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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運營與文化政策質詢:聚焦場館規劃、服貿衝擊及預算審查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4-10

本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主要針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NPAC)的組織、營運規劃與未來展望進行報告與質詢,並審查103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預算。會議核心討論NPAC的觀眾培養、人才培育、國際連結策略,以及台中歌劇院與衛武營的移交與經營挑戰。同時,多位委員就太陽花學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出版自由的潛在衝擊、新舞台關閉爭議,以及文化部預算編列與文化扶植政策等議題,向文化部部長及NPAC總監提出質疑與建議。

討論事項一

文化部部長等列席報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組織、營運規劃與展望及其如何帶動國家表演藝術扎根國內、拓展海外」,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三)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重點為文化部報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NPAC)的組織架構、營運策略、未來展望,以及如何透過其三大場館促進國內表演藝術發展與國際接軌。
  • 討論內容涵蓋觀眾培養、人才培育、品牌經營、場館營運時程、董事會組成、以及對中南部文化發展的影響,同時也涉及太陽花學運期間文化部的應對與兩岸服貿協議對文化產業的潛在衝擊。

相關爭議

  • 太陽花學運與文化部回應:委員質疑文化部對學運期間在NPAC開幕式出現太陽花打氣筒事件的處理方式,認為文化部將其稱為「小黃花」並考慮向承辦單位求償是矯枉過正,錯失行銷機會。
  • NPAC董事長缺席爭議:多位委員抗議NPAC董事長未列席備詢,強調其「對內綜理一切事務」的權責,質疑文化部對《設置條例》第39條的解釋不完整。
  • 台中歌劇院移交規劃遲緩:委員質疑文化部對台中歌劇院納入NPAC後的移交工作、預算編列(每年2.7億元)與地方參與機制(地方已投入22億元)進度緩慢,缺乏具體方案。
  • 新舞台關閉與政府作為:委員關切中信金「新舞台」因總部遷移而關閉,該場館曾獲政府容積獎勵,質疑文化部未能積極介入協調或提出有效替代方案,導致中央作為落後地方。
  • 兩岸服貿協議對出版自由的衝擊:多位委員對服貿協議開放印刷業與通路,恐導致中國黨國資本介入,影響台灣出版與言論自由表達高度擔憂,並質疑文化部未主張「文化例外」原則。
  • 國家級場館與在地扶植的平衡:委員質疑國家級場館(兩廳院、衛武營)側重國際節目,對小型、在地或原住民表演團體而言門檻過高,未能有效落實「泥土化」政策,恐加劇藝術資源的貧富差距。
  • 4G/5G數位內容產業發展:委員質疑文化部對4G/5G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規劃不足,未能與電信業者充分溝通市場需求,恐使台灣本土內容產業錯失先機。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將太陽花稱為「小黃花」並考慮向承辦單位求償是矯枉過正,錯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行銷機會。
  • 要求文化部說明活動合約中是否有禁止出現太陽花的條款,並批評文化部處理方式不尊重行銷策略。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詢問兩廳院如何深化、擴大國際連結,以及如何與衛武營共享資源同時發展特色。
  • 關切「新舞台」關閉爭議,強調該場館利用政府容積獎勵興建,要求文化部積極介入,防止企業在取得利益後任意退場。
  • 要求文化部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供更多行政支援,並對《設置條例》第39條的解釋不完整表示遺憾。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台中歌劇院移交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規劃進度緩慢,包括人事結構、預算編列(每年2.7億元)及地方參與機制。
  • 建議國家交響樂團(NSO)未來可駐館台中歌劇院,以整合資源並提升綜效。
  • 批評文化部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文化相關業務的談判參與度及對「文化界給龍部長的一封信」的回應不實質。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抗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未列席備詢,強調其「對內綜理一切事務」的權責,要求其說明如何培養世界級藝術消費人口。
  • 質疑文化部對4G時代數位內容產業的規劃不足,未能與電信業者溝通市場需求,恐錯失發展先機。
  • 要求文化部針對開放4G後如何提升國內數位內容產業提出書面報告。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批評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未列席備詢是失職行為,並建議召委再安排時間邀請其報告。
  • 質疑文化部在未準備好營運計畫、財務編排等情況下急於成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認為其報告僅為「理想」而無實質內容。
  • 關切「新舞台」關閉與國家級場館成立的矛盾,以及如何平衡國際型與國內型表演,扶植中小型表演團體。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對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投資101億元,近6,000席位)的營運表示高度期待,但擔憂其成為「蚊子館」,要求總監提出具體營運計畫與第一年成效目標。
  • 質疑國家兩廳院行政法人化後效率不彰,期望文化部能加強統籌指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確保其專業管理與效能。
  • 關切文化教育扎根不足及高畫質電視推展、4G/5G數位內容發展落後等問題,要求文化部加速推動相關政策。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部長對太陽花學運的評論(行動100分,思想薄弱;警方執法非國家暴力)與其過去批判立場不符,要求其說明對學運的看法。
  • 強烈擔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印刷與通路,恐因中國黨國資本介入而影響台灣出版自由與言論自由,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因應對策。
  • 引用英國《衛報》報導「讀者文摘」內容遭中國印刷商審查案例,反駁部長「開放印刷不影響出版」的論點。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政策,說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如何培養中南部觀眾、發展地方特色,並避免衛武營成為「蚊子館」。
  • 質疑文化部對「新舞台」關閉的回應,強調中小型表演場所對地方的重要性,並要求國家級場館應提供鼓勵性方案,扶植基層表演者。
  • 關切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下三館(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公共關係費編列過高,要求文化部檢討並制定公平標準。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納入原住民代表孫大川,但認為目前原住民藝術團體數量太少且多元性不足。
  • 呼籲文化部在「泥土化」政策中,應以不同思維輔導原住民藝術團體,考量其財務管理與行銷能力的弱點,提供更具體的協助。
  • 關切花東地區缺乏國家級藝文場館,要求文化部思考如何平衡城鄉文化資源差距,讓花東居民也能享受國家級藝文資源。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在太陽花學運等社會動盪時刻,除了「冷泉」(長期建設)外,也應發揮「溫泉」(即時撫慰、提供希望)功能,透過文化活動療癒社會。
  • 批評文化部過於冷靜、理智,缺乏同理心,未能連結社會底層民眾的文化需求,例如請知名歌手在凱道舉辦演唱會。
  • 指出「文山報導」等長期社區報停刊,反映文化部「泥土化」政策在落實面脫離人民感受,未能真正扎根基層。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部長對「文化例外」概念理解不足,質疑為何台紐經濟合作協議可納入文化例外條款,而對中國的服貿協議卻未主張。
  • 指出部長對「非關稅壁壘」(NTB)概念不了解,擔憂中國的潛規則可能透過開放印刷、廣告、翻譯等服務業,干預台灣文化產業內容。
  • 引用英國《衛報》「讀者文摘」遭中國印刷商審查的案例,強調印刷合作可能導致內容審查,進而影響出版自由,反駁部長「開放印刷不影響出版」的論點。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認同文化部應兼具「冷泉」(長期建設)與「溫泉」(即時撫慰)功能,特別是在社會激情過後,文化部應理性發掘學運中的感動故事。
  • 質疑文化部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評估過於樂觀(只有利無弊),要求文化部應深切了解文化工作者的擔憂,並說明審查機制如何防範市場壟斷。
  • 建議文化部應加速整合漫畫、動畫、電玩等文創產業鏈,並制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北中南三館的差異化補助策略與長期規劃,以避免中南部場館成為「蚊子館」。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對太陽花學運「行動100分」的評價,並詢問部長最印象深刻的學運幹部工作或學運優點。
  • 建議學運學生應保持謙卑,並準備好面對人生現實的考驗,以促進成熟與成長。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說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台灣未來30年文化藝術界的里程碑,將透過場地、觀眾培養、人才培育、經紀與國際連結,帶動表演藝術發展。
  • 表示兩廳院總席次4,201席,衛武營將近6,000席,台中歌劇院預計104年6月納入,衛武營預計105年夏天納入,最大挑戰是觀眾培養。
  • 回應太陽花打氣筒事件,坦承文化部簡訊稱「小黃花」是同仁事後才知,認為沒必要,但遺憾活動焦點被模糊。
  • 針對台中歌劇院移交,表示文化部將全力促成,已進行內部跨司處討論,並將於4月底成立推動小組,預計每年營運支出2.7億元。
  • 回應服貿協議,強調文化部提出的項目(如電影後製)是為台灣文化能量開路,並認為服貿協議本身就是一種「文化例外」處理,且未開放出版,印刷開放有投審會機制把關,不會影響出版自由。
  • 解釋對太陽花學運的立場,認為民主政治有遊戲規則,不贊成占領行為,但肯定年輕人關心國事與組織、科技運用能力,並建議學生應保持謙卑。
  • 說明文化部對基層藝文團隊的扶植採「泥土化」政策,透過地方文化中心分級培育,並有配套措施,但承認原住民團隊在財務管理與行銷方面需加強輔導。
  • 承諾將與科技部密切合作,推動影視音與4G/5G結合的數位內容產業發展,並將針對花東地區文化權益與城鄉差距問題持續努力。

李惠美 藝術總監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兩廳院

  • 表示兩廳院改隸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後,將配合文化部政策,在既有27年營運經驗基礎上尋求突破與創新。
  • 指出兩廳院過去在資源限制下,兼顧國內團隊發表與引進國際重要節目,未來將在「質」的提升上努力,並與台灣團隊更密切合作,透過委託創作與市場排程推向國際。
  • 強調兩廳院將協助新場館建置,分享資源與經驗,避免其重蹈兩廳院過去的曲折。

簡文彬 藝術總監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

  • 說明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預計103年底完工,將以高雄為中心、全國與亞洲為目標,拓展觀眾市場(約6,000席位)。
  • 強調衛武營營運重點在於表演藝術人才培育,包括後台人才,並希望透過跨界、跨國籍製作,刺激在地團隊創作,逐步提升至國家級水準。
  • 承諾將避免衛武營成為「蚊子館」,並在藝術前提下,建立有效率、效能的營運機制。

張書豹 藝術發展司司長 文化部

  • 說明表演藝術團隊可依申請辦法直接向文化部藝術發展司申請扶植計畫,文化部設有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鑑,並會提供完整的資料。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者,從其指定。
  •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缺席備詢,主席與多位委員表示遺憾與抗議,並建議文化部部長再次邀請董事長到本委員會重新報告。
  • 文化部部長承諾將針對台中歌劇院移交後的預算精算、國家交響樂團駐館評估報告,以及開放4G後提升國內數位內容產業的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提交予委員會。
  • 關於蔣委員所提質詢、質疑的部分,主席重申其主張與看法一致,並對文化部對《設置條例》第39條的解釋不完整、不正確表示遺憾。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討論事項三)

核心議題

  • 審查103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館等三個館處的非營業部分預算。
  • 主要議題聚焦於作業基金的定義與法規符合性、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品牌推廣與自償收入效益、以及人力配置與文化資產保存等問題。

相關爭議

  • 作業基金定義與法規符合性:多位委員質疑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多年來倚賴政府補助款營運,不符《預算法》第四條「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的定義。
  • 預算浮編與浪費:多項預算提案指出服務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修理保養費、折舊費等存在較往年大幅增列,工作項目未變動卻預算膨脹,有浮編浪費之嫌。
  • 公共關係費編列標準不公:委員質疑國立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的公共關係費編列標準(各32萬元)比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高於文化部所屬其他機關一倍,且等同首長特別費,有失公平合理。
  • 中正紀念堂「品牌推廣」與「轉型正義」衝突:委員質疑中正紀念堂在「重新定位」業務尚未有成果前,不應進行「品牌推廣」及「行銷CKS品牌文創商品」,恐與轉型正義課題有所不合。
  • 「蔣中正研究」獎助預算爭議:委員認為在一般學術獎補助機制外,長年針對蔣中正一人設置專門預算不合理,且成效不彰,建議刪減或凍結。
  • 中正紀念堂園區空間配置與藝術連結不足:委員指出中正紀念堂園區因威權過往,空間配置有失多元,且與國家兩廳院缺乏連結,建議規劃本土或國際表演藝術家紀念設施。
  • 國立歷史博物館庫房租賃問題:委員關切國立歷史博物館長期租用民間庫房存放典藏品,租金高昂且非長久之計,要求文化部提出改善方案。
  • 國父紀念館人力配置與交通亂象:委員指出國父紀念館約聘僱人員比例過高,超額人力未補卻又增加派遣人力,且對園區周邊遊覽車違規進出、交通亂象漠不關心,影響社區居民觀感。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中正紀念堂「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500萬元,以提升其品牌推廣與文創商品開發效益。
  • 提案要求文化部全面檢討所屬19個館所的預算編列模式,若不符作業基金規範,應裁撤並回歸年度公務預算編列。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部分預算,要求文化部就如何使基金回歸法制訂定計畫並報告。
  • 提案凍結「用人費用」,要求文化部就預算編列不符預算法規做專案報告。
  • 提案減列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專業服務費1,000千元,質疑其在「重新定位」未有成果前不應進行品牌推廣。
  • 提案減列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服務費用2,174千元,指出其業務短絀且支用需撙節。
  • 提案刪減並凍結「蔣中正研究」碩博士論文與出版獎助費用,認為其計畫不彰且不應長年針對單一人物設置專門預算。
  • 提案減列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300千元,質疑其長期高額編列獎助「蔣中正研究」論文是浪費資源。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補貼、獎勵及慰問與救助費用,批評其辦理「臺灣設計獎─中正紀念堂文創商品設計競賽」活動有個人崇拜之嫌,且未依文化部指示重新定位。
  • 提案凍結「折舊、折耗損及攤銷」預算,質疑其額度較去年大幅增加卻未詳述。
  • 提案要求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與國家兩廳院討論,規劃在園區動線上設置本土或知名國際表演藝術家紀念設施,以體現多元文化精神。
  • 提案要求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的品牌授權項目、權利金納入績效指標,以激勵營運。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部分預算,要求文化部就如何使基金回歸法制訂定計畫並報告。
  • 提案凍結「用人費用」,要求文化部就預算編列不符預算法規做專案報告。
  • 提案減列「勞務成本」下「服務費用」220千元,質疑旅運費,特別是大陸地區旅費浮編。
  • 提案減列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專業服務費1,000千元,質疑其在「重新定位」未有成果前不應進行品牌推廣。
  • 提案減列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服務費用2,174千元,指出其業務短絀且支用需撙節。
  • 提案刪減並凍結「蔣中正研究」碩博士論文與出版獎助費用,認為其計畫不彰且不應長年針對單一人物設置專門預算。
  • 提案減列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300千元,質疑其長期高額編列獎助「蔣中正研究」論文是浪費資源。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補貼、獎勵及慰問與救助費用,批評其辦理「臺灣設計獎─中正紀念堂文創商品設計競賽」活動有個人崇拜之嫌,且未依文化部指示重新定位。
  • 提案凍結「折舊、折耗損及攤銷」預算,質疑其額度較去年大幅增加卻未詳述。
  • 提案減列「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1,500千元,質疑其增幅逾五成未詳述理由。
  • 提案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1,604千元,質疑電腦及周邊設備、空調系統設備預算逐年膨脹且必要性不足。
  • 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並減列二分之一「公共關係費」,認為其編列標準過高且運用範圍同於特別費。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國立歷史博物館租用庫房的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的品牌授權項目、權利金納入績效指標,以激勵營運。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用」10,000千元,質疑其工作項目與去年相同但預算大幅增加,有重複編列疑義。
  • 提案凍結國立歷史博物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5,000千元,質疑其較去年增列且無專案或重大維修需求,有浮編之嫌。
  • 提案凍結國父紀念館「折舊、折耗及攤銷」4,000千元,質疑其較去年增列且無專案修繕或重大維修需求,有浮編之嫌。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陳淑慧委員提案,增列中正紀念堂「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500萬元。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連署陳淑慧委員提案,增列中正紀念堂「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500萬元。
  • 連署呂玉玲委員提案,凍結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基金「公共關係費」30萬元,要求檢討編列標準與使用情形。
  • 連署黃志雄委員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用」10,000千元。
  • 連署黃志雄委員提案,凍結國立歷史博物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5,000千元。
  • 連署黃志雄委員提案,凍結國父紀念館「折舊、折耗及攤銷」4,000千元。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凍結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部分預算。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凍結「用人費用」。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減列「勞務成本」下「服務費用」。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減列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專業服務費1,000千元。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減列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服務費用2,174千元。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刪減並凍結「蔣中正研究」碩博士論文與出版獎助費用。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減列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300千元。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減列並凍結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補貼、獎勵及慰問與救助費用。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凍結「折舊、折耗損及攤銷」預算。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減列「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1,604千元。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並減列二分之一「公共關係費」。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減列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公共關係費120千元。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凍結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公共關係費120千元。
  • 連署鄭麗君委員提案,要求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與國家兩廳院討論,規劃在園區動線上設置本土或知名國際表演藝術家紀念設施。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國立歷史博物館租用庫房的改善方案。
  • 連署何欣純委員提案,要求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的品牌授權項目、權利金納入績效指標,以激勵營運。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連署陳淑慧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全面檢討所屬19個館所的預算編列模式。
  • 提案要求文化部與國立歷史博物館妥為評估,盡早謀求改進典藏空間不足問題。
  • 提案要求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檢討品牌推廣目標設定值,以激勵帶動收入。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連署陳碧涵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與國立歷史博物館妥為評估,盡早謀求改進典藏空間不足問題。
  • 連署陳碧涵委員提案,要求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檢討品牌推廣目標設定值,以激勵帶動收入。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承認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公共關係費編列標準,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及國父紀念館比其他機關高一倍,已要求主計長檢討,將在明年預算編列時處理。
  • 承諾將針對國立歷史博物館租用庫房問題提出改善評估報告。
  • 表示將積極研擬中正紀念堂品牌授權權利金納入績效指標,以激勵營運。
  • 回應國父紀念館人力配置問題,表示文化部與國父紀念館應確實檢討人力配置妥適性、評估人力進用合理性及必要性,並提升人力資源運用效率與效益。

相關後續

  • 因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無法議決,本案擇期再行處理。
  • 陳淑慧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全面檢討所屬19個館所的預算編列模式,若不符作業基金規範,應裁撤並回歸年度公務預算編列。
  • 鄭麗君委員提案,要求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於3個月內,與國家兩廳院討論後,在中正紀念堂園區往兩廳院動線上,規劃本土或曾來臺演出之知名國際表演藝術家之紀念設施,並提出書面報告。
  • 呂玉玲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國立歷史博物館應積極研謀改善長期租用庫房問題,並在103年底前將改善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
  • 呂玉玲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應積極研擬,配合績效衡量指標增列品牌授權之權利金收入,以激勵積極達成營運計畫目標。
  • 呂玉玲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與國立國父紀念館應確實檢討人力配置妥適性、評估人力進用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提升人力資源運用之效率與效益,並將評估報告呈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
  • 何欣純委員提案,要求文化部應於1個月內提出國立歷史博物館租用庫房的改善方案,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何欣純委員提案,要求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的品牌授權項目、權利金納入績效指標。
  • 陳碧涵委員與陳學聖委員提案,要求國立歷史博物館妥為評估,盡早謀求改進典藏空間不足問題。
  • 陳碧涵委員與陳學聖委員提案,要求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檢討品牌推廣目標設定值,以激勵帶動收入。

原始資料

公報
1032601
卷/期/冊
103/26/1
發布日期
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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