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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議反服貿學運警力維安與行政院驅離事件,通過25項臨時提案並確立調閱小組運作要點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3-2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針對318反服貿學運期間的警力維安勤務及324行政院強勢驅離流血衝突事件進行檢討與報告,並通過25項臨時提案,嚴厲譴責警方暴力執法,要求究責與改善。會議亦逐條討論並通過「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旨在釐清事件真相。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確認上次會議記錄的正確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議事錄經確認無誤後通過。
  • 上次會議決議第二點備註修改為:「審查結果(一)至(六),委員陳其邁、李俊俋當場聲明不同意」。

討論事項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3月18日至今反服貿學運活動之立法院警力維安勤務檢討」及「3月24日清晨警方於行政院強勢驅離學生導致流血衝突事件」

核心議題

  • 檢討3月18日以來反服貿學運期間立法院周邊的警力維安勤務,並針對3月24日清晨警方於行政院強勢驅離學生導致流血衝突事件進行專題報告。
  • 釐清事件經過、警方執法過程中的爭議點以及相關人員的責任歸屬。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李四川 行政院秘書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陳威仁 內政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張文政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黃裕順 國家安全局處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環節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 (共25案)

核心議題

  • 針對3月18日以來反服貿學運及3月24日行政院驅離行動中,警方涉嫌執法過當、暴力攻擊學生與民眾、攻擊記者及醫護人員、警紀渙散、未經許可進入國會等一系列爭議行為進行譴責與究責。
  • 要求警政署及相關機關提出調查報告、懲處失職人員、改善勤前教育與執法原則,並保障集會遊行、新聞採訪及醫療救護的人權。

相關爭議

  • 警方執法過當與國家暴力:多項提案嚴厲譴責警方在行政院驅離行動中對學生及民眾使用暴力,造成流血衝突,質疑其執法是否逾越必要性及違反相關法規。
  • 警紀渙散與不當言論:有提案指出部分員警在網路上發表不當言論,包括鼓動暴力、輕蔑女性等,顯示警政署在警紀維護和教育訓練上存在漏洞。
  • 阻礙新聞自由與醫療人權:提案指出警方阻擋記者採訪、記錄,甚至攻擊醫護人員,嚴重侵犯新聞自由和醫療救護人道精神。
  • 國會尊嚴受損:提案譴責警方在未經立法院長同意下進入議場,推擠阻擾國會議員,認為此舉踐踏國會尊嚴。
  • 官員逃避監督與責任:提案譴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拒絕列席委員會報告,逃避國會監督。
  • 飆車族滋擾集會未獲處理:提案指出立法院周邊頻傳飆車族以武器威脅靜坐學生,而警方對此放任,質疑其執法失衡。
  • 警政署報告內容偏頗:提案質疑警政署專題報告無視明確證據,對警方違法行為輕描淡寫,並誤用「比例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拒絕列席國會監督。
  • 要求警政署立即增派警員處理飆車族暴力威脅,並提出報告。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3日晚間至24日上午警方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
  • 要求警政署提供驅離行政院抗議民眾過程之媒體作業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並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
  • 嚴厲譴責警政署3月23日及24日暴力鎮壓學生和平抗議行動。
  • 要求警政署在任何群眾運動現場不得阻擋或驅離記者,並與記者協會討論保護媒體工作者安全之識別標誌。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拒絕列席國會監督。
  • 要求警政署立即增派警員處理飆車族暴力威脅,並提出報告。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3日晚間至24日上午警方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
  • 要求警政署提供驅離行政院抗議民眾過程之媒體作業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並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
  • 嚴厲譴責警政署3月23日及24日暴力鎮壓學生和平抗議行動。
  • 要求警政署署長王卓鈞道歉請辭,並針對警方擅入國會事件提出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
  • 要求警政署徹查網路公布情緒性鼓動暴力與輕蔑女性之不當言論,並加強警察法治人權與性別意識教育。
  • 要求警政署提出檢討調查報告並究責,對於醫護人員之人身安全保護應納入勤前教育。
  • 建議內政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就行政院事件之決策與執行進行調查。
  • 要求警政署就攻擊記者及醫療人員情形進行專案調查,提出報告及懲處名單,並擬定保障記者、醫療人員權利之辦法。
  • 要求警政署就員警網路不當言論提出完整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並重新擬定日常教育訓練及勤前教育辦法。
  • 要求內政部於1週內完成本起事件之檢討報告及懲處名單。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3日晚間7時起至3月24日上午7時止所有蒐證紀錄影片檔案。
  • 要求警政署將當日驅離任務警方之蒐證錄影完整提交台北地檢署以追究濫權人員刑事責任。
  • 要求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查明幫派份子對集會民眾挑釁滋事狀況,並懲處失職人員。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立即改善鎮暴員警系統性掩去警徽執勤情形,並全面檢討警察裝備未合乎法令情形。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就警方違憲違法行為提出調查報告,嚴懲失職者,並撤換應負責任之相關分局長。
  • 要求警政署更正專題報告所有謬誤,補充警方違法處之檢討,並說明「比例原則」內涵及本次驅離是否合乎比例。
  • 要求內政部檢討中央警察大學及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之人權、性平及法治課程,並提出考核機制及爭議言論員警之處分。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要求將警察包括特勤警察編號比照兵籍號碼繡於左前胸,且字體顏色應醒目、大小應於4公尺外肉眼能辨識。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4日當天的警方蒐證錄影帶。
  • 嚴正譴責馬英九、江宜樺、陳威仁、王卓鈞聯袂共犯之暴行,並要求道歉,王卓鈞應下台負責。
  • 要求警政署警力不得進入立法院院區,並不得強制驅離青島東路、鎮江街、濟南路、中山南路等反服貿活動區之民眾與學生。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拒絕列席國會監督。
  • 要求警政署立即增派警員處理飆車族暴力威脅,並提出報告。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3日晚間至24日上午警方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
  • 要求警政署提供驅離行政院抗議民眾過程之媒體作業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並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
  • 嚴厲譴責警政署3月23日及24日暴力鎮壓學生和平抗議行動。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拒絕列席國會監督。
  • 要求警政署立即增派警員處理飆車族暴力威脅,並提出報告。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3日晚間至24日上午警方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
  • 要求警政署提供驅離行政院抗議民眾過程之媒體作業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並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
  • 嚴厲譴責警政署3月23日及24日暴力鎮壓學生和平抗議行動。
  • 要求警政署在任何群眾運動現場皆不得阻擋或驅離記者,並應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共同討論,如何於群眾運動中提供足以保護媒體工作者安全之識別標誌。
  • 嚴正譴責馬英九、江宜樺、陳威仁、王卓鈞聯袂共犯之暴行,並要求道歉,王卓鈞應下台負責。
  • 要求警政署警力不得進入立法院院區,並不得強制驅離青島東路、鎮江街、濟南路、中山南路等反服貿活動區之民眾與學生。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拒絕列席國會監督。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拒絕列席國會監督。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要求警政署立即增派警員處理飆車族暴力威脅,並提出報告。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3日晚間至24日上午警方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
  • 要求警政署提供驅離行政院抗議民眾過程之媒體作業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並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
  • 嚴厲譴責警政署3月23日及24日暴力鎮壓學生和平抗議行動。
  • 嚴正譴責馬英九、江宜樺、陳威仁、王卓鈞聯袂共犯之暴行,並要求道歉,王卓鈞應下台負責。
  • 要求警政署警力不得進入立法院院區,並不得強制驅離青島東路、鎮江街、濟南路、中山南路等反服貿活動區之民眾與學生。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要求警政署立即增派警員處理飆車族暴力威脅,並提出報告。
  • 要求警政署提供3月23日晚間至24日上午警方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
  • 要求警政署提供驅離行政院抗議民眾過程之媒體作業勤前教育及執行原則,並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
  • 嚴厲譴責警政署3月23日及24日暴力鎮壓學生和平抗議行動。
  • 要求警政署在任何群眾運動現場皆不得阻擋或驅離記者,並應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共同討論,如何於群眾運動中提供足以保護媒體工作者安全之識別標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警政署立即增派警員處理飆車族暴力威脅,並提出報告。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嚴正譴責馬英九、江宜樺、陳威仁、王卓鈞聯袂共犯之暴行,並要求道歉,王卓鈞應下台負責。
  • 要求警政署警力不得進入立法院院區,並不得強制驅離青島東路、鎮江街、濟南路、中山南路等反服貿活動區之民眾與學生。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嚴正譴責馬英九、江宜樺、陳威仁、王卓鈞聯袂共犯之暴行,並要求道歉,王卓鈞應下台負責。
  • 要求警政署警力不得進入立法院院區,並不得強制驅離青島東路、鎮江街、濟南路、中山南路等反服貿活動區之民眾與學生。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嚴正譴責馬英九、江宜樺、陳威仁、王卓鈞聯袂共犯之暴行,並要求道歉,王卓鈞應下台負責。
  • 要求警政署警力不得進入立法院院區,並不得強制驅離青島東路、鎮江街、濟南路、中山南路等反服貿活動區之民眾與學生。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嚴正譴責馬英九、江宜樺、陳威仁、王卓鈞聯袂共犯之暴行,並要求道歉,王卓鈞應下台負責。
  • 要求警政署警力不得進入立法院院區,並不得強制驅離青島東路、鎮江街、濟南路、中山南路等反服貿活動區之民眾與學生。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警政署應將當日驅離任務警方之蒐證錄影完整提交台北地檢署以追究濫權人員刑事責任。
  • 要求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於2週內查明幫派份子對集會與路過民眾挑釁滋事等情事,並懲處失職人員。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立即改善鎮暴員警系統性穿著與法律規定不符之服裝執勤情形,並於1個月內全面檢討警察裝備。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於2週內就警方違憲違法行為提出調查報告,嚴懲失職者,並撤換應負責任之相關分局長。
  • 要求警政署更正專題報告所有謬誤,補充對警方違法處之檢討,並就本次驅離行動造成流血事件是否合乎比例提出說明。
  • 要求內政部於2週內就如何改善員警考選與在職之法意識提出全面檢討報告及爭議言論員警之處分。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要求警政署應將當日驅離任務警方之蒐證錄影完整提交台北地檢署以追究濫權人員刑事責任。
  • 要求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於2週內查明幫派份子對集會與路過民眾挑釁滋事等情事,並懲處失職人員。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立即改善鎮暴員警系統性穿著與法律規定不符之服裝執勤情形,並於1個月內全面檢討警察裝備。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於2週內就警方違憲違法行為提出調查報告,嚴懲失職者,並撤換應負責任之相關分局長。
  • 要求警政署更正專題報告所有謬誤,補充對警方違法處之檢討,並就本次驅離行動造成流血事件是否合乎比例提出說明。
  • 要求內政部於2週內就如何改善員警考選與在職之法意識提出全面檢討報告及爭議言論員警之處分。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警政署於2日內向本委員會提供3月23日晚間7時起至3月24日上午7時止所有蒐證紀錄影片檔案,並認為行政院副秘書長蕭家淇及行政院長江宜樺應對學生破壞公物之不實指控及暴力驅離行為負責道歉下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所有25項臨時提案均照案通過,時限不一致者以時間較短者為準。

討論事項四

討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

核心議題

  • 討論並確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為調查「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所成立之專案小組的運作規範與權限。
  • 核心議題包括調閱小組的組成、召集人、會議程序、調閱期間、查閱職權、調閱對象及所需工作人員等細節。

相關爭議

  • 調閱對象範圍爭議:陳歐珀委員質疑馬英九總統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建議將總統列為調查對象,但主席陳其邁委員依據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建議維持原條文,待運作時若發現總統涉入再議。
  • 列席人員範圍爭議:李俊俋委員建議在調閱小組會議中增列學者專家及學生代表列席,以增加調查的完整性。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建議在運作要點第11點中,增列學者專家及學生代表列席調閱小組會議,以增加調查的完整性。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秘書長無法說明驅離命令來源,嚴重懷疑馬總統親自下令,建議將馬總統增列為第10點的調查對象。
  • 認為馬總統可能涉及叛國罪及外患及內亂罪,要求將所有造成流血事件的相關可疑人士都列為調查對象。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運作要點草案經逐條討論後通過。
  • 第4點修正為召集人由張慶忠、陳其邁委員輪流擔任。
  • 第10點(調閱對象)照原條文通過,但主席表示若調閱小組運作時發現馬總統有涉入,可再作成決議增加調閱對象。
  • 第11點(邀請列席人員)修正通過,增列學者專家、學生、民眾代表。
  • 其餘條文均照案通過。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的運作要點草案已處理完畢。
  • 第一次「行政院鎮壓反服貿學運真相調閱專案小組」會議訂於同日10時至12時召開。

原始資料

公報
1032001
卷/期/冊
103/20/1
發布日期
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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