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及核研所預算審查:聚焦輻射偵測、核廢管理與人才轉型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09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3年度總預算案。會議討論輻射偵測中心資訊預算遽增、天然及人造輻射偵測績效與範圍、低放核廢料選址修法爭議、蘭嶼遷場進度,以及核能研究所高人事成本與轉型規劃等議題。多項預算經討論後予以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上次會議議事錄記載方式討論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就上次會議議事錄中,預算審查決議事項的記載方式進行討論,特別是針對多個委員提案併案處理後的呈現方式。
相關爭議
- 議事錄記載未能翔實反映個別委員提案與最終決議的差異:主席與鄭天財委員指出,議事錄將多位委員提案(金額或內容不同)合併記載,且未區分最終通過的版本是哪位委員的提案,導致無法清晰呈現預算審查過程中個別委員的努力及決議的實際內容。
- 議事錄簡化導致資訊不透明:鄭天財委員表示,現行記載方式使人無法看出原始提案內容,不利於列席官員回去交代,且與其他委員會的記載方式不同。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議事錄上列出過多提案人及連署人,但最終通過的版本是委員會現場討論後的版本,而非所有提案版本,導致一般民眾無法理解審查結果。
- 認為議事錄應翔實記錄預算審查過程中的結論,而非「和稀泥」式的全部放進會議結論。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議事錄記載方式與其他委員會不同,其他委員會會將所有提案呈現,即使最終只通過一個版本。
- 強調議事錄應呈現原始提案原貌,以利列席官員了解並避免漏失資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不予確定,請主任秘書調整記載方式,將預算審查過程所做的結論做翔實紀錄後再確認。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3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輻射偵測、放射性物料管理、核能科技研發及技術推廣等核心業務預算。
- 主要討論點包括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計畫執行績效、核廢料選址與遷場政策,以及核能研究所的人力結構與未來轉型方向。
相關爭議
- 輻射偵測中心資訊預算遽增的合理性:鄭麗君委員質疑輻射偵測中心資訊服務費與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大幅增加3.5倍和2.88倍,是否為每年疊加而非新計畫預算,要求釐清。
- 天然游離輻射偵測績效下降與職責範圍:鄭麗君委員質疑輻射偵測中心食品與飲用水檢測件數下降,以及進口石材取樣數過低,並要求釐清其偵測任務範圍是否包含進口物品。
- 低放核廢料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法爭議:委員關切經濟部編列修法預算,質疑是否會將同意式公投改為反對式公投,以及主管機關改為經濟部的適當性。
- 蘭嶼核廢料遷場進度與境外處置:孔文吉委員與鄭天財委員質疑蘭嶼核廢料遷場進度延宕,並建議積極推動境外處置方案,同時關切與中國大陸會商核廢料事宜的報告未送達委員會。
- 核能研究所高人事費比例與轉型困境:鄭麗君委員指出核能研究所人事費佔總預算比例高達6成,遠高於其他研究機構,質疑其人力編制過多,研發經費不足,並呼籲核研所應思考轉型。
- 核研所臨時人員酬金與人才培育效用:陳淑慧委員質疑核研所編列1億餘元用於149名研發替代役臨時人員,但留用率不高,是否造成人才培育漏洞;李桐豪委員則認為替代役是學界進入產業界的重要橋梁,支持合理編列。
- 核研所研究員公款私用爭議:鄭麗君委員揭露核研所研究員曾公款私用國科會計畫經費設立網站攻擊反核人士,要求原能會檢討並提出報告,認為此事對核安管制單位而言極為嚴重。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輻射偵測中心資訊服務費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遽增的合理性,要求釐清科發計畫預算是否疊加。
- 關切天然游離輻射偵測中食品與飲用水檢測績效下降,以及進口石材取樣數過低,要求說明偵測任務範圍。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預算,要求原能會專案報告低放核廢料選址條例修法進度,並承諾維持同意式公投條文不變。
- 指出核能研究所人事費比例過高(逾6成),研發經費不足,呼籲核研所應澈底檢討人力配置並思考轉型方向,爭取非核研究經費。
- 揭露核能研究所研究員公款私用國科會計畫經費攻擊反核人士,要求原能會檢討並提出專案報告。
- 建議凍結核研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要求核研所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技轉績效。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認同輻射偵測中心建構新輻射偵測系統的需求,但認為預算說明不夠清楚。
- 建議輻射偵測中心在書面報告中規劃如何將核電廠周邊偵測範圍從8公里擴大至16公里。
- 呼應核能研究所面臨轉型時點,支持其透過新人力注入協助轉型,認為研發替代役是學界進入產業界的重要橋梁,不應過度刪減預算。
- 質疑核研所電漿處理技術投資2億元,回收僅3,610萬元,要求說明其未來前景與推廣效益。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要求輻射偵測中心提供4年科發計畫中每年軟硬體購置計畫概況,以釐清預算是否重複執行。
- 關切輻射偵測中心食品與飲用水檢測數量下降,要求說明原因。
- 質疑核能研究所研發替代役人力(149人)留用率不高,是否造成人才培育漏洞,要求說明進用與分配狀況。
- 認為技術越高的單位所需人力費用越高,理解核研所人事費較高,但期待核研所能充分發揮臨時人員效能,並量化其培育人才所發揮的能量。
- 質疑核研所電漿處理技術推廣不當,儘管技術優良但成本過高導致推廣受阻。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針對放射性物料管理預算,建議原能會應推動境外核廢料處置方案,因台灣選址困難。
- 質疑經濟部主動規劃公投作業的方向不對,認為地方公投應由地方辦理。
- 強調核研所技轉績效應更好,支持凍結預算以促使其改進。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核廢料遷場進度與時程表,認為目前幾乎沒有進展,並要求原能會督促台電公司。
- 認為國內核廢料選址困難,支持推動境外處置方案。
- 質疑台鹽因原住民就業代金問題而調高核研所租金,認為應譴責台鹽而非核研所。
- 建議凍結核研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金額不宜過多,酌凍即可。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主任委員
- 解釋輻射偵測中心資訊預算增加是因例行計畫與「建構全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四年科技計畫結合所致,且103年重點為資訊設備與服務。
- 表示核電廠周邊16公里學校的輻射偵測與宣導,將會同教育部整理報告,並會從8公里範圍開始逐步擴大至16公里。
- 澄清核能研究所149名臨時人員中,僅23人與核電相關,其餘多為核醫藥物、再生能源等領域研究。
- 說明核研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為收支並列,收入高於支出,因此不宜減列。
- 針對日本食品進口檢測標準,說明衛福部為訂定單位,核研所可研議提出研究報告,但不能直接設定提高標準。
- 承諾將促請台電公司依委員會決議,在一週內發文給經濟部並副知台電,提報與中國核工集團簽訂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備忘錄的相關資料。
黃景鐘 主任
- 說明輻射偵測中心資訊預算增加是因「建構國土安全輻射監測網」科發計畫,103年重點為資訊技術層面,且總預算減少8%而資訊設備費成長不到1%。
- 解釋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項目中,226件是主動取樣,另有800多件是外部委託檢測,且水樣等檢測安排在下半年,故上半年數據非全貌,預計102年檢測件數會超過500件。
- 澄清偵測項目主要針對核設施周圍環境監測,食品飲水檢測是作為對照作用,每年計畫檢測478件,但因應情況會超量執行。
- 說明「人造游離輻射偵測」主要針對國內核設施環境監測,南部地區鋼鐵廠檢測是協助原能會就近進行。
- 表示輻射偵測中心針對核電廠16公里範圍內的學校,是透過檢測空氣、飲水、食品等環境介質來評估輻射劑量,而非直接針對學校進行安全稽查。
邱賜聰 局長
- 說明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大陸地區旅費」主要用於兩岸核安協議交流及核電廠除役管理交流,因大陸秦山核電廠面臨退役,交流有其必要性。
- 承諾低放核廢料選址條例修法將維持同意式公投機制,不會改為反對式公投。
- 表示主管機關改為經濟部是可接受的,因場址選擇本應由經營者和經濟部負責。
- 針對與中國大陸會商核廢料事宜的報告未送達委員會,承諾將在一週內發文促請經濟部與台電公司提報資料。
- 表示蘭嶼遷場與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議題已在行政院民間核廢料處置溝通協商平台討論,並有居民代表參與,預計明年2、3月間會有進展。
馬殷邦 所長
- 說明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主要用於研發替代役,強調核研所作為研究機構,肩負人才培育角色,且在國外期刊與專利方面表現良好。
- 表示核研所已依委員建議,將研發計畫轉向再生能源、新能源、核醫藥物開發及放射性廢棄物除役等非核領域,與核電相關經費有限。
- 澄清核研所臨時人員(研發替代役)留用率約一半以下,但培養的人才在國家各領域(如台積電、中油、東元)都有很好的發展。
- 說明核研所為避免「選手兼裁判」疑慮,已建立內部迴避審查機制,要求計畫主持人簽署迴避條款,且成立「核能安全管制技術支援中心」作為與原能會的直接溝通窗口。
- 解釋「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預算中,租金增加是因台鹽要求分攤原住民就業代金而調高土地租金。
- 說明核研所電漿處理技術能將核廢棄物熔融玻璃化,釋放率僅為水泥固化1%,是處理中半衰期以上核廢棄物的優良技術,但成本較高導致推廣不易。
- 表示核研所技轉績效良好,過去一年技轉件數已突破41件,並積極推動燃料電池及巴金森氏症造影劑等大案技轉,預計短期內會有大幅成長。
陳莉容 專門委員
- 說明收支並列預算中,支出部分仍可減列,但收入部分仍需照繳。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業務費」項下「資訊服務費」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合計726萬9,000元,總共減列100萬元。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預算1,112萬7,000元照列,但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任務執行件數、項目及績效下降原因。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人造游離輻射偵測」預算664萬7,000元,凍結10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內容需評估16公里範圍學校的因應作為)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大陸地區旅費」預算37萬元照列,但要求邱局長督促台電公司於下週將與中國核工集團簽訂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備忘錄的相關資料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2,159萬8,000元,凍結400萬元,俟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內容需包括蘭嶼遷場、境外處置及遷場推動委員會重啟運作等)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預算358萬6,000元,凍結1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業務費─臨時人員酬金」預算1億0,465萬7,000元,凍結2,000萬元,俟核能研究所針對轉型計畫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360萬3,000元,凍結100萬元,俟核能研究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一般行政」預算12億7,717萬9,000元,凍結6,0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預算1,729萬6,000元,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外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預算9,043萬5,000元照列。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預算7億2,604萬2,000元,減列500萬元,另外凍結5,0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1億3,797萬元,凍結3,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蔣乃辛委員所提「研議提高日本食品進口檢測標準」主決議,修正為「研議提出日本食品進口檢測標準之研究報告」後通過。
- 第74案及第86案(獎補助費通案性質)保留送院會協商。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資料,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0201
- 卷/期/冊
- 103/2/1
- 發布日期
- 2014-01-0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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