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ETC議題:聚焦收費爭議、稽核與服務改善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ETC系統儲值繳費、重複扣款稽核、服務據點及超商手續費等問題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討論了多項ETC營運爭議,包括超商繳費手續費、客服電話收費、稽核機制有效性及國道收費員權益等。多位立法委員對交通部與遠通電收公司的處理表達強烈不滿,要求政府積極介入改善。會議最終通過10項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討現行措施並提交書面報告,部分議題限期改善。
討論事項一
ETC系統儲值繳費問題暨國道電子收費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執行情形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道電子收費(ETC)系統的儲值繳費問題、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的執行成效,以及遠通電收公司提供的服務據點與收費爭議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超商繳費手續費、免費客服電話、系統穩定性、扣款失敗率、國道收費站拆除後的超重車輛稽查、收費員安置及原收費站區土地規劃等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超商繳費手續費爭議:多位立委主張遠通電收應自行吸收超商5元手續費,認為國道通行費屬公法金錢給付不應收費;交通部則表示持續協調遠通電收,但遠通以契約未規定且需與超商談判為由拒絕。
- 免費客服電話:立委要求遠通電收提供免費客服電話,部長葉匡時同意此為理想服務,但表示仍在協調中。
- ETC系統穩定性與稽核成效:立委質疑稽核報告的穩定性與民眾實際感受落差大,認為稽核抽樣比例低且未完全涵蓋未裝eTag車輛及少扣款情況,並批評稽核委員會形同虛設;高公局則堅稱系統穩定且稽核機制嚴格。
- 小額欠費與高額罰款:立委指出1元欠費可能導致50元雙掛號費及300元罰鍰,嚴重不符比例原則;部長葉匡時承諾檢討此冗長且行政成本高的程序。
- 個人資料保護與濫用:立委質疑遠通電收利用民眾個資進行行銷,並向警方索取行車紀錄資料費用;高公局回應已刪除契約中允許行銷的條款,且遠通不得收取警方調閱特定行車紀錄的費用。
- 計程收費設計與功能不足:立委批評eTag設計簡陋,無法即時顯示餘額與扣款資訊,且計程收費系統未設於匝道,導致人工辨識問題與管理困難;部長葉匡時則強調eTag穩定性並規劃未來延伸應用。
- 國道收費員資遣費:立委要求對所有離職收費員一視同仁發放7個月資遣費,但交通部表示行政院人事總處因法規限制不予同意,導致爭取困難。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遠通公司公然拒絕交通部與民眾要求,部長已成「跳票哥」,對超商5元手續費及免費客服電話問題束手無策。
- 質疑ETC系統稽核只抽查2%,且人工判讀失敗件數暴增,顯示系統不穩定。
- 批評交通部實施淨牌專案是為遠通公司擦屁股,而非為民眾權益把關。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肯定交通部清明節疏運措施有進步,但要求ETC超商繳費免手續費與免費客服電話應立即處理,不應再延宕。
- 建議遠通電收應增設服務點,並簡化儲值流程,例如直接連結銀行帳戶自動轉帳。
- 關切彰化路段塞車問題,要求高公局加強改善與規劃替代道路。
- 強調服貿開放二類電信對台灣年輕人發展網路行銷的重要性,警告若不開放恐喪失先機,市場將被大陸旅遊網站掌握。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指出eTag欠繳金額節節上升,要求高公局說明原因並提供欠費資料。
- 質疑稽核委員會的獨立性與成效,指控遠通以設備故障或維修搪塞,且扣款錯誤頻繁但遠通不主動通知。
- 批評遠通將扣款錯誤歸咎於車牌污損,並要求監理站上街抓車,是推卸責任。
- 要求交通部檢討與遠通的契約,特別是個資保護條款,並認為遠通違反合約甚鉅,應重新談判。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詢雙掛號催繳費用高昂,特別是1元欠款卻要支付50元雙掛號費及300元罰鍰,不符比例原則。
- 要求交通部檢討小額欠款的催繳機制,拉長繳費期限,並參考地方政府停車費郵資由政府吸收的模式。
- 要求部長承諾在1個月內解決超商手續費及客服電話收費問題,並提出時間表。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交通委員會一年內10次決議要求免收手續費,但交通部無一做到,政府威信盡失,遠通挑戰立法院。
- 批評遠通電收對有利部分(如政府補助eTag折扣)不談契約,對不利部分(如手續費)則搬出契約,行為如「奸商」。
- 質疑半月結制度的荒謬性,導致民眾重複繳交手續費。
- 要求交通部檢討國道收費站重建工程的費用差異過大問題,單價相差高達20倍,要求提交詳細報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強調ETC獨佔市場,政府應發揮公權力監督,保障消費者權益。
- 指出儲值後仍收到罰單的荒謬制度,要求遠通電收修復系統。
- 質疑為何罰款計算從「次」改為「日」,卻不能改為「月」,未能窮盡對消費者最有利的角度。
- 要求交通部對ETC欠費違規進行分類統計,以利檢討與改善。
- 關切eTag偵測不完整簡訊問題,要求檢討eTag貼紙設計與黏度。
- 批評拆除地磅後超重車輛稽查不足,造成道路安全與市場公平競爭問題,要求加強取締與配套措施。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醒交通部官員應具備法律常識,契約未規定事項不應全聽遠通或由政府買單。
- 批評遠通電收對「廣設服務據點」的解釋,以及儲值點應包含繳費功能卻被狹義解釋。
- 質疑稽核報告的完美數據,認為稽核範圍未涵蓋未裝eTag車輛,且少扣款部分未納入計算,造成國庫損失。
- 關切稽核錄影設備由遠通建置,擔心球員兼裁判,要求高公局派公務員監督,確保公正性。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指出ETC三大問題:錯誤的BOT政策、倉促上路、電子收費卡功能不足,要求從契約著手收回國有。
- 主張計程收費應設於匝道並區分電子與人工收費,而非強制全民裝設eTag,以解決人工辨識問題。
- 批評eTag無法顯示餘額與扣款資訊,認為應提供更具功能性的載具。
- 指出契約第四之二條已明確規定手續費應由乙方(遠通)負擔,質疑交通部為何仍有爭議。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舉例民眾未上高速公路卻收到通行費催繳單,或小額通行費卻被收取高額手續費,要求交通部改善偵測錯誤與收費機制。
- 質疑處理費50元發票日期早於逾期日,給民眾觀感不佳。
- 要求對先前離職的國道收費員比照後續離職者發放7個月資遣費,認為應情理法兼顧。
- 關切收費站拆除後路面修復進度落後,導致事故頻傳,要求加速工程。
- 指出假日開放路肩卻未清理雜物,危害用路人安全,要求加強清理。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感謝部長承諾強化中橫公路安全性。
- 質疑ETC上路後大貨車超重稽查漏洞,因地磅暫停使用,僅靠目測取締導致嚴重漏網,要求加速地磅站重建與加強取締。
- 批評超商繳費民眾仍需自行操作機器,遠通應自行吸收5元手續費,不應懲罰未裝eTag者。
- 對eTag貼紙易脫落或被撕毀的保固認定有疑慮,要求遠通從寬認定並研發更好的載具。
- 建議交通部應要求遠通公司從頭保固到尾,只要有損傷、壞掉,車主回去重貼就是不用錢。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質詢計程收費後國道收入是否增加,高公局回應略有下降。
- 關切國道逃費「幽靈車」問題,要求交通部加強取締,避免不公平。
- 詢問生活圈道路建設新計畫進度與經費,並爭取草屯9號道路及鹿谷131號道路工程。
- 要求加速霧峰舊正交流道增設往台中方向匝道工程,以及竹山南雲交流道工程開工。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給予遠通電收處理ETC問題「不及格」評價,認為其方案重北輕南,對南部地區不公平。
- 要求交通部提供高雄選區所有補繳點資料,並堅持遠通應自行吸收手續費。
- 關切桃園機場安檢人力嚴重不足、流程鬆散,導致飛安漏洞,要求交通部協調改善。
- 質疑高雄港碼頭出境安檢由關務人員負責看監視器,而非海巡署,存在亂象,要求整頓。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檢舉台鐵各車站置物櫃不找零且限時操作,形同「吃角子老虎」,批評政府辦事效率低落,3年未改善。
- 質疑台鐵置物櫃契約存在弊案,要求交通部政風處立即查明。
- 要求部長承諾在1至2天內說明改善方案,並在多久時間內完成弊案調查。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高階主管多為代理職,影響決策效率。
- 抱怨國道五號宜蘭地區交通壅塞問題長期未獲解決,批交通部麻木不仁、蠻橫不講理。
- 提醒部長對超商繳費免手續費的承諾即將跳票,批評交通部替廠商擦屁股。
- 再次追問國道收費員優惠退離方案進度,指出行政院人事總處公文並未反對,質疑交通部自行關閉協商大門。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道拆除收費站的經費過高,平均拆除費用差異達10倍以上,且連帶造成收費員失業,批評這非政府德政。
- 要求交通部說明各收費站拆除費用差異原因,並提供承包廠商資料。
- 主張ETC儲值利息應歸國庫,用以補貼用路人或做公益,要求修改合約,讓遠通電收吐出利息。
- 要求遠通電收應負起收費員轉介工作及生活補助責任。
- 詢問交通部對原收費站畸零土地的規劃,建議進行景觀美化或綠化,甚至規劃小型休息站。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承諾會持續協調遠通電收,爭取超商繳費免手續費與免費客服電話,目標1至2個月內解決。
- 表示已請律師研議合約機制,尋求執行處罰空間,並會持續監督遠通公司。
- 同意檢討小額欠款導致高額罰款的問題,並分析樣態以尋求改善方案。
- 解釋國道收入因前20公里免費及橫向國道不收費而略有下降。
- 對於機場安檢人力不足問題,表示已向內政部反映,並希望成立保安公司。
- 承諾會了解並改善台鐵置物櫃不找零、不退幣問題,並責成政風人員調查弊案。
- 說明國道收費員資遣費問題因人事總處認定於法不合而無法核發,但會持續爭取。
- 強調國道基金自給自足,非納稅人錢興建,ETC儲值利息歸廠商是招標條件,修改合約需雙方合意。
- 承諾會努力協助安置457位收費員,目標6月底前完成。
陳彥伯 交通部高公局兼代局長
- 說明遠通電收已在中油及遠傳門市提供免手續費繳費點,但超商部分仍在協調。
- 解釋稽核委員會已通過2項關鍵績效指標,且稽核涵蓋所有門架通過車輛,包含未裝eTag者。
- 澄清淨牌專案是監察院要求,旨在精進公路監理機關號牌管理,非專為遠通服務。
- 說明雙掛號費用由用路人負擔是依照法律規定,但會檢討小額欠款的程序。
- 承諾會提供國道計程收費以來的欠費情形報告。
- 說明收費站拆除後重置計畫分四階段進行,目標5月底前開放主線使用。
- 解釋超重車輛稽查暫與公路警察局合作,將疑似超載車輛引導至民間地磅站檢測,並加速站區重置以恢復地磅站功能。
- 說明生活圈道路建設新計畫已獲國發會初步同意,總金額300億元,為期4年,並將優先補助南投縣府提出的重點工程。
- 確認霧峰舊正交流道增設工程規劃今年9月發包,竹山南雲交流道工程5月開工。
彭煥儒 交通部高公局業務組組長
- 說明收費系統攝影機未曾故障,稽核用的攝影機若故障會提前排除,從未發生抽到故障設備。
- 回應民眾申訴扣款錯誤多因費率不清楚,經說明後多能理解。
- 表示已刪除契約中允許遠通將個資用於行銷的條文,僅限ETC相關通知與繳費。
- 解釋稽核委員會針對多扣部分,少扣部分也有稽核但標準不同。
- 說明針對特殊車輛已建立車牌協尋系統,通知公警局攔查。
- 解釋停車費手續費由政府吸收,而eTag手續費原由高公局吸收,現依立院決議要求遠通吸收。
- 說明eTag貼紙有3年保固期,非車主自行破壞遠通會更換。
荊心泉 交通部高公局組長
- 說明欠費情形在計次階段已明顯,但大部分會在開罰前補繳。
- 解釋雙掛號郵資34元,一年約6,000萬元由用路人吸收,與停車費催繳類似。
- 說明小額欠款最高1萬6千元,最少1元,會先寄平信通知,再寄雙掛號。
- 澄清若民眾在雙掛號補繳期內儲值,因系統問題產生罰單會撤銷。
- 解釋一天才算一次行為是因處罰條例所有違規皆以天處理,若一個月才算一次,恐導致民眾不繳通行費。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說明儲值扣抵欠費本無期限,將修改系統使其可行。
- 解釋常態性稽核已循合約標準程序進行,全民監督計畫將持續。
- 說明修改合約調降服務費需經雙方協議。
- 表示收費員資遣費權責在行政院,高公局已多次報准但未獲同意。
- 解釋國道收費站拆除費用差異是因站體大小、工法及路面狀況不同,並非不合理。
- 承諾對收費站畸零土地將保留部分公務用途,其餘進行綠美化。
- 說明計程收費後罰款計算已改為日歸戶,一天經過多個站點只算一筆。
王穆衡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計程車計費表更換計畫,目標6月前訂定規範,下半年輔導表商上市,預計年底前上市販賣。
- 承諾計程車新表規範定案後,會讓業者自行量產,避免獨家壟斷。
- 說明服貿提案旨在輔導台灣業者爭取大陸旅遊市場,並研議對應措施。
趙興華 交通部公路總局代理局長
- 說明生活圈道路建設新計畫已獲國發會初步同意,總金額300億元,為期4年。
相關後續
- 交通部與相關單位需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 交通部承諾在1至2個月內解決ETC超商手續費及免費客服電話問題。
- 交通部將檢討小額欠款導致高額罰款的問題,並分析樣態以尋求改善方案。
- 高公局將加速地磅站重建與加強超重車輛取締,並加速收費站拆除後路面重置工程。
- 交通部將持續爭取國道收費員7個月資遣費,並查明台鐵置物櫃弊案。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1: ETC儲值扣抵欠費應無期限
核心議題
民眾在收到雙掛號通知後,無法利用儲值扣抵欠費,導致誤以為已繳納卻收到罰單的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蔡其昌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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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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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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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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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本案牽涉系統修改,且使用儲值扣抵欠費措施本無期限,建議修正文字為「修改系統,可使用儲值扣抵欠費」。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修改系統,可使用儲值扣抵欠費。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2: ETC常態性稽核單位及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
核心議題
國道電子收費上路初期發生系統當機、重複扣款等問題,引發民怨,要求設立常態性稽核單位並持續全民監督計畫。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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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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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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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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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其昌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建議保留全民監督計畫,但常態性稽核單位已循合約標準程序進行,可刪除相關文字。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持續『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計畫』以保障民眾權益。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3: 調降ETC委辦服務費
核心議題
ETC交易失敗導致無法扣款的件數暴增,造成國庫損失,要求交通部與遠通公司修改合約調降委辦服務費。
相關爭議
高公局副局長建議將「要求」修改為「協議」,立委管碧玲認為「協議」意味著根本做不到,顯示對遠通的無奈。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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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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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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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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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其昌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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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修改契約需經雙方協議程序,建議將文字修正為「協議修改合約調降『委辦服務費』」。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與遠通公司協議修改合約調降『委辦服務費』,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4: 國道收費員資遣費一視同仁
核心議題
要求交通部處理先前已資遣離職的收費員,應比照電子計程收費上路後被資遣的收費員,提供7個月的資遣費。
相關爭議
- 高公局表示權責在行政院,需行政院同意才能加發資遣費,並已多次簽報但未獲核准,卡在人事行政總處認定於法無據。
- 立委管碧玲質疑行政院否決層級,要求查明決行單位,並建議在提案中點出行政院,要求交通部高公局再度向行政院極力爭取。
立法委員發言
魏明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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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津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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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本案權責不在高公局,而在行政院,需行政院同意才能加發資遣費。
- 建議修正文字為「應再度向行政院極力爭取比照提供七個月的資遣費」。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交通部已多次簽報行政院,但遭行政院否決,行政院尊重人事行政總處意見,認為於法無據。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責成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於1個月內處理,針對先前已被資遣離職之收費員應再度向行政院極力爭取比照提供7個月的資遣費。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5: ETC服務據點應涵蓋繳費功能並由遠通吸收手續費
核心議題
遠通公司扭曲契約,將3,600個服務據點限制於儲值而不包括繳費,要求主管機關全力維護用路人權益,堅持手續費由遠通吸收,並提出反制措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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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蕾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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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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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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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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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其昌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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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建議更正文字錯誤,並在「主管機關」前增加「建請」二字。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建請主管機關全力維護用路人權益,堅持相關手續費用由遠通公司吸收外,更應著手於契約提出相關反制措施。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6: 研擬ETC收回國有或違約爭議處理配套
核心議題
遠通公司違反ETC契約中「盡可能以協調方式解決各種爭議」的規定,拒繳近5億元罰單並堅持訴訟,要求主管機關研擬收回國有或違約後爭議處理配套措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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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蕾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國正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宜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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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環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建議更正文字錯誤,並將「籲請」改為「建請」二字。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建請主管機關應及早研擬收回國有或違約後相關爭議處理配套措施。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7: 清明假期疏運計畫宣導與優惠實施
核心議題
高公局清明疏運措施有助於紓解車流,但宣導期太短,建議104年起提前1個月宣導,並將國道折扣優惠提前2週實施。
相關爭議
立委管碧玲質疑國道折扣優惠是否取消20公里免費措施;部長葉匡時與高公局副局長澄清折扣優惠是在原有費率(含20公里免費)基礎上再打8折。
立法委員發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羅淑蕾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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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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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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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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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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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建議主管機關於104年起清明假期疏運計畫應提前1個月宣導,並將國道折扣優惠提前2週實施,以達充分紓解目的。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8: 無障礙計程車補貼與專用候客車位
核心議題
無障礙計程車數量成長緩慢,政府宣導不足且司機拒載短程,建議交通部研議補貼油費、維修費或減免稅費,並要求地方政府劃設專用候客車位。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楊麗環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羅淑蕾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國正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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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其昌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王穆衡 交通部路政司代理司長
- 建議將報告時程由1週修改為1個月。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要求交通部研議補貼油費、維修費或協商減免稅費,並要求各地方政府劃設無障礙計程車專用候客車位,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9: 服貿開放大陸旅行社來台對應措施
核心議題
擔心服貿開放大陸旅行社來台以「一條龍」模式運作,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研擬輔導台灣業者和網站爭取大陸旅遊市場的措施。
相關爭議
- 立委管碧玲質疑提案語意,認為其前半段批評大陸資金一條龍模式,後半段卻建議輔導業者到大陸爭取市場,可能讓人誤解,建議增加「交通部應盡力打破一條龍模式」。
- 立委陳雪生關切大陸資金一條龍模式恐妨礙國內產業生存空間,認為國內業者難以在對岸建立一條龍模式。
- 立委管碧玲詢問此案是否隱含支持開放二類電信,要求交通部說明此案與二類電信開放無關。
立法委員發言
楊麗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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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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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蕾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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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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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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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穆衡 交通部路政司代理司長
- 說明提案主要意旨是輔導台灣業者、網路業者爭取大陸市場,並協助因應。
- 建議將報告時程由1週改為1個月。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交通部觀光局應研議對應措施並輔導台灣業者爭取大陸旅遊市場之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10: 國道收費站拆除後道路整建工程進度與安全
核心議題
國道收費站拆除後道路整建工程進度落後,路面顛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要求高公局務必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安全,並定期報告拆除及整修進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羅淑蕾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麗環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國正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其昌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木富 交通部高公局副局長
- 建議以書面方式定期向委員會報告,而非專案報告。
相關後續
提案修正通過,要求國道高速公路局務必確定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為第一要務,更應有效率地掌握各站施工情形,定期以書面方式向委員會報告拆除及整修進度。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2801
- 卷/期/冊
- 103/28/1
- 發布日期
- 2014-05-0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