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公路法、捷運法、大眾運輸條例修正案及4G業務進度報告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4-0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審查了多項公路法、大眾捷運法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修正草案,並通過數項臨時提案。會議重點聚焦於交通部對清明連假疏運、ETC儲值繳費問題的報告,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關於行動寬頻(4G)業務申設進度、媒體亂象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第二類電信開放的報告與質詢。委員們就資安疑慮、電信資費、基地台設置等議題提出質疑,NCC主委則針對相關政策進行回應,並承諾將加強溝通與研議。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公路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包含公路法第30條之1、第38條、第57條之1、第62條之1及第65條的修正草案。
- 修正內容涵蓋公路用地內受保護樹木遷移費用負擔、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及公路客運業乘客傷害保險等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說明公路法修正草案的提案要旨。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說明公路法修正草案的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陳建宇 政務次長 交通部
- 答復委員質詢。
范植谷 常務次長 交通部
- 回應委員提案要旨並答復質詢。
林國顯 司長 路政司
- 回應委員提案要旨並答復質詢。
相關後續
- 公路法第30條之1修正案,依委員蔡其昌等18人提案,第9項修正後通過,其餘照提案條文通過。
- 公路法第38條、第57條之1條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公路法第62條之1修正案,依委員馬文君等22人提案,第2項修正後通過,其餘照提案條文通過。
- 公路法第65條修正案,依委員葉宜津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後通過。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大眾捷運法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核心議題
審查大眾捷運法第24條之2及第28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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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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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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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大眾捷運法第24條之2及第28條條文依提案條文通過。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繼續併案審查:「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增訂第4條之1條文草案。
- 修正重點在於大眾運輸場站無障礙設施的設置與維護,以及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的規劃。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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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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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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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4條修正案,依委員陳亭妃等23人提案,第4項修正後通過,其餘照提案條文通過。
-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增訂第4條之1條文,依委員陳亭妃等22人提案修正後通過。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四
審查臨時提案6項
核心議題
- 討論並通過6項臨時提案,內容涵蓋協助桃園航空城捷運動工、臺鐵桃園臨時站無障礙設施興建、桃園鐵路高架工程進度落後問題、桃園機場捷運聯外道路規劃、機車族路權改善報告,以及遠通電收公司國道電子收費手續費爭議及其延伸性事業申請案。
- 特別針對遠通電收公司拒絕免除超商繳費手續費,要求交通部退回其未核准的延伸性事業申請,並將未來申請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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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協助桃園縣政府交通局提供台北板南線捷運保護古蹟案例,以利桃園航空城捷運儘速動工。
- 提案要求臺鐵最遲於103年底完成興建桃園臨時站,並設置無障礙設施。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與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積極溝通解決桃園鐵路高架工程進度落後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協助桃園縣政府規劃桃園機場捷運A11、A15、A16站的聯外道路,並於1週內書面報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臺鐵最遲於103年底完成興建桃園臨時站,並設置無障礙設施。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針對機車族路權改善,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協助桃園縣政府交通局提供台北板南線捷運保護古蹟案例,以利桃園航空城捷運儘速動工。
- 提案要求臺鐵最遲於103年底完成興建桃園臨時站,並設置無障礙設施。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與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積極溝通解決桃園鐵路高架工程進度落後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協助桃園縣政府規劃桃園機場捷運A11、A15、A16站的聯外道路,並於1週內書面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與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積極溝通解決桃園鐵路高架工程進度落後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協助桃園縣政府規劃桃園機場捷運A11、A15、A16站的聯外道路,並於1週內書面報告。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與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積極溝通解決桃園鐵路高架工程進度落後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協助桃園縣政府規劃桃園機場捷運A11、A15、A16站的聯外道路,並於1週內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針對機車族路權改善,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針對機車族路權改善,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針對機車族路權改善,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退回遠通電收公司尚未核准的延伸性事業申請,並要求未來申請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以回應其拒絕免除超商繳費手續費的行為。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退回遠通電收公司尚未核准的延伸性事業申請,並要求未來申請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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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6項全數通過。
討論事項五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清明節連假疏運計畫、ETC系統儲值繳費問題暨國道電子收費『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執行情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4月2日議程)
核心議題
原定邀請交通部就清明連假疏運計畫、ETC儲值繳費問題及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執行情形進行報告與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日會議未進行報告及詢答。
討論事項六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4月3日議程)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石世豪就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
- 質詢內容涵蓋電信資費計算方式的複雜性、電信業者應主動通知消費者最有利資費方案,以及電信資費調降時應主動通知消費者等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詢NCC業務概況。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詢NCC業務概況。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詢NCC業務概況。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所有電信業者定期主動通知消費者最有利資費方案,以避免網路壅塞及多付費用。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各電信業者調降資費時主動通知消費者。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各電信業者調降資費時主動通知消費者。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所有電信業者定期主動通知消費者最有利資費方案,以避免網路壅塞及多付費用。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各電信業者調降資費時主動通知消費者。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所有電信業者定期主動通知消費者最有利資費方案,以避免網路壅塞及多付費用。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各電信業者調降資費時主動通知消費者。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所有電信業者定期主動通知消費者最有利資費方案,以避免網路壅塞及多付費用。
- 提案要求NCC應要求各電信業者調降資費時主動通知消費者。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NCC業務概況。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詢NCC業務概況。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質詢NCC業務概況。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報告業務概況並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2項,要求NCC要求電信業者主動通知消費者最有利資費方案及資費調降資訊。
討論事項七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就「行動寬頻(4G)業務申設進度」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報告行動寬頻(4G)業務申設進度,包括6家得標業者釋照競價作業、網路建設推動措施、籌設同意書與系統架設許可核發情形及後續應用服務開發。
- 委員質詢內容聚焦於媒體對女性的物化與歧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的資安與國安疑慮、4G上路時程與費率、基地台設置問題及電信服務品質。
相關爭議
- 媒體內容爭議:多位委員對特定電視台節目物化、侮辱女性的內容表達憤慨,質疑NCC處理效率慢半拍,並要求NCC採取更嚴厲的處分或納入換照評估。
- 第二類電信開放的國安疑慮:多位委員及學者質疑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可能帶來的資安與國安風險,擔憂中資滲透、機密取得及實質影響力;NCC主委則認為資安威脅一直存在,此次開放增加的風險微乎其微,並強調會加強資安防護。
- 4G費率與吃到飽方案:委員關切4G上路後的費率訂定及「吃到飽」方案是否取消,擔憂業者將高額執照金轉嫁消費者;NCC主委表示未來可能採分級限速,同速率同數據量會更便宜,但承認可能取消吃到飽方案。
- 4G基地台設置與涵蓋率:委員擔憂基地台建設遭遇抗爭導致進度落後及涵蓋率不足,尤其在偏鄉地區;NCC表示已從公有建物著手,並推動共構,將加強電磁波科學宣導。
- 電信資費調降與消費者回饋:委員質疑NCC雖調降業者網路接續費及批發價,但消費者感受不到資費下降,認為NCC未有效督導業者回饋民眾。
- 4G上路時程:委員擔憂台灣4G上路時程落後他國,且業者間開台時間可能出現落差,影響全民權益;NCC主委表示業者預計第3季陸續開台,行政審查並無牛步化,會協助業者解決內部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詢NCC對電視節目物化女性的處理進度及懲處力道,認為罰金不足以嚇阻,應納入換照評鑑考量。
- 主張NCC應積極介入協調2G業者退場,加速4G業者進入市場。
- 質疑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的必要性,認為台灣不缺資金與技術,中方意在滲透與取得機密,而非商業利益。
- 提案要求將特定電視節目處理時限縮短為10天。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關切媒體報導不實與偏頗問題,強調新聞應完整呈現事實,尤其在重大事件中。
- 認同資安威脅一直存在,與第二類電信開放無直接等號關係,但開放可能增加風險。
- 質疑中國大陸開放第二類電信的動機,認為台灣獲利而中國不獲利不合理,認為是為台灣年輕人爭取市場。
- 要求NCC協助電信業者解決4G基地台用地取得及陸製設備進口等問題。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NCC主委未親自檢視被投訴的電視節目內容,質疑其處理效率與公正性。
- 對第二類電信開放的國安問題提出質疑,要求NCC完整說明防火牆機制,以釋民眾疑慮。
- 關切4G上路時程、費率訂定(避免吃到飽取消導致漲價)及安全問題(限制採購陸製設備),並建議研究熱氣球基地台可行性。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告誡NCC主委應謙卑,避免傲慢態度與社會對抗,並應積極解決問題而非打嘴砲。
- 擔憂陸資透過私募基金入股第一類電信業者,可能導致資安管控鬆動。
- 批評NCC未與質疑服貿的學者充分對話溝通,要求NCC提出完整書面論述及相關行政配套措施,以化解疑慮。
- 建議NCC應向行政院或經濟部表達意見,檢討陸資持股上限及實質影響力問題。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第二類電信開放政策上與百位學者連署反對,認為NCC製造問題而非解決問題,罔顧國安、資安及民眾隱私。
- 批評NCC電信資費管制政策,指業者接續費調降未回饋消費者,導致行動上網與通話費用偏高,速度卻慢,要求NCC具體作為。
- 關切電信業者重大斷訊事件,批評備援系統不足及賠償方案過低,要求NCC保障消費者權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強調NCC應守住媒體的紅線,妥善處理媒體亂象,避免逾越社會基本價值。
- 指出開放第二類電信的資安配套不足,特別是針對中國籍人士進入機房缺乏罰則,要求NCC在服貿簽署前儘速立法或訂定管理辦法。
- 質詢關貿網路、財金資訊、安碁資訊、集保公司及台灣網路認證等重要公司是否受第二類電信開放影響,要求NCC明確界定開放範圍。
- 關切4G上路時程及吃到飽方案是否取消,以及未來費率的漲跌趨勢。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4G上路時程,擔憂4G上路後仍會塞車,強調基地台數量與共構的重要性。
- 建議NCC加強宣導基地台電磁波的科學數據,以減少民眾抗爭,並要求美化基地台外觀。
- 建議NCC應在4G費率訂定上規範業者,避免「吃到飽」方案導致資源浪費及變相漲價,應導引合理訂價。
- 建議行政院應設立跨部會平台,共同解決資安問題。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關切電視節目物化女性事件,指出NCC收到大量投訴,認為事態嚴重,並質疑NCC對該電視台過去違規的評鑑決議與處理進度。
- 勸誡NCC主委應傾聽民意,避免與大眾爭辯,並強調在服貿開放第二類電信問題上,NCC應捍衛國家安全與個資保護,解除人民疑慮。
- 質疑4G釋照行政審查牛步化,要求NCC加速處理,確保6家業者能公平同時上路。
- 反映行動通訊品質不佳,特別是高速移動中通話易斷訊問題,要求NCC督導業者改善。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特定電視節目對學運女性的物化與侮辱,形容其內容「下流」,要求NCC採取法律制裁,並公開表達堅定立場。
- 強調NCC作為主管機關,有義務依通訊傳播基本法及廣播電視法等法律維護人性尊嚴、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 關切4G釋照中偏鄉地區建設資料的缺漏,要求NCC做好把關工作,並提供偏鄉建設的整體資料供追蹤。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回應電視節目物化女性事件,表示內容非常不妥,已收到超過900件申訴,將儘速召開諮詢會議審議,並可能納入換照評鑑考量。
- 說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的項目限制,認為主要為三項特殊業務,且資安威脅一直存在,此次開放增加的風險微乎其微。
- 解釋4G業務申設進度,表示6家業者皆已獲籌設許可,其中4家已獲系統架設許可並進口基地台,預計第3季陸續開台,否認行政審查牛步化。
- 承認4G上路後網路仍可能塞車,因數據成長量超過頻譜釋出與系統建設速度,將推動基地台共構並加強電磁波宣導。
- 表示4G費率可能採分級限速,同速率同數據量會更便宜,將導引業界合理訂價。
- 承諾將加強與質疑服貿的學者溝通,解釋相關機制與事實,並將補強資安管理行政規則。
- 說明行政院設有資通安全辦公室,NCC亦派員支援,進行跨部會協商以解決資安問題。
- 回應電信資費調降問題,表示業者有透過網內互打免費、通話分鐘數等方案回饋,並持續與業者討論偏高項目。
- 回應行動通訊品質問題,承諾將了解公路及高鐵沿線基地台布設情形並與交通部協商解決。
黃金益 處長 內容事務處
- 說明NCC針對電視節目爭議召開諮詢會議的時程,原則上2個月召開1次,需約1週發文、2週內開會。
- 確認NCC職權範圍涵蓋傳播內容涉及兒童、少年保護及婦女權益之監督管理。
蔡炳煌 處長 通訊營管處
- 說明NCC每週與2G業者進行1至2次協調會,討論提早繳回執照事宜。
- 說明ADSL今年電路月租費調降約4.5%。
- 表示業者在接續費調降後,已推出網內互打免費、通話分鐘數等促銷方案,降幅約10%至30%。
- 說明網際網路互聯批發價調降,有助ISP業者降低成本。
- 解釋第二類電信開放的3項特殊業務是依照兩岸投資條例及貨品與服務標號定義,並非管理規則中一般業務。
梁溫馨 代理副處長 通訊營管處
- 說明4G業者計畫書缺漏主要在客戶保護及偏鄉基地台建設資料,已要求補齊。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通過臨時提案2項:要求NCC要求電信業者在3G、4G服務上訂定分階段流量資費方案,並列明數據使用量,以利消費者選擇;要求NCC於10日內召開諮詢委員會,討論中天新聞台「新聞龍捲風」節目內容是否違規。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2601
- 卷/期/冊
- 103/26/1
- 發布日期
- 2014-05-0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