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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業務報告與核四爭議:能源政策、核廢料及科研角色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0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聽取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報告業務概況,並就其科研成果、國際合作及社會貢獻進行質詢。會議聚焦於核四存廢爭議、國家能源政策、核廢料處理困境、再生能源發展不足,以及中研院在重大政策議題上應扮演的角色。委員對中研院在核四議題的連署聲明有肯定亦有質疑,最終通過兩項預算解凍案,一項凍結案則繼續保留。

討論事項一

中央研究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旨在闡述中央研究院在數理、生命、人文社會三大領域的學術研究成果、國際交流、人才培育、社會關懷及優良研究環境營造等業務發展現況與未來規劃。
  • 質詢環節主要圍繞核四存廢爭議、國家能源政策、核廢料處理、再生能源發展及中研院在重大公共議題中應扮演的角色與責任。

相關爭議

  • 核四立場轉變:中研院2008年報告曾支持核四續建及核電廠延役,但2014年院士聲明卻建議透過公投解決核四爭議,引發委員質疑其立場轉變的依據與原因。
  • 中研院角色定位:委員質疑中研院作為最高學術機構,在核四議題上僅建議公投而非提供具體、科學的替代能源方案,是否過於涉入政治且未盡其提供政策建言的責任。
  • 核廢料處理:中研院指出全球尚無完善核廢料處理方法,與科技部部長稱台灣有能力處理的說法相左,凸顯核廢料處理的困境與資訊不透明。
  • 再生能源發展:委員與中研院皆認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不足且缺乏積極政策,質疑政府在推動非核家園目標上的決心與具體作為。
  • 總統與中研院溝通:多位委員關切總統馬英九與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在國家重大科技與能源政策議題上缺乏直接、深入的溝通管道。
  • 學術自由與法律規範:有委員質疑中研院教授參與學生佔領立法院的行為是否逾越學術自由範疇,並呼籲中研院應對違法行為做出處理。
  • 南部院區經費:中研院南部院區的設立因經費問題尚未確定,引發南部委員對區域發展與資源分配的關切。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恭喜翁院長獲沃爾夫化學獎,肯定中研院讓世界看見台灣。
  • 關切客家文化研究相較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研究的落後,要求加強資源與人力投入。
  • 肯定新一代乳癌疫苗的研發,希望持續挹注資源以造福女性健康。
  • 質疑中研院在核四議題上將結論導向公投而非提供具體替代方案,認為科學家應求真理並提供政策依據。
  • 要求中研院說明其自身在節能減碳方面的成效與統計數據。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詢問中研院對政府核四決策(1號機安檢後封存、2號機停工)的看法,並關切中研院是否會參與全國能源會議。
  • 指出政府能源政策至今僅有綱領而無具體政策,並質疑各單位對再生能源佔比數據不一,要求中研院加強再生能源研究。
  • 質疑中研院在2008年曾支持核四續建及核一、二、三延役,但現在立場改變的原因。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社會因群眾抗爭導致的動盪,詢問中研院是否應成立研究小組探討相關議題。
  • 呼籲中研院作為最高研究機構,應提出積極執行節能減碳及發展再生能源的呼籲。
  • 質疑核四停工後,政府在核一、二、三不延役情況下,是否有能力因應缺電問題。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經濟部)未制定能源政策、未發展再生能源及未有效節能減碳。
  • 強調台灣地狹人稠,無法承受核災衝擊,肯定中研院院士連署聲明是說出實話。
  • 質疑總統馬英九未親自召見中研院院長討論國家重大科技與能源政策。
  • 建議中研院在經貿國是會議上提出發展再生能源與經濟相關的建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翁院長在宇昌案(中裕新藥)中的貢獻,認為其為台灣生技產業留下輝煌成果。
  • 認同中研院院士連署聲明是正確的,並指出其促使政府宣布核四停工。
  • 質疑科技部部長關於台灣有能力處理核廢料的說法,強調核廢料處理仍無完善方法。
  • 呼籲翁院長向總統建言,積極發展替代能源、再生能源及節能減碳。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肯定中研院核四聲明展現知識份子關懷社會的態度,並維持獨立建言傳統。
  • 指出能源國家型計畫研究顯示,即使不使用核能,透過能源組合優化也能減少排碳量。
  • 強調核一廠燃料池已「核滿為患」,年底1號機將因無空間存放燃料棒而被迫停機,要求政府提出應變計畫。
  • 呼籲中研院持續推動能源計畫,並在經貿國是會議上整合提出能源戰略目標及電業改革等建言。
  • 質疑核四封存論的必要性與實質意義,認為其可能為障眼法。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中研院院士選舉中人文方面院士較少,要求調整。
  • 詢問中研院對核四停工及停建的看法,並支持政府停工尋求共識的作法。
  • 質疑中研院未提出具體能源政策白皮書,卻在官方網站發布核四聲明,認為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 呼籲中研院務實研究替代能源,如太陽能,並提出具體配套措施給政府。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要求中研院提供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的監測報告,並建議對南部院區的設立進行再評估。
  • 詢問中研院對核四決定做出決定的時間表,並質疑核四聲明的起草人與措辭。
  • 質疑前院長李遠哲對核四立場的轉變,以及其對教改的影響。
  • 強調非核非碳家園的重要性,並關切日本、韓國、中國等國的核電發展趨勢。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引用媒體評論,質疑中研院院士為何不早指出核四問題,並批評其過於涉入政治。
  • 指出中研院核四聲明與去年朝野協商結論相似,認為其導致社會內耗。
  • 批評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比例過低,建議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透過減稅等方式鼓勵產業發展與研究。
  • 提出若無核四且核一、二、三不延役,台灣將面臨缺電危機,質疑再生能源能否及時取代核能。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質疑中研院黃國昌教授參與佔領立法院的行為是否適切、合理、合法,並批評中研院未做處理。
  • 質疑翁院長對核四立場的峰迴路轉,要求務實說明立場改變的理由。
  • 批評中研院核四聲明在總統已定調封存後仍持續連署,認為是政治性行為。
  • 要求中研院公開6年前與現階段的能源研究報告,提供社會大眾判斷,並盡其提供專業意見的責任。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肯定中研院在學運期間站出來表達意見,並期許其扮演「冷泉」與「溫泉」的角色,提供國家理性思維。
  • 質疑總統馬英九與中研院院長缺乏有效溝通,建議總統應多向中研院專家請益國家未來願景。
  • 呼籲中研院作為國家智庫,應集合專業知識為國家擘劃長遠發展藍圖。
  • 批評過去國會席次減半導致立委地方化,強調制度需磨合而非急病亂投醫。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憲政體制運作出現困境,問題在於總統馬英九的個人特質與執政方式。
  • 批評中研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吳玉山對總統兼黨主席的看法,認為此舉反而導致總統權力過度集中,破壞憲政分際。
  • 質疑行政院長江宜樺「停工不停建」的說法,認為其不符憲政問責性,並要求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提出憲政體制改革建議。
  • 批評政府召開經貿國是會議是「頭痛醫腳」,未對症下藥,並提醒翁院長作為顧問應深思熟慮。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肯定中研院院長、副院長及院士在國家危難時發出公正聲音。
  • 關切中研院南部分院的設立進度,要求院長多努力爭取行政院核准。
  • 建議中研院南部分院在規劃時應考量路竹科學園區的電信、醫材、太陽能、高聚光等強項,結合高雄產業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翁啟惠 中央研究院院長

  • 強調中研院重視客家文化研究,將加強投入資源與人力。
  • 表示乳癌疫苗是首次研發,相較傳統治療成效應更好,將持續挹注人力與效益。
  • 回應核四爭議,認為在確保核能安全及妥善核廢料處理原則下才有條件發展核能,但因核安疑慮及爭議不斷,訴諸民意是普遍作法。
  • 指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不足,應有更大決心發展再生能源,並加強節能減碳及提升能源效率。
  • 說明核廢料處理有兩種方式(運至認證國家再處理或深埋),台灣因簽署反擴散條約及經費龐大而未採用。
  • 表示中研院「不應碰政治」,核四聲明不具政治性,旨在呼應去年大院決議,希望穩定社會爭議。
  • 指出6年來核四立場轉變主要因福島事件、再生能源技術進步及價格下降、節能減碳技術突破。
  • 認為再生能源技術發展最快且成本降低最快,台灣在太陽能、LED技術先進,有潛力將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從4%提升至30%。
  • 表示中研院可作為國家最重要的智庫,其研究人員與院士各有專精,可集合想法為國家之福。
  • 說明中研院南部分院規劃重點為農業、生技、文化、考古、光電、資訊,並會考量路科強項。

吳玉山 政治學研究所 所長

  • 認為台灣民主運作困境在於政府與社會溝通能力不足,且社會缺乏理性平台。
  • 建議政策出台前應有仔細評估與堅實學理基礎,並與社會好好溝通,以避免社會反彈。
  • 回應總統兼黨主席問題,認為如果不兼黨主席,政務可能更不順暢。

林子儀 法律學研究所 所長

  • 引述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20號解釋,強調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應讓立法院有參與機會,行政院長及相關部長應到立法院備詢,尋求解決方式。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新台幣1,000萬元案,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 「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預算凍結新台幣6,000萬元案,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預算凍結新台幣1億元案,繼續凍結,擇日再行處理。
  • 中央研究院需針對博士後研究人員錄取數逐年下降原因,研擬解決方案並以書面報告委員會。
  • 中央研究院需針對老人福利基本照護政策進行研究。
  • 中央研究院需針對「派員出國計畫」、「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三項計畫效益及預算執行情形以書面報告委員會。
  • 中研院需在2週內就有關憲政體制運作遇到的問題及建議、改革方向向委員會委員提出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33501
卷/期/冊
103/35/1
發布日期
2014-05-2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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