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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公共媒體角色:聚焦學運報導與媒體自主爭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4-02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會議,邀請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共媒體代表報告,主要圍繞公共媒體在公民運動與太陽花學運報導中的角色與責任。會議深度討論了媒體自主、新聞公正性、政府對媒體的監督界線,以及學運佔領國會的合法性與其訴求。多位委員質疑公視節目抽換與中央社報導偏頗,NCC則被要求檢討媒體監督不力,文化部部長亦就學運提出個人看法,引發委員激烈質詢。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大學自治及教育部推動人權與法治教育現況、問題及改進方向」及「『三一八占領立法院』學生運動實為公民權與社會參與之實踐與教育部『反學潮』言論是否違反公民教育精神之檢討」,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議程原定教育部就大學自治、人權法治教育及太陽花學運相關議題進行報告與備詢,惟實際會議記錄中未詳載報告內容或質詢細節。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但具體內容未詳載。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三

文化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公共電視基金會董事長、中央通訊社董事長、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列席報告「基於新聞自由及媒體自主,就公共媒體的角色與責任來看歷次公民運動與此次太陽花學運之報導」,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公共媒體(公視、央廣、中央社)在報導公民運動(特別是太陽花學運)時,如何維護新聞自由、媒體自主、客觀公正性及其應負的社會責任。
  • 探討政府對公共媒體的監督界線,以及公共媒體內部運作(如節目抽換、人事安排)是否受到政治干預,並討論太陽花學運的合法性與其訴求。

相關爭議

  • 文化部報告主題爭議:主席譴責文化部更改委員會設定的議題,龍部長則解釋因新聞業務非文化部職掌,故僅報告公共媒體的角色與責任。
  • 太陽花學運性質與佔領國會行為:龍部長不贊成佔領國會,認為破壞法治且思想薄弱;林佳龍委員則肯定學生行動與訴求,認為是公民不服從運動,並批評政府獨裁。
  • 學運四大訴求的官方回應:孔文吉委員認為馬總統已釋出善意並退讓,但學生不接受;林佳龍委員則質疑龍部長對學運訴求的理解與評價,認為政府回應不足。
  • 行政院處理學運方式與「國家暴力」:龍部長不認為警察執法是國家暴力,不應將學生視為「媽寶」;鄭麗君委員則批評警察執法過當,特別是攻擊頭部,認為是國家暴政。主席何欣純委員也認為「執法過當就是國家暴力」。
  • 公共電視節目抽換與主持人更替:公視因15通電話將「就是要搞學運」替換成高凌風演唱會,並暫停紀惠容主持的「NGO觀點」。邵董事長個人認為不對,但稱是新聞部內部決定不受干預;多位委員則質疑此舉受政治力介入,違反媒體中立與專業自主。
  • 中央社新聞報導偏頗:鄭麗君委員指出中央社對服貿的英文報導中,贊成與反對比例嚴重失衡,質疑其偏頗且未真實呈現台灣民主社會動態;陳董事長國祥則強調中央社秉持客觀公正,不干預編採。
  • NCC對媒體監督不力:潘維剛委員質疑NCC對新聞節目中重複使用非即時畫面卻標示「live」的誤導行為未積極處理,且對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研議進度緩慢。虞副主委承認問題並承諾檢討,但強調新聞自由與民眾取捨。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詢問龍部長對太陽花學運的看法,特別是佔領立法院行為,並引述部長2006年對群眾運動的觀點。
  • 支持龍部長不贊成佔領國會的立場,認為法律正義和守法精神是民主基礎。
  • 關切民生法案及國家運作不能被學運口號癱瘓,並對警察執法是否為國家暴力提出質疑。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龍部長將學運區分為行動與思想兩部分,並認為學運的思想豐富,是公民不服從運動,而非思想貧乏。
  • 指出馬總統獨大、缺乏監督和制衡才是憲政危機,並批評馬總統違反朝野協商,導致國會失靈。
  • 要求龍部長具體評價學運四大訴求,並承諾文化部不會因文化人支持學運而秋後算帳。
  • 關切公視抽換「就是要搞學運」節目及更換「NGO觀點」主持人紀惠容,要求公視提出檢討報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認為馬英九總統是問題始作俑者,應由馬總統讓大家上工,而非王金平院長。
  • 強調民主程序的逐條審查應給予委員充分空間,而非馬總統宣稱的「一個字都不能改」。
  • 質疑公視因15位民眾電話要求,抽換收視率高的學運專題節目,認為這是政治力介入,公視董事長邵玉銘個人也認為此決定不對。
  • 質疑公視更換「NGO觀點」主持人紀惠容的理由,認為公視的公正及中立不應被政治力介入。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不贊成學生佔領立法院議場及突襲行政院的舉動,認為馬總統已釋出善意,做出退讓。
  • 認為馬總統已同意服貿逐條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及召開經濟國是論壇,學生不接受實屬可惜。
  • 呼籲學運人士不應以有色眼光看待媒體,應讓媒體有公正、自由、客觀的報導環境,例如中天電視台被舉牌「請轉台」。
  • 個人不贊同魏德聖導演提供《KANO》在議場播放,認為這代表支持學生霸佔議場,但文化部不應將藝術創作與個人政治主張掛勾。
  • 要求文化部多支持原住民主題電影,並關注公視在原民台離開後對原住民新聞及節目的規劃。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肯定警察與新聞媒體工作者在學運期間的辛勞,但關切民眾對新聞報導不公不實的申訴,並質疑NCC對此的處理。
  • 強調新聞報導應遵循正確性、真實性、客觀性、公正性四原則,要求NCC積極作為。
  • 關切服貿協議中文創相關產業的影響,特別是線上遊戲、電影、流行音樂等,擔憂台灣人才流失至大陸。
  • 要求文化部提供電影、電視、流行音樂人才培育的具體措施、目標與時間表,並加速推動大學開設流行音樂相關科系。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對龍部長批評學生思想淺薄、要求學生退出國會的發言感到遺憾,認為部長作為執政者卻傲慢地對人民發出怒吼。
  • 指出學生的佔領國會行動是公民不服從運動,是對行政獨裁與國會失靈的反抗,而非思想貧乏。
  • 嚴正指出文化部在服貿黑箱作業中是共犯結構,要求部長為此道歉並反省,但龍部長拒絕收回發言。
  • 批評警察對手無寸鐵人民施暴是國家暴政,違反比例原則及警械使用條例。
  • 質疑公視抽換節目與更換主持人是違反新聞製播公約,要求公視召開董事會調查並提出報告。
  • 質疑中央社對服貿的英文報導比例偏頗,贊成與反對比例嚴重失衡,要求董事長調查並報告。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肯定媒體對學運的持續關注,但質疑NCC對媒體報導中非即時畫面標示「live」的誤導行為未積極處理,要求NCC立即檢討並要求業者加註「重播」或「稍早新聞」字樣。
  • 批評NCC對新聞綜藝化、為求收視率而傾向討好觀眾的現象未有效管理,並公布NCC客訴電話鼓勵民眾投訴。
  • 要求NCC在1個月內提出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的初步規劃,以利消費者選擇頻道。
  • 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協議處理規定明確,馬總統說法無誤,但政府應解釋清楚,避免社會誤解造成鎖國。
  • 要求文化部提供《KANO》電影補助、評審結果等資料,質疑該片日文比例高,擔憂其訴求與台灣文化主軸的連結性。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強調公視作為稀有財,其公益性、公共性及多元性應更強,質疑公視更換「NGO觀點」主持人紀惠容的理由不成立,認為是干涉專業自主。
  • 質疑公視因15通電話將「就是要搞學運」替換成高凌風演唱會的決定,要求公視調查並公開說明。
  • 要求公視重播「服貿大解析」節目,讓全民了解服貿內容。
  • 肯定學生行動是溫柔堅定、勇敢智慧的公民不服從運動,旨在挽救失靈國會,糾正行政獨裁。
  • 批評警察對手無寸鐵人民施暴是國家暴政,違反比例原則及警械使用條例。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嚴正聲明原住民「出草」有其神聖意涵,譴責有立委將其粗魯、無知地解釋,顯示社會對原住民文化不了解。
  • 要求文化部部長挪時間聽取次長報告,建立文化部與原民會的平台,有效運用資源,活絡原住民部落文化。
  • 指出文化部161億總預算中,原住民部分僅佔0.38%,嚴重不符人口比例,要求文化部提供具體資料說明原住民文化預算實際運用狀況。
  • 認為《KANO》電影雖感人,但若談論歷史,應從原住民史觀出發,批評日本殖民統治對原住民語言、文化的影響,要求文化部支持拍攝真正的原住民電影。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本次議程安排主題是否公正,但希望各單位能藉此機會表明立場,強調媒體應在新聞自由基礎上保持公正、理性、專業。
  • 詢問公視、央廣、中央社董事長,其報導業務是否維持理性、公正、沒有偏頗,並能否堅持不被利益團體要脅的立場。
  • 請龍部長用其語言勸說學生回家,認為代議制度是民主重要基礎,不應被霸佔,並呼籲和解與對話空間。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媒體播報非即時新聞卻不標明、以及記者背後被舉「快轉台」標語等打壓現象未積極監督與處理。
  • 要求NCC處理媒體不實報導,確保新聞中立、客觀,並對連續劇等節目內容進行監督。
  • 質疑公視內部機制不妥,因少數電話就更換節目與主持人,認為是政治化且缺乏智慧的決定,要求公視盡速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 強調文化部應宣導民主基礎是法治,違反法治的訴求不會被社會大眾接受,並應關注社運對文化的影響。
  • 關切公視人事費佔比過高,節目多委外製播,要求公視整頓人事、發揮功能、分眾製播,並將此列為改進重點。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部長 文化部

  • 解釋文化部更改報告主題是因新聞業務非其職掌,文化部僅監督公共媒體的財務、人事、管理規範,內容運作尊重其自主。
  • 維持2006年對群眾運動的立場,支持合法、非暴力遊行,但反對衝破體制、癱瘓交通、衝突流血的「人民革命」式群眾運動。
  • 肯定太陽花學運在行動層面的組織、分工、宣傳是「成果展」,但認為思想層面薄弱,充滿矛盾,如以破壞法治方式號稱支持民主、以霸佔國會反程序正義、未觸及立法院朝野協商這個最大黑箱。
  • 希望學生回到創造公共空間的初衷,肯定學運讓大眾關心服貿的成就,但認為學生也到了該檢討的時候。
  • 要求學生退出國會議場,理由為納稅人支付立委薪資、有大量法案等待審查、各部會預算無法解凍。
  • 不認為警察執法是國家暴力,認為不應將學生當作「媽寶」,走上街頭就應知可能發生的事。
  • 承認文化部在服貿協商過程中有很多需要檢討與改善的地方,百分之百同意運動促使政府檢討的正能量。
  • 拒絕收回其對學運的發言,認為對事情看法不同,並強調民主基礎是代議制度,若不信任代議制度,民主將無路可退。
  • 表示對原住民文化從心裡支持,但具體可行方案需待次長報告後再討論。
  • 說明文化部對原住民文化資源的分配並非僅限於掛名預算,許多項目事實上大量投入原住民文化,如史前館、台博館、國際交流、藝術下鄉等,承諾提供具體資料。
  • 同意文化既是統治也是抵抗,並承諾與委員就原住民議題及電影製作進行更深入的溝通解釋。
  • 同意現在媒體出現非常多問題,但避免越權回答NCC職掌問題。
  • 同意公共政策愈多討論才能愈成熟,也會更深刻了解與溝通社運對文化的影響。

邵玉銘 董事長 公共電視基金會

  • 感謝社會對公視運作及節目安排的重視,並提議公視每天至少1小時或更多時間轉播國是會議,華視可8至10小時全程轉播。
  • 報告去年7月成立的第5屆董事會運作和諧,已將150多位派遣工全數納編,並承諾提升對社會的服務。
  • 說明公視依據公共電視法及製播公約運作,董事會、總經理、經理不得干預新聞部內部運作。
  • 承認個人認為公視抽換「就是要搞學運」節目、暫停紀惠容主持的「NGO觀點」是不對的決定,但稱是新聞部內部決定,他事後才知情。
  • 解釋抽換節目是因3月份有15通電話要求重播高凌風演唱會,而「NGO觀點」暫停是因為新聞部決定做「服貿週」新聞性節目。
  • 承諾已準備完整報告給委員,並表示下個月董事會將有董事提案檢討這兩件事,會積極改善並在1週內提出調查報告。
  • 強調公視是全民的電視台,不是政府的傳聲筒,要透明、公開、公正、多元並尊重專業自主。
  • 表示公視人事費約佔5、6成,並承認公視需改進,將努力於節目製播,並將管理機制與人事整頓列為重點考量。

陳國祥 董事長 中央通訊社

  • 強調中央社是國家通訊社,秉持求真、求實、客觀、持平、不偏不倚的新聞專業理念,提供純淨新聞,摒除黨派偏見。
  • 說明中央社訂有新聞專業倫理守則、編採手冊,尊重同仁專業自主權,不給予過多干預。
  • 表示中央社致力提供充分資訊給國民,讓大眾對公共事務有充分、正確、深入了解,以扮演好國家主人翁角色。
  • 強調中央社是人民的公共媒體,從不干預內部採編作業,並將針對委員質疑的報導比例偏頗問題提出數字報告。

張榮恭 董事長 中央廣播電台

  • 說明央廣依設置條例扮演國家電台角色,主要任務是對外傳播,每天用13種語言對國際廣播,秉持國家利益、提升台灣形象,專業公正。
  • 強調央廣新聞與節目秉持迅速、切實原則,嚴守規範,並關注社會公益,報導不同意見時力求不偏不倚。
  • 指出央廣節目品質受肯定,運用網路擴大受眾,讓台灣民眾也能透過網路收聽對外廣播,持續秉持客觀、公正、高品質、非商業原則報導。
  • 報告央廣對外報導六百多則台灣新聞,對內報導國際新聞七十多則,新聞採訪編輯會議獨立自主運作,領導幹部不干預,堅持專業和公正立場。

虞孝成 副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說明NCC為廣電三法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管理電視台,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不介入或干涉節目編輯自主事項,除非違反法令。
  • 指出節目內容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傷害兒童身心健康、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事項,並要求節目分級、給予更正權和答辯權。
  • 承認未看過「計程車大哥對新聞媒體的深度剖析」網路文章,但強調台灣新聞頻道多元,民眾可自行取捨訊息。
  • 說明NCC接到民眾申訴會轉達相關單位,並承認新聞報導申訴案件佔總申訴案件比例高,但認為民眾可能因認知或偏好不同而申訴。
  • 同意新聞播報應符合正確性、真實性、客觀性、公正性原則,並承諾回去檢討非即時畫面標示「live」的誤導行為,儘速要求業者改正。
  • 承認新聞頻道競爭激烈,為求生存可能傾向討好收視觀眾,但NCC希望由民眾取捨。
  • 說明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仍在公聽會階段,尋求外界意見,承諾會報告進度,但無法承諾具體完成時間。
  • 承認NCC對媒體有監督機制,但需視情況採取管制手段,並承諾在委員指示後立即召集會議處理新聞不實報導問題。

黃金益 處長 通傳會內容事務處

  • 報告102年新聞報導相關申訴案件約500多件,其中內容不實不公佔565件。
  • 說明非即時畫面標示「live」目前屬自律範圍,NCC有要求業者自律,收到客訴會轉請協會和電視台處理。
  • 表示目前有96個客訴案件與非即時畫面標示「live」有關。

曠湘霞 總經理 公視基金會

  • 說明原民台歸建公視的同仁已企劃「青山綠水」節目,4月將出發拍攝全台部落文化,共13集,編制在新聞部原住民組。
  • 表示公視新聞部會製作相關原住民新聞,並會去錄影原住民在國家音樂廳的表演,承諾會多報導原住民正面形象與奮鬥歷史。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文化部將提供電影、電視、流行音樂人才培育的具體措施、目標與時間表,並加速推動大學開設流行音樂相關科系。
  • 公視基金會董事會將於本月討論節目抽換與主持人更替事件,並提出調查檢討報告。
  • NCC將檢討非即時畫面標示「live」的誤導行為,儘速要求業者改正,並承諾處理媒體不實報導問題。
  • 文化部將於2週內提供原住民文化預算實際運用狀況的具體資料。
  • NCC承諾將報告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的進度,並將委員要求在1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轉達主委。

原始資料

公報
1032201
卷/期/冊
103/22/1
發布日期
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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