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組織與分支機構通則審查:花蓮站升等及營運議題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1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審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及「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主要聚焦花蓮站升等、臺鐵營運虧損、服務品質、資產活化、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延宕及員工撫卹等議題。會議中委員提出多項質詢與建議,交通部次長范植谷進行回應。最終,花蓮站升等案獲共識修正通過,其餘組織法名稱條文保留併組改法案協商,並有多項臨時提案通過或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一
審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的組織條例與分支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核心議題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進行名稱修正,並針對花蓮車站升等為特等站的必要性及各級車站設置標準的彈性化進行討論。
- 同時,會議也廣泛探討臺鐵長期存在的營運虧損、服務品質低落、資產活化不彰、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延宕、員工撫卹爭議以及eTag實施等諸多問題。
相關爭議
- 花蓮車站升等爭議:蕭美琴、王廷升委員提案要求將花蓮站升等為特等站,理由是營運量已達全國第二,且在東部交通中扮演關鍵角色;交通部原則支持,但對直接入法或授權臺鐵訂定標準有不同考量。
- 臺鐵組織法名稱爭議:研考會傾向取消附屬機構冠以上級機關名稱(如「交通部」),以符合行政機關體例一致化;交通部則希望保留「交通及建設部」名稱以維持連結感和員工歸屬感,並強調臺鐵兼具行政機關性質。
- 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延宕與安全:蕭美琴委員質疑工程嚴重延宕且有欺上瞞下之嫌,擔憂為趕工犧牲安全,並質疑招標給無經驗廠商;交通部范次長坦承延宕至明年6月,但強調安全為最高原則,並稱廠商正努力克服地質問題。
- 臺鐵服務品質與營運績效:多位委員質疑臺鐵服務品質(誤點、無障礙設施、服務態度、廁所衛生)、長期虧損(累積近1,000億元)與員工年終獎金合理性;交通部范次長承認有改善空間,並說明已採購新車、加強訓練。
- 臺鐵資產活化與土地賤租:吳宜臻委員揭露臺鐵苗栗苑裡車站土地賤租給業者作為收費停車場,剝削學生,質疑其資產活化政策;交通部回應將收回土地並與地方公所洽談。
- 太魯閣號司機撫卹爭議:李昆澤委員為蔡崇輝司機爭取「冒險犯難」最高撫卹金,質疑銓敘部認定不公及臺鐵協助不足;交通部表示已補助民刑事訴訟費用,正研擬突破行政訴訟規定。
- eTag實施與收費員安置:尤美女委員質疑eTag上路後,合約變更導致利潤分配不公,且947名人工收費員的安置問題未獲妥善解決,要求交通部釐清並保障員工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將花蓮站升等為特等站,以改善東部鐵路營運狀況及提升人力編制。
- 質疑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嚴重延宕,擔憂為趕工犧牲安全,並質疑將重要工程發包給無隧道工程經驗的公司。
- 建議若行政院版組織通則遙遙無期,應先通過花蓮站升等案,待行政院版送立法院時再一併檢討。
- 強調臺鐵服務品質應提升,以因應鐵道旅遊觀光發展。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臺鐵各組織條例,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其法源名稱修正為「交通及建設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提案修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將花蓮站升等為特等站,並讓花蓮站的人力、物力及資源分配與北中南三大站一致。
- 建議將各級車站設置標準由臺鐵局訂定,以適應未來鐵路開發及營運量變化。
- 強調花蓮站營運績效位居全國前二,應儘速增加人員及資源,並解決春節一票難求問題。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鐵服務品質與高鐵差距甚大,尤其在安全、舒適度、準點率及服務態度方面。
- 批評桃園、楊梅等車站缺乏電梯等無障礙設施,桃園火車站月台與車廂間距離大,車廂老舊,對旅客安全構成威脅。
- 要求交通部提出臺鐵營運改善計畫,包括安全、車站改善(尤其殘障老人設施)、員工制服及車廂汰換,並要求主計總處支持預算。
- 建議臺鐵應以顧客至上,調整票價車種、整合電子票證,並學習高鐵的服務精神與管理效率。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鐵每年虧損數十億元,累積虧損近1,000億元,卻仍領取年終獎金,並批評臺鐵官僚作風。
- 揭露臺鐵於9月9日發生撞死臺北大學學生事件,批評臺鐵處理冷血、官僚,對家屬陳情僅回覆制式信函,未主動慰問或調查。
- 質疑臺鐵網路訂票系統缺乏人性化設計,無票價標示、選票功能,且訂票速度慢,恐有官商勾結、黃牛問題。
- 批評臺鐵八堵至南港三軌工程是假通車,並指出臺鐵缺乏士氣、方向與營運計畫,不應由次長兼任局長。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鐵資產活化政策,揭露苗栗苑裡車站土地賤租給業者作為收費停車場,剝削學生,且停車格規劃不當。
- 批評臺鐵對苗栗地區車站停車問題無動於衷,未與地方政府協調,導致民眾亂停車被罰。
- 建議臺鐵應檢討閒置土地出租政策,研議開放部分土地作免費停車場,並應納入歷史車站舊建築再利用等多元活化方式。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會同鐵路管理局於3個月內清查臺鐵所屬閒置土地空間,檢討出租政策,並研議部分閒置土地開放做為免費停車場。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臺鐵百年老店的「特產」是誤點,且服務品質與高鐵差距甚大,尤其在殘障人士服務方面出現嚴重疏失。
- 質疑臺鐵通報機制與員工服務觀念問題,以及員工訓練成效不彰。
- 指出臺鐵列車幾乎每天誤點,且頻繁發生臥軌、撞死人、電車線及火車老舊故障等事故,安全堪慮。
- 質疑臺鐵每年編列1,400萬元補助員工乘車優惠,且員工優惠購票憑證可能被濫用,要求臺鐵電子化管理並揪出揩油者。
- 建議臺鐵改善車站廁所衛生品質,並追蹤僱用遊民清潔工的效果。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關切臺鐵誤點頻繁,對旅客造成損失,要求臺鐵說明誤點補償認定標準,並質疑擅闖鐵路求償困難,呼籲加強平交道自動化管控。
- 指出臺鐵長期虧損且累積債務龐大,質疑其促銷活動補貼員工優惠票價,侵蝕財政並影響服務品質與安全。
- 肯定臺鐵資產活化、增加營收及區域捷運化(如新竹三姓橋站)的努力,但要求提出具體方案。
- 建議臺鐵應將自身定位為服務業,提供全員服務,加強管理,提升員工榮譽感和成就感,並學習行銷鐵道文化。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鐵組織法名稱是否應繼續冠以「交通部」或「交通及建設部」,認為作為國營事業機構可不冠上級機關名稱。
- 強調花蓮車站營運收益排名全國第二,有升等為特等站的必要,並關切花東鐵路電氣化完工及新車到位後一票難求問題的解決。
- 要求交通部鐵路局全力協助春節返鄉輸運,並規劃花東鐵路沿線車站的接駁問題,尤其以玉里火車站到長濱鄉與成功鎮的接駁為優先。
- 提案修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分支機構組織通則」第二條,建議授權臺鐵局依業務量、旅客人數等因素訂定車站設置標準,以彈性升等車站。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鐵現有員工服務概念不足,要求加強在職訓練,提升服務品質,並建議臺鐵可借鏡高鐵、華航等服務業的專業訓練。
- 關切eTag實施問題,質疑與遠通電收簽訂的合約變更、利潤計算、人工收費員(947名)的安置及資遣費(8年前承諾的250位收費員)等問題,要求交通部帶回釐清並保障員工權益。
- 建議臺鐵組織法名稱應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取消附屬機構冠以上級機關名稱,以符合行政機關體例一致化。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批評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嚴重延宕且追加預算,要求嚴懲失職人員,並強調通車必須在安全具體保障之下進行。
- 支持花蓮火車站升等為特等站,指出其旅客成長驚人且營收全國第二,但現有人力編制明顯吃緊,服務品質低落。
- 指出臺鐵有70多個1人車站,員工勞動條件惡劣,建議調整人力配置,將1人車站人力調往需求較大的車站,並利用電子票證便利性。
- 為太魯閣號司機蔡崇輝爭取最高撫卹金,批評銓敘部認定不符「冒險犯難」要件,且臺鐵法律訴訟費用編列不公,要求臺鐵全力協助家屬爭取公道。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道計程收費後,呆帳累積達2,200多萬元,質疑催收機制無效,將鼓勵賴帳,建議將長期不繳費者納入個人債信不良紀錄。
- 質疑民航作業基金將挹注649億元給桃園航空城,偏袒北部,對中南部(如高雄小港機場)不公,要求交通部公平分配資源,並支持高雄小港機場與高雄港結合發展。
- 批評臺鐵局長兼任次長,業務量過大,質疑政府用人隨便,並建議臺鐵應公開局長職位,讓人才有機會擔任。
- 建議臺鐵車站升等應訂定明確標準並採浮動管理,配合人員機動調動,以提高總體效率,而非僵化編制。
- 批評臺灣政府體制落伍,導致經濟發展腦中風,認為臺鐵作為國營事業應學習企業化經營,解決供給瓶頸,一次性補足車輛購置。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強調花東交通問題嚴重,車票一票難求,不僅花東民眾受影響,其他縣市委員也接到陳情,要求交通部好好處理。
- 批評臺北車站廣場對印尼外勞開齋節聚會的處理方式,特別是2012年用紅龍區隔空間的作為,要求絕不可再犯。
- 建議交通部應積極與微風廣場合作,為外勞舉辦文化分享節慶活動,以正面方式促進多元文化交流。
- 質疑臺北車站廣場借用原則不一,政府機關借用多為無償,但部分有償,且微風廣場自辦活動卻無償,要求釐清標準。
- 批評交通部對臺北機廠等文化資產活化思維錯誤,僅移植場館而非營造文化氛圍,應學習打狗鐵道故事館的保存方式,導入文化與美學。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鐵近期事故頻繁,年度虧損超出預期,要求說明如何改善。
- 肯定臺鐵開源部分(增加營收、販售週邊產品),但質疑節流部分(人事支出)成效不彰,要求提供具體數字。
- 建議臺鐵應從更高位階處理問題,而非僅站在臺鐵角度,並要求提供詳細的人力運用與業務量分析報告。
- 質疑臺鐵自行車載運車廂改造工程延宕並與包商產生糾紛,批評臺鐵招標案常有糾紛,影響工程進度與品質。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范次長兼任臺鐵管理局局長是否能應付繁重業務,並批評政府用人隨便,應公開甄選局長職位。
- 質疑特等站設立標準,要求釐清員額編制與旅次、營收等指標的因果關係,並建議臺南站也應升等。
- 建議臺鐵應採人事統籌運用,機動調派人力,並利用電腦系統分析成本與工作量,以達成公平並提高總體效率。
- 批評臺鐵體制落伍,造成臺灣經濟發展障礙,呼籲政府改革,並建議將官員薪水與GDP連動,以提高效率。
- 質疑臺鐵車輛購置計畫不足,為何不一次性補足車輛以解決供給瓶頸,批評其財務比例限制的說法不合理。
相關人員回應
范植谷 交通部次長
- 說明臺鐵組織法規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更名為「交通及建設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相關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
- 支持將花蓮車站升等為特等站,並已研議將其提升,以強化旅運設施服務及提升東部運輸水準。
- 回應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延宕是因颱風豪雨影響施工時間,但強調安全是最高原則,將於明年6月通車,並已採取替代方案。
- 承認臺鐵服務品質有改善空間,已採購新車、換新制服、引進服務專業訓練和「神祕客」制度,並有單位獲服務品質認證。
- 說明臺鐵每年虧損約60多億元,累積虧損約1,000億元,但營收有微幅成長,並提出資產活化償債計畫,如南港調車場招商。
- 回應臺鐵員工乘車優惠行之有年且佔比低,將改用電子票證以杜絕濫用,並規劃2至3年內完成自動查票系統。
- 承諾將檢討桃園車站等無障礙設施,並將於3個月內提出營運改善計畫。
- 表示臺鐵對於太魯閣號司機蔡崇輝的撫卹案,已補助民刑事訴訟費用,並正研擬突破行政訴訟規定的方式給予協助。
- 就eTag及國道計程收費呆帳問題,因非其主管業務,承諾將轉達高公局及相關次長處理,並評估將長期欠費者納入債信不良紀錄的建議。
- 說明臺鐵在年節疏運時,有二線支援一線及同段車站相互支援機制,人員調動會兼顧同仁家庭問題,並有未來10年的購車計畫。
黃至羲 研究委員 研考會
- 說明研考會每年會做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及期中訪視,並會依照要點進行評比。
- 回應高鐵公司不在研考會的評比範圍內,但高鐵局作為監理單位有定期評比。
- 表示研考會傾向臺鐵局等附屬機構組織法規名稱可不冠上級機關銜稱,以符合組織運作彈性及體例一致性。
- 指出臺鐵局與教育部相關文教機構性質不同,臺鐵兼具行政與事業經營性質,將在通盤檢討時一併考量名稱問題。
巫忠信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 認同委員指示的改善方向,並表示會支持臺鐵的預算。
相關後續
- 討論事項第一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各法案條文保留,併同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送院會黨團協商。
- 討論事項第二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名稱及第一條維持現行條文,第二條第一、二、四款維持現行條文。
- 討論事項第二案第二條第三款修正通過為:「北、中、南、東地區優先設各一特等站,其餘特等站,一、二、三等站,簡易站及招呼站等各級車站之設置標準,依車站營收、客運量、貨運量、行車運轉業務量等因素,由本局訂定之。」,此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直接送院會公決。
- 臨時提案a案(檢討臺鐵營運狀況)無異議通過,建請交通部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研擬臺鐵局各項營運狀況進行檢討改進。
- 臨時提案b案(鐵路沿線危險路段設置監視器)修正通過,要求臺鐵局儘速完成全台沿線危險路段設置監視器,並將辦理進度以書面報告至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
- 臨時提案c案(清查臺鐵閒置土地與賤租問題)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會同鐵路管理局於3個月內清查臺鐵所屬閒置土地空間,檢討出租政策,並研議部分閒置土地開放做為免費停車場,提出書面報告送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
- 臨時提案d案(太魯閣號司機蔡崇輝撫卹金爭取)修正通過,建請臺鐵局全額負擔本案行政訴訟之相關費用。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0402
- 卷/期/冊
- 103/4/2
- 發布日期
- 2012-01-1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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