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條文與羈押法審查爭議:監獄行刑法遲延與死刑執行人權問題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4-3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羈押法修正草案」。刑法部分迅速完成審查並決議提請院會公決。然而,羈押法審查因監獄行刑法未併案送審、法務部死刑執行時機與人權爭議,引發多位委員強烈抗議,最終決議暫緩審查羈押法,待監獄行刑法送審後再一併處理。
討論事項一
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在於針對特定條文進行修正與調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 5 條不予採納,維持現行條文。
- 草案第 251 條、第 285 條、第 339 條、第 339 條之 1 至第 339 條之 4、第 341 條至第 344 條及第 344 條之 1,均照行政院、司法院提案通過。
- 草案第 349 條修正為:「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廖召集委員正井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二
羈押法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原定繼續審查「羈押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包括羈押制度的人權保障、無罪推定原則的落實,以及其與上位法律「監獄行刑法」的銜接與修正進度問題。
- 會議中亦延伸討論至法務部執行死刑的時機與程序正義,以及兩公約在台灣的落實情況。
相關爭議
- 立法順序爭議:柯建銘及高志鵬委員主張「監獄行刑法」為上位法律,應優先或併同審查「羈押法」,質疑法務部僅送審羈押法將導致兩法未來扞格。
- 法務部立法效率:柯建銘委員批評法務部未能依立法院決議在 1 年內送審監獄行刑法修正案,質疑其立法能力。
- 羈押法內容與人權:柯建銘委員指出法務部所提羈押法草案仍有違反人權之處,未完全落實無罪推定主義(例如提及邱義仁案被強制理光頭)。
- 死刑執行時機與目的:尤美女及高志鵬委員強烈譴責法務部在社會動盪(如太陽花學運、反核四)之際執行死刑,質疑其利用死刑轉移媒體焦點和民怨。
- 違反兩公約精神:尤美女委員批評法務部作為兩公約秘書單位,卻無視兩公約專家結論性意見,未對廢除死刑提出具體措施,並指出杜氏兄弟案審判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 假釋審查不公:柯建銘委員批評法務部在假釋審查上「私設刑堂」,違反人權及大法官解釋,導致立委面臨選民服務壓力。
立法委員發言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要求羈押法審查應暫緩,待上位法律「監獄行刑法」送審後一併處理,以避免兩法內容扞格。
- 質疑法務部拖延監獄行刑法修正案 3 年多未送審,批評其立法能力。
- 指出現行羈押法草案仍有違反人權之處,未落實無罪推定主義。
- 批評法務部在假釋審查上「私設刑堂」,違反人權及大法官解釋。
- 表示若不暫緩審議,民進黨委員將撤簽,導致會議流會。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譴責法務部在社會動盪不安之際執行 5 名死刑犯,質疑其利用死刑轉移焦點。
- 指出法務部無視兩公約精神及專家結論性意見,未對死刑議題提出具體措施,並提及杜氏兄弟案審判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 批評馬政府每次執行死刑都選擇在社會動盪時,企圖轉移媒體焦點。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支持暫緩審議羈押法,待監獄行刑法一併送審。
- 強烈批評法務部執行死刑是為馬政府製造「替死鬼」,以轉移社會對太陽花學運、反核等重大議題的關注及民怨。
- 列舉歷年死刑執行時機,佐證其轉移焦點的論點。
- 指出馬政府將死刑犯當作道具,提供轉移焦點及樹立權威的戲碼。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堂 次長 法務部
- 說明監獄行刑法未如期送審,是因為其複雜度較高,草案內容在部內審查時被認為過於保守,需加入更開放觀念。
- 表示已召集各部會及專家學者召開 19 次會議,預計在 1 至 2 個月內將定稿送至行政院。
- 承諾監獄行刑法修正案將於下會期送進立法院審查。
相關後續
- 會議決議暫緩審查「羈押法修正草案」。
- 法務部需盡速將「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待兩法案皆送達後再一併進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3201
- 卷/期/冊
- 103/32/1
- 發布日期
- 2014-05-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