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兵役法修正案與國防戰力整備:聚焦軍隊中立與募兵挑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3-3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審查「兵役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聽取國防部與海巡署關於後備戰力及戰力整備的報告。會議焦點包括「莒光園地」節目行政不中立爭議、憲兵特勤隊進駐總統府、軍事審判移交普通法庭後續影響,以及募兵制推動困境與後備戰力不足等議題。最終通過兵役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針對莒光園地事件及役男出境數據管理通過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防部部長嚴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報告「因應平、戰時任務,國防部後備戰力及海巡署戰力整備的檢討與策進」,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與質詢旨在檢討國防部後備戰力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戰力整備狀況,以因應平時與戰時任務,並對近期中國大陸漁船挾持我海巡人員事件進行口頭報告。
  • 會議也針對軍隊國家化、募兵制推動、軍事審判制度變革及軍事機場安全等廣泛議題進行討論。

相關爭議

  • 「莒光園地」節目政治不中立:多位立委質疑國防部「莒光園地」節目邀請特定立場學者及台北市議員戴錫欽評論太陽花學運,時值政黨初選,此舉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及軍隊國家化原則,要求懲處。
  • 憲兵特勤隊進駐總統府:蕭美琴委員質疑國防部調動具殺傷性武器的特勤部隊應對手無寸鐵的學生,認為此舉逾越軍隊職責,並質疑決策者。
  • 軍事審判移交普通法庭後效應:林郁方委員指出軍事審判移交普通法庭後,共諜案判刑過輕,逃兵案判無罪,擔憂軍紀渙散,危及國家安全。
  • 募兵制推動困境與後備戰力:陳鎮湘及簡東明委員質疑4個月軍事訓練役無法培養合格後備戰鬥員,教育召集天數過短,募兵目標未達,且對後備部隊整合與訓練成效表示擔憂。
  • 軍事機場安全與防禦策略:馬文君委員關切西岸軍用機場與民航共用,易受導彈攻擊且情報蒐集有漏洞,建議新建更安全的隱蔽基地,並質疑現行投資效益。
  • 軍校生參與公民運動限制:邱志偉委員質疑國防部禁止軍校生參與公民運動,認為其應享有學生人權及參政權,不應無限上綱為政治性活動。
  • 役男出國就學人數掌握與修法評估:江啟臣及邱志偉委員質疑行政單位對役男出國就學人數掌握不精確,且對修法放寬限制可能造成的衝擊缺乏評估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痛心國軍「莒光園地」節目政治化,介入國民黨初選,嚴重傷害軍隊國家化精神。
  • 要求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並檢討軍方過去是否曾邀請競選中的政治人物上節目。
  • 質疑憲兵特勤隊進駐總統府對付學生,認為其任務應是對抗外敵或恐怖主義。
  • 強調軍隊應嚴守行政中立,暴民是對岸拿飛彈的敵軍,而非愛國青年。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對「莒光園地」節目介入政黨初選、抹黑學運感到嚴重,要求國防部提出懲處名單並向社會道歉。
  • 要求國防部、內政部及教育部應共同面對並解決高中自學生無法辦理緩徵的問題。
  • 建議在法律修改前,應讓實驗計畫學生比照在校生辦理緩徵,並儘速修訂兵役法第35條。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副部長不清楚學運訴求,並質疑「莒光園地」節目抹黑學運、為匪宣傳,違反行政中立。
  • 質疑節目邀請正在初選的國民黨市議員戴錫欽,形同為其助選,要求懲處並保證不再發生行政不中立事件。
  • 強調軍隊應中立,提供正確資訊讓士官兵分析,而非製作政論性節目批評學運。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肯定學生愛國心,建議國防部可鼓勵學生從軍以解決募兵問題,但批評學生倒掛國旗是不尊重憲法。
  • 質疑軍事審判移交普通法庭後,逃兵案判決無罪,影響軍紀,要求國防部說明長期管教與紀律問題。
  • 建議國防部應思考美國國民兵制度,重新建構軍隊架構,並加強預備軍士官兵的訓練,確保國家戰力。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軍隊國家化不容懷疑,支持國防部對社會質疑做正確表達,但反對因個人或政黨意見影響建軍備戰。
  • 批評國旗倒掛、霸佔國會是違憲行為,應加以撻伐,並警惕不純潔人士滲入學運。
  • 質疑募兵制配套不足,4個月軍事訓練役無法培養合格後備戰鬥員,且教育召集天數過短,恐致動員制度瓦解。
  • 要求國防部正視後備戰力問題,全面檢討守土單位的重要性及可行性,並儘速面對問題。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後備部隊戰力問題,質疑現役部隊訓練時間短暫,退伍後後備軍人實力不足,且對動員報到地點與任務不了解。
  • 詢問募兵制推動面臨的主要問題,特別是招募率未達標及財源問題。
  • 建議募兵制應朝大眾化發展,尤其應重視原住民從軍的誘因,並維持海軍陸戰隊、憲兵、特勤隊等特殊單位的員額。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單位對役男出國就學人數掌握不精確,且對修法放寬限制可能造成的衝擊缺乏評估。
  • 建議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應配套修正,放寬國際競賽金牌得主出國就學年齡限制及奉派、推薦出國研究的期限。
  • 批評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在修法問題上互推責任,要求國防部作為主管機關應負責協調。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役男出國就學數據掌握不確實,要求國防部每三個月將統計報表送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 認為軍事院校學生應有權利參與公民活動,不應因軍隊國家化原則而無限上綱禁止。
  • 批評國防部對兵役法鬆綁前的現況缺乏全盤掌握與評估報告,質疑修法合理性。
  • 對「莒光園地」節目邀請特定政黨人士表述特定立場,認為違反軍隊中立化原則,要求檢討並懲處。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肯定憲兵特勤隊進駐總統府維護安全之必要性,但強調應避免傷害無辜民眾或學生,並呼籲自制。
  • 關切西岸軍用機場與民航共用,易受導彈攻擊且情報蒐集有漏洞,建議新建更安全、可防護的軍事基地。
  • 質疑現行軍事基地在西岸的投資效益,建議應考慮利用中央山脈等地形優勢建立隱蔽基地。
  • 提醒國防部保防工作不足,應檢討鈕承澤事件等案例,防範情報人員趁觀光交流進行蒐集。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支持兵役法修正案,特別是博士生緩徵年限放寬至5年,認為符合社會需求。
  • 建議替代役產業類別應增加傳統產業,例如工具機、手工具機、木工機等,以因應產業結構調整及解決勞工供需問題。
  • 呼籲國防部在替代役條例通過後,增加傳統產業的開缺數量。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莒光園地」節目邀請立場偏向反反服貿運動的人士開講,介入學運,違反行政中立。
  • 批評國防部在學運演進為公民運動時,應保持中立,而非做此動作。
  • 提醒國防部莒光園地不應再搞反民主運動,應停止相關作為,避免被利用。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關切海外無戶籍國民在國內服役問題及僑生取得身分證後是否需服役。
  • 書面質詢指出兵役法第48條第7項第6款但書對大陸中、西醫學系役男辦理緩徵的限制,因教育部不採認而造成困擾。

相關人員回應

李翔宙 國防部副部長

  • 表示兵役法施行法修正草案旨在配合役男赴國外或大陸就學需求,放寬出境就學年齡限制,並合理劃分機關權責。
  • 台聯黨團所提兵役法施行法第30條修正條文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範,執行上無窒礙,擬配合辦理修正。
  • 回應「莒光園地」節目旨在宣導法治精神,尊重民主成就,但會檢討議題討論內容產生的效應,並強調國軍始終保持行政中立。
  • 坦承軍事審判移交普通司法後,擔憂軍人魂及軍紀維持,已就逃兵案判決無罪重新上訴。
  • 說明募兵制推動需5到10年轉型期,留營率約51%,招募率約60%,對募兵制有信心。
  • 強調國軍對任何社會運動都嚴陣以待,憲兵特勤隊進駐總統府是為維護府區安全,並未將學生當成敵人。
  • 表示軍校生應維持行政中立脈絡,培養愛國思想,不應參與政黨或政治性活動。

王進旺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就近日媒體報導中國大陸漁船挾持我海巡人員事,進行口頭簡要報告。

梁國輝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

  • 說明目前役男緩徵資格主要為在學學生及因案身分,體位判定業務由役政署執行。
  • 承諾與國防部及教育部會商解決高中自學生緩徵問題,並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
  • 表示目前約有2萬多名役男在國外就學,將與移民署比對資料以掌握精確人數。
  • 同意將役男赴國外或中國地區就讀人數的詳細統計資料,每6個月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劉家楨 教育部專門委員

  • 說明只要擁有學籍的在校生,都可以辦理緩徵,自主學習者基本上也應有學籍。

王明我 國防部政戰局局長

  • 否認「莒光園地」節目抹黑學運,強調尊重法治精神,珍惜民主成就,並請國軍同仁不要參加活動。
  • 表示節目出發點跟動機不是為特定人士助選,強調內容是關心國家經濟貿易處境,呼籲冷靜理性面對。
  • 承認製作單位決定邀請戴錫欽,並表示會檢討人選選擇部分,強調節目是國軍內部教育平台,沒有否定學運或介入初選。

周志仁 國防部法律司司長

  • 表示軍事審判移交普通法庭時,曾提醒委員慎重,因配套法令不足。
  • 已協調司法院和法務部,討論配套法令修正,並建議司法官學院定期排課,分享辦案經驗以彌補認知差異。
  • 說明在軍事審判移出前,有7名叛逃軍人被通緝,於2014年1月13日由軍方撤緝,同日由司法檢察署發布通緝。

殷榮源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主任

  • 說明後備軍人教育召集應為8年4次,每次5至7天,法律規定20天以內。
  • 表示後備部隊有編制及組織,各地區縣市後備指揮部與甲種旅可快速召集編組人員。
  • 承認募兵制配套作法有精進空間,會繼續檢討精進。

陳正棋 國防部資源司司長

  • 表示目前約有2萬名役男在國外就學,預估兵役法施行法修法通過後每年會增加2,500人出國就學。
  • 說明修法放寬役男出境就學限制是回應民意,因過去規定造成留學時程規劃不便。
  • 表示募兵制經費籌措已獲行政院指導,並調升地域加給與勤務部隊加給,將結合各部會資源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
  • 承諾將協調內政部提供役男赴國外或中國地區就讀人數的相關統計資料。

高甯松 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參謀長

  • 說明調動憲兵特勤隊進駐總統府是按照國安局指示,保護府區安全,並非對付委員所指對象。
  • 表示進駐總統府的特勤隊員約30餘人,未攜帶任何武器,徒手即可制止暴徒。
  • 說明特勤隊中原住民比例約占6成左右。

丁忠武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台灣西岸的軍用機場包括新竹CCK、嘉義、台南、屏東及松山機場。
  • 表示軍民共用機場均設有單獨民航站,民眾下飛機後從民航站離開,有基本區隔。
  • 指出戰備道是正常跑道的備用跑道,若戰備道被破壞,則需思考如何因應。

徐衍璞 國防部人次室次長

  • 說明國軍於2002年規定,國軍現役軍人及軍事學校學生,無論上班或下班,均不得參與政黨或其他政治性活動。

卓煥新 內政部役政署甄選組組長

  • 表示若傳統產業有研發替代役需求,役政署會全部滿足。
  • 說明替代役實施條例已送立法院審查,通過後將實施產業訓儲替代役,為專科以上學生開闢服役管道。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4案,內容涵蓋募兵制配套、太平島碼頭興建安全護航、海岸巡防人員轉任文官障礙等議題。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主要配合役男赴國外或大陸地區就學的需要,適度放寬出境就學年齡限制,並將兵籍規則、召集規則及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等法規的訂定權責,由行政院分別修正授權予國防部及內政部。
  • 同時,為符合性別平等精神,將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儘後召集條件中的「同父兄弟」修正為「兄弟姊妹」。

相關爭議

  • 役男出境就學人數掌握不精確:立委質疑行政單位對役男出國就學人數掌握不精確,且對修法放寬限制可能造成的衝擊缺乏評估。
  • 修法配套不足:立委質疑第48條修正案未將國際競賽金牌得主出國就學年齡限制及奉派、推薦出國研究期限一併修正,造成條文間矛盾。
  • 大陸中、西醫學系役男緩徵問題:有委員書面質詢指出,因教育部不採認大陸中、西醫學院學歷,導致就讀相關學系的役男無法辦理緩徵。
  • 權責劃分與立法效率:立委批評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在修法問題上互推責任,影響立法效率。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內政部及教育部應共同面對並解決高中自學生無法辦理緩徵的問題,並於2星期內提出解決方案。
  • 建議在法律修改前,應讓實驗計畫學生比照在校生辦理緩徵,並儘速修訂兵役法第35條,以保障學生權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單位對役男出國就學人數掌握不精確,且對修法放寬限制可能造成的衝擊缺乏評估。
  • 建議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應配套修正,放寬國際競賽金牌得主出國就學年齡限制及奉派、推薦出國研究的期限。
  • 批評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在修法問題上互推責任,要求國防部作為主管機關應負責協調。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役男出國就學數據掌握不確實,要求國防部每三個月將統計報表送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 批評國防部對兵役法鬆綁前的現況缺乏全盤掌握與評估報告,質疑修法合理性。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支持兵役法修正案,特別是博士生緩徵年限放寬至5年,認為符合社會需求。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認同台聯黨團將儘後召集條件從「同父兄弟」改為「兄弟姊妹」的提案,認為符合性別平等精神及CEDAW公約。
  • 建議國防部應整體檢視所有可能對女性形成歧視與偏見的相關法條及內規,並進行修正。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兵役法第48條第7項第6款但書對大陸中、西醫學系役男辦理緩徵的限制,因教育部不採認而造成困擾。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書面意見建議兵役法施行法修正草案中,關於召集規則、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訂定機關的調整。
  • 書面意見建議放寬台商子女在大陸就學的役齡出境限制,並調整相關文件驗證程序。
  • 書面意見建議刪除對15歲以上役齡前男子出境審核的管制作業,認為已無必要。

相關人員回應

李翔宙 國防部副部長

  • 說明兵役法施行法修正草案旨在配合役男赴國外或大陸地區就學需求,放寬出境就學年齡限制,並合理劃分機關權責。
  • 表示台聯黨團所提兵役法施行法第30條修正條文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範,執行上無窒礙,擬配合辦理修正。
  • 預計每年會增加2,500名役男出國就學,對整體兵役制度不會造成影響。
  • 承諾會後會和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會商後,再提供役男出國就學的精確資料給委員。

梁國輝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

  • 說明目前役男緩徵資格主要為在學學生及因案身分,體位判定業務由役政署執行。
  • 承諾與國防部及教育部會商解決高中自學生緩徵問題,並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
  • 表示目前約有2萬多名役男在國外就學,將與移民署比對資料以掌握精確人數。
  • 同意與教育部、國防部一併討論協商第48條第二、三、四款的修正問題。
  • 同意將役男赴國外或中國地區就讀人數的詳細統計資料,每6個月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劉家楨 教育部專門委員

  • 說明只要擁有學籍的在校生,都可以辦理緩徵,自主學習者基本上也應有學籍。

陳正棋 國防部資源司司長

  • 表示目前約有2萬名役男在國外就學,預估兵役法施行法修法通過後每年會增加2,500人出國就學。
  • 說明修法放寬役男出境就學限制是回應民意,因過去規定造成留學時程規劃不便。
  • 表示兵役法主管機關為國防部,會負責協調相關單位進行修法討論。
  • 承諾將協調內政部提供役男赴國外或中國地區就讀人數的相關資料。

蔡清治 內政部役政署徵集組組長

  • 說明目前在國外就學且尚未服兵役的役男約有2萬多人,人數不精確是因為役男會來來回回,且會與移民署進行比對。

相關後續

  • 兵役法施行法第2條修正通過,兵籍規則由國防部定之。
  • 兵役法施行法第30條修正通過,儘後召集條件從「同父兄弟」改為「兄弟姊妹」。
  • 兵役法施行法第33條修正通過,召集規則由國防部定之。
  • 兵役法施行法第41條修正通過,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 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修正通過,放寬役男出境就學限制,包括國外就學取得入學許可、大陸地區就學取得教育部採認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並將國內停留期間從2個月放寬至3個月。
  • 行政院及台聯黨團所提之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審查完竣,送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不需交黨團協商。
  • 院會審查期間法案說時,依慣例由召委擔任。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對「莒光園地」節目邀請對象檢討改進,今後不再發生類似情事。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每6個月將役男赴國外或中國地區就讀人數的詳細統計資料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32101
卷/期/冊
103/21/1
發布日期
2014-04-15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