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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財政健全、公股整併及稅制改革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3-05

本次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議邀請財政部張部長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施政績效及未來施政方向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會議核心聚焦於「財政健全方案」所提出之增稅措施,包括金融營業稅恢復、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率修正及綜合所得稅稅率調整,以及公股銀行整併、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海外避稅等議題。委員們對政策時機、公平性及執行細節提出諸多質疑與建議,部長則說明政策必要性並承諾持續研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財政部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近半年重要施政績效及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進行業務報告,內容涵蓋國庫、賦稅、關務、國產及促參業務。
  • 質詢重點圍繞「財政健全方案」中的增稅措施、公股銀行整併進度、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海外避稅查緝及稅制公平性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股銀行整併(公公併)的進展與成效:委員質疑財政部推動公公併4年無實質進展,並對兆豐金與第一金主導評估的具體對象、進度及工會反彈表示關切,部長則強調已成為院級政策,預計2至4個月內有初步結果。
  • 財政健全方案增稅時機與影響:多位委員質疑在經濟景氣未完全復甦時加稅的時機是否恰當,並擔憂對股市、企業投資及資金外流的負面衝擊。部長則回應方案考量影響最小化,且稅收僅佔缺口小部分。
  • 金融營業稅恢復課徵的合理性與轉嫁問題:委員質疑金融營業稅是否會轉嫁給消費者,並指出多數公股銀行董事長承諾不會轉嫁,但外界仍有疑慮。
  • 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率減半的公平性與衝擊:委員質疑將扣抵率從100%降至50%的依據,並擔憂對股市及股民權益的影響,有委員建議可考慮設定扣抵上限。
  • 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獎勵措施與財政健全方案的矛盾:委員認為示範區的租稅優惠與財政健全方案擴大稅基的目標衝突,且存在空白授權問題,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及人才流失。
  • 所得稅薪資扣除額調整的「以富濟貧」效果:委員質疑提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對高所得者節稅效果更大,未能有效幫助低所得者,建議改採稅額扣抵以達實質減稅效果。
  • 海外避稅及反避稅條款的立法進度:委員關切國際記者調查聯盟揭露的台灣海外避稅問題,並質疑反避稅條款(CFC與PEM)立法延宕的原因與財政部處理態度。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股銀行整併(公公併)進度緩慢,並詢問兆豐金和第一金是否有機會晉級亞洲盃。
  • 關切財政健全方案對台股的衝擊,並認為股東可扣抵稅率減半有變相加稅之嫌。
  • 要求公營行庫應帶頭為員工加薪。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貧富懸殊問題處理不力,並舉例質疑稅務機關對豪奢贈與及高價藝術品交易的查稅效能。
  • 質疑財政部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增稅的時機與配套措施不足,並批評政府亂花錢。
  • 關切公股銀行合併案的透明度,特別是台北富邦銀行併購案資產未重估的問題,並詢問兆豐銀與一銀、合庫、華銀合併傳聞。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健全方案是好的開始,但認為其彌補財政缺口的效果有限。
  • 指責逃稅是「國民之恥」,並關切國際記者調查聯盟揭露的台灣海外避稅問題及反避稅條款立法進度。
  • 詢問公營銀行對金融營業稅恢復課徵的態度,並要求財政部堅持政策。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高薪與社會貧富差距的對比。
  • 批評提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配套措施未能真正「以富濟貧」,對高所得者節稅效果更明顯。
  • 建議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改採薪資稅額扣抵,以達到定額減稅效果並落實薪資負所得精神。
  • 質疑兩稅合一扣抵額減半的依據,認為應有其他選項。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強烈支持財政健全方案,認為國家建設需要財源,且台灣實質稅率偏低。
  • 反駁工商界對金融營業稅及兩稅合一修法的反彈,認為銀行界應回饋社會。
  • 建議公股銀行整併應採「AA併」(兆豐金與第一金合併),以打造最強組合打亞洲盃。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關切公股銀行合併進度,並詢問各行庫董事長對合併的意願及適格性。
  • 要求公股行庫宣示不得將金融營業稅成本轉嫁給消費者,以穩定市場。
  • 提案要求財政部發布解釋令,針對非自願性不動產移轉(如法院判決)合併計算奢侈稅持有期間,以符公平正義。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批評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獎勵措施與財政健全方案的擴大稅基目標相互衝突,且存在空白授權問題。
  • 質疑公股銀行整併與TPP/RCEP接軌的連結關係,並擔憂合併可能對員工工作權及分行據點造成衝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健全方案加稅的時機點不佳,並建議應優先活化國有資產(如空軍總部土地、捷運沿線國有地)以增加稅收。
  • 關切稅改政策對股市量能的影響,認為「大咖條款」導致資金外逃,以及稅改政策的針對性與階級分別。
  • 詢問財政部對公股銀行在大陸分行逾放情況的了解與監管能力。

薛凌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長在國會殿堂的發言態度,並質疑其自創品牌說法。
  • 質疑財政部民營化釋股預算執行率過低,有美化數據之嫌。
  • 關切台灣菸酒公司產品曾含塑化劑的問題,並要求確認檢驗機制及對消費者道歉。
  • 質疑反避稅條款立法延宕的原因,並批評金融營業稅恢復課徵政策恐打擊金融業競爭力。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健全方案增稅是政府不得已的決定,但提醒財政部應向外界說明清楚。
  • 強調減稅容易增稅難,呼籲財政部在未來修法過程中務必堅持立場,避免減稅「飆車」。
  • 建議政府在推動增稅的同時,應同步鬆綁各產業管制,提供更多獲利機會,以降低企業反彈。
  • 提醒財政部應協調各部會,避免增稅政策與招商引資、吸引外國人才的目標相衝突,以免造成負面影響。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強力支持財政健全方案的增稅措施,認為金融業應回饋社會,且兩稅合一減免已讓政府少收巨額稅款。
  • 質疑合作金庫在大陸分行出現逾放案及過去超貸案的處理問題,並要求徹查相關人員責任。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提醒財政部在推動稅改時不應過度強調「回饋」概念,以免為未來更深層的稅制改革(如不動產稅制)埋下障礙。
  • 質疑綜合所得稅提高級距至45%後,未分配盈餘加徵問題未同步考量,以及高所得者利用扣除額免稅的問題。
  • 建議兩稅合一扣抵額減半可改採直接設限稅額扣抵,以達簡便、稅收增加及稅負分配效果更佳。
  • 建議金融營業稅恢復課徵後,應釐清3%與2%的意義,並思考未來合理稅率水準。
  • 建議財政健全方案配套措施應從標準扣除額著手,以更有效照顧低所得或弱勢族群。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說明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達成率98.84%,並報告103年度歲入歲出差短及融資需求。
  • 報告近半年重要施政績效,包括彩券盈餘運用效能提升、國庫集中支付精進、強化公股管理、賦稅法規合理化、租稅漏洞防堵、關務業務優化及國有不動產活化利用等。
  • 闡述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包含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含稅制調整、債務控管、資產活化等)、落實公共債務法新制、推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督導創意產業貸款及推動菸酒管理法修正案。
  • 回應公股併購是院長政策,由兆豐金和第一金主導評估,預計2至4個月內有結果,強調整併是為進軍區域銀行,並會保障員工權益。
  • 解釋財政健全方案增稅措施是經過整體評估,影響層面最小,且稅收僅佔總缺口一小部分。
  • 說明兩稅合一改為減半是國際趨勢,且已考慮到對股市的衝擊。
  • 同意逃稅是國恥,但無法估計海外避稅的稅收損失;反避稅條款立法延宕與兩岸租稅協議有關,盼能同步進行。
  • 支持公股銀行為員工加薪。
  • 回應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獎勵措施是為吸引人才和實質投資,並強調財政部會把關審查。
  • 承諾研究非自願性不動產移轉的奢侈稅解釋令。
  • 強調財政健全方案是嚴肅討論的結果,不是開玩笑或自創品牌。

李紀珠 臺灣金控公司董事長

  • 說明加值營業稅國家雖無金融營業稅,但有其他形式的捐款或稅負。
  • 認為虛增盈餘是不應該的,但需先定義清楚。

蔡友才 兆豐金控公司董事長

  • 表示兆豐金試算金融營業稅恢復後,每年最多影響EPS 0.09元。
  • 宣示在完全競爭市場下,金融營業稅成本不可能轉嫁給消費者。
  • 承諾在財政部指定期限內完成公股整併評估報告。

蔡慶年 第一金控公司董事長

  • 宣示金融市場競爭激烈,不會因營業稅調整而轉嫁成本給客戶。
  • 表示第一金正在趕辦公股整併評估報告。

劉燈城 華南金控公司董事長

  • 保證華銀不會因為稅的調整而改變對客戶的福利或待遇。

沈臨龍 合作金庫金控公司董事長

  • 表示合庫會配合政策,不會將金融營業稅成本轉嫁給客戶。
  • 說明合庫蘇州分行逾放案主要涉及手機組件工廠與勞工糾紛。
  • 回應過去超貸案發生在民國96年,處理時間約10天。

廖燦昌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公司董事長

  • 表示臺灣企銀會維持以往,不會因稅務調整作任何改變。

張明道 彰化商業銀行公司總經理

  • 表示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不可能轉嫁金融營業稅成本,且會配合政策。

徐安旋 臺灣菸酒公司董事長

  • 承認民國100年台灣酒曾因生產管線問題導致塑化劑微量污染,但之後已全面汰換管線並進行檢驗。
  • 保證民國100年後生產的酒類已不含塑化劑,且已建立檢驗機制。

蘇俊榮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表示電腦可用來協助業務推動,只要遊戲規則訂好,可配合稅額扣抵等相關作業。

相關後續

  • 委員會通過盧秀燕委員等提案,建請財政部研議檢討奢侈稅對於非自願性不動產移轉情況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問題。
  • 委員會通過盧秀燕委員等提案,要求財政部督導八大公股行庫不得將金融營業稅務成本轉嫁給客戶。
  • 羅明才委員等提出關於財政健全方案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檢討的臨時提案,經協商後撤案。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送交本委員會及相關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031501
卷/期/冊
103/15/1
發布日期
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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