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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第十二屆院長、副院長被提名人同意權審查會議

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6-17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總統提名之考試院第12屆院長伍錦霖及副院長高永光同意權案。會議聚焦於考試院職掌、委員人數與任期、年金改革方案、公務人員倫理與考績、以及考試委員兼職等核心議題。被提名人闡述抱負並回應委員質疑,委員則就憲政體制、政策方向及人選適任性提出多方關切與建議,會議將於下午繼續進行詢問。

討論事項一

考試院第十二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同意權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總統提名之考試院第12屆院長伍錦霖、副院長高永光及19位考試委員的資格與適任性,討論範圍涵蓋考試院的憲政職責、考銓業務、年金改革、公務人員核心價值與倫理、以及考試院組織與委員制度的存廢與改革。
  • 核心議題包括五權憲法下考試院的定位、教考訓用制度的結合、公務人員基準法與考績法的推動,以及退撫基金的財務挑戰與改革方向。

相關爭議

  • 考試委員人數與任期:多位委員質疑現行19位考試委員人數過多且6年任期過長,社會觀感不佳,被認為是「事少、錢多、離家近」;被提名人則辯稱考試院職掌廣泛,且委員需具備多元專業背景,但同意可討論修法調整。
  • 考試院存廢與組織改造:有委員主張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應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或將其功能併入行政院或總統府底下;被提名人則認為考試院有其憲政功能,但修憲議題可廣泛討論。
  • 被提名人伍錦霖的政治中立性與任期穩定性:委員質疑伍錦霖過去曾辭去副院長轉任總統府秘書長再回任,擔憂其任期穩定性與政治中立;伍錦霖承諾將恪守行政中立法規,絕不再兼任黨職或輔選,並表示院長職務將是其公務生涯最後一站。
  • 被提名人高永光的政治中立性與公投立場:委員質疑高永光在公投案審議中傾向國民黨,被稱為「公投殺手」;高永光否認有政治偏袒,強調依據立法院政黨比例投票,並未參與政黨活動。
  • 年金改革方案的合理性與推動進度:多位委員批評考試院提出的年金改革方案「刀刀見骨」、「全面清算」公務員,潛藏負債高達8兆,且精算報告投資報酬率假設過低,造成公務人員污名化;被提名人強調改革的迫切性與世代正義,但表示尊重立法院審查結果,並承諾積極與立院溝通協調。
  • 公務人員懲戒與再任爭議:委員質疑公務人員遭撤職3年後仍可回任高階職務並領取高額退休金的合理性,以及對「情節重大」停職標準不一的問題;被提名人同意應檢討相關法規,確保公務人員忠誠義務與權益保障。
  • 考試委員兼職與薪酬爭議:委員質疑部分考試委員兼職收入豐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認為考試院職務過於清閒;高永光解釋部分為借調期間的課程延續,伍錦霖則表示將檢討公務機關內授課是否支領鐘點費。

立法委員發言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考試委員19人及6年任期過多過長,認為應修法調整為交叉制,避免跨越總統任期。
  • 關切年金改革進度,特別是公保年金年資與所得替代率缺乏共識,並批評「九○制」導致公務人員怠惰。
  • 詢問考績法中對「丙等」考績的處理機制,是否設有固定百分比或退場機制。
  • 認為考試院應主動向社會釋疑,改變「事少、錢多、離家近」的負面觀感。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伍錦霖過去頻繁轉換職務(考試院副院長、總統府秘書長),要求承諾不再變動職務及退出國民黨以保持中立。
  • 詢問被提名人對年金改革的立場,是否會積極推動,並質疑其出線是否為馬總統給軍公教的「定心丸」。
  • 批評關中院長所指公務人員「五大惡」及官僚體系「粉飾太平」的作風,並以葉世文案為例,質疑公務人員廉正標準與考核機制。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伍錦霖過去未做滿任期,詢問其擔任院長是否會「落跑」,並關切18%優存改革草案遲未送交立法院。
  • 批評高永光為「公投殺手」及「民主殺手」,認為其在公投審議中政治立場偏頗,並質疑其參與國民黨智庫活動。
  • 質疑公務人員遭撤職3年後仍可回任高階職務並領取高額退休金的合理性,要求檢討相關法律。
  • 批評考試委員兼職情形嚴重,收入可觀,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認為其領取高薪不應再兼職或在上班時間領取授課費。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批評總統「繳多領少晚拿」的年金改革口號刺耳,並質疑考試院提出的年金改革方案「刀刀見骨」、「全面清算」公務員。
  • 指出考試院年金改革法案多達97條,其中84條待協商,認為法案過於複雜且有矛盾瑕疵,難以通過。
  • 質疑精算報告的投資報酬率假設過低(3%而非實際4.7%或6%),認為考試院故意污名化公務員,製造基金破產恐慌。
  • 建議新任院長伍錦霖撤回現有年金改革版本,重新提出合理可行、循序漸進的方案。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考試院與人事行政總處職權重疊,詢問被提名人對考試院存廢的看法。
  • 批評伍錦霖過去頻繁轉換職務,不夠尊重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要求承諾未來不再有類似情況。
  • 以郭冠英案為例,質疑省政府未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對「忠誠義務」的注意義務,要求銓敘部應主動糾正並要求解任,而非被動等待監察院調查。
  • 詢問被提名人對現行年金改革方案的支持度及其改革背後的原因,並引用伍錦霖過去反對18%改革的言論,質疑其立場轉變。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認為中華民國五權憲法獨特,考試院與監察院應廢除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其功能可併入行政院或總統府。
  • 建議在修憲困難下,可先修訂考試院組織法,將考試委員任期縮短為4年,人數削減三分之一到一半。
  • 批評考試委員兼職過多,地位高卻無實質工作,導致社會負面觀感。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務人員懲戒法中「情節重大」導致停職標準不一,要求考試院與司法院研商訂定具體審查基準,以保障公務人員權益。
  • 建議考試院應統一五院機關對公務人員酒駕行政責任的處理原則,避免因機關不同而有紛歧。
  • 質疑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但書「特殊情形」導致低職等調任缺乏明確標準,要求考試院在立法或處理時應作整體考量,維護公務人員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伍錦霖 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

  • 表示考試院為憲法機關,職掌廣泛,19位委員人數在運作上順暢,但修憲修法議題可理性探討。
  • 承諾擔任考試院院長後,絕不會再參與輔選或變動職務,將恪守行政中立,並將此視為公務旅途的最後一站。
  • 強調年金改革的迫切性,將遵循大法官解釋,以合理可行、循序漸進、世代正義為原則,並積極推動法案審查。
  • 認同公務人員核心價值中「廉正」最為重要,並表示銓敘部已在研究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公正性,將檢討葉世文案。
  • 同意「情節重大」停職標準應具體化,可與公懲會研商,並表示銓敘部會檢討公務機關內授課支領鐘點費問題。
  • 就郭冠英案,表示銓敘部已退回省政府退休案,將待監察院調查結果再處理,並認同用人機關應查明公務人員忠誠義務。

高永光 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

  • 認為考試委員19人有其必要性,因需涵蓋醫學、工程、金融等多元專業背景,但組織法修正權限在大院。
  • 支持考試委員任期交叉制設計,認為有助政策延續性,並可化解社會疑慮。
  • 否認擔任公投案主導者或有政治偏袒,強調依據立法院政黨比例投票,且擔任考試委員後未參加政黨活動。
  • 表示將投入精力研究年金改革,並積極與立法委員溝通以達成共識,強調改善基金營運績效的重要性。
  • 解釋其過去兼職收入主要為借調期間須完成的學校課程、論文指導及審查費,並非上班時間兼營利事業職務。
  • 認同考試院存廢可討論,但強調其在考選、銓敘、培訓等法制工作上的專業與重要性,以及作為制衡機制的角色。

相關後續

本次會議上午詢問程序結束,將於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對考試院第十二屆院長、副院長被提名人的詢問。

原始資料

公報
1034801
卷/期/冊
103/48/1
發布日期
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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