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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第5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資格與適任性

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07-02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全院委員會議,審查13位監察院第5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的資格與適任性。會議中,被提名人逐一說明個人經歷與未來監察願景,立法委員則針對其獨立性、專業度、過往政績及對重大社會議題的態度進行詢答,尤其聚焦於彈劾案參與、司法關說疑雲、行政院政策立場及黨產信託等爭議,並對監察院存廢及職權衝突問題表達關切。

討論事項一

審查監察院第5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江綺雯、章仁香、高鳳仙、江明蒼、方萬富、林雅鋒、楊美鈴、余騰芳、李月德、劉德勳、陳慶財、薛春明、程仁宏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全院委員會議的核心議題是審查13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的專業能力、品格操守、過往政績及其對監察權行使的理解與承諾,以判斷其是否適任。
  • 討論重點包括被提名人對監察院獨立性、職權行使、重大社會案件(如黃世銘案、大埔案、學運、合宜住宅案)的態度,以及監察院與其他憲政機關職權衝突的看法。

相關爭議

  • 監察委員彈劾案出席率與獨立性:立法委員廖正井質疑部分連任監委在彈劾黃世銘案時未全程參與或僅出席一次,質疑其風骨與獨立性不足。
  • 監察委員職權行使的專業性與客觀性:立法委員廖正井批評程仁宏監委「看報辦案」及引用不實數據糾正行政機關,認為其譁眾取寵且專業性不足。
  • 特定被提名人與爭議案件的關聯:立法委員廖正井質疑薛春明被提名人因曾任臺北市副秘書長,未來擔任監委是否會迴避美河市案調查,以避免護航之嫌。
  • 監察院與公懲會職權衝突:立法委員李俊俋指出監察院彈劾案與公懲會判決結果常不一致,質疑監察院制度的有效性與存續必要性。
  • 被提名人黨籍與獨立性:立法委員李俊俋質疑部分被提名人具有國民黨籍,並要求其承諾不參與政黨活動,以確保監察權獨立行使。
  • 被提名人與執政黨關係:立法委員李俊俋質疑李月德被提名人曾認定馬英九特別費合法,以及陳慶財被提名人曾擔任中投信託董事並認為黨產信託合法,但監察院報告卻有不同意見,擔憂其為「馬友友」而缺乏獨立性。
  • 被提名人任命程序爭議:立法委員邱議瑩質疑余騰芳被提名人在審薦小組初選中得票過低卻仍獲提名,暗示其獲提名是因「擁抱馬英九大腿」而非王金平提拔,質疑其風骨與道德勇氣。

立法委員發言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連任監委在黃世銘彈劾案中的出席狀況與獨立性,認為其風骨不足。
  • 批評程仁宏監委「看報辦案」造成豬血糕烏龍事件,並指其引用中油油價數據歪曲事實,專業性不足。
  • 要求薛春明被提名人承諾迴避未來美河市案的調查,以證明不護航。
  • 指出審計部報告顯示法務部與司法院濫權起訴、上訴問題嚴重,但監察委員未積極糾正彈劾。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委員平均每年彈劾案件數過低,未專心執行職務。
  • 詢問被提名人對黃世銘案、張通榮案、大埔案、學運、黃景泰案、葉世文案等重大社會案件的調查意願。
  • 主張監察院應被廢除,因其調查權與立法院職權衝突,且彈劾結果常與公懲會不一致。
  • 質疑余騰芳監委迴避黃世銘案是因認識王金平與柯建銘,以及高鳳仙監委彈劾案與公懲會意見相左。
  • 批評章仁香被提名人曾被王建煊院長點名為「做得最差的原民會主委」,質疑其適任性。
  • 質疑李月德與陳慶財被提名人對馬英九特別費案及國民黨黨產信託的看法與監察院調查報告相左,擔憂其獨立性不足。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廬山溫泉遷建進度延宕及清境農場違章亂象,要求余騰芳與程仁宏監委秉持公平原則追查到底。
  • 質疑衛生福利部對米粉標示政策朝令夕改,要求程仁宏監委繼續追蹤。
  • 批評章仁香被提名人在莫拉克風災中救災不力,且個性高傲、不善溝通、政績不彰,缺乏國際觀,不適任監委。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詢問劉德勳被提名人對香港七一大遊行、爭取普選、以及臺灣是否會步上香港後塵的看法,質疑其對兩岸關係的立場是否違背良心。
  • 要求劉德勳被提名人承諾若任監委將調查中國置入性廣告問題,並像吳豐山監委一樣做出糾正。
  • 質疑余騰芳被提名人缺乏風骨與道德勇氣,指其在審薦小組初選中得票過低,是馬英九將其「從垃圾桶撿起來」,並在馬王政爭中選擇挺馬背棄王金平。
  • 質疑方萬富被提名人應積極調查陳守煌檢察長與林秀濤檢察官的關說疑雲,並指出其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曾涉施治明天闕案的司法關說疑雲。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肯定余騰芳監委在公務生涯中的努力與專業,並認為其迴避黃世銘案是依監察法規定,符合大公無私精神,不認同前一位委員對其「恩情」的操弄。
  • 詢問林雅鋒被提名人對公務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的看法,並提出應提升動物保護至禁止歧視動物的層次。
  • 肯定楊美鈴監委在防堵農地污染、政府債務負擔、分配正義(身障車免稅、假農民、未繳稅車輛)等方面的糾正作為,認為其節省國家開支並保障弱勢。

相關人員回應

江綺雯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教育背景、從政經歷及在北高兩市擔任政務官的歷練,強調教育的嚴謹與從政經驗的豐富。
  • 列舉其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任內將「殘補式」社會補助轉化為「制度式」福利服務,以及在台北市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並成立全國第一個性別平等辦公室的政績。
  • 強調在立法院推動通過「終身學習法」、「志願服務法」、「家庭教育法」、「罕見疾病防治與藥物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多項法案。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恪守憲法,超出黨派,公正超然行使職權,努力做到抒解民怨、整飭官箴、澄清吏治、保障人權,使監察院成為「人權院」。

章仁香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強調監察委員應糾彈違法失職、端正政風、徹查冤假錯案、探求民隱民瘼、反應民間疾苦,並具備行政歷練、專業、同理心、是非心及擇善固執的勇氣。
  • 說明其原住民背景、公職生涯歷練(從地方到中央、立法到行政),尤其在立法院推動原住民及婦女權益法案,並擔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的施政理念。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嚴正行使監察職務,糾彈不法,致力激濁揚清,消除民怨,促進廉能政府的實現。
  • 回應對八八風災處理不當的質疑,表示不清楚王建煊院長批評的內容,但認為自己處理得很好,並說明當時的救災行動,強調自己是尊重上層決定而下台,而非因處理不當。
  • 回應對不善溝通、政績不彰、缺乏國際觀的批評,否認避不出面處理抗議,並解釋帛琉南島民族論壇辦公室租金問題是因前任主委口頭承諾未經程序簽准。

高鳳仙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擔任20餘年法官及第4屆監委的經歷,將工作重點放在婦幼人權保護及司法人權維護上。
  • 列舉其調查性侵害、性騷擾、家暴、人口販運、兒童虐待等案件,彈劾多位教職員及官員,促成立法院通過狼師解聘條款及性侵犯全日行蹤電子監控條文。
  • 說明其調查司法貪瀆案、警察電玩弊案、監獄集體貪瀆案等,並擔任專案調查研究召集人促使法務部解決受刑人超收問題。
  • 承諾若能再任監委,將更努力關懷弱勢族群的救助保護及警政、獄政、司法人權問題,並希望促使監察院與立法院在法案執行缺失與行政措施不足上有更多交流機會。
  • 回應廖委員正井關於黃世銘彈劾案的出席質疑,表示有參加一次,並解釋監察法規定不能參加兩次。
  • 回應李委員俊俋關於彈劾案與公懲會意見不一致的問題,解釋公懲會採免議處理常因被褫奪公權宣告而無法再懲戒。

江明蒼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擔任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檢察長及法務部、司法院政風處、最高法院檢察署等職務近40年的豐富司法行政歷練。
  • 強調其在法務部期間參與研擬制定「通訊監察法」、「行政程序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草案,並曾赴多國考察檢察制度。
  • 指出監察委員行使監察權首重公正不偏、深入思考、摘奸發伏、有同理心探求民瘼,而其檢察、法制、政風、行政經驗有助於監察權行使。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秉持良知,毋枉毋縱,適度發揮監察權,以澄清吏治,提升行政效能,伸張正義,保障人權。

方萬富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台大法律系畢業,38年檢察官生涯,擔任檢察官、調法務部及行政院辦事、檢察長等職務,秉持「立場超然、公正廉明、敬謹不懈」的態度。
  • 指出監察委員職司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等工作,承諾若獲同意,必當竭盡全力,承擔起糾彈不法、整飭官箴、激濁揚清、澄清吏治、辨冤白謗、保障人權、關心民瘼、疏解民怨等重責大任。
  • 回應邱委員議瑩關於陳守煌檢察長和林秀濤檢察官關說案的調查問題,表示如有違法失職嫌疑,監察院內規允許調查。
  • 否認其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涉施治明天闕案的司法關說疑雲,並解釋當時是根據詳細閱卷結果,認為應以圖利罪而非收賄罪處理。

林雅鋒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擔任法官及地方法院院長、司法院人事處處長、少年及家事廳廳長等完整司法行政歷練,並符合監察院組織法提名資格。
  • 強調其重視人權,在台南地方法院院長任內將少年候審室與成人羈押室分開設置,提升司法人權。
  • 說明其在考試院任職期間,參與法官法修法,促成通過庭長遴任、法官自律機制、法官評核等條文,並推動法律考試改革,增加律師考試選考科目。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本於法官風骨,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超出黨派,監督政府運作,整飭官箴,澄清吏治,守護人權。
  • 回應吳委員育仁關於公務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的問題,解釋公務員主動對民眾興訟不應給予輔助,因公務員資力較高且對民眾不公平。
  • 回應吳委員育仁關於公共場所禁止寵物進入的看法,表示未來可在社會共識下修改法令或讓商家更通融。

楊美鈴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擔任第4屆監委期間,曾參與江國慶冤死案調查,提供法律見解與證據法則分析,促成重啟調查獲平反。
  • 列舉其多次擔任財經與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提出11件彈劾案(20人)、1件糾舉案(1人)、19件議處案(90餘人),以及調查262案、提出124件糾正案的績效。
  • 強調其關注食品安全、農地重金屬污染、政府債務負擔、分配正義(身障車免稅、假農民、未繳稅車輛)、消費者權益(靜止戶解凍、悠遊卡風險、電話查號費、手機市話費)等議題。
  • 承諾若續任監委,將持續調查特殊重大消費事件、把關政府撙節支出與閒置設施、守護人權(司法冤抑)、健全法制以增進政府效能。
  • 回應廖委員正井關於黃世銘彈劾案的出席質疑,表示有參加一次,並解釋監察法規定不能參加兩次。
  • 回應廖委員正井關於監委未糾正彈劾法務部與司法院濫權起訴、上訴問題,表示沒有統計,但強調會看審計部報告。
  • 回應吳委員育仁關於老舊工業區污水處理設備不足問題,表示會繼續關注桃園地區狀況,因其長期關注食品安全與農地污染,與此環環相扣。
  • 感謝吳委員育仁肯定其在分配正義議題上的糾正作為,承諾未來將繼續追蹤資源分配問題。

余騰芳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曾任立法院副秘書長近10年,並擔任第4屆監委的經歷。
  • 列舉其擔任第4屆監委期間,連續4年高票當選預算規劃與執行小組召集委員,調查案件217件,提出彈劾案14件(29人),糾舉案2件(3人),糾正案70件,績效名列前茅。
  • 承諾若續任監委,將致力於「保障人權」及「清廉政治」的落實與提升,關注檢調單位不當監聽、濫權起訴等問題,並嚇阻公務人員貪瀆事件。
  • 回應李委員俊俋關於黃世銘案的迴避問題,表示因認識王金平與柯建銘,為秉持大公無私精神,依監察法第11條規定申請迴避。
  • 回應孔委員文吉關於廬山溫泉遷建案的追蹤問題,表示會繼續追蹤處理,並指出遷村延宕可能與南投縣政府土地取得問題有關,但監察權不及於民意機關。
  • 回應邱委員議瑩關於其風骨與道德勇氣的質疑,堅決否認曾說要「擁抱馬英九大腿」並背棄王金平,強調對王院長提拔心懷感恩,且迴避彈劾案是依法行事。

李月德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財稅學系及人力資源管理碩士學歷,曾任審計部副審計長,並具會計師資格。
  • 強調其35年餘審計工作歷練,已養成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的風格,並提升監察審計綜效。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依法獨立行使監察職權,澄清吏治,紓解民怨(對人民誤解法令者委婉說明),保障人權,並發揮監察審計綜效。
  • 回應李委員俊俋關於房價、合宜住宅、稅制合理性等問題,承諾未來擔任監委後會針對其中涉及違法失職的部分進行查核。
  • 回應李委員俊俋關於馬英九特別費案的質疑,表示在台北市審計處長任內是依書面審查認定其特別費合理合法,否認自己是「馬友友」。

劉德勳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在行政院法規委員會、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MAC)等單位服務近37年,其中在陸委會任職20年,專長為行政法制及兩岸事務。
  • 強調其協助建制兩岸事務相關法制及交流平台,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秉持依法獨立行使監察職權原則,公正超然行使職權,本於良知與專業,糾彈不法,澄清吏治,保障人權,維護人民權益。
  • 回應邱委員議瑩關於香港七一大遊行與普選的看法,指出香港民眾對前途的擔憂及對中國容忍已達一定程度。
  • 回應邱委員議瑩關於臺灣是否會步上香港後塵的擔憂,表示臺灣與香港有基本差異,政府在兩岸交流上有次序且機制化的平台,目前兩岸關係機制平台仍有高支持度,不認為有此可能。
  • 回應邱委員議瑩關於中國置入性廣告問題,表示陸委會已邀集相關機關處理,效果有進展但未全面,承諾若任監委將進一步瞭解並促成法制上的效果。

陳慶財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在行政院主計處服務多年,專長為財政、預算、會計、審計,曾推動會計電腦化、參與預算法修訂、協助友邦建立預算會計制度等。
  • 強調其擔任行政院副主計長期間,積極參與訂定政府會計規範、改進綠色國民所得帳、整合計畫預算作業體系、控制中央政府歲出預算規模,對健全政府財政有很大助益。
  • 說明其曾擔任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副校長,並在中國國民黨黨產信託期間擔任受託人,強調依信託法規定盡善良管理人責任,無違法濫用情事,且未擔任黨職,不會影響公正立場。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秉持超然獨立精神,恪守分際,公正行使職權,關心民瘼、糾彈不法、澄清吏治、端正政風,竭盡心力維護人民權益,堅守社會正義。
  • 回應李委員俊俋關於黨產信託的質疑,表示其擔任董事期間是依信託法規定,認為黨產信託合理合法,但承諾會了解監察院相關調查報告。
  • 回應李委員俊俋關於公投法的立場,表示曾於內政委員會備詢時認為公投法沒有問題,不需要修正,此立場是參考內政部與中選會意見。

薛春明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土木工程碩士學歷,曾任私人顧問公司工程師,並在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及高速鐵路工程局任職15年,參與多項重大公共建設,榮獲多項殊榮。
  • 說明其曾任監察院調查官、組長、副處長、研究委員等職務15年,協助監委辦理調查案件與人民陳情案,並曾赴巴拿馬訪查護民官署。
  • 說明其現任臺北市政府副秘書長,主要督導工務、交通業務,推動多項重大市政建設。
  • 承諾若擔任監委將謹言慎行,超出黨派,秉持工程專業,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以澄清吏治,匡正官箴,確保人權。
  • 回應廖委員正井關於美河市案的專業性詢問,表示該案並非在其任內發生,但臺北市政府已與交通部、法務部討論,未來聯開土地範圍應適當限縮,以符合比例原則。
  • 承諾若當選監委,針對美河市等個案若在其臺北市政府副秘書長任內經手蓋章,勢必迴避,但通案性、全國一致性的土地徵收與聯合開發正當性問題,則會著力處理,並同意遵循監察院建議,儘量迴避相關案件調查。

程仁宏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

  • 說明其地學研究所博士學歷,曾任中國文化大學行政職務,並在消基會擔任義工20餘年,長期致力於保護消費者權益,曾任消基會董事長。
  • 說明其擔任第4屆監委期間,積極調查食品衛生安全案件,擔任多個食品安全專案調查研究小組召集人,調查58案,匡正相關主管機關疏失。
  • 列舉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監察成效,包括催生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成立、促成「五五行動食在安心」方案、要求教育部足額進用營養師、促使農委會加強生食蔬菜農藥殘留抽驗等。
  • 說明其亦重視公安與民眾權益,促成交通部修訂大客車駕駛時間限制、修正大客車駕駛人登記制度、高雄市政府為市民投保野生動物侵襲責任險、中油調降油價、內政部實施預售屋「雨遮、屋簷登記但不計價」等。
  • 感謝立法院修法通過解凍郵局靜止戶、修正身障車免稅門檻、要求法拍屋載明特殊情事,認為是兩院合作保障民眾權益的成果。
  • 承諾若續任監委,將「堅持原則,做對的事」,充分發揮監督政府效能,糾舉不法官員,糾正行政機關違失,致力於消費者關懷與保護,維護民眾權益與紓解民怨。
  • 回應廖委員正井關於黃世銘彈劾案的出席質疑,表示依照監察法施行細則,彈劾委員提出後,業務處依輪序詢問,事前不知道是什麼案子,否認臨時跑去參加。
  • 回應廖委員正井關於「看報辦案」及豬血糕烏龍事件的批評,表示依監察院規定,媒體披露重大違法失職案件應按書狀辦理,但承認不應在未調查清楚前對外發言。
  • 回應廖委員正井關於中油油價數據歪曲事實的批評,解釋浮動油價計算方式,否認歪曲事實,強調監察院糾正案忠於事實,旨在紓解民怨。
  • 回應孔委員文吉關於廬山溫泉遷建案的追蹤問題,表示會繼續追蹤處理。
  • 回應孔委員文吉關於衛生福利部對米粉標示政策朝令夕改的問題,表示會進一步釐清行政裁量權,避免監察權介入,但會繼續關注發展,如有監察權介入空間會了解。

相關後續

  • 本次全院委員會議進行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資格審查詢答,後續將進行同意權投票。
  • 主席宣布上午詢問結束,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對13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的詢問。

原始資料

公報
1034902
卷/期/冊
103/49/2
發布日期
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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