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社環委員會審查長照服務法草案與空污防制議題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1-13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5次會議,持續併案審查「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多項條文,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部分保留。會議亦針對中國大陸霾害影響台灣空氣品質、PM2.5監測、新式空氣品質指標(AQI)實施、燃料油含硫量標準及改善空污政策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中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及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教育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進行檢討、研議並提出具體改善期程。
討論事項一
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等17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持續審查多個版本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重點在於服務範圍、服務方式、長照人員資格與管理、長照機構設立與管理、以及相關罰則的修訂與整合。
- 討論長照服務的評估基準、服務類型劃分、資源發展規劃、人員訓練與登錄規範、機構設立標準、以及對服務機構的監督與管理機制。
相關爭議
- 多項條文被保留,顯示委員對條文內容存在不同意見或需進一步協商。
- 親民教養院案例引發對機構負責人資格與退場機制明確性的討論,委員關切現行法律工具不足以有效懲處不當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關切親民教養院院民轉院進度緩慢,要求衛福部承諾在3個月內積極協調完成轉院事宜。
- 質疑衛福部對小型作業所房租補助公文發送延遲,導致地方政府無法編列差額補助,要求衛福部全額負擔。
- 質疑政府長照政策宣稱服務113萬身心障礙人士為假,因現行長照十年計畫有年齡限制,未涵蓋50歲以下身障者及65歲以下失能者。
- 批評衛福部未提供全國長照需求總時數評估,導致長照服務規劃與實際需求脫鉤。
- 質疑政務委員馮燕開放3萬名外籍看護工政策,恐衝擊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就業機會。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要求次長加快機構退場機制的推動。
- 質疑視障者辦理開戶及貸款仍需蓋手印、2位見證人或保證人,金融服務不夠友善。
- 建議ATM應發展通用設計,以涵蓋不同障別需求,而非僅針對特定族群設置。
- 關切盲胞有聲書出版數量過少,影響視障者學習發展。
- 呼應王育敏委員對更生人工作權的保障,避免身心障礙機構限制其工作。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宣稱長照服務法服務113萬身心障礙人士為假,因現行計畫有年齡限制,未涵蓋50歲以下身障者及65歲以下失能者。
- 批評衛福部未提供全國長照需求總時數評估,導致長照服務規劃與實際需求脫鉤。
- 質疑政務委員馮燕開放3萬名外籍看護工政策,恐衝擊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就業機會,且未與業務單位仔細討論。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庇護工場門檻過高,特教生難以進入,建議評估能力培養與產能之間的拿捏。
- 質疑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政策有浮濫現象,2萬6千多輛3,000cc以上高級車輛享有免稅,要求衛福部與財政部合作檢討。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關切2萬6千多輛3,000cc以上高級進口車享有身心障礙者免稅優惠,認為此做法浮濫,侵害真正弱勢權益。
- 質疑身心障礙者在金融機構貸款遭歧視對待,要求金管會加強宣導與管理。
- 建議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應維持原條文,避免將汽車強制責任險的責任轉嫁給全民。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關切H7N9、H1N1及H3N2等多種流感病毒疫情,擔心國內大流行,要求衛福部加強防疫宣導與疫苗準備。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建議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應保留,讓相關單位繼續協商,因涉及層面廣泛。
- 強調柯媽媽推動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救助精神,但認為取消健保代位求償會產生新的不公平,將費用轉嫁給無車者。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質疑健保實施後到汽車強制險實施前,健保可正常運作,為何強制險實施後健保仍需代位求償,認為健保局此舉是多剝一層皮。
- 強調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救助精神不應被佔便宜,且多數車主為弱勢族群,應再檢討代位求償政策。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強調柯媽媽條款延伸議題的重要性,要求主管機關找出妥適處理方法。
- 關切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問題,每年重複討論卻無改革,建議財政部與衛福部應積極處理冒用人頭或借牌購買昂貴汽車的浮濫現象。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親民教養院案例中,主管機關無法直接懲處不當行為的機構負責人,行政工具有限。
- 支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64條之1,明確規範機構負責人消極資格,賦予主管機關依法要求調離職務的權力。
- 要求衛福部與財政部查核身障者免牌照稅政策的濫用情況,特別是高價進口車輛,並考慮從嚴認定同戶親屬車輛免稅的資格。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強調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互助精神,不應讓健保轉嫁責任。
- 指出強制險保費曾調降,且酒駕取締嚴格,車禍案件減少,認為健保不應再從中代位求償。
- 建議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應暫予保留,待各方充分討論後再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曾中明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親民教養院已組專案小組輔導,有9位院民已轉院,1位試讀,剩餘27位正積極協調轉院中,希望3個月內完成。
- 庇護工場主要針對有工作意願但能力不足者,受勞基法保障,產能非主要考量。
- 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由財政部主管,衛福部已建議財政部修法,限制親等範圍及cc數上限。
- 支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64條之1,但建議在負責人與工作人員範圍上再考量。
- 親民教養院案例中,院長係主動離職,主管機關係因虐待院童開罰而非直接懲處負責人。
- 無障礙空間改善持續進行,但舊有公共場所仍不足,營建署每年會督導地方政府。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親民教養院剩餘27位院民中,苗栗縣佔19位,正積極與家長協調轉院。
- 「家庭托顧」屬於個人支持而非家庭照顧者概念,使用率低與國人接納度有關,目前補助22天、8小時,是多元服務方式之一。
- 長照十年計畫的涵蓋率計算,若以65歲以上失能者為母數約29%,若為全部失能人口約18%至19%。
- 衛福部正研擬長照保險法,今年會送到行政院。
- 對於馮燕政委開放3萬名外籍看護工政策,表示未完全了解,但跨部會討論會兼顧本國籍勞工權益及照顧需求。
李滿治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
- 商業保險承保依個人狀況評估,與身障者無差別待遇。
- 視障者開戶因民法規定需2人以上證人,實務上行員可協助,無差別待遇。
- 授信依5P原則,一般人與身障者無差別待遇。
- 公、民營金融機構對身障者金融服務問題,實務上積極改進,不予增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之1。
- ATM設置供輪椅民眾使用已達55%,視障者使用ATM已增加75%,正積極努力改善中,目標是2014年底達到68%。
- 無障礙ATM規格涉及實務執行面,金融機構類型廣泛,網路部分涉及電信主管機關,建議先檢討實務狀況再討論增訂條文。
張國銘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
- ATM設置供輪椅族使用,目標是2014年底達68%,會逐年汰換,每個營業點至少1台。
- 主要車站、醫院、大型賣場已佈置無障礙ATM,下一階段努力普及所有營業點及公共場所。
- 盲胞使用ATM需求與輪椅族不同,成本較高,會努力提高台數。
- 法令上對身心障礙者貸款無歧視,若有個案問題會全力協助。
許慧卿 教育部特教司專門委員
- 電子點字書有660種,電子有聲書110種,資料上傳至臺灣圖書館視障資訊網站及淡江大學華文視障電子圖書館網站供搜尋。
范文豪 法務部參事
- 更生人主要工作是幫助重返社會,家庭支撐和就業是重點。
鄧素文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
- 長照十年服務對象目前5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50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及65歲以下失能者未納入長照服務對象,是因財源限制,待長照保險進來可調整。
- 衛福部正在研擬長照保險法,今年會送行政院。
- 99年需求調查已涵蓋年齡需求,涵蓋率29%針對65歲以上失能者,若為全部失能人口約18%至19%。
- 跨部會討論外籍看護工聘用,會兼顧本國籍勞工權益及所需照顧。
曲同光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司長
- 健保與汽車強制責任險各有不同成立目的、保障重點與對象。
- 汽車強制責任險成立目的包括理賠受傷當事人的醫療費用,應由強制責任險支付。
- 健保代位求償並非因財源不足,而是強制險立法時已明文規定。
- 代位求償並非當事人無錢繳費,而是健保已支付費用,當事人無法再向強制險申請。
- 健保代位求償對當事人無影響,因當事人優先求償,剩餘金額才由健保求償。
- 102年健保署代位求償金額略少於101年,過去逐年增加,但因酒駕取締嚴格,車禍案件應會減少。
林奏延 衛生福利部次長
- 今年冬天H7N9大流行機會不大,病毒未變成人傳人,台灣防疫準備充足。
- H1N1是季節性流感,今年冬天H3N2較流行,H1N1較少,B型流感極少。
- H7N9疫苗仍在研發階段,2月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若疫情爆發且試驗順利可適用傳染病防治條例。
- 季節性流感疫苗數量充足,包含H3N2及H1N1,效果不錯。
陳開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
- 強制險特別準備金至102年10月底約220億元,每年支出約30多億元,收入約150億元。
- 強制險無過失責任,保障範圍廣,不分年齡,包含跨境觀光客,無政府補助。
- 強制車險與健保法第95條立法背景略有改變,尊重立法院決定是否拿掉代位求償規定。
- 對於強制險理賠案件是否減少,需提供確實數據給衛環委員會。
相關後續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0條之1修正通過,明確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數位格式圖書資源給視覺功能障礙者及其他特定身心障礙者。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0條之1附帶決議通過,明確特定身心障礙者範圍應包括馬拉喀什公約第三條受益人定義。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0條之2修正通過,要求教科用書出版者提供數位格式,並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指定數位格式。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及第51條照陳委員節如等20人提案條文通過,劃分個人支持與家庭支持服務項目。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4條修正通過,明確評鑑等第、獎勵與輔導改善機制,並刪除子法訂定時程的強制規定。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2條修正通過,明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違規增加收容、未限期改善、拒不遵守停辦命令的罰則。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3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63條之1 (原提案第64條之1) 修正通過,規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業務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消極資格,並要求主管機關主動查證。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63條之1附帶決議通過,要求衛福部研議配套機制,解決「行為不檢損害身心障礙者權益」定義抽象性問題,並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4條、第92條及第93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64條之1條文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另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沈署長世宏、經濟部、教育部、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電力公司等單位首長就「為因應中國大陸霾害隨東北季風擴散影響國內空氣品質,各地懸浮微粒PM10與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雙雙飆升,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就設置新式空氣品質指標AQI提出具體施行期程、並請主管機關針對降低燃料油含硫量標準之政策及如何改善國內空氣品質」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台灣空氣品質受中國霾害影響日益嚴重,特別是PM2.5濃度飆升的問題,並要求環保署提出新式空氣品質指標(AQI)的實施期程。
- 探討降低燃料油含硫量標準的政策可行性,以及如何透過污染源管制、跨部會協調等方式,全面改善國內空氣品質。
相關爭議
- AQI實施期程與標準制定:環保署主張籌組專家會議,考量台灣流行病學數據訂定符合國情的AQI值,避免造成不必要恐慌;委員則要求加快實施,並改善資訊傳達方式。
- 燃料油含硫量降低:經濟部與中油表示國內生產0.3%低硫燃油能力受限,國際採購困難,可能導致供應短缺及產業衝擊;委員與專家則強調降低含硫量對健康的益處,質疑政府未積極處理。
- PM2.5數據與民眾感受落差:環保署強調空氣品質有相對進步,但委員及環保團體指出多數地區PM2.5超標,現行PSI指標未能真實反映空污嚴重性,網站資訊不便查詢。
- 跨部會協調與地方執行:委員質疑環保署、經濟部、教育部在空污防制上的跨部會協調不足,地方政府在學校應變措施上未能有效落實。
- 空污法子法修訂:林淑芬委員批評空污法第六條子法十年未修,且允許製程切割規避管制,導致減量效果有限,環保署則稱有完整規範,責任在地方執行。
- 濁水溪揚塵成因與對策:環保署歸因於上游崩塌面積擴大,與集集攔河堰供水無關;委員則質疑此說法,並要求更積極的跨部會減量措施。
- 國營事業環保責任:委員要求台電在空污嚴重時應優先使用天然氣機組發電,減少燃煤機組發電,中油應負起供應低硫燃油的責任,而非推給市場機制。
- 土壤污染標準放寬:環保署預告放寬工業區土壤污染標準,引發社會團體擔憂工業區與住宅區、農業區混雜,恐影響其他地區環境。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各國AQI標準差異的原因,要求環保署說明。
- 要求環保署加速AQI實施,並將預警訊息透過App傳送至手機,改善民眾即時獲取資訊的便利性。
- 關切教育部「各級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未落實,要求檢討通報時間差及實際執行成效,並納入幼稚園。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空污停課標準與環保署會商,增訂PM10及PM2.5單一污染指標即可放空污假。
- 提案要求環保署研發即時空氣污染指數(PSI)及PM2.5數值之行動應用程式。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指出PM2.5對人體健康的危害,質疑環保署以罹癌率數據推論致癌因果關係的語病。
- 關切高屏地區山腳下居民空污問題嚴重,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作為,並建議發放防毒面具。
- 詢問台灣空污自產與境外移入的比例,確認寒流帶來中國大陸PM2.5霾害。
- 質疑中油與台塑在低硫原油煉製上的差異,要求經濟部制止台塑煉製劣質高硫原油供外銷,犧牲台灣環境。
- 詢問台灣用油量是否遞減,經濟發展同時污染是否減少。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糾正垃圾轉運站補助經費浪費、環保標章審查作業不實,批評環保署未善盡事前審查與考核之責。
- 要求環保署在2個月內提出環保建設經費補助時程、考核機制、考評方法及追蹤時程透明化報告。
- 指出台中市空氣污染狀況嚴重,質疑環保署未有全國統一標準。
- 批評環保署在空污防制上言詞多於實質作為,要求善盡責任,將錢花在刀口上。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建議環保署透過媒體加強空氣品質預報,特別是空氣品質不良時應報導,以利民眾預防。
- 質疑台灣PM2.5標準比歐盟嚴格卻難以達成,要求環保署務實制定目標。
- 要求環保署積極爭取參與中、日、韓PM2.5會議,或事先與三國討論台灣觀點。
- 關切基隆黃色小鴨變髒事件,要求環保署有效控管港區船舶及重型機械廢氣排放,推動岸電系統並落實稽核。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引用莊秉潔教授研究,指出台北肺腺癌比例高與早期PM2.5濃度相關,預估中南部未來將取代台北成為高風險區。
- 質疑環保署僅針對高雄推動低硫政策對改善空污無效,應擴及中彰雲嘉地區。
- 批評環保署空品監測網站PM2.5資訊不便查詢,且未明確標示超標地區及提供健康建議。
- 要求環保署在AQI正式建立前,簡化網站資訊模式,利用顏色標示超標部分,並明確告知民眾應採取措施。
- 要求教育部研修規則,將PM2.5超標納入學校通報機制,並落實教育宣導。
- 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對策,解決降低燃料油含硫量至0.3%的困難,不能推給市場機制或宣稱不可能。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PM2.5污染嚴重,特別是雲林斗六地區,學童需戴口罩上課,批評政府速度趕不上問題發展。
- 認為污染源管制是關鍵,質疑六輕、彰火等工業污染源未被有效控制。
- 要求環保署、教育部、衛福部建立跨部會平台會議,由政務委員或環保署主導,解決PM2.5問題。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即刻就空污停課標準之指標與環保署會商,增訂PM10與PM2.5單一污染指標即可放空污假。
- 提案要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57條之1及第88條之1,保障身心障礙者公平使用金融服務的權利。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對濁水溪揚塵問題未做即時調整,要求提出更好的改善辦法,並加強跨部會協調。
- 批評台塑進口高硫分原油煉製,污染環境卻賺取高利潤,中油卻買低硫油,要求經濟部嚴格管控市場機制。
- 詢問彰濱工業區污染總量標準加嚴10倍,廠商是否能達成及接受。
- 關切移動式交通工具(汽車、公車)內裝塑膠皮受日曬是否產生塑化劑,要求環保署研擬研究計畫並提供報告。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環保署在空污法管制上推諉責任,指責空污法第六條子法十年未修,且允許切割製程規避管制。
- 指出環保署針對「既存之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未訂定任何法規,卻要求地方政府自行訂定自治條例。
- 質疑經濟部報告中降低燃料油含硫量困難的說法,認為是高空互踢皮球。
- 要求環保署檢討學者專家建議的子法修正案,並修正空污法第六條無罰則的問題。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公布的空氣品質指標名稱與實際健康影響描述不符,有淡化之嫌。
- 質疑環保署報告中PM2.5濃度與國民健康沒有因果關係的說法,認為是亂說話且不可取。
- 批評基隆黃色小鴨變黑凸顯協和電廠及港區船隻污染問題,要求環保署加強監測與管理。
- 要求環保署積極與中國大陸談判跨境霾害問題,因台灣受害嚴重。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整合PM2.5、PM10、臭氧等污染物之警戒顯示功能及網站查詢便利度,並針對測值作出健康及活動建議。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詢問葉光芃醫師對空污解決方案的建議,特別是地方政府透過自治條例提高環保門檻。
- 建議環保署規劃空氣污染預警通報機制,與氣象預報單位配合,透過App等軟體提供民眾防護資訊。
- 關切濁水溪揚塵問題,質疑環保署排除集集攔河堰供水影響的說法,要求提供相關研究報告。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指出台北盆地空污問題嚴重,質疑環保署在台北市監測站分佈不均,集中西區,要求改善並與地方環保局協調設點。
- 關切麥寮地區癌症比例較高,認為與六輕設廠有關,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努力措施降低PM2.5。
- 要求環保署積極與中國大陸討論跨境霾害問題,簽訂環保合作協定。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引用莊秉潔教授建議,要求環保署與台電協調,在PM2.5超標時,優先讓燃氣機組發電,減少燃煤機組發電。
- 建議環保署監測網站應參考香港AQHI制度,將健康風險因素納入,提供更簡化、直觀的污染物種類與警戒資訊。
- 指出環保署PSI數據與實際PM2.5濃度有落差,導致民眾誤判空氣品質。
- 關切六輕等大型工廠不斷擴廠,質疑政府總量管制政策不足,導致PM2.5持續惡化,犧牲人民健康。
- 提案要求環保署、經濟部督促電力公司檢討「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增加天然氣機組發電量,減少燃煤機組發電量。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環保署預告放寬土壤污染監測標準(鎘、鎳、汞、銅),擔心工業區與住宅區、農業區混雜,恐影響地下水及其他地區。
- 要求經濟部提出管理電鍍廠水污染的辦法,並提供相關資料。
- 建議環保署將空氣污染、酸雨監測資訊與氣象預報整合,透過電視、網站等傳播系統告知民眾。
- 指出環保署PSI與教育部學校應變標準存在落差,要求環保署與教育部做細緻整合,統一對學校學童的防護措施。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工業局在澎湖推動電動機車成效不佳,充電不便且使用率低,政府投入大筆經費卻未見空氣品質改善。
- 要求環保署提供電動機車電池交換計畫內容、交換站設置及使用率情形,以及如何提高民眾使用誘因的政策規劃。
- 質疑環保署電動機車補助政策未納入舊車汰換,導致新車購買意願低,電池交換站普及困難。
- 提案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整合PM2.5、PM10、臭氧等污染物之警戒顯示功能及網站查詢便利度,並針對測值作出健康及活動建議。
相關人員回應
沈世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 空氣品質指標(AQI)實施期程需籌組專家會議,考量台灣國情與健康關係,避免造成不必要恐慌。
- 目前已啟動PM2.5注意特報,當小時濃度平均值超過80μg/m3時,提醒敏感族群減少戶外活動。
- 台灣PM2.5年平均濃度目標為105年降至20μg/m3以下,109年降至15μg/m3以下,將透過污染源管制、兩岸合作等努力達成。
- 燃料油含硫量已從4%降至0.5%,車用柴油從5,000ppm降至10ppm,但全面降至0.3%面臨中油生產能力受限與國際採購不易的困難。
- 高屏地區空污嚴重,來自本身排放量大及東北季風境外移入疊加效應,將推動總量管制,並配合修法將「會同」改為「會商」工業主管單位。
- 濁水溪揚塵與上游崩塌面積高度相關,已召開跨部會會議並實施減低方案,效果顯著,但難度高。
- 台北市監測站分佈需評估站點關聯性與地形結構,再決定是否增設。
- 與中國大陸已進行雙邊環保合作協定談判,將跨境污染納入討論項目。
- 支持地方政府制定比中央更嚴格的空污管制標準。
- 承諾1個月內建立App警示系統,讓民眾迅速得到PM2.5訊息。
- 承諾檢討空污法子法修正建議,並加強考核機制透明化。
- 承諾對公共運輸工具及一般房車內裝VOCs蒸發問題進行研究分析。
梁國新 經濟部次長
- 國內燃料油供應主要為中油95%、台塑5%,中油肩負供應責任,但受限於設備老舊及桃園廠建廠受阻,無法生產0.3%低硫燃油。
- 國際間0.3%低硫燃油供貨來源有限且不穩定,採購困難。
- 降低燃料油含硫量恐衝擊國內使用重油鍋爐產業及電力供應成本,影響產業競爭力。
- 大林發電廠將配合更新改建除役部分機組,協和電廠部分機組也將除役。
- 台灣燃料油含硫量0.5%已屬嚴格,建議對高污染城市採分區管理,而非全國一致。
- 台灣用油量逐年遞減,經濟發展同時污染減少,歸因於工業界污染防制努力及新鍋爐多採天然氣。
- 承諾會進一步規劃,並與台塑公司溝通降低燃料油含硫量問題,為解決問題找方法。
張順欽 環境保護署環境監測及資訊處副處長
- 日本針對空氣品質變化,除PM2.5預報外,沙塵也可在手機上查詢。
- 環保署App可查詢紫外線,民眾可上網登錄手機接收特報簡訊。
韓善民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高級管理師
- 學校空污通報機制由環保署發布,經環保局通知教育局再下傳各級學校,會檢視流程並縮短時間差。
- 教育部已下達公文並透過校安系統通報PM2.5應變措施4次,將加強教育宣導。
- 樂觀其成將PM2.5納入學校通報機制副指標,並與環保署協商簡化流程。
- 學校應變措施分3階段,PSI在101-299建議戴口罩、減少戶外活動;200以上氣喘學童注意;300以上禁止戶外活動;400以上符合停課標準,由縣市政府處理。
張瑞宗 中油公司副總經理
- 台塑石化煉油廠較新,脫硫能力強,但中油工廠老舊,需進口低硫原油煉製。
- 中油脫硫能力受限,蓋新廠受阻,無法全面供應0.3%低硫燃油。
呂正華 工業局副局長
- 彰濱工業區污染總量標準加嚴10倍,廠商表示有壓力但可辦到。
- 澎湖低碳島計畫由能源局主辦,工業局協助推動電動機車相關計畫。
- 澎湖電動機車推廣成效不佳,以市區及觀光客短程使用為主,當地居民普及有待努力。
莊秉潔 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
- 台北女性肺腺癌比例高與早期PM2.5濃度相關,預估中南部未來將取代。
- 過去低硫政策使PM2.5減少,台中電廠脫硫設備運轉減少全台2,407個死亡人數。
- 降低燃料油含硫量對中小型工廠影響更大,健康效益更高。
- 初步模擬結果顯示,高雄單獨推動低硫政策對改善空污幫助不大,污染源主要來自中彰雲嘉。
- 建議環保署可提前1、2天預報PM2.5超標,協調台電優先讓燃氣機組發電,減少燃煤機組啟動。
張豐藤 高雄市議會議員
- 高雄市若將燃料油含硫量從0.5%降至0.3%,可減少4,300公噸二氧化硫排放,對減少PM2.5中的硫酸鹽有幫助。
- 強調高雄PM2.5中硫酸鹽佔比高,加強二氧化硫管制對減少PM2.5絕對有幫助。
王敏玲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 現行PSI指標未能真實反映PM2.5嚴重性,造成民眾誤判,呼籲全面改用AQI系統。
- 指出高雄地區二氧化硫濃度是台北2倍,PM2.5嚴重超標,政府不應以國際標準自滿。
- 強調PM2.5中含有害空氣污染物,但相關標準尚未訂定,人民無法接受空氣品質惡化。
- 批評環保署空品監測網資訊不夠便利,未提供明確警戒功能及換算係數,導致預警失效。
葉光芃 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
- 台灣PM2.5污染嚴重,南北失衡,中央應投入更多資源,不能只靠地方政府。
- 建議監測站應更局部化,如高雄大寮地區國小應局部發布警訊,並列管高危險地區。
- 指出美國已將黃燈意義修正為對敏感族群有害,台灣PM2.5標準仍過時。
- 強調WHO多次指出PM2.5、PM10無安全值,台灣應認清現實,不應以日本70μg/m3為安全標準。
- 建議台灣應參考加拿大、香港的AQHI制度,將健康因素納入,提供更直觀的空氣品質資訊。
- 強調PM2.5對胎兒肺部發育、癌症、心血管疾病、阿茲海默症等有嚴重影響,政府應重視下一代健康。
- 指出台灣空氣污染最大禍首是經濟部(管工業)和交通部(管輪船),政府應採取更多政策,如捷運免費搭乘、工業技術升級等。
- 支持地方政府制定更嚴格的空污自治條例,如加州對汽車排放的規定。
鍾炳利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
- 台電調度原則以經濟調度為主,但遇到空品不良時,燃煤電廠會有降載因應對策,中度惡化降20%,嚴重降40%。
- 對於優先讓燃氣機組發電以減少燃煤機組,需協調並進行整體研究。
吳豐盛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台電在現有降載規範下,會再檢討燃煤機組是否有繼續往下調整的空間,由燃氣機組取代。
謝燕儒 環境保護署空保噪管處處長
- 彰濱工業區污染總量標準加嚴10倍,廠商表示有壓力但可以辦到。
- 空污法第六條子法修訂,環保署將於半年內完成綜合檢討及公告修正期程。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一案修正通過,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研議將PM2.5納入新式空氣污染指標,並於2014年7月底以前公告實施期程。
- 臨時提案第二案通過,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整合PM2.5及PM10、臭氧等污染物之警戒顯示功能及網站查詢便利度,並針對測值作出健康及活動建議。
- 臨時提案第三案修正通過,要求環保署於半年內完成空污法第六條子法之綜合檢討及公告修正期程。
- 臨時提案第四案修正通過,要求教育部於2個月內研提專案報告,檢討修正「各級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的執行成效與通報時間差。
- 臨時提案第五案通過,要求環保署於1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研發即時空氣污染指數(PSI)及PM2.5數值之行動應用程式。
- 臨時提案第六案修正通過,要求環保署檢討「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經濟部應督促台電公司於冬季PM2.5空氣污染量超過日均值35ug/m3時,增加天然氣機組發電量,減少燃煤機組發電量。
- 臨時提案第七案通過,要求教育部應即刻就空污停課標準之指標與環保署會商,增訂PM10與PM2.5單一污染指標即可放空污假。
- 臨時提案第一案 (身障金融服務) 修正通過,要求金管會於3個月內提出金融機構無障礙設施辦理情形,並研議ATM統一規格可行性。
- 臨時提案第二案 (無障礙ATM通用設計) 撤案。
- 臨時提案第三案 (無障礙法規範權責釐清) 修正通過,要求衛福部於4個月內邀集內政部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釐清無障礙設施設備權責歸屬。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1101
- 卷/期/冊
- 103/11/1
- 發布日期
- 2014-01-2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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