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飛航事故調查法與兩鐵行車安全管理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12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併案審查「飛航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完成審查報告。同時,會議重點關注臺鐵及高鐵的行車安全管理、事故分析與改善預防措施,委員們就老舊車輛汰換、轉轍器故障頻傳、報告數據不實、人事任用專業性、高鐵財務困境及北宜直鐵計畫等議題進行質詢,並提出多項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與所屬單位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與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飛航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繼續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對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飛航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併案審查,內容涵蓋飛航事故定義、調查報告格式、調查作業過程、航空器分類及增修相關條文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二條條文依委員楊麗環等提案、委員李昆澤等提案及委員葉宜津等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 第三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及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 增訂第五條之一照委員李昆澤等提案、委員楊麗環等提案條文通過。
- 第六條依委員楊麗環等提案修正第一項第三款、第二項內「委由」為「委託」,其餘照提案條文通過。
- 第十七條照委員楊麗環等提案條文通過。
- 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並由本會召集委員楊麗環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率同所屬列席就「臺鐵及高鐵行車安全之管理、事故分析以及改善預防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臺鐵及高鐵近期頻繁發生的行車事故與異常事件,檢視其安全管理機制、事故分析、改善預防措施及財務狀況,並探討北宜直鐵計畫的合理性。
- 核心議題包括臺鐵車輛老舊問題、高鐵轉轍器故障頻率、交通部人事任用專業性、報告數據不實、高鐵財務結構改善及北宜直鐵的經濟效益與環境影響。
相關爭議
- 臺鐵車輛老舊與汰換:李昆澤委員質疑莒光號車齡高達46年、電線逾30年未更換,並要求加速汰換;臺鐵局長周永暉表示有兩階段汰換計畫,但坦承車輛老舊。
- 高鐵轉轍器故障頻傳:李昆澤等多位委員質疑高鐵轉轍器問題持續發生,且大修後仍頻繁出錯,要求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高鐵公司范志強董事長解釋台灣高鐵進站速度與站距設計挑戰特殊,目前只能補強而非全面更換,且財務困難限制了大規模改善。
- 交通部人事任用專業性:葉宜津委員質疑交通部人事任用不尊重專業,例如由高鐵局代理局長報告臺鐵業務,以及由公路專家管理鐵路工程,導致管理混亂;交通部葉匡時部長則強調管理能力的重要性及獨立監理的必要性。
- 報告數據不實與心態問題:林國正、羅淑蕾等多位委員嚴厲批評交通部及所屬單位提交的報告數據前後不一、粗糙不實,質疑交通部對立法院監督採輕忽應付態度,要求澈底檢討。
- 高鐵財務結構與特許期延長:羅淑蕾、王進士委員關注高鐵財務虧損及增減資進度,質疑政府可能強制接管;交通部葉匡時部長表示減資增資必要,但涉及多方股東利益,且若無特許期延長,恐無人願增資,將面臨破產收購問題。
- 北宜直鐵計畫爭議:李鴻鈞委員質疑北宜直鐵計畫耗資500億元僅縮短18分鐘車程,卻面臨地質破碎、翡翠水庫集水區等環境破壞風險,且未有產業結構評估,認為應踩煞車;交通部葉匡時部長則稱可行性研究已通過,後續將嚴謹環評。
- 臺鐵票價與服務品質:葉宜津委員批評臺鐵票價混亂、車次安排不合理,要求提出票價改革方案;臺鐵局長周永暉承諾將於一個月內提出報交通部核准的改革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責交通部螺絲鬆動,臺鐵與高鐵問題不斷,導致民眾疑慮與時間浪費。
- 質疑莒光號車齡高達46年,電線逾30年未更換,要求臺鐵提出車輛汰換計畫。
- 要求臺鐵增設邊坡滑動偵測器和落石偵測器,並督促部長嚴格執行。
- 建議臺鐵自強號車齡超過20年以上者票價打七折,以加速淘汰舊莒光號並鼓勵搭乘新車。
- 質疑高鐵轉轍器頻繁故障,且新任董事長上任後仍發生3次重大誤點,要求交通部提出具體解決辦法。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路政司與高鐵局代理首長制度,恐影響施政效率與指揮能力,要求部長儘速派任正式首長。
- 關切臺鐵車輛與設施老舊問題,要求交通部提出大規模更新計畫,並爭取公務預算支持。
- 建議臺鐵打破僵化組織,引進資訊化與年輕化管理,甚至借重企業管理人才,並釋出部分職缺引進新觀點。
- 批評桃園機場硬體老舊、決策錯誤,排水系統無法負荷,要求機場公司加強走動式管理與全面性調整。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交通部及所屬單位報告數據前後不一、粗糙不實,顯示其對立法院監督的心態鬆散與離譜。
- 指出高鐵局提供給委員會的事故統計數據與監察院資料兜不攏,臺鐵報告中的車輛故障件數、運轉保安裝置故障件數與書面文字敘述有出入。
- 批評臺鐵報告中改善措施流於官話、缺乏具體作為,並要求交通部應嚴格體檢,而非看官樣文章。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批評交通部對臺鐵、高鐵陳年舊帳問題採應付心態,報告數據兜不攏,顯示輕忽與藐視。
- 質疑高鐵轉轍器問題多年未改善,且零件來自西門子在台灣環境下妥善率低,要求提出具體改進方案。
- 關切高鐵財務問題,要求交通部儘速完成增減資,並批評高鐵盈餘來自漲價、折舊年數提高及政府補貼,內部經營無改善。
- 要求交通部就近期事故與改進方式做成對照表,給交通委員會所有委員。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轉轍器頻繁故障原因,要求交通部與供應商對症下藥,澈底解決問題。
- 關切高鐵財務問題與獎參條例修正案,詢問政府是否為強制接管高鐵做準備,並要求交通部提出損失停損點及財務改善方案。
- 建議高鐵列車應設置公用電話,以解決通訊死角問題並減少乘客在車廂內大聲講電話的困擾。
- 肯定臺鐵員工辛苦,呼籲社會體諒臺鐵偶發小事件,並建議推動兩鐵環島活動以發展觀光。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要求高鐵公司范志強董事長說明上任目的,並質疑其是否有能力改善高鐵轉轍器與管理安全問題。
- 批評高鐵轉轍器在大修後5個月內仍發生6次故障,創歷史紀錄,要求高鐵公司提出目標管理與解決方案。
- 質疑臺鐵將日製集電弓支架改為台製,重量增加且未做材料差異性分析,導致螺絲孔擴孔,要求全面徹查並提出報告。
- 質疑臺鐵行車保安會功能不彰,審議小組成員皆為內部人員,要求修訂設置要點,納入專家學者。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建議臺鐵使用EMU800型微笑號取代老舊莒光號,並在中部增加班次以平衡區域服務。
- 建議臺鐵區間快車與區間車應分流,以避免通勤時段過於擁擠,並提升旅客辨識系統。
- 關切臺鐵人力不足、技術斷層及調度員經驗傳承問題,建議恢復中南部調度所或鼓勵有經驗者擔任。
- 要求臺鐵處理彰化舊宿舍群圍籬問題,並與文史團體會同規劃與清點整修。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將事故原因歸咎於進站速度快與站距短,擔憂未來新增3站後問題將更嚴重,要求交通部儘速提出解決方案。
- 質疑北宜直鐵計畫耗資500億元僅縮短18分鐘車程,且面臨地質、礦坑、水庫集水區等高風險,認為政策草率,建議應踩煞車,將經費投入臺鐵整體改造。
- 提案要求交通部清查所有鐵路車輛,對不符安全規範者提出汰換時程計畫,並監督新造車輛符合國際安全規範。
- 提案要求交通部積極於一個月內提出有效高鐵財務解決配套措施,並向委員會報告(後經修正為三個月)。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台20線、台21線在雨季因預警性封路影響農產運輸及居民通行,質疑公路總局封路後續處理彈性不足,要求交通部檢討並給予方便。
- 質疑南迴鐵路沿線小站及宿舍荒廢多年,浪費國家經費與土地資源,要求臺鐵局一個月內提出澈底調查與活化利用計畫。
- 建議臺鐵可考慮社區認養或作為南迴電氣化工程隊臨時辦公室,以活化閒置資產。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肯定臺鐵普悠瑪號通車及電氣化,並建議在試營運期間提供弱勢團體免費搭乘。
- 關切臺鐵成立花東營運處的任務編組,詢問其未來方向、期限及工會疑慮(公司化、民營化、人員負荷),要求局長加強溝通。
- 建議交通部應成立跨局處協調分工,協助臺鐵活化閒置車站、鐵軌等資產,以發展觀光資源。
- 要求臺鐵局以書面提出閒置車站與鐵道活化進度供參考。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新竹站區「Lifestyle Center」開發計畫簽約後又生變,詢問是否因財務或不合理合約問題,要求交通部督促高鐵公司在8月底前提出檢討報告。
- 指出高鐵新竹站區段徵收收益豐厚,人次流量高,具開發潛力,不應因財務問題而停止開發。
- 要求交通部檢討高鐵公司過去簽訂的開發或維修合約,凡有不合理之處應澈底檢討。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擔憂高鐵形象下修,要求交通部精確診斷高鐵事故原因,並預告改善方案,以恢復人民信任。
- 質疑高鐵事故率達日本新幹線5倍,要求釐清轉轍器故障是設備品質還是原始設計問題,並批評交通部與高鐵公司對問題診斷不一致。
- 要求交通部檢討臺鐵「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指出其無過失主義原則與國家基本邏輯不符,且撫慰金發放標準不一,導致公務員不敢引用。
- 要求臺鐵應嚴謹制定撫慰金發放標準,避免因人情或關係而有差異。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澎湖嵵裡海水浴場觀光旅館開發案,指出其基地面積超過2公頃,應適用新的環評規定。
- 批評交通部一路配合展延建照申請,導致沙灘被圍籬破壞,且承租範圍包含一半沙灘,要求交通部召集相關單位專案處理,並於一個月內提出答復。
- 指出該案可能涉及等待博奕公投通過,質疑交通部政策決定缺乏正當性。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臺鐵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頻率過高,平均每天發生約2件事故和1.4件異常,讓國人憂心。
- 建議臺鐵與高鐵應成立專責危機事故處理處,以面對高頻率的事故處理、賠償及客訴問題,並訂定目標管理。
- 質疑臺灣高鐵通車7年仍無法達到日本新幹線的穩定程度,轉轍器問題恐成永久技術盲點,要求高鐵公司提出具體規劃。
- 批評臺灣高鐵服務品質參差不齊,售票人員不夠專業,通訊死角問題仍存,要求參考日本新幹線加強人員訓練與服務品質。
- 嚴厲批評臺鐵突然行文阻撓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核定,質疑其路線重疊理由不客觀,要求交通部亡羊補牢。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滿意度調查未公開,且董事長不清楚最滿意與最不滿意項目,要求高鐵提供滿意度調查資料供參考。
- 批評高鐵在故障時對旅客資訊告知不足,缺乏應變配套,導致旅客空等與不滿,建議參考日本新幹線加強溝通與規劃。
- 質疑高鐵英文廣播服務品質不佳,建議加強外語服務人員培訓或列車配備,以提升國際旅客體驗。
- 關切臺鐵準點率與老舊電線更換進度,要求臺鐵設計因應誤點的SOP與說明方式。
- 詢問臺中鐵路高架化工程進度,要求交通部每月更新進度資料。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臺北車站高鐵走廊天花板破損、管線混亂,有礙國家門面,要求臺鐵局儘速處理合約糾紛並整修。
- 指出臺鐵經營最大問題在於財務困境與組織僵固,人事制度缺乏彈性,導致難以改革。
- 建議交通部應推動臺鐵公司化,以解決沉重的人力成本負擔,並提出明確目標與合理補償方案與員工溝通。
- 關切高速公路收費員轉業問題,認為交通部不應將責任全丟給遠通,應透過勞動部等單位協助培養職能並提供補貼。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回應臺鐵與高鐵事故,強調要求鐵路機構調查原因、採取預防改進措施,並加強人員訓練、設備維護及自主安全管理。
- 解釋高鐵局下成立鐵路監理小組是為防止球員兼裁判,並稱曾大仁局長是公共工程專家,管理能力在局長層次更為重要。
- 承認提高扣除額上限會造成稅損,稽徵程序簡化已研議;離島稅賦優惠現有措施可再檢討。
- 回應臺鐵車輛老舊問題,表示正與行政院討論大幅度車廂更新計畫,並爭取公務預算支持。
- 坦承臺鐵組織保守僵化,但周永暉局長具基層經驗與外部歷練,適合推動組織變革,並已邀請企業界朋友擔任顧問。
- 回應高鐵轉轍器問題,解釋台灣高鐵進站速度快、站距短,挑戰比日本、德國艱鉅,已請高鐵公司針對特性改善。
- 回應高鐵財務問題,強調減資再增資,並希望泛公股提高持股比重,配合特許期延長,以確保高鐵持續營運。
- 回應北宜直鐵計畫,表示可行性研究已通過,後續綜合規劃與環評將用最嚴謹態度處理。
- 承諾將檢討交通部提交立法院報告數據不實的問題,認為是不應該發生的事。
- 同意就羅淑蕾委員所提近期事故與改進方式做成對照表,給交通委員會所有委員。
- 回應收費員轉業問題,表示遠通承諾6月底完成轉置,但部分勞團鼓勵收費員拒絕,交通部會持續提供教育訓練與輔導。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代理局長
- 報告高鐵安全管理機制依「營運安全計畫」辦理,透過PDCA循環落實於日常營運維修。
- 說明高鐵通車至103年4月共發生210件行車事故事件,其中設備因素以「道岔功能與訊號異常」最多(60件)。
- 解釋高鐵道岔採用德國BWG高速道岔及S700K電動轉轍器,設計考量為符合列車最小班距與北高直達運轉需求,與日本新幹線設計不同。
- 說明道岔異常原因以電氣類居多,經改善後部分獲得控制,但雷擊突波、轉轍器推力不足、微動開關異常等問題持續,已要求原廠研提改善措施。
- 回應高鐵報告數據問題,解釋99年行車規則修正後新增「異常事件」分類,導致前後統計數字定義不同。
- 回應高鐵轉轍器故障,表示診斷小組認為零組件對台灣環境適應是問題,已請西門子派團隊診斷。
- 回應高鐵通訊死角,表示苗栗及彰化八卦山隧道工程將於本月底完工,通訊品質應大幅改善。
- 回應高鐵新竹站區開發計畫,表示高鐵公司目前財務狀況難以自行投資,需有適當財務安排,並檢討過去合約不合理之處。
- 回應高鐵事故率,承認轉轍器可靠度較差,但強調高鐵系統有Fail-Safe設計,安全無虞。
- 說明高鐵轉轍器問題主要在微動開關和繼電器,已更換新式微動開關,並持續與西門子聯繫。
周永暉 交通部臺鐵局局長
- 說明臺鐵莒光號平均車齡超過40年,有五分之一車輛老舊,已規劃兩階段汰換計畫,目標2025年以前完成。
- 解釋集電弓支架仍為日製,但支架為台製,經自主檢測無問題,上次大誤點是因3個螺絲未更換,已請工研院認定不鏽鋼支架可靠性。
- 承認臺鐵邊坡滑動偵測器數量不足,目前有10處,將採科學方式處理,並增設偵測器。
- 回應自強號票價打折議題,表示不能單純以車齡定價,但有針對東幹線柴聯車規劃5%至10%降價。
- 說明臺鐵事故事件總數每年略呈下降趨勢,但車輛故障與運轉保安裝置故障件數偏高,主要原因為設備零件老舊與原廠停產。
- 承認報告數據有誤,並向委員會道歉,表示為前一日更新資料的疏失。
- 說明臺鐵電車線異常多因軌道與電車線介面互動欠佳、路基鬆軟、集電舟支架鬆脫等,並提出加強教育訓練、技術傳承、設備更新等改善措施。
- 回應成立花東營運處是任務編組,不改變現有營運架構,不影響員工權益,後續將配合組改,主要為加強工務與電務橫向聯繫,解決工會對公司化疑慮。
- 回應花東鐵路一票難求及票價問題,表示7月16日改點,將針對柴聯車實施離峰降價,並承諾於6月12日前提出票價改革方案。
- 說明EMU800型微笑號將於7月16日改點後增加中南部班次,並研議取代莒光號及分流區間快車。
- 回應臺鐵調度員問題,承認經驗傳承是嚴肅議題,已調整培訓制度,訂定強迫淘汰,並遴選優秀人員,但中央控制調度已無法走回頭路。
- 回應臺鐵員工搶退,承認責任與壓力增加,新進人員遞補不足,導致技術斷層。
- 回應彰化舊宿舍群圍籬,表示涉及權責問題,將會同處理,並研究社區認養活化閒置資產。
- 回應南迴鐵路沿線小站及宿舍荒廢,表示已在招商,並將與鐵工局協商讓電力工程隊進駐,承諾一個月內提出調查與活化計畫。
- 說明普悠瑪號正式售票時間為6月30日,7月16日大改點,試營運期間有5天票價優惠,並同意研究讓弱勢團體免費搭乘。
- 回應集電弓支架擴孔,承認硬度有研議空間,安全不能靠運氣,已進行材料差異性分析。
范志強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回應高鐵轉轍器故障,承認上任一個半月發生3次,今年已發生6次,妥善率無法接受,但強調高鐵有Fail-Safe設計,安全無虞。
- 解釋高鐵轉轍器採用德國BWG高速道岔及S700K電動轉轍器,設計考量為高速進站,與日本新幹線低速進站不同,面臨台灣環境適應挑戰。
- 說明轉轍器大修已完成,但大修效果不絕對,無法全面更換,只能在原有設備上補強品質不佳的元件。
- 回應高鐵財務問題,表示必須增資,且若無特許期延長,增資款將很快消耗,無人願增資。
- 回應高鐵新竹站區開發計畫生變,表示與利益無關,而是高鐵公司缺乏資金,且地上權已設定給銀行,需待財務改善計畫完成後再考慮。
- 回應高鐵事故率,承認轉轍器故障率偏高,但認為整體事故率未達世界第一,會努力提高穩定度。
- 回應高鐵服務品質,承認售票人員良莠不齊,將加強英文訓練及服務人員的專業敬業精神。
賴炳榮 交通部觀光局組長
- 說明澎湖嵵裡海水浴場觀光旅館案於92年申請,因99年環評標準修改,環保署認定不需環評。
- 解釋該案曾因保安林問題導致土地處理延宕,後經修正計畫減少面積,現已取得建照。
- 說明觀光局同意續租是因國有財產局同意,且有但書若國產局不願出租,許可可廢止。
王穆衡 交通部路政司代理司長
- 回應遠通收費員安置問題,建議在「要求解約」前增加「要求改善」程序,若不改善才解約。
- 回應遠通eTag用戶列印明細繳費問題,承諾要求遠通修改網路系統,提供每日20公里內不列帳明細查詢。
- 回應遠通要求監理單位鎖車牌問題,說明程序是經照片辨識後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再通知車主檢驗,不會直接鎖車牌。
- 回應桃園機場圍牆倒塌、漏水等問題,同意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就目前狀況以及未來改進方式做成對照表,給交通委員會所有委員。
- 臺鐵局應修訂保安會設置要點,將「行車事故改善暨獎懲審議小組」及「行車事故預防稽核小組」成員納進專家學者聘任委員。
- 臺鐵局應就建立「自主報告系統」一事,於一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
- 交通部應全面徹查臺鐵擅自使用臺制集電舟支架、螺栓之原因,檢討現有集電弓是否符合原始設計標準,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報告。
- 交通部應責成台灣鐵路管理局於彰化縣境內大村車站、永靖車站等各簡易站設置乘客火車即時動態資訊,將火車行車資訊看板普及化。
- 交通部應在所有危險路段全面加裝邊坡自動偵測器,以保障乘客生命安全。
- 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清查所有現行使用中之車輛,並針對未符合美國防火協會NFPA、歐盟EN及國際電工IEC等安全規範者,提出汰換時程計畫於委員會,並確實監督將來新造車輛一律符合該安全規範。
- 交通部應針對北宜直鐵工程是否應重新檢討,並就花東線運量不足應於半年內另提替代方案。
- 主管機關應積極於三個月內提出有效高鐵財務解決配套措施,並向委員會報告。
- 交通部應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高鐵系統穩定診斷專案小組所提改善意見是否有確實改善,並提供診斷小組的改善意見。
- 交通部必須要求高鐵應研議採用降級運轉去應變轉轍器異常,並且針對列車誤點用階梯式退款機制。
- 高鐵公司在未能確定列車恢復行駛期間,須馬上停止售票,並且立即啟動接駁機制,主動協助旅客轉乘其他運具。
- 若遠通在6月底達成全數安置承諾後,交通部須建立收費員離職通報系統,若整體離職率達10%,就應訂下遠通限期改善的期限,並且協同遠通及勞動部提供離職收費員適合的職業訓練,最終達成所有願意媒合收費員有份穩定的工作。若是離職率持續惡化,高公局須依照合約內容,對遠通要求改善,若不改善則要求解約。
- 交通部必須要求遠通修改網路系統,並提供所有用路人查詢每日20公里內不列帳明細。
- 交通部必須立即禁止遠通違法濫權,以保障用路人權利。
- 桃園機場公司提檢討及具體改善報告,並於一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桃園機場公司應依上、下班機人潮多時,採取走動式管理,即時管理旅客不當行為。
- 桃機公司務必全面性搜查管線排水,新舊設計及接合的缺失,作全面改善。
- 交通部應打破傳統思維,將臺鐵拆分成客貨服務、場地租售等項目,多運用資訊整合與企業合作方式以降低臺鐵營運成本,走向全面現代化的經營管理並保障臺鐵安全。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4001
- 卷/期/冊
- 103/40/1
- 發布日期
- 2014-06-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