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交通委員會審查國道基金預算與ETC計程收費爭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23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並聽取交通部就投資事業營運及國道計程收費準備工作的報告。會議針對國道基金勞務成本、ETC顧問費、收費站人員安置、計程收費配套措施、費率公平性、個資安全及中華顧問工程司釋股等議題進行激烈質詢。委員會最終通過多項決議,包括凍結部分預算、要求停止世曦釋股,並針對ETC服務問題提出具體改善要求。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103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的業務計畫、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預算項目,並處理相關決議案。
  • 核心問題圍繞在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國道計程收費的實施配套、收費站人員安置、以及遠通電收公司履約狀況與服務品質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勞務成本與管理費用浮濫:多位委員質疑國道基金「一般服務費」編列過高,外包人力增加與費用增幅不成比例,恐有變相擴增員額與增加人事支出之嫌。
  • ETC顧問費用必要性:委員質疑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的顧問費用高達1,455萬5,000元,認為其必要性存疑,且顧問未發揮實質作用。
  • 五楊高架工程品質與成本效益:委員質疑五楊高架計畫執行結果與核定計畫差異甚鉅,施工工安事件、品質低落、路面龜裂,且總經費調增但執行率偏低,顯見規劃設計與成本效益分析不周。
  • 收費站人員安置問題:委員關切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收費站人員面臨失業轉職問題,質疑交通部提供的轉置方案名額有限、條件嚴苛,補償金不合理,恐違反勞動基準法。
  • ETC手續費轉嫁問題:委員指出未安裝eTag或餘額不足用路人至非遠通直營門市補繳需額外付5元手續費,且遠通直營門市數量不足,認為不合理,應由遠通自行負擔。
  • ETC個資行銷與隱私權:委員質疑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處理要點允許廠商利用ETC個資進行行銷,嚴重影響用路人隱私權。
  • 預付影像收費制度遭放棄:委員指出國道高速公路局為配合遠通電收推廣eTag,停止新申請的預付式影像收費,且遠通官網未提供相關資訊,以文宣誤導消費者,質疑違背合約。

立法委員發言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質疑費用增加與人力增加不成比例,且編列不符規範。
  • 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研謀防杜惡意逃欠通行費機制,並加強追繳作業,以維基金收益。
  • 關切國道1甲延伸至桃園、龜山及國道1號林口中壢段箱涵拓建工程進度,要求研擬可行方案並加快施工。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批評政府為全國最大派遣戶,派遣拉低薪資,且費用遽增不符規範,應全數刪除。
  • 提案凍結「專案計畫」五分之一,質疑五楊高架工程品質與成本效益評估不實,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十分之一,質疑計畫執行率低,要求提出計畫進程及檢討改進報告。
  • 質疑eTag系統不符招商文件規範,要求交通部全面檢討並徹查失職人員,令遠通依合約完成服務建置。
  • 質疑放棄預付影像收費制度,配合遠通推廣eTag,以詐術蒙騙全民用路人,要求交通部徹查並令遠通提供相關服務。
  • 要求交通部責成遠通電收公司優先錄用既有收費員至判案中心或相關擴大營運編制,落實監督照顧收費員權益。
  • 質疑交通部花錢建置「交通資訊雲」並試營運兩年後委外,形同替遠東企業開發衍生性事業,且該案孳息歸得標廠商所有,複製ETC模式,要求政風單位調查。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凍結「顧問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專案計畫」五分之一;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十分之一。
  • 質疑ETC計程收費的三種繳費方式均圖利遠通,包括eTag享9折優惠、預約儲值吸金、補繳手續費等,要求交通部停止補助台北捷運除興建經費外所有補助,直到開放多卡通使用。
  • 批評中華電信轉投資公司過多,且許多用於酬庸、安插人事,如不動產及建設公司,質疑其掏空資產,要求交通部清理並接受監督。
  • 要求交通部責成台北捷運儘速開放除悠遊卡外其他電子票證之使用,否則停止補助台北捷運除興建經費以外之所有補助。
  • 要求遠通電收未廣設服務據點前,不得向用路人收取任何手續費,包括信用卡自動扣繳,並應於春節前完成改善。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凍結「顧問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專案計畫」五分之一;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十分之一。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力求在2年內使國5平原段側車道完工通車,並評估國道5號平原段(頭城到蘇澳)比照橫向國道不納入計程收費。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研議計程收費上路前3天免予收取過路費,3天後於正式上路1個月內各車輛首次使用國道當天免予收取過路費。
  • 提案建請交通部評估研議於彰化縣境內國道1號與八卦山脈之間增設1條高速公路,以解決交通落後困境。
  • 書面質詢要求交通部評估各收費站車流量,農曆新年前後應優先從車流量最少的收費站開始拆除,並解決eTag閃光問題。
  • 書面質詢建議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研議將五楊高架道路內側車道之雙白線改為白虛線,並加強取締龜速車輛。
  • 書面質詢關切國道3甲線重型機車收費問題,要求交通部擬定相關費率及實施配套措施。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凍結「顧問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專案計畫」五分之一;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十分之一。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研謀防杜惡意逃欠通行費機制,並加強追繳作業,以維基金收益。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力求在2年內使國5平原段側車道完工通車,並評估國道5號平原段(頭城到蘇澳)比照橫向國道不納入計程收費。
  • 提案要求遠通電收未依契約廣設服務據點前,對於未安裝e-tag或已安裝但餘額不足之用路人於其他通路繳交通行費用,不得向用路人收受任何手續費。
  • 質詢中華電信董事長,要求中華電信除了全國4G普及率外,應具體說明偏遠地區高速基地台的建置期程計畫,縮短城鄉差距。
  • 質詢台9線改善工程進度與原住民保留地徵收問題,要求交通部注意期程並多雇用在地就業人口。
  • 質疑eTag呆帳風險由政府吸收,遠通電收零呆帳風險的合約設計不合理。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未來針對所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之公司、子公司、孫公司、財團法人等,未向本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前,不得再進行規劃任何相關釋股計劃。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建議NCC及交通部應整合部會資源,推動4G基地台共站共構,讓業者有償共享政府資源。
  • 質疑國道計程收費僅設3天免費期不足讓民眾適應,且每少收1天基金收入損失,要求交通部增加繳費機制便利民眾。
  • 關切二高樹林收費站裁撤後便道封閉對周邊8萬居民交通的影響,要求交通部提出配套做法。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顧問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五分之一。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力求在2年內使國5平原段側車道完工通車,並評估國道5號平原段(頭城到蘇澳)比照橫向國道不納入計程收費。
  • 質疑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拆除22個收費站,6個月工期將造成交通黑暗期,尤其春節期間車流量大,要求交通部保證交通順暢並提出管制疏運配套。
  • 要求交通部針對春節期間國道3號實施折扣優惠,確保中南部民眾配合車輛分流政策不會負擔加重,且優惠折扣不能比國道1號貴。
  • 關切eTag餘額查詢據點不足,尤其南部地區缺乏查詢車道,且非遠通直營門市繳費需手續費,客服專線付費等問題,要求交通部督促遠通改善。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NCC應研議比照「有線電視普及化基金」的方式,由電信業者收取分攤金,責成中華電信於偏遠地區開設營業據點。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五楊高架道路高乘載車道效益不彰,平日空置而其他車道擁擠,要求儘快評估決策,不要浪費車道。
  • 關切國道計程收費拆除收費站的施工期程對交通的影響,要求做好前段指示工作,避免車道轉換擁擠。
  • 批評國道計程車費率表字體太小、紙張太薄,易生糾紛,要求改善並設計即時計價方式。
  • 質疑交通部和遠通電收公司宣導費用負擔不清,以及遠通儲值利息收入歸屬問題,要求說清楚。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存在必要性,認為其與交通研究單位功能重疊,且薪資過高,建議裁撤。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提供客戶透過手機直接查詢的APP軟體,並且可以立即顯示當次通行費,減少扣款爭議。
  • 提案要求國工局應向環保署盡速申請環評差異分析,取消中山高五楊高架路段高乘載專用車道。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儘速提出合理補償及轉置辦法,並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收費站人員離職。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2週內提供100至103年高速公路車輛通行管理費單位成本或平均利(費)計算方式,及近5年基金賸餘持續下滑之原因。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3個月內研擬國道1甲延伸至桃園、龜山可行路線方案。
  • 提案要求國道新建工程局應於民國105年前完成國道1號林口中壢段既有穿越箱涵拓建工程。
  • 質疑計程車費率表複雜難懂,連部長都無法30秒內算出費用,建議交通部在1、2個月內設計高速公路計程按表,並在過渡期間對計程車免收高速公路費。
  • 質疑行政院退回NCC電信法修正案,要求交通部說明對最後一哩路開放及業者整合的立場,並提供當年中華電信民營化最後一哩路計算標準資料。
  • 質疑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功能疊床架屋,與觀光局功能重疊,且其北京、上海辦事處人員領觀光局薪水,建議裁撤該協會。
  • 提案要求國道新建工程局每3個月將桃園市中正北路交流道南下方向施工進度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3個月內提出中山高速公路林口第一、第二交流道改善規劃方案。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遠通電收門架裝設數量未依期程完成,產生罰金問題,且協調委員會裁決對高公局不利,質疑其公正性。
  • 質疑eTag感應晶片效期、免費提供方式及未來收費的公平性,要求政府預作因應,避免3年後向消費者收費。
  • 關切OBU退費機制,要求遠通電收應提供全額退費至eTag儲值帳戶或退現金的選項,並說明車機本身價值處理方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蘇花改工程承做廠商是否優先聘用在地勞工及原住民,要求公路總局加強要求,並保障原住民勞工權益。
  • 關切蘇花改工程工安事件,要求交通部加強工安管理,並積極處理受傷人員調解事宜。
  • 建議交通部針對春節疏運計畫,特別關心花東地區旅客返鄉過節,要求台鐵局加速公布普悠瑪號增班日期,並鼓勵民眾搭客運至羅東轉火車。
  • 要求中華電信繼續針對偏遠地區提供無線網路服務,特別關心蘭嶼地區的通訊品質,要求台東營業處主動了解改善。
  • 關切中部橫貫公路地質狀況及復建問題,要求交通部加快地質評估報告,並重新評鑑行政院的緩建命令,考慮以高架橋方式修復原有道路。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電信董事長對公司營運狀況(如EPS、殖利率)不夠了解,並批評財政部出售中華電信股票的行為,要求董事長強力捍衛金雞母。
  • 建議中華電信應加強MOD行銷,考慮從廣告收入補貼基本費以推廣業務。
  • 要求中華電信回饋地方,開放楊梅電信研究院宿舍一樓作為新榮里活動中心,彌補政府拓寬道路的經費支出。
  • 肯定中華顧問工程司的技術人才與盈餘狀況,支持其存在價值。
  • 質疑中華電信通訊品質不佳,電話常斷線或無聲,要求調查原因並改善通訊服務。
  • 要求中華電信研發字幕和聲音很大的設備,讓老人家能看得到、聽得到電話訊息,以考慮老人家的難處。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顧問費用」五分之一;凍結「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五分之一。
  • 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於6個月內修改「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處理要點」,避免廠商利用ETC個資進行行銷。
  • 提案要求交通部確實檢討五楊高架建設計畫辦理過程之缺失,並研謀改善措施。
  • 質疑遠通電收公司利息收入歸屬及呆帳責任劃分,批評遠通為衝儲值而要求企業戶預繳高額費用,不合理且風險由政府承擔,要求交通部立刻處理。
  • 批評計程車費率表設計複雜如「康熙辭典」,難以查詢,要求交通部立即改善並提供配套設備,如簡易查詢尺,縮短半年解決時程。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質詢中華電信董事長,要求中華電信配合NCC政策,在河川用地橋梁等公設建築物上設立4G基地台,並一同推動消除民眾疑慮。
  • 質疑花東居民申辦eTag後,因不常使用高速公路,繳費便利性低,且需支付手續費,要求交通部考慮給予優惠。
  • 關切國道計程收費後,用路人逾期未繳通行費的罰款認定標準,並舉例花蓮民眾因未收到通知遭罰3,000元,要求交通部多考量花東居民的特殊情形。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電信服務據點分佈不均,花蓮有4個鄉鎮無服務據點,富里鄉僅營業2天,造成偏遠地區民眾服務不足,形成「一個國家,兩個世界」,要求中華電信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立即改善。
  • 關切eTag扣款成功與否的保障機制,擔心消費者權益受損,以及租車公司與消費者之間權益問題,要求交通部設計新的定型化契約並加強溝通。
  • 建議花蓮車站改建計畫應擴大停車場地設計,解決停車位不足及高費率問題,以利搭火車通勤民眾,並符合節能減碳目標。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ETC計程收費對高鐵台南站周邊民眾不公平,因高鐵站設於山邊,民眾接駁需經國道,新制導致額外負擔,批評其變相漲價且無經濟效益。
  • 批評中華電信通訊品質不佳,電話常斷線或無聲,懷疑有系統性問題,要求調查並改善。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立即停止中華顧問工程司釋出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關作業。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出售台灣世曦股權的動機,認為世曦是賺錢公司,政府應把握主導權,要求部長進行內部調查並停止釋股。
  • 質疑遠通電收未依契約廣設3,600個服務據點,卻讓超商收取手續費,要求交通部從嚴解釋契約,令遠通負責所有手續費。
  • 要求交通部在遠通電收違約罰款訴訟中應更強硬,不僅追討罰款,更應考慮嚴肅懲罰甚至收回營運權,以維政府權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須規定所有信用卡都可以免收手續費以示公平,並要求遠通公司於春節前完成就所有信用卡免收手續費。
  • 批評政府投資或轉投資的公營事業董監事薪水過高,特別點名中華顧問工程司,質疑其業務疊床架屋且為酬庸單位,要求清查並檢討裁撤。
  • 質疑中華電信成立多家子公司、孫公司,將資產出租或進行不動產買賣,是變相掏空國家資產並安插退休人員,要求交通部清理檢討。
  • 批評國道計程收費配套措施不足,計程車費率表複雜難懂,eTag未顯示餘額,且非eTag用戶繳費需手續費,認為政策推動過於倉促,應等一切就緒再實施。
  • 書面質詢關切計程實施措施的宣導、春節疏運壓力測試、計程出租車收費、遠通儲值及繳費問題,要求交通部以更專業、全面性思考因應。
  • 書面質詢要求交通部規定所有信用卡都可以免收手續費以示公平,並應於春節前完成此要求。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支持並努力推動4G基地台共站共構,認為資源應盡可能共享,避免重複投資。
  • 解釋國道計程收費設3天免費期,認為民眾適應問題不大,且考量基金收入不宜延長免費時間。
  • 承諾春節前完成內車道施工,春節期間不會施工,交通應更順暢。
  • 表示春節疏運將維持深夜免收費,並針對國道3號規劃折扣優惠,提高用路人行駛誘因。
  • 回應中華顧問工程司有歷史沿革,主要靠世曦盈餘,政府未提公務預算,但承認用人費佔比升高,並表示對世曦釋股案仍在內部討論,承諾未經立法院同意不會進行。
  • 解釋兩岸觀光旅遊協會是因法規限制,作為在對岸設立官方機構的「白手套」形式。
  • 承諾將要求遠通電收公司檢討企業戶預繳費用過高的問題。
  • 同意將要求遠通電收公司於春節前完成所有銀行信用卡免收手續費。
  • 回應中華電信轉投資公司多因業務分散處理及活化資產,並非酬庸或掏空,但承諾提供書面資料並加強監督。
  • 回應交通資訊雲計畫,強調個資會識別化且不會relist,未來營運模式未定,但要求open data。
  • 承諾中華電信作為最大股東,會善盡社會責任,落實偏遠地區4G基地台建置。
  • 回應台9線改善工程,承諾要求廠商多雇用在地就業人口。
  • 回應花蓮車站停車空間規劃問題,承諾請范次長研究調整。
  • 回應中橫公路地質不穩定,仍在監測評估中,一年內將有評估報告,強調公路興建需慎重考量生態與國土保育。
  • 回應中華電信通訊品質問題,承諾會了解並派專人服務。
  • 回應觀光發展目標,希望105年達到1,000萬人次,長期可容納2,000萬人次以上,但需加強基礎設施,並承諾積極推動原住民地區觀光。

曾大仁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 說明目前87%車輛已使用電子收費設備,未裝設備者可預約登記或後補繳費,提供網路、超商事務機、平信通知、雙掛號等多元繳費管道。
  • 說明欠繳費用到處罰時間約45至60天,設有長補繳期,並會透過簡訊通知餘額不足。
  • 說明樹林收費站廢站後可設交流道,已提供初核意見,公務便道將因行車安全管制。
  • 說明收費站拆除工程工期6個月,春節期間內車道將施工完畢,不會影響春節交通,主線車道可達90公里設計速限。
  • 說明國道計程車費率表將於27日提出點對點新版,並洽商廠商將計程表與計程收費結合,但需半年時間。
  • 說明非eTag客戶至超商繳費需收5元手續費是通路收取,遠通直營店不收,且儲值免手續費。
  • 說明eTag感應晶片有3年保固期,國外經驗顯示使用期限會超過3年,目前免費提供。
  • 說明OBU退費採全額退費至eTag儲值帳戶,若不願使用可退現金。
  • 說明遠通電收門架裝設數量因橫向國道暫緩實施而減少,已完成319座,但有延遲,已處罰,目前正在訴訟。
  • 說明eTag感應異常會有簡訊通知,智慧型手機用戶可透過APP查詢帳號變動情況。
  • 說明租車公司部分,遠通公司已開發類似計程車軟體,大型租車公司已完成,小型公司可透過工會執行,將加強與業者溝通。
  • 說明eTag預先申裝享9折優惠,是實際短收1折,無人補貼,且呆帳風險由政府吸收,遠通需負責追繳動作。
  • 說明高速公路交流道平均距離約5至6公里,20公里優惠路段基本上不會全程走完,並指出台南市要求廢站聲音最高。

李炎松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

  • 說明4G基地台共站共構議題,NCC與政務委員正在協調,但部分地區仍需尋找新的基地站,政府機構可提供處所。
  • 說明中華電信目前有36家轉投資公司,部分因業務分散及活化資產而成立,如不動產及建設公司,但否認有炒作房地產。
  • 說明中華電信未投標交通資訊雲案,因評估風險大,所需投入資料準確度、精確度、涵蓋度要求嚴格,預算遠高於交通部提供,且罰款重。
  • 承諾中華電信在技術可行下,願意配合在河川相關建築物或橋梁上設立基地台。
  • 說明中華電信在偏遠地區設有服務據點,普及服務做得最多,承諾將了解花蓮地區4個鄉鎮無服務據點及富里鄉營業時間不足的問題並改善。
  • 說明中華電信目前行動電話用戶超過1,000萬個,是第一名,營收占比最高為行動電話業務。
  • 說明MOD用戶約122萬戶,因起步較慢,多數家庭使用有線電視,建議從廣告收入補貼基本費以推廣。
  • 承諾將了解楊梅電信研究院提供一樓作為地方活動中心的需求,並研議開放。
  • 承諾會了解並處理許添財委員提出的通訊品質問題,否認中華電信有監聽行為。
  • 說明中華電信在偏遠地區持續建置無線網路,並有參與桃園復興鄉super Wi-Fi計畫,承諾了解蘭嶼通訊品質並改善。
  • 說明中華電信在4G競標中以最高標金得標,在偏遠地區基地台建置方面將本著普及服務精神,縮短城鄉差距,並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交通部對投資事業及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依相關法規辦理,桃園航勤、中華電信、中華快遞、中華顧問工程司及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營運狀況良好。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103年度盈餘大幅減少,主因是台灣世曦釋股導致股利收入減少。
  • 說明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盈餘減少主因是上海、北京物價上漲,租金變高導致支出增加。

郭蔡文 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長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主要業務是工程技術的研發、人才培育及工程技術出版,並提供研發成果給地方政府或工程單位使用。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每年都有盈餘,沒有使用政府公務預算,收入來源主要為子公司盈餘、租金收入和利息收入。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資產淨值減少是因釋股及提列退休金準備,預計釋出台灣世曦51%股權,約7億元。

謝謂君 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董事長

  • 說明協會成立宗旨是促進兩岸觀光交流、協助政府處理兩岸觀光事務,因法規限制,扮演「白手套」角色,其北京、上海辦事處人員薪水由觀光局編列。
  • 說明協會盈餘減少主因是上海、北京租金上漲導致支出增加。
  • 說明茂林三黑產業(紫斑蝶、黑米祭、岩雕)發表會是階段性成功,後續將加強宣傳報導。
  • 說明有成立原住民觀光推動小組,將討論瑪家觀光發展。

彭煥儒 交通部高公局業務組組長

  • 說明ETC招商文件規定利息屬於業者所有,遠通公司預估12年總收入4.08億,目前有短收現象。
  • 說明企業戶預儲金額由遠通與企業自訂契約,但承認遠通要求預繳高額費用不合理,將要求檢討。
  • 說明租車公司部分,遠通公司已開發類似計程車軟體,大型租車公司已做好準備,小型公司可透過工會執行,將加強和業者溝通。

鍾振芳 交通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長本薪15萬,職務加給4萬,年終獎金2個月。

陳少萍 中華顧問工程司主任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資產淨值變少是因為轉投資台灣世曦子公司的收益減少,以及提列退休金準備。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有訂定監督子公司的監督要點,每年進行檢查,並有不定期的查核。

曾錦雄 中華快遞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業務是銀行票據遞送,佔收入99%以上,兩岸貨件業務已回歸中華郵政,公司與中華郵政有角色互補作用。
  • 建議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之必要性及業務回歸中華郵政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建議第五案修正為「應要求遠通公司不得向用路人收受任何手續費」。
  • 建議第八案將「一週」改成「三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

相關後續

  • 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業務總支出:減列「勞務成本」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道路維護作業」2億2,461萬6,000元、「專業服務費」之「國道6號東延至花蓮初步踏勘研究」1,280萬元、「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之「局務簡介」400萬元,共計減列2億4,141萬6,000元,改列為215億9,915萬6,000元。
  • 「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共16億2,448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之顧問費用1,455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編列5億3,140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研議提供民眾多元收回機制,並增加回收據點,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減列「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9,500萬元,改列為75億0,029萬9,000元。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所編專案計畫總計50億4,162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交通部並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各專案計畫之規劃設計與成本效益之評估分析之檢討與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18億1,687萬1,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並請交通部針對各該計畫之核定及規劃提出計畫進程及檢討改進報告,並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26項決議,其中涉及收費站人員安置、國道基金營收成本檢討、國道1甲延伸、林口中壢段箱涵拓建、eTag營運收歸國營、計程收費優惠、欠費追繳、國5平原段收費、電子收費手續費、委外費用、個資權益、五楊高架品質、免費試辦期、彰化高速公路增設、桃園中正北路交流道、林口交流道改善、ETC顧問費、國道費率分流、ETC手續費、免費通行委辦費、免費使用期間、eTag系統合約規範、預付影像收費、收費員轉置、呆帳情形等議題。
  • 中華顧問工程司轉投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釋股案,要求交通部應先擬定「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釋股規範」,送交立法院審查同意後,再進行相關釋股事宜。
  • 要求立即停止中華顧問工程司釋出台灣世曦公司股份相關作業。
  • 要求交通部未來進行之轉投資行為(含釋股),必須經交通部核定,並向交通委員會備查後始得進行。
  • 交通部應責成台北捷運儘速開放除悠遊卡外其他電子票證之使用,在台北捷運不能使用其他電子票證前,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應全面停止補助台北捷運除興建經費以外之所有補助。
  • 要求遠通公司未依契約廣設服務據點前,對於未安裝e-tag或已安裝但餘額不足之用路人於其他通路繳交通行費用,應要求遠通公司不得向用路人收受任何手續費,其以所有銀行之信用卡自動扣繳者,亦同,並於春節前完成。
  • 要求交通部須要求遠通公司就所有信用卡都可以免收手續費以示公平,並於春節前完成此要求。
  • 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主動針對遠通公司公開承諾捐贈股權給政府一事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主管機關應要求遠通公司於3個月內研議改善,並於3個月內提出確保將來用路人儲值或是繳納通行費時,都不再有任何手續費用的轉嫁或添加書面報告。
  • 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提供客戶透過手機直接查詢的APP軟體,並且可以立即顯示當次通行費。
  • 要求國工局應向環保署盡速申請環評差異分析,取消中山高五楊高架路段的高乘載專用車道,並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就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之必要性及業務回歸中華郵政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為確保偏遠地區人民之通信權益,交通部及NCC應研議比照「有線電視普及化基金」的方式,由電信業者收取分攤金,責成中華電信於偏遠地區開設營業據點。

討論事項二

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交通部投資或經營之相關事業及捐助之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與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交通部所投資或經營的相關事業以及捐助的財團法人,包括桃園航勤、中華電信、中華快遞、中華顧問工程司及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的最近年度營運與資金運用計畫進行報告與質詢。
  • 核心關切點在於這些機構的經營績效、資金運用、社會責任履行、以及其存在的必要性與政府監督管理機制。

相關爭議

  • 中華顧問工程司存在必要性與薪資問題:委員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的功能與交通研究單位重疊,且員工薪資過高,建議裁撤。
  • 中華顧問工程司釋股世曦計畫:交通部擬將台灣世曦公司釋出股份達51%,委員質疑其正當性,認為世曦為賺錢公司,政府不應喪失主導權,且釋股計畫未經立法院同意。
  • 中華電信轉投資公司過多:委員質疑中華電信旗下36家轉投資公司,部分業務如不動產買賣與電信本業關聯性低,疑為酬庸、安插人事或掏空資產之工具。
  • 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功能疊床架屋:委員質疑該協會功能與觀光局重疊,且其北京、上海辦事處人員領觀光局薪水,認為其存在必要性低,建議裁撤。
  • 中華電信出售股票爭議:財政部擬出售中華電信股票以籌措財源,委員質疑此舉將使國庫喪失長期高額、穩定配息利益,違反公司治理,要求董事長捍衛公司。
  • 中華電信偏遠地區服務不足:委員指出花蓮部分鄉鎮無中華電信服務據點,或營業時間短,造成偏遠地區民眾服務不便,質疑其未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建議NCC及交通部應整合部會資源,推動4G基地台共站共構,讓業者有償共享政府資源。
  • 關切二高樹林收費站裁撤後便道封閉對周邊8萬居民交通的影響,要求交通部提出配套做法。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存在必要性,認為其與交通研究單位功能重疊,且薪資過高,建議裁撤。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資產淨值變少,以及台灣世曦釋股計畫未向立法院報告,要求交通部說明。
  • 質疑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功能疊床架屋,與觀光局功能重疊,建議裁撤。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退回NCC電信法修正案,要求交通部說明對最後一哩路開放及業者整合的立場,並提供當年中華電信民營化最後一哩路計算標準資料。
  • 質疑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功能疊床架屋,與觀光局功能重疊,且其北京、上海辦事處人員領觀光局薪水,建議裁撤該協會。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堅持國道5號平原段收費,將造成該路段成為「蚊子高速公路」,且側車道在假日塞車,增加地方交通衝擊與社會成本,要求不收費並進行評估。
  • 質疑交通部不願承諾在側車道未全線通車前,讓國道5號平原段不收費,且對國1、國3尾端收費的骨牌效應說法不合理。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長年收入不明,且公司盈餘大幅下降,淨值減少8億,要求說明原因。
  • 批評中華顧問工程司計畫出售台灣世曦51%股權未報部准、未向交通委員會報告,質疑其逃避監督,並正式提案反對。
  • 質疑交通部對中華顧問工程司轉投資事業缺乏有效監督機制,兩年前查核報告提出的問題兩年後仍存在,認為交通部派駐人員擺爛。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未來針對所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之公司、子公司、孫公司、財團法人等,未向本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前,不得再進行規劃任何相關釋股計劃。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投資或轉投資的公營事業董監事薪水過高,特別點名中華顧問工程司,質疑其業務疊床架屋且為酬庸單位,要求清查並檢討裁撤。
  • 質疑中華電信成立多家子公司、孫公司,將資產出租或進行不動產買賣,是變相掏空國家資產並安插退休人員,要求交通部清理檢討。
  • 要求交通部把所屬單位每一個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年薪都列個表給交通委員會,並審查其業務。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出售台灣世曦股權的動機,認為世曦是賺錢公司,政府應把握主導權,要求部長進行內部調查並停止釋股。
  • 提案要求立即停止中華顧問工程司釋出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關作業。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批評中華電信轉投資公司過多,且許多用於酬庸、安插人事,如不動產及建設公司,質疑其掏空資產,要求交通部清理並接受監督。
  • 質疑中華電信作為交通部最大股東,卻投資多家與電信無關的建設及不動產公司,美其名為清理資產,實為掏空,要求交通部接受監督。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未來進行之轉投資行為(含釋股),必須經交通部核定,並向交通委員會備查後始得進行。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資訊雲計畫設計不當,讓中華電信不敢投標,最終由遠傳標到,將使遠東企業掌握全國交通資訊,形成獨大怪獸,且其孳息歸廠商所有,複製ETC模式,要求政風單位調查。
  • 要求交通部停止世曦釋股,批評其民營化計畫不透明,且釋股後可能由財團、中資或政黨資金掌控,影響國家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機關的自主性。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NCC應研議比照「有線電視普及化基金」的方式,由電信業者收取分攤金,責成中華電信於偏遠地區開設營業據點。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質詢中華電信董事長,要求中華電信配合NCC政策,在河川用地橋梁等公設建築物上設立4G基地台,並一同推動消除民眾疑慮。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中華電信繼續針對偏遠地區提供無線網路服務,特別關心蘭嶼地區的通訊品質,要求台東營業處主動了解改善。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電信董事長對公司營運狀況(如EPS、殖利率)不夠了解,並批評財政部出售中華電信股票的行為,要求董事長強力捍衛金雞母。
  • 建議中華電信應加強MOD行銷,考慮從廣告收入補貼基本費以推廣業務。
  • 要求中華電信回饋地方,開放楊梅電信研究院宿舍一樓作為新榮里活動中心,彌補政府拓寬道路的經費支出。
  • 肯定中華顧問工程司的技術人才與盈餘狀況,支持其存在價值。
  • 要求中華電信研發字幕和聲音很大的設備,讓老人家能看得到、聽得到電話訊息,以考慮老人家的難處。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建議觀光局應積極推動觀光事業,規劃茂林三黑產業、谷川大橋、永久屋等原住民地區地標型景點,並落實原住民觀光推動小組會議,加強宣傳行銷。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詢中華電信董事長,要求中華電信除了全國4G普及率外,應具體說明偏遠地區高速基地台的建置期程計畫,縮短城鄉差距,並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未來針對所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之公司、子公司、孫公司、財團法人等,未向本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前,不得再進行規劃任何相關釋股計劃。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電信服務據點分佈不均,花蓮有4個鄉鎮無服務據點,富里鄉僅營業2天,造成偏遠地區民眾服務不足,形成「一個國家,兩個世界」,要求中華電信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立即改善。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中華電信通訊品質不佳,電話常斷線或無聲,懷疑有系統性問題,要求調查並改善。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支持並努力推動4G基地台共站共構,認為資源應盡可能共享,避免重複投資。
  • 回應中華顧問工程司有歷史沿革,主要靠世曦盈餘,政府未提公務預算,但承認用人費佔比升高,並表示對世曦釋股案仍在內部討論,承諾未經立法院同意不會進行。
  • 解釋兩岸觀光旅遊協會是因法規限制,作為在對岸設立官方機構的「白手套」形式。
  • 回應中華電信轉投資公司多因業務分散處理及活化資產,並非酬庸或掏空,但承諾提供書面資料並加強監督。
  • 回應交通資訊雲計畫,強調個資會識別化且不會relist,未來營運模式未定,但要求open data。
  • 承諾中華電信作為最大股東,會善盡社會責任,落實偏遠地區4G基地台建置。
  • 回應花蓮車站停車空間規劃問題,承諾請范次長研究調整。
  • 回應觀光發展目標,希望105年達到1,000萬人次,長期可容納2,000萬人次以上,但需加強基礎設施,並承諾積極推動原住民地區觀光。
  • 回應中橫公路地質不穩定,仍在監測評估中,一年內將有評估報告,強調公路興建需慎重考量生態與國土保育。
  • 回應台9線改善工程,承諾要求廠商多雇用在地就業人口。
  • 回應中華電信通訊品質問題,承諾會了解並派專人服務。

李炎松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

  • 說明4G基地台共站共構議題,NCC與政務委員正在協調,但部分地區仍需尋找新的基地站,政府機構可提供處所。
  • 說明中華電信目前有36家轉投資公司,部分因業務分散及活化資產而成立,如不動產及建設公司,但否認有炒作房地產。
  • 說明中華電信未投標交通資訊雲案,因評估風險大,所需投入資料準確度、精確度、涵蓋度要求嚴格,預算遠高於交通部提供,且罰款重。
  • 承諾中華電信在技術可行下,願意配合在河川相關建築物或橋梁上設立基地台。
  • 承諾將了解花蓮地區4個鄉鎮無服務據點及富里鄉營業時間不足的問題並改善,並強調中華電信在偏遠地區普及服務做得最多。
  • 說明中華電信目前行動電話用戶超過1,000萬個,是第一名,營收占比最高為行動電話業務,MOD用戶約122萬戶。
  • 承諾將了解楊梅電信研究院提供一樓作為地方活動中心的需求,並研議開放。
  • 承諾會了解並處理許添財委員提出的通訊品質問題,否認中華電信有監聽行為。
  • 說明中華電信在偏遠地區持續建置無線網路,並有參與桃園復興鄉super Wi-Fi計畫,承諾了解蘭嶼通訊品質並改善。
  • 說明中華電信在4G競標中以最高標金得標,在偏遠地區基地台建置方面將本著普及服務精神,縮短城鄉差距,並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交通部對投資事業及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依相關法規辦理,桃園航勤、中華電信、中華快遞、中華顧問工程司及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營運狀況良好。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103年度盈餘大幅減少,主因是台灣世曦釋股導致股利收入減少。
  • 說明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盈餘減少主因是上海、北京物價上漲,租金變高導致支出增加。

郭蔡文 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長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主要業務是工程技術的研發、人才培育及工程技術出版,並提供研發成果給地方政府或工程單位使用。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每年都有盈餘,沒有使用政府公務預算,收入來源主要為子公司盈餘、租金收入和利息收入。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資產淨值減少是因釋股及提列退休金準備,預計釋出台灣世曦51%股權,約7億元。

謝謂君 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董事長

  • 說明協會成立宗旨是促進兩岸觀光交流、協助政府處理兩岸觀光事務,因法規限制,扮演「白手套」角色,其北京、上海辦事處人員薪水由觀光局編列。
  • 說明協會盈餘減少主因是上海、北京租金上漲導致支出增加。
  • 說明茂林三黑產業(紫斑蝶、黑米祭、岩雕)發表會是階段性成功,後續將加強宣傳報導。
  • 說明有成立原住民觀光推動小組,將討論瑪家觀光發展。

鍾振芳 交通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長本薪15萬,職務加給4萬,年終獎金2個月。

陳少萍 中華顧問工程司主任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資產淨值變少是因為轉投資台灣世曦子公司的收益減少,以及提列退休金準備。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有訂定監督子公司的監督要點,每年進行檢查,並有不定期的查核。

曾錦雄 中華快遞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業務是銀行票據遞送,佔收入99%以上,兩岸貨件業務已回歸中華郵政,公司與中華郵政有角色互補作用。
  • 建議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之必要性及業務回歸中華郵政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中華顧問工程司轉投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釋股案,要求交通部應先擬定「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釋股規範」,送交立法院審查同意後,再進行相關釋股事宜。
  • 要求立即停止中華顧問工程司釋出台灣世曦公司股份相關作業。
  • 要求交通部未來進行之轉投資行為(含釋股),必須經交通部核定,並向交通委員會備查後始得進行。
  • 交通部應責成台北捷運儘速開放除悠遊卡外其他電子票證之使用,在台北捷運不能使用其他電子票證前,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應全面停止補助台北捷運除興建經費以外之所有補助。
  • 要求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就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之必要性及業務回歸中華郵政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為確保偏遠地區人民之通信權益,交通部及NCC應研議比照「有線電視普及化基金」的方式,由電信業者收取分攤金,責成中華電信於偏遠地區開設營業據點。

討論事項三

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國道計程收費各項準備工作執行情形與業務」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交通部國道計程收費的各項準備工作執行情形與業務進行報告與質詢。
  • 核心關切點在於計程收費系統建置與查核驗證、費率方案與配套、服務規劃與繳費方式、收費站重置、溝通宣導及實施後效益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計程收費轉換期免收費爭議:委員建議計程收費上路前3天免收過路費,3天後於正式上路1個月內各車輛首次使用國道當天免收,讓用路人適應,但交通部考量基金收入不宜延長。
  • 收費站拆除工程對交通的影響:委員質疑計程收費上路後拆除22個收費站,6個月工期將造成交通黑暗期,尤其春節期間車流量大,要求交通部保證交通順暢並提出管制疏運配套。
  • 計程車費率表複雜難懂:委員批評計程車費率表字體太小、紙張太薄、查詢複雜,易生糾紛,要求改善並設計即時計價方式。
  • ETC手續費轉嫁問題:委員指出未安裝eTag或餘額不足用路人至非遠通直營門市補繳需額外付5元手續費,且遠通直營門市數量不足,信用卡自動扣繳也有手續費,認為不合理,應由遠通自行負擔。
  • ETC個資行銷與隱私權:委員質疑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處理要點允許廠商利用ETC個資進行行銷,嚴重影響用路人隱私權。
  • eTag系統未符招商文件規範:委員指出eTag系統不符招商文件所訂「不宜限制車內設備單元只登記一車使用」、「能告知用路人其功能正常或可能之異常狀況」、「有告知或提醒用路人交易狀態之功能」等規定,尤其48小時才能確認扣款成功與否,質疑其服務便利性。
  • 預付影像收費制度遭放棄:委員指出國道高速公路局為配合遠通電收推廣eTag,停止新申請的預付式影像收費,且遠通官網未提供相關資訊,以文宣誤導消費者,質疑違背合約。
  • 收費站人員優先錄用爭議:委員質疑遠通電收公司未依合約優先錄用既有收費員至判案中心或相關擴大營運編制,未落實照顧收費員權益。
  • ETC呆帳問題:委員指出103年度通行費收入減少且呆帳費用預估與實際不符,要求交通部研擬檢討及改進方案。
  • 五楊高架高乘載車道效益問題:委員質疑五楊高架道路高乘載車道效益不彰,平日空置而其他車道擁擠,要求儘快評估決策,不要浪費車道。
  • 國道5號平原段收費公平性:委員批評交通部堅持國道5號平原段收費,將造成該路段成為「蚊子高速公路」,且側車道在假日塞車,增加地方交通衝擊與社會成本,要求不收費並進行評估。
  • eTag感應晶片效期與未來收費:委員質疑eTag感應晶片效期、免費提供方式及未來收費的公平性,要求政府預作因應,避免3年後向消費者收費。
  • ETC呆帳風險歸屬:委員質疑eTag呆帳風險由政府吸收,遠通電收零呆帳風險的合約設計不合理。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道計程收費僅設3天免費期不足讓民眾適應,且每少收1天基金收入損失,要求交通部增加繳費機制便利民眾。
  • 關切二高樹林收費站裁撤後便道封閉對周邊8萬居民交通的影響,要求交通部提出配套做法。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拆除22個收費站,6個月工期將造成交通黑暗期,尤其春節期間車流量大,要求交通部保證交通順暢並提出管制疏運配套。
  • 要求交通部針對春節期間國道3號實施折扣優惠,確保中南部民眾配合車輛分流政策不會負擔加重,且優惠折扣不能比國道1號貴。
  • 關切eTag餘額查詢據點不足,尤其南部地區缺乏查詢車道,且非遠通直營門市繳費需手續費,客服專線付費等問題,要求交通部督促遠通改善。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五楊高架道路高乘載車道效益不彰,平日空置而其他車道擁擠,要求儘快評估決策,不要浪費車道。
  • 關切國道計程收費拆除收費站的施工期程對交通的影響,要求做好前段指示工作,避免車道轉換擁擠。
  • 批評國道計程車費率表字體太小、紙張太薄,易生糾紛,要求改善並設計即時計價方式。
  • 質疑交通部和遠通電收公司宣導費用負擔不清,以及遠通儲值利息收入歸屬問題,要求說清楚。
  • 提案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提供客戶透過手機直接查詢的APP軟體,並且可以立即顯示當次通行費,減少扣款爭議。
  • 提案要求國工局應向環保署盡速申請環評差異分析,取消中山高五楊高架路段高乘載專用車道。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質疑計程車費率表複雜難懂,連部長都無法30秒內算出費用,建議交通部在1、2個月內設計高速公路計程按表,並在過渡期間對計程車免收高速公路費。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堅持國道5號平原段收費,將造成該路段成為「蚊子高速公路」,且側車道在假日塞車,增加地方交通衝擊與社會成本,要求不收費並進行評估。
  • 質疑交通部不願承諾在側車道未全線通車前,讓國道5號平原段不收費,且對國1、國3尾端收費的骨牌效應說法不合理。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遠通電收門架裝設數量未依期程完成,產生罰金問題,且協調委員會裁決對高公局不利,質疑其公正性。
  • 質疑eTag感應晶片效期、免費提供方式及未來收費的公平性,要求政府預作因應,避免3年後向消費者收費。
  • 關切OBU退費機制,要求遠通電收應提供全額退費至eTag儲值帳戶或退現金的選項,並說明車機本身價值處理方式。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質疑花東居民申辦eTag後,因不常使用高速公路,繳費便利性低,且需支付手續費,要求交通部考慮給予優惠。
  • 關切國道計程收費後,用路人逾期未繳通行費的罰款認定標準,並舉例花蓮民眾因未收到通知遭罰3,000元,要求交通部多考量花東居民的特殊情形。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ETC計程收費對高鐵台南站周邊民眾不公平,因高鐵站設於山邊,民眾接駁需經國道,新制導致額外負擔,批評其變相漲價且無經濟效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道計程收費配套措施不足,計程車費率表複雜難懂,eTag未顯示餘額,且非eTag用戶繳費需手續費,認為政策推動過於倉促,應等一切就緒再實施。
  • 要求交通部須規定所有信用卡都可以免收手續費以示公平,並要求遠通公司於春節前完成就所有信用卡免收手續費。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遠通電收未依契約廣設3,600個服務據點,卻讓超商收取手續費,要求交通部從嚴解釋契約,令遠通負責所有手續費。
  • 要求交通部在遠通電收違約罰款訴訟中應更強硬,不僅追討罰款,更應考慮嚴肅懲罰甚至收回營運權,以維政府權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遠通電收公司利息收入歸屬及呆帳責任劃分,批評遠通為衝儲值而要求企業戶預繳高額費用,不合理且風險由政府承擔,要求交通部立刻處理。
  • 批評計程車費率表設計複雜如「康熙辭典」,難以查詢,要求交通部立即改善並提供配套設備,如簡易查詢尺,縮短半年解決時程。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ETC計程收費的三種繳費方式均圖利遠通,包括eTag享9折優惠、預約儲值吸金、補繳手續費等,要求交通部停止補助台北捷運除興建經費外所有補助,直到開放多卡通使用。
  • 要求遠通電收未廣設服務據點前,不得向用路人收取任何手續費,包括信用卡自動扣繳,並應於春節前完成改善。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eTag扣款成功與否的保障機制,擔心消費者權益受損,以及租車公司與消費者之間權益問題,要求交通部設計新的定型化契約並加強溝通。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解釋國道計程收費設3天免費期,認為民眾適應問題不大,且考量基金收入不宜延長免費時間。
  • 承諾春節前完成內車道施工,春節期間不會施工,交通應更順暢。
  • 表示春節疏運將維持深夜免收費,並針對國道3號規劃折扣優惠,提高用路人行駛誘因。
  • 承諾將要求遠通電收公司檢討企業戶預繳費用過高的問題。
  • 同意將要求遠通電收公司於春節前完成所有銀行信用卡免收手續費。
  • 回應國道5號塞車根本問題在雪隧容量不足,實施計程收費後會持續觀察3至6個月,若有困難會再調整。
  • 回應eTag免費提供不影響公平性,關鍵在於電子收費政策最終目標是減少呆帳,方便用路人。
  • 回應eTag呆帳風險由政府吸收,因遠通作為勞務服務提供者,不具追帳公權力。

曾大仁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 說明目前87%車輛已使用電子收費設備,未裝設備者可預約登記或後補繳費,提供網路、超商事務機、平信通知、雙掛號等多元繳費管道。
  • 說明欠繳費用到處罰時間約45至60天,設有長補繳期,並會透過簡訊通知餘額不足。
  • 說明樹林收費站廢站後可設交流道,已提供初核意見,公務便道將因行車安全管制。
  • 說明收費站拆除工程工期6個月,春節期間內車道將施工完畢,不會影響春節交通,主線車道可達90公里設計速限。
  • 說明國道計程車費率表將於27日提出點對點新版,並洽商廠商將計程表與計程收費結合,但需半年時間。
  • 說明非eTag客戶至超商繳費需收5元手續費是通路收取,遠通直營店不收,且儲值免手續費。
  • 說明eTag感應晶片有3年保固期,國外經驗顯示使用期限會超過3年,目前免費提供。
  • 說明OBU退費採全額退費至eTag儲值帳戶,若不願使用可退現金。
  • 說明遠通電收門架裝設數量因橫向國道暫緩實施而減少,已完成319座,但有延遲,已處罰,目前正在訴訟。
  • 說明eTag感應異常會有簡訊通知,智慧型手機用戶可透過APP查詢帳號變動情況。
  • 說明租車公司部分,遠通公司已開發類似計程車軟體,大型租車公司已做好準備,小型公司可透過工會執行,將加強和業者溝通。
  • 說明eTag預先申裝享9折優惠,是實際短收1折,無人補貼,且呆帳風險由政府吸收,遠通需負責追繳動作。
  • 說明高速公路交流道平均距離約5至6公里,20公里優惠路段基本上不會全程走完,並指出台南市要求廢站聲音最高。

彭煥儒 交通部高公局業務組組長

  • 說明ETC招商文件規定利息屬於業者所有,遠通公司預估12年總收入4.08億,目前有短收現象。
  • 說明企業戶預儲金額由遠通與企業自訂契約,但承認遠通要求預繳高額費用不合理,將要求檢討。
  • 說明租車公司部分,遠通公司已開發類似計程車軟體,大型租車公司已做好準備,小型公司可透過工會執行,將加強和業者溝通。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建議第五案修正為「應要求遠通公司不得向用路人收受任何手續費」。
  • 建議第八案將「一週」改成「三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

相關後續

  • 國道將實施3天(12月30日零時~1月1日24時)暫停收費,期間ETC各項服務不中斷。
  • 要求遠通公司未依契約廣設服務據點前,對於未安裝e-tag或已安裝但餘額不足之用路人於其他通路繳交通行費用,應要求遠通公司不得向用路人收受任何手續費,其以所有銀行之信用卡自動扣繳者,亦同,並於春節前完成。
  • 要求交通部須要求遠通公司就所有信用卡都可以免收手續費以示公平,並於春節前完成此要求。
  • 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主動針對遠通公司公開承諾捐贈股權給政府一事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主管機關應要求遠通公司於3個月內研議改善,並於3個月內提出確保將來用路人儲值或是繳納通行費時,都不再有任何手續費用的轉嫁或添加書面報告。
  • 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提供客戶透過手機直接查詢的APP軟體,並且可以立即顯示當次通行費。
  • 要求國工局應向環保署盡速申請環評差異分析,取消中山高五楊高架路段的高乘載專用車道,並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30602
卷/期/冊
103/6/2
發布日期
2014-01-16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