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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所屬單位預算及中油公司附屬預算與著作權法修正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23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水利署、加工出口區、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智慧財產局及中小企業處等多個經濟部所屬單位預算,並審查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會議重點討論中油公司預算,包括浮動油價機制、轉投資效益、用人費用及外包人力等,最終通過多項預算刪減、凍結及修正決議,並針對油價機制提出兩項主決議以顧民生。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水利署及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經濟部所屬水利署、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工業局及國際貿易局的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核心議題涵蓋各單位歲入歲出預算的編列合理性、計畫執行成效、行政效能以及對產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影響。

相關爭議

  • 水利署河川管理不彰:水利署罰款及規費收入未達預期,且河川區域違章案件清理與罰款催繳不力,長期占用未有效排除,引發河防安全疑慮。
  • 水利署委辦經費浮濫:水利署委辦計畫經費高達9億5,233萬元,部分科目委辦費佔比過高,且委託研究計畫參採率低,效益受質疑。
  • 水利署採購綁標疑慮:水利署部分河川局辦理災修工程規劃設計,涉嫌綁定特定廠商專利圖說規範,遭監察院糾正。
  • 工業局智慧電動車推動不力: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計畫投入巨資,但銷售量、製造業及服務業產值均遠低於目標,成效不彰。
  • 工業局產業輔導措施不足:貿易自由化可能衝擊弱勢服務業,但現有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內容多以製造業為主,對服務業的具體協助辦法不夠明確。
  • 工業局GMP認證公信力問題:食品產業計畫以GMP認證塑造MIT形象,但近期食安事件使GMP公信力喪失,其推廣費用合理性受質疑。
  • 國際貿易局會展推動成效不佳:我國舉辦國際會議的全球及亞洲排名雙雙退步,顯示會展產業推動成效不彰,且兩岸服貿協議市場進入障礙高。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檢討河川區域管理與違章案件查處成效不佳問題。
  • 要求經濟部能源局積極檢討再生能源推動不力之處,提出具體修正改進方案。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與相關部會協調,儘早彙整個別產業衝擊影響與因應對策意見,以降低ECFA對產業的衝擊。
  • 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每3個月主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兩岸貨品貿易協議洽談狀況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檢討河川區域管理與違章案件查處成效不佳問題。
  • 要求經濟部能源局積極有效督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加強智慧電網相關計畫。
  • 建議經濟部工業局協同相關部會,針對服務業擬定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具體評估支援服務業的經費與輔導措施。
  • 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針對服貿協議對弱勢及微型服務產業的衝擊,研擬具體協助辦法與輔導措施。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解決花蓮市環保公園海岸淘空引起的污染問題。
  • 建議經濟部協調國防部,讓美方同意將關鍵技術移轉台灣,以協助國內國防產業技術提升。
  • 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在進行能源科技專案時,應支持物質多元應用的總體經濟效益,開啟綜合發展的可能性研究。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加強智慧手持裝置產業鏈整合推動計畫之效益,增加我國手機及行動裝置之技術,以提高對外競爭力。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檢討河川區域管理與違章案件查處成效不佳問題。
  • 要求經濟部研擬財團法人評鑑SOP流程,嚴加實施財團法人之評鑑,以達經濟部委託財團法人扶植業者之任務。
  • 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將業務推動之相關計畫事項以公務預算編列,不得以相關之基金支應業務計畫。
  • 建議經濟部工業局協同相關部會,針對服務業擬定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具體評估支援服務業的經費與輔導措施。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成效不彰提出改善報告。
  • 建議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比照台南市前例,補助外國遊客屏東縣進行觀光旅遊,並協助屏東縣舉辦國際級會議。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加強辦理招商作業,以提升土地使用效益,解決部分地處偏遠園區待租比偏高問題。
  • 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應逐年降低保警人數,自行聘僱保全,以維護政府財政健全。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檢討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合理性,避免浪費公帑。
  • 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澈底檢討再生能源推動不力之處,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研議針對停歇業廠商恢復收取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取消閒置工業用地優惠稅率等措施,以活化土地使用。
  • 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儘速與相關機關協調分工,強化各種溝通機制,並研議相關因應措施,俾利我國貿易自由化之推進。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水利署赴中國旅費全數,以撙節政府支出。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監察院之糾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檢討北、中台灣水資源運用、分配之合理性,並暫停編列天花湖水庫相關工程預算。
  • 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未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及轄下工作小組召開會議前,應先行知會立法院,以落實國會監督。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凍結十分之一委辦計畫經費,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凍結部分預算,待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因其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增加與零基預算精神不符。
  • 建議經濟部水利署統合建置全台主要水庫導覽APP,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查詢服務,以利推展觀光事業。
  • 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加強辦理招商作業,以提升土地使用效益,解決部分園區待租比偏高問題。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凍結部分預算,待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因其辦理水資源開發及維護工作執行率不佳。
  • 建議經濟部水利署積極推廣「愛河川拚獎金」APP,讓民眾可隨時將違規事件查報,以收強固河川生態之效。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監察院之糾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 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解決部分園區廠房老舊、閒置的問題。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成效不彰提出改善報告。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儘速與各縣市政府合力進行全面調查水井及處置違法水井,以達地層下陷之防治成果。
  • 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積極有效督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辦理智慧電網相關計畫,以達到電網升級之目標。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針對國內中小企業面對「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與兩岸服貿協議之衝擊因應策略與相關預算配置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凍結十分之一預算,待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因其區域排水環境營造計畫。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對徵收省水標章相關行政規費進行研擬並規劃方案,以達政府資源妥適運用之目的。
  • 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加強辦理招商作業,以提升土地使用效益,解決部分園區待租比偏高問題。
  • 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就個別使用效益進行評估,並與相關單位就在地營運方式進行規劃,結合地方特色,以避免閒置情形發生。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解決花蓮市環保公園海岸淘空引起的污染問題。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檢討改善補、捐(獎)助計畫辦理成效不佳等情事,以充分發揮其效益。
  • 要求高雄世貿會展中心租金應適當調整,以創造最大效益並帶動高雄地區產業升級。
  • 建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輔導屏東縣原鄉咖啡取得產地認證,以提昇原鄉咖啡品牌形象。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凍結部分預算,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因其水資源開發及維護工作執行率不佳。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水利署及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歲入部分部分項目照列,並通過多項決議要求各單位檢討改進。
  • 歲出部分通過多項決議,針對水利署、工業局、國際貿易局的計畫執行成效、採購爭議、產業輔導等提出具體要求,包括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報告。
  • 歲出預算中,水利署及所屬原列預算減列7,077萬1,000元,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減列50萬元,中央地質調查所減列880萬1,000元,能源局減列100萬元,工業局減列2,300萬元,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減列1,000萬元。
  • 其中水利署赴中旅費全數刪減的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二

審查「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第八十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許忠信等19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許忠信等2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著作權法條文進行修正,以擴大合理使用範圍,特別是為視覺、學習、聽覺或其他感知著作有困難之障礙者提供便利利用的權利,並規範著作輸入及合理使用判斷基準。
  • 核心議題包括保障身心障礙者接觸著作的權利、明確合理使用原則的判斷基準,以及規範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輸入著作重製物的行為。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說明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旨。
  • 提出質詢。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說明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第八十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要旨。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 就委員提案報告並即席答復質詢。

王美花 智慧財產局局長

  • 即席答復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第八十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其中第五十三條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第八十條之二條文照案通過。
  • 委員許忠信等2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許忠信等19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其中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通過。
  • 上述審查完竣的法案將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由陳召集委員明文補充說明。
  • 委員許忠信等21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五條、第八十條之三及第八十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著重於經濟部所屬標準檢驗局、智慧財產局及中小企業處的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核心議題包括各單位的歲入歲出預算編列、業務執行效率、對產業輔導的成效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

相關爭議

  • 標準檢驗局審查費收入萎縮:該局審查費收入決算數大幅下降,預算達成率逐年遞減,反映商品檢驗業務量萎縮,但人事費用與行政成本未明顯減少。
  • 標準檢驗局國際接軌不足:我國非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會員國,導致產品重複檢測,成為外資投資障礙與產品輸出成本負擔。
  • 智慧財產局兩岸協處效率低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商標侵權案件協處效率不彰,逾半案件未完成協處,審理期間冗長。
  • 智慧財產局專利積案嚴重:累積專利待辦案件數龐大,部分重點發展產業發明專利審查期間偏長,不利產業專利技術布局。
  • 中小企業處預算連年削減:中小企業處預算連續5年度削減,且未見因應自由經濟示範區與兩岸服貿協議衝擊的相關預算增加。
  • 中小企業處育成中心補助管理不善:育成中心補助款項支用不合規定比例高達67.21%,且部分中心連續兩年違規,顯示查核機制存在重大缺失。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覈實編列審查費收入,並提出專案報告,因商品檢驗業務量日漸萎縮。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善發明專利申請案件辦理時程,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利產業專利技術布局。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於1個月內加強檢討補助各育成中心之具體績效評估、修正經費稽核機制與相關懲處辦法。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務實檢討業務量逐漸萎縮問題,並覈實編列相關審查費收入預算。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加速清理專利積案,以強化我國產業專利技術布局。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針對國內中小企業面對「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與兩岸服貿協議之衝擊因應策略與相關預算配置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立即檢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存廢,並將其業務歸併相關單位辦理,以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覈實編列相關審查費收入預算,因商品檢驗業務量逐漸萎縮。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積極擴大推動洽簽雙邊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俾提升我國之國際競爭力。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透過協處機制,儘速協助我方商標侵權案件,俾維護國人智慧財產權權益。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立即檢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存廢,並將其業務歸併相關單位辦理,以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覈實編列審查費收入,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因商品檢驗業務量日漸萎縮。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宜再積極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於1個月內加強檢討補助各育成中心之具體績效評估、修正經費稽核機制與相關懲處辦法。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覈實編列相關審查費收入預算,因商品檢驗業務量逐漸萎縮。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確實擬定推廣發展計畫,以營造對消費者有利之公平交易環境。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加速清理專利待審案件,以強化我國產業專利技術布局。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審慎規劃相關內容方案,以發揮協助產業之目的,因其所設置之育成中心輔導成效欠佳。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積極建置協處機制,儘量提高通報協處案件之處理效率,以避免國人智慧財產權之權益受損。
  • 建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輔導屏東縣原鄉咖啡取得同等認證,以提昇原鄉咖啡品牌形象。
  • 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加強對東部地區中小企業社團的協助及合作,特別是原住民微小型自營業者。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輔導屏東縣原鄉咖啡取得同等認證,以提昇原鄉咖啡品牌形象。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積極建置協處機制,儘量提高通報協處案件之處理效率,以避免國人智慧財產權之權益受損。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積極推動業者自主管理制度,擴大輔導範圍並實施不定期查核,以營造公平交易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
  • 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加速清理專利待審案件,以強化我國產業專利技術布局。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單位預算審查完竣,歲入部分部分項目照列,並通過多項決議要求各單位檢討改進。
  • 歲出部分通過多項決議,針對標準檢驗局的國際接軌、自主管理推廣,智慧財產局的兩岸協處效率、專利積案清理,以及中小企業處的預算運用、育成中心管理等提出具體要求,包括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或改善計畫。
  • 歲出預算中,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原列預算減列1,500萬元,智慧財產局減列100萬元,中小企業處減列1,500萬元。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本委員會負責審查公務預算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彙總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重點討論其浮動油價機制、長期債務舉借、轉投資效益、經營效率、用人費用及多角化經營成效等議題。
  • 核心關切點在於中油公司的財務健全、營運透明度、對民生影響的責任以及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精確性。

相關爭議

  • 浮動油價機制不透明且不利民生:委員質疑油價機制只漲不跌,未充分反映新台幣升值利益及實際購油成本,且7D3B(杜拜與布蘭特原油)權重與實際進口油源比例有落差,導致民眾質疑其公平性及對民生造成衝擊。
  • 長期債務舉借與投資效益:中油公司債務快速攀升,債本比高達75%,委員質疑其舉債支應轉投資的資金結構不穩健,且部分轉投資項目長期虧損,經營投資評估有問題。
  • 預算編列不實:中油公司多次將已緩辦或效益不彰的計畫再次編列預算,後又同意刪減,顯示預算編列不夠踏實,造成資源浪費。
  • 外包人力費用與效率:外包人力費用高且人數增加,但總工時減少,引發對人力運用效率和成本控制的質疑。
  • 工安問題頻傳:大林煉油廠工安事件頻繁,顯示內部管理存在問題。
  • 中油總部地點爭議:中油總部設於信義計畫區,但在公司虧損、經營不佳的情況下,其高昂的營運成本及閒置樓層的租賃效益引發質疑,委員建議評估遷出以增加營業外收入。
  • 環能海運持股比例規避監督:中油公司持有環能海運48%股權,未達51%以規避國營事業及政府採購法監督,且未優先與國營事業台船合作造船,引發國產化政策的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浮動油價機制初始價格過高,未反映新台幣升值利益,且油價只漲不跌。
  • 指出中油公司投資方式有問題,造成虧損卻歸咎於油價成本,並質疑部分轉投資報酬率為負數。
  • 批評中油公司預算編列不實,多次將已緩辦計畫再次編列預算後又同意刪除。
  • 要求中油公司油價若連續三週調漲應啟動凍漲機制,並建議評估中油總部遷出信義計畫區以增加營業外收入。
  • 質疑環能海運持股比例規避立法院監督,並質疑其經營效益。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認為浮動油價機制與中油實際購油價格不符,應直接以購油成本回饋消費者。
  • 質疑中油公司外借資金用於轉投資的穩健性,特別是部分轉投資報酬率為負數。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中油公司提供銷售目標及工業製品「石油聯產品編製依據相關細目資料」。
  • 質疑浮動油價機制未充分反映中油真正購油成本,且行政效率不彰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 關切中油公司外包人力主要工作範圍,質疑總工時減少但人數增加,是否降低工作量。
  • 建議中油公司應活化閒置資產,特別是總部閒置樓層應積極租賃出去,且租金不能低於市場行情。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建議中油公司在特定狀況下(如物價上漲嚴重、農曆年假)應啟動凍漲機制,顧及民生。
  • 對中油公司持股環能海運48%規避立法院監督表達不滿,並認為應優先讓國營事業台船承造船隻。
  • 認為中油生技產品收入僅1.5億元太少,應加強推廣。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公司持股環能海運48%是故意規避立法院監督,並未優先與台船合作造船,有違國產化政策。
  • 建議「其他營業外收入」部分增列2億元,以增加中油收入。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批評中油公司預算編列不踏實,經常編列後又同意大筆刪除。
  • 質疑中油公司大林煉油廠工安問題頻傳,顯示管理有問題。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農曆年連續假期及前後一日期間內,不得調漲零售汽柴油價格,惟應調降時核實調降。
  • 建議中油公司評估總部遷出信義計畫區以增加營業外收入。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農曆年連續假期及前後一日期間內,不得調漲零售汽柴油價格,惟應調降時核實調降。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農曆年連續假期及前後一日期間內,不得調漲零售汽柴油價格,惟應調降時核實調降。

相關人員回應

陳綠蔚 總經理

  • 說明浮動油價公式已多次修正,力求簡單透明,並反映國際油價變動80%的成本。
  • 解釋中油購油合約為保量不保價,價格依當時平均價計算,與國內浮動油價計算基準一致。
  • 說明長期債務舉借主要為支應持續性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且多數轉投資項目是賺錢的,部分虧損是因石化景氣低潮或新創事業初期。
  • 表示高雄外海F構造油田計畫因遇問題且有替代方案,已呈報經建會準備停辦。
  • 說明M101蒸餾設備投資是為替換老舊設備,利用率將隨下游工廠蓋好而提升。
  • 說明環能海運是新成立公司,中油持股48%可規避國營事業法規,且因台船船塢檔期問題無法承造大型油輪。
  • 表示生技產品受塑化劑影響,但會努力推廣,並同意增列收入。
  • 說明多角化經營收入來自加油站複合式商店、洗車、停車等多種服務。
  • 解釋哈弗可探油收入因油田產量自然衰竭,無法再增加。

林聖忠 董事長

  • 強調浮動油價機制經過消基會嚴格把關,長期趨勢漲跌標準一致,對消費者並無不利。
  • 指出政策負擔導致公司去年虧損500億元,自有資金不足才需舉債支應計畫。
  • 說明轉投資效益除少數受景氣影響外,多數仍為正值。
  • 解釋F構造案因與深海探勘計畫重疊且效益不佳,故建議停辦。
  • 說明中油持股環能海運48%仍是最大股東,可掌控公司,且台船因船塢檔期問題無法承造大型油輪。
  • 表示用人費用是固定支出,提議刪減3.5億元作為努力目標。
  • 說明車用汽油為自由化商品,若人為降低價格,可能導致國內汽油外銷,造成供應不足。

林永周 會計長

  • 說明F構造案曾緩辦後復辦,後因開標金額過高及空軍靶區問題,導致無法執行。
  • 解釋中油公司債本比因97年虧損急遽攀升至75%左右,自有資金不足需舉債。
  • 說明營業外收入減少是因101年有變賣報廢油輪、保險理賠等一次性收入,且卡達廠大修及甲醇銷售模式改變導致收入減少。
  • 說明中油總部閒置樓層有招租計畫,Husky已招租,另有單位洽談中,租金不會低於市場行情。
  • 解釋用人費用因薪資自然成長及人員替換,預算編列已考慮降低新進員工薪資。
  • 說明外包人力費用增加是因基本工資、時薪調漲及勞健保費用提升,雖然換算工時後人數略減,但總體費用仍增。

吳清陽 執行長

  • 回應大林煉油廠工安問題,表示該廠是中油重鎮,各方面都在積極改善,但難免發生問題。

相關後續

  • 中油公司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多項審查項目及業務收入、轉投資計畫、重大建設事業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 長期債務舉借相關提案(第2至5案及第11之5案)共減列25億元。
  • 高雄外海F構造油田計畫相關預算(第6至8案)悉數刪減13億6,966萬5,000元,該計畫停辦。
  • M101蒸餾設備投資案(第9案)減列12億7,294萬5,000元。
  • 一般建築及設備相關預算(第10、11、11之4、13、14案)共減列5億元。
  • 環能海運投資案(第12案)凍結1億元,待相關單位報告後始得動支。
  • 生技產品收入(第29至31案)增列10%。
  • 多角化經營收入(第32至34案)增列7,000萬元。
  • 其他營業外收入(第42至51案)增列2億元。
  • 用人費用(第52案及多項細目案)共減列3.5億元。
  • 外包人力費用(第53至57案及第266案)共減列500萬元。
  • 通過兩項主決議:1. 國內油價連續調漲6次且95無鉛汽油每公升調漲3元以上時,主管機關應評估後請中油啟動照顧民生措施。2. 農曆年連續假期及前後一日期間內,中油不得調漲零售汽柴油價格,惟應調降時核實調降。
  • 針對中油營業外收入,建請經濟部及中油公司應即審慎評估將台灣中油公司總公司遷出台北市信義計畫區,並將評估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30602
卷/期/冊
103/6/2
發布日期
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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