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會審議人才培育、學雜費、戶外教育與補教法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1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聚焦於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的執行與成效評估,並對大學學雜費調整、十二年國教戶外學習、中小學師資問題、校園霸凌等議題進行質詢。此外,會議也審查「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及相關法案,討論補習班收費爭議、幼兒補習規範及師資管理等。多項提案獲通過,並要求教育部與相關單位提出具體報告或行動方案。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含人才培育、主權公文、十二年國教、師資改善、大學學雜費及預算凍結案)
核心議題
- 教育部部長就人才培育白皮書的落實與成效評估、主權公文事件檢討、十二年國教戶外學習規劃、中小學師資整體失調改善、大學學雜費調整對弱勢學生影響,以及臺灣大學預算凍結項目等六大議題進行報告。
- 會議中立法委員針對報告內容,延伸質詢包括空氣污染應變、人才白皮書預算與目標、大學學費凍漲、師資聘任、PISA表現、原住民族土地爭議、戶外教育推動、校園霸凌、黑豹旗棒球賽事等多元教育議題。
相關爭議
- 人才培育白皮書的預算與成效:多位委員質疑白皮書經費多來自既有預算,缺乏新增資源,且「學生生產力倍增」等目標過於空泛不切實際,恐淪為「舊酒裝新瓶」。
- 大學學雜費調整:委員質疑在經濟不景氣下不宜調漲學費,擔心影響弱勢學生受教權;部長則表示需考量高等教育品質與成本分擔,並透過助學機制協助弱勢。
- 主權錯亂公文事件:教育部發函要求採購教具應符合教科書內容,但因引述資料未周全引發爭議,承諾懲處相關人員並修正函文。
- 臺灣大學實驗林地爭議:有委員指出台大山地實驗農場與原住民爭地,甚至興訟,侵犯原住民族權益,要求台大檢討並落實共同管理機制。
- 戶外教育政策推動:委員質疑教育部在戶外教育宣言與規劃研究後,缺乏具體組織機制與跨部會協調平台來落實政策。
- 黑豹旗棒球賽事爭議:委員質疑賽事籌辦倉促、缺乏宣傳、球員資格限制不合理,並質疑體育署對棒球協會補助款的監督不力。
- 校園霸凌問題:委員關切霸凌事件頻傳,質疑教育部反霸凌機制被動且成效不彰,要求加強主動輔導與管理。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中國霾害影響學生的應變機制不足,要求立即提出處理計畫。
- 質疑人才培育白皮書與經建會方案重疊,預算未增,且「生產力倍增」目標不切實際。
- 建議研擬交換學生貸款計畫,協助弱勢學生出國學習。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擋下私立大學調漲學費申請,強調經濟不宜。
- 批評人才培育白皮書是「假的」,僅是既有計畫的重新包裝,預算並未新增。
- 揭露聯合大學冷血處理學生自殺案,要求教育部重啟調查。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澄清教育部未曾發函聖誕節不發糖果,並鼓勵推動「大跑步計畫」以促進學童健康。
- 質疑教育部對學童鈣質不足問題的回應,並建議借鑒台北市發放牛奶做法。
- 建議將「全民泳起來」政策改為「大跑步計畫」,認為更省錢且易於落實。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對民進黨團阻擋教師福利入法表示遺憾,認為應單獨處理教師福利。
- 指出地方政府國小教師授課時數減免不一,要求教育部檢討提出建議性規範。
- 分析PISA成績顯示台灣學生科學表現全面低落,高階學生表現不如鄰近國家,且英文能力與韓國、中國存在顯著差距,要求教育部強化英語教育。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人才培育白皮書缺乏亮點、新政策和新增預算,認為行政院並未實質支持。
- 批評白皮書中「學生生產力倍增」目標缺乏具體數據支持,僅為空泛口號。
- 指出技職再造方案的80億元經費要求自償性,不符教育計畫性質,顯示行政院不支持教育發展。
- 質疑教育部對大學數量、學生平均教育經費等問題缺乏具體規劃與數據。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肯定人才培育白皮書分析問題與提出策略,但質疑其對未來人才供需落差(特別是少子化影響)的因應不足。
- 指出台灣在2021年將面臨最嚴重的人才供需落差,建議教育部應有更具體的海外招生與人才培育目標。
- 強調教育改革需從頭到尾改造,主事者應有勇氣,不應畏懼推動大學整併與私校退場。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強烈抗議台灣大學山地實驗農場與原住民爭地,侵犯原住民權益,要求台大校長展現魄力,檢討農場管理並做好敦親睦鄰工作。
- 要求成立跨部會小組,清查台大、中興大學等校附屬農場與實驗林地和原住民的土地糾紛,維護原住民傳統領域自主權。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呼籲台大校長應依國家政策配合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並檢討實驗林地與原住民爭議。
- 指出原住民學生大專粗在學率與一般學生差距達35.22%,休學率也高出2.2%,要求教育部組成專案小組,規劃提高原住民生升學比例並加強輔導。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推動戶外教育政策,但要求具體承諾成立教育部戶外教育推動委員會及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平台,並責請國教院研擬教案協作。
- 再次強調學費調整應解決「反重分配」問題,要求教育部召開高等教育國是會議,進行結構性改革,而非全面鬆綁後僅以補助弱勢作為配套。
- 質疑教育部將校長退休年齡延至70歲的修法是「因人設事」,要求撤回並重新研究通案處理方式。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黑豹旗全國高中棒球大賽籌辦倉促,學校不知情,且體育署在未核定計畫前即發函學校報名,要求教育部調查。
- 指出學生棒球聯盟曾挪用補助款,質疑體育署對中華棒球協會補助款的監督不力,要求教育部組專案小組一個月內調查並處理。
- 批評棒球振興計畫成效不彰,基層棒球隊未倍增,且比賽規則(教練資格)僵化不鼓勵學生參與。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要求體育署檢討其角色與功能,在振興棒球計畫中應更精進努力,並改進不當做法。
- 肯定部長具備同理心、團隊合作、願景、執行力等特質,但質疑人才培育白皮書所提六大關鍵能力作為人才標準的充分性與比重問題。
- 指出PISA科學成績下滑,師生比與鄰近國家有差距,且人才培育白皮書對策不夠精緻,未考量全人教育與獨特性,恐將教育淪為職業訓練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轉述中研院翁啟惠院長對人才培育白皮書缺乏信心,擔憂無法具體落實與缺乏目標管理,要求教育部邀請翁院長與朱敬一主委加入小組。
- 質疑成功大學「南榕廣場」命名案中,學校行政單位干預學生民主決定,要求教育部了解並糾正反民主行為。
- 批評大學設立分部政策在94年後停止受理卻仍核定新案,導致閒置土地與經費浪費,要求教育部建立退場機制。
- 指出教育部推動修訂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從22.5%增至23.5%)卻遭執政黨立委擋下交付協商,質疑行政部門說一套做一套。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人才培育白皮書對「未來」成效評估缺乏具體時程與指標,認為教育是百年大計,不應追求短期成效。
- 提出課後照顧、國中補習亂象、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對弱勢家庭學生的不利影響等問題,認為教育部政策未妥善處理城鄉與貧富差距。
- 強調台灣教育存在「扼殺人才」的現象,並陷入「貧窮惡性循環」,建議教育部應從制度大破大立,並推動菁英培育專案計畫。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學童蛀牙、近視、肥胖比例高於全球平均,衛教宣導與落實有問題,要求教育部加強處理。
- 批評亞運棒球代表隊徵召問題,球員不願參賽且球隊不願釋出,要求部長積極介入協調,以國家榮譽感為重。
- 指出足球運動在台灣推廣面臨困境,儘管是全球熱門運動,但台灣仍是「足球沙漠」,需正視問題並推動。
- 質疑人才培育白皮書是「舊酒換新瓶」,缺乏創新與跨部會整合,導致人才問題長期存在。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人才培育白皮書中技職教育的具體作為,認為不應只聚焦卓越計畫和設備,應強化產業結盟與科系實用性。
- 擔憂高學歷高失業率現象,批評白皮書是空洞口號,要求教育部監督學校財報並制定學費調漲標準。
- 肯定偏鄉學校合辦感恩知性畢業旅行的教育意義,建議教育部多加宣導此類活動,而非僅限遊樂場。
- 關切校園霸凌事件頻傳,質疑教育部反霸凌機制被動,要求主動關心輔導學生,並強化校園安全。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關切教官退出校園後校園霸凌事件的規範,並質疑教育部對霸凌事件的處理成效,要求提供統計分析與書面資料。
- 詢問社工進駐校園進度,認為國中、小缺乏專職輔導老師,應優先強化配置。
- 指出少子化導致教師超額與減班問題,要求教育部設計制度化、透明化規則,並關切偏鄉地區教師員額配置與代理代課教師資格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承諾在11時前提交空污處置計畫書面報告。
- 說明人才培育白皮書為10年藍圖,3年編列410億元,預算多來自既有計畫,強調系統性處理而非應急,並將提供過去方案對照表。
- 表示會強化交換學生計畫,並檢視白皮書中「生產力倍增」的措辭。
- 指出目前沒有大學申請調漲學費,將依舊辦法處理,並積極溝通,但學雜費調整需考量提升品質、成本分擔、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
- 承諾將戶外教育推動委員會盡快成立,並努力爭取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平台。
- 表示對校園霸凌事件感到難過,強調三級預防與輔導機制,並會定期檢討。
- 澄清教育部8月函文是建議學校少給含糖飲料,與聖誕節無關,並將關注學童蛀牙、近視、肥胖問題。
- 認同代表國家參賽是最高榮譽,將積極協調亞運棒球組隊問題,確保選出最強隊伍。
- 說明足球推廣從樂樂足球生根,踢足球人口持續成長,將優先協助棒球、足球、籃球發展。
- 回應人才白皮書雖有舊議題,但解決方案是新的,更系統、更整合,並有具體方案推動,將親自召集跨部會執行小組。
- 強調教育是百年大計,3年內需有短期成效,並支持擴大課後照顧計畫。
- 同意國中生補習現象存在,將透過政策明朗化改善,並加強師資培養與同理心教育。
- 表示會努力讓教育走向陽光,排除黑暗,並尊重學校自主,但會關注成大廣場命名程序是否合適。
- 說明大學分部設置已停止受理新案,並已成立專案小組檢討,協助部分學校取消分部計畫,建立退場機制。
- 澄清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案非其運作被擋,將繼續努力爭取教育經費成長。
楊泮池 台灣大學校長
- 對台大實驗林與原住民土地爭議表示歉意,承諾會檢討並顧及情理法,並已同意王雅各案緩拆至2014年3月,希望教育部協助協調。
- 承諾會檢討山地農場與當地原住民脫節問題,並加強敦親睦鄰,提供就業機會。
- 強調大學自治不影響國家政策在台大實施,會配合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政策,並加強與實驗林地溝通協調。
黃雯玲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 說明信義鄉伍氏家族共管機制已在研議,將報教育部審議。
- 同意運作成立跨部會小組,清查大學附屬農場與實驗林地和原住民的土地糾紛。
何卓飛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說明黑豹旗賽事由棒協規劃辦理,屬棒球振興計畫,年初開始討論,8月成案,10月初提出企劃。
- 澄清體育署未曾找學生聯盟辦理黑豹旗,是棒協與體育署合作。
- 承認學生棒球聯盟曾挪用補助款,正在追繳,但目前未收到審計部對中華棒協的調查報告。
吳清山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承諾要求學校做好輔導工作,不得強制學生轉學,並將再函各高中職校及在校長會議重申。
- 說明5年內將增加100所非營利幼兒園,每年20所,透過委辦經營或自行申請方式,提供優質平價近便的幼兒園。
- 承諾協調南一中、南女中等校開出免試入學名額,讓共同就學區(如高雄鄰近台南鄉鎮)學生申請,確保雙向流動與公平就學權利。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及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通過孔文吉、鄭天財委員所提「台灣大學山地實驗農場及實驗林管理處監督計畫」附帶決議,並修正「於2週內」為「於2個月內」提供計畫。
- 通過鄭麗君委員所提3項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委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建構「戶外教育VS學習領域課程研發協作」,於年底前設立「戶外教育推動委員會」,並爭取行政院於3個月內建立「戶外教育跨部會協調平台」。
- 通過鄭天財委員所提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組成專案小組規劃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依法專案調高原住民學生升學比率,並加強在校生活及學業輔導。
- 國立臺灣大學經費凍結案,准予動支,並通過孔文吉、鄭天財所提附帶決議以及蔣乃辛、黃志雄、邱志偉所提附帶決議總共2項,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及相關教育法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等相關法案修正案。
- 修法重點包括將進修教育回歸各級學校教育法令規範、強化補習班管理(如收費方式、廣告規範、教職員工查核、未滿6歲幼兒補習範圍限制)、禁止補習班轉介學生簽訂貸款契約、提高未立案補習班罰鍰,以及保障學生權益等。
相關爭議
- 補習班與金融業者合作貸款問題:管碧玲委員提出補習班轉介學生與金融業者簽訂貸款契約,導致退費糾紛嚴重,要求明文禁止。
- 學齡前幼兒補習規範:王育敏委員肯定修法限制未滿6歲幼兒補習範圍,但詢問美語、心算等課程的界定與執行決心,擔憂業者抗議導致政策縮手。
- 補習班管理與執行力:蔣乃辛委員質疑教育部對違法補習班廣告、越界經營幼兒園業務等問題,缺乏執行決心,即使修法提高罰則也恐無效。
- 十二年國教下的補習亂象:蔣乃辛委員與許智傑委員指出十二年國教實施後,補習班廣告仍盛行,學生補習壓力未減反增,質疑政策目標能否達成。
- 補習班樓層與師生比:王育敏委員關切6到12歲學齡兒童補習班的樓層限制與師生比問題,認為應比照安親班標準,確保學生安全。
- 補習班教師不適任條款:邱志偉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修法拿掉「性騷擾罰鍰確定」者不得擔任教職的規定,恐造成漏洞,要求從嚴立法保護學童安全。
- 補習教育修業期限:邱志偉委員指出1年6個月的修業期限可能不適用於飛行員訓練等特殊課程,建議增設例外條款。
立法委員發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3條之1,要求主管機關制訂退費基準,並禁止短期補習班轉介學生與金融業者簽訂貸款契約,以解決收費糾紛。
- 批評教育部行政效率不彰,輔導轉學制度違法卻未杜絕,私校教師聘用離職契約範本拖延半年未發布,遠端進修教育管理混亂。
- 指出院版修法將性平制度納入,性平委員會責任重大,但現場採證專業配套不足,要求教育部深入落實相關工作。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次長對經建會預測2020年國家人才需求(特別是中階技術人才)不清楚,顯示部會間溝通不足。
- 要求教育部具體說明技職再造的產學合作實例,並關切建教合作班因法規限制導致學生減少3,000個就學機會的問題,要求盡速解決。
- 批評教育部回答問題打高空,缺乏務實具體方案。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重點不在法條本身,而在於教育部缺乏執行決心,未能有效遏止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業務及不實廣告。
- 批評十二年國教推動後,學生仍需大量補習,違背減輕學生壓力的初衷,要求教育部正視補習亂象。
- 指出補習班廣告利用十二年國教議題招生,質疑其合法性與政策宣導成效。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學齡前兒童補習比例高達47%,3歲前補習比例達43%,肯定修法規範未滿6歲幼兒補習範圍,但要求明確界定美語、心算等課程的允許方式。
- 關切6到12歲學齡兒童補習班的樓層與師生比管理問題,要求確保課後場所安全。
- 肯定修法納入補習班教職員工不適任情事查核,認為能保障學童安全。
- 肯定教育部5年內增加100所非營利幼兒園的具體宣示,要求務必達成目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版本修法拿掉「性騷擾罰鍰確定」者不得擔任補習班教職的規定,恐造成漏洞,要求恢復從嚴立法。
- 關切補習教育1年6個月的修業期限,可能不適用於飛行員訓練等特殊課程,建議增設例外條款。
- 要求國教署協調國立高中,確保共同就學區(如高雄鄰近台南鄉鎮)學生能有公平的免試入學名額,實現雙向流動。
相關人員回應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說明修法將進修教育回歸各級學校法令,並強化補習班管理,包括禁止轉介學生簽訂貸款契約、規範未滿6歲幼兒補習範圍、提高罰鍰等。
- 表示修訂的第16條已明定補習班不得經營幼兒園業務,且對違法補習班將嚴格執行查核監督,可勒令停招。
- 承認十二年國教轉型期間,家長可能因憂心讓小孩補習,但政策明朗後情況可改善。
- 說明教育部持續與經濟部、經建會溝通人才需求,技職再造方案即是針對技術產業人才需求,並舉例雲林科技大學與精密機械產業合作。
- 承認建教合作生減少3,000人機會,正建議勞委會放寬相關規定,盡全力盡快解決。
- 說明私校教師契約範本已於11月2日發文,要求公私立學校配合修正內部範例。
- 強調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幼兒,應以身體律動、藝術才能學習為範圍,拒絕填鴨式教學,心算類課程不符規定。
- 表示補習班新的法規對樓層、空間動線有嚴格規範,保障6到12歲學齡兒童安全。
- 承諾會堅持推動修法,並責成地方教育局處嚴格督導。
熊宗樺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
- 說明新法已將廣告不實納入罰則,並將行文各縣市政府落實查察補習班廣告,特別是針對十二年國教的宣傳。
- 承認補習班利用十二年國教議題做廣告,在法規上難以直接認定為不合法,但會加強行政監督。
李彥儀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
- 說明私立學校教師契約範例已發展出來,並已透過行政程序請各公私立學校配合範例精神做修正和調整,已發文。
林志憲 教育部法制處代理處長
- 解釋修法拿掉「性騷擾罰鍰確定」者不得擔任教職,是因內政部建議考量比例原則,但會再建議討論採折衷方式。
- 說明補習教育修業期間1個月至1年6個月的規定,此次修法僅為文字調整,飛行員訓練等特殊樣態可能有其他法規處理。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及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本次教育部提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因未充分參酌各方意見,且為避免倉促修法衍生爭議,本案應等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公聽會整合各方意見之後,再擇期繼續審查。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結束。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0201
- 卷/期/冊
- 103/2/1
- 發布日期
- 2014-01-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