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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經區條例審查爆發激烈程序爭議,朝野協商與議事規則適用成焦點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15

立法院經濟、財政、內政三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第三條時,爆發嚴重程序衝突。會議期間,在野黨委員要求主席為前次會議無故離席道歉,並堅持應依議事規則進行會議詢問與程序發言。主席則強調應遵守朝野協商結論,指控在野黨杯葛議事。會議多次休息,最終因爭議無法解決而散會。

討論事項一

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第三條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旨在繼續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的第三條條文,但實質討論被嚴重的程序爭議所阻礙。
  • 核心爭議聚焦於主席對前次會議的處理方式、朝野協商結論的適用範圍與議事規則的遵循問題。

相關爭議

  • 主席前次會議無故離席:多位在野黨委員(葉津鈴、賴振昌、周倪安、李應元)強烈要求主席黃昭順為其前一天宣布休息7分鐘後卻未再回會場,直到隔日才出現的行為公開道歉,質疑其主持會議的公正性。
  • 朝野協商與議事規則適用爭議:主席黃昭順堅稱會議必須嚴格遵守朝野協商結論,即「沒有權宜問題、沒有會議詢問、沒有程序問題」,以此限制委員發言權;然而,在野黨委員(吳秉叡、林岱樺、周倪安、蘇震清、李應元)則反覆要求主席應依立法院議事規則主持會議,允許委員進行會議詢問和程序發言,認為主席不能單方面推翻議事規則。
  • 杯葛與阻撓議事指控:主席黃昭順多次指控民進黨及台聯黨團採取「焦土政策」或「假審查真杯葛」的手段,阻撓「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的審查,延宕台灣經濟發展。
  • 主席主持權限爭議:在野黨委員質疑主席不讓委員行使職權,不遵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主持議事,甚至發生肢體接觸爭議(吳秉叡與主席間的衝突)。
  • 散會動議表決:會議一開始即針對在野黨提出的散會動議進行表決,最終以0票贊成、13票反對而未通過,但議事仍無法順利進行。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堅持會議必須完全依照朝野協商結論進行,即排除會議詢問與程序發言。
  • 指控民進黨及台聯黨團採取「焦土政策」或「假審查真杯葛」手段,阻礙經濟法案審查。
  • 拒絕為前次會議宣布休息後未返會場一事道歉,並表示主席不能推翻朝野協商。
  • 多次宣布休息,並呼籲兩黨黨鞭(柯建銘、林鴻池)再次進行朝野協商以解決僵局。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強烈要求主席黃昭順為其前次會議宣布休息後「落跑」的行為道歉。
  • 指責主席「把我們玩假的」,不尊重在場委員和官員。

賴振昌 立法委員

  • 多次要求主席黃昭順為前次會議宣布休息後未返會場的行為道歉,並質疑其主持會議的誠意。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持續要求主席黃昭順為前次會議宣布休息7分鐘後長時間未歸道歉,質疑其時間觀念。
  • 反覆強調會議應「按照議事規則開會」,要求逐條逐項審查,不應限制發言次數。
  • 指責主席不讓委員提會議詢問,是「假審查真杯葛」。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反覆要求主席應「按照議事規則開會」,並堅持行使「會議詢問」的權利。
  • 質疑主席不讓委員提會議詢問、程序問題,且不應限制逐條討論的發言次數。
  • 否認與主席有肢體接觸,反控主席打人。
  • 反駁主席對朝野協商結論的解釋,認為協商並非禁止所有程序問題。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主席為何不遵照會議議事規則與《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主持會議,不讓委員提出會議詢問。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呼籲在野黨委員停止干擾,讓主席好好主持會議。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呼籲在野黨委員回座,讓主席主持會議,並指責吳秉叡委員不斷製造混亂。
  • 強調會議本來就是按照議事規則開會,不應再爭吵。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多次呼籲會議開始,並在衝突時提醒委員「不可以動手」。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反覆要求主席應「按照議事規則開會」。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要求主席黃昭順必須為前次會議宣布休息後失蹤的行為道歉。
  • 指出朝野協商結論應是針對第一條開始討論前的協商,不應無限上綱,並堅持委員有權提會議詢問。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民進黨提出的散會動議經清點人數後進行表決,結果為0票贊成、13票反對,散會動議不通過。
  • 會議因持續的程序爭議和混亂而多次宣布休息。
  • 主席黃昭順提議請兩黨黨鞭(柯建銘委員與林鴻池委員)再次進行朝野協商,以期能達成新的共識並順利開會。
  • 會議最終在24時散會,未能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第三條的實質內容進行討論或做出任何決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34001
卷/期/冊
103/40/1
發布日期
2014-06-0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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