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預算解凍審查:聚焦榮民就養金、退將轉任與服務議題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5-29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僑務委員會、國家安全局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103年度預算凍結案。會議核心討論退輔會就養榮民給付、榮民節活動經費凍結案,並延伸至退役將領轉任國營事業、赴陸交流統戰風險、海軍陸戰隊裁併及榮民之家管理等議題。經多位委員質詢與行政部門回應,所有凍結案最終皆獲准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一
處理院會交付僑務委員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5案
核心議題
審查僑務委員會「對外之捐助」、「一般行政」、「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等5項預算凍結案,以確保預算使用符合規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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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陳士魁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薛盛華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全案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處理院會交付國家安全局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2項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安全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及「教育訓練業務費」2項預算凍結案。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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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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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李翔宙 國家安全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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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裕順 第三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全案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處理院會交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等2案
核心議題
- 審查退輔會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榮民節活動經費、文教宣慰活動及媒體聯繫作業預算案。
- 審查退輔會凍結「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預算案,主要針對設籍或定居中國之就養榮民資格及其處置方式。
相關爭議
- 榮民就養金與大陸設籍問題:委員質疑長居大陸且設籍者是否應續領就養金,退輔會強調依法發放並有查核機制,但查核效果受質疑。
- 榮民節活動經費與政府採購法爭議:委員質疑榮民節活動經費高估虛報、拆帳規避招標,退輔會澄清依採購法細則辦理,並會秉持儉約原則。
- 退役將領轉任國營事業高薪爭議:監察院報告質疑退將轉任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為「黃金養老院」,薪資高於退役前,退輔會則辯稱其具管理專業且薪資有上限,能為國家創造利潤。
- 退役將領赴大陸交流與統戰風險:多位委員質疑退將頻繁赴陸交流可能被統戰、言行違背政府政策,影響國軍士氣及國家利益,退輔會則認為是個人行為,但會善意提醒並呼籲宣揚台灣民主法治。
- 海軍陸戰隊裁併議題:委員關切國防部精實案可能裁併海軍陸戰隊,憂心弱化國防戰力,退輔會主委個人表示陸戰隊不可或缺。
- 榮民之家水電優惠及社會福利機構定位:委員建議榮民之家應爭取水電優惠並定位為社會福利機構,以減輕經營困難並活化資源。
- 就養榮民役期認定爭議:針對某個案因差3天役期無法領取榮民證,委員質疑其公平性及背後原因,要求退輔會與國防部重新確認。
立法委員發言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贊成退役將領轉任退輔會轉投資公司,但應有完整資格、制度與績效考核。
- 要求退輔會加強安養中心消防安全及獨居榮民訪視,並適度提升就養金與三節慰問金,以符合物價上漲。
- 關心金門醫療整合問題,要求退輔會積極促成北榮與金門醫療資源的緊密結合,並定期開會追蹤。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加強榮家及安養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並對入住者的精神狀態進行評估與列冊追蹤,以防範意外。
- 質疑退輔會對退役將領赴大陸交流的勸阻效果,建議退輔會應反守為攻,指導退將宣揚台灣的自由民主,並公開其正面交流內容。
- 強調退將轉任事業單位應有嚴謹的績效考核制度,且轉任工作不應只著重高階將領,中下階軍士官的轉任更為重要,以確保募兵制成功。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遴派退休將領擔任轉投資事業高階職務的理由與監察院報告不符,認為其淪為「黃金養老院」且薪資高於現職,違反所得替代率精神。
- 要求退輔會檢討高齡退將占據高薪職位的現象,應給予更多年輕、有管理長才的退伍人員機會。
- 提醒退輔會應清查轉投資公司是否有董事兼任監察人的違規情形。
- 關切某退休將領性騷擾女士官案,要求退輔會對此類人員進行心理輔導與處置。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單位應充分掌握資訊並準備好解釋,避免在媒體及立委詢答時產生不一致現象,以完整呈現事實。
- 關切海軍陸戰隊裁併傳聞,呼籲國防部清楚聲明,並肯定陸戰隊官兵對官科的深厚情感。
- 建議退輔會將榮民之家設定為社會福利機構,以爭取水電費優惠及其他租稅優待,減輕經營困難並回饋榮民膳食。
- 批評退輔會部分招標作為缺乏人性關懷,強調退輔會作為服務機關,招標作業應兼顧情理法,避免傷害基層農民權益。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強烈反對國防部裁併海軍陸戰隊,認為其為國軍最強部隊之一,裁併將弱化國防戰力,呼籲主委發揮影響力力保陸戰隊。
- 嚴正警告退輔會應全力防堵退將參加中國舉辦的黃埔建校90週年慶祝活動,避免造成「國恥」,並要求退將忠於中華民國、保護國家,勿做出賣國家利益之事。
- 質疑退將赴陸交流時的言論,認為其常高呼統一、建立軍事互信等口號,違背政府政策,要求退將應當面要求中國撤飛彈、放棄武力犯台。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呼籲退輔會應事先準備好對退將赴陸交流的解釋,並主動披露退將在大陸的正面表達,以改變社會偏見。
- 強調台灣目前最大的阻礙是意識形態作祟,呼籲藍綠和解,團結面對國際局勢,共同為台灣未來努力。
- 建議退輔會應以企業總部心態經營,與社會創新脈動結合,並與國防部密切協調,為年輕退伍軍人提供全人生規劃及第二、第三專長訓練與就業輔導平台。
- 建議退輔會思考組織退伍軍人擔任維安志工的角色,以因應社會突發維安事件,並研議修法解決相關權責問題。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透過問卷及訪視查核就養榮民是否擁有中國戶籍的機制不足,要求建立更明確的驗證制度,並與陸委會協商納入兩岸公權力行使的制度性安排。
- 提醒退輔會應對退役將領赴中國發表違背政府現行政策的言論予以提醒和警告,避免傷害國人對軍人的信任感及影響募兵制推動。
- 指出對岸在統戰退將時,仍可能存有對國軍的偏見,退輔會應有責任提醒退伍軍人勿做出賣國家利益的言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烈要求退輔會主委應詳細閱讀監察院關於退將轉任的調查報告,並對其「不痛不癢」的回應態度表示不滿,要求謙卑反省。
- 質疑退輔會主委對監察報告的辯駁內容,認為退將轉任高薪職位影響政府形象,且不應僅由退將擔任,應有更多業界專業人士參與。
- 強調監察院報告是為國家公義,退輔會若有異議應正式召開記者會說明,而非僅發布新聞稿。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應主動舉辦或配合國防部活動,邀請參與過戰爭的老兵出席,給予他們更多尊重與參與感。
- 建議退輔會精簡地方小型榮民醫院,將資源集中於大型榮總,以提升醫療品質與效益,並考慮提供補助讓偏遠地區榮民至大型醫院就醫。
- 呼籲退輔會加速推動北、中、高榮總成為教學醫院,爭取政府預算協助,以彌補資源不足並提升競爭力。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退輔會預算凍結對榮民就養金發放的影響,並要求退輔會支持解凍。
- 針對某就養榮民因役期差3天無法領取榮民證的個案,質疑退輔會僅依公函辦理,未深究其提前離營原因,並要求退輔會與國防部協調,以屏東縣後備指揮部資料為依據,確認役期,避免弱勢榮民權益受損。
- 質疑若榮民提前離營是為規避其領取榮民證的陷阱,並指出提前離營者若非逃兵,則讓其提前離營的人是否失職。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報告及媒體報導退將赴大陸交流的時機巧合,並認為退將赴陸交流只要合法,不應被過度懷疑,且可發揮反統戰作用。
- 關切榮民節文教宣傳預算因整體預算拮据而減少,建議在榮民人數下降的情況下,可維持相同預算以確保活動品質。
- 肯定退輔會對長期在大陸就養榮民的探視與指紋驗證機制,並建議若榮民未驗證但仍存活,應主動聯繫關懷。
- 贊成榮民之家釋出空床位與地方政府合作,照顧弱勢民眾,並建議可擴大至軍公教及軍警人員,活化國家資源。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長居中國的就養榮民領取就養金的合理性,認為其未在台灣消費,不符照顧目的。
- 批評退役上將赴中國與解放軍交流,卻領取高額就養金,認為此舉不合適且影響社會觀感,要求退將報告交流內容。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高階主管年薪過高(約430萬元),超過主委薪資,且為民生必需品具寡占性質,認為不合理。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主張榮民就養金是對個人貢獻的給付,不應因定居地點而有差別待遇,並理解榮民落葉歸根的心情。
- 關切「裸官」問題,建議對身分或職務特殊者,若家人不在國內甚至移民,應有控管機制。
- 要求退輔會提供近10年台中榮總在工程、營繕等方面的資料。
- 肯定榮民之家釋出資源與地方政府合作照顧弱勢,並要求提升服務品質,特別注意對無法自理榮民的愛心照護。
- 質疑清境農場特別績效獎金分配不公,決定權過度集中主管,導致弊端,要求退輔會檢討制度。
- 再次提出廚師問題,批評廠商及決策者未受處分,僅犧牲基層員工,要求司法案件結束後妥善處理。
- 強調退輔會任用人事應更審慎考量,讓更好的人才發揮專長,照顧所有退伍軍人,而非僅高階將領。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仁愛鄉翠巒村遷村問題,要求退輔會重視,並表示若行政院決定將福壽山農場部分土地用於安置災民,退輔會不應持反對意見。
- 質疑福壽山農場管理問題,指出台8線崩塌可能與其種植高麗菜有關,但主委否認農場種高麗菜,表示是私有地耕種。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支持退輔會照顧退休榮民的預算,認為其是募兵制成功的一環,並反對限制言論自由。
- 認為榮民節活動經費凍結案,是因政府不應事前干預民間團體活動言論內容,只要符合規定就應補助,避免差別待遇,並肯定榮民節表彰榮民貢獻的良善立意。
相關人員回應
董翔龍 退輔會主任委員
- 退役將領轉任退輔會轉投資事業,薪資有上限且不會高於部會主管,且能為國家創造利潤,並非「肥貓」。
- 退輔會對退役將領赴大陸交流會善意提醒相關法規及注意事項,但因其已為一般公民,只要不違法,個人行為應受尊重,並鼓勵他們宣揚台灣的自由民主。
- 認同海軍陸戰隊是不可或缺的兵種,若有機會會與國防部討論裁併問題。
- 榮民之家水電費預算為104年編列重點,正積極與行政院協調爭取,並會爭取榮民之家作為福利機構應有的水電優惠。
- 退輔會將檢討榮民節活動經費編列與採購,秉持儉約樸實原則,並確保符合政府採購法。
- 針對就養榮民役期認定個案,承諾會再與國防部聯繫,確認後備指揮部與陸軍司令部文件差異,給予最終版公函。
- 否認福壽山農場種植高麗菜導致崩塌,表示農場未委外種植高麗菜,是老百姓在私有地耕種,並重申若行政院指示將保育地用於翠巒村遷村,退輔會無異議。
- 否認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總經理年薪超過500萬元,並澄清天然氣價格受能源局管制,公司無法自行決定。
呂嘉凱 退輔會主任秘書
- 說明就養榮民給付用於照顧弱勢榮民,其中長居大陸者約1,560人,其餘97.1%居住台灣,給付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發放,為其基本生活所需。
- 說明榮民節活動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辦理,無虛報、虛擲公帑情事,且活動經費逐年精減,將賡續依法辦理並精實規劃。
張漢卿 退輔會事業管理處處長
- 說明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績效獎金是依營運目標達成狀況而定,並由場長召開委員會共同評選。
- 解釋天然氣價格受能源局管制,天然氣公司無法自行決定漲價。
陳國屏 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處長
- 說明對長居大陸就養榮民會派員實地訪視,並與當地公安、街道辦公室及海基會協同查證其是否設籍或領用大陸護照。
- 說明就養榮民指紋驗證每年上下半年實施,捺印後經榮家專人比對並送法務部調查局複驗,以防偽冒。
- 說明榮民之家已主動拜訪地方政府,簽訂合作協議,釋出空床位照顧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並提供警察、替代役等人員入住。
金筱輝 退輔會副主任委員
- 補充說明赴大陸訪視時會檢視榮民的醫藥收費證明,以了解其是否為降低醫藥費而加入大陸國籍,作為查核有無設籍的依據。
- 說明大陸官方人員陪同訪視時,主要是證明其亦掌握在陸台籍老人,並協助尋找,而非直接行使公權力。
相關後續
- 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榮民節活動經費、文教宣慰活動及媒體聯繫作業等預算200萬元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審議,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凍結「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預算20億3,031萬5,000元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審議,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覆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提供。
- 委員潘維剛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2週內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4701
- 卷/期/冊
- 103/47/1
- 發布日期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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