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兩岸文化交流、媒體論壇爭議與文資權益討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1-08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聚焦於兩岸文化交流策略、公廣媒體參與大陸論壇的爭議、文創產業發展困境、原住民族文化推廣及身心障礙者文化資訊權等多元議題。委員們就兩岸互動的對等性、政府部門的協調機制、預算運用效益以及文化政策的落實提出質疑與建議,相關部會則就此進行回應,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加速財產移撥與專案輔導。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一、如何落實環境教育,建立各級學生對環境保護及永續家園的正確觀念。二、如何有效充實教育經費及公平合理分配教育經費」,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環境教育的推動與各級學生環境保護觀念的建立,以及教育經費的有效充實與公平合理分配等議題進行報告與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討論事項二
文化部部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報告「一、兩岸文化交流的整體戰略目標、跨部會之協調聯繫機制、工作團隊及目前運作情形。二、文化部推動兩岸文化前瞻論壇的政策目標、論壇召開之型式、論壇的規劃主題及期程、工作團隊之組成以及今年度預期之成果。三、公廣集團、中央社參加2013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之過程、相關預算支用情形、對於會後發表之共同倡議內容文化部之立場以及對兩岸媒體交流之影響」,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議程核心為文化部與陸委會就兩岸文化交流的整體戰略目標、跨部會協調機制進行報告,同時也討論文化部推動的兩岸文化前瞻論壇規劃,以及公廣集團與中央社參與2013年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後,對其發布「共同倡議」的立場與影響。
- 會議深入探討台灣文創產業進入大陸市場的障礙、原住民族文化影視製作的輔導機制、身心障礙者文化資訊權的落實,以及台灣繁體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可能性。
相關爭議
- 兩岸文化前瞻論壇進度與統籌:委員質疑文化部推動的論壇去年預算未執行,且陸委會對其進度與議題涉及公權力事項的統籌角色不明確。
- 媒體論壇「共同倡議」爭議:公廣集團與中央社董事長參與大陸媒體論壇,對於會後大陸單方面發布的「共同倡議」是否應當場抗議、是否形同背書,以及會後官方聲明的影響力引發激烈討論。
- 中國媒體來台「偷跑」發行:委員質疑中國報紙可能透過「報中報」或「製版重製」方式規避法規在台發行,文化部與陸委會的應變措施與執法態度受質疑。
- 文創產業對陸市場准入困境:委員指出台灣影視音產業進入大陸市場面臨獨資、審批、經紀人制度及智財權等障礙,擔憂人才磁吸效應,要求政府加速協商。
- 原住民影視製作輔導機制:委員批評文化部電影預算評審機制視野狹隘、漠視原住民族歷史文化題材,要求專案輔導與資源分配。
- 文化部辦公室裝修費用:委員質疑文化部新莊辦公室裝修費用過高,相較其他機關有明顯落差,要求文化部提供詳細費用報告。
- 身心障礙者文化資訊權:委員指出台灣在保障身心障礙者文化參與權方面不足,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規劃與無障礙服務準則。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對文化部兩岸文化前瞻論壇進度不清楚,要求陸委會協助了解文化部論壇延宕原因。
- 關切公視基金會應移撥給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173項財產設備,要求公視加速完成移撥或無償借用。
- 建議公視無償借用族語新聞所需的特殊設備給原民基金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王主委在重要質詢時段請假接受媒體採訪。
- 關切香港明報總編輯撤換事件,認為可能象徵大陸箝制言論自由,建議陸委會列入兩岸媒體論壇議題討論。
- 建議將台灣文化產業(電影、電視、聲音)及世界文化遺產申請等議題納入海基會、海協會協議。
- 批評文化部電影預算評審機制忽略原住民題材,導致原住民電影難獲輔導,要求專案輔導,並檢討評審機制是否存在利益迴避問題。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大陸電影從業人員(以助理名義)來台工作,影響台灣電影從業人員工作權,要求文化部徹查並保障台灣勞務權益。
- 建議文化部研究韓國保障電影從業人員權益的做法,並建立台灣從業人員的福利及退休機制。
- 指出台灣流行音樂演唱會電視轉播技術及線上傳播能力不足,建議文化部提升製播技術並與大陸溝通,將現場演出轉化為線上節目。
- 建議文化部與地方政府及學校合作,將流行音樂人才培訓發展為產業學院模式。
- 要求文化部與陸委會協商,突破大陸電檢限制,協助台灣流行音樂產品進入大陸市場。
- 關切文化部在縮小文創產業與金融業融資溝通鴻溝的具體作為,建議建立「單一窗口」媒合平台。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文創產業進入大陸市場的急迫性,呼籲陸委會加速將獨資、經紀人制度、審批及智財權等核心問題納入兩岸談判。
- 關切台灣文創產業競爭力不如大陸,引用文化部網站報告指出台灣僅台北市列入兩岸十大城市,要求文化部檢討並提出提升城市文創競爭力的對策。
- 建議文化部不能僅有長期「沃土政策」,應雙管齊下提升市場佔有率和競爭力。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處理兩岸事務應具備專業、謹慎,並有明確的戰略目標與戰術,避免主權虛化與國家利益受損。
- 質疑兩岸文化前瞻論壇的「準公權力」性質,要求陸委會對此明確定調。
- 批評文化部對兩岸文化前瞻論壇的戰略目標、執行方式與期程說明不清,去年預算未執行,今年報告內容抽象。
- 批評公廣集團與中央社董事長參與大陸媒體論壇,未當場對「共同倡議」表達抗議,認為應召開記者會表明立場。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廣集團與中央社董事長參與大陸媒體論壇無需向文化部報備,認為接受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應受監督。
- 批評陳國祥、邵玉銘董事長在媒體論壇未當場離席抗議「共同倡議」,形同為大陸背書。
- 關切山西三晉都市報台北版可能透過「新聞交換」方式規避法律在台發行,要求文化部與陸委會嚴加防範與處理。
- 質疑文化部對中國媒體「偷跑」發行行為的應對措施不力,恐造成後續問題。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針對中國報紙可能在台「偷跑」發行預先設想應變措施與罰則,並與陸委會協調處理機制。
- 建議文化部研究將「台灣繁體字」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強調台灣在中華文化保存上的正統性與自信。
- 建議文化部加強文化資產資料庫的內容豐富性、圖片註記、多語介紹等,以提升觀光價值。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對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共同倡議」的態度不夠強硬與具體,認為僅表達不認同不足以產生實質影響。
- 要求文化部明確兩岸文化交流的具體戰略目標與步驟,而非僅泛稱「加深交流」與「積極協商」。
- 質疑文化部文創行政費用散落各專案辦公室,缺乏整合性與績效,要求文化部整合資源。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新莊辦公室裝修工程花費1.5億元過高,要求文化部提供自龍部長上任以來所有裝修費用資料。
- 指出文化部去年規劃的兩岸文化前瞻論壇議題涉及公權力行使,卻未由陸委會統籌,導致進度為零。
- 批評文化部對「文化例外」原則研究進度緩慢且回應錯誤,要求儘速提出正確的研究結果。
- 批評文化部舉辦台北鐵路機廠公聽會未依規定公告與開放民眾參與,要求修正作業程序。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為邵玉銘與陳國祥董事長參與大陸媒體論壇辯護,認為他們是台灣民主自由的象徵,不會出賣台灣,且有充分表達台灣新聞自由的立場。
- 質疑政府組改後,新聞媒體事務缺乏專責主管機關,導致兩岸媒體交流缺乏戰略與應對能力。
- 呼籲文化部向行政院反映新聞業務無人負責的嚴重性,並重新思考兩岸媒體交流的策略,強調對等原則。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與陸委會的「常態溝通協調機制」成效不彰,陸委會對文化部推動的兩岸申遺委員會未參與。
- 批評中央社陳國祥董事長在媒體論壇對「共同倡議」的抗議不夠即時與有力,質疑中央社記者報導偏頗,未立即呈現董事長不接受的立場。
- 質疑陳國祥董事長在得知會議可能政治操作後,仍「含冤忍辱」繼續參與,未獲陸委會或文化部任務交代。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應統一出面聲明,若大陸未對「共同倡議」提出解釋或收回,應暫停兩岸媒體前瞻論壇。
- 強調台灣應在國際場合展現國格與主權,不應心虛或被動,應把握機會召開國際記者會,爭取國際支持。
- 主張台灣應以文化高度與自信與中國交流,利用文化軟實力「反攻大陸」,而非擔心被統戰。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肯定曾志朗政務委員在亞運會場的抗議行為,認為陳國祥董事長應在北京媒體論壇當場嚴正抗議。
- 質疑兩岸關係雖逐步破冰,但互信不足、溝通不夠,導致文化論壇等交流活動難以落實,要求陸委會給予文化部更多指導與戰略定位。
- 關切貨品貿易協議的談判進度與社會溝通,建議政府記取服貿協議的教訓,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化阻力為助力。
- 質疑文化部今年辦理文化論壇是否仍僅限於形式上的觀念溝通,要求做好配套與準備工作。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呼籲陳國祥董事長應在公開場合展現如國會答詢般的氣勢,為新聞專業與國家榮譽努力。
- 強調身心障礙者的文化資訊權,指出台灣在保障其參與文化生活方面不足,要求文化部積極推動無障礙環境、有聲書及手語翻譯等措施。
- 建議文化部參考法國經驗,成立國家級「身心障礙者文化委員會」,並制定文化展覽及表演藝術的無障礙服務準則,在3個月內提出具體規劃。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推廣製作春聯等台灣民俗文化,避免過於政治化。
- 呼籲台灣政治人物應促進藍綠和解與國家團結,將國家視為大家庭。
- 建議文化部與宜蘭縣政府合作,將閒置的中興紙廠基地規劃為文化創意園區,並邀請部長實地考察。
- 關切馬總統興建蔣渭水紀念館的承諾,建議將宜蘭中興文創園區規劃為蔣渭水多功能文創園區,並由文化部協助軟體內容。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指出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報紙不得在台製版發行,且傳版重製亦被禁止。
- 舉證旺報與江南都市報等案例,指出中國報紙已透過「報中報」或「製版重製」方式在台發行,質疑文化部與陸委會放任、包庇違法行為。
- 批評文化部對已發生的明確違法事證漫不經心,未依法行政,要求立即將其視為檢舉案處理,並限期提出處理結果。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文化部對大陸政策分兩層面:扶植鼓勵民間團體文化交流,並透過公部門協商解除文創產業市場障礙。
- 透過服貿協議已獲初步成果,如簡化台灣圖書進口大陸審批程序及開放大陸電影來台後製。
- 文化部與陸委會設有司長、次長及部長層級的三層次跨部會協調機制,運作順暢。
- 兩岸文化前瞻論壇預計今年年中舉行,規劃議題包括提升公共文化品質、傳統文化與當代發展接軌、文創產業振興與兩岸文化發展願景。
- 公廣集團及中央社董事長參與2013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並未動用文化部預算,且未簽署「共同倡議」,該倡議是主辦方單方面行為。
- 兩位董事長無需向文化部報備參與大陸會議,陳董事長是禮貌性告知,邵董事長則選擇事後說明。
- 台灣在傳統中華文化上保存較完整,應有文化自信,會研究將「台灣繁體字」申請世界文化遺產。
- 文化部對兩岸媒體前瞻論壇的「共同倡議」認為是「負面示範」,破壞兩岸互信基礎,希望北京不再用此方式處理交流。
- 文化部對大陸的戰略目標是透過文化交流擴大瞭解,並透過協商降低文創產業市場障礙、落實智慧財產權。
- 文化部個人只有一個辦公室,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及融資服務辦公室是文建會時代就有的委外業務,屬於文創司,非新增辦公室。
- 文化部新莊辦公室裝修費用1.5億元,是依規定按平方面積計算,且是因組改人員增加、國際會議需求等必要改建,並非過高。
- 針對中國報紙可能在台「偷跑」發行,表示現行法規未開放中國報紙在台發行,若有違法行為,文化部將密切觀察並依法處理,罰則已備妥。
- 文化部已成立身心障礙文化平權委員會,1月10日召開首次會議,將在3個月內盤點缺失並提出改善建議,努力實現無障礙文化環境。
- 文化部今年的新年新希望包括影視音與出版產業能進入兩會會談、文化基本法順利進入立法院、衛武營工程進行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等。
- 表示樂意在時間許可下考察宜蘭中興紙廠規劃為文創園區的可能性,但文化部在硬體建設預算上困難,可協助軟體內容。
- 文化部並未推動蔣渭水紀念館興建,但若宜蘭縣政府有意推動,文化部將盡力協助。
王郁琦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陸委會負責大陸事務的統籌研擬、審議、協調及聯繫,與文化部建立常態業務溝通協調機制,共同推展兩岸文化交流。
- 兩岸文化前瞻論壇非兩岸兩會協商,若涉及政府公權力事項,未來執行須循兩岸制度化協商管道進行。
- 2013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的「共同倡議」是大陸單方面宣布,未經與會人士討論及表決,陸委會不認同。
- 兩岸資訊交流應重視對等交流與自由流通,希望大陸停止封鎖台灣新聞網站、同意台灣雜誌發行、停止電波干擾等。
- 邵董事長不具公務員身分,赴大陸無需核准。
- 對於文化部兩岸文化前瞻論壇未執行原因,表示尊重文化部判斷,可能是議題或時間無法達成一致,陸委會將全力協助溝通。
- 表示兩岸文化交流應藉由台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核心價值,展現多元文化特色,提升彼此公民社會。
張顯耀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對香港明報總編輯撤換事件表示高度關注,不排除大陸箝制言論自由的可能性,將持續了解。
- 兩岸媒體交流重視對等交流與自由流通,不希望香港媒體運作有政治力介入。
- 兩岸影視音、流行音樂產業進入大陸市場問題,已在兩岸服貿協議協商中交換意見,並有初步成果。
- 文創產業進入大陸市場的關稅降低問題,將在兩岸貨品貿易談判中推動。
- 獨資、經紀人制度、審批及智財權等問題,因非經濟部範疇,將列入下次兩岸兩會會談項目,並推動與大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署建立溝通窗口。
- 兩岸共同申遺因涉及兩岸定位,是複雜政治問題,需再評估,且中華民國非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有其困難性。
- 兩岸文化前瞻論壇目前為論壇形式,主題不涉及公權力,若有具體結果涉及公權力,執行時須回歸兩岸兩會協議。
- 陸委會對2013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共同倡議」已對外明確表示不認同,北京已聽到抗議。
- 關於山西三晉都市報與旺報合作,陸委會正關注,目前未開放陸方報紙在台發行或銷售,若有複製版面行為,個人認為不適宜且有違法之虞,認定機關為文化部。
- 強調兩岸交流需互信與更多了解溝通,陸委會將全力協助文化部辦好兩岸文化前瞻論壇。
- 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已談判相當成熟,因台灣外向型經濟,必須趕快完成簽署,以補足ECFA不足,陸委會將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
邵玉銘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 親自簽字同意將公視財產、器材移撥給原文會,並承諾若手續未完成將加速完成。
- 認為參與兩岸媒體前瞻論壇是宣導台灣新聞自由的機會,並在會中譴責大陸媒體交流不對等,發言獲掌聲。
- 不認同「共同倡議」內容,但認為在文明社會表達不同意見無需退席或採取野蠻行為,且當時無時間或空間制止。
- 不認為參與論壇是替大陸背書或會出賣台灣,強調台灣代表不會給台灣帶來慚愧。
鄺湘霞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基金會總經理
- 解釋公視財產移撥原文會涉及行政程序,但已同意,若手續未完成將加速處理。
陳國祥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董事長
- 參與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前未獲文化部或陸委會交代任務,僅報備。
- 不認同「共同倡議」內容,認為是大陸單方面宣布,未經討論或表決。
- 在論壇中已提出與大陸截然不同的新聞自由交流觀點,並駁斥大陸片面要求開放媒體互設辦事處。
- 解釋閉幕式共同倡議宣讀後即散會,無時間或空間當場制止,但中央社已立即訪問陸委會表達嚴正立場,並刊登報導。
- 認為已盡到國家通訊社職責,不接受「鬥爭意識不夠」或「不敢講話」的批評。
洪世佑 文化部秘書處處長
- 文化部新莊辦公室裝修工程決標金額為1.5億元,當時行政院同意動支1.38億元,不足部分已獲專案同意,不會再追加預算。
華士傑 陸委會文教處處長
- 陸委會參與文化部推動的申遺委員會定期會議,並在看到媒體消息時主動聯繫文化部討論申遺事宜。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書面答復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針對原住民族議題之紀錄片製作,文化部應鼓勵製作及優先補助,並積極促使受補助者無償提供予原住民族電視台播出。
- 有關原住民族歷史文化題材之電影、電視專責、專案輔導機制,文化部應於1個月內將檢討改進情形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 公視基金會應於1週內完成無償借用173項設備予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公視基金會應於1週內完成平價租購手拍字幕機予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利原住民族電視台節目及族語新聞節目製播順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1002
- 卷/期/冊
- 103/10/2
- 發布日期
- 2014-01-2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