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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環委員會審查長照法草案、醫療法修正案及環保署預算解凍案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18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午審查「護理人員法」、「醫療法」及「人體研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護理人員法」及「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人體研究法則保留繼續審查。下午則逐條審查17個版本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並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的21項年度預算解凍案,全數同意動支。會議中也針對矯正機關疥瘡疫情及長期照顧服務內容提出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護理人員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旨在擴大護理機構的服務對象,將產後需護理及照顧服務的產婦及嬰幼兒納入,並規範非護理機構提供產後照顧服務時應準用護理人員法相關條文。
  • 會議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衛生福利部檢討修正法案實施成效及到宅產後照顧服務的管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護理人員法第15條,將產婦及嬰幼兒的產後照顧服務納入規範。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連署王育敏委員的修正動議。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連署王育敏委員的修正動議。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連署王育敏委員的修正動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護理人員法第15條修正通過,將非護理機構提供產婦及嬰幼兒產後照顧服務者,準用護理人員法部分條文。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由召集委員江惠貞於院會作補充說明。
  • 通過附帶決議,衛生福利部應於正式公告施行一年後,就修正法案實施成效及到宅產後照顧服務者之管理進行檢討,俾臻完善。

討論事項二

審查「醫療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修正醫療法第60條,確保醫院、診所對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急救並救治,不得無故拖延。
  • 針對低收入、中低收入或路倒病人,若醫療費用非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行政主管機關依法補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醫療法第60條,確保危急病人得到即時救治,並對經濟困難者提供醫療費用補助。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醫療法第60條修正通過,明確規範危急病人急救義務及對特定經濟困難病患的醫療費用補助機制。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由召集委員江惠貞於院會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審查「醫療法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修正醫療法第59條及第60條,與其他醫療法修正草案併案審查。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醫療法第59條及第60條。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對第59條提出修正動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醫療法第59條,委員蘇清泉等22人提案及委員劉建國等7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
  • 醫療法第60條,委員蘇清泉等22人提案不予處理。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四

審查「人體研究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修正人體研究法第19條。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人體研究法第19條。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對第19條提出修正動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人體研究法第19條,委員江惠貞等18人提案及委員江惠貞等3人、林淑芬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五

處理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解凍案 (共21案)

核心議題

審查並決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21項被凍結的預算案是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沈世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 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2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解凍案全數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六

繼續併案審查「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等17案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17個版本的「長期照護服務法」或「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並進行逐條宣讀。
  • 討論法案第一章「總則」中關於主管機關權責劃分、長照服務定義、長照基金來源及長照服務諮詢委員會組成等關鍵條文。

相關爭議

  • 法案審查程序:田秋堇委員主張應逐條宣讀逐條審查,而主席江惠貞委員則基於版本眾多,建議先全部宣讀完畢,再回頭逐條討論,以利委員全面了解和議事人員對照。
  • 長照法公聽會必要性:江惠貞委員指出過去已舉辦多次公聽會,且時間有限,建議不再辦理,直接進入逐條審查;但提案委員期望能再次聽取各方意見。
  • 矯正機關疥瘡疫情處理:趙天麟委員要求法務部與衛福部疾管署合作清查受刑人疥瘡狀況,並要求加快處理,因矯正處所超收嚴重導致傳染率高。

立法委員發言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主張長期照護法案應逐條宣讀、逐條審查,認為這樣更有利於委員理解和審議,且總耗時不會增加。
  • 連署江惠貞委員和劉建國委員提出的關於召開長照法公聽會的臨時提案。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所有條文先宣讀完畢,以利下週直接進入逐條審查。
  • 連署劉建國委員提出的關於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內容具體做法的臨時提案。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作為主席,解釋因時間有限且過去已辦多場公聽會,建議不再舉辦公聽會,直接進入逐條審查。
  • 與劉建國委員共同提案,要求衛環委員會在本會期內召開長照法公聽會,以廣徵建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與江惠貞委員共同提案,要求衛環委員會在本會期內召開長照法公聽會。
  • 提案要求衛福部檢討並於1個月內提出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內容的具體做法,以作為立法參考。
  • 連署王育敏、陳節如、吳育仁、田秋堇委員提出的關於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內容具體做法的臨時提案。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連署江惠貞委員和劉建國委員提出的關於召開長照法公聽會的臨時提案。
  • 連署劉建國委員提出的關於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內容具體做法的臨時提案。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連署劉建國委員提出的關於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內容具體做法的臨時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黃書義 法務部組長

  • 感謝委員關心矯正機關醫療及收容人疥瘡狀況,說明疥瘡易傳染,目前矯正機關注重個人清潔衛生。
  • 指出矯正處所超收19.38%嚴重,監獄情況優於看守所,女監優於男監,超額收容較低處所優於超額收容較高處所。
  • 解釋疥瘡傳染率高低與衛生習慣及擁擠度有關,看守所流動性高且常收容流浪漢導致疥瘡情況較嚴重。
  • 說明實務上會設置衣物寢具曝曬處、例行消毒,並在經費許可下將木質地板改為拋光石英石地磚以改善環境。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非常重視長照,希望落實執行相關計畫。
  • 建議將臨時提案中關於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內容的具體做法,納入未來長照相關計畫的執行中。

相關後續

  • 主席裁示,因會議時間有限,本會期內不再辦理長照法公聽會,但希望衛福部能吸納更多意見,儘快處理相關問題。
  • 劉建國委員提出的臨時提案修正通過:「鑑於保障長期照護者之權益,協助失能者繼續持續獨立自主生活之能力與技巧,及滿足不同程度失能者之多元需求,提供醫療服務照顧,建立社區資源與在地老化原則,居家照顧應明確規定其內容來對不同生活、知能障礙程度之老人,應依個別需求提供不同內容、方式之照顧服務,落實於未來長照相關計畫之執行。」
  • 會議決定將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的第一章條文宣讀完畢,並將第38條以下條文另定期審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30401
卷/期/冊
103/4/1
發布日期
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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