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014年預算凍結案審查:聚焦警政、移民、都計與公共安全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28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部及所屬機關20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共51項凍結案。會議針對警力不足、公共安全維護、移民查核、都市計畫爭議、網站效益、原住民土地權益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多數凍結案經報告後同意解凍,但部分關鍵警政預算因涉及人權、法制化及執行成效爭議而保留,另有部分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51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處理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20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立法院決議而被凍結的51個預算項目,旨在聽取行政部門報告並決定是否解凍預算。
- 核心討論範圍涵蓋警力配置與訓練、公共安全措施、移民管理與查核、都市計畫與建設、網站建置效益、原住民權益及殯葬設施等多元議題。
相關爭議
- 警力不足與補足期程:立法委員盧嘉辰關切全國警力缺額約7,000多名,質疑補足進度緩慢;內政部陳部長威仁解釋因退休潮快於招募速度,承諾1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 警察執法過當與責任追究:立法委員段宜康、陳其邁、周倪安、許添財等質疑324行政院驅離事件中警方執法過當,要求警政署提出正式調查報告並追究施暴員警責任,但警政署王署長卓鈞表示無法查出特定施暴者。
- 警察資訊蒐集與人權爭議:立法委員李俊俋質疑警政署對「反核」、「反服貿」等團體進行情報蒐集,將參與者列為「治安顧慮人口」,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恐構成政治偵防;警政署則辯稱是為維護治安及防範犯罪。
- 機場安檢鬆散與警力配置不當:立法委員陳其邁、邱志偉質疑桃園機場安檢漏洞百出,出現活貓當鴨賞事件,認為是警力不足及將正規警力調去支援學運鎮壓所致;警政署王署長卓鈞則回應安檢大隊與支援警力無關,並強調安檢人員有受訓。
- 移民查核雙重戶籍困難:立法委員陳其邁質疑移民署對國人持有中國戶籍的查核能力不足,僅依切結書判斷,且未能主動查證,導致可能影響社會福利與投票權;移民署坦承查核困難,需再研議。
- 都市計畫網站效益不彰:立法委員陳其邁批評營建署網站建置經費浮濫,點閱率極低,部分網站長期未更新,要求檢討效益;營建署丁署長育群則承諾將加強管理並關閉無用網站。
- 「城鎮風貌型塑計畫」執行率與預算凍結:立法委員周倪安質疑「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去年執行率低,但今年仍編列高額預算,且部分規劃遭立法委員邱文彥批評缺乏附加價值與生態考量,要求檢討未來資源運用方向。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提供入出境資料,並質疑移民署莫署長拒絕提供雙重國籍資訊。
- 要求內政部承諾今年要再次向考試院提出降低警察及消防人員身高標準的要求。
- 質疑警方在324行政院驅離行動中,對民眾執法過當,且警政署至今未提出正式調查報告,也未查出特定施暴員警,要求內政部提出報告。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關切全國警力嚴重不足問題,要求內政部儘速提出改善方案,並支持解凍警政工作獎勵金以鼓舞士氣。
- 建議簡化戶籍謄本申請程序,強化公務機關橫向聯繫,並整合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功能,以提升便民服務與資訊安全。
- 關切捷運殺人事件後警力部署,要求內政部與台北市政府協調,避免警力撤離後產生治安空窗期。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肯定內政部處理原住民族土地問題的努力,並以長濱部落為例,呼籲地政司協助釐清馬蘭部落聚會所土地權屬問題,避免僅以土地登記規則作為唯一依據。
- 關切原住民自製獵槍定義的修法進度,並要求警政署設定目標,鼓勵原住民警察晉升警監職位。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批評苗栗縣政府興建客家土樓造型遊客服務中心缺乏在地特色且區位選址有疑慮,要求營建署重新檢討預算編列與補助項目。
- 建議國家公園發展應提升附加價值,不應僅限於基礎建設,並呼籲內政委員會考察城市新風貌計畫的執行效益。
- 強調景觀法的重要性,認為現行法源不足導致景觀破壞,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修正案。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將參與反核、反風車、反服貿等活動的民眾列為「治安顧慮人口」進行調查,批評其做法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定義,涉嫌政治偵防。
- 批評警方在捷運部署持衝鋒槍特勤人員,質疑其法律依據與必要性。
- 要求警政署對獎勵金發放進行法制化,避免以行政命令浮濫發放,並指出去年委員會已要求完成法制作業但警政署未執行。
- 質疑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章程未明確,專案小組運作不透明,要求公開會議紀錄及時程。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未就323/324學運事件提出檢討報告,且對施暴員警的責任追究不力,甚至對受害者進行司法追殺。
- 批評航警局安檢鬆散,導致活貓當鴨賞事件,且警力配置不當,將正規警力調去支援學運鎮壓。
- 質疑移民署對國人雙重戶籍(特別是中國戶籍)的查核能力不足,僅依切結書判斷,要求建立更嚴謹的查核機制。
- 批評營建署網站建置效益不彰,點閱率低,且部分網站資訊未更新,質疑預算浮濫使用。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324行政院驅離事件中警方對手無寸鐵學生及立委施暴,批評警方行為比黑道不如,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下台負責。
- 質疑警政署「科技犯罪偵防設備計畫」可能涉及濫聽與政治偵防,要求確保人權與言論自由。
- 對警政署的教育訓練內容表示不滿,要求加強人權教育,並質疑警員體能狀況是否能有效執勤。
- 質疑營建署「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執行率低,且預算編列未核實,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認為警察辛苦是因上級長官決策失當、推卸責任,導致壓力轉嫁基層,呼籲警政體制改革。
- 強調警方對毆打立委周倪安事件應負全責,若找不到施暴者,應由主管逐級負責,以儆效尤。
- 建議警政署簡化警察報告程序,減輕基層員警無謂負擔,提升工作效率。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針對捷運殺人事件提出長期治本的「國家社會安全防護網」規劃,確保民眾行的安全,而非僅治標性部署。
- 嚴厲批評機場安檢人力嚴重不足、程序鬆散,安檢人員訓練不足且薪資低,導致國境安全大幅弱化。
- 質疑移民署證照查驗人員訓練期程過短(1個月),導致專業能力不足,影響國境管制品質。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長對五都警察局長的指揮權力是否軟弱,特別是在學運事件中未能追究施暴責任。
- 揭露松山分局對民眾舉報藏匿軍品案件處理怠慢,顯示警政署對地方警局指揮不動,要求督察室介入調查。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移民署生物辨識系統的精準度,並建議擴大測試樣本,同時強化人工辨識訓練,以提升查驗效率與治安維護。
- 關切警方在捷運持MP5衝鋒槍的適當性,並指出特勤人員巡邏時手扣扳機不符標準動作,要求檢討警械使用規範。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未依承諾在本會期提出《地政三法》修法,導致地政士權益受損,並擔憂現行法規可能違憲。
- 關切空總舊址的未來規劃,建議應朝向能提升台灣整體產業發展(如博物館群、觀光地標)的方向考量,而非僅限於社會住宅或台北市發展。
- 要求警政署加強打擊電信詐騙集團,特別是小額付款詐騙,質疑警方技術是否落後於歹徒,並要求提供查緝進度資料。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大眾捷運法》與《鐵路法》在事故指揮權歸屬上的設計差異與不合理,呼籲內政部會同交通部修改《大眾捷運法》,讓行控中心能直接指揮在地警方。
- 批評機場安檢人力嚴重不足,約僱人員薪資低、訓練少,導致安檢品質低落,要求內政部正視並改善此制度問題。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在都市計畫法規執行上的怠惰,包括8公尺道路闢建、公設解編、徵收補償及容積移轉等問題,並批評彰化市都市計畫內外容積率倒掛現象。
- 建議營建署應謹慎評估騎樓整平示範計畫的效益,避免浪費公帑。
- 要求內政部儘速提出《地政士法》修正草案,以符合法律原則。
- 建議警政署應統一全國監視器系統,運用雲端科技進行治安與交通佈建,提升效率。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關切火災預防與早期預警系統的重要性,要求消防署提供相關法令與措施,特別是針對高科技廠房的設置標準。
- 指出新北市警察編制員額嚴重不足,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儘速補足。
- 強調污水下水道接管率是都市發展指標,要求內政部加強新北市的接管工作。
相關人員回應
陳威仁 內政部部長
- 回應警力缺額問題,表示已排定時間與相關單位討論增加警力投入的辦法,預計1個月內提出方案。
- 支持利用學校閒置空間作為里民活動中心,並將此列為優先補助計畫,但不完全排除興建新的活動中心。
- 承認對國人持有中國戶籍的查核困難,承諾3個月內研究提出查核辦法。
- 對於城鄉風貌與水岸生態計畫,承諾將與營建署討論,加強正向與創新的做法。
- 表示隨機殺人事件為個案,但警惕政府需多面向提高安全,將與台北市政府討論警力配置與應變能力。
- 對於地政三法修法進度落後表示抱歉,承諾會協調行政院儘快送審。
- 表示空總舊址不會做社會住宅,將由國發會與台北市政府組小組研究,以利台灣整體發展。
- 同意將電信詐騙集團查緝列為重點,並將與電信公司、網路公司及相關部會合作強化安全認證機制。
王卓鈞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回應警力缺額約7,000多名,主因退休潮快於新進招募,已規劃增加警大警專招生並縮短訓練時間。
- 表示324事件後未有正式調查報告,但有檢討勤務,對於特勤中隊中隊長已由台北市警察局處分。
- 說明捷運殺人案後增援台北市160位保安警力,並表示長期方案需台北市增加捷運警察及保全人力。
- 否認警政署有發文蒐集反核、反服貿訊息,但承認保二總隊因職責需要會了解相關資訊以維護設施安全。
- 說明《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已刊登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預告期滿即可辦理。
- 表示警政署有原住民同仁2,727位,承諾設定目標培養原住民警察晉升警監職位。
- 承認特勤隊帶衝鋒槍上捷運無明確規定,且巡邏時手扣扳機不符標準動作,將再了解。
- 表示警政署獎勵金發放依行政院核定要點辦理,並非浮濫,且《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尚在立法院審議。
- 強調「科技犯罪偵防設備計畫」針對集團性重大犯罪,並非政治偵防,且有嚴謹的通訊監察申請程序。
- 說明「特殊任務警力」主要用於打擊重大刑案,缺額高達43%,急需補充訓練以應對突發狀況。
- 承諾提供教育訓練相關資料,並表示課程涵蓋法治及人權教育。
丁育群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說明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已核定補助7案,並將視備選計畫進度調整補助。
- 表示營建署54個網站中已停用10個不適用網站,並要求自2014年起網站建置需提供效益分析。
- 說明「全國區域計畫」原則不得新訂都市計畫,並修正「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加強公益性、必要性審查。
- 解釋「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執行進度受核定時間影響,但整體執行率達95%,並將轉型推動跨域整合計畫。
- 說明「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用地取得及區段徵收將審慎考量公共利益與民眾權益。
- 表示「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經費凍結將嚴重衝擊工程進行及產業發展,呼籲解凍。
- 回應都市計畫法規中道路闢建、公設解編、容積移轉等問題,表示將會排考察並檢討改善。
- 承諾提供陽明山國家公園水土保持工程的相關資料,並將加強內部控管,確保預算核實編列。
莫天虎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
- 說明移民署針對假結婚問題已安排入境前面談、國境線面談及入境後訪視,篩檢率超過60%。
- 回應生物辨識系統已在小港機場試營運,桃園機場則以指紋輔助臉部辨識,並進行雙胞胎測試驗證精準度。
- 說明新進證照查驗人員受訓1個月即可上線,並表示將與中華電信協商改善通訊服務以提升國境查驗品質。
葉吉堂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 認同火災預防與早期預警設備的重要性,表示對高科技廠房要求早期偵測型探測器,並承諾提供相關法令資料。
張琬宜 內政部戶政司司長
- 說明國人到大陸設戶籍問題,目前查獲350件是透過移民署通報或民眾檢舉,主動查核困難。
- 表示出境滿2年未入境者,戶籍會逕為遷出,無法享有相關福利,但承認難以主動查核國人是否持有中國戶籍。
- 說明大陸配偶轉換身分定居後,要求3個月內提出喪失大陸原籍證明,並經海基會驗證,目前嚴格執行。
李臨鳳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長
- 說明移民署對大陸配偶會進行初次訪談以了解婚姻真實性,若有疑問會交由專勤隊訪查。
- 解釋虛偽結婚查處數字下降是因面談阻絕於境外及專案清查的成效。
- 坦承張安樂入境時,移民署是依其切結書和海基會驗證資料判斷未在中國設籍,未能主動查核,並表示不清楚刑事局曾表達反對意見。
林德華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說明「科技犯罪偵防設備計畫」是警政發展方案第1期最後一期建置案,已招標並依契約執行,主要用於偵監及刑事治安安全辨認系統。
- 表示網路犯罪偵查,公開網站可追查IP,但LINE等加密通訊軟體無法追蹤。
- 說明「Wi-Fi手持式行動裝置定位系統」是與工研院合作研發的定位系統,用於追蹤使用Wi-Fi的行動裝置位置,有助於綁票等案件偵辦,已完成測試但預算未解凍故未簽約。
楊春鈞 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組長
- 說明「特殊任務警力」旨在打擊犯罪與維護治安,因缺額達43%故規劃分期招訓,訓練內容涵蓋戰技、法律知識及犯罪偵防。
- 解釋警政署已就警察雙軌制進行檢討,但因考試院要求3年後評估成效,且實務工作未滿1年,故需進行實證研究以客觀評估,預計明年編列預算委託學術單位執行。
- 強調《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尚在立法院審議,因此獎勵金發放仍依現行行政院核定要點辦理。
相關後續
- 第1案(民政業務預算凍結)通過,並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積極協調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將學校閒置校舍提供作為村里集會所或活動中心使用,並列為優先補助計畫。
- 第2案(殯葬管理預算凍結)同意解凍。
- 第3案(戶政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通過,並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戶政司於3個月內研究針對國人出境滿2年再入境申請恢復戶籍時,請其切結並查核未在大陸地區復籍之可行性,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 第4案(營建署網站建置維護經費凍結)繼續凍結200萬元。
- 第5案(國家公園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同意解凍。
- 第6案(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計畫凍結)通過。
- 第7案(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凍結)通過。
- 第8案(陽明山國家公園營建工程預算凍結)照案通過。
- 第9案(營建業務預算凍結1億元)繼續凍結5,000萬元,其餘解凍。
- 第10案(都市計畫法規研擬案件審議凍結)事後補送書面資料說明。
- 第11、12、13、14、15、16案(營建署相關預算凍結)皆無異議通過解凍。
- 第17案(警政署獎金凍結)附帶決議通過,要求警政署提供學運期間受傷警員的慰問金明細,並將由李俊俋委員指導修正關於獎金法制化的文字。
- 第18案(科技犯罪偵防設備計畫凍結)同意解凍。
- 第19案(交通安全維護及交通秩序規劃凍結)通過。
- 第20案(刑事辦案工作費用凍結)通過,並要求警政署未來應將科目細目寫清楚。
- 第21案(維護社會治安工作調查費用凍結)、第23案(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凍結)、第25案(其他業務獎金凍結)保留,另擇期處理。
- 第22案(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凍結)將請警政署提供相關資料,並擇期安排考察。
- 第24、26、27、31、32、33、35、36、38、39、40、42、43、44、45、46、47、48、49、50、51案(其餘凍結項目)皆無異議通過解凍。
- 第28案(建置Wi-Fi手持式行動裝置定位系統凍結)通過解凍。
- 第29案(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經費凍結)通過解凍,並要求消防署提供相關資料。
- 第30案(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凍結)解凍。
- 第34案(移民署人員維持費凍結)准予動支。
- 第37案(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凍結5,000萬元)解凍。
- 第41案(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建置計畫凍結)要求移民署提供相關公文資料後解凍。
- 臨時提案第1案(增加新北市員警員額)無異議通過。
- 臨時提案第2案(修正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六年計畫)修正通過,要求內政部儘速研議將8公尺以上瓶頸道路納入下期中程計畫,並就道路開發、徵收、容積移轉等議題提出專案報告。
- 臨時提案第3案(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董事長年齡爭議)通過,交由內政部研處。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4601
- 卷/期/冊
- 103/46/1
- 發布日期
- 2014-06-1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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