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預算與文化部施政報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2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103年度教育部主管各項校務基金、醫院作業基金、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多數照案通過並附帶多項通案及個別決議。文化部部長龍應台亦針對獨立書店、台灣文學國際化、兩岸文化交流、服貿協議對出版業影響、台灣品牌團隊計畫及澎湖天后宮修復等議題進行報告與備詢,委員們就多項議題提出質疑並要求文化部提交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教育部主管各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主管的52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等,重點在於檢討各基金的財務運作、績效、資源分配與政策執行成效。
- 關注高等教育人才供需、大學自籌能力、頂尖大學計畫效益、少子化衝擊、特殊教育資源、學產土地管理、運動彩券營運及體育人才培訓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 高等教育人才供需失衡:博士生供過於求,需探討如何提升創新能力及處理失衡危機。
- 大學校務基金財務困境:大學數量倍增但資源增加有限,需檢討放寬財務運作限制。
- 頂尖大學計畫成效不彰:延攬人才經費多用於留任現職教師,未達預期延攬國際學者目標,且審核機制對人文社會科學類學校不友善。
- 少子化對大學衝擊:退場機制不應只針對私校,國立大學也應研議整併計畫,並鼓勵發展特色。
- 學產基金管理效率低落:學產土地遭佔用面積未明顯減少,積欠款項催收率低,基金營運績效不彰。
- 運動發展基金執行成效不佳:培訓體育運動人才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運動彩券銷售狀況不佳導致盈餘未達標,且第一屆發行機構拖欠保證金並進行訴訟。
- 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預算凍結:多所大學因管理費用、專業服務費、公共關係費、工程經費或設備計畫編列不當,導致部分預算被凍結,要求提交書面報告說明改善。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高等人才供需失衡問題,提升創新能力。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修正大學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放寬財務運作限制以擴增資源。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頂尖大學計畫延攬人才項目成果,確保名實相符。
- 提案要求台灣大學提出解決體育館噪音擾民與自行車停放問題的具體辦法。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正檢討「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審議機制,導正「重理工、輕人文」風氣。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研議因應少子化衝擊的制度,包含國立大學的退場、整併計畫,並探討鬆綁法規鼓勵大學發展特色。
- 提案建議教育部鼓勵大專院校增設手語選修學分及語言學程,保障手語地位。
- 提案建議教育部開放國立大學招收陸生3年制學士班,並以國立台灣戲曲學院為先,不受陸生比例限制。
- 提案建議教育部鼓勵大學在入學管道提供名額優先錄取在地弱勢高中職學生,以達就近入學就業。
- 提案要求教育部加強督導社教機構提升基金成效,落實設置目標。
- 提案建議教育部及台灣圖書館研議提升中山樓營運績效計畫,擴大參觀時間與服務,加強行銷推廣。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連署陳學聖委員關於頂尖大學計畫審議機制及少子化因應策略的提案。
- 連署陳學聖委員關於提升社教機構基金成效及中山樓營運績效的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參與大學系統的國立大學明確標示配合系統所需收支,並提出成果和未來目標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研議校務基金預算書如何揭露公共關係費資訊,並落實於編製作業。
- 提案要求教育部責成各大學應依勞基法保障研究計畫兼任助理等學生助理的勞動權益。
- 提案要求台灣大學加強自籌經費比例,並提出改善計畫書。
- 提案要求政治大學就「國際大學城計畫」及「水岸電梯」未來使用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就財務情況改進方案與兩岸交流活動檢討(含「兩岸清華交流中心」建置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就共同管道相關工程進度、預算執行及完工時間提出書面報告,並明確標示預算科目。
- 提案要求清華大學就校務推動如何與學生自治團體合作及強化學生校務參與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大學就重大資本門支出計畫及經費控管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央大學校務基金部分服務費用,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積極檢討改進,達成每年減少遭佔用面積10%的目標。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謹慎估列獎助教育支出計畫預算,避免鉅額超支。
- 提案建議學產基金研謀多元標租方案,提升台北市南港線永春站捷運聯合開發案店面及車位出租率。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具體規範,提升學生助理勞動權益為制度性規定。
- 提案要求台灣大學於1個月內就竹北分部土地使用提出規劃及期程。
- 提案要求交通大學檢討改善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預算流用情形,並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海洋大學檢討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編列與規範不符問題,並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東華大學立即進行校區建築物全面性公共安全檢驗、申報及改善工作,並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學產基金部分獎助教育支出計畫,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加強人力有效運用及管理,強化業務控管與監督。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於1個月內清查學產土地租用及遭佔用情形,並提出管理運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儘速建立完善債權控管及催收機制,積極追繳積欠款項。
- 提案要求體育署針對運動彩券營運提出改進計畫,並提交書面報告。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連署陳淑慧委員關於學生助理勞動權益的提案。
- 連署孔文吉委員關於凍結台大法律學院及社科院新建工程經費的提案。
- 連署孔文吉委員關於凍結台大附設作業組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經費的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部分管理及總務費用,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
- 連署鄭麗君委員關於大學系統、公共關係費揭露、學生勞動權益、台大自籌經費、政大國際大學城計畫、清華大學財務與兩岸交流、清華大學共同管道工程、清華大學學生校務參與、交通大學經費控管及中央大學服務費用凍結的提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高等人才供需、校務基金條例修正及頂尖大學計畫檢討的提案。
- 連署陳學聖委員關於手語選修學分、陸生來台及偏鄉弱勢學生錄取的提案。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暨社會科學院第二期新建工程及購置圖書儀器設備經費20%,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附設作業組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經費20%,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台灣大學體育館噪音及停車問題的提案。
- 連署鄭天財委員關於台灣大學配合原住民族文物聯合展覽的提案。
- 連署呂玉玲委員關於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經費自籌能力的提案。
- 連署呂玉玲委員關於學產基金清理佔用計畫的提案。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補助內容檢視的提案。
- 連署陳淑慧委員關於運動彩券營運改進計畫的提案。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高等人才供需、校務基金條例修正及頂尖大學計畫檢討的提案。
- 連署陳學聖委員關於頂尖大學計畫審議機制及少子化因應策略的提案。
- 提案要求國立台灣大學積極配合中央研究院、文化部等單位聯合展覽原住民族各族文物。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台灣大學體育館噪音及停車問題的提案。
- 連署陳淑慧委員關於台灣大學竹北分部土地使用規劃的提案。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社教機構組織編制及研究人力擴增的提案。
- 連署陳學聖委員關於提升社教機構基金成效及中山樓營運績效的提案。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補助內容檢視的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鄭麗君委員關於大學系統、公共關係費揭露、學生勞動權益、台大自籌經費、政大國際大學城計畫、清華大學財務與兩岸交流、清華大學共同管道工程、清華大學學生校務參與、交通大學經費控管及中央大學服務費用凍結的提案。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各博物館組織編制,擴增研究人力,強化教育功能。
- 提案要求教育部將各館營運績效納入社教機構基金補助參考依據,發揮監督考核功能。
- 提案要求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檢討人力配置妥適性,評估非典型人力進用合理性與必要性。
- 提案要求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參酌以往年度實收情形設定門票收入目標,並充分運用維護展場設施。
- 提案要求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有效開源節流,加強經費使用效能,減少浪費。
- 提案要求教育部輔導設有夜間部學校及早轉型進修部,並訂明相關程序及期限。
- 提案要求教育部責成各特殊教育學校儘速改善師資不足問題,配置足額教師。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檢討獎助教育支出計畫預算編列不足問題,確實依規定辦理。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加強人力有效運用及管理,強化業務控管與監督。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於1個月內清查學產土地租用及遭佔用情形,並提出管理運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儘速研謀建立完善債權控管及催收機制,積極追繳歷年積欠款項。
- 連署林佳龍委員關於學產基金謹慎估列預算及研謀多元標租方案的提案。
- 連署陳亭妃委員關於運動發展基金檢討改善報告及運動彩券弊案檢討的提案。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連署鄭麗君委員關於學生勞動權益的提案。
- 連署鄭麗君委員關於台大自籌經費的提案。
- 提案凍結台灣大學校務基金部分專業服務費及公共關係費,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
- 連署鄭麗君委員關於特殊教育學生教學環境改善的提案。
- 提案凍結國立聯合大學校務基金部分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聯合大學於2週內提交新生註冊人數減少檢討報告與因應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台灣藝術大學演藝廳整修工程預算,要求檢討原因並積極改善。
- 提案要求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於2週內提交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成功大學附設醫院於2週內提交斗六分院連年虧損及契僱人員問題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於2週內提交興建計畫延宕及新民院區規劃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教育部輔導設有夜間部學校及早轉型進修部,並訂明相關程序及期限。
- 提案要求教育部責成各特殊教育學校儘速改善師資不足問題,配置足額教師。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檢討獎助教育支出計畫預算編列不足問題,確實依規定辦理。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加強人力有效運用及管理,強化業務控管與監督。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於1個月內清查學產土地租用及遭佔用情形,並提出管理運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學產基金儘速研謀建立完善債權控管及催收機制,積極追繳歷年積欠款項。
- 提案要求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於2週內提交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檢討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體育署針對運動發展基金應更積極輔導新發行機構,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委員會。
- 提案建議體育署檢討改善運動彩券相關催繳作業暨管理機制,避免重蹈覆轍。
- 提案建議體育署針對運動彩券弊案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加速修訂條文並落實督導機制。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高等人才供需、校務基金條例修正及頂尖大學計畫檢討的提案。
- 連署陳學聖委員關於手語選修學分、陸生來台及偏鄉弱勢學生錄取的提案。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台灣大學體育館噪音及停車問題的提案。
- 連署陳淑慧委員關於台灣大學竹北分部土地使用規劃的提案。
- 連署蔣乃辛委員關於社教機構組織編制及研究人力擴增的提案。
- 提案要求體育署確實辦理落實各項培訓體育運動人才業務,強化基金管理運作功能。
- 提案要求體育署就第2屆運動彩券發行運作提出相關計畫報告,全面檢討以提振銷售量。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連署鄭天財委員關於台灣大學配合原住民族文物聯合展覽的提案。
- 提案要求台灣大學應積極檢討彈性薪資經費運用方式,適度增加延聘國外優秀教研人才。
- 連署陳淑慧委員關於台灣大學竹北分部土地使用規劃的提案。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研謀對策以提升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經費自籌能力。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加強執行學產基金清理佔用計畫,擇定高價值土地優先清理。
- 提案要求體育署再次深入檢討運動彩券相關催繳作業暨管理機制,避免重蹈覆轍。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大學應加強自籌經費占總經費之再提升5%,並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書。
- 提案要求加強社教及文化機構間之館際合作,並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書。
- 提案要求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所轄特殊教育學校儘速改善未依規定配置足額教師問題。
- 提案建議學產基金宜謹慎參照景氣狀況等因素,妥為估列預算,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議學產基金研謀多元標租方案,提升台北市南港線永春站捷運聯合開發案店面及車位出租率,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議教育部提高2014年仁川亞洲運動會爭取10面金牌的績效目標值。
- 提案建議體育署更積極輔導新發行機構,及早發現問題並研議對策,並於3個月內提出「運動彩卷銷售具體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52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通案決議13項。
-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決議1項。
- 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決議1項。
-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決議1項。
- 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決議8項。
-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決議4項。
- 學產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決議9項。
- 運動發展基金照案通過,並通過決議10項。
- 多項決議要求相關單位在1週至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或改善計畫,部分預算凍結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二
文化部部長報告並備質詢 (含獨立書店、台灣文學國際化、兩岸文化交流、服貿協議對出版業影響、台灣品牌團隊計畫及澎湖天后宮修復等議題)
核心議題
- 文化部部長就獨立書店扶植、台灣文學國際推廣、文化部赴中國考察成果、服貿協議對出版業及閱讀生態影響、台灣品牌團隊計畫執行成效及國定古蹟澎湖天后宮修復進度進行報告。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獨立書店的效益與推廣策略、兩岸文化交流的定位與名義、服貿協議對台灣文化產業的實質衝擊、文化部「文創總動員」計畫的具體內容與跨部會協調,以及文化資產保存的專業性與監督機制。
相關爭議
- 獨立書店的推廣效益與永續性:委員肯定政策立意,但質疑偏鄉推廣不足及書店財務可行性,文化部則強調其燭光效應與輔導機制。
- 兩岸共同申請世界遺產的定位:陳亭妃委員質疑台灣以何名義與中國合作申遺,擔憂台灣地位被矮化為「中國台灣」,部長則表示需透過談判尋求平等互重方式。
- 服貿協議對文化產業的衝擊:委員擔憂印刷業開放對出版業的間接影響、翻譯業開放對台灣翻譯人才及文學走向世界的影響,以及陸資可能透過合夥經營文化場館影響創作自由;文化部則強調投審會把關機制,並認為台灣文化體質不會受影響。
- 文化部「文創總動員」計畫的具體性:委員質疑該計畫缺乏明確的短中長期目標、預算規劃及跨部會協調機制,認為文化部應更積極主導,而非僅依賴行政院長主持會報。
- 台灣品牌團隊缺乏原住民族代表:孔文吉委員質疑文化部選出的5個品牌團隊未包含原住民族樂舞團隊,建議應扶植具國家品牌的原住民族團隊。
- 澎湖天后宮修復爭議與調查小組公正性:段宜康委員質疑文化部在未調查前即發布澄清稿,且調查小組成員多為原審議委員,恐有包庇設計不當之嫌,部長則強調專家投入與前後銜接的必要性。
- 文化部施政成效與民意落差:委員指出部長自評盡心盡力100分,但民眾滿意度僅26.7%,質疑文化部應檢討如何讓人民感受文化發展。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獨立書店、藝術銀行及國民記憶庫等新政策。
- 質疑獨立書店推動方式應考量偏鄉,並建議扶植具國家品牌的原住民族樂舞團隊。
- 支持兩岸在申遺、出版、流行音樂、電視電影等領域合作,強調知己知彼。
- 建議政府將聖誕節列為國定假日,增加民眾休息時間。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批評台灣聖誕節慶祝方式扭曲原意,淪為狂歡消費,地方政府應檢討預算運用。
- 支持獨立書店構想,但擔憂國人閱讀習慣不佳及書店財務可行性,建議文化部定期做閱讀調查報告,並與公共圖書館合作建立網絡關係。
- 建議兩岸出版品交流應努力讓台灣書籍進入大陸市場,而非僅限制簡體書進口。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赴大陸考察預算執行率低,部長任內未曾赴陸考察。
- 建議部長赴陸交流應展現台灣文化優勢,如中華文化保存、多元文化落實及正體字正統性,並整理台灣優於中國的文化強項作為交流重點。
- 建議文化部規劃20條深度人文行走路線,推動文化觀光。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注文創總動員計畫,質疑其是否涵蓋15+1產業,並要求明確的短中長期目標與產值目標。
- 擔憂文化部難以主導跨部會協調,建議行政院應成立專案小組推動文創總動員。
- 建議文化部重視產業文創化,將文化元素融入現有產業以提高附加價值。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文化部部長提出兩岸共同申請世界遺產的定位與名義,擔憂台灣地位被矮化為「中國台灣」。
- 批評部長對重大議題無法明確說明立場,似有欺瞞台灣人民之嫌。
- 質疑部長自評盡心盡力100分,但民眾對文化部滿意度僅26.7%,成效與感受有落差。
- 要求部長就兩岸共同申遺的定位和名義提出明確回答,並對施政成效與民意落差進行檢討。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服貿協議開放翻譯業對台灣翻譯人才培訓及台灣文學走向世界的衝擊,批評文化部未做評估且未與經濟部溝通。
- 擔憂陸資合夥經營表演場所可能影響台灣獨立表演團體的創作自由,批評文化部評估過於鄉愿。
- 要求政府在服貿協議簽訂前應進行詳細評估並公布,拒絕黑箱談判。
- 強調翻譯業與一國文化發展關係深遠,文化部不應推卸責任。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文學國際化的重要性,建議政府應主動扶植本土作家登上國際舞台。
- 呼籲文化部儘速完成文化基本法立法,確保預算穩定性以推動文化政策。
- 擔憂服貿協議開放印刷及通路業後,陸資可能透過收購台灣通路業者(如博客來)股權,影響台灣民眾個資安全及市場主導權。
- 質疑「文化立國」目標是否僅為口號,強調其為不斷追求的信念。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獨立書店政策主要目的,認為其營利性質與「鄉里文化中心」定位有衝突,且對原住民部落的文學閱讀推廣效益有限。
- 建議文化部應考量台灣整體狀況,特別是偏鄉及原住民族部落的閱讀推廣需求,並可與教會合作作為推廣據點。
- 批評文化部同仁對原住民部落了解不足,政策未考慮偏鄉獨特作法。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信誓旦旦表示服貿協議不開放中國出版業來台,但現行投審機制有漏洞,陸資可能透過第三地或實質控制規避審查。
- 舉例「新經典文化」公司質疑其陸資背景,要求文化部啟動調查。
- 批評部長將責任推給投審機制,顯示不負責任,強調主管機關應負起政策層次責任。
- 要求文化部就個案調查報告及台北機廠公聽會、淡水歷史聚落報告提供明確期限。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施政缺乏重點,提出「國家文創總動員」等新名詞卻無具體計畫、預算與時程,質疑其為「玩具總動員」。
- 回顧文化部過去政策如「7835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兩岸文化論壇」皆成效不彰或失敗。
- 建議文化部應整合政府已投入100億元的「數位典藏及學習」計畫,解決授權及商業模式問題,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引擎。
- 強調文化部應專注於基礎工程,帶領跨部會合作,而非僅是部長的學習之旅,並要求明確的施政目標與規劃。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澎湖天后宮修復爭議的調查小組公正性,批評文化部在未調查前即發布澄清稿,且調查成員多為原審議委員,恐有包庇設計不當之嫌。
- 指出建築師報告顯示灰作摻用水泥造成損壞,但調查卻允許部分摻用水泥,質疑其標準不一。
- 批評文化部將問題歸咎於現場管理,是將責任推給層次最低的問題,要求部長為調查報告背書。
- 質疑文化部未將設計問題納入調查範圍,顯示其預設排除設計不當的可能性。
許委員忠信 立法委員
- 關切黃色小鴨著作權糾紛,強調文創產業應加強著作權法推廣,避免妨害國際觀瞻。
- 建議部長三思兩岸共同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構想,擔憂落入「一個中國」圈套,強調台灣應爭取加入聯合國以獨立申請。
- 指出海女案例,韓日同源仍不願共同申遺,反觀台灣獨有文化資產不應輕易與中國合作。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感嘆部長因公務繁忙無暇閱讀,分享閱讀對個人健康及創新的重要性。
- 建議文化部重新檢討如何讓國人努力看書,並從台灣在地條件創新,創造世界市場。
- 批評文化部預算過少且花費在不該花的地方(如硬體建設),應將國防部多餘預算轉移至文化部。
- 呼籲文化部應改革行政系統與觀念,抓住重點,利用台灣多元文化與人才優勢,而非淪為酬庸導致領導力喪失。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批評澎湖天后宮修復問題,認為文化部應檢討,連媽祖都會不開心。
- 建議文化部應提升古蹟資料庫至整體文化資產資料庫層級,詳細記載材質、尺寸、顏色等資料,以利導覽與修復,並參考日本文化廳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作法。
- 肯定獨立書店價值,建議文化部應創造公平競爭環境,而非僅提供補助,並檢討簡化補助程序。
- 關切圖書單一訂價問題推動進度,強調獨立書店在培養公民意識上的重要角色。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獨立書店政策透過「第一桶金」補助鼓勵回鄉開書店,並輔導原有書店轉型為社區文化中心,已見成效且組成陪伴團體輔導經營。
- 台灣文學國際化措施包括強力薦送作家國際駐村、選編試譯本參加國際書展、培訓版權經紀人及擴大台北國際書展試譯本工作。
- 鼓勵公務員赴大陸考察以了解市場潛規則及產業趨勢,以便制定正確政策,強調文化部旅費拮据。
- 服貿協議開放台灣印刷業及後製產業,台灣圖書進口大陸可享綠色通道,大陸電影開放部數增加,演藝場所可合夥營運;強調投審會對陸資有嚴格把關機制,特別針對出版業涉及意識形態問題已提升至行政院層級協商。
- 「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挑選5個團隊代表台灣軟實力,拓展國際演出場次,支援外交,效益難以數字評估。
- 澎湖天后宮修復工程經專案小組實地檢查,認為整體按圖施作,部分防潮問題以現代工法處理,但氣窗高度等局部需改善。已要求文資局研擬更嚴密古蹟修復督導方案。
- 百分之百贊成建立國家級文資資料庫,已列為103年重要任務,將以縝密方法及預算支持進行。
- 承認獨立書店的「獨立」是國際通用詞,與連鎖書店相對,強調其對培養閱讀習慣和刺激產業發展的雙重作用。
- 回應兩岸共同申請世界遺產(金門馬祖戰地文化帶)構想,因台灣非聯合國會員無法獨立申請,需透過談判尋求平等、互重且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 強調台灣在中華文化保存及多元文化落實上做得非常好,且台灣人對文化自信心飽滿。
- 說明文化部「文創總動員」是5年中程計畫,包含文化部管轄的8項產業,旨在整合零碎政策、建立系統結構,並將於兩個月後向行政院長報告進度。
- 認同整合「數位典藏及學習」計畫的重要性,將請資訊處專案報告解決授權瓶頸問題,並將博物館法視為相關基礎工程。
- 承認翻譯業開放不在文化部管轄範圍,但認同其與台灣文學發展關係密切,將與經濟部合作加強翻譯體質。
- 承諾對「新經典文化」公司陸資背景的質疑啟動調查,並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 承諾台北機廠公聽會及淡水歷史聚落書面報告將於1個月內送交委員會。
- 強調「文化立國」是一個不斷追求的信念與價值,而非具體目標,文化部員工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都在努力實踐。
- 對於民眾滿意度低,承認單純盡心盡力是不夠的,檢討是應該的,文化建設成果往往需2、3年才能顯現。
周蓓姬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司長
- 說明獨立書店政策從今年8月公告,10月底才完成評選,目前有26家扶植對象,尚無失敗案例。
- 回應花蓮秀林鄉獨立書店位於「雨果部落」,但不清楚具體村落名稱。
施國隆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古蹟審議委員會委員負責古蹟審議,但書圖審查由專家學者進行,澎湖天后宮修復計畫未經審議委員會審查。
- 指出調查小組成員李乾朗、薛琴為古蹟審議委員會委員,張嘉祥、曾國恩曾為書圖專案小組審查委員,閻亞寧非審議委員。
相關後續
- 文化部承諾於2週內將「文化部成立至今各局司處及附屬單位歷次赴國外(含中國)考察報告」鉅細靡遺地送交委員會。
- 文化部承諾對「新經典文化」公司陸資背景的質疑啟動調查,並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 文化部承諾就台北機廠公聽會及淡水歷史聚落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委員會。
- 文化部承諾針對文化資產資料庫的建立,將其列為103年優先建置事項,並於半年後報告進度。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文化部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0702
- 卷/期/冊
- 103/7/2
- 發布日期
- 2014-01-2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