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及國發會業務報告:聚焦核四安全、經貿政策與低薪議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3-1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及經濟部業務概況,並專案報告核四計畫之地質調查、顧問費與預算運用。會議核心討論包括台灣低薪問題、政府計畫人權影響評估、核四廠安全疑慮、核廢料處理困境、服貿協議爭議及台灣經濟轉型與對外經貿策略。委員們對核能政策、經貿談判透明度及國內經濟困境提出質疑,要求行政部門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家發展委員會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主要涉及台灣當前低薪問題及政府計畫人權影響評估的不足。
- 委員關切台灣實質薪資多年未成長,年輕族群低薪普遍,要求國發會會同相關部會提出改善方案,並檢討政府各項計畫事前評估及事後管考中人權影響評估的系統性納入。
相關爭議
- 低薪問題與政府作為:委員指出台灣薪資水準多年未成長,年輕人普遍低薪,批評政府對此毫無作為,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及提高基本工資。
- 人權影響評估缺失:行政院各計畫案的事前評估及事後管考,缺乏系統性的人權影響評估,不符合兩公約精神,可能造成人權戕害卻無從評估管考。
立法委員發言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薪資水準多年未成長,實質薪資反較15年前減少,年輕人普遍低薪,形成「窮忙族」與「青貧族」。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低薪問題的方案,並提出適當的基本工資數額作為勞動部調整參考。
- 要求國發會應儘速修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及檢討管考指標,將「人權影響評估」納入事前審議及事後管考,並加強評估教育訓練。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薪資水準多年未成長,實質薪資反較15年前減少,年輕人普遍低薪,形成「窮忙族」與「青貧族」。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低薪問題的方案,並提出適當的基本工資數額作為勞動部調整參考。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薪資水準多年未成長,實質薪資反較15年前減少,年輕人普遍低薪,形成「窮忙族」與「青貧族」。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低薪問題的方案,並提出適當的基本工資數額作為勞動部調整參考。
- 要求國發會應儘速修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及檢討管考指標,將「人權影響評估」納入事前審議及事後管考,並加強評估教育訓練。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發會應儘速修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及檢討管考指標,將「人權影響評估」納入事前審議及事後管考,並加強評估教育訓練。
相關人員回應
管中閔 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宋餘俠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萬翔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潘維剛、江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2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低薪問題的具體方案,並參考勞動部調整基本工資數額。
- 通過臨時提案2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將「人權影響評估」納入中長程個案計畫及重大政策的事前審議及事後管考,並加強人員教育訓練。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邀請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針對「核四計畫之地質與海域調查進度、顧問費支用及102年度預算運用明細」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經濟部報告當前經濟環境與施政方向,涵蓋產業轉型、經貿布局、創業投資及能源發展,並針對核四計畫的地質與海域調查進度、顧問費及預算運用提出專案報告。
- 會議主要聚焦於核四安全問題、核廢料處理、政府核能政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經濟的影響、以及台灣經濟發展的困境與對策。
相關爭議
- 核四安全與地質問題:委員質疑核四廠址存在斷層,且安檢未達歐盟建議的9級地震與160萬年地質調查標準,認為政府報告避重就輕,台電長期說謊。
- 核廢料處理能力:專家指出台灣目前無力處理高、低階核廢料,僅採暫時貯存,且最終處置場址仍未定,質疑核安政策未涵蓋核廢料處理。
- 核四公投與政府立場:政府堅持推動核四公投,但委員批評公投題目設計不公,旨在利用高門檻否決反核民意,質疑政府「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的決心。
- 核四顧問費與責任歸屬:經濟部支付奇異公司23億元顧問費,但委員質疑若因設計變更導致營運問題,責任歸屬不清,台電與奇異公司說法不一。
- 能源政策與替代方案:政府被批一味擁核,宣導預算用於擁核廣告而非多元能源政策,且替代能源發展緩慢、成本過高,導致民眾對電價上漲及能源供應不穩定的擔憂。
- 服貿協議談判與審查:委員質疑服貿協議黑箱簽訂,未獲國會及人民高度共識,且經濟部堅持協議內容不可重啟談判或修正,被批藐視國會,恐衝擊國內產業。
- 經濟政策與民生感受:政府的經濟數據與民眾感受脫節,物價上漲、青年低薪、人才外流嚴重,經濟部被批政策無感,未能有效提振台灣經濟競爭力。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核四廠址、設置標準及整體體檢問題,質疑台大醫院無力收治核災病患。
- 指出歐盟專家報告顯示台灣在核電廠設計基準、危機處理與災害控管不符國際標準,尤其在地震、海嘯機率評估上不足。
- 建議經濟部重視公民團體對核安報告的質疑,提出更具說服力的回復。
- 質疑政府公布的物價指數與民眾感受有落差,要求經濟部特別注意民生物資不尋常漲價及人為囤積、聯合哄抬問題。
- 關切台灣出口表現,要求經濟部努力提振出口以彌補年初的減少。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關切3月8日反核遊行,質疑政府核四公投政策是否持續推動,並批評公投題目設計利用高門檻否決反核民意。
- 引用賀博士說法,質疑核四安檢工作黑箱作業、資訊不透明,未涵蓋弊案與變更設計對核安的影響。
- 認為政府對核四議題應嚴肅面對,不應與人民對立,宣傳無用,政策方向錯誤應檢討。
- 指出ECFA簽訂後,台灣人才與資金流向中國,對台灣經濟造成掏空,質疑兩岸經濟緊密連結對台灣不利。
- 要求經濟部檢視財經評論家謝金河對台灣科技島岌岌可危的警訊,並提出具體作為應對中國廉價手機衝擊台灣產業。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闡述其反核四立場的轉變,源於德國考察綠能與福島核災事件,強調台灣處於環太平洋火山帶,地層變化大,核電風險高。
- 批評核四施工品質嚴重問題、零組件過保固期、系統未整合、任意變更設計,並指出原能會監督權責與位階被降級。
- 主張政府應採斷然處置措施,不應等到災變發生才由現場經理應變,並引用日本女川電廠案例說明地震對核電廠的巨大影響。
- 強調核電是公共政策,無黨派之分,應體現民意、尊重專業,以全民安全為考量。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指出核四重建是假議題,質疑政府邊打邊做、邊修邊往前走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 關切若核四無法運轉,台灣電源供應缺口及對產業影響,並質疑政府應變方案僅依賴高成本天然氣。
- 質疑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合資規劃,認為台電應自行投資以降低成本,而非受制於中油。
- 強調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應儘速立法,以提升台灣與韓國的競爭力,避免經濟停滯不前。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的25條注意事項將閣員當小學生,對內閣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 追問核四安檢、燃料棒申請及公投時程,強調裝填燃料棒必須謹慎處理,避免引發更大爭議。
- 關切台灣GDP成長率預測,指出經濟部應重視產業優化、加強出口等基本面問題,而非僅追求數字。
- 擔憂台灣在亞洲國家中的經濟地位,指出台灣外貿環境不利,若被邊緣化將來可能什麼都不是,要求政府提出給國人希望的藍圖。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能源局「沒有核四也不缺電」的評估報告內容,要求經濟部提供並說明。
- 建議政府應積極從節能著手,依能源局報告的可行性部分努力,以降低用電成長率,並考慮核四暫緩、核一二三除役。
- 關切國際間廢核趨勢,要求經濟部提供興建核電廠及準備廢核的國家名單。
- 建議經濟部與農委會合作,輔導農民將荒置農地轉型種電,解決能源問題並協助農業轉型。
- 重申「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的原則,並對核四延宕與核廢料處理問題表達擔憂。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核四專案辦公室推出「反核輿情控制計畫」,編列1,300萬元預算統包給公關公司,批評其為擁核宣傳,而非多元能源政策宣導。
- 指出宣導內容否定替代能源,灌輸人民「沒有核能不行」的錯誤觀念,浪費納稅錢且欺騙民眾。
- 質疑經濟部所稱核四廠址與設計符合美國國際標準,引用專家說法指台灣在地震、海嘯、火山測試未達國際標準,地質資料不足。
- 批評政府在核能議題上缺乏決心,一味擁核,並用電價恐嚇人民,要求行政單位正視民意,提出具體能源替代方案。
- 要求經濟部安排參觀核四一號機與二號機安檢,並強調安檢結果及防災演習計畫須獲地方政府認可,尊重宜蘭縣反核民意。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參與TPP和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議題,強調服貿協議儘快通過對台灣經貿發展的重要性。
- 詢問服貿協議通過與否對經濟的預期成效與衝擊,指出通過有助服務業發展及貨貿談判,不通過則將有負面影響。
- 贊同江宜樺院長鼓勵政務官多上媒體宣導政策,認為政府應鼓勵經濟部團隊多與民眾溝通。
- 要求經濟部堅持「牛豬分離」政策,維護國民健康,不開放含瘦肉精豬肉進口。
- 詢問台電關於電力零成長的可能性及核一廠延後除役的考量,要求政府提出確定的能源因應方案,避免不確定訊息引發民眾恐慌。
- 重申「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的原則,要求政府在能源政策上有所作為,並與地方民眾充分溝通。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及台電報告未提及核廢料處理,要求專家說明國內外核廢料處理現況及技術能力。
- 引用專家意見,指出台灣目前無力處理核廢料,尤其高階核燃料棒,且現有暫存方式不符標準。
- 批評政府以宣傳廣告美化核四、避談核安,並質疑核四設計變更後顧問公司與台電之間的責任歸屬。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核廢料處理的完備規劃,並於1週內提供所有國內外顧問名單、工作內容及費用明細。
- 強調核安必須包含核廢料處理,並要求政府在核廢料處理方案未獲國會及民眾同意前,不得讓核四商轉。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局花費高額預算邀請韓星代言觀光,認為應運用台灣自身資源,而非為他國影星拚經濟。
- 批評政府物價穩定機制破功,民生物資價格大幅上漲,民眾無感,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政策改善。
- 質疑服貿協議逐條審查的意義,認為經濟部堅持不可重啟談判或修正內容,是在唬弄立委和民眾。
- 關切ECFA簽訂後台灣經濟表現不佳,質疑服貿協議若未通過,政府是否會將經濟發展責任歸咎於此,並擔憂台灣經濟過度依賴中國。
- 批評經濟部「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將952億元基金與服貿協議支援方案合併,為「一魚多吃」,並質疑目前無產業受衝擊的評估報告不實。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肯定經濟部在節能減碳宣導活動上的努力,期許能源局在新任局長領導下能更有效推廣能源政策。
- 關切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的配套措施,建議政府應提供抵稅或租稅優惠等鼓勵措施,提升民眾和企業認購意願。
- 認同「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的原則,並主張在沒有更好的能源替代政策下,應以時間換取空間,讓專家研發更有效率、低廉的能源,避免內耗。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關切美國要求台灣對進口豬肉訂定萊克多巴胺最高殘留容量,質疑政府是否已私下答應美國,要求經濟部堅持「牛豬分離」政策。
- 強調台灣人飲食習慣以豬肉為主,若開放瘦肉精豬肉進口將引發社會大亂,對養豬產業及國民健康造成嚴重衝擊。
- 質疑服貿協議為何不能重啟談判,指出美國與韓國FTA及台美協議皆有修改案例,批評政府黑箱作業簽訂協議,對國內業者不公平,藐視立法院逐條審查共識。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譴責經濟部與台電長期說謊,將核四廠區內斷層稱為「破碎帶」,並指出斷層位於兩座反應爐中間,距離汽機廠房僅100至200公尺。
- 質疑台電委託的地質調查報告採樣不全面,未在反應爐正下方採樣,且「未發現近期有斷層活動之證據」不足以證明安全。
- 要求台電說明何時開挖槽溝並提出報告,以證實斷層非活動性,並指出在相關地質調查未完成前,核四安檢無法算完成,亦無法填裝燃料棒。
- 指出核四汽鍋輪發電機裝設延宕,質疑政府不應搶時間推動核四運轉,應以安全為優先。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指出核電問題已引起全民高度疑慮,台灣多種複合性災害的區域特性,質疑現有技術能否抵擋多元災害。
- 引用「無限大的數乘以任何再小的機率,答案仍是無限大」的數學邏輯,強調核災代價無限大,台灣無法承受。
- 批評政府「沒有太多選擇」的說法,認為不能以人民安全換取核電,並質疑政府將原能會降級為三級機關,影響核安監督功能。
- 要求原能會提供核能安全檢查工程人員調整前後的數量書面答復。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更正部長關於歐洲廢核國家資訊,指出瑞士也已宣布進入「非核家園」,法國將核電比例降低。
- 批評經濟部專案報告未提供核四計畫顧問費、土地改良、機械設備及間接工程費等明細,要求1週內提供。
- 質疑核四圍阻體穿越孔的絕緣隔熱設施問題及改良原因,要求台電提供明細。
- 指出歐盟壓力測試專家建議台灣應以9級地震、萬年一次災害重現期及數百萬年火山週期進行評估,但台電尚未執行,質疑6月完成安檢的說法。
- 引用美國NRC規定,廠區8公里範圍內不應有任何斷層(無論能動與否),要求經濟部向人民公開核四廠區內S斷層資訊,並提供相關合約釐清爆炸責任歸屬。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認同「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的原則,強調若無法確認核安,朝野絕不容許核四運轉。
- 指出核四已花費2,838億元,若輕易停掉過於草率,並強調政府有責任提供穩定、乾淨能源。
- 質疑方儉董事長提出160萬年地質調查的依據,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批評其無依據亂講話。
- 關切若不使用核電,電價可能上漲40%,並認為若核四不運轉,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是必要考量,以確保北部供電穩定。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認為若為經濟部長,將停掉核四,並要求人民給予時間解決缺電及合理漲價問題,強調應從經濟治理角度解決問題,而非僅爭論核安。
- 質疑台電核電成本不到1塊錢的說法,認為是作假帳,將核電成本轉移至其他部門,導致成本計算不實。
- 指出台灣人均用電量全球第11,能源高度依賴進口,長期能源配置不改變將導致電價不斷提高,經濟治理應盡速替代高成本、低效率能源。
- 要求方儉董事長提供160萬年地質調查的依據,並將其資料列入公報紀錄。
- 質疑核四二號機零件拆裝至一號機,未用先拆、未用先換零件,要求台電提供更換零件的比例與資料。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認為風力發電機裝置容量零成長,主因民間抗爭,要求能源局召開正式公聽會,處理風力機設置適當距離政策。
- 建議能源局會同營建署,鼓吹以中小型風機發電設施作為替代能源,並放寬雜項執照申請規定。
- 指出太陽能電池板設置效益高,不僅發電,還能降溫、防水,要求經濟部加快推動速度,創造能源同時節約能源。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關於服貿協議簽訂後不可重啟談判或修正內容的說法,認為是政府不尊重國會、藐視人民意見。
- 批評政府在簽訂服貿前溝通不足,簽訂後卻要求秘密進行,視國會為橡皮圖章。
- 質疑政府無法估算服貿協議後大陸來台人數,卻能估算GDP成長,認為政府私相授受,想將協議弄成行政命令。
- 要求台電黃董事長提供一份假設台灣沒有核電時,如何處理能源問題的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簽訂FTA後,與其他國家(如印度、菲律賓)的雙邊貿易關係進展緩慢,批評政府一心只向中國,缺乏平衡的談判策略。
- 要求經濟部提供過去半年來與印度洽簽FTA的具體進展與努力書面報告。
- 關切中國APEC高峰會的經濟目標,質疑台灣除了馬習會的政治動機外,在經濟上是否有主動提出的議程。
- 批評政府不重視與美國的ICP工業合作案,未能有效運用軍購回饋台灣釋商或技術移轉配額,要求提供具體內容與努力書面資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規劃設立類似倫敦Tech City的創業群聚園區,但經濟部部長卻完全不知情,批評國發會譁眾取寵、跨部會整合問題大。
- 質疑經濟部能源局編列1,300萬元預算給公關公司,名為能源政策宣導,實為針對核四的媒體行銷與危機處理,要求提供標案計畫書。
- 批評政府在經濟不好時,仍花費鉅資進行政策宣傳,而非解決實質問題,質疑這種做法的合理性與透明度。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福島核災三週年,台灣反核民調高漲,丁守中、邱淑媞等國民黨員也反核,質疑政府是否漠視民意。
- 詢問核四裝填燃料棒前是否需提送防災演習計畫,並質疑若地方政府反對將如何處理。
- 指出核四兩個機組花費2,800多億,但二號機因零件移植、工程未完成而無法測試,批評政府廣告不實,欺騙民眾。
- 要求經濟部安排參觀核四一號機與二號機安檢,並強調安檢結果及防災訓練計畫必須獲得地方政府認可,尊重宜蘭縣反核民意。
- 邀請部長參加3月29日反核遊行,體驗反核人士心情,展現同理心。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核災後果無限大」的說法,引用專家意見,指出核災損失主要為設備,且台灣有斷然處置措施,最大損失是廢廠。
- 詢問方儉董事長160萬年地質調查的依據,並要求提供書面資料。
- 質疑核四廠址是否符合法令規定,並要求台電對S構造提出直接證據證明其非活動斷層。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部長 經濟部
- 國際經濟情勢回溫,台灣今年經濟預計成長2.82%,將從產業轉型、經貿布局、創業投資及能源發展等面向推動施政。
- 核四安檢工作預計今年6月底前完成,9月以後才能送原能會審查,裝填燃料棒需待程序完成及原能會許可。
- 政府推動核四公投政策未變,希望透過公投讓全民決定,但強調安檢與公投是兩回事,核電是現階段不得不的選擇。
- 回應物價上漲,指出CPI不高,民生物資有漲有跌,承諾會特別注意不尋常漲價及人為哄抬。
- 坦承台灣經濟過度仰賴中國大陸,未來應開拓其他新興市場,並強調服貿協議對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性。
- 承諾核安包含核廢料處理,低放核廢料正在找永久放置場所,高放核廢料乾式儲存槽已完成,待新北市同意水土保持計畫即可啟用。
- 否認核四專案辦公室有「反核輿情控制計畫」,但承認能源局有編列預算進行能源政策宣導。
- 強調台灣發展核電是因現階段缺乏其他可用的供電方式,核電成本相對較低,但若核四不建,核一二三如期除役,台灣將面臨供電不穩定的情況。
- 指出政府已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但太陽能成本仍高,需政府補貼,並強調其長期效益。
周源卿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能會已於102年12月19日接獲經濟部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已召開第1次審查會議,提出約20項審查意見,預計再召開2次會議。
- 審查完成後將公布評估報告,並視結果採取必要管制措施,確保核四廠地質條件符合核能法規要求。
- 強調原能會是核能安全主管機關,秉持安全監督職責,審慎執行安全審核。
- 表示原能會是直屬行政院的三級機關,遵照行政院決議。
方儉 董事長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 指出台大醫院無力收治核災病患,若發生福島事件,台大醫院也將在撤離範圍內。
- 引用歐盟壓力評審同行報告,指出台灣核電廠設計基準、危機處理與災害控管不符國際標準,尤其在地震、海嘯機率評估上不足。
- 強調歐盟報告建議台灣核電廠應符合1萬年1次的地震、海嘯機率標準,並參考IAEA地質調查規範。
- 指出核廢料最終處置需100萬年以上,台灣目前無力處理,且未按歐盟SSG21火山標準對活動火山做出對策。
- 引用美國NRC規定,8公里範圍內不得有斷層,無論是否為能動斷層,且50萬年內不能重現。
- 澄清160萬年地質資料是引用美國地質學會Quaternary Fault的公開資訊,為地殼斷層活動最頻繁時期,與NRC法規相關。
王運銘 局長 經濟部能源局
- 說明能源局的電力需求評估報告,強調台灣電力不可能零成長,用盡各種嚴厲管制措施也只能將用電成長率從3.89%降至1.41%。
- 表示能源局編列1,300萬元預算用於整體能源政策宣導,不只核能,也包括再生能源、節約能源等,並透過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
- 說明陸域風力發電機受地點限制難再成長,現階段轉向海域風力發電,並已訂定陸域風力機設置標準。
- 表示已擬定中小型風機設置獎勵辦法,並將與營建署協商放寬雜項執照申請,但首要考量安全。
- 承諾將提供能源政策宣導標案的需求內容及招標須知,但不涉及廠商智慧財產權部分。
黃重球 董事長 台電公司
- 表示台電不可能零成長,一定會有低度成長,且新蓋電廠困難,多數在更新機組。
- 說明若核四不建,核一二三如期停役,加上其他電廠除役,供電缺口將逐年擴大,備用容量率下降,到2026年後恐供電不穩。
- 指出若無核四,唯一替代方案是天然氣,但新建天然氣廠及接收站需約10年時間,且天然氣成本較高。
- 解釋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規劃為中油、台電及民間合資,因台電債務高、中油有經驗,故採合作模式。
- 表示核電成本不到1塊錢,新天然氣成本約4塊,若無核電,電價平均恐上漲40%。
- 說明核四反應爐座落在岩盤上,距地表26公尺,並承諾近期內將開挖槽溝,往下挖10公尺取樣確認S構造非活動性,預計6月底前完成。
- 解釋核四二號機零件移用至一號機是因測試中需修改或更換備品,屬正常程序,未來會補齊。
- 表示核一廠延役需3年前申請,目前正在做內部準備,但未做最終決定,強調台電擔心北部供電狀況,若核四無法商轉,核一二三延役是必要考量。
- 承諾1週內提供假設台灣沒有核電時的能源處理報告,並提供核四更換零件的資料。
賀立維 專業技術顧問 宜蘭人文基金會
- 指出核四安檢委員會有黑箱作業,資訊不透明,未涵蓋核四弊案、監察院糾正案、彈劾案及原能會罰款對核安的影響。
- 質疑核四變更1,500項規格的原因及對核安的影響,未見系統性報告。
- 指出核燃料棒發電5年卻需照顧10萬年(美國法規甚至100萬年),邏輯不通。
- 特別關切核四高燃耗燃料棒會產生竹節效應易龜裂,且台電缺乏熱室設備檢驗,質疑未來如何移出本島。
- 強調台灣目前根本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
賴偉傑 理事長 綠色行動公民聯盟
- 指出核廢料分為低放射性和高階核燃料棒,台灣目前皆採暫存,但處理技術及程序皆缺乏民眾信任。
- 質疑在台電未提出核廢料處理方案和去處前,為何核電廠可以運轉。
- 質疑政府不斷強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但安檢內容不明,且設計變更後若出問題,責任歸屬不清。
- 強調台灣目前根本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
陳立誠 董事長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公司
- 反駁核災後果為無限大的說法,指出三哩島核災損失主要為設備,台灣有斷然處置措施,最大損失是廢廠。
- 批評民進黨新能源政策,指出廢核四並以再生能源取代,需花費2兆元建置3百萬屋頂太陽能及3千架風車,每年增加電費2,000至3,000億元。
- 指出丹麥、德國等國再生能源備用容量仰賴電網,台灣無電網連結,若增加再生能源需額外增加備用容量,將再花費1兆元。
- 批評民進黨政策以1,000萬元創造1個綠領就業機會,機會成本過高,且電價提高將導致工業失業率增加。
- 強調核電成本不到1塊錢,而美國核電廠因電賣不出去而關閉,其成本約為1.6元,建議台電應入股賺錢。
- 指出日本福島核災報告揭露人禍主因是政府監督機構與業者關係過好,導致安全規範及緊急應變措施打折,而非灌水不及。
林朝宗 前所長 經濟部地調所
- 表示164萬年地質調查數據來源不明,地質學家難以準確預測百萬年以上事件,目前活動斷層判斷以10萬年內為基礎。
- 說明法規規定8公里內有35,000年內活動過的能動斷層,就不能蓋電廠。
- 指出核四廠8公里內除S構造外無活動斷層,故合法,但仍希望台電提供直接證據證明S構造在35,000年內沒有活動。
徐光蓉 教授 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
- 批評台灣執政團隊對福島核災報告的解讀錯誤,人禍主因是政府監督機構與核電業者關係過好,導致安全規範與應變措施打折,而非延遲灌水。
- 質疑台灣核電廠安全未因福島核災而加強,核四設計仍是2011年3月11日以前,且台電自行修改1,500項設計。
- 指出核電成本計算有問題,台電將核電發電成本轉移到其他部門,導致實際成本被低估。
- 強調台灣人均用電量全球第11,能源高度依賴進口,若不改變能源形式,未來GDP用於購買能源的比例將不斷提高。
- 引用日本柏崎刈羽電廠案例,說明即使耐震係數高於核四,仍可能因地震受損,質疑核四蓋好後能否安全使用。
陳布燦 副總經理 台電公司
- 說明反應爐與汽機廠房距離約100至200公尺,核四廠區內S斷層非能動斷層,43,500年以來無活動跡象。
- 表示將針對S斷層進行槽溝開挖,往下挖10公尺取樣,預計6月底前完成。
- 說明圍阻體穿越孔已進行洩漏測試並完成,洩漏率無問題。
- 表示歐盟壓力測試專家建議的萬年災害重現期、9級地震等標準,台電才要開始準備,不在126個系統安檢範圍內。
- 說明一號機測試過程中若需修改或更換零件,會先從二號機移用,並有完整紀錄,未來會補齊。
- 承諾1週內提供所有國內外顧問名單、工作內容及費用明細,以及與奇異公司合約中關於責任歸屬的條款。
吳明機 局長 經濟部工業局
- 承諾會後提供與美國ICP工業合作案的具體內容及做法資料。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潘維剛、江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經濟部指派杜政務次長召集專案小組,定期協調林園工業區居民遷移作業,並報告進度。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經濟部提出輔導南台灣發展會展產業之計畫,提供人力、資金、國際交流等資源。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中油公司全面暫緩高雄煉油廠宿舍區違佔戶拆遷程序,待105年遷廠時規劃解決方式,另後勁宿舍勞宅問題應於完成協議或架構始得依法處理。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經濟部在現有科目及預算下,若要繼續以公帑刊登廣告,應在資訊對等原則下,增加綠能與節能廣告。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經濟部為符合歐盟壓力測試同行審查建議,針對核電廠安全事務進行平行監督,於1週內將所有相關文件,含委辦計畫與招標明細,送交本院經濟委員會,並召集公正地質學者進行充分公開評估萬年重現期的天災問題。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經濟部與台電公司應嚴格遵守「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之決議,為全國民眾用電需求及生命財產安全做最有利之決策。
- 經濟部於1個月內將處理核廢料的完備規劃送到本院。
- 經濟部於1週內提供核四顧問公司名單、工作內容與費用明細。
- 經濟部於1週內提供台印洽簽FTA的進度資料。
- 工業局於1週內提供與美國ICP工業合作案的相關內容及具體做法資料。
- 能源局於1週內提供能源政策議題輿情研析與因應策略規劃及推動標案的招標前需求及招標後不涉商業機密部分資料。
- 台電公司於1週內提供假設台灣沒有核電時的能源處理報告,以及核四更換零件的資料。
- 經濟部於1週內提供與顧問公司合約中,關於台電和奇異公司之間責任歸屬的條款,釐清因變更設計導致運轉問題的責任方。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1901
- 卷/期/冊
- 103/19/1
- 發布日期
- 2014-04-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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