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選會預算及報告殺警案處置與治安檢討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4-10-0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業務概況與 103 年度預算凍結項目,並聽取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廉政署就臺北市警察遭黑道毆死案的處置情形、全國治安狀況及警察風紀問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討論涵蓋警力短缺、裝備不足、辣椒噴霧器使用爭議、警紀問題及掃黑成效等,最終決議中選會預算案擇期處理,而殺警案相關警政人員則待調查完成後移送監察院。
討論事項一
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與 103 年度預算凍結項目處理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劉義周報告業務概況,並處理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針對該會「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投審議委員會定位暨公投法修法規劃」及「罷免不得宣傳等相關規定修法建議」等 3 項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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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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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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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倪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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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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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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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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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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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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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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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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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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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劉義周 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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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的 3 項預算凍結報告案,決議另定期舉行會議繼續處理。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臺北市警察遭黑道份子毆死案處置情形及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警察風紀問題檢討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重點檢討臺北市警察薛貞國遭黑道毆死案的偵辦與處置,並全面評估當前全國治安狀況及警察風紀問題。
- 討論範圍涵蓋案件偵辦進度、警力與裝備短缺、警察風紀誘因場所管理、警察對暴力事件的執法界線(如辣椒噴霧器使用)以及兩岸司法互助協定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警察風紀問題嚴重性:內政部長認為警紀問題不嚴重,多數員警良好,但立法委員普遍認為近年重大警紀案件頻傳,顯示問題嚴重。
- 辣椒噴霧器列警械爭議:立法委員建議將辣椒噴霧器列為警械以有效嚇阻暴力,但內政部與警政署表示仍在研議,目前無規劃納入,引發委員質疑政策反覆。
- 警察長期任職導致人事塞車:有委員質疑警政署長長期任職導致警界高階人事升遷受阻,影響警界士氣與活水流動。
- 殺警案偵辦透明度與警紀調查:委員質疑警政署對殺警案的內部調查不夠徹底,特別是針對涉案員警是否涉及「圍事」或「喬事情」等風紀問題,以及臺北市警察局的懲處過輕。
- 治安數據與民眾感受落差:內政部報告稱全國刑案發生數減少,治安穩定改善,但立法委員引用數據指出詐欺案增加,並質疑官方數據與民眾對治安惡化的主觀感受存在巨大落差,可能存在黑數。
- 警察執法雙重標準:有委員比較殺警案與太陽花學運中警方執法過當的調查進度,質疑警方對不同案件的偵辦積極度有雙重標準。
- 夜店治安管理與黑白掛鉤:委員質疑夜店(如 ATT 4 FUN)治安狀況不佳但報案率未顯著提高,暗示可能存在警員與黑道勾結「私了」糾紛,要求警政署公布黑道圍事夜店名單並徹查。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詐騙案偵辦的影響:有委員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後,警方可能以該法為由拒絕受理部分詐騙案件,導致詐騙報案數下降,但實際詐騙案件仍層出不窮。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說明對香港學運的看法,並強調應以和平理性方式對話。
- 關切巢運議題,建議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以平息民怨,避免演變為另一波學運。
- 質詢殺警案後警界士氣低迷問題,要求警政署盡速釐清真相,提振士氣。
- 質疑香港警方使用辣椒水、塑膠子彈的執法方式,並詢問台灣警方有無引進規劃。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對香港佔中事件的了解不足,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深入研究。
- 批評內政部長對香港警方驅離行動不便評論,卻對台灣警方處理太陽花學運的行為不置可否。
- 質疑警紀問題嚴重,指出近年多起重大警紀案件,不認同部長認為警紀不嚴重的看法。
- 揭露警力嚴重短缺及裝備不足問題(如巡邏車、手銬),質疑警政署預算遞減如何維護治安。
- 批評警方花時間處理政治敏感案件(如學生丟書),卻未見實際維護治安成效。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長任內治安與警紀未改善,引用監察院調查報告數據指出警紀案件顯著增加。
- 指出警政署長任期過長(6年 3 個月),造成警界高階人事擁塞,許多資深警官失去升遷機會,建議署長轉換職務以帶來新氣象。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支持在黑幫鬥毆等暴力衝突中使用辣椒噴霧器,認為其為有效且傷害較小的執法工具,並建議修改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 關切檢肅流氓條例廢止後,警方掃黑成效受影響,黑道分子交保後易再度出現,影響民眾觀感。
- 要求警政署明確定義薛貞國警員的死亡是否為「因公」,並徹查其是否涉及「黑警」行為,以正視聽。
- 批評信義分局小隊長與隊長在殺警案發生時未立即通報,且懲處過輕。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主張政府應大膽使用辣椒噴霧器等有效嚇阻工具,維護治安,不應因學運等事件而模稜兩可。
- 肯定警政署長王卓鈞的長期貢獻,不贊同其下台,認為其經驗對警界有益。
- 引用中正大學犯罪報告,指出青少年聚眾鬧事、夜店毒品氾濫等新型態犯罪問題嚴重,要求警政署加強重視與處理。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廉政署在殺警案引發的警紀問題中,未成立專案小組,且未有效介入調查,僅依賴警察機關自查。
- 揭露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質疑警政署對鄭小隊長與蔡隊長的懲處過輕,不滿意警方內部調查結果。
- 提出台北監獄典獄長方子傑與四海幫幫主練成瑜餐宴照片,質疑其涉及風紀問題,要求廉政署調查。
- 質疑警政署長任期過長可能導致警紀鬆懈,警紀問題頻發。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方急於宣布殺警案破案,恐掩蓋更多警紀問題,並指出薛警員酒醉、未表明身分等與警方最初說法不符的疑點。
- 質疑 ATT 4 FUN 等夜店治安不佳但報案率不高,暗示存在「私了」現象,並要求公布黑道圍事夜店名單。
- 要求警政署徹查所有涉及「白道」與黑道掛鉤的案件,強調調查應無底線,給社會一個交代。
- 批評台北市警察局的調查報告草率,要求警政署政風室直接成立專案小組重新調查,並對涉案警員進行測謊。
周倪安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方在殺警案中施壓幫派交人,並批評警方對太陽花學運中員警暴力執法的調查進度緩慢,態度消極。
- 要求警政署提供太陽花學運執法過當的檢討報告,並質疑立法院周邊設置蛇籠刺絲的必要性與危險性。
- 質疑薛貞國警員在案發時是否酒醉及有無表明身分,認為這影響案件定性,並批評警方對此資訊的不透明。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建議警方在設置蛇籠時加強安全設施,避免意外發生。
- 質詢內政部長對香港「真普選」的看法,並樂見其實現。
- 建議警政署約束員警避免出入夜店等「風紀誘因場所」,以維護社會觀感。
- 關切選舉賭盤可能引發的治安問題,要求警政署加強防範。
- 期許廉政署作為政府機構的「啄木鳥」,能積極嚴肅辦案,展現其設立的價值。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肯定警方在殺警案中的辦案效率,但質疑一般民眾案件是否也能獲得同樣積極的處理。
- 關切航警局對國防部彈頭運送文件的處理爭議,要求警政署加強航警訓練與跨部會協調,避免本位主義。
- 指出台灣民眾普遍感覺報案易被「吃案」,希望警方能提升辦案品質,恢復人民信任。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長對台灣治安狀況「平平」的評估,指出官方數據顯示暴力犯罪、竊盜、詐欺等案件大幅減少,形成「太平盛世」,但可能存在黑數或統計問題。
- 批評廉政署在殺警案引發的警紀問題中,仍依賴警察機關自查,未有效發揮獨立調查與制衡功能。
- 要求內政部與法務部廉政署認真思考犯罪數據與民眾感受的落差,深入調查潛在的黑數問題。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方在馬總統表示寬容後,仍傳訊丟書學生顏銘緯,認為警方不應違逆總統本意,應保障言論自由。
- 指出 LINE 詐騙案報案數大幅下滑,可能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實施後警方拒絕受理報案有關,而非詐騙案件減少。
- 要求警政署通函各地方警察局,不得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為由拒絕受理手機詐騙等案件,並正視警方不受理報案導致黑數增加的問題。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質疑殺警案相關警員懲處過輕且尚未完成,要求警政署嚴格監督處置,避免人民觀感不佳。
- 關切警紀問題,尤其是有傳聞員警收取保護費,要求廉政署與檢察官徹查。
- 認同警力不足問題,但質疑退休制度改變導致警員提早退休,造成警力缺額,建議部長思考年金改革以解決財政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廉政署對警察涉瀆職案件的立案調查數量過少,偵查力道不足,要求其更積極主動介入調查。
- 質疑警方傳訊丟書學生顏銘緯的程序,指出總統府已表示不追究,但警方仍因憲兵隊長及民眾提告而啟動調查,要求警方謹慎處理人權問題。
- 要求警政署提供六都的全般刑案、暴力犯罪、竊盜犯罪、詐欺犯罪數據,以及警力配置與預算分配資料,以檢討資源分配不均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陳威仁 內政部部長
- 尊重香港學運爭取自由民主,希望雙方和平理性對話。
- 表示台灣治安狀況近幾年平穩,但北捷與殺警案造成疑慮,將加強掃蕩與淨己專案。
- 指出巢運主張與內政部意見分歧不大,政府將努力廣建社會住宅並活化閒置房屋。
- 承諾配合檢察機關盡早查清殺警案真相,揪出不法份子,提振員警士氣。
- 表示辣椒噴霧器不在警械編制內,目前無規劃納入,但會持續研議其使用時機與規範。
- 不認為警紀問題嚴重,對絕大多數員警有信心,但會加強調查少數不法份子。
- 承認警力確實短缺,因前幾年退休制度改變導致員警提早退休,目前已增加警專、警大容訓量並縮短訓練時間以補充警力,預計 109 年後才能平穩。
- 表示殺警案態度為徹查到底,廉政署與檢察官正指揮偵辦警紀問題。
- 強調各警察局督察室會查察員警狀況與風紀,絕大多數員警奉公守法,對少數不自愛份子絕不護短。
- 同意將檢討立法院周邊蛇籠刺絲的設置地點與方式,希望陳情請願能和平理性進行。
- 樂見香港實現真普選,認為人民直接選出領導人是追求自由民主的重要過程。
- 表示航警局是警政署下屬機關,對台灣治安狀況從數字看來是持平,重大刑案減少但詐欺案增加。
王卓鈞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補充報告殺警案偵辦進度,截至會議當天早上 8 點,到案嫌犯 43 名,其中 14 名遭羈押。
- 說明近 5 年全國治安數據顯示,全般刑案、暴力犯罪、竊盜犯罪及詐欺犯罪發生數均為近 5 年最低,詐欺財損亦最低,治安狀況穩定改善。
- 指出 103 年 1 月至 8 月全般刑案增加主因是加強取締酒駕及詐欺案件遽增,詐欺案件已透過跨部會協調及宣導發揮防制成效。
- 報告已執行 3 階段「全國大掃蕩─打擊黑幫行動」,查獲多名嫌犯與毒品槍枝。
- 承諾賡續執行檢肅非法槍械、黑道幫派、毒品、詐欺及防制竊盜等治安工作,加強擴大臨檢與配合地方政府聯合稽查。
- 表示針對殺警案在場員警風紀問題,警政署政風室與督察室已主動介入調查,並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強調徹查到底絕不寬貸。
- 指出員警被指涉與特定人士聚會,初步調查薛、莊 2 員尚查無為業者「喬事情」、「調解糾紛」或「圍事」等具體事證,但其他相關人員因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及未依規定報告等核予懲處,並要求臺北市警察局重新擬議責任。
- 承認監察院對警方調查報告案件增加,部分是累積案件,部分是近期監委查案較多。
- 表示擔任警政署長 6 年 3 個月感到疲累,但去留由長官決定。
- 說明警界高階警官人事擁塞問題,有 13 位學長仍擔任三線三星警官,但否認任期長導致警紀問題。
- 表示辣椒噴霧器非警用裝備,已交代行政組研究,但目前無規劃納入警械規格表,處理群眾事件與街頭暴力滋事不同。
- 確認已啟動 3 階段掃黑行動,將不定時繼續進行,但檢肅流氓條例廢止後對執法確有影響。
- 確認薛貞國警員目前被認定為「因公」前去處理事件,將提報「因公死亡」,但與「因公殉職」無關。
- 表示航警局對國防部彈頭運送文件處理爭議,認為航警局同仁「嘴巴太大」將資訊外洩,但有查獲毒品等績效。
- 澄清顏銘緯丟書案並非總統指示追究,而是因憲兵指揮官提出妨害公務告訴及李姓民眾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依法處理。
- 承認警力裝備確實不足,因經費問題車輛需延長使用年限。
- 表示已發函請各縣市警察局清查轄區內治安顧慮及風紀誘因場所,並將召開會議研究。
- 承諾將研究設置平台,鼓勵民眾提供重大治安事件的錄影資料以輔助偵辦。
- 表示政風室的上級是廉政署,將遵循其工作決定。
- 否認與四海幫幫主曾有餐宴,表示傳聞不實。
- 確認警政署有「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違反者有行政處分,懲處輕重依情節而定。
- 承諾對殺警案中涉及「白道」圍事的部分將徹查到底,不設底線。
- 表示已交代行政組研究辣椒噴霧器問題,但目前沒有修改警械種類及規格表的計畫。
- 承認詐騙案件上升,但透過跨部會協調與宣導已發揮防制成效,並與 LINE 公司合作宣導。
- 確認會將六都警力配置、人均比及警政預算分配資料提供給委員,但預算分配非中央警政署權責。
- 同意將殺警案相關警政人員待本案完成調查後移送監察院接受調查,且內政部將檢討相關統計方法並提出報告。
賴哲雄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 報告殺警案偵辦情形,臺北地檢署已分 5 件偵字案偵辦中,並有 10 人羈押禁見。
- 說明警紀調查案部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與內政部警政署成立專案廉政小組,並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 表示廉政署已就警察涉瀆職部分立案調查,著手調閱相關資料。
- 提出策進作為,包括加強機關廉政風險評估、落實警察「預防性輪調」制度、深入社區經營改善警政風紀、積極推動政風與督察連繫平臺、抽調司法警察人員共組專案查處小組及進行意見訪查控管風險。
- 表示廉政署策進作為包括積極研擬「揭弊者保護法」、召開「警察機關政風機構聯繫會議」及落實「警察機關廉政實施方案」。
- 強調法務部對偵辦個案秉持不介入、不干預、不指導原則,督導所屬檢察、廉政機關客觀公正執法。
- 表示廉政署在殺警案中,已責成警政署政風室和台北市警局成立廉政專案小組調查,廉政署本身就員警涉嫌貪瀆部分也已主動分案了解。
- 承諾會嚴肅機關風紀,希望高階首長以身作則,並表示會嚴肅辦案紀律,全力以赴處理影響國家的貪瀆案子。
- 表示會依法嚴正處理委員檢舉的方子傑典獄長與四海幫幫主餐宴照片,並要求公務人員登錄相關接觸。
胡木源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澄清詐欺案件是可以調通聯的,通保法第十一條之一中有列舉詐欺為可調閱項目。
楊石金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
- 報告警察風紀涉及貪瀆立案調查部分,今年約有 10 案,並解釋警政署本身有所謂的自檢案件。
陳大偉 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主任
- 說明殺警案爆發後,署長即召集主事單位聯合調查,政風室與督察室組成聯合專案小組,並已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紀問題,目前尚在偵查中,不便對外發表初步調查結果。
相關後續
- 本案相關警政人員應移送監察院接受調查,待調查完成後由警政署主動移送。
- 內政部應於一週內檢討相關統計方法,並向本會提出檢討報告,以解決治安數據與人民感受落差的問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內政部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35801
- 卷/期/冊
- 103/58/1
- 發布日期
- 2014-10-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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