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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安檢、封存爭議與核廢料處置報告:程序與實質問題交織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12

本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主要圍繞立法院委員會旁聽規則的程序性爭議,以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經濟部、台電公司就核四安全檢測、封存計畫、核廢料處置及核能事故緊急應變計畫的專案報告。會議焦點在於核四圍阻體洩漏問題、安檢與封存的時程與費用、核廢料場址選定困境,以及台灣能源政策走向。儘管報告已提交,但多項關鍵問題仍懸而未決,會議在激烈爭辯中結束。

討論事項一

會議旁聽規則爭議 (會議詢問)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立法院委員會允許公民團體代表旁聽的合法性與程序性問題進行討論。
  • 核心爭議點在於立法院議事規則與憲法關於國會開放性規定的解釋與適用。

相關爭議

  • 旁聽合法性爭議:陳淑慧委員主張立法院議事規則第61條明文禁止旁聽,並援引過去朝野協商共識,認為應維護國會尊嚴,避免受利益團體壓力。何欣純主席則引用中華民國憲法第67條,強調立法院應公開透明,人民有權旁聽,且過去已有邀請公民團體旁聽的慣例。
  • 規則與憲法的衝突:陳淑慧委員認為應遵照議事規則,不應以憲法列席人員的權利「無限上綱」至旁聽。何欣純主席反駁,憲法保障國會開放性,允許旁聽並非違憲。
  • 資訊公開方式:陳淑慧委員指出會議已透過視訊、媒體報導及公報公開資訊,無需實體旁聽。何欣純主席則認為現有公開方式不足,應追求更廣泛的公開透明。
  • 提案適用範圍:陳亭妃委員指出,若嚴格依陳淑慧委員提案援引議事規則第61條,連助理及記者都將被請出會議室,將使委員會變成「黑箱」。
  • 政治杯葛質疑:鄭麗君委員及何欣純主席均指控國民黨籍委員藉旁聽問題進行議事杯葛,意圖阻礙核四議題的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主張立法院議事規則第61條規定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及會務人員外不得旁聽,應嚴格遵守。
  • 引用過去朝野協商共識,強調國會尊嚴不應受利益團體壓力影響。
  • 認為會議已透過視訊、媒體及公報公開,民眾已有資訊管道,無需實體旁聽。
  • 提出提案要求委員會落實議事規則第61條規定,不得旁聽以維護國會尊嚴與理性問政空間。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認為國民黨委員亂提提案,若依議事規則第61條嚴格執行,連助理與記者都將被請出,形同「黑箱委員會」。
  • 強調主席已依憲法第67條邀請社會人士旁聽,且已採取不備詢的折衷方式,不應再借題發揮。
  • 批評國民黨委員「知法犯法」,亂引用法條。
  • 指控國民黨阻擋議事進行,害怕核四真相曝光。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批評執政黨委員藉旁聽問題阻止議事進行,是「選擇性的杯葛」,尤其在核四圍阻體洩漏報導後更顯嚴重。
  • 強調憲法第67條保障公民社會對國會開放、透明、接受公眾監督的要求,是符合民主原則的慣例。
  • 認為若依提案將媒體與助理趕出,將違反開放慣例,應修改議事規則而非混淆法律常識。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認為旁聽問題應透過朝野協商建立原則性規範,而非由教育委員會開先例。
  • 建議旁聽人士可在立委辦公室透過視訊觀看,同樣能達到監督與了解的目的,無需堅持在會場內。

相關人員回應

何欣純 主席

  • 強調立法院是公開透明的國會,公民團體有權旁聽,並援引憲法第67條規定。
  • 指出過去委員會已有多次邀請相關團體代表旁聽的慣例。
  • 批評國民黨籍委員藉旁聽問題杯葛議程,阻礙核四等重要議題的討論。
  • 認為在朝野協商未達成共識前,援例邀請旁聽並非破壞體制,且國民黨的提案違法違憲,會使委員會變成「黑箱」。

相關後續

  • 主席宣布休息數次,會議程序因旁聽爭議持續受阻。
  • 主席最終決定邀請原能會主委進行報告,提案則於質詢結束後處理。
  • 因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臨時提案無法處理。

討論事項二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列席報告「核四安全、核廢料處置及核能事故緊急應變計畫」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議程針對核四廠1號機安檢後封存、2號機停工的具體計畫、維護細目、人力配置及經費評估進行報告與質詢。
  • 同時討論核廢料中長程處置計畫,包括乾式貯存的可行性與安全性,以及核能事故緊急應變區內各級單位應變計畫。

相關爭議

  • 核四圍阻體洩漏問題與安檢可信度:媒體報導核四一次圍阻體洩漏,委員質疑其安全性及安檢報告的真實性。經濟部部長稱檢測發現問題屬正常,但委員認為台電與經濟部隱匿重大安全弊端,安檢可信度破產。
  • 核四完工與停工承諾:許智傑委員質疑台電在朝野協商決議「核四暫停施工」後,仍持續施工完成核四1號機,涉嫌欺騙國人。
  • 安檢與封存的關係及預算消耗:委員質疑政府以「安檢」之名行「施工」之實,意圖消耗核四預算。原能會主委表示封存不必然需完成安檢,與經濟部部長「安檢完成後才封存」的說法產生矛盾。
  • 核廢料處置場址選定延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烏坵、達仁鄉)因地方政府不願公投而無進展。核一廠乾式貯存場啟用受阻於新北市政府,導致燃料池爆滿危機。
  • 能源政策與替代能源發展:委員質疑政府缺乏明確能源政策,對再生能源數據說法不一,且替代能源發展緩慢,無法有效填補核電缺口。經濟部部長則強調替代能源不穩定性,並表示政府已盡力推動。
  • 核四封存費用與商機:委員質疑核四封存費用說法不一(從10-20億到40-50億),並擔憂會產生「封存商機」,導致不必要的浪費。經濟部部長否認有「封存商機」或燃料束拆解計畫。
  • 核研所核廢料管理:呂玉玲委員質疑核研所高階核廢料處理、低階核廢料「只進不出」問題,以及電漿爐長期停用並曾發生爆炸等管理疏失。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對核四安全無把握,圍阻體洩漏問題未解決,且董事長不熟悉調查程序。
  • 指控台電欺騙國人,在朝野協商暫停施工後,仍偷偷完成核四1號機工程。
  • 要求台電暫停核四試運轉測試,因未裝填燃料棒的測試無實質功用。
  • 呼籲經濟部、原能會、台電若核四無法使用應直接停建,停止浪費納稅錢,而非「既封又存」。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詢問核四安檢程序是否因封存政策而有重大改變,特別是安檢程度與國際認證的差異。
  • 要求原能會主委說明試運轉系統功能測試與啟動安檢的區別,以及安檢程度的差異。
  • 賦予原能會高度使命,要求其在安全檢查中具備勇氣、專業與道德良知,確保資訊公開透明。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核廢料中長程貯存問題,特別是核一、二廠乾式貯存容量是否足夠應付延役需求,並詢問備案。
  • 質疑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定進度緩慢,並強調核廢料處理是全國性問題。
  • 建議核災應變計畫應更白話具體,告知民眾核災發生時的具體避難方向與安全地點。
  • 質疑中研院與經濟部對非核家園時程及替代能源可行性看法的差異,要求政府提出明確的節能與能源轉型方案。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與台電公司對再生能源發電量數據說法不一,要求提供一致且明確的資料。
  • 不認同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對政府發展再生能源決心不足的說法,但強調政府內部對能源政策應有一致性。
  • 批評經濟部未提供承諾的能源政策資料,導致民眾對核四與能源轉型無所適從。
  • 要求經濟部儘速公開能源政策,並與中研院等單位溝通,釐清對能源議題的認知差異。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未依規定即時通報核四圍阻體洩漏事件,並指出原能會監督失職。
  • 關切核四淹水事件頻繁,要求台電與原能會改善安全檢測與監督機制。
  • 詢問核研所高階核廢料處理現況,質疑低階核廢料只進不出、電漿爐長期停用並曾爆炸等問題。
  • 要求核研所儘快將放射性廢棄物(包括39支燃料棒)運走,並提供詳細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審查核四封存計畫的經驗與依據,特別是核四經多次變更設計,與國外案例差異大。
  • 批評經濟部與台電對核四封存費用說法不一,且安檢時程與圍阻體洩漏問題導致預定封存時間表不可能達成。
  • 指控經濟部隱匿核四圍阻體洩漏資訊,且核一、二、三廠圍阻體曾洩漏卻未公開,導致人民無法信任政府。
  • 認為政府將核安當兒戲,核四工程弊端重重,應公開透明所有資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控經濟部隱匿核四圍阻體洩漏率測試結果,僅選擇性公布結構完整性測試,是「公然說謊」,證明核四安檢可信度破產。
  • 質疑經濟部在圍阻體洩漏問題未解決下,仍宣稱6月可完成安檢,是「蠻幹到底」,違反全面停工決定。
  • 批評原能會對核四建照第3度展延申請表示會「併案審查」,形同無視全面停工的決定,並質疑其對台電缺乏約束力。
  • 強調新北市政府對乾式貯存的條件,質疑經濟部不符法制程序,是「行政獨裁」。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與原能會對核四圍阻體洩漏地點與原因掌握不清,且抓漏時間預估過長。
  • 指控台電在核四安檢快訊中「報喜不報憂」,誤導社會大眾,要求台電董事長及副總經理為此負政治責任下台。
  • 質疑原能會主委表示即使安檢未完成也可封存的說法,認為政府對核安標準的態度令人擔憂。
  • 批評經濟部、原能會、台電對核四問題「混水摸魚」,呼籲改正安檢資訊不透明的問題。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對核四安檢期程與問題處理的責任歸屬模糊,認為「假封存之名行施工之實」。
  • 批評核四廠本身問題叢生,如使用二手貨、系統測試問題等,導致人民不信任,應「認賠殺出」。
  • 指控經濟部以安檢名義消耗核四追加預算,而非真正停工。
  • 關切核一廠燃料池爆滿問題,以及新北市政府不核准乾式貯存導致的核廢料貯存危機。
  • 要求政府儘早提出替代能源政策,提高綠能比例,不應抱持核四可能重啟的心態而拖延轉型。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強調應從台灣整體能源政策角度看待核四問題,而非單純反對。
  • 堅守「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及「核廢料處置先行」兩大原則。
  • 質疑經濟部在核廢料境外處置方面的進度緩慢,特別是與中國大陸的洽商。
  • 關切花蓮吉安鄉南華村高壓電塔問題,要求台電與經濟部提出地下化等替代方案,並在2週內提交報告。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應考慮將核一廠用過燃料棒送往法國再處理,以騰出空間並有效處置廢料。
  • 呼籲政府應學習日本節電措施,訂定具體有效的節電作為,如公共場所冷氣溫度規範。
  • 主張應以「創造性的破壞」思維,將反核轉化為積極推動節能與替代能源發展的機會,而非一味反對。
  • 強調台灣應發展如台達電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統、電梯發電等創新節能技術,並加強跨部會協調推動。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主委早已知悉核四圍阻體洩漏超標,卻稱「不算很嚴重」,認為這種態度令人擔憂。
  • 批評經濟部部長認為圍阻體洩漏「很正常」的說法,並指台電發言人「抓漏」的比喻不當。
  • 質疑原能會對台電的變更設計案判決違法,但台電仍持續訴訟,顯示原能會缺乏約束力。
  • 關切核四封存商機及預算問題,質疑台電預算估算不透明,並擔憂燃料束拆解等額外費用。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主任委員 原子能委員會

  • 說明核四1號機安檢後封存、2號機停工相關計畫,原能會將參考美國經驗審查,確保符合核能品保要求。
  • 解釋用過核燃料管理策略為「近程燃料池貯存、中程乾式貯存、長程最終處置」,並說明最終處置計畫時程。
  • 強調乾式貯存設施設計要求與國際一致,並說明國際上乾式貯存已是普遍做法,核一、二廠乾式貯存安全性符合法規。
  • 說明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機制,地方政府負責民眾防護行動,原能會提供技術諮詢。
  • 澄清核四安檢的試運轉系統功能測試與封存無關,但行政上完成安檢是負責任的做法,並保證不會因封存而「放水」。
  • 表示原能會過去無核電廠封存審查經驗,但將參考美國經驗,審查維護設備清單等,而非預算。
  • 指出核四圍阻體洩漏在測試過程發現,不算很嚴重,需待台電找出問題並解決,否則原能會不會通過安檢。
  • 強調核電廠建廠過程有許多需第三方認證的部分,但試運轉系統功能測試階段無強制認證規定,主要依賴三級品保與管制單位把關。
  • 澄清核研所大部分用過核燃料已送回美國,目前有39支護套有裂的燃料棒已安定化並受國際原子能總署監控,輻射不會外洩。
  • 解釋核四建照展延與封存計畫將併案審查,因封存期間維護測試仍需建照。強調原能會依法行政,未有任意解釋或護航台電。

張家祝 部長 經濟部

  • 報告核電廠停工封存案例(如美國Watts Bar-2號機)及轉型案例(Zimmer、Midland電廠改建),說明核四改建為燃煤或燃氣電廠的困難。
  • 說明核四1號機安檢工作涵蓋試運轉測試與強化安全檢測,預計103年6月底前完成。封存計畫將參考國外經驗,預計6月底提出。
  • 說明用過核燃料管理策略,最終處置場預計144年啟用。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已公告,但地方政府公投有意見,正持續溝通。
  • 強調國際上乾式貯存為主流,核一、二廠採室外乾式貯存已通過審查,安全性符合法規要求。
  • 說明經濟部在核能事故緊急應變中負責督導台電搶救、物資支援、水資源監測及電力系統搶修。
  • 表示核四1號機安檢後封存、2號機全面停工是既定政策,安檢工作會持續到完成為止,6月底是原定目標,若有延誤將延長。
  • 否認核四安檢是作假或隱匿問題,強調有層層監督機制,檢測結果會公布。認為圍阻體洩漏在施工階段發現屬正常,目的是找出問題並改正。
  • 否認有核四「封存商機」或燃料束拆解計畫,強調封存目的是為保存設備,以最少經費完成維護。
  • 承認台灣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不高,且風力、太陽能等間歇性能源不穩定,無法完全取代基載核能,需加強節電措施。
  • 強調政府有能源政策白皮書,並已投入大量經費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不認同中研院院長對政府決心不足的批評。
  • 說明核一廠乾式貯存計畫進展順利,僅剩水土保持計畫待新北市政府核准,強調會依法辦事,不應受地方杯葛。
  • 承諾政府將提出具體有效的節電措施,並鼓勵企業節能,同時會持續研究替代能源技術,但需有十足把握才能推廣。

黃重球 董事長 台灣電力公司

  • 表示核四圍阻體洩漏是大規模測試過程的一部分,需時間逐一清查焊接口與密接處,目前尚未完全克服,預估最壞情況需6個月處理。
  • 澄清核四1號機已完工,正進入試運轉測試並強化安全檢查,否認「偷偷做完」或欺騙國人。
  • 說明核四試運轉測試分為有裝燃料棒與沒有裝燃料棒兩個階段,目前處於燃料裝填前階段。
  • 承認核四曾發生多起火警、積水、電纜咬毀等問題,但圍阻體漏氣是工程測試過程,原能會已發現並要求改善。
  • 表示核一、二廠乾式貯存若要延役,需增建貯存場,預估需5年時間進行環評等程序。
  • 否認有「封存商機」,並表示預計6月底提出明年度核四封存預算,8月底前提出封存計畫,包含不同長度的封存時間規劃。
  • 承諾會更正網站上可能引起誤導的檢測結果說明,使民眾能用常識性方式理解。
  • 表示南華村高壓電塔問題已派總經理溝通,將持續檢討替代方案,並在2週內向委員報告最新處置方案。

馬殷邦 所長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澄清核研所絕大多數用過核燃料已送回美國,目前有39支護套有裂的燃料棒留在台灣,已在熱室完成安定化並受國際原子能總署監控,輻射不會外洩。
  • 說明核研所現有低放射性廢棄物約14,882桶,其中「其他」類包含廢泥土、廢棄鋼材、輻射鋼筋及柏油渣等。
  • 表示電漿爐是一個可發展的實驗爐,用於處理低放射性廢棄物,因改善需經費而停用1-2年,正依監察委員建議進行改善。
  • 核研所核廢料運走需配合國家低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的啟用時程。

陳布燦 副總經理 台灣電力公司

  • 澄清核四安檢報告中,圍阻體整體結構性測試已通過,但洩漏率測試仍在進行中,尚未完成。
  • 解釋圍阻體測試目的是找出微細洩漏並修補,而非漏洞太多,且測試過程發現問題並修正屬正常。
  • 承諾會為網站上所有資訊負責,若有錯誤將下台。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相關機關須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 因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臨時提案無法處理。
  • 會議散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33901
卷/期/冊
103/39/1
發布日期
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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