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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案與多項法案:涵蓋台商救濟、農業及公平交易議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2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多項預算凍結案及法案,包括就越南排華暴動對台商損害提出專案報告與質詢,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政府協助。會議亦審查經濟部與農委會主管的附屬單位預算,並對多項基金用途與計畫成效提出質疑與凍結。此外,委員會對《農業基本法》、《漁業法》、《糧食管理法》及《公平交易法》進行了廣泛討論與修正,涵蓋農產品價格、動物實驗、農業輔導、能源政策及公平競爭等核心議題,並達成多項決議與修正案。

討論事項一

針對台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台商具體協助 (專案報告及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越南排華暴動對台商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害,以及政府應如何提供具體協助與救濟措施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台商融資協助、要求越南政府賠償、修正台越投保協定及協助台商返台設廠等面向。

相關爭議

  • 融資協助與抽銀根:委員要求財政部及金管會協商銀行協助台商融資,除公股銀行外,私人銀行亦不得對台商抽銀根,以助其度過困境。
  • 對越立場與賠償:委員要求經濟部、外交部堅定嚴正表達立場,要求越南政府嚴懲不法、要求賠償,並儘速協商修正台越投保協定。
  • 鮭魚返鄉與產業發展:委員建議經濟部針對受損嚴重且有意願鮭魚返鄉之台商,成立專案小組輔導協助;行政院應考慮利用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引導台商回台設廠。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及金管會於1週內與銀行公會協商,協助在越南的台商融資,除公股銀行外,私人銀行亦不得對台商抽銀根。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外交部堅定嚴正表達立場,要求越南政府嚴懲不法、賠償,並儘速與越方協商修正台越投保協定,保障台商權益。
  • 要求經濟部針對受損嚴重且有意願鮭魚返鄉之台商,成立專案小組輔導協助規劃返台重新設廠事宜。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提高談判官員層次,儘速擬妥談判策略,並積極運用國際組織協助越南台商爭取權益。
  • 建議針對嚴重受損無法復工之工廠,政府應考慮利用自由經濟示範區之政策配合引導台商回台設廠以發展產業,提高國內就業。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詢越南高層來台訪問的預定時間、談判內容及我方要求全數賠償的立場。
  • 要求政府立即清查在泰國投資的台商家數,並提出應對泰國局勢惡化的處置方式。
  • 強調政府應確保台商在越南的人身安全及全額賠償。

相關人員回應

杜紫軍 經濟部政務次長

  • 就台商在越南受損與救濟提出專案報告。

陳士魁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 就台商在越南受損與救濟提出專案報告。

陳建良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就台商在越南受損與救濟提出專案報告。

石定 外交部政務次長

  • 就台商在越南受損與救濟提出專案報告。

吳當傑 財政部政務次長

  • 就台商在越南受損與救濟提出專案報告。

卓士昭 經濟部次長

  • 表示越南貿工部長已在台灣,將強硬要求越方儘速賠償、協助工廠恢復原狀、成立單一窗口、提供租稅優惠及關稅減免,並確保未來台商生命財產安全。
  • 回應泰國軍方實施戒嚴,已通知駐泰辦事處詳細統計在泰台商家數並提出應對方式。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張嘉郡、潘維剛、鄭汝芬、廖國棟、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在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3案,要求財政部及金管會協商銀行協助在越南的台商融資,經濟部、外交部要求越南政府賠償並修正台越投保協定,以及行政院評估引導台商回台設廠等。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含推廣貿易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處理)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主管的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的103年度預算,重點在於檢討各基金計畫的執行成效與預算編列的合理性。
  • 討論涵蓋推廣貿易、能源研究發展、石油、再生能源及地方產業發展等基金的具體計畫執行效率、成果評估、政策方向及資源配置問題。

相關爭議

  • 會展產業推動成效不彰:推廣貿易基金投入大量資源推動會展產業,但國際排名退步,且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後進入中國市場仍有障礙,要求檢討發展策略。
  • 出口貿易表現負成長: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推動多元拓展貿易措施,但近年我國出口貿易表現多為負成長,對歐美市場持續萎縮,要求檢討拓銷措施。
  •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缺乏實際應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編列逾200億元預算,但成果多以論文及研究報告為主,缺乏實際應用技術,要求擬具改善方案。
  • 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成效過低:石油基金編列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但預算執行率及目標達成率均遠低於預期,要求檢討方案內容與執行效率。
  • 電動機車推廣補助弊案:石油基金推廣電動機車補助,但國內外銷售達成率偏低,且澎湖地區爆發不肖業者詐購補助款傾銷電動機車案件,要求檢討推動方式並避免弊案。
  •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執行率低落: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多項計畫預算執行率極低,且太陽光電電價補貼案件有近3成因逾期未簽約或未併聯而失效,要求檢討必要性與相關規範。
  •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資源配置不均: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推動「一鄉鎮一特色」精神,但仍有64個行政區域未獲輔導資源,且OTOP通路標章授權家數偏低且分布不均,顯示資源配置偏頗及成效不彰。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石油基金生質燃料計畫因獎勵辦法未發布而順延,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協商,俾利生質燃料後續推動。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台灣會展產業發展推動策略,因其國際排名退步且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後仍面臨障礙。
  • 提案指出石油基金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成效過低,要求經濟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電動公共運具,並納入偏鄉運輸接駁及電動垃圾車評估。
  • 提案指出能源研究發展基金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支應方式欠妥,應重新衡酌妥適性。
  • 提案指出石油基金離岸風力發電計畫應評估環境生態、漁業補償、航運安全及港埠發展等衝擊影響。
  • 提案指出推廣貿易基金委託辦理會展領航計畫成效不彰,要求檢討辦理各項貿易拓銷措施之成效評估與後續追蹤機制。
  • 提案指出推廣貿易基金廠商積欠推廣貿易服務費情形嚴重,呆帳損失惡化,要求加強徵收機制與催收作業。
  • 提案指出推廣貿易基金專任人員預算編列不合理,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配置合理性與效率性。
  • 提案指出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查核工作未依規費法收取行政費用,且未兼顧中小企業節能需求,應檢討修正計畫。
  • 提案指出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能源科技研究計畫成果實際應用成效不足,要求能源局優先針對廢核後替代能源政策提出研究評估與政策建言。
  • 提案指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微型園區計畫執行延宕,控管機制缺失,要求檢討修正相關政策謬失,加強執行進度控管機制。
  • 提案指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OTOP行銷通路布建稀少,南部及東部地區無特色產品館,要求經濟部儘速針對南部地區設置OTOP地方特色產品館提出具體評估方案。
  • 提案指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輔導資源配置仍存南北差距,要求經濟部加強檢討資源配置合理性及未獲補助地區優先輔導計畫。
  • 提案指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OTOP通路標章推動成效有限且分布不均,要求經濟部檢討問題,加強南部及東部地區推動輔導措施。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與農委會共同協調完成生質能燃料獎勵辦法。
  • 提案要求經濟部積極協助受害之越南台商低利貸款,並於3個月內針對台商投資設廠之國家投資環境安全提出完善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儘速與美歐國家簽訂FTA,以利我國製造之產品外銷,因智慧型手機與LED等主力產品出口連年衰退。
  • 提案要求經濟部加強對美國及歐盟國家拓銷,並於3個月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因我國出口貿易政策導致市場持續萎縮。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擬具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提升我國能源技術研發及創新能量。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現行山地鄉家庭桶裝瓦斯補助級距,依家戶人口數增加補助數量。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檢討太陽光電電價補貼之相關規範,並研議降低業者未簽約逾期失效及已簽約而未併聯者之比率。
  • 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電動車示範運行方案之檢討報告,因其達成率與預期目標相差甚鉅。
  • 提案凍結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5,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科技計畫」預算1億1,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離岸風場開發及陸海域風力發電設置推動預算1,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離岸風力發電設置補助經費2,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重新衡酌能源研究發展基金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之妥適性,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重新檢討電動車示範運行方案之內容及執行效率,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反省電動機車補助推動是否能實質改變人民節能減碳之生活方式,並就如何避免弊案發生,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重新衡酌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預算編列之必要性,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科技計畫」預算1億1,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推廣貿易基金應與受委辦單位檢討並研謀對策,以提高廠商參展意願。
  • 提案要求推廣貿易基金應積極擴大推廣國內及國際會展人才認證之參與人數,提升會展人才專業化及國際化水準。
  • 提案要求推廣貿易基金應積極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及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外,更應積極輔導業者開拓中國大陸市場商機。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加強推廣貿易服務費徵收機制並提升催收欠款效率,減少呆帳損失。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衡酌基金自辦業務需求,並依立法院決議,確實檢討推廣貿易基金配置55名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
  • 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積極推動智慧電動車產業發展,因其執行效率低落。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落實環境評估檢測,並儘速研擬海域離岸風場相關規劃,以強化風能開發利用。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於1個月內就太陽光電電價補貼之相關規範,及如何降低業者逾期未簽約、或已簽約卻未併聯之比率提相關檢討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儘速查明B2生質柴油導致車輛熄火問題原因,以利未來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儘速協助太陽光電電價補貼簽約事宜,並提出改善報告,以利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檢討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執行率低落問題,並儘速提出配套措施及改善報告。
  • 質詢農委會對狂犬病動物實驗的必要性與合理性,要求提出具體理由說服社會大眾。
  • 質詢農委會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微型園區計畫執行進度不佳,要求加強執行進度控管機制並提出改善報告。
  • 質詢農委會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審查補助計畫時,應加強計畫基地土地使用之可行性評估,並提出改善報告。
  • 質詢農委會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執行進度及經費核銷之控管不佳,要求研擬有效對策並提出書面專案報告。
  • 質詢農委會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資源配置不均問題,要求檢討標章推廣、通路合作成效,並結合當地生態、觀光、節慶以活化地方經濟。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推廣貿易基金辦理「台灣會展躍升計畫」成效不彰,要求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指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我方會展業者在中國設立會議展覽公司,但業者進入市場困難,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致力於開拓其他國際市場,避免過度依賴對中貿易之經濟風險。
  • 提案指出石油基金補助經濟部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成效欠妥,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檢討執行成效,以利達成節能減碳之目標。
  • 提案指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輔導資源配置顯為偏頗,有重北輕南之疑,要求103年度補助計畫應以尚未接受地方產業輔導資源之行政區域為優先,俾利南北平衡。
  • 提案指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通路輔導及行銷推廣計畫,應優先補強不足之區域,以平衡城鄉發展。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動協調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針對外籍漁工勞保、健保納保爭議,儘速研議妥適規章,完成相關配套法令修正、追溯施行。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並於公聽會後,將公聽會報告上網公開,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漁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於1個月內就拓銷措施進行檢討與改進相關方案提出專案報告,以檢視成效。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於1個月內就能源科技經費編列進行檢討與如何增加如技術創新等應用科技成果提出專案報告,以提升經費效益。
  • 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於1個月內就推動電動車示範運行成效欠佳提出相關檢討專案報告,以期加強發展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於1個月內就太陽光電電價補貼之相關規範,及如何降低業者逾期未簽約、或已簽約卻未併聯之比率提相關檢討專案報告,以期加強發展我國再生能源推廣業務。
  • 質詢農委會豬肉及菜價上漲原因,並肯定其為農民說話。
  • 質詢農委會今年蒜頭生產過剩導致價格崩盤的處理狀況,並建議加強產銷輔導機制,預防生產過剩。
  • 質詢經濟部越南台商訪問團返台後,政府將有何因應措施,並詢問台商專家服務團將提供何種具體協助。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研究對於畜禽戶裝設太陽光電系統者,提供較之於一般住宅或工業廠房更優惠的補助誘因。
  • 提案要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解決OTOP通路標章推動成效不彰與城鄉差距偏高等問題。
  • 提案要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儘速檢討基金補助機制,以平衡地區資源的落差,並就其修正調整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因部分鄉鎮市多次獲補助而迫切需要資源的區域卻沒有。
  • 質詢農委會面對台灣農業品種、人力、技術、人才及資金流向中國,反過來打擊台灣農業的問題,詢問有何方案處理。
  • 質詢農委會老農津貼修法立場,強調不應剝奪農民權益,但應將經費照顧實際從農者及年輕農民。
  • 質詢農委會如何營造條件讓流失的農業人才回流台灣。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對近期豪大雨造成的農損評估與救助工作,要求快速且積極反應,並持續觀察災情。
  • 質詢農委會台中東勢國際木雕藝術暨林業文化園區案子延宕多年,要求在2週內給予確切答案並積極推動。
  • 質詢農委會甜柿專區案子無解,要求農委會趕快出面與地方協調解套辦法。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香蕉黃葉病防治進度,擔憂五年內若無防治恐導致台灣香蕉產業危機。
  • 提案指出小花蔓澤蘭生長快速,造成生態浩劫,要求農委會及林務局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防治方案並於年底前實施。
  • 提案指出筆筒樹大量萎縮死亡,要求農委會及林務局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防治方案並於年底前實施。
  • 質詢農委會農藥殘留問題,呼籲加強推廣生物防治法,並慎重處理蔬菜及五穀雜糧等農藥殘留問題。
  • 質詢農委會福壽螺問題尚未解決,要求農委會儘量遏止福壽螺繁殖,並做好動植物出入境管制工作。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感謝農委會迅速處理彰化縣葡萄因溫差導致授粉不良的專案補助案,並建議農委會盡速通知鄉鎮公所及農會,提醒農民統計裂果數據,俾利申請農業天然災害專案補助。
  • 質詢農委會真、假農民問題,要求農委會加強檢視會員與非會員的各項條件,並區隔相關數字。
  • 質詢農委會青年返鄉務農面臨的農地租約問題,要求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因地主害怕三七五減租條例復辟而不願訂立正式租約,導致青年無法租到農地。
  • 要求農委會嚴格把關農民權益,並落實查核工作。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6個月內,提出推動「格子籠雞蛋生產畜牧場」輔導轉型計畫,包含針對「新設牧場推廣友善系統與鼓勵機制」,以及「舊有格子籠蛋雞畜牧場之有意願者鼓勵轉型機制」。
  • 建議農委會參考鮮奶標籤案例,製作標識給已轉型的友善雞蛋業者,並編列廣告經費加以宣傳,避免不肖業者魚目混珠。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 就本部主管103年度預算所作凍結決議,提出書面專案報告,並簡要報告商業司等11個機關(單位)計24案之專案報告內容。
  • 強調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計畫能強化傳統商業運用ICT加值能力,發展新興科技化商業服務,並透過管考與績效考評確保施政績效。
  • 說明核能研究所從事核醫藥物及高階醫材研發,是生技產業不可或缺的一環,且對承接台電公司相關計畫已明確規範迴避原則。
  • 指出礦務局「礦業及土石永續發展」經費編列確屬實需,旨在創新礦產應用領域、激化產業升級及提供礦業及土石資訊網絡創新服務。
  • 說明國營會監督管理國營事業及清算事業,辦理審議經營策略、事業計畫、投資計畫等業務,所編經費確屬實需。
  • 表示貿調會主要負責貿易救濟案件調查,凍結預算將影響相關案件調查,且兩岸服貿及貨貿協議對弱勢產業及勞工衝擊評估非貿調會主政。
  • 回應工業局「全球產業合作推動及商務科技化示範應用計畫」已提升台美產業合作目標,且日資在台投資持平、美資大幅成長,投資動能不減。
  • 承認「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計畫」達成率不如預期,但強調推動節能車輛是全球趨勢,會持續努力整合部會共同推動,並協助零組件廠商切入Tesla供應鏈。
  • 說明工業局「協助產業升級與轉型」業務費因應兩岸服貿協議,新增30.1億元專用於服務業,將持續觀察市場開放影響,適時調整輔導措施。
  • 指出工業局「產業創新價值卓越計畫」旨在厚實我國產業競爭力,協助企業落實智財經營策略,為企業永續發展、產業結構轉型重要基礎。
  • 說明工業局已完成食品GMP認證產品全面清查,並提出食品GMP精進規劃,成立專案小組檢討並研議符合社會期待之食品認證制度。
  • 指出工業局「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推動MIT微笑標章、協助產業拓展內銷市場等成效卓著,累計銷售達654億元。
  • 說明工業局推動企業永續報告書(CSR報告書)輔導等相關資源,預計提升CSR報告書總量約10%,協助11家廠商導入供應鏈CSR資訊揭露規範。
  • 強調工業局「塑造產業人才與永續環境」有利於國內投資、促進就業及經濟成長,加速產業創新、轉型升級並增強國際競爭力。
  • 指出工業局「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目的在於瞭解兩岸產業分工現況、進行產業合作協商及協商貨品降稅條件,有利於整體工作項目執行。
  • 說明工業局推動工業區土地清查計畫,整合釋出資訊,提升產業用地媒合機率,並主動調整既有產業用地賦稅課徵機制,促使低度使用土地進入交易市場。
  • 強調標準檢驗局負責機電、化工、度量衡等產品安全管理,主導全國標準及度量衡政策制定,強化技術基礎架構,支援製造產業升級,提供消費者更安全可信賴生活環境。
  • 指出水利署委辦費推動之各項業務涵括水資源經營管理、防救災整備、水資源科技研發等,均為水資源永續發展之基本資料建置或前瞻性研究計畫之重要工作。
  • 說明水利署「補助予各農田水利會」經費目的在確保水利會所管水庫設施安全及水源供應,與農委會業務不同,無重複補助。
  • 表示水利署「水資源工程─獎補助費」預算支應蓄水建造物整體更新改善計畫,已嚴格督促各單位執行,102年度執行已達95%以上。
  • 指出水利署「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計畫涉及沿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項目及經費編列甚為重要,亟需預算解凍。
  • 說明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賡續辦理14項計畫,提供多元科技應用加值服務,並持續精進育成環境,優化育成中心補(捐)助機制。
  • 指出中小企業處「營造優質發展環境─業務費」項下賡續辦理11項計畫,研擬適切且全方位的輔導措施,協助弱勢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與提升競爭力。
  • 說明加工處「加工出口區業務」預算已力求撙節,建請解除凍結以強化競爭力、拓展對外貿易、創造就業機會,並引進新的經濟動力。
  • 指出能源局已研擬完成「電業法修正草案」,於103年2月11日陳報行政院審議,有關「一般行政」預算編列及電業法修正專案報告已送達大院。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本會主管103年度預算凍結案,共計57項,本次審議6項,凍結預算總數0.87億元。
  • 強調動物實驗在動物保護法專章中,對所有動物實驗均用非常慎重態度,除了減量外,不必要實驗一律禁止。
  • 說明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其防疫與研究是學術專業非常高的嚴肅工作,會詳細評估狂犬病疫苗對台灣鼬獾病毒株的保護力。
  • 表示農產品價格漲跌特別在需求大的時候會有幅度變化,農產品受氣候影響大,呼籲應給農產品合理價格。
  • 說明農委會送糯米給低收入戶是極少數地區狀況,大多數民眾仍感謝,會虛心檢討未來如何做得更好。
  • 指出全世界豬價都在漲,包括進口豬肉,國內豬肉生產需6個月,會調配並建議消費者選擇雞肉、雞蛋。
  • 說明治水計畫已將農業生產區納入,改善蔬菜產區淹水情形,並在低窪地區用滴灌、管灌節省用水。
  • 表示目前沒有拿米格魯做活體試驗的計畫,會先做完老鼠和鼬獾的實驗後,再請專家評估是否往下走。
  • 承諾會將認養率和降低人道處理數目作為將來辦理動物管理計畫的指標,以大幅進步為目標。
  • 表示對TNR個人沒有成見,會先請地區開始做試驗,並強調家犬和流浪犬管理有所不同。
  • 說明全國動物認養平台單一入口網已建置完成並啟動。
  • 表示高雄桃源區紅肉李採收後運不出來,路已通,農會可提供暫時儲存,並會派農糧署南區分署了解救助措施。
  • 說明針對玉米褪綠斑駁病毒疫情,會緊急公告有效、安全可使用的農藥,並由農藥所篩選,農試所篩選抗病毒品種,在2週內完成藥劑篩選並輔導農民。
  • 承認台灣香蕉黃葉病嚴重,從小孩時到現在都無法處理,但有培育出抗黃葉病病毒的蕉苗,並有生物防治方式將使用。
  • 澄清糧食管理法出委員會是委員會和各位委員的功勞,而非個人,並對媒體斷章取義的說法致歉。
  • 認為豬肉價格在端午節期間因需求增加不會降價,但會維持在合理價位,並會盡力穩定價格。
  • 回應黃金廊道計畫延宕問題,承諾會檢視並盡快執行。
  • 回應第三漁港活化問題,表示中油評估不可行,會再協商,並承諾會用心處理。
  • 回應漁業法規對水產食品加工場所申請變更的限制,表示養殖區沒有土地重劃,會就個案討論並研究法令有無牴觸。
  • 說明台灣農業面臨人才、技術流失問題,需儘快加入自由貿易區及自由貿易協定,以提升國際競爭力。
  • 澄清沒有要剝奪老農津貼,而是希望將申領資格由6個月提高到15年,將省下的經費照顧實際從農的年輕農民,且現有領取者不受影響。
  • 說明休耕地活化後農民租地相對容易,未來委託經營者也可成為實際從農者,且已針對「小地主、大佃農」農地租金免稅措施解套。
  • 說明農保投保人數問題,將請農會加強檢視會員與非會員條件,並規劃將農會會員與農保脫鉤,從64歲即將領取老農津貼者展開查核。
  • 回應近期大雨造成的農損,表示農損機制已啟動,會做專案救助,並提供庫存蔬菜供應市場。
  • 說明蒜頭生產過剩已啟動外銷機制,第一階段額滿,將啟動第二階段,並會規劃預防生產過剩的輔導機制。
  • 回應小花蔓澤蘭問題,表示十年來已減少70%以上,會持續防治,並會盡快提出筆筒樹大量萎縮死亡的緊急措施。
  • 承諾會加強推廣生物防治法,並將其列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項目。
  • 承認福壽螺繁殖能力強,難以根除,但會儘量控制,並做好動植物出入境管制工作。

張淑賢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

  • 說明香蕉黃葉病是真菌性病害,由土壤傳播,全世界都一樣。唯一的辦法是選育出抗病品種,香蕉研究所已有,但品質不見得被消費者接受。
  • 表示現在的雄才大略計畫中有研究鐮刀菌的天敵,也就是使用生物性的農藥,讓其他微生物寄生在鐮刀菌上面,希望能夠防治黃葉病,目前還在研發中。

費雯綺 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所長

  • 報告液化澱粉芽孢桿菌已在今年的雄才大略計畫裡面跑商品化的平台,明、後年應該就可以有商品化的東西讓農民買得到,用於防治香蕉黃葉病。

相關後續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部分,審查完竣。
  • 通過決議3項,要求經濟部與農委會協商生質燃料政策與預算資源配合措施,經濟部於3個月內與農委會共同協調完成生質能燃料獎勵辦法,以及經濟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電動公共運具並納入偏鄉運輸接駁及電動垃圾車評估。
  • 通過經濟部主管決議16項,要求經濟部針對會展產業發展、出口貿易拓銷、能源研究發展、電動車推廣、地方產業發展等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
  • 凍結推廣貿易基金612萬元、能源研究發展基金2,231萬9,000元、石油基金6,920萬元,共計減列9,763萬9,000元。
  • 凍結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5,000萬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石油基金「科技計畫」預算1億1,000萬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石油基金「離岸風場開發作業安全評估技術開發」及「陸海域風力發電設置推動及技術研發」預算共計1,000萬元,俟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離岸風力發電設置補助經費2,000萬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推廣貿易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相關決議26項,要求檢討會展產業成效、出口動能、人才培育、呆帳損失、基金人員配置、能源科技應用、電動車推廣、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等議題。
  • 通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決議8項,要求檢討資源配置合理性、通路輔導及行銷推廣計畫、微型園區執行進度控管、計畫基地土地使用可行性評估、標章推廣成效等議題。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經濟部主管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
  • 討論內容主要圍繞台電公司的經營策略、事業計畫、投資計畫、預決算及經營績效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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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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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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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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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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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津鈴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明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惠美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怡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賴士葆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歐珀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桐豪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麗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淑芬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田秋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滄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重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君禮 能源局組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楊瓊瓔、潘孟安、張嘉郡、徐耀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經濟部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農業基本法草案」案 (含行政院函請審議、民進黨黨團、潘孟安等16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

核心議題

  • 委員會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各黨團、委員所擬具的《農業基本法草案》,旨在建立台灣農業發展的基礎法規。
  • 討論內容涉及農業發展方向、政策目標、農民權益保障及相關制度設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說明民進黨黨團提案要旨。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說明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要旨。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狂犬病動物實驗的必要性與合理性,要求提出具體理由說服社會大眾,並對監控機制提出質疑。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 質詢農委會端午節物價上漲問題,特別是豬肉價格,要求農委會努力穩定價格,並對米格魯動物實驗表達反對立場。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端午節粽子價格上漲問題,以及如何讓老百姓吃到經濟實惠的粽子。
  • 質詢農委會送糯米給低收入戶卻造成里長困擾的問題。
  • 質詢農委會豬價問題,要求說明豬價是否合理及何時會下跌。
  • 質詢農委會關於鼓勵低窪地區農民種植耐水作物政策的具體內容及合理性。
  • 質詢農委會是否使用米格魯進行活體試驗,並表達對此計畫的關切。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主委對糧食管理法出委員會的功勞歸屬,並強調行政部門積極作為的重要性。
  • 質詢農委會對農產品合理價格的定義,並強調農民的弱勢地位。
  • 質詢農委會對老農津貼中「實際從事農作」的認定標準,並反對以時間點界定領取資格。
  • 質詢農委會對老農津貼修法缺乏配套措施,質疑其主張15年年資規定的合理性。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狂犬病疫苗活體動物實驗計畫,特別是使用米格魯狗,並引述美國責任醫師協會的意見反對此實驗。
  • 質詢農委會改善政府管制收容實施計畫,要求將「源頭減量」和「動物管理政策回歸動保行政機關」列入審議獎補助核撥指標。
  • 質詢農委會對TNR入法的疑慮,並建議參考台灣大學費昌勇教授關於加強動物絕育可降低棄養數量的研究結論。
  • 質詢農委會「全國動物認養平台單一入口網」的辦理進度及具體數字。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對狂犬病動物實驗的回應態度,建議軟性回應以維護台灣國際形象。
  • 質詢經濟部對越南賠償明細清單的達成率及具體內容,要求提供把握度。
  • 質詢經濟部與財政部在員工分紅課稅及電動車推動上的政策不同調問題,認為橫向聯繫有問題。
  • 質疑經濟部智慧電動車推動計畫成效不彰,達成率低,且有浪費公帑之嫌,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翁重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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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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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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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尚未收到美國脫口秀主持人關於動物活體實驗的來信,但農委會對所有動物實驗都用非常慎重態度,除了減量外,不必要實驗一律禁止。
  • 說明狂犬病是一個很古老的病,也是人畜共通傳染病,目前未在狗身上做實驗,對鼬獾的病毒實驗只有鼬獾會感染狂犬病,且鼬獾仍繼續在傳染。
  • 回應粽子漲價是因農產品受氣候影響大,特別是需求大的時候會有幅度變化,認為目前供需下價格合理。
  • 說明農委會送糯米給低收入戶是在極少數地區、狀況之下,大多數民眾仍感謝,會虛心檢討未來如何做得更好。
  • 指出全世界豬價都在漲,包括進口豬肉,國內豬肉生產需6個月,會建議消費者選擇雞肉、雞蛋等方式因應。
  • 說明治水計畫已將農業生產區納入,針對蔬菜產區大量降雨損失,會試著用溫室、排水等技術改善,並在低窪地區用滴灌、管灌節省用水。
  • 表示目前沒有拿米格魯做活體試驗的計畫,會先做完老鼠和鼬獾的實驗後,再請專家評估是否往下走,並強調動物保護不應分物種,應嚴謹對待,讓犧牲有價值。
  • 承諾會將認養率和降低人道處理的數目做為將來辦理計畫的指標,以大幅進步為目標。
  • 表示對TNR個人沒有成見,會請地區開始做試驗,並說明家犬和流浪犬管理有所不同。
  • 說明全國動物認養平台單一入口網已建置完成並啟動,具體數字會送給委員。
  • 承諾會派農糧署南區分署了解高雄桃源區紅肉李因運送問題造成的損失,並報告救助措施。
  • 說明針對玉米褪綠斑駁病毒疫情,會緊急公告有效、安全可使用的農藥,並由農藥所篩選,農試所篩選抗病毒品種,預計2週內完成藥劑篩選並輔導農民。
  • 承認台灣香蕉黃葉病嚴重,從小孩時到現在都無法處理,但有培育出抗黃葉病病毒的蕉苗,並有生物防治方式馬上就會使用,對五年內香蕉滅絕的危機有信心不會發生。
  • 澄清糧食管理法出委員會是委員會和各位委員的功勞,而非個人,並對媒體斷章取義的說法致歉,表示會更清楚說明。
  • 認為農產品沒有所謂絕對合理的價格,但會盡力穩定,並強調農民辛勞與靠天吃飯的困境。
  • 說明老農津貼修法是希望照顧真正長期從農的農民,未來將農會會員資格與農保資格分割,從實際從農來界定,並強調65歲以上領取老農津貼者不受影響。
  • 說明休耕地活化後農民租地相對容易,未來委託經營者也可成為實際從農者,且已針對「小地主、大佃農」農地租金免稅措施解套。
  • 說明農保投保人數問題,會從64歲即將領取老農津貼的農民展開查核,並建立相關資料庫,未來將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邀請公務體系人員進入農保審查委員會執行審查工作。
  • 回應近期豪大雨造成的農損,表示農損機制已啟動,會做專案救助,並持續觀察災情,快速積極反應,葉菜類價格恢復快,一年生水果會以進口替代,但會做出區隔不牴觸國產。
  • 回應台中東勢國際木雕藝術暨林業文化園區案子延宕,表示是規模和整體設計、溝通問題,會在2週內給委員確切答案。
  • 回應甜柿專區案子無解,表示現在違法部分無法百分之百劃入,需有取捨,並強調做農業專區時需顧慮水土保持及流域,會出面與地方協調解套。
  • 回應小花蔓澤蘭問題,表示十年來已減少70%以上,會持續防治,並會盡快提出筆筒樹大量萎縮死亡的緊急措施。
  • 承諾會加強推廣生物防治法,並將其列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項目。
  • 承認福壽螺繁殖能力強,難以根除,但會儘量控制,並做好動植物出入境管制工作。
  • 回應彰化縣葡萄專案補助案,承諾會展開調查並盡速通知農會及鄉鎮公所,提醒農民統計裂果數據,俾利申請農業天然災害專案補助。

鄧明斌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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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一久 台灣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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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愛龍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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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顯椏 國立台灣大學海洋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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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基本法草案」案、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農業基本法草案」案、委員潘孟安等16人擬具「農業基本法草案」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農業基本法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3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調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針對外籍漁工勞保、健保納保爭議,儘速研議妥適規章,完成相關配套法令修正、追溯施行;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召開會議協調,於協調完成前,暫緩從保價收購價款或輪作休耕給付金逕予扣抵之執行,以體恤並照顧老農;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並於公聽會後,將公聽會報告上網公開,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漁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五

審查「漁業法」修正草案 (含委員黃昭順等24人、陳歐珀等18人、潘孟安等18人、黃偉哲等16人提案)

核心議題

  • 委員會併案審查多項《漁業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漁業從業人員的權益保障及相關法規的調整。
  • 討論內容涉及外籍漁工的商業保險納保問題,以及漁業管理制度的改革。

相關爭議

外籍漁業從業人保險爭議:委員潘孟安等提案修正第六十九條之二,建議外籍漁業從業人可投保商業保險,不受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限制,以解決勞保、健保納保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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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明斌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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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一久 台灣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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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愛龍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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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顯椏 國立台灣大學海洋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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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4人擬具「漁業法增訂第六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委員陳歐珀等18人擬具「漁業法增訂第六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第六十九條之一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擬具「漁業法增訂第六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案,審查完竣,第六十九條之二條文,除第一項修正為:「漁業人僱用之漁業從業人具外國籍者,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起,漁業人得以該漁業從業人為被保險人,投保含一定保險項目及金額之商業保險,不受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之限制。」外,第二項照案通過,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漁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六

審查「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 (含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多項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委員會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所擬具的《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旨在改革糧食管理制度,確保糧食安全與市場秩序。
  • 討論重點包括糧商登記制度改革、糧食標示、違規罰則及產品下架回收期限等。

相關爭議

  • 糧商登記制度改革: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於半年內提出修法草案,針對調整糧商登記制度改革所涉糧食管理法之修正。
  • 罰鍰金額與下架回收期限:第十八條之一條文將罰鍰從「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修正為「新臺幣1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第十八條之二條文將市售產品下架期限從「限期下架」修正為「3日內下架、1個月內回收」,並提高罰鍰金額。

立法委員發言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盧秀燕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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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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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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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昆澤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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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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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汝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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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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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津鈴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震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育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羅淑蕾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江惠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嘉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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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美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蔣乃辛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田秋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謝國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育仁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慶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翁重鈞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說明民進黨黨團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行政院提案及各黨團、委員提案報告。

鄧明斌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廖一久 台灣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理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愛龍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理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顯椏 國立台灣大學海洋所教授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多項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第三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四條、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第十六條條文,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 第五條條文,照委員潘孟安等23人提案通過。
  •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十四條條文,除第四項末句「適用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修正為:「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外,其餘內容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十四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十八條之一條文,除第一項句中「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修正為:「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外,其餘內容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十八條之二條文,除第三項末句「主管機關應令其市售產品限期下架、回收。」修正為:「主管機關應令其市售產品3日內下架、1個月內回收。」,第四項句中「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修正為:「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外,其餘內容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通過附帶決議1項,針對調整糧商登記之制度改革所涉糧食管理法之修正,請行政部門於半年內提出修法草案。

討論事項七

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103年度預算凍結案等6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103年度預算凍結案。
  • 討論重點為各凍結預算的解凍理由與其必要性,涵蓋委託研究計畫、農業藥物及植物保護試驗研究、歲出預算及漁業科技研究發展等項目。

相關爭議

  • 預算凍結解凍理由抽象:委員陳明文對農委會提出的解凍理由表示異議,認為其過於抽象,未能具體說明預算撙節與落實情況。
  • 預算執行與天然災害因應: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若預算未解凍將影響汛期災防與災害救助,強調預算解凍的急迫性。
  • 地方計畫執行延宕:委員陳明文質疑農委會去年承諾的嘉義黃金廊道計畫至今未執行,第三漁港活化問題也遲遲未解決,以此杯葛預算解凍。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反對解凍第一案至第六案,認為農委會提出的解凍理由抽象,未能具體說明預算撙節與落實情況。
  • 質疑農委會去年承諾的嘉義黃金廊道計畫至今未執行,以及第三漁港活化問題延宕,表示將強力杯葛預算解凍。
  • 質疑漁業署對水產食品加工場所申請變更的法令限制,認為一邊輔導一邊限制不合理,應進行通案處理。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狂犬病動物實驗的必要性,要求提出具體理由說服社會大眾,並對監控機制提出質疑。
  • 質詢農委會對狂犬病病毒在田野間的散播情況及監測結果。

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本次審議6項凍結預算總數0.87億元,強調若預算未解凍將影響汛期災防與災害救助,希望大院支持解凍。
  • 說明狂犬病動物實驗的嚴肅性與專業性,強調會詳細評估,並表示在實驗動物管理上秉持最少動物、最少痛苦原則。
  • 回應黃金廊道計畫延宕問題,承諾會檢視並盡快執行。
  • 回應第三漁港活化問題,表示中油評估不可行,會再協商,並承諾會用心處理。
  • 回應漁業法規對水產食品加工場所申請變更的限制,表示養殖區沒有土地重劃,會就個案討論並研究法令有無牴觸。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五案保留協商。
  • 第六案經協商後,繼續凍結100萬元,其餘金額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八

處理經濟部及其所屬103年度預算凍結案等24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及其所屬商業司、技術處、礦務局、國營事業委員會、貿易調查委員會、工業局、標準檢驗局、水利署、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管理處、能源局103年度預算凍結案。
  • 討論重點為各凍結預算的解凍理由與其必要性,涵蓋商業科技發展、核能研究所科技專案、礦業及土石永續發展、國營事業管理、貿易調查業務、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產業升級與轉型、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中小企業科技應用、加工出口區業務及能源局一般行政等項目。

相關爭議

  • 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計畫成效不彰:工業局「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計畫」預算凍結15%,委員質疑其達成率低,且有浪費公帑之嫌,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食品GMP制度缺失:工業局「補助GMP協會推廣費用」預算凍結,委員質疑其制度缺失,要求提出檢討報告並說明新制配套措施。
  • 工業區更新示範計畫成效不彰:工業局「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開發工業區更新示範計畫」預算凍結,委員質疑其成效不彰,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對貿易調查委員會「貿易調查業務」預算凍結案表示異議。
  • 對工業局「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計畫」預算凍結案表示異議。
  • 對工業局「補助GMP協會推廣費用」預算凍結案表示異議,要求說明新制配套措施。
  • 對工業局「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開發工業區更新示範計畫」預算凍結案表示異議,質疑其成效不彰。
  • 對能源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案表示異議。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就GMP制度調整方式送交資料給經濟委員會及所有委員。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把調整的方案、流程送一份給經濟委員會及所有委員。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質詢經濟部工業局GMP制度調整所需時間,建議縮短至半年。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 就本部主管103年度預算所作凍結決議,提出書面專案報告,並簡要報告商業司等11個機關(單位)計24案之專案報告內容。
  • 強調各凍結預算確屬實需,有利於各項業務推動,懇請委員支持解凍。

卓士昭 經濟部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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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主任委員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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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四案、第六案、第八案、第九案、第十一案至第十四案、第十六案至第二十三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通過。
  • 第五案、第七案、第十案、第十五案、第二十四案保留協商。
  • 第五案(貿易調查業務)經協商後准予動支。
  • 第七案(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計畫)經協商後繼續凍結1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 第十案(補助GMP協會推廣費用)經協商後繼續凍結43萬3,000元,並要求補書面資料,其餘准予動支。
  • 第十五案(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開發工業區更新示範計畫)經協商後准予動支。
  • 第二十四案(能源局一般行政)經協商後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九

審查「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 (含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多項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委員會逐案逐條討論並協商《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旨在因應市場變化,強化公平競爭機制,並提升主管機關執法效能。
  • 討論重點包括結合定義、聯合行為推定、主管機關搜索扣押權力、多層次傳銷管理章節刪除以及罰則調整等。

相關爭議

  • 主管機關搜索扣押權力:修正草案賦予主管機關行政搜索權,但對是否需「報請檢察官許可」及「該管普通法院」的管轄問題存在爭議,司法院與法務部提出不同意見,最終協商決定需報請檢察官許可並向涉案事業所在地地方法院聲請核發行政搜索票。
  • 多層次傳銷管理章節刪除:由於《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已單獨立法,原《公平交易法》中相關章節應予刪除,此點無爭議並獲通過。
  • 結合定義與銷售金額計算:修正第十條,明確結合定義,並規定計算股份或出資額時應將控制與從屬關係事業一併計入;第十一條則規範事業結合申報門檻及銷售金額計算方式。
  • 聯合行為推定:修正第十四條,明確聯合行為的定義,並增訂合意得依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性、成本及利潤考量、事業行為之經濟合理性等因素推定之,以及同業公會約束事業活動亦屬聯合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五條文草案及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
  • 對第二十八條主管機關行政搜索權的修正,主張應回復到其原始提案版本,即需「報請檢察官許可」,並認為其提案已在委員會通過,現應直接依循。
  • 對第四十九條修正動議,提案修正為「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處分或決定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依訴願法規定終結之」。

潘孟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第十條及第十一條,就事業結合定義、申報門檻及銷售金額計算方式提出具體修正。
  • 提案修正第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並調整條次。
  • 提案修正第五十八條,調整條次並修改施行日期規定。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建議公平會以簡潔方式說明協商討論結果,並提供完整的修正條文,以利委員審閱。

王惠美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偉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第五條僅將「特定市場」改為「相關市場」做文字修改。
  • 說明第六條僅修改「主管機關」。
  • 說明第七條僅將「特定市場」改為「相關市場」做文字修改。
  • 說明第八條將施行細則中部分內容提升至母法,並將「特定市場」改為「相關市場」。
  • 說明第十條及第十一條將照黃委員昭順的修正動議通過,並調整條次及將「中央主管機關」改為「主管機關」。
  • 說明第十四條為綜合蘇委員震清、潘委員孟安及行政院版草案修正通過。
  • 說明第十五條至第二十七條均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 說明第五章因《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已單獨立法,故刪除。
  • 說明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為原第六章條文,內容照行政院版本,條次變更。
  • 說明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八條為原第七章條文,內容有修正或僅變更條次。
  • 說明第四十九條(原第五十七條)及第五十條(原第五十八條)內容照行政院版本或黃委員昭順提案修正通過。
  • 說明第二十八條主管機關行政搜索部分,整合司法院及法務部意見,同意需「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涉案事業營業所或住居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核發行政搜索票,會同司法警察,實施搜索,發現可為證據之物,並得扣留」,並調整文字以符合法律用語。
  • 感謝召委及各位委員大力支持,使公平法修了十幾年後總算出了委員會。

法務部代表

  • 表示檢察官非常願意與公平交易委員會同仁共同打擊不法,支持恢復「報請檢察官許可」的原始條文。
  • 說明檢察官介入行政調查可增加一道把關機制,維護人權,並增加扣得證據的證據能力,避免證據能力爭議。

司法院代表

  • 尊重主管機關職權和大院形成權,建議在搜索前面加上「行政」以區別刑事搜索。
  • 建議將「案件」改為「事件」,並將「該管普通法院」修正為「向涉案事業所或住所地、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申請」,以避免管轄問題,使文字更明確。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審查。
  • 院會討論本案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第一章章名、第一條至第九條、第二章章名、第七條至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第三章章名、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第四章章名、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六章章名(改為第五章章名)、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改為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第七章章名(改為第六章章名)、第三十八條(改為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三條(改為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三條)、第八章章名(改為第七章章名)、第四十六條至第四十八條(改為第四十六條至第四十八條),均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或修正後條文通過。
  • 第十條依照黃委員昭順等提案條文修正通過,明確結合定義及銷售金額計算方式。
  • 第十一條依照黃委員昭順等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規範事業結合申報門檻及程序。
  • 第十三條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修正通過,第二項首句之「第五項」改為「第八項」。
  • 第十四條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修正通過,明確聯合行為定義及推定方式。
  • 蘇委員震清提案條文第十四條之一不予增訂。
  • 第二十四條之一不予增訂。
  • 第二十八條修正通過,明確主管機關行政搜索權需「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涉案事業營業所或住居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核發行政搜索票」,並會同司法警察實施搜索扣留,對核發行政搜索之裁定,得向直接上級法院提出抗告。
  • 第五章章名、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均刪除。
  • 第四十一條改為第三十五條修正通過,修正違反第九條或第十五條規定之罰則。
  • 第四十二條改為第三十六條修正通過,規範聯合行為免除或減輕罰鍰處分之條件及辦法。
  • 蘇震清委員等提案條文第三十五條之二不予增訂。
  • 第四十三條改為第三十七條修正通過,修正違反第十九條或第二十條規定之罰則。
  • 第四十五條刪除。
  • 第四十六條改為第三十九條修正通過,規範罰則之適用原則。
  • 第四十九條依照丁委員守中等人修正動議通過,明確對主管機關處分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
  • 第五十七條改為第五十條通過。
  • 第五十八條改為第五十一條依照黃委員昭順提案條文修正通過,規範本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原始資料

公報
1034501
卷/期/冊
103/45/1
發布日期
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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