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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委員會聯席會議:宣告服貿審查無效、要求撤回與監督法制化,並譴責政府暴力

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3-26

立法院八個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案,重點聚焦於前次會議程序違法性及協議的實質影響。會議決議宣告103年3月17日服貿審查會議及報告無效,要求行政院撤回協議並重啟談判,並在兩岸協議監督專法完成立法後才得續審。此外,會議嚴厲譴責馬江政府對3月24日學運抗爭的暴力鎮壓。

討論事項一

針對103年3月17日內政等8委員會聯席會議程序爭議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本次聯席會議的核心議題在於確認103年3月17日聯席會議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程序是否嚴重違反法定規範,進而導致其會議過程及所作成的審查報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相關爭議

  • 程序合法性爭議:3月17日會議主席張慶忠被指並未在主席台上主持議事,且未進行宣布開會、發言討論、審查議決等法定程序,即逕自宣布決議,嚴重違反102年6月25日院會決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議事規則。
  • 法案性質認定爭議:提案方認為「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涉及法律修正且具條約性質,應依憲法第63條及釋字第329號解釋審議,不適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章行政命令審查中「逾三個月視為已審查」的規定,故張慶忠委員的宣布為錯誤。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主張103年3月17日之會議過程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實為違法無效。
  • 認為前函復議事處之審查報告實屬無效,議事處應立即予以退回。
  • 強調「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非行政命令,不適用逾三個月視為審查的規定,且協議涉及人民權利,有國會保留原則的適用。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主張103年3月17日之會議過程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實為違法無效。
  • 認為前函復議事處之審查報告實屬無效,議事處應立即予以退回。
  • 強調「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非行政命令,不適用逾三個月視為審查的規定,且協議涉及人民權利,有國會保留原則的適用。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決議通過:103年3月17日之會議無效。
  • 決議通過:前函復議事處之審查報告實屬無效,議事處應將無效之審查報告立即退回。
  • 主席說明:該份違法審查報告已於星期一下午退還聯席委員會,形同作廢。

討論事項二

要求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專法完成立法後始得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鑑於「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我國經濟、就業及產業的廣泛影響,本案討論應先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工作,確保國會對協議的事前授權、談判中與談判後的實質監督權力,再行審查服貿協議。
  • 本案針對馬政府簽訂服貿協議的黑箱作業、國會監督失靈以及政府漠視民意引發318學運等問題,主張應以立法方式完備監督規範,避免人民權益受損。

相關爭議

  • 國會監督權爭議:執政者被指無視自由民主國家國會實質監督之憲政原理及國會保留原則,強行通過服貿協議。
  • 協議程序合法性爭議:執政黨團被指罔顧國會決議及議事規範,恣意非法作為,逕自宣告協議已逾三個月期限視為已審查,企圖強行通過黑箱服貿協議。
  • 政府回應民意爭議:馬政府被指無視318學生及公民團體的公民行動,仍聽不進人民聲音,反以國家機器強力壓制異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認為馬政府簽訂的服貿協議影響我國GDP七成以上、從業人員超過總就業人口58%,且有八成是中小企業經營的服務業,開放項目關聯上千行業,將嚴重衝擊國人生計、產業生存、國家經濟。
  • 主張執政者無視國會實質監督、憲法保留、國會保留等基本原則,強行逼全民吞下黑箱服貿協議,引爆318學運。
  • 建議立法院應儘速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工作,包括參採民間團體所提「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版本意見。
  • 要求本聯席會議應決議,俟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專法完成立法後,始得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案。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認為馬政府簽訂的服貿協議影響我國GDP七成以上、從業人員超過總就業人口58%,且有八成是中小企業經營的服務業,開放項目關聯上千行業,將嚴重衝擊國人生計、產業生存、國家經濟。
  • 主張執政者無視國會實質監督、憲法保留、國會保留等基本原則,強行逼全民吞下黑箱服貿協議,引爆318學運。
  • 建議立法院應儘速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工作,包括參採民間團體所提「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版本意見。
  • 要求本聯席會議應決議,俟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專法完成立法後,始得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決議通過:俟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專法完成立法後,始得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案。

討論事項三

要求行政院撤回並重啟談判「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 本案要求行政院撤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重啟談判,理由為該協議的黑箱談判過程、對台灣經濟與社會的潛在衝擊、以及馬政府藐視國會監督權、強行通過協議並漠視民意的行為,導致社會不安與衝突。
  • 本案強調協議涉及上千項服務業別、人員與資金移動,影響就業、經濟乃至國家安全,並批評政府處理318學運與324行政院鎮壓事件的失當。

相關爭議

  • 黑箱談判與國會監督爭議:馬政府被指自黑箱談判開始即罔顧民生、與人民對立,並操弄國會,由國民黨籍召集委員以30秒粗暴、違法宣告通過服貿協議。
  • 政府處理學運爭議:馬政府在318學運抗議後遲遲不願正面回應學生訴求,罔顧民意、一意孤行,升高與民意對立,導致324行政院鎮暴警力鎮壓學生之衝突流血事件。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指出黑箱服務貿易協議恐將嚴重衝擊我國GDP七成以上、從業人員超過總就業人口58%,且有高達八成是中小企業經營的服務業。
  • 強調協議承諾開放項目關聯上千行業,涉及人員、資金移動,將影響國人就業、社會經濟乃至國家安全。
  • 批評馬總統藐視國會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之權,操弄國會並由國民黨籍召集委員逕自以短短30秒粗暴、違法宣告通過協議。
  • 認為馬政府在318學運後遲不回應學生訴求,導致324行政院鎮壓流血事件,加重社會不安與恐懼。
  • 要求行政院應即撤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案,並重啟談判。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指出黑箱服務貿易協議恐將嚴重衝擊我國GDP七成以上、從業人員超過總就業人口58%,且有高達八成是中小企業經營的服務業。
  • 強調協議承諾開放項目關聯上千行業,涉及人員、資金移動,將影響國人就業、社會經濟乃至國家安全。
  • 批評馬總統藐視國會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之權,操弄國會並由國民黨籍召集委員逕自以短短30秒粗暴、違法宣告通過協議。
  • 認為馬政府在318學運後遲不回應學生訴求,導致324行政院鎮壓流血事件,加重社會不安與恐懼。
  • 要求行政院應即撤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案,並重啟談判。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決議通過:要求行政院應即撤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案,並重啟談判。

討論事項四

譴責馬江政府對318學運抗議學生之國家暴力並要求負責道歉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 本案譴責馬江政府於3月24日對反對黑箱服貿、和平非暴力抗爭的學生,以強大警力進行血腥鎮壓的行為,認為此舉導致台灣民主倒退、國家蒙羞,並要求馬英九總統與江宜樺院長為此負責道歉。
  • 本案旨在對政府運用國家暴力壓制民意表達嚴正抗議,並呼籲追究相關責任。

相關爭議

  • 政府暴力鎮壓爭議:行政院對手無寸鐵、主張和平非暴力抗爭的學生,以強大警力進行血腥鎮壓,被指導致台灣民主倒退30年,國家蒙羞。
  • 政府責任與道歉爭議:提案方認為馬英九總統與江宜樺院長須為此國家暴力及傷害台灣民主的行為負責道歉。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嚴正譴責馬江政府於3月24日,對反對黑箱服貿、捍衛台灣民主、前往行政院且手無寸鐵主張和平非暴力抗爭的學生,以強大警力進行血腥鎮壓之行為。
  • 認為此事件致使台灣民主倒退30年,國家蒙羞,令人痛心疾首。
  • 要求馬英九總統、江宜樺院長須為此國家暴力及傷害台灣民主予以負責道歉。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嚴正譴責馬江政府於3月24日,對反對黑箱服貿、捍衛台灣民主、前往行政院且手無寸鐵主張和平非暴力抗爭的學生,以強大警力進行血腥鎮壓之行為。
  • 認為此事件致使台灣民主倒退30年,國家蒙羞,令人痛心疾首。
  • 要求馬英九總統、江宜樺院長須為此國家暴力及傷害台灣民主予以負責道歉。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決議通過:對於馬江政府之國家暴力及傷害台灣民主予以嚴正之譴責,並要求馬英九、江宜樺須為此負責道歉。

原始資料

公報
1032001
卷/期/冊
103/20/1
發布日期
2014-04-0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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