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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移民署、行政院、原民會及兩岸機關預算案與法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2-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2次會議審查多項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內政部移民署、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其附屬單位預算,並繼續審查住宅法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預算編列的合理性、政策執行成效、人權保障、兩岸交流原則及政府組織效能等議題。多項預算項目被凍結或刪減,並要求相關機關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部分法案則保留待續審或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收支歲出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移民署103年度預算,重點在於各項業務經費的合理性、執行效率,以及人員編制、資訊系統建置、移民輔導與人口販運防制、外來人口管理、新建服務中心、中國護照問題及醫療美容簽證等議題。
  • 多位立法委員對移民署的預算編列、政策執行成效及對人權的重視程度提出質疑,並要求凍結部分經費,待提出專案報告或完成改善後才能動支。

相關爭議

  •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缺乏法律授權,有違法之嫌。
  • 員工文康活動費及首長特別費在國家財政吃緊下應予刪減或撙節。
  • 替代役人力運用比例過高,形同隱藏人事費,應及早規劃因應措施。
  • 移民署未即時反應中國新版護照侵犯我國主權問題,且虛報施政績效,應拒收中國護照。
  • 移民發展及工程建設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且斥資新建移民服務中心而非運用閒置廳舍,恐有浪費之虞。
  • 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收容天數規定未即時修法,缺乏人權觀念,且對修法態度前後不一。
  • 移民署在人口販運防制工作中缺乏政策角色、實質作為與預算分配,施政績效被質疑為虛報。
  • 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人數眾多,顯示移民署相關政策執行成效不彰。
  • 「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向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申補經費,有規避預算法規及國會監督之嫌。
  • 移民署收容所職員男女比例懸殊,不利保障收容人權。
  • 開放中國人士以醫美來台卻發生多起非法打工案例,造成治安漏洞,稽查與追蹤成效不彰。
  • 移民發展及工程建設計畫要求自償率,但移民署為執法機關,不宜以OT或BOT方式辦理。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員工文康活動費及首長特別費。
  • 質疑移民署未即時反應中國護照問題,虛報施政績效,並應拒收中國護照。
  • 提案凍結移民署預算,因其缺乏法治及人權概念,對修法態度前倨後恭。
  • 質疑移民署在人口販運防制工作上缺乏實質參與及預算分配。
  • 指出「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向外配基金申補經費,有規避預算及國會監督之嫌。
  • 要求移民署提出具體稽查辦法及追蹤大陸人士來台從事醫美之相關配套政策。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移民署人員維持費,要求檢討提供立委問政資料標準。
  • 提案凍結替代役所需經費,要求檢討人力運用規劃及因應措施。
  • 提案凍結移民署業務費,要求修正刪除行政命令中允許以中國護照作為申請或查核證件依據之規定。
  • 提案凍結移民發展及工程建設計畫經費,質疑其未經核定且規劃欠缺精實。
  • 提案凍結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經費,要求提出輔導大陸配偶新移民生活及降低虛偽婚姻報告。
  • 要求移民署改善收容所職員男女比例,以保障收容人權。
  • 要求移民署提出具體稽查辦法及追蹤大陸人士來台從事醫美之相關配套政策。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移民署業務費,要求針對外籍、陸籍人士商務居留、非個人因素申請延長居留業務輔導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資訊服務費,要求說明預算增加之維護項目。
  • 提案凍結推動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計劃經費,質疑資源重複配置。
  • 提案凍結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經費,要求提出政策宣導經費編列情形報告。
  • 提案凍結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經費,質疑執行成效不彰。
  • 指出移民署連年將「美國評定台灣為防制人口販運第一級國家」列為施政績效,但實質參與及績效創造不足。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移民署業務費,要求修正刪除行政命令中允許以中國護照作為申請或查核證件依據之規定。
  • 提案凍結移民發展及工程建設計畫經費,質疑其未經核定且規劃欠缺精實。
  • 提案凍結推動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計劃經費,質疑資源重複配置。
  • 提案凍結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經費,要求提出輔導大陸配偶新移民生活及降低虛偽婚姻報告。
  • 質疑移民署在人口販運防制工作上缺乏實質參與及預算分配。
  • 提案凍結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經費,質疑執行成效不彰。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移民署業務費,要求針對外籍、陸籍人士商務居留、非個人因素申請延長居留業務輔導提出報告。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移民署通訊費,要求協商費率及提供前3年度數據通訊費執行數報告。
  • 提案凍結資訊服務費,要求說明預算增加之維護項目。
  • 提案凍結推動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計劃經費,質疑資源重複配置。
  • 提案凍結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經費,要求提出政策宣導經費編列情形報告。
  • 提案凍結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經費,質疑執行成效不彰。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移民署通訊費,要求協商費率及提供前3年度數據通訊費執行數報告。
  • 提案凍結資訊服務費,要求說明預算增加之維護項目。
  • 提案凍結推動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計劃經費,質疑資源重複配置。
  • 提案凍結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經費,要求提出政策宣導經費編列情形報告。
  • 提案凍結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經費,質疑執行成效不彰。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移民署檢討修正「移民發展及工程建設計畫」有關自償部分之規劃,並提出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入出國及移民署原列預算減列929萬元,其餘照列。
  • 多項委員提案保留,併通案處理,並通過15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移民署提出專案報告或書面檢討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關於替代役人力運用、中國護照問題、移民發展及工程建設計畫、資訊服務費、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收容天數修法、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逾期停居留管理等議題,均要求移民署提出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
  • 移民署103年度預算除暫保留外,餘均審查完竣。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主管「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的業務計畫、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等收支項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業務計畫、基金來源3億3,570萬元、基金用途4億5,408萬8,000元、本期短絀1億1,838萬8,000元,均照列。
  • 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歲出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103年度歲出預算,涵蓋一般行政、施政及法制業務、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國土安全規劃、災害防救業務、性別平等業務、資通安全業務、消費者保護業務、新聞傳播業務等各項開支,並針對多項經費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政策成效及法規遵循進行討論與質疑。

相關爭議

  • 文康活動費編列缺乏法律依據,且政府財政困難應撙節支出。
  • 特別費編列被質疑為非業務費用,在財政赤字嚴重下應刪減,且部分職位編列特別費不符規定。
  •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缺乏法律授權,有違法之嫌。
  •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委託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被質疑為公然違法且可能影響中選會獨立機關地位。
  • 「施政推展聯繫」項下機要費被質疑與特別費用途重疊,且支用欠缺明確規範,儼然成為院長小金庫。
  • 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人員增加,有違政府組織精簡原則。
  • 行政院在全台廣設聯合服務中心,被質疑有違組織精簡原則且淪為選舉綁樁。
  • 政務委員薪資高昂,但其審理法案資訊未公開,難以監督其政治責任及行政績效。
  • 行政院各計畫案缺乏系統性人權影響評估,未將人權影響納入成本效益分析。
  • 院長電子服務信箱回覆曠日廢時,管理散漫,形同虛設。
  • 行政院法規會及各部會法規人員缺乏人權教育訓練,影響法案人權評估實效。
  • 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執行率偏低,且「100Mbps寬頻網路全面到家戶」政見跳票,科技會報辦公室職掌與科技部重疊且借調人員有利益衝突之虞,GMP制度漏洞百出。
  • 國土安全規劃預算執行率偏低,未將中國納入國土安全威脅對象,反恐立法進度遲緩,對高鐵恐怖攻擊事件缺乏完整報告。
  • 災害防救業務預算執行率偏低,民眾對防災資訊接觸率不高,與民間合作計畫停擺,緊急通訊系統損壞頻繁,演習預算分配本末倒置。
  • 性別平等業務預算執行率偏低,性別影響評估內容未會商性平處,委辦費用占比過高,且未對兩岸服貿協議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 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執行率偏低,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延宕,行動裝置資通安全及防止違法監聽有待加強。
  • 消費者保護業務預算對食品安全問題重視不足,處理重大消費爭議效率低落,績效評比不透明且獎勵標準過低,對跨境電商消費糾紛缺乏因應措施。
  • 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占比高且執行率偏低,發言人辦公室人力編制龐鉅,臨時、派遣人員薪資標準不一。
  • 公務人員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浮濫,敘獎事實與規定不符,缺乏公開透明。
  • 「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規劃粗糙,未採納民間意見,需求量評估不實,且現行政策弊端未改進。
  • 緊急通報專線眾多且未整合,民眾求助不易。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文康活動費、特別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辦費及機要費。
  • 質疑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人員增加,有違精簡原則。
  • 要求行政院就公務人員不休假加班費進行檢討。
  • 要求行政院公布各政務委員審理中及審理完畢之法案明細。
  • 要求行政院將人權影響評估納入中長程個案計畫及重大政策。
  • 質疑院長電子信箱管理散漫,形同虛設。
  • 質疑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執行怠惰,政見跳票,職掌與科技部重疊,GMP制度漏洞百出。
  • 質疑國土安全辦公室預算執行怠惰,未將中國納入國土安全威脅,反恐立法遲緩,對高鐵攻擊事件輕忽。
  • 質疑災害防救辦公室宣導不力,執行怠惰,緊急通訊系統頻繁損壞,演習預算分配失衡。
  • 質疑性別平等業務預算執行怠惰,性別影響評估作法不當,委辦費占比過高,未對服貿協議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 質疑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執行怠惰,國家通訊發展方案延宕,行動裝置資安及防監聽有待加強。
  • 質疑消費者保護業務預算不足,處理食安問題不力,績效評比不透明,對跨境電商糾紛缺乏因應。
  • 質疑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占比高且執行率低,發言人辦公室人力龐鉅,臨時人員薪資標準不一。
  • 要求行政院檢討現有人員數及官職等現況,提出人力檢討方案。
  • 要求「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檢討是否延長申訴時間。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文康活動費、特別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辦費及機要費。
  • 要求行政院檢討公務人員不休假加班費。
  • 要求行政院公布各政務委員審理中及審理完畢之法案明細。
  • 要求行政院將人權影響評估納入中長程個案計畫及重大政策。
  • 質疑院長電子服務信箱管理散漫,形同虛設。
  • 要求行政院法規會及相關人員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教育訓練。
  • 要求行政院秘書長率法規會釐清特偵組行政調查權責。
  • 質疑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執行怠惰,政見跳票,職掌與科技部重疊,GMP制度漏洞百出。
  • 質疑國土安全辦公室預算執行怠惰,未將中國納入國土安全威脅,反恐立法遲緩,對高鐵攻擊事件輕忽。
  • 質疑災害防救辦公室宣導不力,執行怠惰,緊急通訊系統頻繁損壞,演習預算分配失衡。
  • 質疑性別平等業務預算執行怠惰,性別影響評估作法不當,委辦費占比過高,未對服貿協議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 質疑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執行怠惰,國家通訊發展方案延宕,行動裝置資安及防監聽有待加強。
  • 質疑消費者保護業務預算不足,處理食安問題不力,績效評比不透明,對跨境電商糾紛缺乏因應。
  • 質疑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占比高且執行率低,發言人辦公室人力龐鉅,臨時人員薪資標準不一。
  • 要求行政院應以勸說溝通為原則處理陳抗事件,並由處長以上層級親自接受陳情。
  • 要求行政院檢討現有人員數及官職等現況。
  • 要求行政院重新檢討顧問名單並定期徵詢建言。
  • 要求行政院暫緩核定內政部「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並責成內政部重新研議。
  • 要求行政院責由內政部等全面研議緊急危難專線整併方案。
  • 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關嚴謹審核公務人員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
  • 建議行政院檢討修正「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定位,使其符合性別平等會幕僚智庫角色。
  • 提案要求行政院103年應撙節辦理尾牙活動。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行政院特別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費及機要費。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一般行政」費用,質疑行政院組織改造後人數增加有違精簡原則。
  • 提案建議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等四處聯合服務中心若未能於民國105年完成法制化則不得再編列相關預算。
  • 提案凍結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經費,要求修訂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納入人權影響評估。
  • 提案凍結行政院「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經費,要求法規人員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教育訓練。
  • 提案凍結行政院「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質疑科技會報辦公室職掌重疊且借調人員有利益相通疑慮。
  • 提案凍結行政院「新聞傳播業務」預算,質疑發言人辦公室配置員工過多且進用臨時人員有違精簡原則。
  • 提案凍結行政院「性別平等業務」經費,要求檢討修正「性別影響評估」相關作法。
  • 提案凍結行政院「資通安全業務」預算,要求資通安全辦公室就行動裝置資通安全、防止違法監聽進行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主管部分預算,要求調整補助食品安全事件團體訴訟經費。
  • 提案凍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業務」預算,質疑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預算,質疑獎勵標準門檻過低,獎勵金核發浮濫。
  • 提案要求行政院責由內政部等全面研議緊急危難專線整併方案。
  • 提案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關嚴謹審核公務人員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
  • 提案要求行政院103年應撙節辦理尾牙活動。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文康活動費、特別費、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費及機要費。
  • 要求行政院檢討公務人員不休假加班費。
  • 要求行政院公布各政務委員審理中及審理完畢之法案明細。
  • 要求行政院將人權影響評估納入中長程個案計畫及重大政策。
  • 質疑院長電子服務信箱管理散漫,形同虛設。
  • 要求行政院法規會及相關人員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教育訓練。
  • 要求行政院秘書長率法規會釐清特偵組行政調查權責。
  • 質疑科技發展研究諮詢預算執行怠惰,政見跳票,職掌與科技部重疊,GMP制度漏洞百出。
  • 質疑國土安全辦公室預算執行怠惰,未將中國納入國土安全威脅,反恐立法遲緩,對高鐵攻擊事件輕忽。
  • 質疑災害防救辦公室宣導不力,執行怠惰,緊急通訊系統頻繁損壞,演習預算分配失衡。
  • 質疑性別平等業務預算執行怠惰,性別影響評估作法不當,委辦費占比過高,未對服貿協議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 質疑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執行怠惰,國家通訊發展方案延宕,行動裝置資安及防監聽有待加強。
  • 質疑消費者保護業務預算不足,處理食安問題不力,績效評比不透明,對跨境電商糾紛缺乏因應。
  • 質疑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占比高且執行率低,發言人辦公室人力龐鉅,臨時人員薪資標準不一。
  • 要求行政院應以勸說溝通為原則處理陳抗事件,並由處長以上層級親自接受陳情。
  • 要求行政院檢討現有人員數及官職等現況。
  • 要求行政院重新檢討顧問名單並定期徵詢建言。
  • 要求行政院暫緩核定內政部「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並責成內政部重新研議。
  • 要求行政院責由內政部等全面研議緊急危難專線整併方案。
  • 要求行政院督促各政府機關嚴謹審核公務人員一次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
  • 建議行政院檢討修正「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定位,使其符合性別平等會幕僚智庫角色。
  • 提案要求行政院103年應撙節辦理尾牙活動。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行政院正副秘書長、政務委員及發言人等特別費,因其並非行政院正副首長,編列不符規定。
  • 提案凍結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檢討方案。
  • 提案凍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預算,要求提出獎勵標準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行政院「資通安全業務」預算,要求資通安全辦公室就行動裝置資通安全、防止違法監聽進行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修正「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減少諮議員人數以撙節國家支出。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行政院正副秘書長、政務委員及發言人等特別費,因其並非行政院正副首長,編列不符規定。
  • 提案凍結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經費,要求修訂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納入人權影響評估。
  • 提案凍結行政院「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經費,要求法規人員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教育訓練。
  • 提案凍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督導業務」預算,要求提出獎勵標準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行政院「性別平等業務」經費,要求檢討修正「性別影響評估」相關作法。
  • 提案凍結行政院「資通安全業務」預算,要求資通安全辦公室就行動裝置資通安全、防止違法監聽進行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修正「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減少諮議員人數以撙節國家支出。
  • 建議行政院檢討修正「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定位,使其符合性別平等會幕僚智庫角色。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經費,要求修訂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納入人權影響評估。
  • 提案凍結行政院「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經費,要求法規人員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教育訓練。
  • 提案建議行政院制定重大政策前,應以多元方式與國會加強溝通,以求政策周延合理。
  • 建議行政院對救難人員、弱勢團體多加關照、探訪、慰問。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施政及法制業務」經費,要求修訂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納入人權影響評估。
  • 提案凍結行政院「法規審查研議及訴願審議督導」經費,要求法規人員進行人權影響評估教育訓練。
  • 提案凍結行政院「性別平等業務」經費,要求檢討修正「性別影響評估」相關作法。
  • 建議行政院檢討修正「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定位,使其符合性別平等會幕僚智庫角色。

相關人員回應

陳威仁 行政院秘書長

  • 承諾稽徵程序簡化已在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 表示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委辦中選會符合行政法規定,且不影響中選會中立性。
  • 表示將與各部會協調,將公務人員赴陸進修問題納入差勤管理,並建立申報制度。
  • 認為行政院長機要費已屬精簡,且有收據報銷程序,不應再刪減。
  • 同意公投審議委員會兼職費由行政院自辦,不再委辦。

鄭麗文 發言人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將導致顯著稅損,需審慎評估。
  • 指出離島稅賦優惠現行已有措施,可再行檢討。

施宗英 綜合業務處處長

  • 說明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業務有聘請兼職人員處理事務性工作,相關兼職費由行政院自行辦理。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原列預算減列1,499萬6,000元,其餘照列。
  • 11案委員提案暫保留,另定期處理。
  • 通過26項決議,多數為凍結部分預算,要求行政院提出專案報告或書面檢討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1項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修正「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減少諮議員人數。
  • 行政院103年度歲出預算除暫保留外,餘均審查完竣。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度歲出預算,包括綜合規劃發展、經濟及公共建設發展、土地管理、文化教育、社會服務推展等項目,並特別針對兩岸少數民族交流、產業發展、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技藝研習中心營運、住宅改善及簡易自來水工程等議題進行討論。

相關爭議

  • 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交流,中方稱謂問題(少數民族 vs. 原住民族),以及交流內容是否應擴及旅遊局而非僅限民委。
  • 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4年計畫的規劃精實性,以及對原住民部落小而美、自由行觀光的重視程度。
  •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計畫進度遲緩,導致原住民集體創作歌曲版權爭議。
  • 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不善,活化及轉型計畫不足,勞務外包程序被質疑。
  • 原住民族住宅改善計畫中,集合式平價住宅推動停滯,對都會原住民住宅問題關注不足。
  • 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及簡易自來水工程計畫行政院尚未核定,且簡易自來水工程停滯,影響原住民公共衛生與權益。
  •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遲遲未能送至立法院審議。
  • 原住民族青少年學生文化成長班補助計畫與教育部課後照顧重疊,應轉型為才藝學習,並應直接補助部落而非透過縣市政府。
  • 原住民族舉辦「搶抓動物比賽」活動被質疑虐待動物,應回歸獵人文化教育宣導。
  • 原住民族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實際上僅為五年計畫,規劃不夠周全。
  • 原住民族電視台移撥後人事編制及營運方向問題,以及閱聽者節目調查的必要性。
  •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自籌財源能力不足,過度依賴政府補助。
  • 原住民族電視台辦公廳舍招標案程序透明度問題。
  •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職工福利與其他公廣集團電視台待遇不一。
  • 原住民族電視台國際交流計畫內容不夠具體,且新聞及族語新聞時數縮減。
  • 原住民族電視台網站被宗教、色情廣告入侵,管理不善。
  • 原住民族委員會衛福處預算編列中,國際就業研討會費用占比過高,應優先補助原住民職業訓練。
  •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簡任及薦任主管具原住民身分比例偏低。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與中國大陸往來對口單位仍是少數民族委員會,要求原民會澄清中方稱謂問題。
  • 要求原民會提供學術研討會成果及產業交流書面資料。
  • 要求原民會檢討產業經濟發展計畫中,地質地形考量及補助民間團體預算配置。
  • 要求原民會就「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進行專案報告。
  • 要求原民會加強原住民人才培育、社會教育與終身學習,並關心嘉義市原住民權益。
  • 質疑原民會衛福處國際就業研討會費用占比過高,應優先補助職業訓練及津貼。
  • 質疑原民會公益彩券回饋計畫及原住民發展基金執行率過低,要求改善。
  • 質疑原民台人事移撥問題,不應犧牲現有員工權益。
  • 質疑原民會自籌財源能力不足,過度依賴補助,要求訂定自籌目標。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原民會預算書計畫名稱多寫「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而非「兩岸……」。
  • 說明對岸機關名稱及稱謂問題,強調對岸已逐漸稱「原住民族」。
  • 建議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少刪減、少凍結預算。
  • 建議原住民族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應爭取行政院額外預算,並積極協調核定。
  • 指出原鄉農路修繕經費不足,簡易自來水普及率低,原住民未獲回饋金,建議原民會負責接管工程。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立委在兩岸交流中積極爭取「原住民族」稱謂,希望原民會積極參與兩岸旅遊交流。
  • 建議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應採納凍結部分預算,並朝小而美、自由行觀光方向發展。
  • 要求原民會釐清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如歌謠)的集體或個人創作歸屬,避免版權爭議。
  • 建議原民會檢討所有館舍營運狀況,包括技藝研習中心、東埔溫泉會館及台北文化產業館。
  • 強調都會原住民住宅問題應受重視。
  • 指出原住民地區位於自來水保護區,卻未獲回饋金,要求原民會向自來水公司反映,並堅持簡易自來水工程應繼續。
  • 建議原民會人事任用應優先考量低收入戶或鰥寡孤獨者。
  • 建議原民會應找回真正的獵人文化,而非舉辦虐待動物的比賽,應進行教育宣導。
  • 質疑原住民族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的實際執行期程與名稱不符。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認為兩岸少數民族交流預算70萬元遠遠不足,應照原列數通過。
  • 建議原民會經濟及公共建設發展應將重點放在「經濟」部分,凍結預算可再減一點。
  • 質疑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勞務外包的程序,要求說明是否合乎規範。
  • 提醒原民會重視都會原住民住宅需求。
  • 建議原民會就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提供預算分配及過去補助數據。
  • 建議原民會將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依族群或個人分類,以保障原創者。
  • 建議原民會應鼓勵土海法草案的推動,凍結預算應少一點。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赴大陸交流吸收觀光發展與文化保存衝突議題的必要性,及與中國官方接觸的稱謂問題。
  • 質疑原民會辦公室自動化設備更新及購置增加200萬的理由。
  • 提案凍結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十分之一預算。
  • 質疑原住民族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的名稱與實際執行期程不符,要求提出後五年草案。
  • 質疑原民台人事移撥問題,要求提供委員新聞統計狀況。
  • 質疑原民會衛福處預算編列中,國際就業研討會費用占比過高,應優先補助職業訓練及津貼。
  • 質疑原民會公益彩券回饋計畫及原住民發展基金執行率過低,要求改善。
  • 質疑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自籌財源能力不足,過度依賴補助,要求訂定自籌目標。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說明對岸機關稱謂問題,強調對岸已逐漸稱「原住民族」。
  • 說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4年計畫中,新闢道路已不准,只能改善既有道路。
  • 支持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但要求做好南澳泰雅街文化園區的排水規劃。
  • 建議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經費凍結少一點,並要求提出活化計畫。
  • 要求原民會釐清「我們都是一家人」等原住民歌曲的創作歸屬。
  • 說明原鄉農路修繕經費不足,簡易自來水普及率低,原住民未獲回饋金,建議原民會負責接管工程。
  • 認為土海法爭議大,凍結預算應少一點。
  • 質疑原民台解聘人員又招募新人的做法不符勞基法,要求提供閱聽者調查結果。
  • 質疑公益彩券行申請人頭問題及微笑貸政策申請困難,要求原民會檢討。
  • 指出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目前僅推動部分族群,應分配給每個族群。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說明原住民地區已不准再新闢道路,只能改善既有道路。
  • 質疑原住民族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的名稱與實際執行期程不符,應為五年計畫。
  • 指出簡易自來水部分水利署尚未處理,仍應由原民會負責,且原住民供水率低。
  • 建議原民會就部落學校好好檢討評估,避免無法收拾殘局。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支持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但建議先凍結部分經費,待行政院核定後再解凍。

相關人員回應

林江義 主任委員

  • 表示原民會積極尋求中國大陸行銷平台,活絡原住民經濟,但拒絕被稱「少數民族」,強調台灣原住民是「原住民族」。
  • 說明赴大陸交流主要以國台辦為對話對象,其次是國家民委。
  • 說明「推動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交流事務旅費」主要用於文化交流、產業醫療及產業發展三塊。
  • 說明「辦理地方政府原住民族行政人員出國考察觀摩紐西蘭」經費是奉立法院決議,每兩年編列一次,供55位鄉鎮市長考察。
  • 接受凍結「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經費」200萬及凍結5,000萬,並承諾進行專案報告。
  • 表示土海法草案將於1月下旬送行政院,但審查進度非原民會能掌握。
  • 表示將積極爭取行政院同意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額外預算。
  • 表示已行文各部會,要求其使用原住民圖騰或進行外交時應徵詢原民會意見。
  • 表示將與經濟部、經建會及自來水公司討論提升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問題。

阿浪.滿拉旺 企劃處處長

  • 說明原民會對大陸工作重點在於活絡原住民經濟,推動文創、部落旅遊及農業特產,並積極尋求行銷平台。
  • 說明「推動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交流事務旅費」預算已自動刪減至70萬3,000元,主要用於文化交流、產業醫療及產業發展。
  • 說明辦公室自動化設備更新及購置增加預算,主要為提高資安設備級數。

高揚昇 副主任委員

  • 說明大陸方面在與原民會對談時已尊重稱「原住民」或「世居民族」,不再稱「高山族」或「少數民族」。
  • 說明簡易自來水工程已交由經濟部統合處理,原民會負責現有簡易自來水的維修,並將積極爭取提升普及率的長期計畫。
  • 表示山地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僅31%,已與水資源局召開會議,將針對全省原住民地區尚未裝設自來水部分進行調查,並向行政院提出實際需求。

蔡正治 處長

  • 說明原住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4年計畫總預算13億7,000萬元,明年為第一年,將建立跨域合作機制,辦理創意經濟研發加值,建構產業平台及培育人才。
  • 說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推動計畫有4個子法,通過後將溯及既往,取消不當登記權利。
  • 說明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勞務外包主要僱用部落勞力,且人員會輪換,以低收入戶為優先。
  • 說明原住民族住宅改善計畫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宅或集合式平價住宅出租業務,與內政部業務無重複,且目前無新案,主要針對現有住宅進行維護。
  • 說明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旨在強化部落交通、產業、防災,並提高地方觀光潛能,明年編列5億元。

陳坤昇 處長

  • 說明原住民青少年學生文化成長班補助計畫已轉型為課後才藝學習,未來將補助地方政府人民團體,由本會核定。
  • 說明針對「搶抓動物比賽」活動已修正補助要點,規範虐待動物行為,未來將撤銷補助。
  • 說明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為中長期計畫,分為兩期五年編列預算,目前為第一期,第二期草案尚未定案。

周惠民 董事長

  • 說明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明年將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有機會爭取更多自籌收入,但訂定自籌目標需階段性達成。
  • 說明原民台辦公廳舍招標案程序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最終由中國電視公司得標。
  • 說明原民台人事規劃緊迫,已完成所有人事移撥,尊重同仁意願幾乎全數納編。
  • 說明原民台職工福利與其他公廣集團電視台相比仍有不足,希望委員體恤支持。
  • 說明原民台國際交流費用增加,主要為落實台紐經貿協定、世界廣電聯盟會費調漲及參與藝文活動等。
  • 承諾提供廣電及文化藝術具體交流方案報告,以及世界廣電聯盟參與成果報告。
  • 表示原民台新聞及族語新聞時數縮減是因人力不足,希望先運作3個月後再檢討,並承諾在1個月內完成調整恢復時數。
  • 承諾將加強原住民電視台網站管理,防止宗教、色情廣告入侵。

拉娃.谷幸 執行長

  • 說明原民台將進行閱聽者節目調查,除委託外部公司外,內部將做更貼近族人收視習慣的交叉分析。
  • 說明原民台國際交流將與紐西蘭毛利電視台進行影片交換、人才交流及影視合作,並參與世界廣電聯盟及愛丁堡國際藝術節。
  • 說明原民台新聞播報時間縮減是因未來將全部自製、自產,且來自原鄉,與原住民議題相關。
  • 表示原民會自籌款目標可訂為300萬元,因電視台平台將增加企業捐贈及合作優勢。

李榮哲 處長

  • 說明衛福處預算94%為法定義務支出,其餘業務費因統刪逐年減少。
  • 說明編列117萬元設備費用用於開發行動通訊裝置APP系統,以協助原住民就業及職訓資訊。
  • 說明國際就業研討會旨在與國外交流經驗,不與職訓津貼預算衝突。
  • 說明公益彩券回饋金執行率已達81%,跨年度計畫完成後可達9成以上,將加強督導以爭取更多獲配比例。
  • 說明人力資源網及其他就業管道協助族人就業,強調原住民就業狀況多屬非典型就業,薪資統計有差異。

杜張梅莊 處長

  • 說明土海法草案已研議多年,召開多次跨部會會議,曾報院三次被退回,因涉及多機關共識難達成。
  • 表示將於1月中再開跨部會會議,月底送行政院審查。
  • 說明土管處經費主要為經常性業務費及人事費,補助地方政府用人,凍結將影響業務正常化。
  • 表示土管處已努力推動增劃編與權利賦予,會勘率達70%,分區座談次數增加。

相關後續

  • 原住民族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刪減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目「經濟及公共建設發展」相關提案合併討論,刪減200萬元,凍結5,000萬元,要求就經濟產業計畫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推動計畫等相關計畫至內政委員會做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3目「原住民族技藝研習中心營運管理費用」凍結200萬元,要求就技藝研習中心、東埔溫泉會館、臺北文化產業館之存廢、轉型及人力外包合理運用做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3目「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及簡易自來水工程合併討論,凍結5,000萬元,要求原民會至委員會做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 第4目「土地管理」相關提案合併討論,凍結500萬元,解凍條件為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送進立法院後始得動支。
  • 第8目「文化教育」相關提案合併討論,凍結3,000萬元,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 第8目「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相關提案合併討論,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 第9目「社會服務推展」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通過多項主決議,包括簡任及薦任主管具原住民身分比例三年內不得低於60%、部落學校設立十年計畫應爭取行政院額外預算、原住民族部落自來水延管工程及家戶自來水費減免補貼由原民會協調經濟部編列預算支應並提出執行計畫等。
  • 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預算第2目凍結500萬元,要求檢討營運計畫及目標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相關凍結案合併處理,凍結2,000萬元,要求就委員所提項目做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要求103年度收入總額至3億3,620萬元,並通過主決議要求自104年度起職工福利預算編列參照立法院102年度通案決議辦理,且原住民族電視台族語新聞時數須於一個月內恢復。

討論事項五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大陸委員會103年度歲出預算,聚焦於經濟發展政策研究、文教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兩岸資訊交流及文教業務、公務人員赴陸進修管制、臉書政策溝通成效、核電安全協議執行及兩岸互設辦事處經費等議題。
  • 討論委員提案,包括預算刪減與凍結、政策透明度、兩岸交流原則及政府機關協調機制等。

相關爭議

  • 陸委會委託研究計畫的運用與透明度,尤其在服貿協議談判前未充分運用研究成果。
  • 中華發展基金裁撤後,其預算轉移至文教業務,被質疑換名目編列且缺乏檢討。
  • 兩岸媒體交流活動被質疑為中國官方統戰,台灣官方媒體代表參與的身份與報備程序不符規定,且陸委會對此掌握不足或未及時抗議。
  • 公務人員赴陸進修取得學位問題,政策不支持但缺乏有效管制與申報機制。
  • 陸委會臉書粉絲團的政策溝通成效,以及對負面言論的處理方式。
  • 春節航班票價問題,要求陸委會提前協商以避免高票價。
  • 兩岸協商談判人員專業訓練不足。
  • 委外研究報告涉及國家機密,不宜上網公開,與預算透明化要求衝突。
  • 海基會預算書未經董事會決議即送立法院,程序嚴重疏漏。
  • 陸委會對海基會人事費補助比例過高,海基會募款能力不足。
  • 陸委會對海基會的監督不力,包括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簽證、績效投資虧損、隱匿其他機關捐助等問題。
  • 陸委會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的透明度不足,被質疑有政治性考量或淪為掮客行為。
  • 陸委會民意調查費用過高,且部分業務單位編列民調預算卻未實際執行。
  • 台灣參與國際空間問題,質疑馬政府在主權上退縮,中國打壓仍持續,且陸委會未積極爭取正式觀察員身份。
  • 陸委會與海基會的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運作方式不當,由警衛代接電話,非專業人員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提供經濟發展政策研究的所有委託研究計畫資料,並質疑其機密性與運用成效。
  • 質疑中華發展基金裁撤後,預算轉移至文教業務缺乏檢討。
  • 質疑兩岸媒體論壇是中國官方統戰,陸委會對台灣官方媒體代表參與的身份、報備程序及倡議內容掌握不足或未及時抗議。
  • 要求陸委會對公務人員赴陸進修取得學位問題進行調查與管制。
  • 質疑陸委會臉書政策溝通成效,要求定期檢討執行成效。
  • 質疑陸委會民調費用過高,要求公布完整的民調報告。
  • 質疑台灣參與國際空間問題,認為馬政府在主權上退縮,中國打壓仍持續,要求陸委會對中國表達抗議。
  • 質疑陸委會與海基會的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運作不當,應由專業人員輪班。
  • 質疑海基會「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經費編列不合理,應流用到台商急難救助。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費中餐敘費用過高,且歸類不當。
  • 質疑海基會台商子女夏令營預算過高,相較於赴大陸就讀台灣學生聯繫服務費用配置不合理。
  • 質疑海基會資訊系統軟硬體採購計畫科目編列錯誤,應列設備費。
  • 質疑海基會人員維持費預算執行率低,有超編之嫌,要求刪減。
  • 質疑海基會高階主管考績評定不公,特別是副董事長高孔廉獲評優等。
  • 質疑海基會有給職顧問(朱甌)的薪資職等、工作內容及言行爭議,要求停職調查並不得續聘。
  • 質疑海基會基金操作虧損,導致收入減少。
  • 提案譴責大陸委員會,因海基會預算書未經董事會決議即送出。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提供經濟發展政策研究的學者名單、研究名稱與內容。
  • 質疑陸委會5年期整合型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且研究成果在簽署服貿協議前未充分運用。
  • 質疑陸委會對兩岸媒體交流的管制方法與程序,以及對國營事業或國營媒體參與的掌握度。
  • 指出俞正聲「兩岸一家親,中華民族復興」等言論具政治性,陸委會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
  • 要求陸委會正式表達不贊同兩岸媒體論壇的倡議,並向文化部說明。
  • 質疑陸委會民意調查費用過高,且部分業務單位編列民調預算卻未實際執行。
  • 質疑海基會研究議題非其任務,應由陸委會負責。
  • 質疑海基會「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經費編列不合理,應將高爾夫球賽費用轉用於急難救助。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費中餐敘費用過高,且歸類不當。
  • 質疑海基會台商子女夏令營預算過高,相較於赴大陸就讀台灣學生聯繫服務費用配置不合理。
  • 質疑海基會人員維持費預算執行率低,有超編之嫌,要求刪減。
  • 質疑海基會高階主管考績評定不公,特別是秘書長考績優等。
  • 質疑海基會有給職顧問(朱甌)的聘用、薪資及屆齡退休問題,認為應依規定辦理。
  • 質疑海基會人事費用預算執行率低,每年超編,要求刪減。
  • 質疑海基會公益彩券回饋計畫及原住民發展基金執行率過低,要求改善。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說明「加強兩岸資訊交流及文教業務其他事項」預算如何達到目標及績效,並提供補助細項。
  • 質疑陸委會舉辦兩岸文教交流研討會、座談會的成效,以及對促進大陸媒體開放的幫助。
  • 要求陸委會提供九職等以上公務員到大陸進修及取得學位的資料,並加強管制。
  • 要求海基會提供赴中國考察的次數、金額及成效資料,並關注台商受害案件解決進度。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詳細說明對大陸廣播的委託單位、廣播內容及績效評估。
  • 認為陸委會不應為兩岸媒體論壇中方單方面倡議負責,但應嚴格檢視成效。
  • 強調在兩岸交流中應保持台灣的尊嚴、影響力及足夠資源,不能一面倒向大陸。
  • 建議陸委會嚴格審查補助民間團體,檢查其是否同時接受對岸補助。
  • 建議陸委會對公務員赴陸進修問題盡快釐清,特別是警政高層取得學位疑慮。
  • 支持陸委會民調預算,認為其是政策研判的重要工具,但應嚴格檢視成效。
  • 認為陸委會臉書是重要的政策溝通管道,不應裁撤,但應定期檢討成效。
  • 認為海基會人事費用不應刪減,應考量未來兩岸互設辦事處的人力需求。
  • 認為海基會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運作方式在未增加資源下可接受,但應檢視實際運作。
  • 建議海基會調整「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經費,將球類聯誼費用刪除,但保留三節座談,並調整對大陸讀書台生的關懷比例。
  • 建議海基會歲出預算刪減5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以取得折衷方案。

王郁琦 主任委員

  • 說明經濟發展政策研究計畫為5年期,側重於大陸經濟社會基礎資訊研究,已執行3年,成果供政策參考。
  • 同意提供經濟發展政策研究計畫的清單,機密部分可提供委員辦公室閱覽。
  • 說明文教交流活動旨在展現台灣公民力量,推動NGO交流及青年交流,強化台灣民主自由與人權保障價值。
  • 說明委製電台對大陸廣播已持續多年,透過短波和中波傳播台灣進步現象及大陸傳媒不報導的訊息,並有績效評估。
  • 說明中華發展基金裁撤後,部分預算編入公務預算,主要用於深化兩岸NGO交流、加強資訊對等流通及強化青年交流。
  • 表示陸委會未補助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對其倡議不贊成,並承諾在記者會中表達正式立場。
  • 表示將提醒文化部,未來核准公營媒體人員參與兩岸交流時應謹慎,事前掌握狀況。
  • 承諾未來陸委會每次公布的民調一定會主動送內政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並提供研究方法報告。
  • 說明陸委會臉書粉絲團是重要的政策溝通管道,已累積大量粉絲,不應裁撤,並承諾定期檢討執行成效。
  • 說明春節航班票價問題已提早與陸方協議,票價已有優惠折扣。
  • 說明陸委會議程中沒有馬習會及和平協議,但承諾在訪問中國時會向對方提到國際空間、人道探視及新聞自由等議題。
  • 說明公務人員赴陸進修問題已處理中,將建立申報制度並報行政院。
  • 同意兩岸協商談判人員將加強專業訓練。
  • 說明委外研究報告涉及國家機密不宜上網公開,但同意陸委會自行判斷。
  • 說明海基會預算書延遲送出是因時效性,已補正程序,未來將加強注意。
  • 說明依據兩岸核電安全協議,核電廠監測等執行上須由原能會處理,陸委會將協調原能會辦理。
  • 同意陸委會每年訂定節電與節水目標,並配合揭露水電費。
  • 說明兩岸互設辦事處條例未通過前,不會動用經費辦理互設事宜。
  • 同意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經費由行政院自行辦理。

李麗珍 經濟處處長

  • 說明經濟發展政策研究計畫為國科會申請的5年期研究計畫,側重於大陸經濟社會各層面的基礎資訊研究,每年編列約1,000萬元,已執行3年,成果會與社會各界分享。
  • 說明委外研究是因陸委會同仁專業不足,且可培養國內研究人才,建立智庫。
  • 說明部分研究成果已供兩岸經貿談判參考,但未特別針對服貿協議。

華士傑 文教處處長

  • 說明文教交流活動旨在展現台灣公民力量,推動NGO交流及青年交流,強化台灣民主自由與人權保障價值。
  • 說明委製電台對大陸廣播已持續多年,透過短波和中波傳播台灣進步現象及大陸傳媒不報導的訊息,並有績效評估。
  • 說明中華發展基金裁撤後,部分預算編入公務預算,主要用於深化兩岸NGO交流、加強資訊對等流通及強化青年交流。
  • 說明陸委會未補助兩岸媒體前瞻論壇,但有掌握活動情況,並認為其倡議是大陸官方單方面宣布。
  • 說明陸委會透過舉辦兩岸交流活動,邀請大陸媒體人士來台觀摩自由媒體運作,促進資訊交流,並有績效評估。
  • 說明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旨在透過民間觀點紀錄兩岸交流歷史,已逐漸吸引新住民及陸生參與。

葉寧 處長

  • 說明政府政策不支持公務人員赴陸進修,未來將協調移民署於管理辦法明訂不予許可,並加強差勤管理及建立申報制度。
  • 說明目前陸委會沒有公務員赴陸取得學位的資料,但國安局有情資,將建立申報制度後再調查。

張顯耀 副主任委員

  • 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涉及政治性合作行為需報主管機關,參加黨務、軍事、行政、團體或對台工作需經主管機關同意。
  • 說明陸委會對兩岸媒體論壇相關情況已掌握,且台灣參與人員未簽任何文字,倡議是大陸單方提出。
  • 說明中華發展基金裁撤後結餘繳回國庫,本次編列預算旨在因應大陸成立兩岸交流基金,避免兩岸交流失衡。
  • 表示陸委會將更嚴格監督、審查文教處預算執行,並承諾不會補助大陸媒體。
  • 表示將注意台灣媒體接受中國補助的現象,並向委員報告。

楊家駿 主任秘書

  • 說明陸委會已檢討資訊公開問題,出國報告及公務員赴大陸報告已陸續上網,機制已建立。
  • 說明陸委會駐衛警會24小時接聽海基會轉接的緊急服務電話,並立即通知海基會輪值人員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大陸委員會歲出預算共同討論後刪減220萬元,凍結1,300萬元,要求陸委會就相關委員提案要求項目做專案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可動支。
  • 通案1、2撤案,要求陸委會就獎補助費及委辦費的透明度併第9目提出專案報告。
  • 通案3、4、5、6撤案,通案7併第9目請做專案報告。
  • 通過多項主決議,包括:確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兩岸隔海分治,互不隸屬,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決定;兩岸協議授權文書應同步送立法院備查;春節航班票價應提早協商;兩岸協商談判人員應加強專業訓練;委外研究報告應在不涉機密前提下上網公開;陸委會應協調原能會於半年內針對核電廠監測等議題與中國協商;陸委會應如實揭露水電費;兩岸互設辦事處條例未通過前不得動用經費;譴責海基會預算書程序疏漏,陸委會應檢討改進;陸委會應定期檢討臉書執行成效;陸委會應將民間團體補助明細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布於網站。
  • 陸委會法政業務關於捐助海基會的土地租金753萬8,000元照列。
  • 陸委會部分預算審查完畢,擬具報告函覆財委會。

討論事項六

審查103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海峽交流基金會103年度預算,主要討論預算編列的透明度、人事費用合理性、募款能力、高階主管及顧問的聘用與管理、業務執行成效(特別是台商急難救助與兩岸交流活動)、資訊系統採購及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運作等議題。
  • 多項預算提案被凍結或刪減,並要求海基會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

相關爭議

  • 海基會預算書編列簡陋,缺乏分支計畫細項,導致國會難以審酌預算分配合理性。
  • 海基會人事費用預算執行率低,有超編之嫌,且薪資支出逐年增加。
  • 海基會募款能力不足,過度依賴陸委會補助,特別是在興建辦公大樓已募得巨款後。
  • 海基會高階主管(如秘書長)及有給職顧問(朱甌)的聘用、薪資、考績、屆齡退休問題不符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被質疑為酬庸且缺乏管理。
  • 海基會有給職顧問(朱甌)被指控在大陸地區言行不當,以國民黨黨官身份自居,且未盡國會聯繫職責。
  • 海基會未依規定辦理財務簽證,且陸委會查核報告顯示其績效投資虧損、隱匿其他機關捐助等問題。
  • 海基會「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經費編列不合理,高爾夫球賽費用過高,應轉用於台商急難救助。
  • 海基會文教業務費中餐敘費用過高,且歸類不當。
  • 海基會台商子女夏令營預算過高,相較於赴大陸就讀台灣學生聯繫服務費用配置不合理。
  • 海基會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運作不當,由陸委會駐衛警代接電話,非專業人員處理。
  • 海基會資訊系統軟硬體採購計畫科目編列錯誤,應列設備費。
  • 海基會進行專案調查研究,被質疑與陸委會業務重疊且非海基會法定任務。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預算書編列簡陋,缺乏細項,要求提供詳細預算書表。
  • 質疑海基會人事費用預算執行率低,有超編之嫌,要求刪減。
  • 質疑海基會高階主管考績評定不公,特別是副董事長高孔廉獲評優等。
  • 質疑海基會有給職顧問(朱甌)的聘用、薪資職等、工作內容及在大陸地區言行爭議,要求停職調查並不得續聘。
  • 質疑海基會未依規定辦理財務簽證,且基金操作虧損。
  • 質疑海基會「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經費編列不合理,應流用到台商急難救助。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費中餐敘費用過高,且歸類不當。
  • 質疑海基會台商子女夏令營預算過高,相較於赴大陸就讀台灣學生聯繫服務費用配置不合理。
  • 質疑海基會資訊系統軟硬體採購計畫科目編列錯誤,應列設備費。
  • 質疑海基會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運作不當,由警衛代接電話,非專業人員處理。
  • 質疑海基會專案調查研究與陸委會業務重疊,且非海基會任務。
  • 要求海基會提供招待大陸訪賓的餐飲行程及消費明細。
  • 要求海基會提供兩年內員工薪資及工作獎金資料。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預算書編列簡陋,未收到詳細資料。
  • 質疑海基會募款能力,認為不應一味依賴陸委會補助。
  • 質疑海基會高階主管及有給職顧問(朱甌)的聘用、薪資、職等與工作內容,特別是朱顧問的國會聯繫職責及在大陸地區的言行。
  • 要求海基會提供兩年內員工薪資及工作獎金資料。
  • 質疑海基會台商子女夏令營預算過高,相較於赴大陸就讀台灣學生聯繫服務費用配置不合理,認為應優先輔導留學生。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人事費用預算執行率低,每年超編,要求刪減。
  • 質疑海基會高階主管考績評定不公,特別是秘書長考績優等。
  • 質疑海基會有給職顧問(朱甌)的聘用、薪資及屆齡退休問題,認為應依規定辦理。
  • 質疑海基會研究議題非其任務,應由陸委會負責。
  • 質疑海基會「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經費編列不合理,應將高爾夫球賽費用轉用於急難救助。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費中餐敘費用過高,且歸類不當。
  • 質疑海基會台商子女夏令營預算過高,相較於赴大陸就讀台灣學生聯繫服務費用配置不合理。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認為海基會人事費用不應刪減,應考量未來兩岸互設辦事處的人力需求。
  • 建議海基會歲出預算刪減5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以取得折衷方案。
  • 認為海基會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運作方式在未增加資源下可接受,但應檢視實際運作。
  • 建議海基會調整「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經費,將球類聯誼費用刪除,但保留三節座談,並調整對大陸讀書台生的關懷比例。
  • 建議海基會應提供完整的預算明細資料,以利審查。
  • 贊成有給職顧問不應有考績,但對停職調查應謹慎。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指出海基會已募得6億多元興建辦公室,肯定其募款能力。
  • 強調海基會作為半官方組織,人事費用由政府編列,有利於政府主導兩岸政策。
  • 強調投保協議對台商保障的重要性,要求海基會按月報告投保協議後獲得解決的案件。
  • 建議海基會歲出預算刪減3%,凍結500萬元。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海基會提供赴中國考察的次數、金額及成效資料,並關注台商受害案件解決進度。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海基會提供完整的台商受害案件處理明細與成效資料,包括成功案例與仍在努力的案件。
  • 建議海基會對高齡會務人員的聘用或續聘應依相關規定及行政績效檢討,並保留彈性。

相關人員回應

林中森 董事長

  • 說明海基會已募得6億多元興建辦公大樓,但募款不易,希望陸委會補助人事費,不應限制募款比例。
  • 說明海基會人事已精簡,業務成長快速,若陸委會縮減補助將影響運作。
  • 說明朱顧問占11職等缺,月領8萬元薪水,是董事長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外聯繫與研究工作,符合章程規定,且已努力節省經費。
  • 說明海基會歲出預算每年都有短絀,若再刪減將影響運作。
  • 說明海基會每年都會前往大陸關懷台商,了解其困難並協助解決,結案率已達46%。
  • 說明海基會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由陸委會駐衛警代接,但實際事務仍由海基會人員處理,確保服務不間斷。
  • 說明海基會人事費增加是因人員年資累積晉級及健保提撥增加,並非浮濫編列。
  • 說明海基會每年都會請會計師辦理稅務簽證,重大收支則辦理財務簽證,並承諾未來將依委員要求辦理財簽。
  • 說明海基會文教業務費中餐敘費用符合政府規定,且會依團體性質歸類。
  • 說明台商子女夏令營旨在讓在大陸讀書的小朋友認識台灣之美,活動費用包含住宿、參訪及課程。
  • 說明海基會對外宣導聯繫是法定職掌之一,旨在宣導政府政策及兩岸關係進展。
  • 說明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辦理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並未配置預算,是分工合作模式。
  • 說明「經貿議題之協商或交流活動」費用用於兩岸經貿議題溝通、接待海協會經貿團及赴大陸關懷台商。
  • 說明「調查研究兩岸經貿交流及台商經營情況」是針對台商關切問題委託學者專家研究,與陸委會業務不重疊。
  • 承諾將努力募款,但無法保證募到一定比例的人事費。
  • 承諾將提供完整的預算明細資料,並主動提供給委員。
  • 承諾將要求朱顧問加強與立法委員的聯繫,並調查其在大陸的言行爭議。
  • 說明秘書長比照政務官,顧問聘任不受年齡限制,但每年需報陸委會核備。

劉主任益誠

  • 說明海基會人事費增加是因健保提撥增加及人員考績晉級,並非特別多。
  • 說明海基會稅務簽證費用一年近30萬元,財務簽證需額外費用,經與陸委會協商同意重大收支才辦理財簽。
  • 說明海基會考績比照公務人員辦理,考列甲等者最高比例不超過75%,去年考列優等者只有1人。
  • 說明海基會秘書長考績由董事長直接考核,顧問考績列為甲等。
  • 說明海基會會務人員65歲屆齡退休,但負責人與經理人(董事長、秘書長)超過65歲可每年報行政院核准延任,顧問聘任無年齡限制。
  • 說明海基會基金投資虧損是從101年到目前為止,但今年有獲利。

劉克鑫 處長

  • 說明海基會文教業務費中增加的45萬元是接待海協參訪團預算,總預算並無增加。
  • 說明台商子女夏令營活動費用包含住宿、參訪、上課等,因此費用較高,但與赴大陸就讀台灣學生聯繫服務性質不同。
  • 說明海基會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電話下班後由陸委會駐衛警代接,實際事務仍由海基會人員處理。
  • 說明資訊系統軟硬體採購計畫中,誤寫「硬體」,實際只有軟體採購,用於網路服務與電腦耗材。

陳榮元 處長

  • 說明「經貿議題之協商或交流活動」費用用於兩岸經貿議題業務溝通、接待海協會經貿交流團及赴大陸關懷台商。
  • 說明「調查研究兩岸經貿交流及台商經營情況」旨在針對台商關切議題委託專家研究,與陸委會業務不重疊。
  • 說明「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旨在增進政府與台商溝通,凝聚向心力,並提倡健康娛樂,若刪減將造成遺憾。
  • 說明急難救助屬於被動式項目,需有案件需求才會動用預算。

黃兆平 處長

  • 說明海基會綜合處業務包括大陸情勢、兩岸關係資訊蒐集、研析、民調及企劃。
  • 說明「專案調查」委託學者專家進行研究,提供台商及政府參考,如ECFA影響、文創產業法規比較、城鎮化對台商影響等。
  • 說明「配合政府政策對外宣導聯繫」是海基會法定職掌,用於與媒體、國會、政府機關及團體聯繫,宣導政府政策及辦理重大活動。

相關後續

  • 海基會預算書編列過於簡陋,改為主決議,要求海基會自104年度起應將詳細預算書表送本會備查。
  • 針對海基會人事費、高階主管及顧問聘用爭議,通過多項決議:103年度起有給職顧問不得領取考績獎金;海基會應調查顧問朱甌在大陸言行爭議,調查期間暫停其董事長辦公室主任職務;公設財團法人會務人員超齡任用及考績獎金爭議問題,請陸委會率海基會檢討後,併同前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 海基會103年度人員維持費減列8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如須動支,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基會歲出預算統刪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海基會歲出預算部分,第3案、第4案、第7案、第8之1案、第11案及第13案,凍結預算2,000萬元,對於委員相關提案所有要求的項目,請至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基會應提供台商受害案件處理明細與成效資料,以及赴中國考察的次數、金額及成效資料。
  • 海基會應提供兩年內員工薪資及工作獎金資料。
  • 海基會應提供顧問聘任相關規定及考績委員會成員名單。
  • 海基會應提供招待大陸訪賓的餐飲行程及消費明細。
  • 海基會應調整「與大陸台商三節座談暨球類聯誼活動」預算比例,提高台商急難救助比例。
  • 海基會預算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段召集委員宜康補充說明。
  • 通過通案主決議:內政委員會針對103年度預算審查,除通案保留需經朝野協商決議外,本委員會委員及各黨團均不應對已決議部分再提朝野協商,以尊重委員會審查功能。

原始資料

公報
1030901
卷/期/冊
103/9/1
發布日期
20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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