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社會福利與藥師法修正案審查:聚焦醫護權益、社福資源及偏鄉醫療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01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衛福部業務報告,主要討論藥師法修正草案、醫護人員勞動條件、社福資源分配不均及偏鄉醫療困境。會議中立法委員質詢衛福部關於藥師執業彈性、醫師工時過勞、護病比改善成效、身心障礙輔具認證等議題。衛福部就相關政策提出說明與承諾,並有數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部會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單位就「推動環境資源資料整合辦理情形」列席報告
核心議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通部、內政部等單位就「推動環境資源資料整合辦理情形」進行報告,並接受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楊曜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就報告內容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魏國彥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提出報告及說明,並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朱明昭 局長 經濟部礦務局
- 代表經濟部次長列席,提出報告及說明,並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王政騰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提出報告及說明,並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林閔 主任秘書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提出報告及說明,並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林慈玲 次長 內政部
- 提出報告及說明,並即席答覆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潘維剛、徐耀昌及鄭汝芬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就「社會福利政策策進與社福資源不均問題」及「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之管理角色」列席報告
核心議題
衛福部邱部長文達就衛生署改制後,社會福利政策的策進、社福資源不均問題的改善,以及部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角色、營運成效與服務品質提升策略進行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針對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後社會福利政策策進、社福資源不均問題改善、新住民、性別平等、問題家庭兒少與弱勢族群福祉及照顧等方面提出10年願景、目標及具體計畫。
- 就衛福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對其所屬醫院及社會福利機構之管理角色提出檢討報告,並針對營運成效與服務品質提升,提出現階段之具體策略與措施。
- 針對藥師法第11條修正草案,本部意見係遵循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1號解釋意旨修訂,並已送達立法院建請併案審查。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三
併案審查「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江惠貞等20人、趙天麟等23人、田秋堇等22人分別擬具的「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核心議題為回應大法官釋字第711號解釋,探討藥師執業地點限制的鬆綁,以及在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下,藥師得於執業登記處所以外執業的例外規定。
- 討論內容涵蓋藥師工作權益、病人用藥安全及便利性、偏鄉醫療支援需求,以及不同醫事人員執業規範的衡平性。
相關爭議
- 藥師執業地點限制的彈性:江惠貞及趙天麟委員版本依大法官釋憲意旨,增訂例外規定允許藥師在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下於登記處所以外執業。田秋堇委員版本則參考其他醫事人員法規,提出報准支援制度,其範圍可能更廣。衛福部則建議依行政院提案版,限於執業登記於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師始得例外執業。
- 全面開放藥師支援對工作權的影響:有藥師擔憂全面開放可能導致大型連鎖藥局以少數藥師負責多家藥局,影響藥師工作權益。
- 藥師法修正案是否符合釋憲意旨:蘇清泉委員質疑目前各版本可能仍不符大法官釋字第711號解釋精神,恐導致未來再次違憲。法務部則認為行政院版符合最嚴格限制,不會再被宣告違憲,但若放更寬也不會違憲。
- 藥師報備支援與病人取藥便利性:田秋堇委員質疑,若藥師不能報備支援,可能影響基層診所或藥局病人取藥的便利性,尤其在偏鄉地區。衛福部食藥署則強調藥師業務的特殊性與品管責任,並指出目前處方箋釋出率逐年上升。
- 藥師喘息與支援需求:趙天麟委員、田秋堇委員指出藥師有休假、喘息的需求,但現行法規限制支援,衛福部過去試辦的喘息服務計畫成效不彰,希望衛福部能有行政手段解決此問題。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將持續協調健保釋出優惠配套,以達病人、藥師、醫界三贏。
- 精神病患醫事人員任用限制修法延宕:陳節如委員質疑衛福部未及時修訂《醫師法》等13個醫事人員相關法規中,關於精神病患不得任用公務人員的歧視性條文,已過多個會期仍無動作。衛福部醫事司承諾一個月內提出討論。
- 爬梯機認證標準爭議:陳節如委員質疑衛福部食藥署對身心障礙者爬梯機的認證標準過嚴,導致許多在日本、德國合法使用的進口產品無法在台取得補助或使用,造成大量設備閒置,影響行動不便者權益。食藥署則堅持需提供科學佐證資料,並通過台灣公正機構認證,以確保病人安全,並表示曾有醫療糾紛案例。
立法委員發言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藥師法修法應圍繞大法官釋憲意旨,即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需要支援的兩個重要指標,否則修法無意義。
- 質疑田秋堇委員版本範圍過大,超越大法官解釋界線。
- 詢問藥癮戒治、傳染病防治服務、醫療義診、巡迴醫療服務是否符合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
- 關切新住民在台生活適應困難、經濟弱勢家庭功能不彰、社會資源福利服務近便性不足等問題,並質疑衛福部社家署相關預算與資源不足。
- 擔心外配基金用罄後續處理,以及外配離婚、單親、家暴等問題的經費需求。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加快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儘速協調各部會,並希望能在明年全部納入。
- 質疑健保署護病比政策成效不彰,投入70多億元補助醫院卻未納入評比項目,導致護士減少、補助浪費,要求衛福部公開醫院名稱並加強監督。
- 質疑健保核刪制度不公,對醫師採100個病人查1個,若有問題則放大百倍扣款,導致醫師損失巨大,建議擴大檢查範圍並由醫師負擔多餘檢查費用以求公平。
- 關切住院醫師工時問題,指出衛福部平均算法無法反映五大科等科別的嚴重超時情況,要求落實改善以保障醫病權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奶粉價格飆漲加重育兒負擔,要求衛福部作為主管機關應主動向公平會反映,並提出有效解決措施。
- 指出台灣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新生兒出生率下降,政府政策不積極,要求衛福部正視國安危機並提出有力施政作為。
- 質疑現行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政策混亂且不公,雙薪家庭實質領到補助的比率極低(僅11%),要求衛福部檢討並向上爭取經費。
- 強調衛福部應利用其改組後的力量,積極為兒童爭取權益,要求經濟部與公平會面對物價飆漲問題。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食藥署對身心障礙者爬梯機的認證標準過嚴,導致許多國外合法產品無法在台使用,造成設備閒置,影響行動不便者權益,要求衛福部檢討並修改相關法規。
- 要求衛福部儘速解決爬梯機問題,否則將號召用戶癱瘓部長電話。
- 質疑衛福部怠惰,未及時修訂《醫師法》等13個醫事人員相關法規中,關於精神病患不得任用公務人員的歧視性條文,要求一個月內提出修法。
- 關切部立嘉義醫院仲裁案延宕問題,質疑院方缺乏誠意,要求部長介入解決。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關切部立醫院「丟包」事件,要求衛福部訂定全國醫院統一流程和規範,妥善處理無家屬病患出院後的照護問題,尤其針對中低收入戶。
- 強調藥師法修法應以「病人為中心」,保障病人就醫取藥權利,不應讓病人因藥師不在而四處奔波,尤其在偏遠地區。
- 質疑藥師法第11條修正草案可能仍違憲,應參考法務部意見。
- 要求衛福部健保署為通過PIC/S認證的藥廠訂定藥品最低價格(樓地板),保障藥廠合理生存空間。
- 質疑愛滋病治療藥品費用由健保署支付的政策,認為公務預算應自行負擔,不應便宜行事轉嫁健保。
楊曜 立法委員
- 主張離島醫療是社會福利一環,應追求實質平等,不應與本島一視同仁。
- 關切離島醫院設備折舊攤提問題,認為將影響醫院收入與醫師獎勵金,導致醫師流失,要求衛福部解決。
- 肯定衛福部及團隊在離島偏鄉改善醫療的決心和行動力,並要求持續關注化療等相關醫療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回顧2011年署立醫院弊案,要求衛福部說明當時承諾的採購程序改革、管理機制改變、院長輪調等措施的落實情況與成效。
- 要求衛福部醫管會提供部立醫院績效評鑑結果前三名及末三名資料供委員會參考。
- 質疑中央對兒少、婦女、老人、身障四項社會福利補助款項與地方自籌款項落差過大,中央補助遠低於地方自籌,認為這代表中央不重視這些福利。
- 要求衛福部緊急處理漸凍人計畫及珣珣案,希望補件後能儘速再審查,並持續重視人身安全。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強調藥師法修法具憲政高度,應回應大法官釋憲意旨,在保障藥師專業性與用藥安全的前提下,兼顧公益或偏鄉的特殊性而給予執業彈性。
- 詢問衛福部食藥署藥師執業特殊性,為何不能像其他醫事人員互相支援。
- 關切藥師人力充足但仍需喘息與支援的問題,詢問是否有行政手段可解決,並期待健保能釋出優惠配套達成三贏。
- 質疑行政院版藥師法修法後,是否仍有違憲之虞,因積極要求釋憲者可能認為該版本無法接受。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部長不知道五一勞動節由來,並以此為引,強調勞動權益的重要性,尤其醫師工時問題。
- 質疑衛福部對住院醫師工時評鑑標準過於寬鬆(1週88小時),且採全院大水庫平均方式,掩蓋五大科等科別醫師實際嚴重超時工作狀況,要求納入必要項目且不能採全院總平均認定,應保障個別醫師權益。
- 指出醫學中心部分科別(如整形外科、神經外科)住院醫師平均每週工時高達145-150小時,遠超法定工時,質疑病人安全。
- 質疑衛福部投入70多億元改善護病比,卻有43%醫院減少護理人力仍獲補助,要求修正方案,只要前一年度護理人力減少,下個年度就不再補助,且補助款項應專用於護理人員增聘、加薪或加班費,不得挪作他用。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關切腸病毒疫情是否穩住,要求衛福部加強宣導和把關,特別在高峰期。
- 詢問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中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是否能滿足失智老人需求,並指出彰化縣日照機構不足問題,要求部長協助。
- 支持居家和社區失智症照護模式,但強調需有足夠經費支援。
- 關切老人接種流感疫苗執行率及疫苗供應量,要求滿足需求。
- 質疑50至74歲糞便潛血檢查人數未達標,要求加強宣導及輔導基層診所加入。
- 建議衛福部與教育部合作,從國小培養學童營養健康概念,以減少三高及糖尿病患,降低健保藥物支出。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關切肺炎鏈球菌疫苗施打政策,要求衛福部說明明年是否編列預算全面施打5歲以下兒童,並呼籲家長勿為免費而延後施打。
- 質疑幼兒口腔保健預算劃分問題,認為應全面性由心口司負責,不應分階段處理,並質疑口腔醫學委員會的必要性。
- 質疑幼兒托育補助政策不合理,要求保母登記後,不論是否受訓或合格,家長即可獲得補助,強調政府應管理保母資格,而非以此限制福利發放。
- 建議衛福部重新研究藥師服務喘息計畫,認為過去計畫與現在需求不符,應針對醫事服務機構間的支援需求進行規劃。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勉勵衛福部部長應進行革命性改革,做一個有良心的部長。
- 質疑大型財團法人醫院藉由大量採購藥品取得高藥價差,卻未回饋病人、醫生、護士、藥師,反而圖利自身關係企業,導致大者恆大、小者被殲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要求衛福部控制財團法人醫院利潤並改革藥價制度。
- 指出健保局在藥品品質把關上的問題,導致安眠藥無效,病人需自費購買高品質藥品,要求衛福部正視制度漏洞。
- 主張政府不應補助財團法人基金會,若要做善事應靠社會資源,政府應自行做公益。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主張藥師法修法應保障職業選擇自由,藥師在公立醫院下班時間或私人藥局老闆義診時,應可支援他處,不應過度限制。
- 關切網路流傳外籍看護虐待老人事件,要求衛福部介入調查並制止歪風。
- 建議衛福部改革部立醫院院長遴選制度時,應考慮鼓勵年輕優秀人才下鄉擔任院長,並建立調任城市大醫院的升遷機會,以培養人才。
- 關切中低收入戶自用住宅價值標準650萬元是否應調整,因房價增值恐影響資格,並建議衛福部與勞動部、中小企業合作,輔導中低收入戶脫貧。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衛福部預算規模龐大後,社會福利業務的責任更重,特別是偏鄉醫療問題。
- 要求衛福部增加對偏鄉醫院的公務預算補助,並停止點值浮動,保證一點,以穩定偏鄉醫院財務。
- 指出總統政見GDP 7.5%的醫療支出目標與現況有落差,要求部長在行政院編列概算時極力為醫療界爭取經費。
- 嚴肅質疑衛福部社會福利報告中對原住民族群的重視不足,未見原住民族基本法所規範的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社會福利和緊急救護等內容,要求補充說明並遵守憲法及原基法規定。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針對藥師法修正,提出4點建議:面對工作權違憲問題、保障病人用藥便利性、思考社區醫療支援可能性、支持藥師進修休假人力。
- 強調衛福部應從上位概念思考如何看待老弱病殘者,不應僅提供醫療或救濟,更應思考如何支持他們發揮生命可能性,成為有尊嚴、有所發展的人,並將其視為社會寶貴人力資源。
- 以「坪坪」案例說明身心障礙者在獲得支持後,能學習、發展、服務甚至貢獻社會,並成為社會運動家爭取權益。
- 關切用電維生障礙者在颱風停電時的緊急用電問題,強調應推動讓他們安心度過難關。
- 指出衛福部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溝通不良問題,並強調應從權利概念和社會模式觀點來保障身心障礙者,讓他們擁有與一般人相同的尊嚴與發展機會。
- 肯定衛福部規劃全國輔具中心,並表示將持續追蹤。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提出的藥師法條文均遵照大法官會議解釋,重點在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下可以例外執業。
- 同意年輕人不想生小孩主因是負擔不起,將就育兒津貼採取措施,並與經濟部、公平會就奶粉價格問題繼續努力。
- 承諾會特別注意爬梯機認證問題,並會檢討。
- 承諾會儘快蒐集資料送出法案,解決精神病患醫事人員任用歧視問題,並朝一個月內提出修法方向進行。
- 表示一直在注意部立嘉義醫院仲裁案問題,並將私下向委員報告。
- 同意部立醫院「丟包」事件流程有問題,承諾檢討所有流程,特別是針對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確保送到家裡為止,並將重新整理流程規範。
- 同意離島醫療應注意到攤提問題,因偏鄉醫院收入無法支付折舊攤提。
- 說明2011年署立醫院弊案後,已進行採購程序、管理機制改變、院長輪調重新遴選等總體檢,並針對核心醫療業務外包問題進行處理。
- 說明部立醫院十大任務,強調對人文關懷、社區回饋、中低收入戶照顧與管理,以及獨居老人關懷等,做別人不做的事。
- 表示腸病毒疫情目前為輕症克沙奇病毒,71型尚未出現,會繼續努力把關。
- 同意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是重要跨部會計畫,將努力提升失智症照護品質,並支持居家和社區照護模式,將爭取經費。
- 承諾會協助各縣市推動萬人健檢納入糞便潛血檢查項目。
- 表示衛福部與教育部合作推動「三高計畫」及「健康促進學校」平台,將派人演講,從國小培養營養健康概念,跨部會解決糖尿病、腎臟病患增加問題。
- 說明肺炎鏈球菌疫苗明年將列入幼兒常規接種,預算已在編列中。
- 說明口腔醫學委員會作為諮詢之用,提供政策方向。
- 同意王委員育敏關於幼兒托育補助的觀念,會特別注意。
- 表示市場機制和公平正義平衡困難,目前努力方向是加強監督、輔導、垂直整合等,並同意財團法人醫院應回饋社會。
- 表示會注意偏鄉點值浮動問題,並在兩個月後行政院編列明年概算時極力為醫界爭取。
- 說明衛福部將送出偏鄉及離島醫療政策白皮書,內容多為原鄉部分,並將針對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範,特別做一次類似報告。
- 對楊委員玉欣關於身心障礙者的發言表示感動與認同,將全力支持身權公約,並規劃全國輔具中心。
李偉強 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說明藥癮戒治、傳染病防治(如肺結核)、義診、巡迴醫療服務等均符合大法官解釋中重大公益所規範的對象。
- 說明醫事人員修法後,並非有精神疾病就不能做職業登記,而是要經過鑑定無法治療到某種程度,且與執照無關。
- 承諾一個月內討論醫事人員相關法規中精神病患任用限制的修法問題。
- 說明23類住院醫師平均工作時間不同,已於1月公告,並對每個科別的狀況進行改善,非僅看平均值。
- 說明住院醫師工時標準除了每週88小時外,還有每次上班中間休息10小時以上、3天1班、每週至少休息1次、完整休假1次以上等規定。
- 解釋住院醫師主要是在學習及輔助,開刀者是主治醫師,為完成學習需看完一台刀。
- 說明美國住院醫師目前工時為1週88小時。
- 表示藥師法修法最終考量是民眾最大利益,並說明其他職類醫事人員經報准可支援他處,但藥師目前不行,行政院版本仍限定在重大公共利益跟緊急事情。
簡慧娟 署長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
- 說明目前新住民困境主要為語言、文化、生活習慣差異導致的生活適應困難、經濟弱勢家庭功能不彰、社會資源福利服務近便性不足。
- 說明社家署會與地方政府社會局處連結,設立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並申請外配照顧基金及跨部會合作挹注經費,但主要屬於地方業務。
- 說明育兒津貼門檻為所得稅20%,雙薪家庭領取托育補助約占2歲以下兒童的11%。
- 表示育兒津貼計畫與托育補助計畫正在積極檢討中,因涉及經費需進行財源規劃。
- 說明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有七個面向由各部會通力合作,將努力提升照護品質。
- 說明保母將於103年12月1日納管,需向地方政府辦理服務登記,受訓或取得證照即可帶孩子,申請補助可回溯,但仍需符合資格。
- 說明中央對兒少、婦女、老人、身障福利的補助,主要指主計總處的一般性補助款,地方自籌則包含中央衛福部撥下去的部分,因表格設計導致落差,不代表中央不重視。
- 建議臨時提案第5案就整體津貼制度作一研議,並表示可以整理中央法定社福津貼概況資料。
- 建議臨時提案第6案兒少最低生活費標準屬地方社會福利事項,難訂定一致標準,建議併同前案整理相關資料。
葉明功 署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說明藥師與其他醫事人員不同之處在於,藥師除了專業還負責藥品管理、採購及品質,若臨時支援可能導致責任不清與病人安全漏洞,因此從人、地、物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
- 說明目前藥師人力充分且足夠,101年有4萬5,000人,109年需求約3萬5,900至3萬6,000人。
- 說明藥師喘息計畫立意良善,未來將加強宣導、宣傳並與醫界配合,協調健保釋出優惠配套,以達病人取藥方便性、用藥安全性及合乎法律規定三贏局面。
- 說明目前牙科診所處方箋釋出率百分之百,公立醫院達10-20%,整體釋出比例逐年上升,社區藥局作業容量提升可滿足需求。
- 針對爬梯機認證問題,說明其屬醫療第二類級,有風險性,要求廠商提供確切科學佐證資料,並經台灣公正機構認證,以確保病人安全,並表示曾有醫療糾紛案例,政府公告要求使用醫療品級爬梯機。
- 表示會將爬梯機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並持續輔導廠商提供完整證明文件。
- 支持藥品應有合理價格,但業管單位是健保署。
- 承諾會研究藥師服務喘息計畫,並感謝委員建議。
黃三桂 署長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說明健保署每天處理超過100萬人次看病、9,000人住院,需建立審查制度。
- 回應核刪制度質疑,表示健保核減率很低,並同意可再商量改進核刪方式。
- 說明第六次藥價調查後已設藥價樓地板,PIC/S藥廠生產藥品劑型每粒至少1-2元,針劑價格也已訂定。
- 表示愛滋病藥品由健保支付問題,基於行政一體尊重行政院決定,草案已送立法院。
- 說明健保提升住院照顧品質方案有兩個目的:鼓勵在職護理人員留職及提高薪資加班費,離職率已從13%降至11%。
- 說明該方案將於104年正式納入護病比評鑑,目前進行試評。
- 表示補助款項已要求醫院講清楚用途,未用掉可扣回。
- 說明護理照護提升方案的費用分配有五個細項,若醫院減少人力則不可領補助,會追回費用。
- 表示公家醫院補充人力有編制問題,計畫是對護理人員的補助。
- 說明點值計算方式由全民健保會委員共同訂定,若偏鄉固定一點則所有醫院點值應一致,健保署可提供數據供全民健保會討論。
周志浩 副署長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說明愛滋病藥品早期由健保支應,後因健保財務危機於2006或2007年移至公務預算,去年底因積欠健保費高達45億元,改由公務預算與健保共同照顧,草案已送立法院。
- 說明目前腸病毒疫情為輕症克沙奇病毒,71型尚未出現,每1,000個急診病人腸病毒個案數逐年下降,預防工作有進步。
- 承諾會繼續努力穩住腸病毒疫情,加強宣導和把關工作。
- 說明老人接種流感疫苗執行率已達42%,超越40%目標,將儘量滿足老人預防接種需求。
林慶豐 執行長 衛生福利部醫管會
- 說明部立嘉義醫院仲裁案中,無爭議的381萬元已撥給廠商,昨天的仲裁因價差、成本及利潤部分產生爭議。
- 針對部立醫院「丟包」事件,說明醫院判斷病患不需繼續醫療,需居家醫療,但無法聯絡家屬,承諾檢討流程。
- 說明偏鄉離島醫院折舊攤提問題,衛福部已將意見送到行政院主計總處,並針對澎湖心導管中心、化療中心等設備折舊攤提一併處理。
- 說明部立醫院有營運、成本、人事、品質和採購等不同面向的指標進行ranking,績效好的醫院會作為model,旗山醫院醫療收入增長顯著。
- 說明公務預算在退撫部分有補回,今年已停損,希望未來公務補助不要再減。
- 說明部立醫院院長遴選辦法規定一任三年,兩任六年,任期需合併計算,離島部分有特別考量,但偏遠地區是否納入牽涉人事法規。
- 承諾臨時提案第3案關於檢討「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之任期及遴用辦法」第10條,將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檢討報告書。
- 承諾臨時提案第4案關於署醫弊案評鑑結果、績效和經營狀況等事項,將於一週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許銘能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說明偏遠地區衛生所已採公務預算補助設備折舊照提列,但獎勵金先不算折舊的作法,基金會因此為負,但不會影響獎勵金發放,可解決離島醫院折舊攤提問題。
- 說明已將相關資料與主計總處討論,確保醫師獎勵金不會因無折舊而過高,預計5、6月完成相關辦法,並追溯至去年5、6月。
鄧素文 司長 衛生福利部照護司
- 說明衛福部推動368個鄉鎮日照中心,已完成120個,今年6月前包括彰化在內將有失智症服務據點開始運作。
- 說明失智症照護不只機構,也涵蓋日照、社區服務據點及居家服務,以提供完善服務。
游麗惠 副署長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說明今年糞便潛血檢查目標105萬人,第一季已達39萬人,將持續輔導基層診所加入(已4,000家),提高篩檢費至200元,並提高追蹤費用。
- 說明衛福部與教育部定期開會,透過「健康促進學校」平台,將肥胖預防列為必要議題推動,以減少三高及糖尿病患。
- 說明口腔保健分為兩階段組改,今年第一階段將口腔政策、醫學委員會及身障口腔照護移至心口司並移轉預算,國健署暫負責口腔預防保健與宣導,明年將完全移轉。
陳快樂 司長 衛生福利部心口司
- 說明幼兒口腔保健的執行面仍在國健署,身障小朋友的醫療部分則在心口司。
- 說明心口司會聘請口腔醫學委員會作為將來擬定口腔計畫的諮詢之用。
李美珍 司長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說明截至去年底,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有14萬8,590人,較前年增加。
- 說明中低收入戶自用住宅價值標準每年9月會邀請地方政府討論,依不動產狀況調整。
- 說明社會救助法明定脫貧措施,衛福部與勞動部有協調並朝此方向進行。
林秀蓮 參事 法務部
- 說明大法官釋字第711號解釋主要是指藥師執業一處限制,未設彈性例外規定是違憲,因此設幾項彈性例外。
- 說明若藥師法修法比大法官解釋的限制更寬,並不會違憲,因為執業自由是原則,限制是例外。
- 表示行政院版本應符合大法官最嚴格的限制,不會再被宣告違憲,但若放更寬也不會違憲。
許家禎 院長 衛生福利部部立嘉義醫院
- 說明嘉義醫院的合約為9年,在他上任前被凍結,目前正努力解套。
張秀鴛 司長 衛生福利部保護司
- 建議臨時提案第2案將「社會福利基金中匡列」修正為「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
相關後續
- 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未審竣部分另擇期併案審查。
- 委員潘維剛、林淑芬、田秋堇、徐欣瑩、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臨時提案第1案:放寬收出養家庭育兒補助資格,衛福部社家署會同勞動部研議放寬收養人於試養期間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嬰假「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與「保母托育費用補助」,並於2個月內送交委員會,修正通過。
- 臨時提案第2案:針對兒少目睹家庭暴力問題,衛福部研提全國性專案服務計畫,並於104年公務預算或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中匡列相關經費,修正通過。
- 臨時提案第3案:衛福部針對「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之任期及遴用辦法」第10條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檢討報告書,修正通過。
- 臨時提案第4案:衛福部針對2011年署醫弊案的評鑑結果、績效和經營狀況等事項,於1週內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通過。
- 臨時提案第5案:衛福部應彙整現有中央法定社福津貼概況(含法律依據、發放對象、金額)送委員會參考,修正通過。
- 臨時提案第6案:衛福部彙整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給付對象、依據、金額,送委員會參考,修正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3401
- 卷/期/冊
- 103/34/1
- 發布日期
- 2014-05-1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