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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災應變機制總體檢:聚焦核四安全、疏散、醫療與資訊透明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4-24

本次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議,主要針對我國核災應變機制進行總體檢,特別關注核四廠區周邊的人員疏散、輻傷醫療、環境及食物安全等議題。各部會就其權責提出報告,立法委員則就核研所氫爆歷史、核災病床與收容能量、斷然處置措施、碘片發放及核安資訊公開等面向提出質疑,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美國環保署長訪臺、國際環境夥伴計畫及兩岸環境保護合作協議報告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外交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法務部就美國環保署長訪臺、國際環境夥伴計畫對臺美環保合作的機遇與挑戰,以及《兩岸環境保護合作協議》的利弊評估與洽簽進度進行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育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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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錦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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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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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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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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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節如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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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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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惠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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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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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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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曜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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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魏國彥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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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定 次長 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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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祖嘉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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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鄭汝芬及林淑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加強水資源管理及水庫清淤計畫 (臨時提案1)

核心議題

鑑於國內特定地區面臨缺水危機,農業用水調用衝擊民生與農業發展,提案要求環保署與經濟部水利署研擬加強水資源管理及水庫清淤的具體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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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針對加強水資源管理及水庫清淤計畫,研擬有效之具體改善措施,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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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提案內容修正為: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配合經濟部水利署依行政院核定『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於3個月內針對加強水資源管理及水庫清淤計畫,研擬有效之具體改善措施,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後續適法場所公告規劃 (臨時提案2)

核心議題

針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進度延宕,第一批適法場所延至103年初公布、7月生效,檢測作業更延至105年,質疑政府執行決心不足,要求環保署提出後續適法場所的公告規劃。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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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1個月內提出後續適法場所之公告規劃,以展現積極推動環保政策的決心,因該法案自100年公告後執行進度緩慢。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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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提案內容修正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請在2個月內提出後續適法場所之公告規劃,展現施政魄力。

討論事項四

我國核災應變機制暨核四逃命圈內之人員疏散、核災輻傷醫療、環境和食物安全等問題報告

核心議題

  • 全面檢視我國核災應變機制,包括核四廠周邊人員疏散、輻傷醫療、環境與食物安全等面向,並探討各政府部門的準備與協調,以應對潛在的核子事故。
  • 討論內容涵蓋核災應變計畫、緊急醫療體系、碘片供應、災民收容、輻射污染食品監測、核子事故長期健康影響評估,以及核電廠安全防護總體檢與斷然處置措施。

相關爭議

  • 核研所氫爆事件資訊不透明:趙天麟委員質疑20年前核研所氫爆事件的資訊不公開,對環境污染程度、善後及民眾疏散情況不明,且與龍潭崁津部落高癌症率的關聯。原能會與國防部均表示無法掌握當時文件,引發委員對核安資訊不公開的擔憂。
  • 核災醫療病床與收容能力不足:趙天麟及劉建國委員質疑核災急救責任醫院病床數不足且逐年下降,尤其核四逃命圈內746萬人口,全國收容能力僅196萬人,遠低於需求。衛福部認為病床數足夠,因福島經驗住院人數少,且收容人數考量依親因素。
  • 核災急救醫院設施與演練不足:劉建國委員質疑臺大醫院碘131病房僅1間,且輻傷處理動線與急診混雜、腹地過小,難以應對多名病患,擔憂排擠效應與跨部會指揮問題。衛福部回應會啟動EOC調度,且輻災重點在除污,住院病患少。
  • 核災資訊與風險認知落差:王育敏委員指出民眾對核災的恐懼程度可能超過實際狀況,因福島核災中無人因輻射死亡且受傷人數少,認為政府應更清楚地提供資訊。吳育仁委員認為台灣面臨信心危機,科學數據不被相信。
  • 斷然處置措施的可行性與透明度:王育敏委員質疑台電斷然處置措施的執行把握與資訊公開度,要求台電公開演練過程。環保團體代表徐光蓉委員及李卓漢代表則批斷然處置措施是「演戲」,質疑其科學依據及執行能力。
  • 核電廠老舊與人口密集風險:林淑芬委員指出核一、核二廠被Nature雜誌列為高風險電廠,因其老舊及30公里內人口密度高(核一410萬人、核二580萬人),質疑經濟部輕忽風險,且政府官員無法承擔核災責任。
  • 疏散計畫與水資源污染疑慮:林淑芬委員及李卓漢代表質疑複合式災害下,北海岸道路中斷將導致疏散困難,且翡翠水庫等水源可能受污染,政府應變計畫不足。環保署提出水庫中下層取水及包裝水備用,但被質疑其有效性。

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20多年前核研所氫爆事件的環境污染程度、善後及民眾疏散情況不透明,要求原能會和國防部1週內釐清並向國人報告。
  • 指出核研所所在地大漢溪畔崁津部落癌症病例為桃園之冠,要求對龍潭鄉民進行健康檢查。
  • 質疑核災急救責任醫院病床數不足且逐年降低,對比北部核四逃命圈內746萬人口,全國收容數僅196萬人,遠低於需求,要求政府料敵從寬。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臺大醫院作為三級輻災醫院,其碘131病房僅1間,且輻傷處理場地與急診混雜、腹地過小,無法應對多名輻傷病患。
  • 擔憂核災病患轉診過程對身體的危害,以及指揮系統能否有效調度不同部會所屬醫院的病床資源。
  • 強調核安不應是兒戲,要求衛福部與原能會正視核災緊急醫療能量不足的問題,未雨綢繆。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民眾對核災的恐懼可能超過實際情況,因福島核災中無人因輻射死亡且住院人數少,要求原能會提供正確資訊以避免恐慌。
  • 關切今年核安演練的時程與地點,要求原能會作為主管機關應持續為核能安全把關。
  • 要求台電公開斷然處置措施的演練過程與資訊,邀請環保團體及媒體參觀,以化解社會疑慮。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認為臺灣目前面臨信心危機,民眾不相信政府與台電的核安保證及斷然處置措施,甚至不相信科學數據。
  • 要求原能會說明福島核災中不同距離範圍的輻射污染劑量及其對人體的影響,強調應以科學數據界定疏散程度。
  • 指出核一、核二、核三若不延役且無核四,預估105至107年備載容量率將低於10%,甚至7.5%,隨時可能限電,要求經濟部加強宣導電力政策。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關切衛福部居家醫療籌備進度,特別是牙科X光機帶到家裡使用的防護規定研擬情況,要求原能會3週內處理完畢。
  • 質疑原能會對福島核災後美軍求償20億元事件細節不清楚,並指責其「沒有人因輻射死亡」的說法有誤導之嫌,因輻射傷害可能造成長期病變。
  • 要求國防部查明中科院當年研發核子彈時氫彈多次爆炸事件,對桃園地區水污染及癌症病患的影響,並於1週內提交報告。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確認台電遵照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在核四公投有結論前不追加預算、不放置燃料棒。
  • 要求台電與原能會說明核四安檢程序,特別是冷機測試與熱機測試的關聯,以及燃料棒置放後是否不可逆的問題,以解除民眾對核四安檢的疑慮。
  • 強調核四安檢資訊應公開透明,以重建民眾對台電的信心,並建議台電應清楚說明核四停建對國家用電的影響。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在核災應變計畫中,對30公里疏散圈內安養院、安置人口、急重症病患的數量與疏散安排缺乏掌握。
  • 指出核一、核二廠被國際雜誌公認為危險電廠,因其老舊及30公里內人口密度極高,質疑經濟部輕忽風險且官員無法承擔核災責任。
  • 質疑核災下道路中斷、橋梁斷裂時,交通部與內政部消防署的救災與疏散方案是否可行,並指出國軍與警消防護裝備及訓練不足。
  • 質疑台電核四安檢小組與試運轉測試小組的成員是否相同,並批評其名單不公開、資訊不透明,要求台電公布所有成員名單。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說明核四廠可能發生核災或輻射外洩的複合式災害類型、地震規模閾值及過去台灣發生7級以上地震與海嘯的紀錄,對原能會副主委無法即時答覆表示不滿。
  • 質詢核四廠發生爐心熔損機率及政府核災應變機制啟動方式,特別是碘片發放的有效性、服用時機與劑量。
  • 建議應將碘片發放給核電廠周邊民眾儲存,並加強教育宣導,同時納入民間團體共同監督核安,以化解社會疑慮。

楊曜 立法委員

  • 批評《核子損害賠償法》將最高賠償金額設定在42億元是不負責任的數字,要求取消最高賠償金額限制,比照民法填補損害原則。
  • 質疑核子事故請求權消滅時效規定,要求取消10年的長時效限制。
  • 關切台灣季風氣候下核災輻射擴散速度,以及政府疏散或隱蔽的標準、執行與訊息傳達管道的可靠性。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轉發民眾檢舉函給新北市衛生局,要求醫師王心愷說明疑似罹患癲癇與繼續執業一事,批評此舉為「秋後算帳」,且未經查證。
  • 指出王醫師的痙攣是因被棍棒毆打造成,非癲癇病史,且不符合醫師法規範,要求衛福部正確解釋法令,保障醫師執業尊嚴。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說明若發生核子事故,衛福部負責緊急醫療救護、心理衛生、災民收容及國民長期健康衝擊等事項,並已建立三級核子事故緊急醫療應變機制。
  • 表示福島核災經驗顯示住院病患人數少,主要處理是除污,因此現有病床數應足夠,且EOC可跨區域調度資源。
  • 回應「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已使8成以上護理人員薪資增加,並增加8,700多人力,醫改會引用資料可能為舊數據。
  • 承諾將深入研究委員關於碘片發放的建議,並與新北市政府討論王心愷醫師事件的處理方式。

張子敬 副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說明環保署在核災應變中負責環境衝擊分析、復原後環境保護及污染物處理,並將確保飲用水安全,包括調整水源取水口、延長淨水處理及宣導民眾飲用水注意事項。
  • 表示將配合行政院災害防救團隊,處理一般廢棄物及低放射性污染廢棄物清理事宜。

周源卿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說明我國核災應變機制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規,成立中央、輻射監測及地方應變中心,並將緊急應變計畫區由5公里擴大至8公里。
  • 指出核災影響範圍採階段性疏散原則,並非全面立即疏散,人口密集區優先考量室內掩蔽;已完成疏散模式模擬與路線規劃。
  • 澄清福島核災中送醫人數少,且目前無人因輻射死亡;強調核安演習每年舉辦,今年將以核二廠為目標。
  • 針對核研所氫爆事件,表示因事件發生時隸屬中科院,現有文件無法查閱,但核研所區域輻射值每年監測均在安全範圍內。
  • 說明《核子損害賠償法》已修法,建議將最高賠償金額提高至150億元,並延長請求權時效,以符合國際公約底線。
  • 表示核四廠爐心熔損機率在百萬分之一以下,並說明碘片為預防性措施,8公里內民眾已備有4天份,強調會持續宣導與教育。

杜紫軍 次長 經濟部

  • 說明台電公司已執行核電廠安全防護總體檢,強化耐震、防海嘯能力,並建立機組斷然處置程序以避免爐心熔毀。
  • 表示經濟部在核災應變中負責水、電及物資等維生作業,包括水質監測、臨時供水站、發電量調度及物資調配。
  • 指出若無核四且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備載容量率可能在105至107年降至10%以下,甚至7.5%,恐面臨限電危機。
  • 回應核一、核二廠被Nature雜誌列為高風險,是因其周邊人口數,而非電廠安全本身。

李蒼郎 署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 報告核四廠發生核災時,半徑10、20、30公里內可能污染範圍的耕地面積與農作物產量,並提出農作物輻射污染因應措施。
  • 說明將啟動農作物輻射污染監測機制,對受污染農作物進行控管與銷燬,並確保蔬果調配供應及糧食安全,必要時將自國外專案進口糧食。

沈秀月 專門委員 交通部交通動員委員會

  • 說明交通部在核災應變中負責災情蒐集通報、緊急運送整備(疏散路線、交通工具徵用)、災情資訊傳播及演習訓練等。
  • 表示若發生核子事故,將派員進駐應變中心,協助疏散道路評估規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提供氣象資訊及督導海空港埠輻射檢測。

江濟人 副署長 內政部消防署

  • 說明內政部在核災應變中負責協助調遣地方政府執行民眾救助、收容、民生必需品供給,並督導警察、民政、消防單位執行災情查報與搶救。
  • 指出已購置輻射偵測儀器及防護衣,並辦理化學災害搶救訓練,提升消防人員應變能力,且地方政府與台電公司簽訂消防救災支援協定。

陳宗權 司長 科技部前瞻及應用科技司

  • 說明科技部補助學界進行臺灣潛在大規模地震海嘯模擬與古海嘯研究,並提供相關業務單位評估使用。
  • 指出已成立「大屯火山觀測站(TVO)」監測火山活動,且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已成立核能電廠耐震安全研究小組,可提供核四廠耐震性評估設備與學者建議名單。

曾復興 助理次長 國防部參謀本部作計室

  • 說明國防部依通知成立「核子事故支援中心」,協助執行人員、車輛及道路輻射污染清除、民眾掩護、疏散、收容、緊急醫療救護、碘片發放及災區警戒交管。
  • 表示陸軍化學兵部隊等單位可開設人員及車輛除污站,第三作戰區協助鄉民疏散收容,三軍總醫院為核災醫療第三級責任醫院。
  • 針對核研所氫爆事件,表示手上沒有掌握相關資料,需回去了解後再提供報告。

李偉強 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說明核災醫療中,除污是最大重點,住院病患通常較少,病床數應足夠,且EOC可調度病床。
  • 解釋碘131病床平常主要用於甲狀腺癌症治療,若核災發生,會優先調度,且北臺灣有16床可供水平轉移,全臺灣有37床。
  • 回應王心愷醫師事件,表示有民眾具名檢舉,但此事件不符合醫師法規範,承諾將與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討此案。

李美珍 司長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說明全國收容人數196萬人,考量大部分民眾會依親,因此不會發生所有人都前往收容場所的情況,此收容數經地方政府與原能會討論規劃。

朱文成 總經理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斷然處置措施意味著犧牲核能電廠以避免災難發生,台電已有多重設施與動作進行演練,並會公開透明。
  • 指出核電廠從建造到商轉程序繁多,非台電可自行決定,安檢分為冷機測試與熱機測試,冷機測試完成後報告送原能會審查,通過後才准裝填燃料棒。
  • 承諾核四一號機冷機測試希望能在6月底完成,報告送原能會審查,但審查時間無法預估。
  • 說明核一、核二、核三廠供應台灣18%電量,若全部停止運轉,在夏季尖峰用量時停電機率很高。
  • 承諾台電將以簡單明瞭的方式向民眾說明核四停建對國家用電的影響,包括停電機率、電價增加及替代能源方案。

鄧素文 司長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說明衛福部正積極推動居家醫療,並已針對牙科X光部分與原能會討論防護規定。

葉明功 署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說明碘片是核災預防措施,供第一受災區居民使用,國軍代囤儲80萬錠,國內藥廠可在4天內製造4,000萬錠供應全國所需。
  • 指出碘片為指示用藥,有保存期限(10年),不宜過量服用,其作用是讓甲狀腺細胞攝取碘後飽和,避免吸收放射性同位素。

黃三桂 署長 衛生福利部健保署

  • 澄清醫改會引用的是101年資料,但「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已使8成以上護理人員薪資增加,並增加8,700多人力。
  • 承諾將按季公布醫院護病比數據,以供社會監督。

莊人祥 副署長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說明H7N9境外移入個案的追蹤情況,已聯絡同班機前後兩排乘客,並對有發燒症狀者進行採檢,結果為陰性,強調H7N9主要為禽傳人,人傳人機率低。
  • 表示會持續掌控疫情,並提醒國人注意越南麻疹疫情。

陳布燦 副總經理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解釋熱機測試需燃料棒裝填後進行,目前的安檢為冷機測試,完成後報告送原能會審查,同意後才能裝填燃料。
  • 說明燃料棒裝填後若需停止電廠運轉,美國有將燃料棒取出送至其他電廠使用的先例,但台灣因尺寸不同較困難。

相關後續

  • 衛福部需於2週內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報告,關於輻傷患者長期追蹤、醫療診治、病患列冊及後代追蹤調查、評估與研究資料。
  • 衛福部需於2週內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報告,關於碘片在核災期間的藥廠控管、碘化鉀原料供應緊縮時的控管,以及碘片有效、迅速分配至使用端的管控機制。
  • 衛福部會同原能會及台電開會檢討,於1個月內提出增加北部地區輻傷病房數量之書面評估方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33201
卷/期/冊
103/32/1
發布日期
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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