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募兵制檢討與台英關係發展報告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23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4次會議,主要聽取國防部關於募兵制推動現況的檢討報告與質詢,並通過5項臨時提案,聚焦招募成效、營舍改善及建軍思維。隨後,駐英代表沈呂巡報告台英關係發展與未來展望,委員們就林克穎引渡案、葉玫政治庇護案、汪傳浦案、台英經貿合作及外交官員言行等議題進行熱烈質詢與討論。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防部部長嚴明報告「推動募兵制現況檢討與策進」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與質詢聚焦於國軍募兵制的推動現況、招募成效不彰的挑戰、營舍及生活設施的改善需求,以及如何優化兵力結構與招募策略以確保國防戰力。
- 討論內容涵蓋了強化招募專責編組、加速官兵生活設施改善、精算兵力需求以避免齊頭式裁軍,並探討與大學合作開設學位學程及志願役就業學程等多元招募誘因。
相關爭議
- 招募成效與人力不足:委員關切志願役士兵招募不如預期,國防部因招募編組分散導致人力不足,影響部隊運作。
- 營舍設施改善進度:委員指出國軍營舍偏遠且職務宿舍不足,部隊寢室品質待改善,要求國防部加速工程進度。
- 募兵制財政困窘與兵力精算:委員擔憂國家財政難以支應募兵制,強調需精算「打的需求」而非「為減而簡」的裁軍,避免影響戰力。
- 招募誘因不足:委員建議國防部應提升軍職待遇、出路與尊嚴,並研議與大學合作學位學程及「志願役就業學程」以增加青年從軍誘因。
立法委員發言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強化國軍志願役士兵招募專責編組及統一事權,並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加速完成生活設施改善,營造優質工作環境,並提交專案報告。
- 提案呼籲國防部切勿採取「三軍齊頭式裁軍」,應遵循「打、裝、編、訓」建軍思維,縝密規劃國防武力改造工程。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連署陳鎮湘委員關於募兵制招募編組、生活設施改善及建軍思維的提案。
- 連署陳碧涵委員關於與大學合作學位學程及志願役就業學程的提案。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國防部研議與國內外知名大學合作開設學位學程專班,納入募兵制配套環節,增加青年從軍誘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議國防部借鏡勞委會「就業學程計畫」,打造「志願役就業學程」,提供就業試探機會,解決高離退、低續服問題,並提出書面報告。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連署陳鎮湘委員及陳碧涵委員關於募兵制相關的臨時提案。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連署陳鎮湘委員及陳碧涵委員關於募兵制相關的臨時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嚴明 國防部部長
- 報告募兵制推動現況檢討與策進,並回應委員質詢。
王天德 資源規劃司司長
- 協助國防部部長進行報告與答詢。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楊應雄、鄭汝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5案,要求國防部就強化志願役士兵招募專責編組、加速生活設施改善、募兵制兵力規劃、與大學合作學位學程及志願役就業學程等議題,於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三
邀請駐英代表沈呂巡報告「台英關係之發展與未來展望」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由駐英代表沈呂巡報告台英雙邊關係在外交、經貿、文化、學術及司法等各領域的發展現況與未來展望,並備受委員質詢。
- 討論重點包括林克穎引渡案的進展、葉玫政治庇護案的處理、汪傳浦案的司法互助,以及台英在FTA/ECA談判、資訊安全、文化交流及史料外交等方面的合作與挑戰。
相關爭議
- 葉玫政治庇護案處理:委員質疑報告未提及軍情局中尉葉玫在英國尋求政治庇護案,擔憂其稱返台將被判死刑會影響台灣人權形象,要求駐英代表處積極澄清與處理。
- 汪傳浦案司法互助進度:委員關切汪傳浦案引渡回台及銀行資料調閱進度,指責駐英代表處未積極推動,且僅收到法務部一次指示。
- 外交官員言行風格:部分委員批評駐英代表沈呂巡的言談過於強勢、不夠謙虛,甚至有「傲慢」之嫌,擔憂影響外交工作。
- 台英經濟數據解讀爭議:駐英代表引用PPP數據稱台灣國民所得優於英國,引發委員質疑其算法與世界銀行數據不符,並指控其為「拍馬屁」而抹黑英國經濟。
- 駐外人員行政中立性:委員質疑駐英代表處職員在學術研討會上向謝長廷前院長提問,是否違反行政中立,要求澄清其身分與立場。
- 台歐盟FTA/ECA談判進度:委員對台歐盟經濟合作協議(ECA)及投資協定(BIA)談判進度緩慢表達憂慮,強調台灣落後韓國甚多,並詢問英國作為領頭羊的角色。
- 一中政策對人道案件影響:委員提及英國布魯克夫婦領養台灣女兒艾米莉亞案,因英國內政部與教育部對「台灣是否為中國一部分」見解不一,導致兒童無法入境,突顯台灣國際處境困境。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詢馬總統出訪宏都拉斯是否已確定,並警告勿進行金錢外交。
- 要求駐英代表處努力將林克穎、葉玫、汪傳浦引渡回台,以凸顯台灣主權與司法管轄地位。
- 批評駐英代表沈呂巡未在報告中提及葉玫與汪傳浦案,且態度不夠謙虛負責。
- 質疑駐英代表沈呂巡關於台灣PPP數據優於英國的說法,認為是「拍馬屁」且抹黑英國經濟發展。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詢駐美代表金溥聰缺席會議原因,並詢問駐英代表沈呂巡與金代表之間是否有心結。
- 關切駐英代表處職員在學術研討會上向謝長廷前院長提問是否違反行政中立,要求書面說明。
- 要求駐英代表沈呂巡充分說明葉玫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案的進度與英方態度,並澄清台灣不會判其死刑。
- 質詢馬總統出訪計畫及過境城市,擔憂再次發生「迷航外交」或受到中共壓力。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指出今年英國對台灣的投資下降50%,貿易減少11.75%,要求駐英代表處重視並檢討台英經貿關係下降原因。
- 關切台英之間協議簽署進度,尤其在與歐盟洽談ECA/BIA方面,詢問英國作為領頭羊的角色與實質進展。
- 肯定透過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歐銀)管道為台商開拓中亞及東歐新興市場的努力,並建議加強相關計畫。
- 詢問發現的開羅會議及釣魚台史料對台灣主權主張的幫助,並期盼駐英代表處能搞定林克穎與葉玫案。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肯定駐英代表沈呂巡的學問與個性,認為其表現有所改善。
- 詢問台英關係目前評分,並認為雙邊關係在政府官員來往頻率及林克穎引渡備忘錄簽署方面有顯著改善。
- 關切台歐盟ECA談判進度,詢問英國行政部門對此事的態度及具體協助,並建議先簽署投資協定(BIA)。
- 提醒駐英代表處關注歐盟解除對中共武器禁運的議題,特別是英國在其中的態度,強調其對台灣國家安全的影響。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批評駐英代表沈呂巡的言行態度被外界認為「傲慢」,建議其謙卑誠懇檢討。
- 要求駐英代表處積極解決汪傳浦案,爭取凍結帳戶或引渡回台,而非僅限於提供銀行資料。
- 關切台英之間在資訊安全領域的合作,特別是面對中國廠商的駭客行動與技術影響,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 詢問台英在交通工程、第三國鐵路市場開發及能源(如風能、核電除役技術)等領域的具體合作方案及產業落實情況。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駐英代表沈呂巡是「典型、老式、老派」的外交官,注重外交關係與風格。
- 質詢林克穎案中律師聲稱無邦交不能引渡的說法,並探討其聲請交保的攻防策略。
- 強調葉玫案對台灣人權形象的傷害,因其聲稱返台會被判死刑,並反對政府與潛逃情報員談條件。
- 建議駐英代表處擴大利用英國女王對台灣蘭花的讚賞,加強蘭花外交。
- 肯定台灣在人民幣境外業務中的潛力,建議加強與英國的金融合作,拓展服務業商機。
- 建議駐英代表處多安排英國議員、官員訪問立法院,並善用大英國協影響力拓展外交。
- 肯定駐英代表沈呂巡在史料外交(如澎湖、釣魚台史料發現)上的貢獻,認為有助於佐證台灣主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林克穎、葉玫、汪傳浦三案的複雜程度及處理進度,強調民眾期待這些案件能盡速解決。
- 關切葉玫案中其聲稱返台將被判死刑對台灣人權形象的影響,要求駐英代表處向英方澄清,並將案件單純化為逾期居留處理。
- 質詢英國女王御用畫師斐士廷畫馬總統肖像的過程,以及他原意畫倫敦街景的說法,確保兩國元首對等待遇。
- 詢問未來如何推動台英雙邊貿易,特別是在服務業、風能發電及核電廠除役技術等領域,並強調爭取除役技術在台灣生根。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肯定駐英代表沈呂巡在提升台英實質關係、簽署協定及司法互助(林克穎案)方面的進展。
- 提出英國布魯克夫婦領養台灣女兒艾米莉亞案,因英方對「台灣是否為中國一部分」見解不一導致兒童無法入境,要求協助解決此人道問題。
- 建議利用英國首相卡麥隆推廣中文教學的機會,加強台英文化教育交流,促進英國年輕人來台灣學習正統中文。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向外交部次長質詢台歐盟FTA簽訂延宕問題,強調其對台灣經貿發展的警訊,並要求明年能有具體突破。
- 詢問駐英代表沈呂巡關於台英FTA的進度,強調其權限在歐盟,希望英國發揮領頭羊作用,加速取得歐盟授權。
- 肯定駐英代表沈呂巡的「史料外交」貢獻,並以仁安羌戰役國軍援救英軍史實為例,呼籲英國在經貿上回饋台灣。
相關人員回應
沈呂巡 外交部駐英代表
- 報告台英關係近2年呈正面發展,高層互訪頻繁,簽署5件雙邊協定與備忘錄,並提升駐處特權地位。
- 說明英國國會「友台小組」成員增加,國會議員協助推動國際民航組織(ICAO)、台歐盟經濟合作協議(ECA)及林克穎引渡案。
- 說明與英執法機關密切聯繫林克穎案,已簽署引渡安排備忘錄,林克穎已被逮捕並遭羈押,引渡庭將於1月上旬舉行。
- 澄清葉玫案為逾期居留的單純個案,已吊銷其護照,並向英方說明其不涉政治庇護,盼能遣返台灣處理。
- 解釋汪傳浦案僅接到法務部要求提供銀行資料的司法互助指示,未要求引渡,且資料直接回覆法務部,故不清楚進展。
- 回應台英經濟數據爭議,強調引用國際貨幣基金(IMF)經購買力平價(PPP)調整後的數據,台灣優於英國,並非拍馬屁。
- 說明台歐盟ECA/BIA談判進度,英國原則上願尋求歐盟授權,將先從建立清單及簽署投資協定(BIA)著手。
- 強調透過史料外交,如發現開羅宣言中「澎湖」字樣及釣魚台相關史料,有助於佐證台灣主權,並感動英國人士。
- 說明台英在人民幣境外業務、服務業貿易、風能發電及核電除役技術等領域的合作潛力,並強調英國對台灣蘭花的欣賞。
史亞平 外交部次長
- 說明馬總統出訪宏都拉斯仍在評估規劃中,未確定行程,並承諾不會進行金錢外交,將秉持援助三原則。
- 回應台歐盟經濟合作協議(ECA)及投資協定(BIA)為優先推動項目,歐洲議會已通過決議支持,但歐盟有人力問題導致時程延宕。
- 表示將持續努力增進與歐盟未設處國家的關係,希望明年能見到具體進展。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陳碧涵、馬文君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 外交部承諾,只要外交部核可,將私下提供台英在資訊安全領域合作的相關資料給委員,但希望委員保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0601
- 卷/期/冊
- 103/6/1
- 發布日期
- 2014-01-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