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算審查與日月光污染案:聚焦環境、水資源及產業政策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11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主管的經濟作業基金及水資源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期間就日月光公司排放廢水污染事件進行激烈質詢,討論政府對污染企業的優惠政策、追回機制及環境保護責任。會議也深入探討水資源管理、水庫淤積、優養化、工業區閒置土地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績效等議題。最終,部分預算獲減列或凍結,並要求經濟部針對多項議題提交專案報告,包括研擬污染企業的處置方案及加強水資源管理措施。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含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含溫泉事業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經濟部所屬各基金的103年度預算編列與執行狀況,並針對近期日月光公司排放廢水污染事件,探討政府對企業的租稅優惠、管理責任及環境保護政策。
- 同時,會議也關注台灣水資源的永續利用與管理,包括水庫淤積、水質優養化、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以及工業區土地活化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投資績效等問題。
相關爭議
- 日月光污染事件與政府責任:立法委員質疑經濟部對日月光污染行為的態度過於被動,並追問其過去獲得的鉅額租稅優惠是否應追回,以及未來是否繼續享有優惠。部長則強調需依法行政,待環保局調查結果出爐再做判斷,並考量對產業投資環境的影響。
- 污染企業優惠追回機制:立法委員批評經濟部缺乏針對領取政府優惠卻造成環境污染企業的「追回」或「退場」機制。經濟部工業局長表示目前無法源依據追回已發放的優惠,但同意研擬未來處置方案。
- 水資源基金財務與執行效率:水資源作業基金連續2年短絀,且多項水庫治理、清淤工程執行率偏低,引發委員對其財務管理、預算編列和計畫執行成效的質疑。
- 水庫水質與淤積問題:多位委員關切水庫優養化現象及淤積率偏高問題,特別是石門、曾文等重要水庫,質疑水利署的清淤成效與水質改善措施。
- 工業區土地閒置與開發:委員指出工業區存在大量閒置土地,同時又持續開發新園區,質疑資源浪費與土地囤積問題,要求經濟部檢討土地利用效益。
-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虧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累計虧損達2.24億元,且多數管理公司的投資報酬率為負數,引發委員對基金管理不善的批評,要求檢討投資策略。
- 溫泉取用費恢復全額徵收:有委員建議暫緩恢復溫泉取用費全額徵收,以體恤業者與民眾,但水利署表示已屆緩衝期,將依法恢復徵收。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日月光公司在污染後勁溪後,是否仍應享有政府提供的29.6億元租稅優惠及未來3年的14億元優惠,並要求追回。
- 批評經濟部對日月光污染行為的處理態度因循苟且,未積極督導改善,並擴及質疑彰化和美地區電鍍廠污染問題。
- 痛批經濟部官員在嘉義縣大埔鄉西興村自來水供應問題上計較戶數,缺乏同理心與宏觀視野。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清楚說明日月光公司在促產條例、產創條例及台商回流方案下獲得的所有政府優惠。
- 嚴厲批評經濟部對日月光污染事件一無所知且未建立追回或退場機制,認為是「混蛋」行為。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在1個月內提出針對接受補助業者違法時的追回與退場機制辦法。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主張日月光公司應立即停工,因其獲利與水污染罰金不成比例,且有惡性重大之嫌。
- 建議修法將罰則與污染嚴重程度連動,並比照食管法,再犯應停工或撤照。
- 質疑經濟部工業區土地大量閒置與重複開發,造成資源浪費,並應調查利益輸送或土地囤積問題。
- 指出台灣有6.4萬多家違法工廠,特別是特定農業區內的污染問題嚴重,批評政府輔導不力。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強調經濟部應正視環境污染問題,經濟發展與環保應並進,不能僅由環保局負責。
- 質疑台灣水資源管理效能不佳,特別是水庫淤積(曾文水庫)及中南部工業用水搶奪農業用水的分配不公問題。
- 關切嘉義馬稠後園區的開發因缺水而受阻,要求經濟部提供穩定長期供水方案。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長會同環保署長親赴高雄日月光污染現場勘查,並了解後勁溪整治經費與後續改善計畫。
- 對日月光停工可能導致的1.7萬員工失業及對整體經濟的衝擊表示憂心,要求經濟部做好應變準備。
- 建議加工出口區不應調漲管理費,以體恤廠商困境。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對日月光污染事件表示「心痛」,質疑其道歉的真假及是否為累犯,並批評經濟部似在為日月光講話。
- 強調環境保護是先決條件,不應因考慮就業問題而放縱污染,要求經濟部加強管理,制定約束辦法。
- 質疑政府給予租稅優惠卻造成環境污染的不合理現象,要求研議取消優惠作為約束手段。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日月光K7廠設立核准過程及設備是否符合現行法令,並指出高雄市環保局與加工處對污染紀錄的說法有落差。
- 要求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週內釐清日月光污染事件的事實與責任歸屬,判斷是否為人為操作不當。
- 批評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投資績效不佳,多數報酬率為負,要求全面檢討並2週內提出報告。
- 支持若企業確實惡意污染,應研議中止其未來優惠,但追回過去優惠涉及法律問題較困難。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肯定日月光適用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及外勞聘僱優惠,並提醒政府在處理污染事件時,需平衡環保與產業發展,避免「趕盡殺絕」。
- 強調台灣經濟仰賴出口,企業出走將造成嚴重失業與經濟衝擊,政府應以柔性輔導為主,重罰為輔。
- 關切偏遠地區自來水普及率低問題,建議水利署編列特別預算加速改善。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建議水資源作業基金的運用範圍應擴大至水資源涵養與維護的源頭,而非僅限於中央管河川清疏和水庫管理。
- 指出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計畫預算執行率連續3年偏低,要求水利署加速處理牡丹水庫土地漏報及偏遠地區自來水普及問題。
- 建議將牡丹水庫發展為觀光區,要求水利署加強美化設施並提供觀光計畫詳細資料。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警告經濟部不應對日月光抱持「大到不能倒」的心態,應預作停工應變,並強調政府應以證據判斷,不宜預先背書。
- 對水資源基金的執行成效表示質疑,特別是水庫優養化問題,要求水利署提出有效預防與改善措施。
- 提出多項預算刪減或凍結案,涵蓋水資源基金的修繕、清淤、水質監測、溫泉管理、固定資產投資等項目,以撙節開支。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批評加工出口區管理漏洞百出,導致日月光等污染事件,質疑委託檢驗服務的成效。
- 強調日月光污染後勁溪及農田事件性質嚴重,不應推卸責任給環保署,經濟部應負起工廠管理與督導責任。
- 建議政府應全面省視並嚴查重罰污染行為,並研議成立信託基金,確保廠商即使倒閉,人民受損仍能求償。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建議將「企業社會責任」(CSR)納入產創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作為政府提供補助與優惠的考量項目,對違反者施加壓力。
- 主張應修訂水污染防治法,比照食安法加重刑責,並鼓勵檢調單位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污染案件。
- 對水資源基金的銷貨成本、管理總務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及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多項刪減或凍結案,以撙節政府支出。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經濟部對台灣經濟問題缺乏遠見、宏觀視野及同理心,導致大企業惡性發展、小企業自生自滅。
- 再次為嘉義縣大埔鄉西興村爭取自來水供應,批評水利署以戶數不足為由拒絕,缺乏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的觀念。
- 質疑中小企業輔導政策成效不彰,補助金額過低,無法有效協助中小企業進行國際行銷。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 強調所有廠商投資優惠均為通案規定,只要符合規定即可享有,但日月光污染行為不對,需待環保局查證原因與動機。
- 表示若日月光惡意污染,將考量追回優惠,但不能在未查明前遽下結論,以免影響台灣投資環境。
- 同意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未來優惠考量,並檢討相關條例或辦法,以中止惡意污染者的未來優惠,但追溯過去優惠涉及法律問題。
- 承認台灣水資源管理問題在於旱澇不均及水庫淤積,南部地區調度困難,但強調會確保自來水水質安全。
- 承諾會盡快安排時間與環保署長一同前往高雄日月光污染現場勘查。
沈榮津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針對彰化和美電鍍廠污染事件,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與輔導團隊,將主動與彰化縣環保局合作查核與輔導。
- 解釋工業區土地租售情況,表示現有閒置土地比例低,並承諾提供詳細數據。
- 回應「006688」專案是鼓勵廠商由租轉購,並表示工業區服務中心虧損是因費率未調整及折舊所致。
- 表示工業局將在1個月內盤點廠商所享租稅優惠及現行條例規定,以研擬追回或退場機制。
黃文谷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
- 說明加工出口區對廢水排放有分工管理,海洋放流由加工區監測,陸上排放由地方環保局監測。
- 表示日月光K7廠設備應符合規定,初步掌握資訊顯示污染事件肇因於10月1日偵測器異常導致人為操作疏忽。
- 承諾已組成專案團隊進入日月光公司,將在1週內釐清事實,並與公司經營階層討論因應方案,包括訂單移轉與員工就業維持。
- 澄清日月光在加工出口區約有5千多名員工,而非全集團的1.7萬人。
楊偉甫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解釋水資源作業基金連續短絀主因是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改造計畫的成本未在預算書中完整呈現,若計入則有盈餘。
- 說明曾文水庫淤積嚴重,已興建排砂隧道以控制惡化,但完全恢復庫容需排空水庫,成本高昂。
- 承認水庫清淤計畫執行率偏低,主因高屏大湖環評未過及莫拉克風災後淤積量大增。
- 解釋水庫優養化是季節性現象,主要發生在夏季,但供應的自來水會經處理確保安全。
- 承諾將在3天內提供曾文水庫淤積監測資料及水庫清淤治理計畫書面報告,並將在1年內完成全國無自來水地區普查。
何晉滄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任秘書
- 說明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並非全部虧損,部分被投資企業已上市櫃,若處分可獲利8千多萬元,並承諾2週內提供全面檢討報告。
賴建信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局長
- 說明阿公店水庫優養化是季節性變化,主要在夏季,且該期間水庫會放空排砂,不會供水給民生使用。
相關後續
- 水資源作業基金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減列1,500萬元。
- 水資源作業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100萬元。
- 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減列720萬元。
- 水資源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減列3.9億元。
- 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凍結1/10預算。
- 經濟部被要求針對經濟部及所屬公務預算非營業基金所涉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相關預算資料,彙整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被要求於1個月內研擬針對領有政府優惠卻傷害台灣社會之不肖業者的追回及退場處置方案,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水利署被要求於1年內完成全國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普查報告,並評估加速改善之可行性。
- 經濟部被要求於2個月內針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投資績效欠佳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 經濟部被要求研議規畫整併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創業諮詢服務、創業圓夢、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3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經濟部被要求立即提出工業區強化利用專案報告,以解決工業區閒置土地問題。
- 經濟部被要求檢討研議整併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與公務機關業務重複的綠色巨人輔導計畫。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被要求加強辦理石門水庫清淤浚渫工程,降低淤積率,以提高有效蓄水量。
- 水資源作業基金被要求加強辦理疏浚清淤工作,積極利用枯水期增加疏浚數量,以增加水庫容量。
- 各區水資源局被要求根據水質監測狀況積極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以確保民眾飲用水健康,並於3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水資源作業基金被要求加強開源節流措施,確實落實財務管理,以提升資源運用效益。
- 水資源作業基金被要求秉持撙節原則,覈實編列預算,以有效率使用土石銷貨成本項下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
- 主管機關被要求檢討研議將溫泉事業發展基金改列特別收入基金,俾符法律規定。
- 溫泉事業發展基金被要求檢討改進預算執行率偏低及超支併決算的問題。
-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被要求於3個月內就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使用狀況之措施。
-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被要求於3個月內清查園區廠商實際設廠情況,將閒置土地超過3年以上之可用土地檢討予以回收並重新公開招標。
-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被要求於3個月內提出加工出口區轉型及整併計畫,以改善競爭力下滑窘境。
-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被要求加強稽查工廠排放廢(污)水作業,以盡管理之責。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0101
- 卷/期/冊
- 103/1/1
- 發布日期
- 2014-01-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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