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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飛航事故調查法,聚焦飛安漏洞與馬航事件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3-1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飛航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就近期馬來西亞航空失聯事件,深入質詢交通部與飛安會等相關單位,聚焦飛安安檢漏洞、恐怖攻擊預警處理、護照冒用問題及高鐵安全調查機制等。會議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各單位檢討改善,並對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藐視國會行為予以譴責。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3月5日)

核心議題

交通部部長就交通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就各項交通議題的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淳元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技正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天和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雅芬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副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4項。

討論事項三

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14項 (3月5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通過的臨時提案涵蓋範圍廣泛,主要涉及地方交通建設的延伸與改善、駕駛執照考照規定的合理化、花東鐵路服務與票價政策、臺鐵營運安全與改革、連續假期交通壅塞應變、廉價航空基地發展、觀光接駁服務提升,以及桃園航空城重大建設進度等議題。
  • 提案內容旨在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推動基礎建設、優化服務品質、強化安全管理、並檢討現行政策以回應民意與地方發展需求。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道3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彰化縣台14線,以帶動區域發展。
  • 建議公路總局研議台1丙線延伸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提升彰化交通能量。
  • 要求公路總局研議將自行考取自小客車駕照的學習駕照後考照期限縮短為1個月。
  • 提案要求交通部規劃普悠瑪號台北至台東間直達列車班次。
  • 提案建請交通部暫緩臺鐵調漲花東線票價之研議。
  • 提案要求民航局研議公告延長花東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規劃普悠瑪號台北至台東間直達列車班次。
  • 提案建請交通部暫緩臺鐵調漲花東線票價之研議。
  • 提案要求民航局研議公告延長花東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
  • 建議國道3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彰化縣台14線,以帶動區域發展。
  • 建議公路總局研議台1丙線延伸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提升彰化交通能量。
  • 要求公路總局研議將自行考取自小客車駕照的學習駕照後考照期限縮短為1個月。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規劃普悠瑪號台北至台東間直達列車班次。
  • 提案建請交通部暫緩臺鐵調漲花東線票價之研議。
  • 提案要求民航局研議公告延長花東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
  • 建議國道3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彰化縣台14線,以帶動區域發展。
  • 建議公路總局研議台1丙線延伸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提升彰化交通能量。
  • 要求公路總局研議將自行考取自小客車駕照的學習駕照後考照期限縮短為1個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規劃普悠瑪號台北至台東間直達列車班次。
  • 提案建請交通部暫緩臺鐵調漲花東線票價之研議。
  • 提案要求民航局研議公告延長花東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
  • 建議國道3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彰化縣台14線,以帶動區域發展。
  • 建議公路總局研議台1丙線延伸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提升彰化交通能量。
  • 要求公路總局研議將自行考取自小客車駕照的學習駕照後考照期限縮短為1個月。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規劃普悠瑪號台北至台東間直達列車班次。
  • 提案建請交通部暫緩臺鐵調漲花東線票價之研議。
  • 提案要求民航局研議公告延長花東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
  • 建議國道3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彰化縣台14線,以帶動區域發展。
  • 建議公路總局研議台1丙線延伸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提升彰化交通能量。
  • 要求公路總局研議將自行考取自小客車駕照的學習駕照後考照期限縮短為1個月。
  • 要求交通部訂定臺鐵全面改革時間表,否則應討論改為民間經營。
  • 要求臺鐵加強行車管理、老舊電車線更換及路基整建,並於1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
  • 要求交通部做好連續假期交通壅塞分級與人員規劃,避免交通癱瘓。
  • 建議民航局籌設廉價航空基地及航點時應考量南北均衡發展,活化閒置機場。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臺灣好行接駁公車改善及推廣報告。
  • 要求交通部配合連假在風景區、遊樂區提供機動性公共運輸接駁。
  • 要求交通部加強地方景點區公共運輸、機動性接駁及壅塞即時分散S.O.P機制。
  • 要求交通部於1週內提交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推動進度及預定完工日期書面報告。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訂定臺鐵全面改革時間表,否則應討論改為民間經營。
  • 要求臺鐵加強行車管理、老舊電車線更換及路基整建,並於1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
  • 要求交通部做好連續假期交通壅塞分級與人員規劃,避免交通癱瘓。
  • 建議民航局籌設廉價航空基地及航點時應考量南北均衡發展,活化閒置機場。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臺灣好行接駁公車改善及推廣報告。
  • 要求交通部配合連假在風景區、遊樂區提供機動性公共運輸接駁。
  • 要求交通部加強地方景點區公共運輸、機動性接駁及壅塞即時分散S.O.P機制。
  • 要求交通部於1週內提交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推動進度及預定完工日期書面報告。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訂定臺鐵全面改革時間表,否則應討論改為民間經營。
  • 要求臺鐵加強行車管理、老舊電車線更換及路基整建,並於1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
  • 要求交通部做好連續假期交通壅塞分級與人員規劃,避免交通癱瘓。
  • 建議民航局籌設廉價航空基地及航點時應考量南北均衡發展,活化閒置機場。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臺灣好行接駁公車改善及推廣報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訂定臺鐵全面改革時間表,否則應討論改為民間經營。
  • 要求臺鐵加強行車管理、老舊電車線更換及路基整建,並於1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
  • 要求交通部做好連續假期交通壅塞分級與人員規劃,避免交通癱瘓。
  • 建議民航局籌設廉價航空基地及航點時應考量南北均衡發展,活化閒置機場。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臺灣好行接駁公車改善及推廣報告。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要求臺鐵加強行車管理、老舊電車線更換及路基整建,並於1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
  • 要求交通部做好連續假期交通壅塞分級與人員規劃,避免交通癱瘓。
  • 建議民航局籌設廉價航空基地及航點時應考量南北均衡發展,活化閒置機場。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臺灣好行接駁公車改善及推廣報告。
  • 要求交通部配合連假在風景區、遊樂區提供機動性公共運輸接駁。
  • 要求交通部加強地方景點區公共運輸、機動性接駁及壅塞即時分散S.O.P機制。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要求臺鐵加強行車管理、老舊電車線更換及路基整建,並於1個月內提交檢討報告。
  • 要求交通部做好連續假期交通壅塞分級與人員規劃,避免交通癱瘓。
  • 建議民航局籌設廉價航空基地及航點時應考量南北均衡發展,活化閒置機場。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臺灣好行接駁公車改善及推廣報告。
  • 要求交通部配合連假在風景區、遊樂區提供機動性公共運輸接駁。
  • 要求交通部加強地方景點區公共運輸、機動性接駁及壅塞即時分散S.O.P機制。
  • 要求交通部於1週內提交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推動進度及預定完工日期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14項臨時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晉德就高鐵議題報告並備質詢 (未進行)

核心議題

原定議程為交通部部長就高鐵近期事故原因、後續處理、究責、乘客賠償、票價調整,以及高鐵董事長歐晉德擔任連勝文競選團隊總顧問之適宜性等議題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相關爭議

高鐵董事長歐晉德在備詢前臨時請辭,並未出席交通委員會,被委員們視為藐視國會、輕慢長官、不尊重職責與人民託付的惡質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譴責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藐視國會,並要求交通部長不得慰留,應立即免除其高鐵執行長一職。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譴責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藐視國會,並要求交通部長不得慰留,應立即免除其高鐵執行長一職。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譴責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藐視國會,並要求交通部長不得慰留,應立即免除其高鐵執行長一職。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譴責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藐視國會,並要求交通部長不得慰留,應立即免除其高鐵執行長一職。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譴責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藐視國會,並要求交通部長不得慰留,應立即免除其高鐵執行長一職。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譴責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藐視國會,並要求交通部長不得慰留,應立即免除其高鐵執行長一職。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通過譴責提案,要求交通部長不得慰留歐晉德,並應立即免除其高鐵執行長一職。

討論事項五

審查「飛航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飛航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以配合民用航空法及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13號附約規定,明確飛航事故定義、強化飛安會獨立職權、增設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並擴大飛安會調查範疇至境外事故。
  • 會議也針對近期馬來西亞航空失聯事件,延伸討論航空安檢漏洞、恐怖攻擊預警處理、護照冒用問題、機師體檢標準,以及台灣飛航安全調查機制的獨立性與功能擴展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馬航事件預警處理:立法委員質疑民航局對3月4日接獲的恐怖攻擊示警電話處理輕忽,僅以傳真通報且未即時提升維安等級,國安單位也未積極介入,引發民眾對飛安的擔憂。
  • 機場安檢鬆散:羅淑蕾委員引述日本學生投書,質疑台灣機場安檢形同虛設,安檢儀器靈敏度不足,且安檢人員工作態度鬆散,與國際標準有落差。
  • 護照冒用漏洞:針對馬航事件中冒用護照登機問題,移民署副署長雖稱台灣有能力攔截,但被葉宜津委員指出若護照非在台灣遺失則難以掌握,顯示國境安全存在潛在漏洞。
  • 飛安會定位與職權:委員質疑飛安會季刊內容不務正業,研究博弈及兩岸證照認證而非飛安專業,且飛安會僅於重大事故後介入調查的消極作為,未能主動預防事故。
  • 安檢人力與外包爭議:航警局坦承安檢人力缺口達222人,需仰賴約聘雇人員,且行政院總量管制導致無法補實,引發安檢業務是否應由機場公司成立保全公司辦理的爭議。
  • 機師體檢標準:李鴻鈞委員質疑民航局委託的航醫中心在機師體檢方面,其檢查標準和人員專業認證不符國際規範,可能影響飛航安全。
  • 飛安會調查權限:委員邱志偉質疑飛安會對於境內中國籍航空器事故是否強制委託中國調查,以及中華民國航空器在中國境內發生事故時,調查權能否回歸台灣的標準與實務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說明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旨趣,主張飛航事故定義應與民用航空法一致,並要求飛安會建置飛安自願報告系統。
  • 質疑民航局對3月4日恐怖攻擊情資通報行政疏失,僅用傳真且國土安全辦公室未收到訊息,處理體系混亂。
  • 關切馬航失事機型波音777在台航空公司使用情況,要求民航局對所有波音777飛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 強調飛安會應建立資料及案例,在事故發生後調查原因,作為保障飛航安全的重要元素,並與民航局溝通建立安全保障系統。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說明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重點在於飛航事故定義與國際一致、飛行訓練納入民航器定義、獨立職權移列組織法、設置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擴大飛安會調查範疇及明確調查資料取得限制。
  • 質疑台灣未加入ICAO可能導致飛安會無法直接取得第一手國際飛安事故資料,影響調查效率。
  • 關切松山機場安全漏洞,因緊鄰民房,圍牆易被翻越,且機場擴建可能加劇安全隱憂。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要求出入境管理局與航警局相關人員列席,認為馬航事件中冒牌護照與爆裂物檢查是飛安關鍵漏洞。
  • 質疑移民署對冒名真護照的查緝能力,並舉例過去有中國小孩換台灣護照跳機未被發現的案例。
  • 質疑航警局安檢能力,認為台灣安檢不比馬來西亞強,且對馬航事件未做深入檢討。
  • 建議將運輸安全調查機制擴大至高鐵、船舶等,避免球員兼裁判,並提供書面意見要求飛安會朝此方向努力規劃。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機場安檢鬆散,安檢機器被稱為「大笨牛」,無法有效檢查金屬物品,且安檢人員工作態度不嚴謹。
  • 質疑松山機場安全隱患,周圍民房緊鄰機場,易被翻越進入跑道,且擴建規劃恐加劇安全問題。
  • 要求民航局提供恐怖分子恐嚇信的SOP及處理流程,質疑機場安檢在收到情資後並未特別加強。
  • 質疑飛安會對航空公司飛安事故調查結果的後續處理與懲罰機制,認為對屢次出問題的航空公司(如華航A330引擎問題)未能有效制裁。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批評各單位對3月4日恐怖攻擊示警電話的保證「信口開河」,並引用日本學生投書諷刺台灣安檢鬆散。
  • 揭露航警局安檢人力缺口達222人,大量使用約聘雇人員,質疑國家安全如何放心,並反對機場公司成立保全公司辦理安檢。
  • 質疑飛安會季刊內容不務正業,刊載研究兩岸航空公司營運績效及博弈事業的文章,而非飛安專業研究,認為會影響飛安。
  • 指出台灣飛航班次增加,但航管員、簽派員等核心人力卻未等比例成長甚至衰退,認為這是飛安漏洞。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要求民航局針對波音777型號飛機的飛航安全,提出特別的緊急因應措施及檢查報告。
  • 質疑民航局對3月4日華航接獲恐怖攻擊示警電話的處理程序,以及國安系統是否啟動相關作業。
  • 質疑「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中對航空器使用人(航空公司)處罰時,區分故意與過失是否會造成執行困難,因飛安會並非刑事追訴機關。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指出馬航事件可能原因不外乎機械、操作及恐怖攻擊,若為恐怖攻擊,則行政機關必須加強防範。
  • 質疑國安單位對3月4日北京機場恐攻情資的輕忽,未提升維安等級,且馬航事件後仍無積極介入。
  • 要求國安單位立即介入調查3月4日情資與馬航事件的關聯性,並提升機場維安等級。
  • 要求交通部與外交部應與其他國家同步,對馬來西亞施壓,要求儘速調查馬航事件並公布結果。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批評民航局對3月4日恐攻示警電話反應輕忽,僅以9職等科長對接,且5天後仍未查出電話來源,維安等級仍維持綠燈。
  • 質疑國安局未對航警局發出任何指示,顯示國家安全機制存在漏洞。
  • 強調國際刑警組織有4千多萬筆遺失護照資料,但航警局和移民署皆無此資料,造成國境安全重大漏洞。
  • 要求王局長面見署長,建議提升機場維安等級,並協調各情治系統儘快查出恐攻電話來源。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強調飛機事故主因包括飛機本身、駕駛及外來因素,並引述澎湖空難案例說明金屬疲勞導致解體。
  • 質疑民航局對飛機年限及老舊飛機維修的控管,指出部分飛機原廠已停產,需「宰」其他飛機維修,存在重大隱憂。
  • 要求民航局在網站公告飛機機齡、檢查時間等資訊,讓民眾有選擇較安全飛機的權利。
  • 質疑機師體檢委託單位僅1家,且檢查標準與人員專業認證不符國際規範,要求民航局參考國外標準建立更精確體制。
  • 呼籲儘快建設第三跑道、第三航廈,以因應旅客運量增加及飛機起降頻繁造成的飛安風險。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波音777-200型飛機過去曾發生6次事故,詢問台灣是否有同型機,並要求民航局確保現有機型安全。
  • 質疑馬航事件中馬來西亞政府的應變能力,並詢問台灣若遇類似事件的應變機制。
  • 關切廉價航空(如亞洲航空)在處理飛機故障及旅客後續安排上的服務品質問題,要求民航局未雨綢繆,維護消費者權益。
  • 鼓勵民航局持續爭取參與ICAO技術研討會和區域性會議,與國際接軌,維護飛航安全。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馬航MH370失聯事件中,飛機在平飛層失蹤、黑盒子未發揮作用、失事位置不明等疑點。
  • 批評飛安會主委對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設備在民航班機上裝置情況的回答不實,認為該設備昂貴但人命關天,應普及。
  • 指出國內航空公司平均機齡偏高,遠東航空機齡達15年以上,擔心飛機老舊導致的飛安風險。
  • 強調飛安資訊應迅速、充分交流,並要求表現不佳的航空公司向表現優良者學習,提升整體飛安水準。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中,若中國籍航空器在台發生事故,是否強制委託中國調查,以及中華民國航空器在中國境內發生事故時,調查權能否回歸台灣的標準與實務問題。
  • 關切機場安檢鬆散問題,引用日本讀者投書指台灣安檢形同虛設,且第一線執勤人員有聊天、不專心檢查的情況。

相關人員回應

張有恆 飛安會主任委員

  • 說明飛航事故調查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配合實務運作、增訂飛安自願報告系統、擴大飛安會調查範圍、確保座艙語音紀錄器資料完整及增訂罰則。
  • 表示國籍航空在境外發生事故會派人配合當地調查,作為避免重蹈覆轍參考。
  • 強調飛航安全是國際共識,各國間會合作交流,未加入ICAO不影響飛安事故調查,但會影響第一手規範取得。
  • 確認波音777是良好機型,過去調查中未出現飛航事故。
  • 說明黑盒子訊號發射範圍有限,廣大海面難以接收,新型定位系統因昂貴且複雜,尚未普及於民航班機。
  • 澄清飛安會季刊內容不代表本會意見,是提供學術界發表平台,並承諾會再研究。
  • 表示飛安會人力編制少,擴大至高鐵、船舶等運輸安全調查需行政院與交通部配合修法。
  • 說明飛航事故調查法中對航空器使用人處罰故意與過失的區分,是基於調查經驗發現有航空公司故意銷毀資料的情況。
  • 回應華航A330引擎熄火等問題,表示會找出根本原因並提出改善建議,由民航局督導航空公司執行。

沈啟 交通部民航局局長

  • 說明3月4日華航接獲恐攻情資後,航警局在5分鐘內通報民航局,並依照通報程序通知交通部及國土安全辦公室,但李昆澤委員質疑國土安全辦公室未收到訊息。
  • 表示民航局對波音777機型已要求航空公司加強例行安全檢查,並接到波音公司的注意事項。
  • 承諾會檢討對恐攻情資的通報程序,並加強機場保安查核。
  • 說明台灣機場安檢按照國際規範,儀器定期檢驗,航警局將採購新設備,並要求航警局落實安檢。
  • 解釋機場旁房屋高度限制符合國際規範,松山機場圍牆已汰換並將加強設施。
  • 說明民航局檢查人力補充困難,因航空公司年齡限制放寬至65歲,人才流失。
  • 說明波音777-300與馬航失事機型777-200有所不同,但仍要求長榮航空加強維修與了解,並將盡快完成調查報告。
  • 說明民航局對廉價航空設有窗口處理抱怨,要求資訊透明披露、總代理、中文化條款,並全面檢視商業條款。
  • 表示ICAO大會3年一次,但每年有技術研討會和區域性會議,民航局積極爭取參與,並持續努力加入ICAO。
  • 說明國內飛機機齡超過14年會進入特別檢驗,並已公告飛機年限等資料供民眾選擇。
  • 說明機師體檢委託航醫中心辦理,60歲以上半年檢查一次,已發現航醫資格問題並開始檢討改善。
  • 承認桃園機場尖峰時間擁擠如菜市場,飛機起降頻繁有潛在危機,但航管有預期性規劃。

何榮村 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

  • 說明台灣國境事務大隊已加強訓練,對證件真假做三方比對,有能力抓出相片換過的真護照。
  • 坦承若護照非在台灣遺失,則移民署目前無法得知,但會透過國際合作及加強訓練來因應。
  • 說明移民署有購買全球206個國家、3,133種護照的資料庫樣本,有新版護照會即時取得。
  • 表示移民署有APIS系統與APP系統,飛機起飛半小時後航空公司會將登機名單送到移民署資料庫進行比對,並加強國境同仁查驗。

王隆 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局長

  • 說明航警局對旅客物品及行李會嚴密檢查,有情資會對飛機清艙,旅客未上機則卸下行李重檢。
  • 表示航警局是第一次接到恐怖攻擊電話,已與刑事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追查電話來源。
  • 說明已要求本局安檢大隊、保安大隊及兩個分局加強安檢,尤其針對飛往大陸的班機。
  • 表示維安等級屬於國土安全辦公室,目前仍為綠燈,但航警局已加強安檢及機場安全設施。
  • 說明航警局安檢警力缺口達222人,使用約聘雇人員,並每年向行政院爭取增加編制。
  • 說明安檢規範,非飛美國航線不需脫鞋皮帶,但會透過儀器詳細檢查,有問題會人工複檢。
  • 承認有極少數替代役同仁在執勤時聊天,已追究責任,但X光機主要由專業人員負責。

王興中 飛安會資深飛安調查官

  • 說明馬航事件在最安全的平飛狀態下出事很詭異,但以現有資訊無法判斷原因。
  • 表示飛安會已蒐集馬航事件資料,並與新加坡、中國大陸聯繫,但因未能直接參與,目前仍處蒐集資料階段。

相關後續

  • 飛航安全調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葉委員宜津等4人所提修正動議2案,留待下次會議條文實質審查時一併處理。
  • 魏委員明谷、潘委員維剛、張委員嘉郡、林委員明溱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民航局加速推動符合ICAO法規、標準之入會準備工作,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民航局依現行民航體檢委外辦法,開放民航體檢醫師、醫療機構,遵循ICAO 8984標準與國際接軌。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移民署出入境管理作業及航警局安全檢查,應就全球遺失護照被冒用問題立即檢討因應,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飛安會針對僅於重大飛安事故始介入調查的消極作為,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建議報告,朝積極主動介入調查行使職權努力。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主管機關(民航局)針對民航體檢業務委託單位未符國際標準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檢討報告並積極改善。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民航局、飛安會、警政署及航運安全相關單位務必上緊發條,速補足國際機場維安人力缺口,且法令修訂前不得將安檢維安事務以成立保全公司方式辦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31901
卷/期/冊
103/19/1
發布日期
2014-04-0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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