內政部政務次長
- 表示內政部配合募兵制推動,目前尚無窒礙問題,已採行修正體位區分標準、放寬家庭因素服補充兵役條件、放寬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條件、研議20歲以上役男得申請出境就學、鬆綁替代役體位役男服補充兵役條件等配套措施。
- 提出策進作為,包括徵集國防部所需兵員、研議修法放寬役男出境就學、規劃辦理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研修「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提高軍人尊榮、強化替代役役男專長運用及服勤管理。
- 回應早上全國防空警報誤響事件,表示是民防管制所中央防空警報系統故障,修理過程造成誤發聲響,將追查檢討原因。
張念中 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表示行政院及人事總處對國防部提出的士官待遇調整案非常重視,已召開會前會,希望以調升志願役士兵待遇為主軸處理,國防部已送相關意見。
- 強調對各項公職人員待遇與福利均非常重視,但需兼顧政府財政與募兵制推動,並考量軍公教整體福利衡平。
- 對於「軍人福利條例」立法,建議由國防部主政,並將時程訂為一年內完成法制研議,送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查照,同時建議刪除「及其眷屬」等字,將「獲得法律保障」修正為「獲得制度性保障」。
- 回應軍職人員服役期滿領俸後轉任公職,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利息不應停發或減發的提案,表示目前配合年金改革已有相關法案送立法院審議,若要單獨處理軍人部分,需另外研究修正相關法令。
鄭淑芳 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 回應國防部待遇調整方案,指出政府財源有限,需優先運用在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上,並強調募兵制推動需兼顧政府財政與兵力需求。
- 表示行政院核配給國防部的預算,國防部會本著施政優先順序調整。
劉家楨 教育部專門委員
- 回應江院長指示配合募兵政策,已研議將學生畢業後的職能發展列為學校評鑑項目中職業發展的效標。
- 表示教育部非常願意配合國防部主政的國軍官兵到大學校園修習相關學程或學位。
- 對於將報考國軍志願役班隊納入學生生涯發展輔導與協助項目,並於教育評鑑項目增列「學校對畢業生從軍之輔導措施與成效」乙項,建議增列「研議」二字,並刪除「加重配分比例」等字。
王明我 國防部政戰局局長
- 說明「軍人福利條例草案」民國89年已完成,民國99年修訂後已送至人事行政總處,但因「公務人員福利條例」未通過而延宕。
- 同意由國防部主政軍人福利條例,但建議保留眷屬福利保障,認為這是募兵誘因之一。
黃慶章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
- 表示考選部幾乎都有參加行政院召開的募兵制專案會議。
- 回應放寬退除役軍人轉任公職應考資格的建議,認為涉及法律問題,且第7屆立委曾討論過,但委員認為思維應與時俱進。
- 回應高考普考考取後資格保留問題,表示現行已有保留制度。
- 回應解除退伍軍人轉任公務員服務機關限制的建議,表示目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開出的缺比應考人數多。
- 對於取消榮民證應考限制的建議,表示為今日提出問題,需回去研議。
李政宗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副署長
- 承諾會全力協助國防部活化國有土地,加速處理營改基金不適用營地。
王天德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
- 說明103年「人員維持費」已編列1,535億元,並經行政院同意送立法院審議,以支持募兵制兵力目標。
- 回應軍人退伍轉業,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利息不應停發或減發的提案,表示國防部希望在創造最大誘因下,於2年內完成法令修正。
金壽豐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回應劉建國委員質詢劉中校自行蓋章案調查進度,承諾會後提供相對資料,並說明由生產製造中心調查。
- 否認欺騙委員,表示會後會向委員報告。
嚴德發 國防部副部長
- 說明募兵與徵兵最大不同在於志願役與義務役,以及服役年限不同。
- 表示國防部已採取營舍整建與修繕、內部管理、福利措施及成立實驗營等措施改善募兵狀況,初步有成效。
- 指出國防部是「雇主」,有走入校園宣導招募,並配合學校教官加強宣導,且在服役期間除軍職專長培訓外,也提供公餘進修及與民間接軌的機會。
- 回應募兵制所需財政需求,表示每年編列預算不同,103年「人維作業費」為1,535億元,已編列並獲行政院支持。
- 指出募兵制面臨預算調整、待遇、福利及修法等遲緩問題,但強調募兵制會繼續執行,不會停止或回頭。
陳麒 國防部主計局局長
- 回應國防預算占GDP比例問題,指出每個國家國情不同,國防部採「開源、節流」兩方向做財務規劃。
- 表示政府有決心支持募兵制,國防部在推動過程中,政府會全力支持,並透過眷改基金、生產服務作業基金等開源。
陳寶餘 國防部作計室次長
- 說明早上全國防空警報誤響是中正一分局誤觸,全國連線警報系統發布,約20秒,已通知軍事機構保持常態運作。
- 回應雲山替代道路問題,表示若在法令範圍內可以配合,國防部會全力補足,但需確認路段及所有權,若法令不允許則無法隨便答應。
丁忠武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幻象飛機妥善率為67%,符合部頒標準,否認因與法國關係破壞而導致零件供應問題。
- 回應C130燃料系統安全提升服務通報問題,表示會在飛機進廠大修時一併處理,並會回去查詢所需器材是否已備妥及採購所需時間。
相關後續
- 行政院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需整合行政資源,針對執行窒礙,定期及經常性召集跨院際及跨部會會議檢討策進,並於本會期結束前完成辦理情形書面報告提供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行政院需針對「如何強化『行政院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功能」實施專案報告,並每月就相關問題執行情形向提案委員提出報告。
- 政府各部會機關需配合「募兵制」實施,全面檢視軍人待遇、尊嚴、出路等不合時宜之法令政策,儘速完成修訂,並健全相關執行作為。
- 行政院各部會機關需配合「募兵制」實施,全面檢視軍人福利政策,並由國防部主政,於1年內完成「軍人福利條例」擬定,並送立法院審查,確保官兵及其眷屬的福利獲得制度性保障。
- 內政部需於8個月內完成檢視及推動落實執行「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並籲請各相關部會重視業管優待事項,同時致力依法行政。
- 行政院應於102年底前召開協商會議,整合各機關意見,核定配賦國防部提出的4項待遇調整措施(志願役勤務加給、地域加給、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留營慰助金),並於103年1月1日起實施。
- 行政院及考試院需參酌美國作法,研修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規定;經濟部、勞委會需研議企業錄用志願役退伍軍人之獎勵補助措施;輔導會亦應檢討增加志願役退伍官兵就業安置能量。
- 行政院需恪遵憲法增修條文之意旨,針對軍職人員服役期滿領俸後,其轉任公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轉投資事業職務,參酌美國作法,研究修正相關法令,使其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利息不應予以停發或減發,並於2年內完成法令修正。
- 考試院需研修「退除役特考考試規則」、「公務人員考試法」、「國軍軍士、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解除應考資格、分發任用機關及永久不得轉任之限制等,並於會期中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 財政部需於3個月內提出國有土地活化作業之具體作法,加速處理營改基金不適用營地,使國防部有充裕經費辦理老舊營舍及職務宿舍整建工作。
- 公共工程委員會需研修「政府採購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需研修「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賦予退輔會優先承攬國防部與公務機關勞務委外、建設工程、招商承製、委託加工等,予以優先議價,並將相關研究與規劃報告於會期中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教育部需研議將報考國軍志願役班隊納入學生生涯發展輔導與協助項目,並於教育評鑑項目增列「學校對畢業生從軍之輔導措施與成效」乙項。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8402
- 卷/期/冊
- 102/84/2
- 發布日期
- 2013-12-3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