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16場公聽會:焦點聚焦經濟衝擊、國安疑慮與審查爭議
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3-10
立法院內政等八個委員會舉行「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16場公聽會,各界代表就服貿協議的經濟效益、國家安全風險、對產業與就業的衝擊、以及協議的審查程序與資訊透明度進行了廣泛討論。政府部門強調協議對台灣經濟自由化與國際化的重要性及配套措施,但多數民間團體與學者則對協議的不對等性、黑箱作業及潛在負面影響表達強烈質疑與反對,並呼籲應先建立監督機制再進行實質審查。
討論事項一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第十六場)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內容進行廣泛討論,特別聚焦於其對台灣整體經濟發展、各服務業別(如礦業、設備維修、金融業)的潛在影響、國家安全疑慮,以及協議簽署與審議過程的程序正當性與透明度。
- 討論重點涵蓋協議對台灣加入TPP與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的關聯性、兩岸市場開放的不對等性、陸資來台對中小企業與就業市場的衝擊,以及政府應提供的產業輔導與救濟配套措施。
相關爭議
- 協議審查程序與法律地位:部分學者與民間團體質疑服貿協議簽署過程的「黑箱作業」,並強調其應經立法院「逐條實質審查」,而非僅「備查」或自動生效;政府官員與部分學者則主張協議符合憲政程序,且應由行政權主導,國會僅作諮詢。
- 國家安全疑慮:有學者擔憂開放特定服務業(如地質、礦物勘察)可能導致台灣重要地質、地形資料外洩,影響國防安全;政府則回應相關法規嚴謹,且敏感資料不會外流,不會影響國家安全。
- 市場開放不對等:多位學者與民間代表指出,台灣以「已開發國家」身份與「開發中國家」的中國簽訂協議,導致開放項目與程度極度不對等,台灣開放遠多於中國,且中國對跨境服務設限,迫使台商西進;政府則反駁,應綜合考量WTO承諾與ECFA早收清單,台灣已爭取到優於其他WTO會員的待遇。
- 對中小企業與就業的衝擊:民間團體與部分學者擔憂服貿開放將使台灣微型企業面臨中國大型國營企業的不對等競爭,導致失業率上升、薪資倒退,並可能造成「掏空台灣」;政府則強調已建立管理機制,並提供產業輔導與就業協助方案,認為對台灣整體經濟有利。
- 服貿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關聯性:政府部門主張服貿協議的通過有助於台灣展現加入TPP與RCEP的決心,並改善兩岸關係以利國際經貿合作;但學者則反駁此為「愚民」說法,認為兩者本質不同可併行談判,且中國大陸可能利用政治影響力阻撓台灣加入。
- 台商在中國投資權益保障:有台商代表控訴在中國投資遭遇不公平競爭、資產被侵占等問題,質疑政府無法有效保障台商權益,不應再簽署協議鼓勵更多台商赴中;海基會則回應已建立雙軌協處機制,並積極追蹤案件進度。
- 資訊透明與溝通不足:民間團體批評政府溝通不足,公聽會淪為形式,官員回應「跳針」,且私下提供資料給「友我名嘴」卻未向民眾公開,呼籲政府應坦承利弊得失,並公開所有談判資訊。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服貿協議是台灣經濟自由化及兩岸和平的重要步驟,有助於加速與他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 政府已強化陸資來台管理機制,逐案嚴格審查,並完善事後管理,以去除國家安全疑慮。
- 已修正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資源方案,強化產業及就業輔導機制。
- 服貿協議不涉及大陸人士來台工作及移民,僅限短期商務及專業交流。
- 本次公聽會討論的四項服務業,多已開放陸資來台,或市場規模小,陸資來台投資機會不大。
- 感謝立法院舉辦公聽會,行政部門受益良多,相關意見將做為政策參考,懇請支持服貿協議及早審查通過。
- 承認在國民黨黨團大會上曾提及會提供資料給立法委員、學者專家和友我名嘴,但沒有名單,陸委會並未主動提供,若有人索取則提供已公開的懶人包資料。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協議簽署依政府授權辦理,協商以「利益極大化、衝擊極小化」為原則,經專業評估完成。
- 我方承諾開放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設立據點,但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也不涉及移民。
- 陸資來台投資仍須依現行法規嚴格審查,政府掌握事前審查主導權。
- 台灣服務業具競爭優勢,服貿協議有助台商取得進入大陸市場先機,陸方開放我方80項屬超WTO待遇。
- 協議好處可供所有國內服務業者享受,不會只對財團有利,陸資來台投資依法納稅。
- 政府已建立安全管理機制,規範獨佔或聯合壟斷行為,並有緊急磋商機制。
- 對於投資爭議,投保協議生效後採取雙軌制,海基會可透過海協會協處,並承諾對13個台商案件一視同仁處理。
卓士昭 次長 經濟部
- 服貿協議與紐西蘭、新加坡FTA為台灣經貿自由化再次邁開步伐,有助經濟發展。
- 說明附帶於礦業之服務業、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設備維修服務業、公路運輸設備維修等四項產業概況與開放內容。
- 強調台灣礦業市場規模有限且萎縮,相關法令嚴格,開放對產業與國家安全影響有限。
- 澄清公路運輸設備維修不含機車維修業,且我方開放範圍僅反映現況。
- 回應服貿協議與TPP/RCEP關聯性,認為通過服貿有助他國認可台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決心。
- 強調服貿協議非黑箱作業,已進行上百次溝通及多次專案報告,並辦理20場公聽會。
- 澄清郝明義關於國家安全及不對等競爭的論點有誤,我方在電子商務方面已爭取到優於他國待遇。
- 政府已建立陸資管理機制,並研擬計畫協助中小企業進入大陸市場。
- 說明經濟部協助台商赴大陸投資糾紛案件的辦理方式,包括事前宣導與事後協處。
- 說明世貿三館不適合轉為國貨館的原因,並指出政府已在多地設立國貨館。
- 回應油氣資源探勘資料保密條款,以及我方地質技術能力足夠,開放係增加服務選項。
- 澄清與礦業相關的服務業開放範圍,並非故意切割,且陸方服務提供者需遵守我方法令。
- 回應服貿協議內容應連同陸方WTO承諾一併觀察,我方爭取到優於其他WTO會員的待遇。
- 說明貨貿協議溝通與談判進度,強調重視與產業界溝通,未來將公布所有關稅減讓情形。
王心平 副處長 國安局第三處
- 國安局關於服貿協議的評估報告已於3月3日完成,並依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指示,將於明天送交立法院院會。
黃國昌 副研究員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 代郝明義先生宣讀意見,認為服貿協議問題嚴重,對台灣經濟成長貢獻微不足道卻承擔不成比例的風險與傷害。
- 批評服貿協議簽訂過程「黑箱作業」、罔顧國家安全、忽視不對等競爭、忽略社會衝擊、以及政府「虛假又傲慢的堅持」。
- 指出馬總統缺乏方向思考能力,且嗜愛小圈圈用人,導致黑箱決策,為延長政治生命而強推服貿。
- 呼籲立法委員應盡速立法再審服貿,並要求行政部門提出完整的國安、產業、社會衝擊、勞工就業評估報告。
- 警告國民黨立委不應被押著當投票部隊,在野黨立委應站穩憲政程序高度,民間應跨出拯救台灣的第一步。
朱浩 副所長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 設備維修服務業開放後,台灣市場萎縮速度減緩且就業人數增加,陸資來台投資案件極少,影響有限。
- 強調台灣業者在設備維修服務業的競爭力遠優於中國大陸。
- 認為服貿協議的開放是相對的,不能只要求對方開放,台灣也需開放以符合WTO承諾。
- 呼籲公聽會應聚焦於受衝擊產業的輔導協助措施及業者赴中國大陸經營的協助,而非僅討論衝擊。
- 認為政府已做好相關觀測點及輔導措施準備,無需過度擔心服貿衝擊,支持協議簽署與開放。
- 補充說明兩岸談判的「不對等」是基於WTO簽署時台灣為「已開發國家」、中國為「開發中國家」的既定利基點。
- 指出台商在中國大陸遭遇損害,過去缺乏法制保障,服貿協議可提供更健全的法制管道處理。
賴憲政 證券分析師
- 認為台灣經濟悶滯,必須走出去,貿易自由化與國際化是未來趨勢,不能故步自封。
- 以台灣加入WTO的經驗為例,認為開放不會導致產業滅種或大量失業,台灣服務業具強項。
- 支持服貿協議通過,認為金融業將受益於大陸市場,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 主張服貿通過與後續把關是兩碼事,執政黨應拿出配套措施讓老百姓安心。
- 希望服貿通過能讓台灣經濟再度升級,重拾榮耀,讓年輕人有希望。
丁原智 所長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資源工程研究所
- 台灣礦業市場持續萎縮,礦業相關課程減少,學生就業困難,多數從事國外礦業相關行業。
- 台灣礦產資源有限,主要為大理石、白雲石等,單價不高,不易受外在市場影響。
- 環保及水土保持規定限制礦業發展,導致探礦需求降低。
- 全球地質資料如USGS可公開取得,台灣地質資料發展空間有限,不涉及國家安全疑慮。
- 希望培養的人才能朝國際發展,到大陸從事礦業相關工作,為國家開發資源。
周瑞燉 教授 前台大地質系教授
- 台灣在地質、礦產方面人才優秀,對台灣陸海資源內容最清楚,智慧與耐心不亞於外國人。
- 舉台灣出磺坑油氣田開採150年歷史為例,證明台灣在地質探勘上的能力。
- 質疑與中國大陸合作探勘油氣的結果,擔憂資料不透明或技術不佳導致我方權益受損。
- 認為台灣陸海資料過去為機密,若無限制地公開給外人,恐擋住台灣開發地下資源,並影響人才工作機會。
- 主張人才合作應有所限制,以保護台灣自身利益和資料安全。
王孝成 發言人 公民覺醒聯盟
- 批評政府官員在公聽會中「跳針」回應,未能正面回答學者專家提出的問題,質疑公聽會的實質意義。
- 要求政府說明服貿協議的「弊」在哪裡,以及會議紀錄的公開性。
- 質疑陸委會主委提供資料給「友我名嘴」卻未公開給民眾,認為此舉不公。
- 反駁「經過16場辯論已消除黑箱」的說法,認為沒有問答交集不算辯論。
- 重申沒有完成《兩岸協議簽訂暨審查監督條例》立法,就不應對服貿進行實質審查。
- 呼籲立法院應發揮監督功能,要求政府交出會議紀錄及公開資料,並釐清服貿的法律程序。
李訓民 顧問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憲政法制組
- 主張服貿協議並非傳統國際條約,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9號解釋,屬於行政命令,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 認為服貿協議經過16場公聽會,過程相當透明,並非黑箱作業。
- 強調國際政治與經濟應分開,各國為國民生計都會進行經濟合作談判,不應過度憂慮國家安全。
- 指出服貿協議中台灣開放項目較少,大陸開放較多,且在WTO架構下已對我方開放,有利台灣廠商。
- 認為服貿協議的社會衝擊較小,朝外發展帶回資源對台灣更有利,通過服貿有助台灣經濟自由化。
- 批評反對服貿的理由「虛幻」,認為台灣經濟不振是因資本支出不足、國際化程度不夠,服貿將有助於帶動投資與出口成長。
- 補充說明兩岸協議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屬於行政命令,若未變更法律,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蔡穗 理事長 中華民國礦業協進會
- 台灣經濟以出口導向,若不加入服貿與區域經濟協定,將因關稅困擾影響國際競爭力。
- 強調台灣礦業市場小,無具經濟價值礦物,過去50年無外商來台採礦,開放剝除表土對本地就業無影響。
- 主張台灣應與中國大陸在平等條件下共同開發東海、南海的石油、天然氣等經濟海域資源。
- 認為地質、礦物及科學勘察服務中,調查工作仍由台灣技師負責,資料解釋由中國公司進行影響不大,且多數地形資料以現有科技容易取得。
- 呼籲若涉及國防安全應有限制,但其他資料國際互通有無,且台灣採礦、探勘技術一流,不怕競爭。
- 指出台灣禁止中國來台採礦,但台商卻在中國採礦,顯示我方立場較有利,支持服貿有助台商競爭力。
李淳 副執行長 中經院WTO及RTA中心
- 認為服貿協議若重談,目的不應是要求中國大陸「讓利」,因台灣在WTO承諾中已有很多不符合措施。
- 強調評估服貿開放範圍應綜合考量WTO承諾表、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及本次服貿協議承諾表。
- 指出台灣是APEC中少數尚未加入TPP和RCEP的經濟體,面臨嚴峻挑戰,應務實看待服貿下一步。
- 強調兩岸情勢若不和緩,將嚴重阻礙台灣加入區域整合,因TPP成員國與中國大陸有密切經貿關係。
- 澄清台灣加入WTO時是「已開發國家」身份與服貿開放不對等無關,關鍵在於WTO承諾項目開放給中國大陸的實際數量。
- 認為台灣應追求實質加入TPP、RCEP的效果,而非僅強調形式上的公平,需考慮對手國的反應。
拱祥生 常務理事 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 認為「附帶於礦業之服務業」及「與科學技術有關之顧問服務業」開放,短期無利多,長期絕對是空。
- 質疑經濟部報告詳盡分析大陸產業資料,對台灣產業分析不足,懷疑服貿對誰有利。
- 指出台灣產業並無開放這些項目的十足需求,質疑開放目的。
- 強調兩岸科學技術發展現況不對等,中國市場受控制,台灣業者難以進入。
- 反對「切割式開放」,認為礦業工程從設計到施工是完整生命週期,切割可能導致工程瑕疵與銜接問題。
- 擔憂開放地質資料分析可能導致台灣國土相關資料外洩,不符合國土保育原則。
- 質疑大陸積極參與地質資料分析的動機,認為對國土保安構成嚴重挑戰。
何恆張 首席副廠長 亞洲水泥花蓮廠
- 認為服貿協議開放附帶於礦業之服務業,對本地就業不具影響。
- 指出台灣礦業市場規模小、礦種稀少、地質史年輕,不具吸引陸資覬覦的動機。
- 強調台灣有嚴謹法令規定,民眾意識強烈,不會有一面倒的現象。
- 表示台灣礦業技術先進,曾獲APEC典範殊榮,國人應有自信,不怕競爭。
- 舉例台灣投資大陸的水泥公司石灰石需求量遠大於台灣總需求,說明兩岸市場規模懸殊。
黃光藝 總召集人 台灣製造產業大聯盟
- 強烈反對服貿協議,認為是「掏空台灣、併吞台灣」的協議,因多數民眾不了解其內容。
- 質疑總統民意支持度低,無資格代表人民簽訂服貿協議。
- 控訴政府未兌現協助傳統產業成立「國貨館」的承諾,導致台灣勞工失業,台灣錢外流。
- 擔憂中國13億人口中若有500萬人來台搶生意、搶工作,台灣下一代將難以生存。
- 要求政府應對軍公教人員也開放,以示公平。
- 主張服貿協議應針對全世界簽署,而非僅針對中國,且談判姿態應擺高。
高為邦 理事長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台商協會
- 指出服貿協議尚未生效,但台商已在中國面臨不公平競爭,政府無法保護台商合法權益。
- 舉新光、富士康及個人案例,說明台商在中國資產被掠奪、技術被竊取,且無法獲得公平處理。
- 批評海基會與陸委會對台商投資爭議案件處理效率低落,兩年半僅回應「一同處理」。
- 認為中國是「沒有法律的地方」,與之簽訂協議如同「與魔鬼共舞」,最終是死路一條。
- 主張應糾正錯誤的外勞政策,讓台商回流,帶動台灣經濟成長,而非簽署服貿協議。
- 認為簽署服貿協議對經濟成長毫無助益,且可能引發民意反彈。
黃國修 教授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
- 台灣車輛檢測維修技術領先中國大陸3到7年,且年輕人對此產業興趣增加。
- 台灣車輛檢測維修產業正形成M型化,有機會發展創新商業模式,並可將人才引導至大陸受訓「鍍金」。
- 認為台灣在車輛檢測維修領域充滿機會,可作為新商業模式的試驗場,並有機會拓展大陸及東南亞市場。
- 建議透過職訓、學校及協會整合台灣技術力量,協助中小企業提升競爭力,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蔡京樺 女士 高雄市製香業職業工會
- 擔憂服貿協議開放後,大陸低價製香商品可能魚目混珠,衝擊台灣傳統製香業的生存空間。
- 指出媒體報導香品有毒問題,多非台灣業者產品,但民眾難以分辨,導致台灣業者受損。
- 呼籲政府在簽訂服貿協議時應慎重考慮,避免讓台灣傳統製造業失去安居樂業的家園。
賴中強 律師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
- 嚴正警告服貿協議絕非行政命令,不能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自動生效的規定,否則形同「兩岸統一」。
- 強調服貿協議屬國家重要事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應經國會「審議」而非「備查」。
- 指出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須經國會批准是民主國家普遍原則及台灣憲政慣例,服貿協議不應牴觸。
- 根據「禁反言」法理,立法院已決議服貿協議應「逐條審查、逐條表決」,非經實質審查通過不得生效。
- 指出立法院從未將兩岸協議視為行政命令處理,若強行自動生效將引起巨大爭議。
劉鋒光 理事長 臺北市礦業技師公會
- 台灣礦業市場小,真正有執業登記的技師少,主要業務為探、採礦工程申請及規劃設計。
- 認為服貿協議開放附帶於礦業服務業,僅限表土剝除等採礦準備工程,且未開放大陸勞工,對台灣礦業有保障。
- 擔憂大陸服務提供者以合資形式在台設立商業據點並擁有多數股權,可能造成主導權影響業務。
- 強調台灣技師對法規、礦區熟悉度具絕對優勢,且台灣礦業規模小,大陸來台提供服務可能性極小,故對本行業影響應很小。
- 呼籲政府應嚴格把關、審查陸資來台投資,使損害降到最低。
魏昇煌 理事長 臺北市工業會
- 認為服貿協議對公司經營者與勞工皆有利,能為台灣創造就業機會。
- 指出多數產業界代表對服貿不害怕,因台灣服務貿易比大陸先進,有競爭力。
- 批評坊間「似是而非」的言論侮辱台灣人智慧,例如「洗頭兼洗腦」的說法。
- 主張若服貿協議整體有利,全民應一致支持,台灣不能鎖國,應儘速通過。
- 認為貨貿比服貿難上10倍,若服貿都拖延,貨貿更難談成,將蹉跎台灣機會。
- 呼籲立法院委員為台灣蒼生與產業界著想,對有利條款儘快通過,不利條款修正。
衣德成 博士生 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
- 強調地質學與國家生存發展息息相關,具有戰略價值,不只是賺錢的產業,與國家安全有很大關係。
- 指出世界各強國正進行資源爭奪戰,透過地質探勘取得重要資源,台灣應扶助自身地質產業。
- 質疑政府開放地質產業給中國大陸,但大陸卻不對等開放,擔憂大陸企業透過參與政府標案或民間探勘取得情報。
- 警告開放後大陸人員可能在台灣各地蒐集微地形、水文等現場資料,且現代科技可輕易取得高精度地形資料。
- 總結服貿協議不對等開放將「引狼入室」,削弱台灣探勘能源能量,有利大陸取得情報,對台灣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 提問陸方在兩岸服貿協議中,是否對台灣開放與科學技術有關的顧問服務業,以及台灣地質相關顧問公司可否去大陸開公司、做生意。
錢文南 副秘書長 台灣教授協會
- 批評國民黨立委對服貿協議關心不足,出席人數少,認為只要兩黨立委有心關懷台灣,服貿協議就能擋下來。
- 指出政府官員普遍認為中國是台灣經濟的「救命仙丹」,馬總統也認為服貿可救經濟,此為台灣最大問題。
- 質疑經濟部評估礦業服務業「台灣無能力承做」的說法,認為不該只開放給中國,也應考慮歐美等無敵意國家。
- 強調礦業雖微小,但涉及國家安全考量,擔憂中國在台滯留人數未掌握。
- 呼籲國安單位應動起來,充分評估中國在台人數及相關安全顧慮。
- 再次感謝內政委員會同仁認真工作,呼籲主管單位不要官僚,以對等心情審查服貿協議。
戴肇洋 執行秘書 臺灣綜合研究院財經諮詢委員會
- 認為服貿協議簽署8個月國內仍無共識,但因中國元素存在,議題備受重視。
- 主張從國家層面看,台灣需要服貿協議,開放雖有衝擊但仍應開放,否則台灣可能被邊緣化。
- 指出韓國積極簽署FTA,台灣應有自信應對競爭,不能長期缺乏互利思維。
- 認為服貿協議是台灣未來與更多國家簽署FTA的基礎,若無法克服將難以面對更高難度衝擊。
- 強調服務業經營模式應不斷創新、增加附加價值,政府需加強輔導中小企業,並透過公協會溝通。
- 引用「維持現狀就是落伍」,認為服貿是台灣脫胎換骨的機會,應形成共識,引進台灣所沒有的。
李錫堤 教授 中央大學地質所
- 質疑政府對服貿協議地質與礦業部分的準備不充分,擔憂資料安全與國防安全問題。
- 指出經濟部報告中「國內無公司可承作電測、液裂等鑽井相關工作」與事實不符,台灣有公司具備相關技術。
- 強調海洋資料、陸地資料皆牽涉國防安全,政府應提出因應策略,說明如何防範對岸探勘船、飛機來台作業的配套措施。
- 提醒政府應對自身技術能力有充分了解,不應輕易開放可能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領域。
顏勝岳 理事長 新北市汽車材料商業同業公會
- 指出大陸輸入貨物價格僅台灣二分之一或歐美三分之一,對汽車零件批發零售業造成慘痛衝擊,呼籲開放應有配套與時間,不宜同時全面開放。
- 說明因大陸貨物低價傾銷,導致國內廠商庫存損失巨大,許多業者被迫轉型經營品牌,但生產仍在大陸。
- 擔憂服貿協議開放後,人流部分若無上限,中國勞工進入台灣將搶奪本地工作機會。
- 建議政府決策時應充分宣導,讓業者有時間反應與調整腳步。
張國城 助理教授 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 認為服貿協議關係重大,政府不宜讓其逕行生效或化整為零開放,以免引起副作用與程序瑕疵。
- 指出台灣服務業競爭力非國際領先,應有更周密的因應與配套措施。
- 認為金融業開放效益有限,僅限福建一地,若能爭取更多開放範圍對整體發展更有幫助。
- 質疑開放附帶於礦業的服務業原因不明,認為其市場規模有限,業者競爭力與拓展機會存疑。
- 呼籲國防部門應在兩岸事務和服貿協議簽訂中,有更多專業意見與聲音,以維護國家安全。
鄭秀玲 主任 臺灣大學經濟系
- 批評政府將服貿與加入TPP/RCEP掛鉤是「恫嚇民眾的謊言」,兩者性質不同可併行談判,日本即為明例。
- 指出服貿協議犯下致命錯誤,台灣以「已開發國家」身份與「開發中國家」的中國談判,導致極度不對等開放。
- 擔憂開放資料處理、廣告、第二類電信等服務業將威脅言論自由、資訊與國家安全。
- 指出中國對跨境服務的不對等限制,迫使台灣業者西進,導致就業機會流失與服務業掏空。
- 警告開放金融、運輸、醫院、印刷、娛樂文化等服務業,將讓中國有機會掌控台灣金流、物流、人才與言論。
- 批評服貿協議開放中國員工以內部調動名義來台,無數量限制,將惡化就業市場。
- 重申服貿協議是黑箱作業,且目前貨貿協議談判仍是黑箱,呼籲應重新談判服貿與貨貿,並同時簽訂。
- 指出台灣服務業多為微型企業,無法與中國大型國營企業競爭,將嚴重衝擊400多萬勞工生計。
顧靜怡 董事長 君怡國際有限公司
- 以個人在中國大陸投資汽車組裝廠的慘痛經驗,控訴被中方設計、利用、侵占投資,並導致派駐總經理被扣押、冤死。
- 指出在中國大陸投資期間,面臨資金困難、銀行貸款遭拒,且無法獲得中方協助。
- 強調即使官司勝訴,投資仍被侵占,且無法獲得國台辦或河北省政府的賠償或慰問。
- 呼籲政府應了解台商在中國大陸面臨的困境,透過政府間接洽,為台商爭取基本權益與合理補償。
黎信政 副召集人 青年監督政府聯盟
- 批評馬政府處理服貿協議程序不當,未送國會審查而私下簽署,嚴重傷害台灣民主精神。
- 質疑「拚經濟應把公平正義擺一邊」的說法,認為沒有公平正義就看不到未來。
- 擔憂服貿協議可能導致台灣民眾被大陸資方剝削,加劇貧富差距,且台灣勞工工時長但薪資低。
- 指出台灣對中國投資不斷增加,但實質薪資所得卻不斷降低,GDP美化無法反映人民荷包縮水。
- 強調服貿協議開放內容不對等,顯示台灣地位低落,呼籲政府應展現主權價值。
- 要求政府不只拚經濟,更要檢視國內問題,如少子化、人口老化、長照制度及住房政策,讓年輕人有美好未來。
相關後續
- 國安局關於服貿協議的評估報告將於隔日送交立法院院會。
- 主席說明立法院審查兩岸協議從未將其視為行政命令,且院會已決議應實質審查、逐項逐條處理。
- 主席要求經濟部於下班前提供有關遠見雜誌廣告標案的詳細資訊。
- 台北市機器商業同業公會陳勝地理事長提出一項關於強化人才培訓、恢復高工學制以維護技術人力優勢的建議案,列入紀錄。
- 會議意見將歸納整理,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送交全院全體委員和所有出席人員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1701
- 卷/期/冊
- 103/17/1
- 發布日期
- 2014-03-2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